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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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情况汇报 一是宣传教育到位。镇政府召开会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统一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各项内容进行深入剖析,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对条例熟练掌握,熟记于心,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条例,推动机关干部作风转变,进而推动全镇优化营商环境根本好转。 二是学习方式多样化。 1.将条例内容下发,要求人手一份,认真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学习过程中互相探讨,并形成自查材料交流。 2.印成试卷,下发各站办,对收回试卷进行汇总,总结答题参与度。 3.对企管办招商引资方面进行了梳理,要求招商引资时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乡镇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投资条

2、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 三是严明纪律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镇党委、镇领导对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督促,对其服务窗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 通过学习,全镇机关干部对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明确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镇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第二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汇报关于大元边境经济合作区优化营商环境 有关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7年以来,大元边境经济合作区从健全

3、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流程、专项整顿等几个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园区内审批服务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园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前我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园区内含有福建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大元沙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大元兴荣食品有限公司和福建大元汇隆食品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进驻,较去年同期增长137%,总投资额约18亿元人民币,总注册资本约135万元人民币,企业从业人员约5000人,用工满员达到90%以上。外资企业有两家,包括福建越香园乳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越合资股份制企业)、香港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余均为内资企业的有

4、限责任公司。为充分发挥集聚效应,抱团取暖,降低用地成本,有6家企业签订协议租用大元-福满贸易加工区XX县区标准厂房,2家企业租用XX县区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建设,4家企业租用园区内丰源肥业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主要生产体育用品、纺织服装、门锁执手等产品。 二、我园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创新性做法及突出成效 (一)创新服务,推行“代办”制度。大元边合区不断加强园区企业服务,创新下好“先手棋”,打好“组合 拳”,在园区内大力实施企业、项目“代办制”,在企业备案、签约、注册、入园审批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推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的公共服务事项,以优质的服务吸引企业入驻,例如,在引进兴荣食品加工项目

5、和汇隆食品加工项目时,大元边合区落实专门人员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入园审批备案手续,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总计为企业办理手续5项,节省50%的人力,大大降低了时间成本。 (二)抢抓机遇,推动企业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充分利用大元市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并结合贫困户脱贫奔小康的强烈心理,进一步深化就业扶贫协作,帮助更多当地贫困户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企业在招工用工方面优先录用当地符合用工条件的贫困户,招聘的岗位涵盖了普工、厨工、保安、保洁员等20多个工种,提供的就业岗位近20个,月薪均在2000-3000元左右,且多为包吃包住,大大减轻了应聘人员的生活负担。例如,福建盐津铺子食品有限公司成功招聘3名贫困户普工

6、,福建大元安派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招聘5名贫困户普工,八人均为中石户口。其他企业也在招录当地贫困户,预计有30名贫困户在园区内务工。 (三)联手联动,推动企业生产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智能化、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管理平台,采用微信、qq等智能化管理手段,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为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零成本增加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项目尽快完成建设。如在越南酸奶乳 制品项目中,面临着产品销售淡季、产品积压的问题,大元边合区通过建立微信、qq群,拓宽网上销售渠道及朋友圈,传达销售信息,积极调动一切能调动的资源,推动了公司销量大幅增长。 (四)积极探索,协助缓解企业用

7、工紧缺问题。充分用好用足跨境务工管理等相关办法,借助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设立的境外边民务工管理服务中心等平台优势,探索为园区内企业聘用境外边民务工提供入境务工业务“一站式”服务,边民出入境证、中国临时居住证、务工证等证件办理。截止2017年底,已累计为园区办理跨境务工手续300多人次,为园区口岸加工企业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缓解了当地用工紧缺问题。 三、我园区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用地指标存在不足问题 2017年以来,园区以实施项目建设落地年为号角,大打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一批重大项目已经陆续开工建设,但目前存在着建设用地和林地指标受到限制等问题。由于大元、福满建设用地存量

8、少,城市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范围内可供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非常有限,严重制约项目推进。另外,有些项目建设用地还涉及基本农田问题以及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土地指标缺乏仍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制约园区扩大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园区产业优势不明显 一是园区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有待延伸,新的经济增长点需加快培育。例如大元-福满贸易加工区XX县区之前定位 为红木加工园区,受市场因素影响大量红木加工厂房因无力继续开发而导致闲臵,目前闲臵的红木厂房23家,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此外,一些从事农副产品初加工的企业仅停留在仓储、分选、包装等粗加工,产品附加值不高,加工业效应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无大型或支柱工业支撑,可持续

9、发展后劲不足,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仍需加快。 二是边贸加工业规模小。通道经济特点较为突出,本地加工制造发展明显滞后,进出口商品落地加工能力较弱,加工贸易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能力亟待提高。截止2017年底,我园区积极推进的边贸加工业项目共13家,其中仅4家已建成投产。受整个经济形势影响,园区现有的工业企业扩大生产的不多,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中,鹏源食品、金正食品、果然美项目在开工建设后迟迟不能竣工投产,大元-福满贸易加工区XX县区红木加工项目大部分已建好厂房闲臵多年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新开业的福建越香园乳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技术及设备调试问题,于9月初才正式投产。兴荣坚果加工、汇隆坚果加工、山东沙土坚果加工、

10、恒标变性淀粉加工等项目投产时间推后,影响工业指标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 (三)发展环境不够优化。 一是投资环境不够优化。目前边境经济合作区仍沿用2012年关于规范和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的意见中的10项优惠政策,已滞后于国发201572号文件、“一带一路”等优惠政策。受政策的制约,园区发展速度缓慢。同时,大元-福满贸易加工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优惠政策只能套用大元市和福满县两地政府政策,因地方政策、园区发展方 向专注点存在差异,出现政策多却不适用的状况。 二是厂房竣工验收手续繁杂。厂房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手续过于繁琐,厂区企业有时因不了解相关办证手续问题,重复工作,耽误太多时间,影响企业投入生产,需

11、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 四、相关建议 (一)对园区项目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是协调加快批复土规调整,增加用地指标,同步办理用地预审工作。协调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解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调整臵换难题。 二是协调军事部门、供电部门、通信部门等大力支持军事设施、国防光缆、光纤线缆迁改的难题,进一步加快迁改速度、降低迁改费用,确保项目加快落地。 三是指导申报各类专项资金,以拓宽贸易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以支持贸易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建议国家对边境经济合作区企业在扩大企业投资、项目用地、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政策支持,尤其在跨境劳务需求等方面适当给予政策性放宽支持,通过更加优惠政策吸引

12、和留住企业技术工人和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建议省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环境。建议省鼓励企业在与校企合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以发挥当地职校、院校资源,由针对性的培养技术人员,拓宽用工渠道。 第三篇:辽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解读。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同时,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需报批,未经政府批准不得开展,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1次。 平等:不得限制外来企业、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条例(草案)规定,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

13、各类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来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信用:建立信用信息档案,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条例(草案)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的信用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与信用状况有关的交易记录,以及与信用状况有关的企业环境保护信息、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

14、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信息等所有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档案,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审批。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条例(草案)规定,企业设立登记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需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此外,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或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

15、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16、或者奖励。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7、。 第八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

18、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第十一条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二条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 一、公开的信用信

19、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使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

20、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鼓励支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十七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

21、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立登记应当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第十九条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

22、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第二十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

23、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24、。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对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法给予追究。第二十三条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收费。 第四篇: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篇一:“时间窗口”倒逼营商环境优化 XX省的投资吸引力越来越强,特别是随着贵安XX县区建设的逐步推进,以及“5个100工程”等发展平台的全面铺开,巨量投资与消费需求开始释放。“后发赶超”战略所带来的人才及资金、财富聚集效应,不断创造出投资兴业好机会。投资贵州迎来

25、一个十分重要的“时间窗口”。 很多知名企业家称贵州是一块投资宝地,马云、宗庆后等对贵州投资价值的观点已广为人知。“个人觉得现在应该是到贵州投资的时候了。”8月30日,复兴集团董事长、上海浙江商会会长郭广昌在XX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承办的“2013全球浙商会长贵州投资考察座谈会”上说,贵州以前有交通瓶颈,现在即将进入“高铁时代”,交通已不算难题,后发优势凸显,所以“投资贵州,恰到其时”。 拓展市场需求空间 “贵州已经成为最具投资潜力与活力的地区之一。”在“2013全球浙商会长贵州投资考察座谈会”上,不少浙商会长对此判断表示认同。有浙商会长说,以前的投资观念是“青山绿水不如金山银山”,通过对贵州的全

26、面了解,现在觉得“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尤其是具备自然环境、用地条件、人力资源、产业功能、政策配套等诸多优势的贵安XX县区重点推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起外界高度关注。 “投资贵州,恰到其时”还有另一种背景,就是贵州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加强,冲出“经济洼地”的政策决心与民众意愿都十分强烈。 “在加快发展进程中,贵州内生出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XX省投资促进局局长季泓说,目前,发达地区的市场需求已经达到相对饱和状态,贵州的市场需求正呈现突发性增长,2013年XX省固定资产投资将达到1万亿元,消费增长15%20%。 季泓说,近年来,XX省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优化创业发展环境、激发多重“红利”叠

27、加释放,gdp增速“领跑”全国,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版图上崛起最快的版块。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XX省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在工业经济、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投资、社会民生等领域,贵州市场需求都将会成倍放大。特别是在“引银入黔”等金融策略推动下,贵州市场的资金活力将会进一步增强,融资障碍也会随之逐步减小,“以市场换技术、换产业、换项目”的优势在贵州将会表现得更加突出。 中国西南地区陆路交通枢纽和出海重要通道,是贵州占据的区位优势。未来几年,贵州将建成省内1小时交通圈、周边省市2小时交通圈、与珠三角地区4小时交通圈、与长三角贯通7小时交通圈。交通的进步,使得贵州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逐渐增强,特别是与泛珠

28、三角地区的经济交流合作与政策协同越来越紧密,市场需求的“贵州力量”将更具吸引力与集聚力,更多的投资与商业机会将在贵州范围内出现。 保障机会公平 郭广昌认为,旅游业是贵州的优势产业,但多年来投资不足,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贵州需要大项目来加速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这种需求正是浙商的机会;另外,高端养老服务业、医药产业、矿业等行业都很具投资潜力。 有企业家说。“现在很多商人都投资欧洲、美洲,我看不如投资开发中国贵州。” 这些评价及投资建议,与贵州招商引资环境改善有很大关系。这几年贵州努力调整产业结构,从政策落实、制度创新等方面,不断优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善政商关系,积极营造敬商、亲商环境,注重法治力量

29、在保护企业家财产安全中的关键作用,民营企业投资兴业安全感更加稳定。其实,在商业环境、招商引资的体制及制度建设上,贵州曾缺乏优势。但是对此“短板”的弥补,不管是加大力度还是加快速度,贵州都下了很大功夫。 在行政审批、投融资体制、土地利用等重要领域与关键环节,贵州都取得了一些改革进展,特别是近几年渐趋完善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民企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逐渐培养出深厚的商业土壤。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浙商对贵州经济发展有很大贡献。浙商对政策与商业环境变化非常敏感,有很强的生存活力。近两年,贵州方面积极“走出去”,开展了许多极具影响力的推介、招商活动,与浙商广泛、深入接洽,黔浙区域合作与商业往来

30、愈加频繁,更多浙商项目与资金进入贵州。据XX省副省长蒙启良在浙商会长座谈会上透露,近两年有543个浙商投资项目落地,投资总额达到248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为630多亿元。 但是体制制约给贵州招商引资带来的阻碍也不可忽视。长期以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之源,贵州民营经济相对滞后,这应该和经济体制改革力度以及贵州所处历史地理环境有关,而前者则是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的关键障碍。 2012年,全国gdp中有超过60%的贡献来自民营经济,而贵州同期数据是只有40%,2013年的目标也仅仅是43%;在浙江,全省70%以上的生产总值、6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外贸出口由民营经济贡献,民营企业提供了90%

31、以上的就业岗位。 招商引资的一个关键点,是要保障资源分配的机会公平。有浙江民营企业家特别提醒,当前,很多资源仍然掌握在国企手里,如果不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资源利用效率难以得到更大提高,贵州在这方面的问题表现得相对突出,而“浙江能为贵州提供很好的改革经验”。用活后发优势 简要来说,一个地方的比较优势,集中体现在制度建设与资源禀赋两个方面。贵州历史上“欠开发”是不争的事实,但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较长时间的能量积蓄,制度与资源的力量都开始在当前阶段显现出来。可以说,这两方面的力量叠加,集中形成了贵州的“后发优势”。制度优势实际上是决策者的政策创新思维所能带来的市场竞争力。中央对贵州的发展支持亦体现了这一点

32、。2012年,“国发2号文件”将支持贵州跨越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从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土地、人才等7个方面明确了119项突破性政策,40多个国家部委和单位相继出台了配套性的支持举措。 针对产业发展实际情况,XX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土地利用、税收、财政扶持、金融投资、招商奖励、人才引进、投资服务、产业发展等一系列个性化的优惠政策。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贵州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扶持措施与政策待遇已无明显差别。以制度建设保障投资环境全面优化,提升了贵州的投资竞争力。 从资源禀赋方面看,贵州是中国的能源大省之一,是“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具有“水火互济”的优势;矿产资源种类繁多,是中国重要的矿产资源接

33、替区之一;生物资源丰富多样,是中国重要的动植物种源地,生物种类相当于整个欧洲的总和;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成就了贵州非常明显的生态优势。 贵州中药材品种非常丰富,是全国四大中药材主产区之一。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专注于药材种植及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的医药上市企业,其董事长胡季强说,贵州的气候条件非常有利于中草药生长,康恩贝很看好贵州现代植物药产业的发展,“一定不会错过这样的机遇”。 目前,人力资源的素质提升工作在贵州已经全面展开,劳动力优势更加凸显。作为传统的三大军工基地之一,XX省储备了大批科研和生产技术人才;贵州正大力实施“9+3”教育计划,在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3年中等职业

34、教育实行免费,加上对返乡农民工的强化培训,每年新增120万劳动力,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 贵州招商引资涉及的工作面很广,尽管考核压力很大,政府职能部门还是要克服困难,为客商介绍好贵州的政策、资源,甄别、推介好贵州的项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贵州需要更富现代商业精神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务必要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杜绝目光短浅的“机会主义”行为,尊重项目合作中的契约精神,合理解决各方矛盾。 招商引资是贵州民众比较关注的一件大事,也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下正值贵州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不管是观察贵州,还是投资贵州,目前都是最佳和最重要的“时间窗口”。在XX省的经济工作中,高素质人才以及

35、优质项目引进、资金运用高效等事关招商引资实际效率,在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的条件下,需要做实做好这些工作,以更大程度提高招商引资效率。 篇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6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或贸易活动,在遵循政策制度和行为准则等方面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和因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 一、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本现状 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政务、市场、社会和法制等环境,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 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

36、取消下放与投资创业、就业创新、经济增长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在2014年全面取消省级政府部门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15年XX省分两批再取消下放81项审批事项。自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以来,江苏累计取消下放587项,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取消下放1/3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在XX市、苏州工业园区、XX县区、XX市大丰区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二是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理。清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制定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两个清单。自2015年起,江苏对小微企业减免5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停征和免征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7、,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涉及全省约80万户小微企业,共减负40亿元。三是着力优化政府服务。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初开始运行,全省市县全部建立了政府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逐步向乡镇、村延伸。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行政审批 整体提速。 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个体登记、出资、住所、经营范围等限制实行多要素放宽,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实施“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系统。二是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农资生产、知识产权、融

38、资信贷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在全国首家开发了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在XX市启动试点运行。三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在全国率先打造省市两级“三库一平台”,包括社会法人、自然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统一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构建起标准更严、覆盖范围更广的“黑名单”制度,将直接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九类失信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 大力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提高社会安全感。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方面性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财物、强装强卸、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涉企报警求助事项作为一类警情优先处置,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充分运

39、用法律手段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2015年,全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317件,受理8077件,其中,大量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商、质监等领域的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得到化解。一些地方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处罚、行政补偿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理了因行政瑕疵出现的涉企行政投诉纠纷。加强对商事仲裁工作的联系与指导。通过组建仲裁学会、召开仲裁座谈会、举办 23。研究报告 专题研讨会、强化对仲裁委员会换届指导等形式,指导推动各仲裁委做好仲裁工作。2015年,全省13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7567件,标的额225.06亿元。 积极营造规范有

40、序的法制环境。首先,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XX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XX省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XX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违法设置市场壁垒等不符合经济运行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不予通过。其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2008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建立了行政权力库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目录化管理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网上行政监察、法制监督全覆盖。全省各地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发放行政执法终端反馈卡、服务企业联系卡等方式,主动接受企业和群

41、众的监督。最后,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把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纳入法治创建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零接触。有的地方开展了以“平安企业、绿色企业、法治企业、和谐企业”为主题的企业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从江苏几年来的探索实践看,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分重要,非常必要。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经济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经济技术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要争创江苏转型

42、发展的新优势,就必须在推进产业、技术等方面硬转型的同时,更加重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内容的软转型。二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旨在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通过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三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以提高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法治为基石,建立起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 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 度,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诚实经营,公民尊法守法。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 近

43、年来,江苏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 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商制度建设不健全。一是立法对营商环境的促进和保护不够。当前的地方立法中,以人为本、立法为商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有些立法项目过于强调对重点领域、国外投资等企业的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立法中公众参与度不够,征求公众意见有的流于形式,商事主体有序参与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立法过程缺乏有效论证和成本分析,商事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分彰显。二是立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当前,营商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如集体土地拆迁、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等,亟须省

44、级乃至国家在法律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审批事项取消、行政权力下放等重点改革事项需要及时对法律法规做出调整。三是立法与营商实际工作存在脱节现象。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配套实施意见、执行标准等不能及时出台,法律实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房屋出租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由于个人收入和租金收入监控手段和扣缴手段缺乏,逃税漏税现象较为突出。当前,还存在法律规定不统 一、法律规范间缺乏必要衔接等问题。 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高。各地审批事项数量差距较大,个别地方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办理时间冗长、效率低下,束缚了企业发展。有些地方在行政审批清理过程中将多个

45、审批合称为一个审批,表面上审批事项少了,但并未起到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不清。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现象在政府招商引资中仍较为突出,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核、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税收等方面存在突破政策“红线”、对企业过度保护现象。营商政务服务缺乏有效制度监督。在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和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尚缺少制度设计,对行政服务行为缺少效能监察,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 242016面机制仍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对损害商事主体的各类职务行为,惩处机制不健全,问责不够。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是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虽然江苏诚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缺乏刚性

46、制度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采集、保存、披露,以及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缺乏具体制度。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以及骗取贷款、非法融资、逃避债务等行为在一些地方、行业依然存在,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市场执法中,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精通执法程序、执法要求及有关调查取证等专业知识。有的重罚轻纠,甚至只罚不纠,有的重实体、轻程序,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基层执法中存在权责不对等现象。镇街基层政府直接面向客商提供政务服务,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无权监管,但又承担着属地责任,权责不对应,导致大量市

47、场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三是企业负担仍然过重。目前,江苏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减少收费项目,企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但企业在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负担仍然较重。有企业反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实行捆绑式参保缴费,且单位需承担的缴费比例高,加大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社会活力未有效释放。首先,社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管理缺少固定渠道,没有有效形成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功能对接,能力互补”的工作体制机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能力不足。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督不够,多数社会组织职能单一,不少行业的行业自律、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政策

48、以及行业争端协调等缺乏社会组织的有序参与。其次,商事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机制不健全。除了有关法律对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以及价格决策、城市规划、环境评价等领域的商事主体参与有原则性要求外,其他领域尤其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商事主体参与度低,形式化明显,政策制定与企业需求脱节。最后,区域管理一体化程度较低。近年来,江苏在区域一体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没有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共建共享、流转顺畅、协作管理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区域发展中投资与贸易、资源配 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环境治理、发展规划等公共问题的涌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区域冲突,影响了区域和谐发展。

49、三、加快建设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营造公平自由快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营商环境法治化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完善营商地方立法,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营商制度体系。完善的营商法律体系是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依靠规则和法律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障。针对当前营商环境立法滞后、缺乏整体制度设计的状况,建议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制度框架。一是抓紧制定XX省开发园区条例。目前,开发区已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新兴产业的集聚区、外商投资的密集区,但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统 一

50、、管理权限不明确等问题。建议加快XX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调研修改进程,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各类园区纳入条例调整范围,明确开发园区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等,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公正法治的市场环境。二是抓紧制定XX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自主创新的动力之一。建议加快制定一部覆盖知识产权各个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促进与激励、保护与管理,职务知识产权的处置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等做出详细规定,加快形成符合省情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三是抓紧制定XX省促进诚信建

51、设条例。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已成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诚信建设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建设,明确政府及各类主体在诚信建设中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强化对守信者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行为规范。四是抓紧制定XX省互联网安全保护条例。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基于互联网等方式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快速发展,建议加快网络安全保护立法,建立网络安全基础性制度,推动落实网络有关实名制度,强化商业网站管 25 。研究报告 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加强对网络虚拟人口、虚拟社区和网上重点人员、组织的实时动态管控。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和持续保持有效的政府治理。深化行政体制

52、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也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根本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目前经济社会领域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体制性根源。因此,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压减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江苏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项目多、手续繁、收费高”等问题。必须继续着力清理涉及实体经济、民间投资和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各类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与经济增长、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目录管

53、理制度,明确审批项目的构成要素,并从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等构成要素入手全面深入推进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理顺行政审批流程,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受理、审核、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的后续监管。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政府服务,提供充裕的公共产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以提高政务透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为目标,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使企业规范经营受保护,政府服务管理受监督。规范优化 服务中心运行,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积极探索推

54、进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上下衔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政府职能配置。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社会自治功能。借鉴上海自贸区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理顺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根据不同

55、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优化行政权力纵向配置,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把一些确需审批、处罚的,以及量大面广、地方能够承担、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管理事项,坚决下放给地方。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压缩省市两级执法力量,充实县区一级执法力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市场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运作是营商主体从事营商活动的基础,市场愈发达,营商活动就愈频繁。要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为 262016目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

56、活力的“乘法”。加快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 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面推进“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整合规范市

57、场监管执法主体,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由基层监管的事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行使市场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设区的市,市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区本级不设执法队伍;区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市本级不设执法队伍。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执法。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切实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建立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健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

58、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及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建立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促进市场规范有序运行、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的决定性因素。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对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和应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和共享交换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各行业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和“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健全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建立各类市

59、场主体产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完善重 点产品安全追溯体系。运用多元化社会治理方式,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社会环境。生活安定、社会稳定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多元化发展趋势,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各种矛盾得到制度性的合理解决,法律得到切实遵守,为营商主体提供稳定的发展预期。一是提高社会自治和参与能力。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特别是经济类社会组织,增强社会组织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重点培育具备多元化市场服务功能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

60、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加快社会组织特别是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二是有序扩大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健全公众参与政府治理法律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经济治理与规则构建中来,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后评价制度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公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完善舆论民意表达机制、反馈机制,提高舆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机

61、制。突出社会评议,通过公开述政、网络问政、民意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构建开放式的公众评价机制。三是构建多层次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针对当前涉企矛盾纠纷大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和仲裁机制,通过便捷的非诉讼方式解决商事纠纷。探索建立劳资、环保、医患等各类纠纷的专业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专业调解和社会调解资源。加强仲裁机构建设,维护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加大对民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最大限度地发挥仲裁在化解民商事矛盾方面的优势,对纠纷比较突出的行业,建立专业仲裁平台。 (课题组组长:马太建;成员:丁淑渊、汪立生、

62、褚志霞) 责任编辑:戴群英 27篇三:浅析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浅析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摘要】 理性的企业投资在选择投资环境时候首要的会考虑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游戏规则得以有效遵守的前提和基础,良好的法治环境是营商的前提和基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正确践行,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最为有利的招商环境。 【关键词】 环境;法治;招商引资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

63、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同时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由此可见,没有依法行政的第一要求,就不会有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形势和稳定局面。法治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切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法治环境的建设和执法能力的提高。 一、法治在营商过程中的重要性 1.法治是长久发展的保证,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规则得以有效遵守的前提和基础。在规则发挥作用的社会中,企业投资的成本和产出具有可预见性,投资的利润能够经过可控制成本计算出来,法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比承诺更可靠。 2.法治可以给政府及其官员以有效的约束,法治可以让政府提供全面、高效、到位的服务,避免出现滥用职权和无序竞争的局面,严格遵守行业规则,防止出现内耗,让政府有权力把法律赋予的地方发展运用到极致,使法律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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