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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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河防汛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xx年二八年市内河防汛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防汛责任追究制办法和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河道基本情况市现行内河骨干排水河道30条,水系按流域划分,黄河以北属海河流域,黄河以南属淮河流域。其中海河流域水系多为南北走向,由西向东有潮河、褚官河、太平河,马新河,沾利河,草桥沟,草桥沟东干流,挑河,神仙沟、新卫东河等10条河道;淮河流域水系多为东西走向,由南向北有小清河、淄河、阳河、泥河子、小河子、预备河、支脉河、武家大沟、广蒲沟、五干排,广利河、溢洪河、河、老广蒲沟、五六干合排、六干排,永丰河、三排沟、张镇河和小岛河等20条河道。 海河流域片包括河口区和利津县,总面积3352平方公里。境内水系总长度351.6公里,流域面积2192.7平方公里;淮河流域片包括区、广饶县和垦利县,总面积4701平方公里,境内水系总长度625.09公里,流域面积3063.00平方公里。二、防洪目标任务按照国家防总、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08年我市内河防汛工作的目标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强化各项防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标准内洪水河堤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保安全,受灾不死人,遇“两超”(超强台风、超标准洪水)有对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重点任务:搞好河道、农田水网清障和堤防加固除险;加强骨干河道支流入口安全防护;保证河道拦河闸正常启闭;完善田间输排水工程配套建设;加强防汛信息化系统维护与管理,保证通信畅通;动员社会力量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三、防汛组织(一)市防指组织机构防洪法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市防指由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军分区、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黄河河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局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市政局、地震局、黄河河口管理局、气象局、市信息产业局、海事处、武警支队、邮政局、供电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生产管理部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二)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及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黄河除外);组织制定防洪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防汛抗旱措施及工程的防汛维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计划;负责防洪抗旱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并组织抗洪抢险工作,指导城市防洪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及建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市公安局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市监察局负责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命令及落实防汛责任制,查处防汛抗旱违法违纪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害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表彰、奖励在抗洪抢险及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对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风暴潮、海浪的预警、预报;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组织水产抗灾和恢复工作,及时提供水旱灾区水产灾情。市建委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区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市市政局负责中心城(东、西城)的防汛排涝规划、应急供水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加强城市防汛排涝、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城市规划区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供水工作。市交通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黄河河口管理局负责我市黄河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防洪工程运行安全及黄河防汛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黄河防洪预案和防凌预案,及时提供黄河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黄河防洪、防凌调度和引黄供水调度,主管黄河防洪抢险及常备抢险物资供应,制定并监督实施我市黄河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开展防洪工程应急处理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市农业局负责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救灾、恢复及农垦系统防洪安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市林业局:负责林区防汛及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县区政府搞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抗旱、救灾物资调拨和供应,协调解决防汛抗旱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市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市防指的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旱情、风暴潮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活动,向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自救知识。市地震局负责防洪工程周围地震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以及水库、堤坝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有关震情,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地震监测资料,指导防震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并负责沿海风暴潮的预测、预报。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气象信息。胜利油田管理局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胜利油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好防汛人员、材料、物资的调度,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市海事处负责汛期所辖区内沿海水域、黄河及通航水域内船舶的防洪安全,及时向市防指通报有关水上交通事故等险情。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各电信企业保障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保障抢险现场通信。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措施的任务。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市防指领导下,做好交办的防汛抗旱相关事宜。 (三)防汛队伍抗洪抢险队伍主要由专业队伍、群众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三支力量组成。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主要负责防洪工程防护,水情、工情测报,通信联络、紧急抢险和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工作。群众防汛队伍担负着堤线防守、巡堤查险、抢险、运料等任务。我市共组织群众防汛队伍(包括企业职工)11万人左右,由抢险队、常备队、后备队组成。已落实机动抢险队62支7898人,常备队629支31245人,后备队460支62938人,其中,区抢险队20支,639人,常备队196支,2735人,后备队286支, 8947人;河口区抢险队7支,932人,常备队33支,724人,后备队31支,1984人;广饶县抢险队10支,5160人,常备队10支,171人,后备队10支, 27210人;垦利县抢险队16支,639人,常备队366支,25387人,后备队106支,7735人;利津县抢险队9支,528人,常备队24支,2228人,后备队27支,17062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抗洪抢险的突击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任务,主要承担重点河段的工程防守抢险、重大险情抢护、行洪障碍的爆破、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当发生大洪水时,驻部队全力支援。(四)主要河道防洪责任市境内较大的河道共30条,除小清河、支脉河、淄河承接客水外,其余均为排泄内水的河道。按照防洪法规定,汛前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定防汛责任状,明确每一条河道的防汛责任人,并对河道的设障险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由县(区)、市河道管理处编制逐条河道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主要河道的基本情况与防汛责任人:1、小清河 发源于济南市玉府河,流经广饶县5个乡(镇),市境内长34公里,流域面积585平方公里,警戒水位5.17米(五年一遇标准水位,辛桥水文站),现状标准洪水6.89米(二十年一遇防洪水位,辛桥水文站);王道拦河闸,设计防洪流量900m3/s,相应水位5.78m;除涝流量500m3/s,相应水位4.35m。责任人田和友(广饶县人民政府县长)。2、支脉河 发源于淄博市高青县,流经我市广饶县、区,市境内长68.20公里,流域面积1508平方公里,其中广饶县境内长48.2公里,区境内长20公里;西马楼拦河闸,设计防洪水位3.00m;除涝流量340m3/s,相应水位1.83m。责任人李英慧(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国芳(区人民政府区长)。 3、淄河 发源于莱芜市,是淄博市太和水库的泄洪河道,流经广饶县入小清河,市境内长37.8公里,流域面积228平方公里,责任人李廷华(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4、老广蒲沟 发源于垦利县郝家乡张家,经区入广利河,全长27.9公里,流域面积117平方公里,其中垦利县境内长13.6公里,区境内长14.3公里;大务闸,设计除涝流量30m3/s。责任人刘清滨(垦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瑞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5、武家大沟 全长31.47公里,流域面积192平方公里。责任人李英慧(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解爱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6、广利河 广利河西起黄河南展王营闸,穿市东、西城区,经广利港入海,至防潮堤全长47.3公里,流域面积510平方公里。区境内长35.53公里,垦利县境内长11.77公里;皇殿拦河闸,设计除涝流量47m3/s,相应水位6.5m;明海闸,设计除涝流量403.3m3/s,相应水位3.0m。责任人苟增杰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卫奎(垦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7、溢洪河 该河道西起垦利县宁海乡崔家,向东南与广利河交汇入支脉河,全长48公里,流域面积312平方公里;明港闸,设计除涝流量300m3/s,相应水位2.6m。责任人尚英慧(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振浩(垦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8、五六干合排 上游自垦利县南清户,经市区入广利河,全长16.1公里,流域面积44平方公里,垦利县境内9.4公里,区境内6.7公里;刘家闸,设计除涝流量30m3/s;吴杨闸,设计除涝流量30m3/s。责任人张葆春(垦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宝山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9、马新河 上游自利津县坡庄村起向北,至大赵王庄东部进入沾化县境内,向北到东王村西进入河口区境内,在新户西入海,全长35.6公里,流域面积204平方公里,利津县境内10.94公里,河口区境内24.66公里;马新河拦河闸,设计防洪流量138.9m3/s,相应水位3.26m;除涝流量76.6m3/s,相应水位2.49m。责任人胡永亮(利津县县委副书记)、李积德(河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0、沾利河 沾利河上游自利津县利津镇大李村起向北,至河口区郭局村北入海,全长60.7公里,流域面积343平方公里,利津县境内29.1公里,河口区境内31.6公里;沾利河拦河闸,设计防洪流量151.9m3/s,相应水位3.29m;除涝流量83.6m3/s,相应水位2.45m。责任人刘廷景(利津县人大副主任),责任人成希琴(河口区副区长)。11、草桥沟东干流 自陈庄镇六百步村起,向北行至河口区六合乡与原草桥沟汇合,长26公里,流域面积149.5平方公里。利津县境内17公里;草桥沟东干流利津闸,设计防洪流量201.8m3/s,相应水位4.01m;除涝流量111.5m3/s,相应水位3.16m。责任人李延成(利津县人民政府县长)。12、草桥沟 上游自利津县北岭乡永阜村南黄河大坝外脚200米起向北,至六合乡新合村北与草桥沟东干流汇合后入海,全长46.0公里,流域面积472平方公里,利津县境内(称永新河)长23公里,流域面积193.5平方公里,河口区境内长23公里,流域面积278.5平方公里;责任人燕浩林(利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秦广智(河口区人民武装部部长)。13、挑河 上游自利津县汀罗镇薄扣村起,向北经渤海农场西、汀罗镇、河口区政府驻地东测至刁口乡西北入海,全长32.6公里,流域面积504平方公里,利津县境内8.1公里,河口区境内长24.5公里;挑河拦河闸,设计防洪流量143.3m3/s,相应水位3.49m;除涝流量79.1m3/s,相应水位2.8m。责任人尹芳田(利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学增(河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4、神仙沟 为自然形成的入海河道,主要承担孤岛镇、仙河镇、济军生产基地及滨海区4000口油井的排水任务,全长50.29公里,流域面积243.5平方公里。责任人孙红军(河口区区委副书记)。15、新卫东河 孤岛城区济军基地造纸厂开始沿公路向东于仙河镇东北与红旗沟汇合流入神仙沟,全长24.70公里,流域面积160平方公里。责任人黄高潮(河口区人民政府政协主席)。16、潮河 为跨地市河道,干流起自滨州市的西沙河,东北经沾化县,入我市河口区,至洼拉沟入海。总长度73.5公里,总流域面积1408平方公里。其中我市境内长度24公里,流域面积427 平方公里。除涝标准为鲁北64雨型,最大排涝流量188立方米/秒。责任人王树臣(河口区人大副主任)四、防洪调度1、主要洪水特征。根据我市现有河道设计标准及工程现状,洪水特征可分为一般洪水、现状标准洪水和超标准洪水。一般洪水指标是指达到设计排涝水位,当发生一般洪水时,基本是河道主槽行洪,洪水一般不会危及堤防安全;现状标准洪水是指达到设计防洪水位,当发生该种洪水时,滩地水深一般在1米左右,可造成洪水外溢,倒灌农田,沿岸堤防缺口及险工可能出现险情;超标准洪水是指大于现状标准的洪水,当干流各控制断面水位达到设计洪水水位时,且洪水继续上涨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上滩深度加大,堤外大面积积涝成灾,无法向河内排水,且支流缺口防守不当,还将发生洪水倒灌,此时处于防汛紧急状态,险情严重,若防守不力,可能溃决成灾。2、洪水调度。我市河道分属海河流域和淮河流域,干流控制流域面积较小,多为独流入海,洪水结合不复杂,根据洪水特征,按照“以泄为主,蓄泄兼施”的原则,实施防洪调度。(1)一般洪水。各级防办适时掌握水情、工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河道工程所在县(区)防指成员单位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值班;县(区)防指适时组织群众疏挖田间排水系统,确保积水排泄畅通;市防指派出督查组,对排涝工作进行督查,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全面负责排涝救灾工作,及时组织各专业防汛队伍、群众疏通田间排水系统,努力减轻内涝造成的损失。(2)现状标准洪水。分管防汛的常务副指挥在接到水情预报后,立即召开防汛指挥部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工作,组织协调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开展工作。各级防指领导、包工程责任人现场办公,按照分工到岗就位,协调各方面的防守力量。一线群众防汛队伍上堤防守,防守的重点是险工险段、堤防缺口。各级防办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和险情变化,水利、气象部门及时进行洪水分析预报,发布雨情、汛情通报。市防办组织专家提出抗洪抢险意见供领导指挥决策。(3)超标准洪水。组织领导。发生此类洪水时,防汛抗洪工作成为全市的中心任务,需全党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斗争。组成强有力的防汛抗洪指挥中心,随着汛情的发展,及时做出重大决策。市、县(区)均应以党、政、军负责同志为主,组成前后方两套班子,前方指挥抗洪抢险,后方做好后勤保障。防守力量部署及防护措施。组织一线及部分二线群众防汛队伍上堤,一面巡堤查险,一面堵复堤防缺口,加固险工险段。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防汛的队伍全部上堤,清除、爆破阻水建筑物,加大河道行洪能力。若洪水水位不断上涨,应在现有堤防上抢筑子堤,顶宽不少于1米;若堤防出现漏洞,应查明洞口,用含水量较多的黏土抛填;对涵闸与堤防连接处严加防守,发生渗水、漏水险情时,应在迎水面查明缝隙进行堵截,并在背水面做反滤处理。水情测报。通信部门要做好通信保障,必要时启动应急通信设备,确保汛情及指示、命令的及时传递,市防指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洪水分析预测,发布洪水通报,提出防御洪水的对策。各级防办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据情提出抗洪抢险的意见。群众迁安救护。各级政府均要由一位负责同志挂帅,由民政、公安、卫生、粮食、物资、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组成迁安救护指挥部,领导好搬迁救护工作。分片包干,有计划、有秩序地完成迁安救护任务,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后勤保障。此类洪水防汛常备料物严重不足,经贸、物资、供销、交通等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的筹集、调运等工作,确保抢险急需。电力部门全力保障防汛用电,必要时紧急架设照明线路。卫生部门要做好抢险队伍伤病员的救治和滩区、洪区群众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疫情预防与控制。抗洪抢险结束后立即转入灾后恢复与建设,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尽快改变与发展。附: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2、市防汛抢险联络电话 3、市内河防汛工程抢险技术组组成人员名单 4、市内河防汛责任人包工程情况表 5、市骨干排水河道及拦河闸基本情况表 6、市排水河道现状图附件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2市防汛抢险联络电话单 位值班电话传真电话附件3市内河防汛工程抢险技术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4市中小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单位:公里、平方公里单 位工程名称长 度流域面积姓 名行政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县区县附件5全市市管骨干排水河道情况统计表序号河道名称流域面积(km2)长度(km)设计标准设计流量((m3/s))行政责任人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总计本市总计本市防洪排涝防洪排涝办公移动13705460255138054626011390546161913563391539133954606661356228977713605465188附件6:市防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xx年市防台风暴潮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2 区域概况22.1 自然地理22.2 社会经济3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43.1 指挥机构43.1.1 市防指组织机构43.1.2 市防指职责43.2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53.3 办事机构74 预测、预警和预防84.1 信息监测与报告84.2 预警94.2.1 预警等级94.2.2 预警及发布94.3 预防104.3.1 防台风检查104.3.2 防台风巡查115 应急响应11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115.1.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15.1.2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15.1.3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25.1.4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25.2 应急响应行动125.2.1 级应急响应135.2.2 级应急响应135.2.3 级应急响应135.2.4 级应急响应145.3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155.4 应急结束166 保障措施166.1 通信与信息保障166.2 应急队伍保障176.2.1 防台风救灾队伍176.3交通运输保障186.4 电力保障186.5 医疗卫生保障196.6 治安保障196.7 物资保障196.7.1物资储备196.7.2物资调拨206.8 资金保障206.9 技术保障206.10 宣传、培训和演习207 善后工作217.1 灾后救助217.2 抢险物资补充227.3 损毁工程修复227.4 灾后重建227.5 保险与补偿227.6 总结与评估238 附则238.1 名词术语定义238.2 预案管理与更新248.3 奖励与责任追究248.4 预案解释部门248.5 预案实施时间248.6 附图表24市防台风暴潮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市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提高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特编制防台风暴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国家与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特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防避抢”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2 区域概况2.1自然地理市位于山东省北部黄河入海口三角洲地区,地理坐标为北纬36553810,东经1180711910。东临莱州湾,北临渤海湾,西与滨州市毗邻,南与淄博、潍坊两市接壤。南北长123千米,东西宽74千米,总面积8053平方千米。海岸线长412.67千米,负15米等深线浅海面积4800平方千米,滩涂面积180万亩。黄河三角洲属于暖温带半湿润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均降水量560毫米,年平均气温12.312.8。海域为半封闭型,大部岸段的潮汐属于不规则半日潮,每日两次,每日出现的高低潮差一般为0.22米,大潮多发生于3月4月和7月11月,潮位最高达4.0米。因市地处黄河三角洲莱州湾西岸,地形和地理环境较为特殊,沿岸极易发生风暴潮。影响的风暴潮有以下特点:一是多发生在春、秋季节的3月、4月和10月、11月份,冬季较少,夏季偶有发生。较强以上台风风暴潮和较重以上台风风暴潮只出现在7、8、9三个月份。二是多发生在渤海湾和莱州湾沿岸。而沿海为平原,地势平缓,地面坡度为0.51.0,入海河道比降小,防潮设施较弱,因而历史上发生大的风暴潮时,除沿海滩区受淹外,潮水往往沿河上溯数十千米,不仅造成直接风暴潮灾害,而且带来间接经济损失和次生灾害,使灾害损失加重。2.2 社会经济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成立于1983年,辖5个县区,人口为183.09万人。2007年全市生产总值(GDP)1658. 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6.1%。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60.63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1269.24亿元,增长15.7%;第三产业增加值328.55亿元,增长20.1%。人均GDP 83761元,增长14.9%,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1021美元。全市海岸线长412.67公里,拥有渔船1670艘。本市有渔业重点乡镇4个,渔业村42个,渔业人口54490人,常年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劳动力35356人,其中从事捕捞生产劳动力9019多人。2007年底全市水产增养殖面积160万亩,其中淡水养殖面积42万亩,滩涂养殖面积4622万亩,浅海护养面积719万亩。实现海水产品产量38.39万吨,增长10.2%。 2.3 防御现状及重点我市海岸线北起河口区境内套儿河河口,南至广饶县境内小清河羊角沟老码头正东,全长412.67公里,现已建防潮堤、回水堤共336.94公里,从南至北依次为广饶、区、城东、垦东、孤东、港城、孤北、利北、河北防潮堤,经常处于东、北向岸风场作用范围,易受海潮、风暴潮侵袭。目前,我市防御台风的防御重点是沿海村庄居民的安全转移,油田设施的安全维护,防潮体系、渔港、码头及滩涂养殖区的加固护理,渔船的安全避风,以及沿海电力、电信、广电线路设施的加固维护等(见附图)。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指挥机构我市设立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御台风工作的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御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3.1.1 市防指组织机构市防指由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军分区、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黄河河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局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市政局、地震局、黄河河口管理局、气象局、市信息产业局、海事处、武警支队、邮政局、供电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生产管理部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3.1.2 市防指职责 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御台风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御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全市防御台风的政策、制度、文件等,及时提出防御台风工作具体部署,及时掌握全市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台抢险救灾措施,督促检查各县区落实防御台风责任制,组织开展防台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市防台救灾物资和队伍,负责市防台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市防台救灾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3.2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市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及防台工程的行业管理(黄河除外);组织制定防台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提供雨情、水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防台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防御台风措施及工程的维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计划;负责防台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并组织防台抢险工作,指导城市防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防御台风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及建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市公安局维护防台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御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御台风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御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抢险救灾通行工作,确保防台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市监察局负责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命令及落实防御台风责任制,查处防御台风违法违纪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台风暴潮灾害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防御台风、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表彰、奖励在防台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治理。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风暴潮、海浪的预警、预报;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组织水产抗灾和恢复工作,及时提供灾区水产灾情。市建委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区城市防御台风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民用设施的防台保安工作。市市政局负责中心城(东、西城)的防御台风规划、应急供水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加强城市防御台风、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城市规划区防台抢险及应急供水工作。市交通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台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渡汛和防台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优先运送防台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台安全要求。 市农业局负责台风暴潮灾后农业生产救灾、恢复及农垦系统防台安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市林业局:负责林区防台及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防台抗洪、救灾物资调拨和供应,协调解决防台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市卫生局负责台风暴潮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台风暴潮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台风暴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对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市防指的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风暴潮等信息,跟踪报道防台抢险、救灾活动,向社会宣传防台抢险、救灾和自救知识。市地震局负责防台工程周围地震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以及水库、堤坝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有关震情,提供防御台风所需的地震监测资料,指导防震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负责沿海风暴潮的预测、预报。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气象信息。胜利油田管理局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胜利油田防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做好防汛人员、材料、物资的调度,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市海事处负责汛期所辖区内沿海水域、黄河及通航水域内船舶的防台安全,及时向市防指通报有关水上交通事故等险情。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安全,保障防台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各电信企业保障通信设施的防台安全,确保防台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保障抢险现场通信。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防台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防台救灾及执行重大防台措施的任务。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市防指领导下,做好交办的防御台风相关事宜。3.3 办事机构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防御台风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305327)。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及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的防御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御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全市防台风暴潮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全市防台风暴潮方案;组织协调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御台风责任制,参与组织防台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台通信、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救灾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御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市防御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意见,供市政府和市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御台风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4 预测、预警和预防4.1 信息监测与报告各级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等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台风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等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防汛抗旱指挥部。(1)当预报即将发生台风灾害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有台风形成时,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等部门应加密监测时段,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应在2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台风信息应在1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气象部门负责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及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向社会发布。(3)海洋渔业部门负责台风、风暴潮和海浪的监测和预报;黄河、水利部门负责江河的水情监测和预报;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其它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报告。(4)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台风信息,分析台风与降雨发展趋势,提出防御对策,并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4.2 预警台风预警主要针对台风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与风暴潮超过一定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4.2.1 预警等级根据台风威胁和严重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四级标准,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4.2.2 预警及发布(1)气象部门负责台风的预警,发布有关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3)水利部门负责水工程安全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4)市政部门负责中心城区易涝区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5)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养殖、渔船避风等方面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做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6)交通部门负责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7)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江河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8)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和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的信息。其它部门做好相关的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4.3 预防台风预防主要包括受台风影响可能造成安全的有关方面的预查、预检与防御台风、风暴潮措施的落实等活动,各部门应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单位与公民应积极做好相关的自我防范工作。4.3.1 防台风检查(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防台风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2)水利、海洋与渔业、市政、电力、交通、通信、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强水利、渔业、市政、电力、交通、通讯、学校等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4.3.2 防台风巡查水利部门应建立堤防(挡潮闸)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监督与落实日常与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交通部门应加强公路、航道和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市政部门应加强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和建筑物的防台风巡查工作;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其它部门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与预警级别相响应,应急响应也分为、四级。5.1.1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预报未来72小时内台风中心到达我市海域,风力达6级或6级以上;(2)预报台风中心距我市海域约600海里;(3)预报48小时内降雨50毫米以上。5.1.2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预报未来48小时内台风中心到达我市海域,风力达8级9级(风速为172ms244ms);(2)预报台风中心距我市海域约400海里;(3)预报24小时内降雨80毫米以上。5.1.3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预报未来24小时内台风中心到达我市海域,风力达10级11级(风速为245ms326ms);(2)预报台风中心距我市海域约200海里;(3)预报24小时内降雨100毫米以上。5.1.4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预报台风风力达12级或12级以上(风速326ms);(2)预报台风中心距我市海域约100海里;(3)预报24小时内降雨150毫米以上。本预案中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级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级应急响应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或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5.2 应急响应行动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依次为级、级,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响应行动内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5.2.1 级应急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气象预报情况,密切监视台风动向,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作业人员的保安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明确与做好相应工作。5.2.2 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或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海洋渔业、气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御台风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指办公室在5小时内派出工作组,指导全市防台风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江河洪水预测预报,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内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组织人力、物力做好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准备与实施。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市防指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及时将台风信息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并报告市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明确与做好相应工作,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5.2.3 级应急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省政府、省防指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防汛抗旱办公室提出防御重点、措施和建议,并在3小时内派出由市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御台风工作;海洋与渔业局、国土局、市政局等部门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不定期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国土资源、交通、电业、建设、海洋与渔业、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水利、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市政、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防台风工作。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各级政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做好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5.2.4 级应急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常务副指挥、市防指成员参加,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全市防御台风紧急工作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并将情况上报省政府、省防指。水利、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市政、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风工作。市防指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防御台风抢险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此响应阶段,防台风工作成为全市的中心任务,需全党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投入防台风斗争。市防指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我市进入紧急防汛期。组成强有力的防台风指挥中心,并随着台风强度的发展,及时做出重大决策。市、县(区)均应以党、政、军负责同志为主,组成前后方两套班子,前方指挥抗御台风,后方做好后勤供应。水情测报。通信部门要做好通信保障,必要时启动应急通信设备,确保汛情及指示、命令的及时传递,市防指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防御台风的对策。各级防办要及时掌握水情、灾情,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据情提出防御台风抢险的意见。群众迁安救护。各级政府均要由一位负责同志挂帅,由民政、公安、卫生、粮食、物资、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组成迁安救护指挥部,领导好搬迁救护工作。分片包干,有计划、有秩序地完成迁安救护任务,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后勤保障。经贸、物资、供销、交通等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的筹集、调运等工作,确保抢险急需。电力部门全力保障防汛用电,必要时紧急架设照明线路。卫生部门要做好抢险队伍伤病员和受灾群众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5.3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部办公室的指导下,新闻机构会同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做好对防台风动态信息的发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迅速拟定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采用适当方式及时发布信息、组织报道。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防台风抗灾信息原则上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后发布。防台风抗灾的有关新闻报道,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市政府宣传部门共同商定宣传报道意见。对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报道,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按本省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相关规定进行报道。5.4 应急结束当台风已过,风力减弱至6级以下,对我市沿海无影响时,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6 保障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抗灾现场信息畅通的责任。(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4)在紧急情况下,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台抗灾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发布,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2 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突击力量。市、县(区)人民政府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抢险队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水利、海洋、公安、消防、卫生、市政、电力等部门应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市、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建立防汛防台抢险专家库。6.2.1 防台风救灾队伍(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防台救灾的重要力量。(2)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 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3)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三是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4)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军队成员单位向上级军事部门提出申请,由军队成员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6.3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应落实措施保障防台抗灾人员与沿海群众的转移运输、救灾物资运输、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6.4 电力保障电力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大面积停电、各级防汛指挥部停电与抢险现场等电力的应急保障措施。6.5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防疫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救护和救助工作顺利进行。卫生、农业、畜牧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6.6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风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6.7 物资保障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物资仓库,贮备足够数量的防台风物资、器材与设备(包括求助设备),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6.7.1物资储备(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防潮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台风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市防指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2)市防指办公室储备的市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灾害县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灾害县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6.7.2物资调拨(1)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2)市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区防指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下达调令。(3)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抢险需要时,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6.8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民政、水利、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6.9 技术保障 建设和完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不断提高台风预报、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预报和抢险能力;完善市防汛抗旱专家库,当发生洪水灾害时,由市防指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抢险工作。6.10 宣传、培训和演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与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组织防御台风公众宣传、教育与人员培训,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台风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防指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县区防指负责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企事业单位、公民应积极参与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台风灾害风险意识与自我防御能力,有义务自觉配合各级政府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施防御台风预案的各项工作。7 善后工作7.1 灾后救助发生台风灾害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各级政府要行动起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帮助灾民重建家园。(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3)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人生活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4)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7.2 抢险物资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7.3 损毁工程修复(1)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工程应力争在下次台风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7.4 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7.5 保险与补偿各级政府、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7.6 总结与评估每年市、县区防指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台风抗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御台风和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抗灾工作。8 附则8.1 名词术语定义热带气旋、热带气旋分级、热带气旋灾害、风暴潮定义如下: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热带气旋分级:按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的大小进行分级。1989年1月1日起,采用国际统一分级方法,近中心最大风力在8级9级(风速为172ms244ms)时称为热带风暴,近中心最大风在10级11级(风速为245ms326ms)时称为强热带风暴,近中心最大风力在12级或12级以上(风速326ms)时称为台风,由于热带气旋习惯上均简称台风,本导则统称为台风。热带气旋灾害,热带气旋是一种破坏力很强的灾害性天气系统,但有时也能起到消除干旱的有益作用。其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大风;暴雨,风暴潮。风暴潮:由气压、大风等气象因素急剧变化造成的沿海海面或河口水位的异常升降现象。由此引起的水位升高称为增水,水位降低称为减水。8.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3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市防指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8.3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部门报请党委、政府给与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4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8.5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8.6 附图表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2、市防汛抢险电话号码表3、市防台风、风暴潮抢险救助船(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4、市防潮体系现状图附件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2市防汛抢险联络电话单 位值班电话传真电话单位姓名职务办公家庭移动值班电话附件3市防台风、风暴潮抢险救助船(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中国渔政37251隶属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中国渔政37252隶属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中国海监40211中国海监市支队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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