2013年最新淘宝规则大全-总则_分则-天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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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淘宝规则发布部门:全部规则规 则文件类型:规则 修改时间:2013-03-29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大淘宝宣言及淘宝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淘宝规则,是对淘宝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第三条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淘宝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淘宝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第四条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淘宝有权酌情处理。但淘宝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

2、其应尽的法律责任。用户在淘宝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淘宝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淘宝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第二章 定义第五条淘宝,包括淘宝网,域名为 ;(天猫),域名为 ;一淘网,域名为 第六条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淘宝各项服务的使用者。第七条会员,指与淘宝签订淘宝服务协议和/或(天猫)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一个会员可以拥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会员名。第八条买家,指在淘宝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第九条卖家,指在淘宝上发布商品的会员,(

3、天猫)卖家也称为“商家”。 第十条拍下,指买家在淘宝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第十一条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第十二条绑定,指淘宝账户与支付宝账户一一对应。第十三条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淘宝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第十四条退货运费险,指保险公司为投保该险种的淘宝会员支付单次退货运费。第十五条分销商品,指供销平台分销商从其供应商获取并出售的商品。第十六条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第十七条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第十八条成交,指

4、买家在淘宝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到支付宝。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第十九条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第二十条包邮,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第三章 交易第一节 注册第二十一条会员应当严格遵循淘宝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会员在选择其淘宝会员名、淘宝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淘宝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淘宝有权收回未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且连续一年未登录淘宝或阿里旺旺的会员名。第二十二条会员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淘宝账户不得与支付宝账户取消绑定: 1. (一)已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且发布过商品

5、或创建过店铺;2. (二)尚有未完结的交易或投诉举报;3. (三)支付宝账户尚未被激活或尚有被冻结款项。第二节 经营第二十三条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 1. (一)将其账户与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绑定2. (二)公示或披露真实有效的姓名地址或营业执照等信息。第二十四条会员应当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第二十五条“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阿里旺旺等所有淘宝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

6、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第三节 超时规定第二十六条会员应当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第二十七条自买家拍下或卖家最后修改交易条件之时起三天内,买家未付款的,交易关闭。第二十八条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自买家申请退款之时起两天内卖家仍未点击发货的,淘宝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第二十九条自卖家在淘宝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以下时限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淘宝通知支付宝打款给卖家: 1. (一)自动发货商品一天内;2. (二)虚拟商品三天内;3. (三)快递、EMS及不需要物流的商

7、品十天内;4. (四)平邮商品三十天内。第三十条买家申请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 (一)卖家拒绝退款的,买家有权修改退款协议、要求淘宝介入或确认收货。买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七天内未操作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2. (二)卖家同意退款或在五天内未操作的,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淘宝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3. (三)卖家同意退款或五天内未操作的,且要求买家退货的,则按以下情形处理:1. 1、买家未在七天内点击退货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2. 2、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且卖家确认收货的,淘宝退款给买家;3. 3、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通过快递退货十天内、平邮退货三十天内,卖家未确

8、认收货的,淘宝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第四节 评价第三十一条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支付宝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进行相互评价,特殊类目商品的交易不开放评价。淘宝网评价包括“信用评价”和 “店铺评分”,(天猫)评价仅包括店铺评分。第三十二条在信用评价中,评价人若给予好评,则被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若给予差评,则信用积分减少一分;若给予中评或十五天内双方均未评价,则信用积分不变。如评价人给予好评而对方未在十五天内给其评价,则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相同买、卖家任意十四天内就同款商品的多笔支付宝交易,多个好评只加一分、多个差评只减一分。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家与淘宝网卖家之间交易,双方增加的信用积分均不

9、得超过六分;相同买家与(天猫)卖家之间交易,买家信用积分仅计取前三次。评价人可在作出中、差评后的三十天内,对信用评价进行一次修改或删除。三十天后评价不得修改。淘宝有权删除评价内容中所包含的污言秽语。第三十三条店铺评分由买家对卖家作出,包括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物流发货速度四项。每项店铺评分均为动态指标,系此前连续六个月内所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买家若完成对(天猫)卖家店铺评分中宝贝与描述相符一项的评分,则其信用积分增加一分。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卖家之间交易,卖家店铺评分仅计取前三次。 店铺评分一旦做出无法修改。第三十四条自交易成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含)内,买家可在作出淘宝网

10、信用评价或(天猫)店铺评分后追加评论,追加评论的内容不得修改。卖家可对追加评论的内容进行解释,追加评论不影响淘宝网卖家的信用积分或(天猫)商家的店铺评分。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第三十五条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淘宝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1. (一)警告,是指淘宝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2. (二)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3. (三)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4. (四)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5

11、. (五)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6. (六)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7. (七)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8. (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淘宝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9. (九)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10. (十)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

12、看;11. (十一)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淘宝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12. (十二)卖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的强制措施,是指对与卖家的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冻结资金、冻结交易、永久冻结支付宝账户等。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第三十六条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卖家,淘宝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第三十七条淘宝根据卖家的好评率、店铺评分、退款率及纠纷退款率等,对低于淘宝指定标准的卖家限制参加淘宝营销活动,且给予全

13、店商品在淘宝网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特殊市场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第三十八条会员应遵照淘宝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卖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会员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淘宝账户安全的行为,淘宝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限制买家行为、全店商品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等交易安全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第三十九条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 淘宝对于会员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第五章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第

14、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第四十条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淘宝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1.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2. (二)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3. (三)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4. (四)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5. (五)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购买商品。6. (六)限制发货,指禁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7. (七)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阿里旺旺

15、。8. (八)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9. (九)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10. (十)公示警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11. (十一)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第二节 违规处理第四十一条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且公布三天。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因出售假冒商品累计扣分达到二十四分及以上者,该年不进行清零,以二十四分计入次年。次年新增严重违规扣分未达二十四分者,于该年

16、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淘宝判定非分销商责任的,则分销商免于扣分,仅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第四十二条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淘宝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第四十三条会员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 1. (一)发布违禁信息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2. (二)出售假冒

17、商品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3. (三)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4. (四)发布非约定商品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5. (五)盗用他人账户的,淘宝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6. (六)泄露他人信息的,淘宝对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7. (七)骗取他人财物的,淘宝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8. (八)滥发信息的,淘宝删除会员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或对出售同样商品的两家以上店铺中信用积分较低的副店进行关闭;9. (九)虚假交易中

18、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的,淘宝删除会员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信用积分以及其两倍数量的其他信用积分,并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淘宝删除该商品及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10. (十)描述不符的,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淘宝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淘宝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11. (十一)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淘

19、宝提供发票;或卖家须向买家支付因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延迟发货)而产生的违约金;12. (十二)恶意评价的,淘宝或评价方删除该条违规评价;13. (十三)不当注册的,淘宝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对滥用权利导致的订单予以关闭;14. (十四)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卖家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15. (十五)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16. (十六)假冒材质成份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进行删除。第四十四条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

20、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第四十五条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淘宝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第四十六条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十五天内(淘宝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第四十七条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第四十八条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第四十九条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第五十条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第

21、五十一条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淘宝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第五十二条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1. (一)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2. (二)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第五十三条拖欠淘宝贷款,是指会员自阿里巴巴金融申请并获得淘宝贷款,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经阿里巴巴金融自催及委外催收仍未归还的行为。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第五十四条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22、1. (一)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2. (二)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1. 1、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外网购物链接、淘宝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在(天猫)店铺内发布非(天猫)店铺购物链接、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在供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类商品,在淘宝网商品标题中包含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等信息,利用阿里旺旺群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淘宝卖家店铺消息、产品或服务消息等广告消息;2. 2、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包括申请淘宝店铺装修市场设计师等;3. 3、闲置、收藏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4. 4、支付宝免签约

23、即时到帐接口。3. (三)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1. 1、在禁止发布商品信息的门户、社区、淘江湖、淘宝打听板块发布广告信息的;2. 2、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3. 3、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4. 4、刻意规避淘宝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5. 5、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6. 6、未经许可发布专营类目所属商品的。4. (四)在商品类页面、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1. 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2. 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24、;3. 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4. 4、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天猫)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5. 5、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6. 6、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五十五条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和/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1. (一)通过不正当方式所提高的信用积分占账户总信用积分百分之八十以上;2. (二)通过不正当方式所提高的信用积分占账户总信用积分百分之五十以上但百分之八十以下,且相应违规笔数达四十八笔以上的;3. (三)其它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的;4. (四)通过不正当方式提

25、高商品销量的。第五十六条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 (一)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2. (二)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3. (三)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第五十七条竞拍不买,是指买家拍得商品后拒不按成交价格购买商品,妨害卖家权益的行为。

26、第五十八条恶意骚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五十九条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淘宝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第六十条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第六十一条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1. (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2. (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3. (三)卖家所发布的

27、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淘宝网分则发布部门:淘宝网 规则文件类型: 修改时间:2013-03-29淘宝网分则第一章 交易第一节 注册第一条淘宝网会员的店铺名中不得包含旗舰、专卖等词语。第二节 经营第二条已创建的店铺若连续六周出售中的商品数量均为零,淘宝有权将该店铺释放。一个淘宝网会员仅能拥有一个可出售商品的账户。第三条淘宝网会员账户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即可发布闲置商品,但创建店铺后方可发布全新及二手商品。淘宝网会员发布商品的数量可能受到以下限制:1. (一)淘宝网有权根据卖家所经营的类目、信用

28、积分调整其商品发布数量上限,但被调整后的可发布商品数量不少于一百件;2. (二)淘宝网卖家发布闲置书籍、闲置音像类商品不得超过五十件,且同款闲置书籍不得超过一件。第二章 淘宝网市场管理第一节 市场管理情形第四条卖家应妥善管理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对近九十天内未编辑、未经浏览且未成交的商品,淘宝网将定期进行商品下架。第五条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卖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淘宝网判定卖家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但卖家实际尚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淘宝网催缴后未在十四天内缴纳或补足的,淘宝网将给与其店铺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直至足额缴纳为止。第三章 违规第一节 淘宝网

29、严重违规行为及扣分分值第六条发布违禁信息,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七条盗用他人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八条泄露他人信息,每次扣六分。第九条骗取他人财物,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十条扰乱市场秩序,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对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商品,淘宝将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同时根据店铺内此类商品数量给予卖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第十一条出售假冒商品: 1. (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2.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3. (三)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

30、,每次扣十二分;4. (四)卖家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两分(三日内不超过十二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第十二条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四十八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淘宝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淘宝将对相关店铺

31、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淘宝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淘宝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会员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1. (一)卖家为淘宝工作人员的,每次扣四十八分;2. (二)卖家为淘宝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淘宝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二十四分,若有利用淘宝

32、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十三条拖欠淘宝贷款,每次扣四十八分,该会员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店铺永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第二节 淘宝网一般违规行为及处理第十四条滥发信息:1. (一)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一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2. (二)在淘宝网商品类页面中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二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每件扣零点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阿里旺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3. (三)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三项第一、二目所列商品或信息的,每件商品或信息扣零点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发布第三、四目所列商品或

33、信息的,每件商品或信息扣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八分);发布第五目所列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六分;发布第六目所列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对系统排查到的涉嫌违反第二、六目规定的商品,淘宝网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屏蔽。对违反第三项中第三、四目规定的商品,淘宝网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4. (四)在淘宝网商品类页面中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四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除第六目外,每件扣零点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发布第四项中第六目规定的商品,第一次、第二次每件扣零点

34、二分,第三次、第四次每次扣六分,第五次及以上每次扣十二分。对违反第四项中第二、三、五、六目规定的商品,淘宝网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5. (五)违反淘宝网各类目、行业标准的规定发布商品或信息的,依照相应的类目、行业标准之规定处理。卖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的商品或信息,淘宝网可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第十五条虚假交易:1. (一)符合总则中虚假交易第一项所述情形的,若相应违规笔数达九十六笔以上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若相应违规笔数四十八笔以上但九十六笔以下的,每次扣四十八分;2. (二)符合总则中虚假交易第二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35、3. (三)符合总则中虚假交易第三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二十四分;4. (四)符合总则中虚假交易第四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六分。淘宝网对涉嫌虚假销量、信用的商品给予三十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同时根据卖家店铺涉嫌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卖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第十六条描述不符:1. (一)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一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十二分;2. (二)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二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六分;3. (三)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三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三分;4. (四)被抽检商品描述不符情形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第十七条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

36、,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淘宝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1. (一)卖家违背以下任一特殊承诺的,每次扣六分:1. 1、淘宝网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假一赔三、数码维修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2. 2、加入淘宝官方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提供服务的;3. 3、卖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4. 4、卖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淘宝官方发放的红包或积分的;2. (二)卖家违背交易承诺的,每次扣四分:1. 1、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

37、,但卖家拒绝使用的;2. 2、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的;3. 3、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交易的(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 4、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承诺给予买家赠品或发票等交易商品之外的物品,但实际拒绝赠与的;5. 5、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退换货、包维修等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6. 6、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七天无理由包邮商品,卖家拒绝承担发货运费的;7. 7、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或与买家约定特定运送方式,特定运送物流、快递公司等,但实际未遵从相关承诺或约定的;8. 8、卖家

38、拒绝给予买家,其曾在交易过程中与之达成的对商品价格的个别优惠或折扣;9. 9、卖家违背其自行作出的其他承诺;3. (三)除特殊情形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未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的(延迟发货),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一元,最高不超过三十元;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未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第十八条竞拍不买,每次扣十二分,并须按照淘宝拍卖业务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处理拍卖流程中最终冻结的拍卖保证金。第十九条恶意骚扰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第二十条不当注册,每次扣十二分。对

39、于淘宝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淘宝网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临时性管控措施。第二十一条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更新,每次扣十二分。第二十二条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每次扣两分。第二十三条恶意评价,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评价人恶意评价,每次扣十二分。第三节 违规处理第二十四条淘宝网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1. (一)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给予店铺

40、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的处理;2. (二)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的处理;3. (三)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的处理;4. (四)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给予查封账户的处理。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第二十五条淘宝网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

41、式:会员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十二分即被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及公示警告七天的节点处理。若会员因恶意评价或竞拍不买被扣分,则在随后的节点处理中将对其增加限制买家行为的处理。第四节 违规的执行第二十六条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淘宝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淘宝排查发现。第二十七条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1. (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买家拍下后十五天内,且交易状态为交易关闭;其中卖家违背发货时间承诺(延迟发货)的投诉时间,

42、为交易关闭后的十五天内;2. (二)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3. (三)恶意评价的投诉时间为评价生效后十五天内。第二十八条对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三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淘宝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淘宝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第二十九条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淘宝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第四章 特殊市场第一节 专营类目第三十条成人避孕用品计生用品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该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卖家加

43、入该类目后,店铺内仅允许出售成人用品,且露点、纱状、网状、镂空的情趣内衣、成人用具商品中的敏感部位均须采用淘宝指定的遮盖物进行修饰。卖家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成人避孕用品计生用品类目: 1. (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进行备案;2. (二)未在近30天退出该类目。第三十一条书籍杂志报纸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该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卖家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一)普通卖家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二)未曾两次主动退出该类目且无被清退的记录。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即被书籍杂志报纸类目清退:(一)因描述不符、虚假交易一般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

44、(二)严重违规行为扣分累计达十二分。(三)经举报、投诉或淘宝网排查核实发现资质造假的。第三十二条音乐影视明星音像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该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卖家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音乐影视明星音像类目:(一)普通卖家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二)未曾两次主动退出该类目且无被清退的记录。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即被音乐影视明星音像类目清退:(一)因描述不符、虚假交易一般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二)严重违规行为扣分累计达十二分。(三)经举报、投诉或淘宝网排查核实发现资质系造假的。第三十三条保险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该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卖家若

45、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保险类目:1. (一)卖家为保险总公司、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2. (二)符合类目运营要求。第三十四条彩票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该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卖家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彩票类目:1. (一)卖家为省级以上彩票管理发行销售机构;2. (二)符合类目运营要求。第三十五条酒类制品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该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卖家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酒类制品类目:(一)卖家需具备有效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二)未在近三个月退出该类目;(三)符合类目运营要求。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即被酒类制品

46、类目清退:(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二)卖家未在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到期后的三十天内更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信息。第二节 良无限第三十六条良无限,是指由特定企业卖家及个体工商户卖家销售非知名品牌或无品牌优质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域名为。第三十七条卖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良无限:1. (一)卖家持有完成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拟在良无限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2. (二)卖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良无限申请资质及条件;3. (三)卖家有效签署良无限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4. (四)卖家未在近六个月退出过良无限;5.

47、 (五)卖家须按良无限质量认证体系的要求完成认证;6. (六)卖家符合良无限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十八条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即被良无限清退:1. (一)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的;2. (二)退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3. (三)退出闪电发货服务的;4. (四)提供伪造、变造的卖家资质或商品资料;5. (五)发布良无限限制品牌参考目录所属品牌商品三次以上的;6. (六)卖家不再符合良无限质量认证体系要求的;7. (七)已通过良无限质量认证的卖家,实际所售商品与认证时提供的商品不一致两次以上的。第三节 淘宝开放平台第三十九条淘宝开放平台,是指淘宝上为从事软件开发的第三方软件开发者提供应用发布和接入

48、的平台,域名为。第四十条淘宝开放平台的管理应遵循淘宝开放平台管理规范的规定。第四节 供销平台第四十一条供销平台,是指为特定会员提供分销服务和管理的网络交易平台,域名为:。第四十二条供销平台的管理应遵循供销平台管理规范的规定。第五节 淘宝旅行平台第四十三条淘宝旅行平台,指淘宝网旗下的为淘宝会员提供机票、酒店、旅游线路等商品的综合性旅游出行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域名为。第四十四条淘宝旅行平台的管理应遵循淘宝旅行平台管理规范的规定。第六节 淘宝游戏平台第四十五条淘宝游戏平台,是指为游戏卖家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平台,下设游戏物品交易市场、游戏内容提供市场和淘宝网充值平台,域名为:。第四十六条淘宝游

49、戏平台卖家应遵循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的规定。第七节 淘宝通讯市场第四十七条淘宝通讯市场,是指为淘宝会员提供话费充值、合约购机、手机号码、宽带、3G资费卡以及其他增值业务的网络交易市场。第四十八条淘宝通讯市场卖家应遵循淘宝通讯市场管理规范的规定。附则第四十九条淘宝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第五十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天猫) 分则发布部门:全部规则 天猫规则文件类型: 修改时间:2013-03-29 (天猫) 分则第一章 交易第一节 注册第一条商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天猫

50、):1. (一)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当年度的(天猫)招商标准;2. (二)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当年度的(天猫)行业标准;3. (三)商家有效签署(天猫)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4. (四)商家符合(天猫)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二条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有权清退:1.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2. (二)符合本规则总则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且情节严重的;3. (三)向(天猫)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4. (四)未达到(天猫)的试运营考核或季度考核标准的;5. (五)商家违反(天猫)招商标准的;6. (六)严重违规扣分达四十八分。

51、第二节 经营第三条商家会员的会员名、店铺名的命名应当严格遵守(天猫)店铺命名规范。第四条商家在(天猫)发布商品应当严格遵守(天猫)行业标准。第二章 (天猫)市场管理第一节 市场管理情形第五条(天猫)商家及商品参与淘宝网、一淘网等其他市场的活动及展现时,应同时遵循其他市场的市场管理规定。第六条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淘宝催缴后未在十五天内缴纳或补足的,给予店铺监管,直至足额缴纳为止。第七条商家应严格遵守(天猫)行业标准。商家若违反(天猫)行业标准中关于产品发布的规定,天猫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第三章 违规第一节 (天猫

52、)对严重违规行为及处理第八条发布违禁信息,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盗用他人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十条泄露他人信息,每次扣六分。第十一条骗取他人财物,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十二条扰乱市场秩序,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对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商品,(天猫)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同时根据店铺内此类商品数量给予卖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第十三条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第十四条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

53、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商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扣六分;再次及以上假冒材质成份的,每次扣十二分。特定类目商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每次扣十二分。第十五条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十六条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天猫)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天猫)许可的品牌的商品。发布非约定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第十七条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四十八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淘

54、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淘宝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淘宝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淘宝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淘宝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会员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1. (一)卖家为淘宝工作人

55、员的,每次扣四十八分;2. (二)卖家为淘宝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淘宝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二十四分,若有利用淘宝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四十八分。第十八条拖欠淘宝贷款,每次扣四十八分,该会员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店铺永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第二节 (天猫)对一般违规行为及处理第十九条滥发信息:1. (一)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一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2. (二)在(天猫)商品类页面中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二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阿里旺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

56、每次扣四分;3. (三)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三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除第五目每次扣六分和第六目每次扣十二分之外,每件商品或信息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对系统排查到的涉嫌违反第二、六目规定的商品,(天猫)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屏蔽。对违反第三项中第三、四目规定的商品,淘宝网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4. (四)在(天猫)商品类页面中发布总则中滥发信息第四项所列商品或信息的,除第六目外,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发布第四项中第六目规定的商品,第一

57、次、第二次每件扣一分,第三次、第四次每次扣六分,第五次及以上每次扣十二分。对违反第四项中第二、三、五、六目规定的商品,(天猫)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5. (五)除(天猫)特殊类目及特殊情形的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不能在七十二小时内完成发货的,每次扣一分。商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和(天猫)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淘宝可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第二十条虚假交易:符合总则中虚假交易第四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六分。淘宝对涉嫌虚假销量、信用的商品给予三十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同时根据卖家店

58、铺涉嫌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卖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第二十一条延迟发货,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第二十二条描述不符:1. (一)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一项所述情形的,首次违规的,扣六分;再次及以上违规的,每次扣十二分;2. (二)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二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六分;3. (三)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三项所述情形的,每次扣三分;4. (四)被抽检商品描述不符情形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第二十三条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淘宝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1. (一)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每次扣六分:1. 1、淘宝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2. 2、淘宝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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