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与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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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 奖罚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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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与奖罚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凉都体育中心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的质量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制度。项目经理及总工签字后生效并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为使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三条    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优秀者按照公司及本项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    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施工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0~5000元的奖励。 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1000~3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八条 对所辖区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工程进度监管不力致使工期延误的施工员月效益工资降百分之十。 第九条 在分管区域出现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现场施工员当月效益工资降百分之二十。三月内不能涨效益工资。 第十条    所有奖励金额不低于罚款的最低金额。不高于罚款的最高金额。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及安全员,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一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任何施工员擅自更改图纸,图纸修改需经甲方及设计院同意并签字认可。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及承担经济损失。并处2000元以上/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 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并处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检验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检验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四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五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200/次的罚款。 第十六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第十七条 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第十八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3000~5000元罚款。项目现场施工员承担罚款的百分之三十。 第十九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条 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 项目现场施工员承担罚款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一条  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单项工程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项目现场施工员承担罚款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四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相关施工员罚5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5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次的严厉处罚。 第二十七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分管区域施工员处以2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0~3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九条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2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 三检人员(班组长自检。施工员复检。质检员交接检) 第三十条 三检人员不执行项目部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的,给予100~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三检人员现场执行工作职责时服装、标识不清的给予5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施工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技术交底要求不清、施工概念混淆造成质量隐患及质量事故的,给予1000~30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初、复检人员对施工资料填写、初审和整理不及时和不规范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初、复检人员在质检部及监理验收时不到现场的,给予2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初、复检人员对质检部及监理验收时提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解决、二次验收依旧存在的,给予2000~50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初、复检人员不按要求进行现场旁站的,给予2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初、复检人员在工序未完或未达到验收标准向终检提出验收申请的,给予2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初、复检人员未经终检验收直接向监理申请验收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初、复检人员不执行终检质量管理方面要求或不接受质量违规整改通知单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十条 初、复检人员未向终检提出验收申请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直接由项目质检员及安全员检查出来。现场施工员效益工资降百分之十。 第三节 测量   第四十一条  测量放样不及时影响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对技术部现场指定的测量项目拒不执行的,给予2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由于测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或各类偏差超标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测量不及时提交测量资料或资料不规范有错误的,给予2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节 焊接检测探伤 第四十四条  未按规定对施工中有探伤要求的焊缝进行探伤检测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施工中未按规定及时对有要求的焊缝进行探伤检测,给予2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探伤检测不达有关规定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提供探伤检测资料不及时或不规范有错误的,给予2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为焊缝探伤检测提供虚假资料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对工程部所指定探伤检测项目拒不执行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五十条 探伤检测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的,给予500元次/人的罚款。   第五节   防雷接地焊接 第五十一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防雷接地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接地电阻测试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搭接头100元的处罚。 第五十二条  防雷接地的引上点。测试点。避雷网。避雷针的安装必须牢固,平直。符合规范及验收要求。焊缝符合规范及验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焊缝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搭接头100元/点的罚款。 第六节 管桁架工程 第五十三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管桁架拼装组对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探伤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搭接头500-3000元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 管桁架拼装组对的管口坡度要符合规范要求。焊缝要打磨干净。焊缝要达施焊要求。否则按500元/条焊缝罚款。 第五十五条  管桁架及檩条安装应使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以外方法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的安装应牢固,焊接及螺栓连接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否则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檩条的型材壁厚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500元/根的处罚款,檩条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管桁架的连接必须符合图纸尺寸、方案要求,否则给予5000元/品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位置要正确,功能需满足要求。若质量不达标,给予5000-10000元/品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如不达标给予100元/点的处罚。 第六十条 管桁架及檩条安装后,焊接点的焊缝应焊接平整、光滑、饱满,如现场擅自使用其它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焊接方法造成质量问题,将给予500元/点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整体管桁架焊缝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若不达标,给予1000/焊缝的处罚。 第六十二条  整体管桁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根据其偏差程度将给予1000~3000元/点的处罚。 第六十三条  安装过程中,如发现管桁架拼装组对及吊装,安装尺寸。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现场班组长、施工员,技术员给予协调,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0~50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未按相关程序对起重设备检测验收并填写表格资料的,处于200元/次罚款。严格禁止未经检测及不合格起重设备及机具进行吊装作业。 第六十六条  起重作业指挥人员,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持有效证上岗。违者罚500元/次。 第七节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七条  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六十八条  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处罚30元/米。 第七十条 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处。 第七十一条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罚200~500元/处。 第七十二条  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个。 第七十三条  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个。 第七十四条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偏差严重性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 第七十七条  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八节 给水排水,消防,喷淋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要求的相关图集的要求。 第七十八条  给排水,消防及喷淋管道的套管预埋,防雷接地焊接预埋要与图纸相符;错埋及漏埋罚200元/点根。 第七十九条  给排水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第八十条 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如发现质量问题,将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否则给予2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  室内给水,消防及喷淋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饮用水质检验卫生标准;给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水表安装位置正确,接口合格,出水方向合理,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水泵、水箱、消防器材设备等安装符合规范,管道穿墙处的保护连接合格;表面涂层光华整洁,色泽均匀,无露涂透底、流坠,无裂缝、起皮、无滴水、渗漏。若达不到要求罚50~500元/次。 第八十四条  室内空调冷、热水、消防及喷淋管道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需要保温的。管道保温前应进行压力试验(有记录),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规范规定。暗敷设的热水、采暖管道使用各类塑料及复合管时,地面内不得有接头;管道穿墙及出地面应设置硬质套管,套管高度、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需防水者应做防水处理。埋设管道保护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明装的塑料管道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和污染。若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处。 第八十五条  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水环及污水通气管设备的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处。 第八十六条  端头试水地漏,其他卫生间。屋面雨水等地漏应设置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符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八十七条  卫生器具,消防箱,喷淋头,消防结合器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符合节水型要求,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管径符合要求;成排器具排列整齐一致,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牢靠、封闭严密、无渗漏;表面光滑洁净,实用美观,嵌缝胶均匀顺直,粘结牢固,无堵塞、不渗水、不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若达不到要求罚50~200元/处。             第九节 暖通工程 第八十八条  风管及空调水管穿墙处的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标高。要与图纸相符。回水管坡度符合规范要求,若不达要求罚200元/孔洞。 第八十九条  风管制作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连接螺栓,法兰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第九十条 风管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风管、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风管接口承重。否则给予2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  风管安装符合规范,风管穿墙处的保护连接合格;表面涂层光华整洁,色泽均匀,无露涂透底、流坠,无裂缝、起皮、无渗漏风。若达不到要求罚50~500元/次。 第四章   管道沟,电缆沟室外景观    第九十二条  管道沟及电缆沟的放线,标高测试要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土方开挖时如出现埋地管道,通信电缆及国防电缆等要及时上报项目总工,如隐瞒不报罚款5000元∕次。 第九十三条 管道沟,电缆沟,室外景观的安装 放线偏移及标高错误,室外景观的漏预埋罚款1000元∕点。 第九十四条  电缆沟﹑室外景观及管道沟用水泥﹑钢筋﹑标砖﹑配电用管等材料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不合格材料不能使用。 第九十五条  水泥砂浆及混凝土的强度必须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分段﹑点不合格的罚款不低于总成本价,(估算) 第九十六条  管道沟电缆沟及室外景观的施工破坏其他成品的,按索赔方索赔价赔偿,由工程进度款直接扣除。 第五章 细则 第九十七条  本制度项目部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随时修改,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根据现场确定奖罚措施。本制度项目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原奖罚制度作废。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体育中心机电安装项目部 项目部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安部; 年 月 日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施工图现场核对 1、 施工图现场核对的目的 为使施工人员明确设计者的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的内容和结构物的细部构造,掌握各种原始资料,必须进行施工图纸自审。通过现场核对可以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统一认识,使设计达到技术先进、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施工图现场核对是一项施工准备阶段重要的工作。 2、 施工图纸现场核对的程序 2.1 现场核对前的准备工作 现场核对前项目经理应带领项目部技术人员认真、全面地查看施工 图,弄清设计人员的设计意图及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核对 图纸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是否相符,熟悉工艺流程和结构特点等 重要环节。 2.2 现场核对 工程部负责组织现场核对,其主要内容是: (1)各项计划的安排、设计图纸和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图纸是否齐全,图纸内容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和矛盾。 (2)掌握设计内容的技术条件,弄清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形式。 (3)设计文件所依据的水文、气象、岩土等资料是否准确、可靠、齐全。 (4)核对路线中线、主要控制点、转角点、三角点、基线等是否准确无误。 (5)构造物与电讯、管道及其它建筑物的互相干扰情况和解决办法是否恰当,干扰可否避免。 (6)对地质不良地段采取的处理措施,对水土流失、环境影响的处理措施。 (7)施工方法、运输方式、道路条件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8)临时房屋、电力、电讯设备、临时供水、供电等场地布置是否恰当。 (9)各项协议书等文件是否完善、齐备。 (10)明确建设期限,包括分期、分批工程期限的要求。现场核对发现设计不合理或错误之处,提出修改意见报上级机关审批,然后根据批复的修改设计意见进行施工测量、补充图纸等工作。 3、 现场核对记录 图纸经过现场核对后,现场核对组织者应将现场核对中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需及时解决的建议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图纸现场核对记录上应填写单位工程名称、主持人及参加审核人员名单等。对现场核对提出问题,设计单位变更修改的,应请求设计部门尽快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时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 4,如下发到施工班组的图纸有错误及标示不清的,相关施工员承担一切费用并处以罚款1000元∕次。 管道沟电缆沟砼、砂浆试块制作施工、养护、试压 一、 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 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 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 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 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 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 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施工员及质检员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 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 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成品保护 一、搞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 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二、教育全体职工树立质量观念,对国家、对人民负责、自觉爱护公物、 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操作时珍惜已完成的和部分完成 的成品。 三、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即从合理的施 工程序、客观上起到成品、半成品保护作用,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 效途径之一。 四、对成品、半成品直接进行保护。 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主要有护、包、盖、封等四种措施。 (1)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 (2)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3)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堵塞、损伤。 (4)封就是局部封闭。 五、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必须 充分重视成品保护工作。道理很简单,即使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优良 品、上等品,若保护不好,遭受损伤或污染,那也就将会成为次品、 废品、不合格品。所以,成品保护,除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采取有 效的对策、措施外,还必须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此项 工作将由项目经理指定负责生产的副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直接负 责管理。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 一、 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 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 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测量复核 一、桁架复测 单项工程开工前及完工后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原始标高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复测时要特别注意主桁架、次桁架和檩条,抗震支座相连点的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的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发现个别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示项目总工处理。 复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施工。 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二、测量资料复核 测量施工员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注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复核方法是否合理,结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误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结果准确可靠。 控制测量资料复核完成后,应及时形成《控制测量复核记录表》。 三、管桁架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 主桁架开始的曲线(含缓和曲线)起始点;桁架,次桁架,抗震支座等结构原始位置控制点线;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换人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作好施工记录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 对钢结构管桁架桁架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原始标高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原始标高。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 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要进行抽查(或实行监控),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五、对已完工程的检查 在验工计价前,测量主管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技术交底 1 、总则 1.1 技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施工员主持、 施工技术人员向班组长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落实的一项工作,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 1.2 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 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 1.3 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自审管理规定》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1.4 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2、 技术交底的内容 2.1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2.2 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 2.3 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 2.3.1 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 (1) 设计文件的内容; (2)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等; (3) 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 (4) 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 (5)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6) 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7) 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8) 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2.3.2 施工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 施工图的具体要求; (2) 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 (3) 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 (4) 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5) 合理的劳动组合和机具设备; (6)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7) 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 3、 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 3.1 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总工负责向质检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后形成由交底主持人签署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3.2 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由项目施工员向施工队队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书。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3.3 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 3.4 项目总工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抄送项目总工备查,使在纵横向技术管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 3.5 单位工程的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部资料保管人员负责汇集整理。 劳务用工管理 一、进行质量教育,积极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一学:学规范、 标准、操作规程。五严:严守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 品,严格履行合同。一查:追查责任者)活动。 二、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学习有关规范、规则和操作技术,考试合格后 录用,特殊工种和技术性强的工种须持证上岗,提高工程质量。 三、项目部建立项目劳务用工台帐,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有劳务用工 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进行技术培训, 组织学习有关规范、规则和操作技术,特殊工种和技术性强的工种须 持证上岗,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严 明纪律,严格考核。考试合格后录用。 四、进场劳务用工必须具备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与施工队依 法建立劳动合同用工关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 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五、施工队要把各外部劳务用工纳入标准化管理。外部劳务队要执行施 工队制定的管理办法,规范施工行为。按规范、规程、操作标准、工 艺标准施工,积极开展“三检”、“三工序”活动。 六、劳务用工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申请劳 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段解 决纠纷。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查验收 及储存管理 1、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进场,必须经过检查验收。首先点清数量, 核 对规格型号,视外观合格后方可卸车。其次卸车后,立即取样作试 验,合格后才准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2、对水泥的验收,每进一批(针对管道沟,电缆沟)都必须按规定要求抽样做试验;钢材也必须是每进一批都要及时抽检试验。 3、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一定要勤检查,勤保养,尽可能地提高机械利用率。 4、水泥堆放必须入库,库房四周应排水通畅。严禁露天堆放。库房要设 两道门,有进有出。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入库水泥不得超过一个月, 以免降低水泥强度,影响工程质量。水泥码高不得超过15袋。 5、钢材必须存入料棚,四周排水沟通畅。做到上苫下垫,严禁露天存放, 以减少锈蚀造成的损失。各种规格型号由小到大,排成一条线,堆放整齐,严禁规格型号混淆不清堆放。 6、工程施工物资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倒卖或拉到项目以外使用。 若有违犯者,将按500%罚款。并对当事人处以300%罚款,情节严重的 将追究法律责任。 7、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工程材料丢失,被 盗,腐烂,变质。将按材料损失的实际价值150~200%罚款。对管理不 到位,不按规范管理,被业主、监理、及上级部门检查时的一切罚款, 由各单位自己承担。造成负面影响的还将追究领导责任。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验收 一、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自行覆盖者,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队负责。 三、如监理工程师因故不在,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由施工队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作出记录,事后交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证。 四、室外埋地管如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试水检查,以防意外堵塞。 六、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规范、规 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 的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安装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 求,达不到验标的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被视为构成工程 质量事故。 2、工程虽未完全达到设计要求,但经验算能满足使用条件;质量不良但经 整修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下者,不列质量事故。但应将发生的原因,处理的措施及工程缺点记入《工程日志》薄,及有关竣工资料内,引以为戒。 3、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话或电传,逐级报告上级和建设单位。三天内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4、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按轻重大小分级处理。处理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书面报告。 5、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领导加重处罚。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一、施工工艺流程设计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和正常施工的基本技术 经济文件。是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的主要 依据,是工程项目开工所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施工工艺流程设计的编制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部门、地方的行业标准,依据设计施工图、会审记要、 合同内容、现行规范、标准、相应法律法规,编制设计具有科学性、 先进性、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流程,制定适 应项目特点的安全、质量、环水保、冬雨季及夜间施工的措施。 三、关键施工技术、重点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的设计由指挥部总工程师 组织,指挥部主要人员参加讨论研究,指挥长审核后,上报监理和 业主;其他施工工艺流程设计由技术人员编制、指挥部总工程师复 核、指挥长审核后上报监理和业主。有复杂计算的应由两名设计人 员独立进行验算,然后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核对比较后确定。 四、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应包括 1、各工序施工步骤、施工方法; 2、机械设备的选用; 3、施工工艺框图; 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 五、各工程项目开工后,要先挑选一个点来进行施工工艺流程试验,以 检验施工工艺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并通过试验结果来调整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设计中的相关参数,以达到最优化设计。 六、施工工艺流程设计一经签发批复,便是具有法规性技术文件,必须在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工程技术部应按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施工。 七、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施工流程设计进行施工,对责任人处以3000~ 10000元罚金,对责任单位处5000~30000元罚款。 计算机管理办法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办事员办公及生产效益,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各部门的计算机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对计算机进行日常维护。 二、各部门的其他人员上机,须经保管人同意。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经提出后不改的,可以禁止其再上机。 三、计算机是专为办公生产而配置,除有关生产以外的一切软件都禁止上机,如:打麻将、打扑克、打游戏、看影碟等。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个人计算机不列入此例。 四、计算机出现病毒感染,应立即请示部门主管,请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如随意使用外事软件,使计算机染上病毒而不报告领导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计算机损坏的按价赔偿。 五、外来人员私自使用计算机查看有关部门的资料、档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同时视泄密情况再另行处罚。 六、各部门应严密注意电脑病毒日,当日一律不准启动计算机。如因特殊情况,需报请部门主管,请有关人员协助。私自启动,造成病毒感染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各部门自行补充,张贴于计算机操作台上方。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核定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图纸仍有差错或与实际不符或因作业条件、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达到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时,应按工程变更手续办理,凡变更设计必须经主管部门、设计和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签证后才能生效。所有变更设计的资料、通知、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并作为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和决算的依据。 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能使工程的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对施工活动的目的明确,对工艺方法和操作心中有数,主要内容有: 1、主要工程项目的设计概况及说明; 2、钢结构各部分尺寸及相互间的关系; 3、施工操作的工艺流程; 4、技术安全措施、规范和标准要求; 5、各种建筑物的尺寸和质量要求; 6、试验项目和施工技术项目等; 7、图纸交底; 8、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9、设计变更和洽商交底; 10、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特殊要求)。 二、我部技术交底分四级进行:项目工程由经理部总工程师主持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技术主管向现场技术员和领工员及职能人员进行交底,并结合具体操作部位、部位的质量要求、操作要点、注意事项、新技术推广项目予以落实。领工员接受交底后,应向操作工班进行交底,必要时辅以示范操作。班组长在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要求。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多年来从安全生产中创造出来的一种好形势,它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措施,防止伤亡、机械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一、定期每月 日为项目部安全检查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1)参加部门、经理部、总工、质检科、设备材料科、工区主任,各部门必须有一人以上参加。 (2)检查内容要明确,重点以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施工现场及隐患。 2、日常检查,主要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完好,使用是否正确;安全制度是否贯彻及遵守制度情况;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隐患。由工班长和班组安全员负责检查。 二、不定期检查 1、指令性检查,按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指示进行,由专职安全员会同各部门人员执行。 2、专业性检查,根据事故频率,组织专业对口检查;根据气候组织专项检查。由专职安全员会同有关人员检查。 三、检查的方式以定期检查为主,工班自检、部门例检、领导特检进行。 四、检查的目的在于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使生产能安全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一、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专职安检员工检查,落实以下制度,由班组长安全员执行。 1、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生产措施。 3、安全设施的实施与验收。 二、单位工程安检员和技术负责人组织制订以下: 1、安全技术施工组织。 2、安全技术施工交底。 3、安全生产措施,安全设施的实施和验收。 三、施工用电由机电部、电工制订落实以下措施: 1、施工用电设计与验收。 2、施工用电规定及责任区。 3、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本合同段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本标重点防火工种的防火负责人、责任人,对分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教育、组织各施工单位做好岗位消防安全工作,使每个部门、工区的负责人、职工明确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掌握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二、根据本工程实际,建立和健全各项用火、用电消防安全制度,各合同段应实行经济、岗位责任制考核,并在现任制度中列入相应的安全防火具体内容,有相应的措施、保障、奖惩制度。 三、项目部、各工区应配备思想好、工作责任性强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和有关危险品专管员,各单位要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对兼职消防安全员,专管员进行培训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 四、明确各部门、各工区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职、定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明确职责,加强值班检查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根据施工实际,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六、经常向职工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消防演习,对电工、电焊工、锅炉工及从事操作、保管的有关重点工种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努力使职工做到“三懂三会”。 七、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工作大检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并做好记录,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到逐项登记,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措施、部门、人员、时间和复查、验收五个落实,建立完整的消防工作台帐。 八、对消防安全工作要有明确的奖惩制度,严格考核、奖惩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办公场所管理制度 一、 办公场所的管理     1、要保持所内办公场所的整洁划一,不得随地或往窗外扔垃圾、烟 头、倒废茶水渣。     2、工作人员的桌面应每天清理,做到清洁整齐。     3、办公室内为禁烟区。 二、 办公设施的管理     1、工作人员应爱护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椅等公物。     2、使用电器设备,应本着节约原则,做到人离关闭电器电源,最后 一人离开时,应检查是否将所有用电设备关闭。     3、使用电话时,应长话短说,言简意赅,严禁拨打各种信息电话(如 168、股市信息等)。 三、防火、防盗安全管理     1、人员离开时,必须将办公室内的电源关闭,关好门窗、锁好抽屉。 特别在午休或室内无人时,应注意关好门窗。     2、室内不得擅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防毒防 烟面罩,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是否有效。     3、使用电话、传真机时应注意保密。 四、绿化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办公室要做好绿色植物的管理和养护,并负责做好协 调管理工作。 (二)工作人员须爱护绿色植物,不得随意践踏移植。 (三)工作人员自带的绿色植物须自行管理和养护。 五、 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一)传达室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进工作人员有保持办公场所干净和整洁的义务。各部门须定期对所使用的办公室进行清洁。  (三)工作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准乱丢烟头、纸屑、果皮、杂物,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  (四)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五)便后要及时冲水,不得在厕所内乱涂、乱画。注意节约用水和节约使用卫生纸。 项目部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安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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