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位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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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单位制度篇 书目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规范调动程序,完善调动手续,确保工作人员合理、有序流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以“统筹支配、兼顾全局、科学有序、注意实效”为目标,坚持组织支配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工作须要和资格条件,从严把握工作调动。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银江镇、直属事业单位(含区内学校)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其次章调动安排 第四条工作人员调动必需在规定编制、职位(岗位)空缺内进行。 第五条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银江镇、直属事业单位(含区内学校)如有调动需求,需在每季度最

2、末一个月中旬上报下一个季度工作人员调动安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根据单位编制及职位(岗位)空缺状况和工作目标拟定工作人员调动安排。如遇特别状况及急难险重工作需求,经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和区长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凡在编制范围内同意调出工作人员后,该单位出现的空缺原则上不再补充同类人员。 第三章调动条件 第七条调动条件 (一)干脆调动 1.工作主动主动,表现良好。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3.具有与拟调入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验和任职资格。 (二)遴选调动 参照公招相关要求进行,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动: 1.特别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3、调动后对工作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特地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调动程序 第八条调动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 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应以下材料: 1.单位编制及职位、岗位空缺状况、本人调动申请、选调方案、拟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2.拟调人员基本状况、调出单位的看法和鉴定材料、用人单位的看法以及双方单位分管区领导的书面看法。 (二)审核 1.区人力资

4、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原则,结合用人单位、调出单位编制运用状况和工作实际状况,核好用人单位是否须要补充工作人员,并核查调动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拟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2.区委编办对用人单位编制及职能职责等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征得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和区长同意后,向用人单位发放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审批表。 4.用人单位填写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审批表,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审批 1.区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探讨同意后,上报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和区长探讨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5、。 2.对特别状况须要调动的人员实行会商制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会商提出看法,上报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和区长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 第九条在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过程中,必需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公开透亮,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第十条调动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方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说明。第十二条本方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单位,好的卫生环境,会给员工和客户带来愉悦的心情。一个单位为创建更美丽,整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都会制定一些卫生管理制度,以下是单位卫生管

6、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齐、美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安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运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学问的宣

7、扬,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仔细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敬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运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运用者担当。 其次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支配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运用的建筑物、宣扬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支配清扫与保洁。各部门运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

8、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运用后应负责清扫整齐。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纳适当方法削减灰尘的飞

9、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常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需特殊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扬品(公司统一支配的除外)。 其次十条必需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其次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其次十二条行政部要支配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其次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

10、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其次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番清扫卫生的制度。 其次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齐,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其次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意存放垃圾,应刚好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其次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其次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其次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根据行政部规定

11、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运用并帮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随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需根据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需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

12、由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需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学问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需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学问教化,并经简洁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

13、应科学合理,避开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需干净、整齐,每餐清扫,保持整齐,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光明;墙壁、屋顶常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干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需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

14、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需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需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干脆入口的食品必需运用工具,不得用手干脆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运用中的餐具必需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需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运用的餐具最好采纳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需先经行政部工

15、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选购的原材料必需簇新,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开霉变。严禁运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需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需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支配和实际状况,根据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详细状况,制订详细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

16、工要表扬、嘉奖。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订正违规行为,实行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峻程度赐予经济惩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刚好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17、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说明。 某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依据国务院、人事部、劳动部、教化部的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235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看法(试行)(渝人发2023106号)、*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县级机关工作人员沟通暂行规定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通知(巫溪委办发202393号)、*巫溪县委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政

18、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23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假 (一)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别状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化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留意见后报县教化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

19、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化局批留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化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须要处理的,一般应支配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别缘由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因事需请假,5个工作日以内的需经教化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按教职工请假程序报批手续。 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6个月的,

20、当年不参与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四)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1、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3、试用期、见习期、娴熟期工作人员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分别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娴熟期工资标准为基数,根据本条中的第2项相关规定执行。 二、病假 (一)请病假条件 申请病假人员必需要有巫溪县人

21、民医院或巫溪县疾病预防限制中心主治医生出具的近10天内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证明书。此证明书需加盖上述单位的疾病证明章和单位行政章且单位分管业务领导签名后有效。另持疾病检查化验、仪器诊断等结论性报告原件、医生出具的相关治疗处方和医院盖章的电脑收费单据(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存档)。若需转院治疗的,必需有上述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 (二)病假审批及要求。 1、病假在7天内(含7天)的,由所在单位审批;病假在1个月内(含1个月)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化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留意见后报教化局审批;病假在1个月以上的,本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

22、责人签看法后,报县教化局签署看法,最终报人事局审批。 2、因病丢失工作实力的,应根据规定程序报批病退手续。 3、申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依据实际状况,由教化局、人事局集中到有鉴定资质的医院进行病情统一诊断,所需费用由申请病休人员自行担当。病假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参与年度考评,不确定考核等次。 4、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休病假,可延长见习期。 5、凡病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双休日、节假日应连续计算为请假。 6、凡未履行休假、续假报批手续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1、教职工连续病休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2、教职工

23、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教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4、在试用、见习和娴熟期间的病休人员待遇,分别按试用、见习和娴熟期的工资为基数,计发其病假工资。 三、婚假 (一)婚假期限 教职工结婚,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赐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晚婚可赐予10个工作日的婚假。 (二)婚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教职工结婚一般应支配在寒暑假。婚假期间的

24、本人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四、探亲假 (一)教职工利用寒暑假进行探亲,原则上在上班期间不另批探亲假。 (二)教职工探望配偶、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及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自理。 五、女职工生育假 (一)产假期限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违反国家安排生育规定,按安排生育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2、女职工在安排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持医疗机构证明,赐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赐予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女职

25、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六、丧假 (一)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赐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须要教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依据路程远近,另赐予路程假。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二)教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须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七、教职工出勤考核 (一)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假而走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以上的,不

26、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对旷工或者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聘用合同约定为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聘用合同约定为20个工作日),按规定程序予以辞退或解聘,且不发给辞退费或解聘补偿费。 (三)辞退的教职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教化局、人事局审批;解聘教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解聘手续,并报送人事局备案。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构成 1、实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一般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薪级

27、工资。其中,中小学老师的基本工资包括提高10%工资标准。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规定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仔细学习,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并做好考勤和各类假期登记工作。 事业单位请假管理制度 一、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病、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7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三天、“十一”国庆节7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

28、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赐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盼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 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29、的来回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赐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盼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安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

30、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状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安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盼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 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赐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

31、可依据路程远近,另赐予路程假。 2、假期盼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带薪休假主要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 (七)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 工作人员请病假,应按规定报批。一个月内病假天数累计在3天至10天以内的,当月综合目标奖扣除20%;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综合目标奖全部扣除(大病、住院除外)。因公负伤治疗期间,综合目标奖全额发给。 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

32、(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 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八)、事假: 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缘由须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在

33、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前提是规章制度建立的程序是合法的,即: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经职工代表同意并一样通过,并公示了的。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机电专业分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意我项机电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需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损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

34、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平安员、材料员等,必需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需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需持有身份证、特别工种上岗证。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4)平安协议书;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施工进度安排管理 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安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安排支配,在空间上按肯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

35、先后依次,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安排后而不实行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详细状况进行惩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方案 机电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 机电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的确须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安排及施工安排,并报项目技术质

36、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需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需仔细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运用。 1.3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需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1.4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 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1.5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实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需按时参与。 五、平安、环境、文明施工 1.1平安管理 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平安文

37、明施工小队,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平安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平安。分包单位必需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的平安管理工作。 2)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过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需熟识本工种的“平安技术操作过程。” 3)仔细坚持平安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单位员工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聘请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其次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

38、.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全部专职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

39、及以上者予以辞退。3、请假(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起先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赐予工作支配。(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托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4、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

40、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干脆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1、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方法将另行规定。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状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精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觉,赐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峻者作辞退处理。 建筑工程外协单位平安生产资格审核管理制度 一、 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运用的外协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管理,保

42、证外协单位具备平安生产资格和实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平安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平安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全部工程项目中运用的全部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 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需运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需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平安生产保障实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需供应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需

43、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需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需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 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托付证明 5、 三年内本企业平安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供应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平安生产认可证(必需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 法人平安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需包括平安人员上岗证)平安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 8、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平安人员) 9、企业平安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 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

44、单位还应供应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供应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 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限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根据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平安生产教化(包括三级教化、转场教化等)未经合格教化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需建立现场平安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平安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平安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书,详细要求如下: 1、 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供应合格的现

45、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 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依据要求刚好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 未进行三级平安教化的应在施工前刚好进行教化,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平安教化的要供应教化合格登记表和教化卡,并刚好办理转场平安教化。 5、 管理人员应供应平安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平安年审的,要主动参与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化时,要主动补审 6、 单位进场后要刚好与总包签订平安生产协议书 五

46、、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平安工作的限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详细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主动协作总包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平安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 听从总包各项平安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平安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平安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平安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供应必备的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根据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47、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平安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实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爱护和平安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平安生产管理,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平安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当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缘由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务发生。 2、负伤频率限制在 0.4% 以内; 3、现场内的平安隐患整改率必需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需保证在时限内达

48、到100 %; 5、乙方必需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平安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需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务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担当,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担当; 2、分包方

49、的全部工人必需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需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务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担当,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担当;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全部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担当民事责任实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托付书,并且只能担当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平安生产要求

50、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平安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担当。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担当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识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平安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平安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主动参与各种有关促进平安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平安与健康。 3、分包方必需敬重并且听从总包方现行的

51、有关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需执行下列平安管理制度: 4.1、平安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需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平安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平安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变更原方案必需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需执行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平安例会制度与班前平安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需执行各级平安教化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平安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平安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

5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平安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平安技术培训、参与总包方组织的平安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平安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平安教化,考试合格并取得“平安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假如分包方的人员须要变动,必需提出安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需满意施工须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

53、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化; 4.3.6、分包方必需执行周一平安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需执行总包方的平安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需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平安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担当; 4.4.2、分包方必需根据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需设立专职平安人员实施日常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需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需执行平安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

54、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需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平安防护装置齐全、灵敏、牢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需按规定供应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需满意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平安防护验收表和施工改变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需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选购制

55、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意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需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需预防和治理职业损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需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假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刚好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主动组织抢救工作实行相应的措施,爱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需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供应必要的条件。 4.11.3、分

56、包方要主动协作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担当; 4.11.4、分包方须担当因为分包方的缘由造成的平安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假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主动协作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干脆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主动协作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需执行平安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化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平安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赐予表扬

57、和嘉奖,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赐予惩罚 4.13 、分包方必需执行平安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平安负责; 4.13.2、分包方必需实行一切严密的、符合平安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全部工作场所的平安,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平安和健康的危急状况,并保证建筑工地全部人员或旁边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急;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全部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平安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需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供应足够和适用的照明,必

58、要时要供应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即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平安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状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需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平安牢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平安规定的,总包方平安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平安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需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平安帽、平安带、平安网、漏电爱护器、电焊机二次线爱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供应必需的和有效的平安用品,如:平安帽、平安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平安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实行的平安措施和对紧急事务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平安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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