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江霞广场商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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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霞广场商户手册目 录一、 前言(2)二、 江霞广场简介(3)三、 广场管理公司(4)四、 管理费及用途(5)五、 移交(入伙/撤离)、转让手续及程序(7)六、 紧急程序(10)七、 室内装修(12)八、 广场服务与守则(13)九、 广场保安(17)十、 停车场服务(19)十一、 防火措施(20)十二、 送货及上落货地点(21)十三、 宣传推广(22)十四、 其他注意事项(23)附件、 江霞广场防火指南 (25)一、前 言本手册特为阁下江霞广场商户(租户及使用者)而编制,内容包括有关江霞广场的管理运作、管理策略、管理制度及江霞广场管理守则(条例),请各商户认真阅读。请妥善保存本商户手册,以便阁

2、下能够随时取阅。手册的索引已做细心安排,以便商户能够快速查阅所需要资料。管理公司拥有热诚服务及经验丰富的物业管理队伍,为各商户提供优质及全面的管理服务,及解答用户的查询。制订此商户手册时已力求详尽,但仍不可涵盖所有商场管理领域或突发事情。因此管理守则条例会因时宜变更,内容亦会及时修订或修改,物业管理公司将会及时通知有关条例的改变及提供新修订的部分给商户更换。籍此机会,江霞广场全体同仁欢迎各商户的进驻,我们诚意为阁下提供专业的优质服务,并预祝阁下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二、江霞广场简介2.1 广场地理位置 江霞广场(以下简称广场)位于湛江市解放路椹川大道南与人民大道南路交汇处,座落于湛江霞山区黄金商

3、业圈之核心地段,由湛市霞山区工农街道霞山村委会、民营企业家张元记共同投资兴建,是湛新市场改造项目。2.2 商场概况 江霞广场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10层,建基面积9656平方米,一至四楼为百货零售,五至六楼为餐饮、休闲娱乐:七至十层为商业酒店,地下一层为华润综合超市,其中包括大型地下停车场、高级购物商场、美食餐饮、美容康体、休闲娱乐等。广场布局安排及外观均由名师设计,集饮食、娱乐、购物、消闲、商务于一体,本广场目前是粤西地区最大单体商业建筑。2.3 商场营业时间 商场正常营业时间:10:00am-10:30pm(待定) 2.4 交通 江霞广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网络四通八达,黎

4、湛铁路处粤、琼、桂三省交界点,和湛江机场紧毗其邻。市区内可乘椹川大道中巴专线、1、13、13K、14、30等路公交车均可到达。2.5 停车场江霞广场设有大型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对外提供24小时停泊车辆服务,所有到江霞广场送货或购物的车辆,可享有规定时间内免费停泊及使用上落点服务。2.6 地址:广东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南13号江霞广场首层。三、广场管理公司3.1 管理 湛江市江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已被委任为湛江江霞广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以及资深及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全日24小时全方位地向各商户提供优质管理服务。3.1.1管理公司负责整个广场的日常经营管理,且广场内所有管理服

5、务均由管理公司提供。3.1.2 为更好地为江霞广场商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发展商特聘请广州艾格柏泰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为江霞广场之物业管理顾问,力求为广大商户提供专业水准、尽善尽美的管家式服务。3.2 管理公司3.2.1 管理公司职能部门物业部:主要负责江霞广场整体环境管理及联系商户等公共事务。联系电话: 商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保安部:主要负责广场治安、公共秩序、车场交通管理及广场消防安全管理事务。 联系电话:消防中心联系电话: 工程部:主要负责广场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事务。联系电话: 3.2.2 管理公司地址及日常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膳休时间:12

6、:0014:30)下午14:3018:00(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公)物业部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包括节假日)8:3022:30除上述时间,本公司亦有保安员及工程技术人员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事故亦可向就近保安员求助。如阁下对本手册在管理或日常事务上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内查询。管理公司地址:电话: 传真: 江霞广场通邮地址:湛江市椹川大道南13号江霞广场邮政编码:528000四、管理费及用途4.1 阁下现已成为江霞广场之商户,为保障阁下投资之长远利益,各商户均要承担各项物业保养维修费用及日常费用,各商户均须依时缴交管理费,无论其商铺是否空置、转租或自用。4.2 管理费的用途:4.

7、2.1 保养及修理广场外墙、地面、绿化区、电梯、中央空调、消防系统、通讯系统、供电系统、电脑系统、照明系统、自动收费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它为广场公共服务而设的器械、设备系统和设施等,以及提供本项之服务费用。4.2.2 管理公司酬金。4.2.3 必要之购买公共责任险之保险费。4.2.4 聘用管理公司员工的开支,包括薪金、社会福利、节假日加班费、津贴、制服、医疗保险、政府规定的社会福利及装备等。4.2.5 购买及租赁提供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机械及器材之支出。4.2.6 聘请政府鉴证部门、法律、会计、建筑、机电等专业人士费用,用以审核管理费、财务账目,提供法律、工程技术咨询等。4.2.7生活垃圾清运费、

8、“除四害”费、污水处理费。4.2.8清洁广场公共地方、外墙及玻璃幕墙之费用。4.2.9指定时间内公共地方及指定地方提供中央空调之运行成本支出。4.2.10广场外墙装饰之费用。4.2.11节日庆祝灯饰及用品,大型活动费用。4.2.12园艺绿化业务费,各种指示牌及标识的费用。4.2.13政府税金及摊派的费用。4.2.14管理用房租金。4.2.15广场管理公司行政办公支出。4.2.16其它为广场公共事务的支出。4.3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追收及欠款利息。商户欠缴管理费及其他根据公约规定的任何费用时,管理公司应给商户发出书面通告,详列所欠款项及清还期,若逾期未付,管理公司可向商户追讨欠款。业权如遇政府机

9、构或司法机构查封、接管等特殊状态而无法当时收取管理费时,则该欠交的管理待特殊状态结束后向商户追索,但不收取罚金,该特殊时期的界定以政府或司法机构发出处理文件时间为准。4.3.1 任何商户如果未能于预定日缴交应付的款项,则管理公司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收取附加费用:4.3.1.1 收取未缴的款项自逾期之日起至付讫日止的滞纳金,以日息百分之二(2%)计算。4.3.1.2 收取合理的手续费作为因违约引起的管理公司额外行政工作的预定损失赔偿。4.3.1.3 商户必须依时缴交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如未能于到期日支付,则管理公司有权对欠款商户做出追讨行动;管理公司有权对逾期者按每日2%收取滞纳金,或于告示栏

10、张贴欠款商户名称、物业编号及详情,甚至停止供水、供电及拒绝欠费商户享用广场有关公众 服务,直至付清所欠费用为止或诉诸于法律。4.3.2 付款方式:4.3.2.1 商户可以现金或支票(人民币)及其他转账方式交予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4.3.2.2 管理公司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 号:4.3.2.3 商户如对管理费缴交有疑问,请致电管理公司财务部查询。联系电话:五、 移交/撤离、转让手续及程序5.1 入伙手续及程序:5.1.1 商户携带有关入伙通知到管理公司办理有关入伙手续,缴交应缴付的所有费用后,该商铺将会交付给商户使用。以后,商铺内之安全、清洁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由商户自行负责。5.1.2 如商

11、户须进行装修,请参阅装修指南,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到管理公司办理装修手续。5.1.3 商户入驻应确保广场公共设备/设施不受损坏,管理公司有权追讨所损坏的公共设施的赔偿。5.1.4 商户入驻时须向管理公司提供该商铺工作人员名单及具体联系方法,以备发生紧急事故或特殊情况下联络之用;若上述人员名单或联络方法变更时,请各商户即时通知管理公司更改登记档案,避免在发生紧急事故或特殊情况下因无法联络而造成不必要损失;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广场出入证。5.2 撤场手续及程序5.2.1 商户携带解除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到管理公司办理撤场手续。5.2.2 填写商户搬离通知书、撤场设施/设备确认书、商户撤场物品搬离确认书;5.

12、2.3 提出办理撤销租用设备/设施及公共区域等服务合约(若有)的书面申请。5.2.4 退还从管理公司借用的一切财物或物品(若有)。5.2.5 缴清所有欠缴费用(若有)。5.2.6 商户到煤气公司结清所有欠费,办理煤气使用报停(适用于餐饮商户)。5.2.7物业部助理、工程部及商户三方人员一起对该商铺进行撤场验收工作,抄水/电表、煤气表底数并三方确认;若验收不合格,工程部加具修复意见,商户限期整改。整改后工程部工程师、物业部助理与商户一起复检。5.2.8 商户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5.2.9商户到财务部办理退还管理费押金、预收公用电费手续。5.3 使用权的转租、出借5.3.1如有更改

13、或转让,须以书面通知管理公司,否则旧商户仍须负责该商铺之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权用管理费按金支付有关单位欠交的管理费用,管理费按金或其余部分在每商铺业权转让时由管理公司代办理转给新商户,并签署有关遵守广场公约的承诺书,在手续未经国家机关批准办理完善前,前商户仍对该商铺负一切连带责任。使用权的出租、出借,除须要求使用人签署有关遵守广场公约的承诺书外,并书面通知管理公司,业权人仍对该商铺负一切连带责任。5.3.2 如因管理及维修需要,在给予适当时间通知后,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任何商铺之商户容许管理公司人员进入有关单位内进行维修工作。六、紧急程序6.1 紧急程序6.1.1 受伤/急症:如阁下发现他人或自己需

14、要急救援助,请立即通知广场的保安员及管理公司人员,紧急联络电话:0759- ,或致电湛江急救中心:120,报警电话:110。6.1.2 煤气泄漏:请立即采取如下紧急措施6.1.2.1 关掉煤气的供气总掣。6.1.2.2 打开门户以便空气流通。6.1.2.3 切勿关掉或开启任何电器,切勿使用打火机、电话(包括手提电话),对讲机、手机等,以免引起火灾。6.1.2.4 立即通知管理公司或煤气公司。6.1.3 恶劣天气6.1.3.1 暴风于正常开放时间内:6.1.3.1.1当本地气象台宣布超过十级以上暴风吹袭湛江时,广场将 会暂时关闭,直到风力平复为止。6.1.3.1.2若暴风于正常开放时间后或深夜吹

15、袭时,广场将于风力平 复后方正常开放。6.1.3.2 暴雨 6.1.3.2.1在一般雨天情况下,广场对外正常营业。 6.1.3.2.2若暴雨持续而可能造成水浸的情况,广场管理公司会安排 防洪措施及决定是否暂停开放,而各商户可考虑暂停营业/ 办公,直到情况改善为止。6.2 停电 6.2.1 请关闭室内所有电气设备,照明灯除外。6.2.2 在情况许可下,检查单元或商场内的供电断路装置,察看是否保险丝烧断或因短路造成停电,并把情况通知管理公司。6.2.3 管理公司会尽快通告有关停电的原因及预计修复的时间。如需要疏散,广场保安人员会通知商户安排撤离。届时,因所有电梯及扶手梯会停止运作,故须利用紧急出口

16、离开。广场全面停电时,后备照明会自动开启,以方便人员撤离。6.3 炸弹恐吓:虽然很多炸弹恐吓事件均属虚报,不用惊慌失措,首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上报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理,并顾及商户及所有人员的安全为重,服从管理公司的安全指引,以慎重小心的态度与方法处理。6.4 消防喷淋系统滴漏:消防系统万一发生意外爆裂造成漏水,可采取以下措施:6.4.1 立即通知管理公司或消防监控中心。6.4.2远离受喷咀漏水影响的地方。并尽可能将贵重物品、资料转移到安全地方。6.4.3 等候管理公司工程人员关闭消防喷淋系统及电源供应。6.4.4 记录所有被损坏的物件。6.4.5 通知保险公司及提出赔偿。(管理公司人员会与有关

17、商户会晤及调查事故经过及资料存档,敬请有关商户协助管理公司职员的工作。)6.4.6 商户切勿尝试自行修理受损的喷咀。广场范围内整个消防系统均由指定的承判商保养及维修。6.5 水浸若水浸发生时,受影响的商户应:立即通知管理公司。工程师会尽快找出水浸的原因及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及阻止水流继续涌进商铺。6.6 盗窃、抢劫、骚扰若遇到盗窃、抢劫、骚扰时,请立即报公安机关及广场保安部。6.7 疏散/撤离程序在广场内,各商户、雇员及顾客的安全是广场管理公司所有职员最关注的事情。当需要疏散广场内人群的时候,会通过公共广播系统或其他传媒发出通知。届时,管理公司会紧密与各有关部门联络,并请商户按以下程序疏散商铺内

18、人员:6.7.1 劝导顾客保持镇静,尽量避免出现恐慌、挤迫;6.7.2 指示顾客前往最近的安全出口离开广场;6.7.3 服从广场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的指示、安排;6.7.4应马上关掉煤气总掣及扑灭任何火种,离开时上锁并利用最近的安全出口离开本广场,广场管理公司会通知什么时候可以安全地再次进入。6.8 紧急电话号码盗警:110火警:119市急救中心:120广场消防中心:派出所:人民医院:七、室内装修7.1 装修手续及程序请参阅装修指南7.2 装修单位入场施工注意事项及守则请参阅装修指南江霞广场“动火、烧焊”申请制度(见附件七)。八、广场服务与守则8.1 广场营业时间:8.1.1 商场开放时间:每天1

19、0:0022:30。开放时间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8.1.2 在节日期间,如国庆、农历新年,商场原开放时间可能会延长。广场管理公司将于事前通知各商户有关开放时间的安排。广场内某些行业可能有不同营业时间,广场管理公司整理后将予以告示。8.2 广场中央空调使用须知:8.2.1 中央空调供应时间商场中央空调供应时间:10:0021:30。8.2.2 超时中央空调的安排倘商户于上述指定的空调供应时间外其它时间希望得到空调供应,管理公司将尽力安排,惟商户应提前不少于24小时的书面通知,并预先缴付额外使用空调费及管理费。8.2.3 使用中央空调须知8.2.3.1商铺的空调系统由管理公司工程人员操作,如商户

20、感觉温度不适,请与管理公司联络,切勿自行调校或维修室内空调控制器。8.2.3.2商铺单元的空调冷量是按设计标准而定。但室温会因个别商铺所安装的照明系统及商铺内的人流所影响。8.2.3.3为避免广场“冷气”流失造成能源浪费、空调设备的损耗,继而使空调成本上涨,商户必须在空调供应时间内将窗户和通往非空调供应区(例如厨房等工作间)紧闭,管理公司人员有权进入商铺内进行检查和纠正工作。管理公司对于屡次违反规定或不合作的商户有权终止空调服务或其它专项服务,并收取因此造成的损失之赔偿。8.2.3.4 管理公司对于因维修(包括因空调设备临时故障之维修)及其他非人为因素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空调服务的暂停,管理公

21、司对商户免负任何责任,商户亦不能向管理公司作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而影响管理公司在其他服务或管理费用的正常收入。8.3 清洁服务8.3.1 所有公共区域之清洁工作由管理公司负责。8.3.2 商户须自己负责商铺内的一切清洁工作及费用。8.3.3商铺内不得积存任何废物,所有日常垃圾须用胶袋装好并放于指定位置。如商户违反有关规定,管理公司在派人清理后向该商户征收所 需的有关费用。8.3.4 所有包装和拆除包装的工作必须在商户商铺内进行。8.3.5 任何大型废物(例如:家具类、电器类等)必须自行即时搬离广场,不得阻碍任何公共地方。8.3.6 广场食肆、酒楼产生的湿垃圾(残羹、潲水等)必须与管理公司协商收集

22、方式。8.3.7 广场垃圾房不予放置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必须放于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并自行清运。8.4 广场绿化注意事项8.4.1 请勿随意践踏草地、折断树木、在草地上休息、随意向草地扔杂物等。8.4.2 未经广场管理公司批准,请勿在草地、树木上随意摆放宣传招牌/挂宣传横幅/旗帜。8.4.3 如有损坏广场绿化设施无论何种原因,均由损坏者负责赔偿种植费用。8.5 防四害服务为了防止蟑螂、蚊蝇、鼠的滋生,管理公司定期指派指定承包商于公共区域进行灭虫灭鼠工作。商户若需要同样服务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便安排,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8.6 告示、广告8.6.1 管理公司对于任何告示牌或有标记之张贴具有绝对管理权

23、,并在适当情况下制定商户需要遵守之条款。8.6.2 在未得到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及批准之前,商户不得在广场范围内任何公共地方、公共设施上装置任何标记或展示任何形式之广告、海报、通告或文字物件。8.7 楼面负荷在未得到管理公司审核及书面同意之前,切勿在商铺内装置重型之物件,包括保险柜、仪器、设备、机器、水池鱼缸等,避免楼面超负荷而损害广场结构。8.8 妨碍、阻塞公共区域为确保广场的美观、整洁及安全,所有通道、楼梯、出入口、电梯厅、走廊等公共使用的地方必须确保通畅无阻,严禁放置物品和占用公共地方。管理公司无须预先给予任何通知,按其认为适当的措施进行清理或抛掉在公共区域内放置的物件,而不须负任何责任,而

24、处理过程所产生的费用概由有关之商户负责。8.9 商户营业指南8.9.1 若非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不可在广场公共区域范围内进行兜售、拉客或进行派发广告单张和宣传等事宜。8.9.2 维持商铺内之秩序,并于营业时间对可能造成人流拥挤作出适当控制。商铺如有大型促销活动而会吸引大量人流时,请预先知会管理公司,以便安排和予以协助避免发生意外或对其他商户造成不便。8.9.3 不得将商铺作为制造工厂或住宅用途。8.9.4 商户须自费向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用户亦需要为保障商铺内的财物、货物、陈设及装修等购买保险,以减低风险和损失。8.10 紧急进入商户商铺遇发生紧急事故(如火灾或水浸等),而有关商

25、户不在其商铺内,管理公司为减低商户及广场人身/财产损失,及避免因等候而延误进行抢救以致商户及广场蒙受更大损失,管理公司有权使用任何方法进入有关商铺内,采取相应抢救措施。因此而导致商户的损失,管理公司除不负责任何相关损失外,还将保留向导致事故的商户追究所有有关损失责任的权利。8.11 安设于商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公司如有需要维护、更换安设于私人地方的公共设备/设施,或需经过商铺内方能到达公共设备/设施安装地,一般情况下,可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商户,如遇紧急情况,管理公司将采用第8.10条所示的方式处理,相关商户应予以配合。8.12 神位及鞭炮各商户不得在门口或公共地方设置神位、燃点香烛或鞭炮

26、等活动。8.13 办理物品放行申请商户如运送货物、物品离开广场,必须到管理公司办理物品放行申请,保安部凭物品放行条给予放行。 8.13.1有效证明各商户须提前提供该商铺印鉴或物品放行签名人有效式样给管理公司,以便日后贵商铺物品放行时进行鉴别。8.13.2 清理商户负责搬运后之一切清理工作,包括夹板、带子、空盒及容器等废物运离广场。若管理公司发现或经查实的该等废物被弃置于广场范围内,则商户须缴付额外之清理费用。九、广场保安9.1 本广场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保安系统配备先进仪器设备:对讲机、消防监控、闭路电视、事故广播等。其主要工作职责为:9.1.1 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9.

27、1.2 停车场管理9.1.3 现场处理紧急情况9.1.4 巡查广场公共设施的安全9.2 非开放时间进出广场及非开放时间内加班工作9.2.1广场商铺非开放时间:每日22:30次日10:00。9.2.2 如商户需于非开放时间进出江霞广场,请通过广场管理公司指定通道进出。9.2.3各商户须向管理公司提供拟于非开放时间进入商铺内的被授权人员名单。在非开放时间内进入商铺时必须凭出入证、个人身份证明/有关证件登记,方可获准进入,并由保安人员陪同进出,无列入被授权名单的人将不予进入。9.2.4上述措施纯为保障各商铺单元商户财产安全而设。商户应确保所有雇员均知道上述保安工作的安排,保安人员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28、9.2.5 如阁下或雇员须于非开放时间内超时工作(如清点存货、办公业务、摆放陈列品、修缮等),务必请于当天办公时间内到管理公司物业部办理加班申请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9.3非营业时间携出物品放行9.3.1 为了确保商户的财物安全,在非开放时间广场出入口保安员将会要求携出物品人员出示贵商铺业主或行政负责人签发及盖章之“货物放行条”与携出货物核实后方予放行。9.3.2 非营业时间内未有商户负责人发出“货物放行条”当值保安有权阻止货物运出,直至与商户联络上及其确认有关安排为止。9.3.3 晚上十二时后,广场禁止任何货物进出,商户如有特别安排请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广场管理公司。9.3.4 上述保安措

29、施纯属从保障商户财产/财物安全着想,及防止有任何保安漏洞发生而制订,请各商户大力支持、配合。若贵商铺与其他人员有任何约定之安全措施请及时知会广场保安部。9.4 商铺内部安全防范9.4.1 因为所有商铺内的财物保管均由商户自己负责,尤其注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于商铺过夜。请确保所有雇员(全职/临时)均熟知公司/商铺所定安全守则。9.4.2 广场保安部门为商户提供的保安门禁服务,是一种保障商户财产安全的例行保安核查制度。广场商铺商户之负责人仍须对其公司内部的安全防范措施,财产/财物之保管负责任。9.5 紧急联络名单9.5.1 广场各商铺商户须向广场管理公司提供一份负责非开放时间处理紧急事项的职员名单和

30、联络电话。按联络先后次序排列。广场保安人员发现贵商铺于非开放时间没有上锁或于其它紧急事故时,便会按紧急联络名单知会有关人员回来,及一同进内查看。9.5.2 请填妥附上的紧急联络名单及尽快交回广场管理公司存案。如有任何联络资料更改,请通知广场管理公司做出修订。9.6 对行动可疑人的警觉如阁下目击商场区域有行动可疑人物,请立即通知保安部门。亦要把可疑人物保持在视线范围内,及留意可疑人物的外形特征以便可以随时描述和提供资料。因具有上述资料,广场保安人员可以及时向各保安岗位发出协查指示。9.7 伪造信用卡或伪钞如怀疑顾客使用伪钞、伪造信用卡或盗窃信用卡,请与保安部或者公安局联络。由于此等事件可能属于刑

31、事案件,故应由公安机关处理,但保安人员会尽可能提供协助。9.8 偷窃 如阁下目击有人于商铺偷窃或行动可疑,请立即通知保安部。请保持可疑人物在视线内及准备随时可以描述可疑人物的外形及特征等资料,以便保安人员可以向商场内其他岗位发出指示。9.9 迷失儿童如于住宅区/商场或其附近发觉有迷失孩童,请通知广场值班保安或广场管理公司管理人员,他们会立即到现场把孩童带到广场管理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会利用公共广播系统通知顾客,及指示孩童的亲友到广场管理公司办公室领回儿童。为免时间耽误,保安人员亦可能将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9.10失物9.10.1 如阁下在广场范围内拾获的物品请上交广场保安部,普通物件保安部保留

32、三个月待领。如果物件存有任何物主的身份证明,或属贵重物品如手表、饰物等,保安部会通知失主或交所属派出所处理。9.10.2 如果有顾客到商场寻找失物,请指示他们与广场保安部联络。9.10.3 如阁下及顾客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场保安部联系。十、停车场服务地下停车场对外提供24小时停泊车辆服务。商户如需停车位,可到管理公司办理车位租赁手续。停泊车辆须自行购买有关车辆保险。十一、防火措施11.1 防火为各商户最重要的责任如果防火措施做不好,小火可能蔓延继而威胁整个广场的安全。为此,广场管理公司编写了江霞广场防火指南(附后),目的是让商户对广场的消防设施、防火管理、逃生措施有一个整体了解。11.2 商户防

33、火责任人各商户应与管理公司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并指定一位负责人为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商铺单元防火事务负责并协调与广场管理公司有关防火安全之工作。11.3 防火责任人的职责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员务必每天检查商场或办公室内的地方,以防止火警发生(如售货的地方、办公室、电器集中地方、吸烟区或烟头盛装器具等)及安全隐患,除了处理紧急事故的程序外,还要向雇员提供有关防火措施的指引:11.3.1 于商铺内安放所需的灭火筒及定期检查(灭火筒放置或悬挂于容易取到的地方);11.3.2 商铺货仓内须严禁吸烟(货仓内当眼的地方应放置禁止吸烟之标志);11.3.3 所有货品应放置于距消防自动喷淋头下最少半米的地方。

34、11.3.4 切勿悬挂任何物件于天花及消防自动喷淋头下方。11.3.5 勿于商铺内煮食。11.3.6 保持消防喷淋喷咀的位置不受阻碍。11.3.7 使用获批准的安全器皿盛载易燃液体(如清洁溶剂、天拿水等)并只存放于金属柜中,用于涂抹这些液体的布料亦应存放于金属柜内。11.3.8 请勿占用公共通道或走火通道摆放杂物及在开放时间内将走火通道门上锁,此举违反国家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管理条例及对商户的走火逃生带来极大影响。11.3.9 商铺内不准员工留宿。11.3.10 每天清理好店内废纸、垃圾,最宜于接近商场营业时间结束时候进行。11.3.11 不准储存危险物品于商铺内,不准私驳电线。十二、送货及上落

35、货地点12.1 送、出货管理所有送达、运离江霞广场的商品或货物,集中于首层指定的上落货点处理及利用货梯运送,并需听从现场管理公司人员安排。运送货物时不得在地面石上拖行,如有损坏则由相关商户赔偿。12.2 货梯专用商铺商户因运送数量较多、大件物品欲使用商场服务专梯,应预先24小时向广场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申请商户需填写一张货梯专用申请表,列明使用货梯编号、使用日期、时间、商户名称等。各商户或其供应商、承包商出示已获批核的使用专梯申请条在获准所定时间使用货梯专运服务。12.3 免费停车所有送货或购物到江霞广场的车辆可享有规定时间内免费停泊及使用上落货点服务。逾时,则该车辆应按章缴付停车费,并须服从车

36、场保安员的现场指挥。12.4 货梯使用规定于任何时间内,严禁使用铁辘车运送货物或使用手扶梯、客梯、观光梯运货。若因运送货物不当造成电梯设施损坏,由使用者赔偿修复电梯设施的一切费用。12.5 安全搬运商户在搬运期间,须尽力确保广场通道畅通,以及避免积存大量易燃物料,确保安全。十三、宣传推广13.1 宣传推广管理公司、运营中心将于各大节日期间统一为广场安排宣传及推广活动。13.2 推广、宣传资料张贴广场商铺之推广画报、推广资料应在商铺内使用悬挂式广告,请勿随意粘贴在玻璃上,以维护商铺的整体形象。未经广场管理公司、运营中心批准,于任何情况下,不得在广场玻璃幕墙、其它公共地方、设施粘贴大型宣传画报、挂

37、旗广告。如商户确有需要,可书面向广场管理公司、运营中心提出申请。13.3 宣传单张/消费调查等13.3.1 未经广场管理公司、运营中心批准,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商场内派发广告宣传单张、进行消费调查及进行促销活动等。13.3.2 除已获批准的招牌外,不准摆放及陈列其他宣传物品于墙身,或在公共地方、单元门及橱窗或外墙上。13.3.3 所有临时招牌及宣传品须专业印刷。以手写荧光笔或油剂水笔所画的一概不批准。(经油印面加上色彩的招牌不会视为专业制作)13.3.4 自立式招牌应放置于单元租用范围内。(如对租用范围有疑问,请与广场客户服务中心联络)。13.4 音乐、噪音、气味、气球等事项13.4.1 商铺里

38、所播出的音乐音量须调低至商铺外不会听到的水平。13.4.2 不得在商铺里或四周地方放置会散发刺激性气味的物品。13.4.3 未经广场管理公司批准,不得发售或派送氢气球。13.4.4 未经广场管理公司批准,商铺内不可随意挂置闪灯。十四、其他注意事项14.1 招牌、玻璃门14.1.1 信用卡标记及其他宣传、招聘等广告纸不得贴于单元的门或橱窗上。14.1.2 所有安装的招牌不能妨碍商铺/商铺之间的出入口或妨碍视线。不能妨碍广场摄像及消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14.1.3 所有招牌安装均需先获广场管理公司批准方可安装。14.1.4 商铺单元玻璃门应向内开启,要采用钢化玻璃材料,若商铺单元之玻璃门向外开启

39、(包括营业时间固定向外开掩),容易造成顾客/他人身体受伤(由此造成赔偿及损失由商铺商户自行负责)及占用公共地方,同时对邻铺的门面视线也带来一定影响。14.2 商铺照明:照明为商户吸引客人的因素,请紧记下列各项:14.2.1 单元内外的照明须妥为保养;14.2.2 为加强推广效能,所有陈列橱窗及招牌的照明须于商场开放时间内开放;14.2.3 各单元的照明负荷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14.2.4 使用强烈的照明时应注意间隔,避免过热引起火灾;14.2.5 商铺单元商户在非营业时间内,已经授权广场保安部备案之员工从员工通道出入,请自觉佩戴工卡/或出示有关证件,以便广场保安人员之例行检查及登记。14.2.

40、6 商铺商户须摸清商品的产地及供应渠道,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若被顾客或工商部门查出有假冒、伪劣产品,由商铺商户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4.2.7 劝告所属员工不要在公共通道上吸烟及随地扔烟头。14.2.8 商铺商户须负责其室内设施的维修。商户之设施如需委托维修,如光管更换、换锁等,管理公司可有偿提供此等服务,详情可致电管理公司物业部查询。14.2.9 商铺单元租户搬离/撤场,需凭业主签字同意搬迁证明及办理货物放行条,经广场保安核查后,方予放行物品的搬离。湛江市江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附件:江霞广场防火指南江霞广场防火指南一、防火指南包括四部份:第一部份:火警指令第二部份:疏散指令

41、第三部份:警报系统第四部份:防火措施请确保防火指令设于当眼的地方。所有商场的用户及工作人员必须熟读防火指南。用户应在其公司/商铺内委任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所有防火及紧急疏散程序。二、火警指令2.1 当确实目睹火警发生时,请保持镇定:2.1.1 将最就近的手动警报系统的玻璃打碎,火警钟会长鸣。2.1.2 通知广场管理公司。2.1.3 可尝试使用就近的消防栓将火扑熄(如火警由电力装置引起,应使用气体灭火筒)。2.1.3.1 切勿使用消防栓水枪抢救因漏电而产生的火警。2.1.3.2 必须关掉煤气供应总掣/关掉室内电源,商铺所有人员必须利用消防楼梯迅速撤离到室外。2.1.3.3 切勿使用电梯撤离。2.1

42、.3.4 必须遵从消防局及广场管理公司决定人身是否安全之后,方可再进入广场。2.1.4 必须确保自己身处安全位置,如火势蔓延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撤退至地面,等候消防人员到场,或进行广场疏散行动。2.2 当获悉火警发生时,请保持镇定,阁下应:2.2.1 注意收听广场消防紧急广播的有关信息及指令。2.2.2 集合所有人员及撤离至安全地点。2.2.3 所有人员离开办公室后应关上电器、煤气开关及所有门。2.2.4 当值的公司高级职员须负责在集合地方点齐其公司人员。2.2.5 切勿使用电梯逃生。2.3 如何使用消防栓2.3.1 反时针方向打开消防栓箱内的闸掣。2.3.2 将消防栓拉至火警位置。2.3.3

43、如要射水,把消防栓龙头横手掣转至与龙头成一直线。三、疏散指令当你得悉商场其他地方发生火警,但阁下所在的楼层并没有火警钟鸣响时,请等候广场管理公司人员致电给你或亲身知会。3.1 当等候指示时:3.1.1 仍须保持镇定。3.1.2 紧锁贵重物品。3.1.3 关掉所有电器用品之电源。3.1.4 停止使用电话。3.2 如紧急疏散令发出,保持镇定:3.2.1 当所有人员离开办公室后,锁上办公室的门窗。3.2.2 切勿使用电梯。3.2.3 不要奔跑,使用最近的安全疏散楼梯离开商场。3.2.4 不要携带笨重物品。3.2.5 服从在场管理公司人员及消防人员的指示。3.2.6 用户委任的“消防负责人”须于集合地

44、点,负责汇集其商铺或公司职(人)员人数。3.3 火灾中自救与逃生3.3.1 若是轻微失火(如废纸、烟灰碟等),尽可能将火扑灭,但切勿冒险。3.3.2 初始发生火警时,要迅速寻找安全出入口离开燃烧区,切忌在过道上你推我嚷,互相挤压,堵塞通道。3.3.3 火灾中产生的烟雾含有多种有毒气体,是火灾死亡的头号杀手,在烟大被围困时,如烟气不太浓,引用湿手巾蒙住口鼻后,最好是卧地爬行,因为烟气上升,贴近地面的空气层的烟较少,可以减少因呼吸遭受烟毒的危害。3.3.4 冲过火场时,为了避免衣服、头发被烧着,要想办法用水浇湿头发和衣服。3.3.5 衣服着火时,千万不能狂奔乱跑,在无人帮助时,应把衣服脱掉或撕下扔

45、掉,来不及时可边脱边躺在地上打滚,把火苗压熄或跳到水塘、池、河等有水地方灭火。若有人相助,可用湿麻袋、毯子、湿物等把人包裹起来,或用水浇向着火者。切忌用灭火器直接向人喷射。3.3.6 被困在楼上时,火势不大,可用湿棉被、毯子等披在身上从火中冲出。如楼梯被烧断或火势相当猛烈无法冲出时,可利用窗口、阳台、落水管、竹竿等逃生。3.3.7 若各种逃生之路被切断时,应退回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的曼延过程,同时向室外投掷物件报警求救。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尽量避免大声呼叫防止烟雾进入口腔以防中毒。3.3.8 当火势逼近时,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可用绳类或把床单类撕成布条

46、状连接起来拴在门、窗、柱等上面固定,再沿着绳、布条滑下。3.3.9 在被逼跳楼时,应先向地面抛下厚、软物品,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口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保证双脚先落地。3.3.10 非救火人员,一旦离开火场,不管火势情况如何,绝不可再回到火场,或停留在附近观望,影响救火工作。四、消防系统4.1 手动警报系统手动警报系统毗连各层之消防系统,其前面装上可碎玻璃及印有火警打碎玻璃的字样。当玻璃打碎后,火警钟便会长鸣而广场消防控制中心亦会及时收到信息。4.2 其它设备广场公共区域及商铺已安装有消防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系统,各楼层亦设置有消防栓及消防卷闸。广场(商场、商铺)内装置有烟雾感应器,当感应有烟时

47、,广场消防监控中心会立即收到讯号并做出适当行动。4.3 通迅通讯系统用作讯息沟通。五、防火须知以下各项防火措施,所有人员均须熟习及遵守:事实上,大多数之火警均由疏忽大意造成。为有效防止火警发生,各商户应遵守本手册所列有关之防火须知事项,以避免火警之发生:5.1 离开商铺前,请关掉所有电器用品之电源,包括电灯、电暖炉、等等。5.2 应使用符合标准之电插座,不应使用万能插头。5.3 切勿试图自行维修失效之电器用品,应由合格资格之电器技工进行。5.4 切勿自行更改商铺内之电线装置。5.5 切勿在商铺(除饮食商户)内储存易燃物品,如石油气、火水等等。5.6吸烟时须提高警惕,切勿将未完全熄灭之烟蒂弃于垃圾桶内。5.7 切勿生火,亦不应用炉火煮食。5.8 切勿阻塞走火通道。5.9 所有消防出路安全门须保持常闭,但绝对不能上锁。5.10商户必须熟悉广场内的灭火器材、报警系统与本地消防局的电话,同时商户亦必须在商铺内配备一定数量之防火器材。5.11阁下应清楚认识各消防逃生路线。湛江市江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五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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