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归纳总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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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15791000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3.49MB    格式:PDF    上传时间: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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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际贸易 实务 知识点 归纳 总结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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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展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1)含义:在长期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以英文缩写表示货物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术语。(2)作用:简化交易内容 表示商品价格的构成 利于争端的解决 第二节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 1990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20 一、1932 年 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 Rules 1932 1928 年,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在波兰 华沙制定华沙规则(Warsaw Rules,1928),共 22 条,旨在 统一解释 CIF买卖合同下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风险、责任。二、1990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90 对 6 种贸易术语进行解释。其中 FOB又分为 6 种形式 三、Incoterms 2020 现已成为国际上应用 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国际贸易惯例。最新版本 INCOTERMS 2020 于 2019 年 9 月正式面世,并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对 INCOTERMS作历次修订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使其适应当代的商业实践。1980 年的修订是为了适应运输技术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的发展;1990 年的修订是为了适应使用日益广泛的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Incoterms 2020 副标题为:ICC rules for the use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10 贸易术语分类 1.Rules for any mode or modes of transpor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EXW FCA CPT CIP DPU DAP DDP (DPU:2020 从 DAT改为 DPU)2.Rules for 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适用水上运输方式)FAS FOB CFR CIF 第二章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一节 EXW术语 Ex works(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工厂交货(插入指定地点)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或仓库等)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除非另有约定,卖方无需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运输工具上,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所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负担最少义务的术语。优点:价格低 *如果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 FCA。适合于国内贸易。第二节 FCA、CPT和 CIP术语(都是向承运人交货)FCA术语 1、Free carrier(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货交承运人(插入指定交货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2、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明确指定地点内的交货地点,因为风险在交货地点转移至买方 3、承运人?(自身含有运输工具,有这方面业务;没有运输工具,但可以找到)4、FCA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清关手续一般的原则)一、卖方基本义务 (1)交货至买方指定承运人 (2)承担货交承运人前一切风险和费用 (3)办理出口 (4)提供相应单据 二、买方基本义务 (1)安排自指定地点起运输,承担运费并通知卖方 (2)承担货交承运人后一切风险和费用 (3)办理进口 (4)支付货款 三、使用 FCA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交货责任与地点 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 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2)风险转移 货交承运人为界 如果买方没有及时给予卖方相关的通知,或者其所指定的承运人在约定的时间未能接受货物,此时,货物并未交至承运人手中,货物的风险提前转移。前提:货物已被划归本合同项下(货物特定化)。案例分析 我方以 FCA术语从法国进口一批,双方约定最迟装运期 为 5 月 31 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法国出口商 在6月4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我方收到 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物交承运 人前两天被大雨淋湿所致。问:我方向法国出口商提出索赔,能否得到赔偿?*如何得到赔偿?CPT术语 carriage paid to(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卖方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将货物交给卖方所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如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一、使用 CPT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一)风险划分的界限问题(*运输的义务)货交承运人为界(二)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货物的装卸费可以包括在运费中,统一由卖方负担,也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规定)卖方:1、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2、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根据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装货费何在目的地的卸货费。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与货物相关的除运费之外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进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CIP术语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将货物交给卖方所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即完成交货义务。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另外卖方还须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CIP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一、注意事项 (一)保险问题 1、保险义务保险单来反映 2、保险险别(必须投保最高险别,如一切险或 ICC(A)险)保险金额:加一成确定 3、CIP与 FCA、CPT的关系(风险界限同;费用、责任异)第三节 DPU、DAP和 DDP术语 DPU术语 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卸货地交货 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DAP术语 Delivered at place(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货 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仍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作好卸载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DAP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DAP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如果买方希望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则应当使用 DDP术语。DDP术语 delivered duty paid(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及 其他费用,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承担责任义务最大。(与 EXW相反)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则应采用 DAP 双方同意在卖方义务中排除某些费用(如增值税 VAT,Value added tax),应写明 DDP,VAT Unpaid 第三章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一节 FAS术语 Free alongside ship(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边交货。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买方必须自该时刻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卖方办理 货物出口清关。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一、使用 FAS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了解不同惯例对 FAS的不同解释 美国:free along side,泛指各种运输工具旁边,只有在 FAS后加上 vessel 字样才能表示“船边交货”。2、应考虑不同的运输包装方式 集装箱运输时,更适合用 FCA 3、要注意船货衔接问题 第二节 FOB、CFR和 CIF术语 FOB术语 Free On Board(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指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或取得(procure)已如此交付至船上货物,卖方完成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一切费用。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一、使用 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风险划分界限的变更(船舷船上)2、关于船货衔接问题 3、个别国家对 FOB的不同解释(1)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2)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reight prepaid to(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付到指定的出口 地点 (3)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Freight allowed to(named point exportation)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出口地点 的运费(4)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5)FOB Vessel(named point of shipment)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6)FOB(named inland point in country of importation)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交货 CFR术语 Cost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以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通关 手续问题。一、使用 CFR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应了解 CFR与 FOB的异同点 区别:运输责任的负担 2、关于卖方的装运义务 3、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CIF术语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以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卖方还需办理保险。一、使用 CIF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保险险别问题:险别(最低险别即可);保险金额(加一成)2、租船订舱问题 按通常条件及惯驶航线,租用通常类型的船舶 3、象征性交货问题 (1)相对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而言 (2)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3)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4)卖方交单只是其获得货款的前提条件,仍须履行交货义务。若货物不符合要求,即使买方已付款,仍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4、合同的性质(装运合同)第三节 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形 FOB的变形 CFR的变形 CIF的变形 第四节 与交货有关的其他问题 一、贸易术语与合同性质的关系 二、风险的提前转移问题(特定化)三、包装和检验问题 四、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考虑运输条件 2、考虑货源情况 3、考虑运费因素 4、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 5、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 Case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按 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 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当我国该出口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货款时,进 口商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请分析我国出口公司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商付款。Case 我方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 CIF(CIF SINGAPORE)条件 向新加坡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订立后,我方公司于 11 月 30 日将货 物运到上海港码头,12 月 3 日开始装上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承运 船舶,当天下午 5 时装船完毕。12 月 4 日承运船舶开航,12 月 24 日到达新加坡,1 月 2 日新加坡公司提货。我方某公司的交货地点在哪里?我方某公司的交货时间是什么时候?第二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主体与标的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一、约定进出口商品质量的重要性 二、关于产品的质量体系评审和认证制度 三、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具体要求 (一)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1、针对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来确定适销对路的品质 2、不断更新换代和精益求精 3、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4、适应国外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和销售方式 (二)对进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四、表示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方法 (一)凭实货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 1、看货成交 2、凭样品成交 3、卖方样品 4、买方样品 5、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 回样、确认样品)6、参考样品(reference sample)7、复样(duplicate sample 卖方向买方寄送样品时,卖方自 己保留的样品称为复样。)(二)凭说明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 1、凭规格买卖 用以反映商品质量的若干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容量、性能、长短、大小等。eg:复方西瓜霜 西瓜霜 50 射干 6 甘草 16.8 川贝母 15 广豆根 6 薄荷 0.2 青黛 6 2、凭等级买卖 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 若干等级。由制造商或出口商在长期生产与贸易的实践中归纳 出来的对某种商品按其质量的差异,或尺寸、形状、重量、成分、效能等质量指标的差异而进行的分类。每一个等级对应一定的规格。eg:羊角大椒干 颜色 水分(最高)黄梢(最高)虫柱(最高)一等 紫红 22 2 3 二等 紫红 22 5 5 三等 紫红 25 10 10 3、凭标准买卖 指将商品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一般由政府机关、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组织制定并公布,如 ISO、IEC等。有些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一定要遵守,有些则仅供买卖双方参考。eg:利福平(药)Rifampicin in Conformity with B.P.1993 买卖一些品质易变的农副产品,或品质构成条件复杂的工业制成品时,交易双方常以“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FAQ)来表示其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大路 货(即中等货)。具体而言:1)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 2)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主要用于机器、电器和仪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买卖上面。在合同中除规定商品的品质根据卖方提供的说明书外,还规定有品质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根据该条款,卖方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其所出售的货物品质符合说明书上规定的技术指标。否则买方有权要求索赔,卖方有义务消除或更换品质不符合的商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项费用。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品质稳定的工业制成品或经过科学加工的初级产品 商标或牌号本身是一种品质特征。6、凭产地名称买卖 农副土特产品,受产地自然条件以及传统的加工工艺等因素的 影响,在品质方面具有其他地区所不具有的独特风格和特色。在交易中仅凭产地就可以说明品质水平。eg:Sichuan Preserved Vegetable Chinese Northeast Soybean 五、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品质条款的一般内容 商品质量、规格、等级、标准、牌号等作明确、具体规定,避免笼统含糊 (二)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 1、约定一定幅度的品质公差 2、约定交货品质的机动幅度(规定范围或极限)3、约定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同或相似 quality to be considered and being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 六、品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增减价条款 1、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eg:大豆出口合同中规定水分每增减 1,则合同价格减增 1 不完善粒每增减 1,则合同价格减增 0.5 含油量每增减 1,则合同价格增减 1.5 如增减幅度不到 1者,可按比例计算 2、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扣价。即在品质机动幅度内,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扣价,而高于合同规定者却不增加价格。eg:在机动幅度范围内,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规定 1,扣价 1;低于合同规定 1 以上者,则加大扣价比例。第四节 进出口商品的数量 一、约定进出口商品数量的意义 (一)主要的交易条件,不可缺少(三条件之一)(二)少交货、多交货的问题(如何处理?)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一)计量单位 1、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 1)The Metric System 2)The British System 3)The U.S.System 4)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I)2、计量单位的确定方法 Weight/Number/Length/Area/Volume/Capacity(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 2、净重 1)*gross for net 2)皮重扣除做法 3、公量 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4、理论重量 5、法定重量与实物净重(四)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1、基本内容 成交商品的具体数字和计量单位 2、数量机动幅度条款 More or less clause(1000M/T,with 2%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About or circa or approximate 选择权由谁行使?如何计价?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数量和单价时,应解释为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不超过 10的增减幅度。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 5 的增减幅度。但是,当信用证规定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第五节 进出口商品的包装(稍微过一下)一、包装的重要性与约定进出口商品包装条件的意义 (一)包装的重要性 (二)约定进出口商品包装条件的意义 必须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和包装。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二、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包装 (一)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包装的要求 1、必须适应货物的特性 2、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3、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4、要便于运输物流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 5、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Protection!(二)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标志 指示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唛头或唛)标准化运输标志(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 程序工作组)J.B.S.收货人名称 SHHX05028 参考号(运单号、订单号、发票号)LONDON 目的地 1/30 件号(包括顺序号、总件数)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向上 小心轻放 禁用手钩 堆码层数极限 怕辐射 怕热 堆码重量极限)有图示(书 P73)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三、进出口商品的销售包装(一)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1、便于陈列 2、便于识别商品 3、便于携带和使用 4、要有艺术吸引力 5、符合法律规定和文化习俗 Promotion!(二)销售包装的装潢画面 (三)销售包装的文字说明 注意各国对标签管理的规定 (四)条形码标志 1988 年 12 月我国建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推广条 形码技术,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1991 年 4 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该协会分配给我 国的国别号为 690699(台 471、香 489)。此外,书籍代码为“978、杂志代码为“977”。四、中性包装和定牌包装(简单看)(一)中性包装(二)定牌包装 五、约定包装条款的注意事项(一)要考虑成交商品的特点(二)要考虑成交商品所采用的运输方式(三)要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四)在不影响包装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包装费用(五)要考虑有关国家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和客户的具体要求(六)正确运用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七)不宜轻易接受按某国家式样包装的条件(八)包装条件应明确、具体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 优点:1、运输量大 2、通过能力大,不受道路和航道的限制 3、运输成本低,运费低廉 缺点:1、连续性差 2、送达速度慢 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 船舶经营方式:Liner Transport Shipping by Chartering:Voyage Charter Time Charter Bareboat Charter 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一)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1、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固定”:航线、港口、船期、运费 2)“一负责”: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 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 2、班轮运费的计收依据与计收标准 班轮运费中包括了装卸费;托运人对装卸的延滞和速遣不负责 任,不存在滞期费和速遣费 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1)基本运费 运费吨(Freight Ton,F/T),包括重量吨(Weight Ton,W)和尺码吨(Measurement Ton,M)。重量吨按毛重计收(1 运费吨=1 公吨)尺码吨按体积计收(1 运费吨=1 立方米=40 立方英尺)重量吨和体积吨中从高计收(W/M)按商品 FOB价值的一定百分比收取(A.V或 Ad.Val)重量吨、体积吨、从价运费中从高计收(W/M OR A.V)重量吨、体积吨中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W/M PLUS A.V)按件数计收 临时议定价(Open Rate)(2)班轮运费中的附加费 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转船附加费(Transshipment Additional)港口附加费(Port Additional)选卸港附加费(Additional On Optional Discharging Port)货币贬值附加费(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燃油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 Factor)3、班轮运费的计算办法 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计费等级和计算标准。从航线费率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基本费率。找出该航线的附加费率 加总得出每单位商品的运费,然后再乘以货物总的数量或重量,得出全部运费。如果是从价运费,则按规定的百分率乘 FOB货值即可。货物分级表(PPT 74)散货航线费率表(PPT 75)例子 上海某公司出口一批全棉细坯布(Cotton Piece Goods),共 350 件,每件体积为 0.43M3,毛重为 462.73 千克,进口要求用散装运往 OSAKA/KARACHI,试计算出口运费。步骤 1 从货物分级表查出运费计算标准和等级。步骤 2 从航线费率表查出基本费率。步骤 3 依据附加费率表查找附加费。350 件货物的体积吨为 3500.43=151 立方米=151 运费吨(按 M 计算)OSAKA 基本运费为 52.00151=7852 USD 燃油附加费为 785230%=2356 USD 货物运往 OSAKA所应交纳的运费为 78522356=10208 USD KARACHI 基本运费为 61.00151=9211 USD 燃油附加费为 921130%=2763 USD 货币附加费为(9211+2763)30%3592USD 货物运往 KARACHI 所应交纳的运费为 921127633592=15566USD (二)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1)定程租船运输(程租)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依租赁方式不同可分为:单程租船、来回程租船、连续航次租船、包运 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 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 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在多数情况下,运费按所运货物数量计算 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和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速遣费 船舶双方的责任、义务,以程租合同(如“金康合同”)为准(2)定期租船运输(期租)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在租期内,租船人有权调度船舶,在合同规定的航区运载不违反合同规定的货物,按期支付租金。租船人可以将租赁的船作为班轮,也可以作为程租船经营,甚至可以将船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租赁期间,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 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除特别规定外,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 船方负责船舶的维护、修理和机器的正常运转 不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不计算滞期、速遣费 租金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 租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期租合同为准 (3)光船租船运输(光租)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承租人自己配备船员,提供工资、给养,负担船舶的经营管理和一切营运费用的租船运输形式。不同于定程与定期租船,属一种财产租赁。船东除收取租金外,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费用。(4)航次期租 以航次所需时间为租赁期间的定期租船形式。合同条款与定期租船合同相似。2、程租船运输的运费 主要包括程租船运费(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费)、装卸费、滞期费和速遣费等。3、程租船运费 计算方式与支付时间,需由租船人与船东在所签订的程租船合同中明确规定。按运费率(Rate of Freight)整船包价(Lump-sum Freight)4、装卸费 由租船人和船东协商确定后,在程租船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船方负担装卸费(Gross Terms)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 out,F.O.)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 in,F.I.)船方不管装和卸(Free in and out,F.I.O.)船方不管装卸、理舱和平舱(Free in and out,Stowed and Trimmed,FIOST)5、滞期费(Demurrage)、速遣费(Dispatch)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未完成装卸作业,使船东遭受船 期损失,租船人应支付给船东一定的补偿金。称为滞期费。实际装卸时间少于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使船东节省船舶在港 费用,并获得船期利益,租船人可以从船东方面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称为速遣费。通常速遣费是滞期费的一半。约定每天若干金额,不足一天的,按比例计算。6、期租运费 租金的高低取决于船舶的装载能力和租期的长短。通常规定为按月每载重吨若干金额或整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二、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是一种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分为: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2、国内铁路运输 三、航空运输(一)国际空运货物的运输方式 1、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2、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3、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4、航空急件传送方式(Air Express Service)(二)航空运输的承运人 1、航空运输公司 2、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三)航空运输的运价 指从始发机场至到达机场的运费,不包括提货、报关、仓储等其他费用。一般是按货物的实际重量(千克)和体积重量(以 6000 立方 厘米折合 1 千克)两者之中较高者来计收运费。针对航空运输货物的不同性质与种类,航空公司规定有特种货物运费、货物的等级运费和一般货物运费。四、集装箱运输(一)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集装箱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可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等。目前,集装箱运输已经成为国际主要班轮航线上占有支配地位的运输方式。(二)集装运运输货物的交接(1)整箱货 Full Container Load,FCL 1、运交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CY)2、整箱货通常只有一个发货人和收货人,由发货人自行装箱,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经海关查验后,由海关对集装箱施铅封。(2)拼箱货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 1、不足整箱货,把不同发货人的少量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2、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CFS)3、须由集装箱货运站把分属于不同货主的同一目的地的货物合并装箱,经海关检验后,由海关对集装箱施加铅封。(三)集装箱运输的费用计算 1、最低运费(Minimum Freight)2、最高运费(Maximum Freight)3、包箱费率 FAK(Freight for all Kinds),即不分货物种类,也不计 货量,只规定统一的每个集装箱收取的费率。FCS(Freight for Class),即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FCB(Freight for Class&Basis),即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物类别以及计算标准制定的费率。五、国际多式联运 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定义: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 境内接运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一)构成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3、必须由一个多式运输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责 4、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5、必须至少有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6、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采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托运人只需办理一次委托,支 付一笔费用,即可取得包括全程运输的单据一张,手续 十分简便。我国开办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有十余条,由 我国内地或港口可到达欧、美、非洲的港口或内地城市 六、大陆桥运输 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 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连贯运输方式。1、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 2、新亚欧大陆桥运输 3、北美大陆桥运输 4、美国 OCP运输 OCP,Overland Common Points,意即“内陆地区”。所谓“内陆地区”,是指以美国西部 9 个州为界,也就是以洛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约占美国全国的三分之二地区。所谓“OCP费率”,是太平洋航运公司制定的途经美 国西海岸转运美国内陆地区的费率。该费率比原来由收货人、发货人安排的货物由港口向铁路转到内陆的运输费率低。七、邮政运输 1、EMS 2、UPS 3、TNT 八、公路、内河、管道运输方式 1、公路运输 2、内河运输 3、管道运输 第二节 装运条款 一、装运时间(time of shipment)(一)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 1、规定明确、具体的装运时间 Shipment before June 30 Shipment during March 2、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Shipment within 45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The relevant L/C must reach the seller not later than 3、规定近期装运术语 如:立即装运(Shipment Immediately),尽快装运(Shipment ASAP)这些术语在国际上并无统一的解释,因此,除买卖双方已有共识外,应避免使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在信用证里不得使用这些术语。*UCP600第三条规定:除非要求在单据中使用,否则诸如“迅速地”、“立刻地”或“尽快地”等词语将不予理会。“on or about”(在或大概在)之类的词语限定装运日期,意味着该日期的前后五天内。起讫日包括在内。(二)规定装运时间应注意的问题 1、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时间的规定,要明确、具体,装运期限应当适度 2、应注意货源情况、商品的性质和特点以及交货的季节性等 3、应结合考虑交货港、目的港的特殊季节因素 4、在规定装运期的同时,应考虑开证日期的规定是否明确合理 二、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起始装运的港口(地点);最终卸货的港口(地点)(一)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规定方法 Port of Shipment:Shanghai;Port of Destination:London Dalian/Qingdao/Shanghai;London/Liverpool European main ports (二)确定国内外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注意事项 (1)确定国外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应注意的问题 1、力求具体明确 2、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条件 3、注意装卸港的具体条件 4、注意重名港问题 5、有多个港口时,要注意选择的港口不宜过多,所选的港口必须在 同一航区、同一航线上,6、一般班轮都能挂靠的港口。(2)规定国内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应注意的问题 就近原则,同时考虑国内运输的条件和费用水平 季节性港口 很多港口在一定的季节处于冰冻期,此时船只是无法进入和驶出港口的。世界主要有冰冻期的港口包括:欧洲北纬 59 度 22 分以北的 港口每年 12 月 15 日至次年 4 月 15 日是冰冻期;北纬 63 度 6 分以北的 港口每年 11 月 15 日至次年 5 月 5 日均为冰冻期;加拿大东海岸,除了对圣约翰斯港和哈利法克斯港外,每年的 11 月至次年的 4 月为冰冻期。另外,意大利西西里岛的港口如杰拉港每年的 11 月至次年的 3 月均 为季风性季节,风浪极大,港口无法装卸。三、分批发运和转运 分批装运,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装运。转运,指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过程中,从一个运输工具转至另一个运输工具,或由一种运输方式转至另一种运输方式。Partial shipment(to be)allowed(not allowed).Transshipment(to be)prohibited.Shipment during Mar./Apr./May in three equal lots.Ship 200M/T during September and 100M/T during October.UCP 600相关规定 凡同一船只、同一航次的多次装运,即使运输单据上载明不同的出单日期或不同的装运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如果交单由数 套运输单据构成,其中最晚的一个发运日将被视为发运日。同一运输方式下经由数件运输工具运输,即使运输工具在同一天 出发运往同一目的地,仍将被视为分批装运。对于分批装运的货物,如果其中任何一批未按时完成装运,则该期以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货物经邮局或专递运输,如邮局收据或邮寄证明或专递收据或发运单的表面上系由信用证规定的发运地并于同一日期盖戳、签署 或其他方式证实,则该邮寄或专递运输不作为分批装运。第三节 运输单据 一、海运单据 (一)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B/L 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简称提单,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1)货物收据 (2)物权凭证(所有权凭证)(3)运输契约的证明 2、海运提单的签发 (1)签发人(三种人)(2)地点和日期(装货港、装货完成)(3)份数 3、提单的格式和内容(提单范本见 P110)班轮提单 正面:托运人和承运人分别填写的有关货物与运费等 背面:承运人与托运人、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与责任 豁免的条款 租船提单 只有正面事项,并表明“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和例外事项按某年 某月某日租船合同办理”,无背面条款 4、海运提单的种类(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2)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 清洁提单(Clean B/L)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3)根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 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指示提单(Order B/L)(4)根据运输方式不同 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5)根据船舶营运方式的不同 班轮提单(Liner B/L)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6)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7)根据提单使用效力 正本提单(Original B/L)副本提单(Copy B/L)(8)其他种类提单 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舱面提单(On Deck B/L)过期提单(Stale B/L)倒签提单(Anti-dated B/L)预借提单(Advanced B/L)倒签提单 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目的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项下结汇。预借提单 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未能及时装船,或已经开始装船而未装完,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 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5、关于提单的国际公约 1924 年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The Hague Rules)1968 年布鲁塞尔议定书,维斯比规则(The Visby Rules)1978 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The Hamburg Rules)2008 年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鹿特丹规则(The Rotterdam Rules)(二)电子提单 1、电子提单的含义 2、电子提单的特点 3、关于电子提单的国际规则 (三)海运单 Sea waybill,Ocean waybill。不是物权凭证,不可流通。故又称“不可转让海运单”。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简单看)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从法律角度看,它是一种补偿性契约行为,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一定的对价(保险费),保 险人则对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财产险范畴,性质为商业保险。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 将可能发生的损失变为固定的费用,在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保持正常营业,从而有效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3、货运保险的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补偿原则 近因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 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一个图(PPT 119)一、保障的风险 (一)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1、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又称海难,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不包括所有发生在海上的风险,也不局限于航海中所发生的。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 所引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洪水等。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 原因造成的事故。如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爆炸、与流冰或 其他物体的碰撞等。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 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一般包括盗窃、雨淋、沾污、破碎、受潮、受热、渗漏、串味、锈损、钩损、包装破裂等。特殊外来风险,指由于国家的政策、法令、行政命令、军事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战争、罢工、进口当局拒绝进口或 没收货物的风险等。二、保障的损失 (一)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二)全部损失(total loss)(三)部分损失(partial loss)(一)全部损失(全损)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全损 可分为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者货物全部不能归原货主所有等情形。可按保险金额 请求赔偿全部损失。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一般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这些费用再加上继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完好状态的价值。(二)部分损失(分损)保险标的损失未达到全损程度。其可分有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或货物的部分损失,由受损方单独承担。2、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在海上航行中,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特殊额外费用。损失通过共同海损理算,由获救受益方(船主、货主和运费收入方)按最后获救价值共同按比例分摊。(1)构成共同海损应具备的条件 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紧迫的和不可避免的 必须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有意采取的紧急、合理的措施 必须是主动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 必须是最终有效 (2)常见共同海损情况 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将部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使船身、甲板等遭受的损失;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成船或货的损失;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成机器损坏 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致损原因不同,共同海损不是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这些风险而人为地造成的损失,单独海损则是 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损失承担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按照受益方价格多少的比例分摊,单独海损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先后顺序不同,单独海损的事故往往先于共同海损的行为而发生,但两者经常是有联系的。CASE 某轮船从天津港驶往新加坡,船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 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 舱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 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800 箱货被火烧坏;(2)500 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船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三、保障的费用 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 (一)施救费用 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为抢救货物,防止损失继续扩大所支付的费用 (二)救助费用 第三人采取措施,获救成功,应支付给第三人的报酬、费用等。由保险人支付。一般可列入共同海损。(三)其他费用 遭遇海上风险,为防止或减轻货物损害,在中途港或卸货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对货物进行检验、查勘、理算、拍卖等支付的额外费用。由保险人支付。第三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订的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C.I.C.)基本险别:平安险(FPA)、水渍险(WPA/WA)、一切险(AR)附加险别: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一、基本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81 年 1 月 1 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 物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规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一般货物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和特别货物险(散装桐油险和冷藏货物险)(一)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每一驳船所运货物可视为一个整批)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它 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上述第二种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在装卸或转运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承保责任内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中途港或避难港停靠,由于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造成的特别费用。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根据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 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 All Risks 除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1)基本险除外责任 保险人列明的不予承保的损失和费用,除外责任中所列的各项致损原因,一般都是非意外和不具有偶然性的,或是比较特殊的,保险人通过将其列入除外责任,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人的责任范围。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除外责任 二、附加险 承保由外来风险引起的损失,对基本险的扩大和补充 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基本险后才可以加保 加保的附加险可以是一种或几种: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 1、偷窃提货不着险 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偷窃行为所致的损失 整件提货不着 根据运输合同规定船东和其他责任方免除赔偿的部分 被保险人必须及时提货,遇有第 1 项所列的损失,必须在提货后十日内申请检验;遇有第 2 项损失必须向责任方取得整件提货不着的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2、淡水雨淋险 Fresh Water and/or Rain Damage 对被保险货物因直接遭受雨淋或淡水所致的损失负责赔偿,但包装外部应有雨水或淡水痕迹或有其他适当证明,被保险人必须及时提货,并在提货后十天内申请检验,否则,保险公司不 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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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3年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归纳总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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