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北海学院学生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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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方案(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素质教育,增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育人目的,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涉及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估及引导学生努力求取全面发展两方面。第三条 该方案合用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所有本科生。第四条 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得分,由各专业学院向本学院全体同窗发布。各类评优评奖的推荐申请资格,将以量化测评得分作为重要根据。第五条 学生毕业时,该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成果将作为学校推荐其就业的重要参照根据,进入学生档案。第二章 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分数构成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量

2、化测评着重于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核,其具体构成是: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学习成绩折算分(满分70分)+素质能力成绩(满分20分)+德育评分(满分10分),满分100分。第七条 学习成绩占70分,其中学习成绩指测评当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以本专业学院所在年级大班最高分为满分来进行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八条 素质能力评分占20分,涉及组织管理(5分)、实践活动(5分)、创新发明(4分)、荣誉奖励(3分)、基本技能(3分)。所有各单项评分都是对学生素质能力的综合评判。如果上述单项项目其得分超过其规定分值时,则取其规定值。第九条 德育评分占10分,涉及同窗互评(3分)、辅导员评分(5分)、班主任评

3、分(2分)。第十条 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具体实行措施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实行措施(附件)。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制第十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每年一次,教务处、校团委、后勤服务中心、保卫部提供支持,各专业学院组织实行,大班辅导员组织学生以小班为单位具体执行。第十二条 各专业学院成立专门的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行本学院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各专业学院学生科科长、大班辅导员构成。第四章 解释阐明第十三条 在进行测评时,严禁多种类型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年一切申请评优资格,并将本年度测评成绩做零分解决,学校有权追回

4、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奖励或荣誉。第十四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实行措施(试行)为鼓励我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提高素质、优化人格、完善自我、发展成才,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状况和人才培养目的,特制定本实行措施。一、总体原则1. 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是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的重要构成部分,需要认真看待,严格实行,严禁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2. 测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测评过程要严格按照条例实行,所有过程接受全体学生监督,测评成果及时发布公示。3学生素质

5、能力与德育测评由各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全体学生共同参与,其她单位或个人都无权进行干涉。4在平常学习和生活中,上课出勤、宿舍卫生评比、早操出勤等体现也作为学生德育评分的参照,体现不佳者对德育评分具有负面影响。5. 测评要严格按照学生素质能力评分、德育评分细则予以评分,对评分细则内没有的项目,报各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审议,任何加分均需要认真做好记录。二、组织程序1各专业学院以大班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小构成员涉及该大班辅导员、班主任及大班委一名、各小班班委一名。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测评评分申报审批表有关内容并进行分数记录及排名。2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程序为大班辅导员宣传动员、

6、各班委组织学生填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初审、各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复审、面向全体学生公示共五个阶段。3学生德育评分程序为大班辅导员宣传动员、各小班召开班会组织学生进行互评、辅导员和班主任评分、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初审、各专业学院评审委员会复审、面向全体学生公示共六个阶段。4学生素质能力与德育评分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排名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三、评分细则1组织管理(满分5分)在组织管理方面,担任多种社会工作,具体所获相应素质能力分原则如下:类号担任工作种类分数1.1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中主席或第一负责人; 51.2

7、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管理中心、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中副主席或第二负责人,专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党支部副书记、分团委副书记等;41.3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中部长级(不含副职),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助理,党校干事、党支部委员、专业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分团委各部部长、大班长、大班团总支书记、导生等;31.4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中副部长级,学校各社团主席(或会长),

8、各专业学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分团委各部副部长,小班班长、团支书,大班班委等;2.51.5党校班长、团校班长、学校各社团部长(含副职)、专业学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小班班委、团支委等;21.6教学信息员、学生事务助理、军训班长等;1.51.7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宣传中心、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学生勤工俭学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校记者团等校级学生组织干事,宿舍长;11.8专业学院学生会干事、分团委干事。0.8阐明如下:(1)社会工作最高得分为5分。(2)每年担任两项(含)以上社会工作,评分就高不就低,按最高得分算。例如一年内同步担任两个学生组织的干事,但只加一种干事得分即1分;如果同步担任小班班长

9、和学生会干事,按照小班班长得分2.5分计算。(3)半途辞职者或违纪被取消职务者,不计分。(4)其他校内外学生组织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得分参照相应同类性质岗位进行工作量计分。2实践活动(满分5分)在实践活动方面,参与多种实践活动,所获相应素质能力分原则如下:类号参与实践活动状况分数2.1代表学校参与自治区及以上级别体育竞赛获得前8名22.52.2校级体育竞赛(校运动会、校趣味运动会、多种球类比赛)前3名1.52.3校级体育竞赛(校运动会、校趣味运动会、多种球类比赛)4至6名、裁判员1.02.4校级体育竞赛(校运动会、校趣味运动会、多种球类比赛)参与未获奖, 0.42.5各专业学院体育竞赛(含专业学

10、院运动会、新生运动会)前3名0.82.6各专业学院体育竞赛(含专业学院运动会、新生运动会)4到6名、裁判员0.42.7专业学院体育比赛参与未获奖0.22.8代表学校参与自治区级或以上文艺比赛获奖2.52.9代表学校参与自治区级或以上文艺比赛未获奖或代表学校参与市级文艺比赛获奖1.52.10代表学校参与市级文艺比赛未获奖 或 在校级文艺比赛获一等奖1.22.11校级文艺比赛获二、三奖1.02.12参与校级文艺比赛或活动(含新生联欢会、军训文艺汇演、新年联欢晚会)0.42.13参与自治区级或以上其她类型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等)获奖2.52.14参与校级其她类型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等)一等奖

11、1.52.15参与校级其她类型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等)获二、三奖1.02.16参与校级其她类型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未获奖0.42.17群众性文体活动(含校运会、各级长跑活动等)0.42.18参与专业学院组织的其他类型的活动获奖0.82.19参与专业学院组织的其他类型的活动未获奖0.2阐明如下:“南京大屠杀”活动手抄报优秀奖0.6 (1)实践活动最高得分为5分,超过者按5分算。(2)同类项目实践活动只能算一种最高分。(3)集体类项目参赛获奖团队成员每个人得分为该项所获素质能力分原则的80%,得分保存到后1位,四舍五入。(4)2.18条款中,获奖级别的分值分派由各专业学院灵活把握。3创

12、新发明(满分4分)创新发明重要涉及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学科竞赛、文学创作、艺术创作等方面的能力,参与多种创新发明活动,所获相应素质能力分原则如下:类号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参与奖励3.1国家级4321.51.03.2省部(区)级32.52.01.513.3市级21.81.20.80.63.4校级1.51.20.80.60.43.5专业学院级1.00.70.50.30.2阐明如下:(1)创新发明最高得分为4分,超过者按4分算。(2)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3)未明确获奖级别的,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名后来按三等奖加分。若有特

13、等奖,在一等奖分值基本上加 0.5 分。(4)学术性论文,刊登的刊物是国家级核心期刊加 4分,国内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期刊加3分,省内公开发行(准刊号)的期刊加2 分。刊登其她类型的文章分别加 2.0 分、1.5 分、1.0 分。一项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毕的,签名第一的按获奖级别加分,其他降一级加分。 (5)在国家级、省部(区)级、市级官方媒体以实名制刊登文章、照相作品、影视作品等的分别加3分、2分、1.5分。(6)艺术创作类(含原创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照相作品、舞蹈作品等),在国内公开表演或展览的加4分,在省内公开表演或展览的加3分,在市内公开表演或展览的加2分,在校内公开表演或展览的加1分。(7)

14、类号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参与奖励分别相应着3.x.1, 3.X.2, 3.X.3, 3.X.4, 3.X.5。4荣誉奖励(满分3分)荣誉奖励重要涉及军训楷模、优秀党员、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楷模团支部、优秀党支部等方面的荣誉称号,所获相应素质能力分原则如下:类号荣誉奖励状况级别/分数省部(区)级校级专业学院级4.1文明宿舍成员2.01.04.2先进班集体成员2.01.00.54.3优良学风班成员0.80.44.4优秀党支部成员-2.01.04.5楷模团支部2.01.50.54.6军训楷模1.04.7优秀党员3.02.01.04.8优秀导生-2.0-阐明如下:(1)荣誉奖励最高得

15、分为3分,超过者按3分算。(2)同一类型荣誉奖励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3)类号中,省部(区)、校、专业学院级分别相应着4.X.1, 4.X.2, 4.X.3。5基本技能(满分3分)基本技能重要涉及英语、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能力。参与多种社会、政府承认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职业资格或技能资格者按社会和政府的认同限度分别加1-3分,其中一年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认证者,即可获得3分。2四、学生德育评分细则1同窗互评(3分)(1) 同窗互评要客观、公正,杜绝随意、作弊打分。(2) 同窗为自己班的同窗打分,在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3) 为避免学生不负责任随便给分

16、,以及全班同窗成绩整体偏高状况的浮现,对(2)最后所得得分进行排序,按照排序最后成果本小班以3:5:2的比例分别予以3分、2分、1分。2辅导员评分(5分)(1) 辅导员评分要客观、公正,杜绝随意打分。(2) 辅导员评分重要根据为该同窗在平常学习和生活中的体现,重要为上课出勤、宿舍卫生评比、早操出勤、遵守校规校纪等状况。3班主任评分(2分)(1) 班主任评分要客观、公正,杜绝随意打分。(2) 班主任评分重要根据为该同窗在平常学习和生活中的体现,重要为上课出勤、宿舍卫生评比、早操出勤、遵守校规校纪等状况。(3) 没有班主任的班级,此项评分仍由辅导员评估。本实行措施从10月16日起执行,具体解释权归

17、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申报审批表姓名: 学号:填表日期:评分类别(满分)加分因素时间符合有关条例得分备注该项得分总计审批人组织管理(5分)公益实践(5分)创新发明(4分) 荣誉奖励(3分)基本技能(3分)同窗互评(3分)辅导员评分(5分)班主任评分(2分)我保证以上材料均为事实,如果有不实项目,我乐意承当一切责任。个人签名: 日期:最后得分审批人 大班综合测评 班同窗评分表同窗互评是综合测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评价每一名同窗对班级工作的奉献与支持。通过同窗互评,可以让同窗感受到集体与个体的互相增进作用。因此但愿所有参与打分的同窗可以本着为班级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估。本次互评采用匿名打分的措施,满分为100分。评分人根据自己的见解为同窗打分,要做到客观、公正,杜绝随意、作弊打分,同窗互评使用如下方案:(1)得分:取所有得分的平均值。(2)为避免学生不负责任随便给分,以及全班同窗成绩整体偏高状况的浮现,对(1)最后所得得分进行排序,按照排序最后成果本小班以3:5:2的比例分别予以3分、2分、1分。学号姓名得分学号姓名得分_学院_大班辅导员评分表学号姓名得分(总分5 分)对该生的总体评价_学院_大班班主任评分表学号姓名得分(总分2分)对该生的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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