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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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验收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70号)精神,加强督查管理,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验收对象(一)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范围的中心镇、一般镇、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集镇)及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以下简称乡镇);(二)各县(市、区);(三)各设区市。二、考核验收时间及要求(一)时间安排实行省对市、县(市、区)和乡镇考核验收;市对县(市、区)和乡镇核查验收;县

2、(市、区)对乡镇自查验收的形式。省考核验收时间原则上暂定为每年的78月、12月至次年1月。(二)程序要求1县自查。各乡镇根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验收申请表(附件1)提请考核验收申报,各县(市、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查验收组,对已经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乡镇进行验收。同时,县(市、区)自查,形成对乡镇达标验收的自查报告和县(市、区)自查报告。根据自查验收结果,对自查已达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达标标准的乡镇(以下简称达标乡镇),向各设区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核查验收。 2市核查。各设区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查验收组

3、,对所辖县(市、区)及其申报已经达标的乡镇开展全面核查验收,形成对乡镇达标验收核查报告、所辖县(市、区)的核查报告,明确每个乡镇和所辖各县(市、区)的核查验收结果。同时,设区市自查,形成设区市自查报告。根据核查验收结果,对核查已达到达标乡镇标准的乡镇分别于每年6月底前或12月20日前,向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考核验收申请和核查报告。3省考核。 (1)考核验收。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验收组,根据本暂行办法、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文件等,对各设区市提请考核验收的乡镇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按照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计分表

4、(附件2)进行达标验收考核评分,并按照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县(市、区)考核计分表(附件3)、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设区市考核计分表(附件4)对县(市、区)、设区市进行考核验收。提请达标验收考核的乡镇应达到以下前置条件:(1)依据镇(乡)总体规划和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划、文件要求,编制、审批、实施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统筹编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3)当年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4)无新增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违法广告标牌。未达到以上前置条件的乡镇不进行考核。 (2)复查验收。省考核组开展考核验收的同时

5、或不定期,按每个县(市、区)为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达标乡镇进行复验。对复验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复验不达标的乡镇,取消达标资格,整改后重新进行达标验收考核,并对所在市、县(市、区)当年考核得分中扣分。(三)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向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考核验收时应提交考核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附件:1.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2.设区市和所辖各县(市、区)及各乡镇工作总结、核查(自查)报告和乡镇的达标验收核查(自查)报告;3.提请验收的各乡镇名单及其乡镇考核(自查)计分表和市、县(市、区)核查计分表、自查计分表(加盖公章);4.按

6、要求编制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文本; 5.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包含项目清单、投资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可列表明细表述);6.申请加分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考核计分表分项提供);7.其它相关资料。三、考核验收内容(一)乡镇考核验收内容1达标验收考核计分主要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环境卫生整治、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摊乱摆治理、房乱建治理、线乱拉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和考核加分、扣分等内容。达标验收考核计分内容详见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计分表(附件2)。2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计分表中整治任务项5、6、7、8、9、10、11、12、13、15

7、、16每项整治任务考核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值的60%,否则,考核不达标。(二)县(市、区)考核验收内容考核内容主要为该市当年所有达标验收乡镇的水平、组织制度、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落实、项目投资金额、创新投融资机制、信息报送、宣传报道、超额完成或未完成当年本县(市、区)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求应完成乡镇达标验收比例等方面内容。详见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县(市、区)考核计分表(附件3)。(三)设区市考核验收内容考核内容主要为该市当年所有达标验收乡镇的水平、组织制度、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落实、项目投资金额、创新投融资机制、信息报送、宣传报道、获得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优秀县(市、区)个

8、数、超额完成或未完成当年本市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求应完成乡镇达标验收比例等方面内容。详见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设区市考核计分表(附件4)。四、考核验收评定(一)乡镇考核验收评定分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含加分项和扣分项,以下同):达标:中心镇考核验收达标得分90分及以上,一般镇考核验收达标得分85分及以上,独立于城区的街道考核验收达标得分80分及以上,乡(集镇)考核验收达标得分80分及以上,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考核验收达标得分80分及以上。不达标:中心镇考核验收达标得分90分以下,一般镇考核验收达标得分85分以下,独立于城区的街道考核验收达标得分80分以下,乡(集镇)考核验

9、收达标得分80分以下,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考核验收达标得分80分以下。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公布申报考核验收乡镇通过名单和复查验收未通过乡镇名单。(二)设区市、县(市、区)的考核评定设区市、县(市、区)当年申报并通过达标验收考核的乡镇的实际总得分除以该设区市、县(市、区)当年申报并通过达标验收考核乡镇得分满分总和乘70结果分别作为该设区市、县(市、区)本年度提请达标验收考核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达标验收考核得分。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计分标准对各设区市、县(市、区)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定期公布得分,定期通报排名。排名在前30%的设区市、县

10、(市、区)列为当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优秀单位。五、其它各地可参照本暂行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遵循不低于本暂行办法及其考核验收计分标准的原则,并报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本暂行办法由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附件:1.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验收申请表2.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计分表3.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县(市、区)考核计分表 4.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设区市考核计分表附件1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验收申请表乡镇名称(加盖公章)乡镇类别乡镇自查得分

11、县(市、区)自查得分设区市考核得分乡镇自查概 述年 月 日县市、区自查申报意见(盖章)年 月 日市核查申报意见(盖章) 年 月 日省领小导城小镇组环办境公综室合考整核治意行见动(盖章) 年 月 日注:乡镇类别系指中心镇、一般镇、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集镇)及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专心-专注-专业附件2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乡镇考核计分表考核对象: 市 县(市、区) 乡镇 (盖章) 年度: 分类整治任务编号考核要求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方法中心镇一般镇街道乡集镇原乡镇政府驻地计分加强规划设计引领12分1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1规划编制单位应该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乡村规划编制资质。1

12、规划编制单位无相应资质的,不得分。查阅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2加强整体风貌规划管控2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历史环境要素、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做到产城融合、文化提升,彰显不同乡镇的特色。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对本乡镇的历史、文化,具体的街区、建筑及构件,深入的调查和分析,要有保护、要有挖掘、要有下一步重点传承打造这三方面的内容;整治规划的编制,还要与当地自然环境和风貌相结合,与当地主要产业相结合,提出提升小城镇发展品质的解决方案。4整治规划能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对本乡镇的历史、文化,具体的街区、建筑及构件,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有保护、挖掘、下一步重点传承打造这三方面内容的,得2分;整治规划的编制,能与当地自然

13、环境和风貌相结合,能与当地主要产业相结合,提出提升小城镇发展品质的解决方案的,得2分。审核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现场查看3强化整治项目设计引导3项目安排符合实施方案要求。3项目安排完全符合实施方案或者整治规划要求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查阅实施方案、规划文本4开展重要街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风貌整治设计。1重要街区、重要地段或重要节点无风貌整治设计的,不得分。查阅规划设计成果4完善规划设计实施制度5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整治项目没有按照“一书三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4、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求办理审批程序的,发现一个不得分。查阅相关证书6建立农民个人建房带方案审批和“四到场”监督制度。2没有建立农民个人建房带方案审批和“四到场”监督制度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整治环境卫生18分5加强地面保洁7地面保洁到位,垃圾收集、堆放、转运和处理过程中,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整治散养畜禽,扫把、拖把、畚箕等卫生用具摆放有序。2路面干净、整洁,垃圾袋装化、桶装化,绿地铺装、附属设施干净整洁,发现一处不干净的扣0.5分,扣完为止;垃圾收运、处理过程中有“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发现一处散养畜禽扣0.5分,扣完为止;扫把、拖把、畚

15、箕等卫生用具无序摆放,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8健全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2确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资金筹集标准,并按标准足额筹资;按照要求配备卫生保洁员并明确职责的得2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减分。查阅制度文件,询问保洁人员6保持水体清洁9水域保洁到位,水质和水面洁净,水面无漂浮物,无乱倒生活和建设垃圾现象。1水面有漂浮物,乱倒生活和建设垃圾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0推进水系清淤疏浚、自然连通。1河道及沟渠有设障、行洪排涝受阻,河底有淤泥,水系不通畅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1生活污水全部截污纳管,水系两侧不能出现排污口,畜禽养殖场整治。2

16、水系两侧发现一处排污口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一处畜禽养殖场未整治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2巩固提升“清三河”长效机制。2未设置镇乡级河长,制定治理方案的扣1分,未执行河长公示制度,河长公示牌设置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检查7创建卫生乡镇13创建市级、省级、国家级卫生乡镇。8未能创建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卫生乡镇的,不得分,获得市级卫生乡镇得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卫生乡镇得8分。查阅相关文件整治城镇秩序35分8治理道乱占14改善道路通行能力,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建控区及桥下空间无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堆物、摊晒、违建,道路上无非法设置的障碍物。2道路及其沿线建控

17、区或桥下空间有占道经营、堆物、摊晒、违建等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5分;道路或人行道发现占道停车、设点洗(修)车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道路非法设置障碍物的,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 15规范道路及其沿线道口、施工。无非法增设的道口、接线接坡;无非法占道施工、占用挖掘路面。1在道路上有非法增设平交道口的,发现一处扣1分;有非法占道施工、占用或挖掘路面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6道路沿线标志牌经规划规范设置。无非法设置的非道路交通标志、旅游标志、厂名牌、店名牌、地名牌、村名牌。道路上的各类标牌整洁无污染破损。1道路及其建控区内有非法设置的非道路交通标志、旅游标

18、志牌、厂名牌、店名牌、村名牌、地名牌的,发现一处扣0.5分;标志牌破损未及时维修、更换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7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门前道路卫生 “三包”。道路及其建控区无违建、无宅院侵入、无垃圾、构筑物等侵入,道路边沟排水通畅无堵塞。1未做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的,扣1分;未实现门前道路卫生“三包”,或有垃圾等堵塞道路边沟的,扣1分;有违建或建筑物、宅院等侵入道路的,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8清理占道停车、“僵尸车”。 道路沿线(人行道、车行道上)无占道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1路上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停车、“僵尸车”、或无序停放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9、。现场检查19合理划定客运停车场点以及公共停车区域。车辆停放于划定区域。1客运停车场点或公共停车区域未划定或管理不规范,车辆未停放在划定区域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观感20货运车辆无随意占道卸货或卸货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1货运车辆占道卸货或卸货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21建立专人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种“道乱占”现象。1未建立专人定期巡查机制,或未及时处置各种“道乱占”现象的,扣1分。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9治理车乱开22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4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80%的得2分,每少5个百分点(不足5个百分点的按照5个百分

20、点计算)扣0.5分,最多扣2分。道路内无违停的得2分,有违停的按每公里1辆扣0.25分,最多扣2分。现场检查23杜绝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1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每发现一辆扣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0治理摊乱摆24取缔违规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违章行为,整治游商游贩,规范整治散乱集贸市场。3有违规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违章行为,有游商游贩的,发现一处扣0.5分,最多扣1.5分。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卫生条件差的,发现一处扣0.5分,最多扣1.5分。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观感25完善提升商业街。集贸市场改造提升(中心镇保障拥有1个二星级以上集贸市场,一般镇、乡集镇保障拥有1个一星级以上集贸市场),划

21、定街道摊贩设置点。2中心镇未配置二星级集贸市场的,扣1分,一般镇、乡集镇没有配置一星级集贸市场的,不得分。有三星级集贸市场的,加1分。街道未设摊贩点的,发现一处扣0.5分。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26仓储空间布局合理、货物堆放整齐。2仓储空间布局不合理、货物堆放不整齐的酌情扣分。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观感11治理房乱建27违法建筑依法处置到位,完成当年“三改一拆”任务,清除违建拆除的建筑垃圾。4每发现一处未依法处置到位的违法建设扣1分,扣完为止;未完成“三改一拆”当年任务的,不得分;对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最多扣2分。查阅相关数据、现场检查28无污损严重的墙面,无“赤膊墙”和

22、“蓝色屋面”,拆改用结合。3“赤膊墙”、“蓝色屋面”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2治理线乱拉29线路上改下。3(1)省级中心镇、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建成区内主干道线缆全部下地(电力线缆可考虑部分下地)得2分,否则每一条路没下地扣0.2分,最多扣2分;次干道线缆60%以上下地得1分,30%-60%(含)得0.5分,30%(含)以下得0.3分;(2)一般镇主干道线缆60%以上下地得2分,30%-60%(含)得1分,30%(含)以下得0.5分;次干道线缆30%以上下地得1分,否则得0.5分;(3)乡(集镇)和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线缆30%以上下地得3分,否则得2分;(4)新建、扩建道路

23、,线路未跟进下地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30入户线整治。2(1)重点区域不得有入户飞线,背街小巷尽可能减少或者缩短入户飞线;拆除现有各种废弃入户飞线;(2)外墙上入户线,应尽可能远离街道、路边,且采用横平竖直予以固定;布放在街道、路边的入户线,应尽可能采取美化措施;(3)确需从管道或杆路上直接引线入户的,应尽可能收紧线缆、排列整齐、固定牢固,确保美观大方。(4)以上各项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31杆路整治。2(1)弱电新建杆路应以共建方式为主,杆路须编号统一、清楚,产权明晰,避免重复建设;(2)合理利用现有杆路,及时拆除重复杆、多余杆。对继续使用杆路应进行必要

24、的整治美化,包括杆路扶正、拆除废弃吊线和其他杂物、拆除废弃电杆、吊线收紧、吊线升高、补齐挂钩、弱、强电线交越防护、杆路编号等;(3)拆除原有架空、管道、墙壁等废弃线缆,抽除不承载业务的多余线缆。线缆应附挂吊牌,产权明晰;(4)架空“盘留”线缆应在杆边采用支架盘放整齐,光缆接头盒应固定牢固;(5)墙壁光缆应远离街道,并尽可能采用横平竖直予以固定。需在街道两侧布放时,应尽可能采取美化措施(如加装塑料管或者槽道等);(6)以上各项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整治乡容镇貌35分13加强沿街立面整治32改造主要街道老式封闭卷闸门、铁栅栏。1主要街道有老式卷闸门、铁栅栏的,发现一处扣0.5

2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33新建、在建、改建、扩建沿街用房,不得使用老式封闭卷闸门、铁栅栏。1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新建、在建、改建、扩建沿街用房仍使用老式卷闸门、铁栅栏的,发现一处不得分。现场检查34防盗窗安装不出墙,有条件的地方要完善监控设施,全面拆除防盗窗。2沿街防盗窗安装出墙比例较高的,酌情扣分,有条件的地方未拆除防盗窗的,酌情扣分。查阅相关数据、现场检检查35沿街遮阳檐蓬、空调外机、门(楼)牌、广告牌匾、各种灯饰、非交通标志等应与沿街立面环境相协调,沿街空调外机安装架不低于2.5米。2沿街遮阳檐蓬、空调外机、门(楼)牌、广告牌匾、各种灯饰、非交通标志等设置与沿街立面环境不协调的,

26、酌情扣0.5分,宽度超过道路红线的,不得分;沿街空调外机安装架低于2.5米的,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观感36治理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行为,报亭、宣传栏等设施应该保持美观整洁。2发现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现象的和报亭、宣传栏等设施不整洁的,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4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37整治主要街道有碍景观的屋顶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装置。2主要街道屋顶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装置未改造,影响沿街风貌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观感38主要街道新建太阳能屋顶分离式技术推广率达95%。1主要街道新建太阳能屋顶分离式技术推广覆盖面低于95%的,每降低5个百

27、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数据、现场检查15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39全面整治存在落后产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等问题的“脏乱差”“低小散”企业(作坊)。3上报并圆满完成年度“脏乱差”“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提升目标任务的,计3分;上报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计1分;未上报年度目标任务的,计0分。查看资料,现场检查40加强对小微企业园、小微企业集聚点和标准厂房的规范建设与管理。2完成标准厂房年度建设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的计0分;完成小微企业园培育创建年度目标的计1分,未完成的计0分;小微企业园、小微企业聚集点、标准厂房建设存在问题被省级(含以上)主流媒体曝光或省

28、领导批示督办,及时完成整改的扣0.5分,整改不力的扣1分,扣完为止。查看资料,现场检查41推行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和价格政策措施,完善市场倒逼机制。2完成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并执行差别化政策措施的得2分;完成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计1.0分;未完成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计0分。查看资料16完善配套设施42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垃圾箱(桶)摆放有序。1未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不得分;垃圾箱(桶)摆放无序的,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查看资料,现场检查43每23km2设置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主要街道按照70米左右服务半径配置垃圾箱,建成区每4

29、00500米设1座公共厕所。1每发现1项不符合设置标准,扣0.5分,扣完为止。查阅资料,现场检查44中心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70%;一般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60%;乡集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50%。2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得分。查阅资料45无破损路、低洼路。2发现有破损路、低洼路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46主要道路设置无障碍设施。1主要道路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不得分;侵占无障碍设施或无障碍设施破损的,酌情扣0.5分。现场检查47依规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护栏和灯光照明设施,中心镇、一般镇、乡集镇道路照明主干路的

30、亮灯率达到98%,中心镇、一般镇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达到96%。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破损、故障、缺失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亮灯率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7提升园林绿化48开展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提升园林绿化水平。2主干路、河道、小城镇出入口、广场等地发现泥土裸露、绿化缺株死苗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49建设适宜居民休闲健身的城乡绿道、休闲绿地、公园体育设施。2未建设适宜居民休闲健身的绿道、休闲绿地、公园体育设施的,未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查阅资料,现场检查18提高管理水平50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31、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有明确的责任部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2未建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不得分。责任部门不明确的扣1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查阅文件51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与城镇管理相匹配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2未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不得分,人员配置、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查阅文件合计51100加分项目10分1群众满意度52群众满意度。1随机调查20人,酌情加分,最高加1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2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可实施53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体现地方自然、人文特色,并与相关土地利用规划有机衔接,力争两规合一。1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能体现当地自然、人文

32、特色,并与相关土地利用规划有机衔接,做到两规合一,加1分。查阅规划设计成果3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54有效保护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1能有效保护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加1分。现场检查观感4“浙派民居”改造55打造彰显浙江地方特色的“浙派民居”。1积极推进“浙派民居”打造,加1分。查阅民居设计图纸,现场检查居民住房5 治理房乱建56有效推进老旧小区、厂房提档整治,积极推进镇中村、镇郊村和棚户区改造。0.5老旧小区、厂房提档整治效果显著的,加0.5分;积极推进镇中村、镇郊村、棚户区改造取得突出成效的,加0.5分,以上两项不重复计算。现场检查57获评“无违建乡镇(街道)”

33、。0.5获评“无违建乡镇(街道)”的,加0.5分。查阅相关文件6线乱拉整治58鼓励采用新技术和加大力度解决空中蜘蛛网现象。1(1)入户线新增多箱合一技术的,每一处加0.1分;(2)原有杆路整治中,与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交越时,采用路下过路方式的,每发现一处加0.1分;(3)上改下比例每提高10%,加0.1分;(4)该项最多加1分。现场检查7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59获国家级卫生乡镇。1获得国家级卫生乡镇的,加1分。查阅相关文件8主要街道沿街立面整治60沿街立面整洁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整治效果突出、城镇建筑有地方特色。0.5根据沿街建筑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方式对建筑立面进行整治,并且效果突出、城镇建

34、筑有地方特色的,加0.5分。现场检查观感9桥下空间管理61桥下空间整治效果突出,长效管理不反弹。0.5对桥下空间进行规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合理实施保护,效果突出、整治工作有特色的,加0.5分。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观感10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62有效推进空气源、水源、热源等可再生能源利用。0.5有效推进空气源、水源、热源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加0.5分。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检查11提升园林绿化水平63建设海绵绿地和海绵公园。0.5采取下沉式绿地、可渗水铺装等、雨水花园、人工湿地等低影响开发建设设施、建设海绵绿地、海绵公园的,加0.5分。现场检查12提高管理水平64有效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

35、体制改革,完善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建设标准统一、资源共享、适应不同乡镇管理要求的“智能管理”体系。1有效推进小城镇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智能管理”体系的,加1分。查阅文件,现场检查合计64110扣分项目10分65发生一般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发生一般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查阅文件资料66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省整治办签发督查意见书、督查建议书、整改督办通知单。3针对省整治办签发的督查意见书、督查建议书、整改督办通知单,未按期督查整改到位并书面反馈省整治办,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查阅文件资料67发生群体性事件。3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起扣1分,扣

36、完为止。查阅文件资料68媒体曝光。2因工作不力被媒体曝光的,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查阅文件资料 附件3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县(市、区)考核计分表考核对象: 市 县(市、区)(盖章) 年度: 分类编号考核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方法考核部门计分达标得分1县(市、区)所辖当年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乡镇申报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达标得分。70A=B /C70A为该县(市、区)当年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考核得分。B当年县(市、区)申报并通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考核的乡镇实际总得分。C为当年县(市、区)申报并通过小城镇环境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考核乡镇得分满分总和。查阅相关文件、

37、资料,现场检查考核组组织制度7分2县(市、区)明确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列入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1.5县(市、区)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列入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1.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33.1主要领导挂帅(0.5分);3.2成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0.5分);3.3各成员部门分工明确(0.5分)。1.53.1主要领导挂帅的得0.5分,非主要领导挂帅的得0.1分,无领导挂帅的不得分;3.2成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得0.5分,未成立的不得分;3.3 各成员部门分工明确的得0.5分,分工不明确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

38、核组4当年度至少召开过一次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或者现场会。此项考核指标与编号17考核指标加分不得重复。2当年度召开过一次工作会议或者现场会的得0.5分,召开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得1分;党政主要领导主持的得1分。本项计分与编号17加分项不得重复计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55.1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落实。(1分);5.2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1分)。25.1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得0.5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并组织落实的,得0.5分;5.2 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的得0.5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

39、定并组织落实的,得0.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考核考核组政策保障12分6安排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财政投入力度相对较大(3分)3当年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财政投入比例较大的,酌情得分,最高得3分, 财政投入比例较小的,酌情扣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77.1财政投入向薄弱乡镇倾斜较多(1分);7.2提高薄弱乡镇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益返还比例(2分)。37.1财政投入向薄弱乡镇倾斜较多的,酌情加分,最高加1分;未倾斜的,不得分;7.2提高薄弱乡镇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益返还比例的,酌情加分,最高得2分;未提高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8积极创新投融资

40、机制,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2分)。2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得2分;未创新投融资机制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99.1积极有效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分);9.2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1分)。29.1积极有效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得1分,未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不得分;9.2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得1分,未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考核组10出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用地支持专项政策且力度较大(2分)。2出台政策的,得1分;力度较大的

41、得1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信息报送5分11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数据、文件资料(2分)。2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数据、文件资料的,得2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12.1台账数据真实(1分);12.2台账数据规范(1分)。212.1台账数据真实的,得1分,不真实的,发现一处扣0.3分,扣完1分为止;12.2 台账数据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不得分。抽查核对相关数据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3按时编办并报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简报,每个月至少一篇(1分)1按时编办并报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简报,每月至少一篇,得1分

42、,未编办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报道6分14编制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计划(1分)。1编制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的,得1分,未编制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515.1每月完成信息稿件2篇以上(1分);15.2全年被省级以上简报、媒体录用信息稿件2篇及以上(2分)。315.1每月完成信息稿件2篇以上,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15.2 全年被省级以上简报、媒体录用信息稿件2篇及以上,得1分,4篇及以上得2分,未被录用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6在本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或专版,多形式

43、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典型案例宣传(2分)2在本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或专版,多形式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开展典型案例宣传的,得2分,开设专栏或专版,得1分,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得1分,未在本级新闻媒体宣传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分项目10分17主要领导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调研指导(1分),此项与前考核指标编号4不得重复。1主要领导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研指导并解决整治中发现的问题,1次加0.5分,最高加1分。此项得分与前考核指标编号4考核不得重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18 18.1省“基本无违建县(市、区)”(0.5分);1

44、8.2省“无违建县(市、区)”(1分)。118.1获得省“基本无违建县(市、区)”称号的,得0.5分,未获得的不得分;18.2获得省“无违建县(市、区)”称号的,得1分,未获得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9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大禹鼎”。0.5获得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大禹鼎”荣誉的,得0.5分,未获得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在全省性会议(或国家部委的全国性会议)上,进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经验性典型发言。0.5在全省性会议(或国家部委的全国性会议)上,进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经验性典型发言1

45、次加0.25分,最多加0.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1经验做法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认可并推广的。0.5经验做法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认可并推广的1次,加0.25分,最多加0.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2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介绍推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经验做法。0.5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介绍推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经验做法,1次加0.25分,最多加0.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3召开省级整治工作现场会;召开设区市级整治工作现场会。3召开省级整治工作现场会加3分,最多加3分;召开设区市级整治工作现场会加

46、1分,最多加1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4列入省级样板的乡镇。0.5列入省级样板的乡镇1个加0.25分,最多加0.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5超额完成当年本县(市、区)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求应完成乡镇达标验收比例。2.5每超额完成应完成比例乡镇达标数1个加0.5分,最高加2.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合计25110扣分项目10分26未完成当年本县(市、区)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求应完成乡镇达标验收比例。2未完成应完成比例乡镇达标数,每1个扣0.5分,最高扣2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

47、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7省级复验结果。2往年已达标的乡镇在省复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往年已达标的乡镇在省复查中不达标的,扣2分。现场抽查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8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省整治办签发督查意见书、督查建议书、整改督办通知单。2针对省整治办签发的督查意见书、督查建议书、整改督办通知单,未按期督查整改到位并书面反馈省整治办,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9发生群体性事件。1发生群体性事件,发生1起扣0.5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30被主要媒体曝光

48、1因工作不力被主要媒体曝光的,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31发生一般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发生一般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4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设区市考核计分表考核对象: 市 (盖章) 年度: 分类编号考核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考核方法考核部门计分达标得分1设区市所辖当年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乡镇申报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达标得分。70A=B /C70A为该设区市当年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考核得分。B当年设区市申报并通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考核的

49、乡镇实际总得分。C为当年设区市申报并通过小城镇环境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考核乡镇得分满分总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考核组组织制度11.5分2设区市明确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列入对县(市、区)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3设区市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列入对县(市、区)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3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33.1主要领导挂帅(0.5分);3.2成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0.5分);3.3各成员部门分工明确(0.5分)。1.53.1主要领导挂帅的得0.5分,非主要领导挂帅的得0.1分,无领导挂帅的不得分;3.2成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

50、得0.5分,未成立的不得分;3.3各成员部门分工明确的得0.5分,分工不明确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4当年度至少召开过一次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或者现场会。此项考核与考核指标编号15项不重复。3当年度召开过一次工作会议或者现场会的得1分;召开过两次或以上的得2分;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一次的得0.5分,主持过两次或以上得1分。此项考核得分与考核编号15项不得重复计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55.1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落实。(2分);5.2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2分)。45.1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得1分

51、,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并组织落实的,得1分;5.2 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的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并组织落实的,得1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政策保障7.5分6安排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财政投入力度相对较大(3分)3视其财政投入力度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77.1财政投入向薄弱乡镇倾斜较多(1分);7.2提高薄弱乡镇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益返还比例(1分)。27.1视其薄弱乡镇财政投入情况酌情加分,最高加1分。7.2视其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益返还薄弱乡镇比例情况酌情加分,最高得1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考核组8出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52、行动用地支持专项政策且力度较大(2.5分)。2.5出台专项政策得2分;力度较大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考核组信息报送6分9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数据、文件资料(2分)。2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数据、文件资料的,得2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010.1台账数据真实(1分);10.2台账数据规范(1分)。210.1台账数据真实的,得1分;10.2 台账数据规范的,得1分。抽查核对相关数据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1按时编办并报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简报,每个月至少一篇(2分)2按时编办并报送简报的得1分,报送三

53、篇及以上得2分,未编办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报道5分12编制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计划(1分)。1编制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的,得1分,未编制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313.1每月完成信息稿件2篇以上(1分);13.2全年被省级以上简报、媒体录用信息稿件3篇及以上(1分)。213.1每月完成信息稿件2篇以上,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13.2 全年被省级以上简报、媒体录用信息稿件3篇及以上,得1分,未被录用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4在本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或专版,多形式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典型案例宣传(2分)2在本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或专版,多形式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典型案例宣传的,得2分,未在本级新闻媒体宣传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省小城镇环境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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