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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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招标编号:J20170007(JG2017-09-0080)招标文件招标人: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文件编制人:占素敏招标代理机构文件审核人:袁童(签字并加盖招标师印章)注册编号:CT200934003699二一七年一月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施工招标文件编 制 说 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9221号文件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并结合本项目特点

2、编制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招标文件专用本。二、本招标文件稍加修改地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公路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正文,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细化和完善。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招标人对“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细化和完善;“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

3、准。目 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 5第二章 投标须知 14第三章 评标办法 4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1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 85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规范 87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90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已列入省交通运输厅2016-2018年建设计划且由临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临泉县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

4、临泉县西部鲖城、关庙、田桥等10个乡镇。2、工程概况:全长约167.366Km,道路路面宽度4米,路基宽度5米。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2个标段。 标段乡镇道路名称类型长度(Km)计划工期01-1标段01-1田桥街道办(一)小蒋庄路老路加宽1.467180日历天李营村南路0.512韦楼至韦新庄路1.516张楼路0.527蒋寨路撤并建制村2.76韦腰庄路1.234黄叶树庄路0.98K0-K1+.181.387K0-K1+0210.959K0-K1+4510.657K0-K0+7120.666朱景路较大自然村0.689小计13.35401-2标段01-2田桥街道办(二)大

5、殷庄路老路加宽1.016180日历天大谢路1.039李老路3.08孙庄路撤并建制村1.667前刘寨李庄路0.982南张楼路0.454前刘寨环村南路1.133李老庄中干路0.292东朱庄路0.651K0-K1+2570.967王柳路较大自然村2.643小计13.92402标段迎仙镇三里集-Y006撤并建制村1.452180日历天东余营路0.545郭庄路0.272李老庄路0.335魏店路1.077杨郭路老路加宽4.813迎豫路1.719吴李路3.133李黄路2.940小计16.28603标段韦寨镇史高路撤并建制村3.347180日历天南小庄路0.369韦小营路0.936吴庄路0. 429秦李路1.

6、555南李路0.759农夫山庄路0. 669杜庄路0.141杜王村民委员会-S2040. 145韦周路0. 344刘田路1.375卢桂路2.289王桥村-X0630.872彭庄村民委员会-秦营0. 458何洼路较大自然村0.183孔庄路0. 826于阁路0.572郝庄路0.522小计15.7904标段瓦店镇黄大村道撤并建制村0.749180日历天肖坡村道1.025瓦店村道1.365郑卞村村道0.238西候寨-韦庙路0.955施楼东-施楼西1.336韦丁庄-桥南0.512余张庄-姚棠路较大自然村0.893李盘村道0.649西陆湾东-西0.256小周庄路0.378侯尚路老路加宽2.906大张庄村道

7、0.579韩庄路0.508房庄村道0.614小计12.96105标段姜寨镇王小庄路老路加宽2.291150日历天段坡路1.022王庙路1.696孙张路1.312闸口路0.77镇西路0.703张马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1.446木易中心路0.306坡寨路0.447小计9.99306标段庙岔镇祁庄路撤并建制村3.408180日历天武北-王法庄路1.47高楼-东炉路1.617郑庄路0.309韩庄路老路加宽0.193葛庄-叶庄路4.184小计11.18107标段关庙镇韩营路撤并建制村2.372210日历天魏营冷姚路0.257姚寨路0.252张袁路0.734曹庄路0.818清凉寺路0.558彭马庄-长亭0

8、.245S102-相官庄2.123河坡-王庄2.236茶棚路3.274夏庄路较大自然村0.449东小庄路0.254张庄路0.675前王路0.591小张庄路1.777前何路0.97刘倒楼路1.906杨楼中心路老路加宽1.845大楼-S1020.584倒楼-窑厂1.037刘大楼路3.488吴庄路0.549齐张路0.627韩庄路0.53小计28.15108-1标段08-1鲖城镇(一)骆马庄西路撤并建制村0.377180日历天马小庄路0.931八里槐中心路1.808孙尖路1.253高庄东路0.263陈赵庄北路较大自然村2.335庄北至东西路0.259李王楼农业园路老路加宽1.995李营水厂路1.286

9、李王楼西路0. 736万马庄中心路0.271平安庄南路1.366潘平路0.530小计13.4208-2标段08-2鲖城镇(二)(原庞营乡部分)庞谷路撤并建制村2.141180日历天韩杨寨路0.577流鞍路0.6发展路0.4崔牛路1.169韩姚庄路0.284养殖路0.544姚庄路较大自然村0.612大夏村部路0.615姚庄南路0.307韩西路0.222宋西路0.207大夏北路0.244大小路老路加宽1.218庞韩路4.903何庄路0.74小计14.78409标段白庙镇贺苏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1.034150日历天闫店路0.312邵营路0.737东庄路0.226椿卞路0.501S102-大王营2.

10、005前寨路0.159马庄路0.297姚集小学-姚卞路较大自然村0.923小计6.19310标段黄岭镇王代路撤并建制村1.528180日历天八里坡路1.22黄龙路1.266谷集路老路加宽0.834任庄路0.541后集路0.339赵杨路2.576前洼路1.953大刘路1.072小计11.328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有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投标人未被省市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被禁止进入阜阳市建设市场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被临泉

11、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限制投标且在限制(不得)投标期内;未被各级各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以网上公告、书面材料为准)。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有无在建工程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属第(三)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项目经理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项目负责人网上变更手续。拟任项目总工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12个标段中

12、的任意标段进行报名和投标,最终只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标段开标先后顺序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已被推荐为某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省属企业如有特殊情形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

13、采用资格后审。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栏或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韩秀侠 高飞 电话:0558-6178070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邮政编码:230051联系人:秦帅、袁童(项目经理)(904室)联系电话:0551-62220294传真:0551-62220

14、295招标采购交易场所: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联系人:李晓亮电 话:0558-5398212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传 真:0558-5398201 八.备注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二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特 别 提 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

15、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临泉县前

17、进西路交通大楼四楼联系人:韩秀侠 高飞电话:0558-617807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人:秦帅、袁童电 话:0551-62220298、622202941.1.4项目名称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1.1.5建设地点临泉县西部鲖城、关庙、田桥等10乡镇1.2.1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交叉、公路设施、预埋管线工程及安全设施等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 各标段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1日(以监理开

18、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标准: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标准: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后期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要求变更合同价款或工期)。 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本项目不适用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本项目不适用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1.12偏离不允

19、许 允许细微偏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取电邮形式发送至445616329并传真至0551-62220295并电话0551-62220294以确认是否收到。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9 日10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人须知4.3款对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2、评标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

20、件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所投标段数量不限)。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收当面提交的现钞。保证金转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人应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到账的风险。是否在截止时间到账,以交易中心财务到账记录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或项

21、目名称”收款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县支行 账 号:340017112080590678993.5.2近三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5.3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盖章的其他要求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肆份,另加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注:各标段投标文件均需分别编制、密封、标记、装订。3.7.5装订的其它要求1、 电子文件密封后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不宜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并逐页

22、打印页码,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于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4.1.2封套上写明(单层封套,正本和副本分开包装)临泉县2017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第一批) 标段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在2017年2月9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2月9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相互检查并签字确认(5)开标顺序:标段号开标顺序由投

23、标人代表在开标前现场随机抽取产生,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委托县公管局在安徽省发改委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1-2名/标段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2、时限: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到位的,合同签订并送县公管局备案后,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未按要求提交到位的,视同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4、,并记不良行为记录。收款单位:临泉县金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行;账号:2081 2010 2100 0042 5589.5监督部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代表1、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是法定代表人的:出具身份证;是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合法。2、投标人代表需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文件应附其社保证明复印件)。3、办理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必须为投标人代表。评标结果公示及合同签署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

25、,公示时间为三日。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 一经发出即视为中标人收到。3、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县公管局对中标候选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进行集中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4、投标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应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应相同。5、约谈时间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

26、书发放前,中标企业将由县公管局及招标人进行约谈,约谈对象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如不按规定参加约谈,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6、各标段施工合同由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及各标段中标单位签署三方合同。7、道路资金拨付、资料整理等内容实行分乡镇管理。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开评标标段号顺序由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按随机抽取产生的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定标,在前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履约要求1、人员履约(1)按投标文件所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在岗每月不少于22天。(2)如项目经理不到位,每人每天按人民币1000元

27、处罚,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其他人员每人每天按500元处罚。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考核3次,每次项目经理考勤不在岗(包括无故不参加或提前离席推进会)的处罚3000元,其他人员不在岗的处罚1000元。(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累计三次考勤不在现场的,其他人员累计五次考勤不在现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4)施工期间原则不得更换中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如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业主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经研究同意变更,须完善相关手续,并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违约处罚30000元/人次,其他人员变更违约处罚10000元/人

28、次。(5)如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不胜任,发包人和监理有权指令其更换,并处罚5000元/人次。(6)施工单位人员有事确需请假的,须书面报经监理组长、业主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擅自离岗处理。施工期间每名施工单位人员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2、工程进度(1)各标段在合同工期内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如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及交(竣)工,每延误一天按5000元处违约金,并把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列入不良信用名单,一年内不得在临泉县境内的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中进行投标活动。(2)在整个工程完工后,将参照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试行)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29、对评定等级为A级、AA级的将行文向市局、省厅推荐表彰;对评定等级为C级、D级的将行文向市局、省厅建议列入公路建设市场不良信用名单。3、工程质量(1)加强材料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在施工料场堆放的石子、沙子、钢筋、水泥等材料经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清除出料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罚5000元,第三次处罚100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材料堆放无序,无原产地名、规格等标识牌的,项目办检查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县、市检查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2)严格按规范要求使用施工机械、设备。凡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如不使用强制性拌合机械、钢模、钢支撑,水稳施工不使用木

30、模等),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罚5000元,第三次处罚100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3)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对已完工冷再生及混凝土结构物,必须采用宽度大于或等于4.0米的土工布覆盖保湿养护,保湿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未按规范采取覆盖保湿养护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养护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处罚2000元;第三次发现处罚40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处罚4000元。(4)严格按规定程序报验、按规范要求检测。施工单位工地实验室必须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委托,并按要求通过报备。试验检测人员最少配备一名公路与材料专业检测员和一名公路检测师,证件为交

31、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工地试验室设置的功能室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标准养护室、土工室、化学分析室等。其中,标准养护室设在各标段混凝土拌合站场地内,土工室和化学分析室设在项目部。功能室要求:标准养护室 混凝土试件养护期间,室内温度保持在202,相对湿度95%以上,室内配备不少于4个温湿度仪,且需要计量鉴定部门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温控设备的功率需满足养护要求。在检查中如发现标准养护室内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每次罚款2000元,且室内养护的混凝土试件所对应的实体工程需取芯试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m2,现行的标准养护设备一套,试件养护架不少于4排,混凝土抗折试件试模不少

32、于3组。 土工室 烘箱一台,击实仪一套,满足试验要求的电子天平2台,灌砂筒2套,办公桌2张及其他配套设施。化学分析室 滴定设备2套,电子天平1台,移液管若干,药品储藏柜一组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合同签订之后15日内必须建设完成,然后报临泉县交通质监局备案审核。如未按业主规定时间报备审核,处罚20000元;如未通过报备,且未整改再报备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如在施工期间发现工地试验室器材、设备不能满足实际检测工作需要,每个功能室分别处罚10000元。路基、路面基层完工后弯沉及其它分项工程技术参数必须经临泉县交通质监站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包

33、含在工程报价内。如果投标人组建工地试验室确实存在难度,除标准养护室必须建设外,其他功能室可以不建设,但所需试验必须外委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检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与授权组建工地试验室或外委检测的母体检测机构的协议意向书。(5)严格按图纸、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未按设计文件图纸、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施工(如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减少工序、偷工减料等),业主管理人员现场发现能及时纠正的立即纠正并对施工单位处罚3000元至5000元,监理人员未发现或虽发现未及时纠正或不向业主反映的对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至3000元,再次发现加倍处罚;造成质量事故(包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问

34、题的除按规定整改外,视其情节处罚5000元至10000元。4、安全生产(1)要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必须明确有专职安全员,并在施工现场开展工作,有工作日志和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备查。如检查中发现安全员不在岗或无安全日志、无隐患排查台帐、无安全教育记录的每项处罚500元,安全员在岗不开展工作,形同虚设的每次处罚200元。安全经费专项计量,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无安全经费使用台帐、无安全支出票据的每项处罚500元。安全经费未按规定足额支出的,计量中扣除相应未使用安全经费,并对施工单位按未使用安全经费的两倍处罚。(2)检查中发现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胸牌,现场施工工人不着黄马甲等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每人次处罚5

35、0元。(3)施工现场无公示牌、警示牌或公示牌、警示牌形同虚设,起不到相应的公示、警示作用的每次处罚施工单位500元。(4)依据阜阳市交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一般安全事故隐患的每发现一处对处罚500元;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每发现一处处罚2000元。5、资料报送(1)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需报送各种资料的必须按时报送,凡不按要求报送的每超期一天处罚500元。(2)所有资料报送原则上要求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前来报送,非上述人员报送资料,项目办不予以接待办理,并每次处罚报送单位2000元。施工计量支付必须有项目经理本人前来报送(3)计量支付前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

36、到位,并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由所在标段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后方予以拨付。(4)施工单位不得谎报工程量,如在计量支付时,业主单位发现施工单位谎报工程量,按虚报工程量的5%进行经济处罚。6、农民工工资发放(1)要按照施工进度及时上报农民工用工登记表和工资发放花名册、农民工用工合同。(2)农民工工资要按照用工合同及时支付,临时用工在临时用工结束时兑现工资,如出现一起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每人次处罚用工单位1000元。(3)如出现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没收用工单位履约保障金的10%,并不良行为记录。安全生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按不低于招标人公布的各标段控制价的1.5%填报安

37、全生产费用,总价承包,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优惠。上述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本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和业主,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据实支付。中标后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要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安排、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将对照相关要求给予相应处罚。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工作自开工至工程交工移交止。特别提醒1、本工程经招标定标后,工程总造价在招标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

38、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2、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清单发放后 3日 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答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必须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3、招标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1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

39、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招标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5、当投标文件中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有算术性上的差错,评标委员会不予以修正,以宣读的最终报价为准。但如果投标文件修改了招标人给定的(含补遗书内容)工程量清单,属于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6、如果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招标人将在保持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单价调整,如果投标人拒绝调整,招标人将有

40、权将合同授予依次的后备中标候选人。项目代建单位权限招标人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项目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代建单位具有以下权限:(1)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人员履约、质量、安全管理;(2)对工程款进行时审核签认;(3)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按照有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罚;(4)对工程变更按县政府相关文件履行业主职责;(5)参与项目竣(交)工验收;(6)其他与工程相关事项。异议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泉县交通局、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泉县交通局应在法定时

41、限内予以答复。如果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异议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2)异议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被判定无效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异议、质疑人其异议、质疑无效的理由,记录无效质疑一次,并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4)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泉县招标采购活动,并依

42、法予以处罚: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5)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风险提示为了使投标人更好地了解政府工程建设的特殊风险,特做出如下说明:1、对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2、工程的变更、签证程序须按

43、相关规定执行,不要试图通过变更(含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造价的目的。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及临泉县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申报,务必做到先报批后施工,且不得以报批程序为借口拖延工期和提出索赔。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等验收,决不允许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4、投标人必须考虑到工程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承包人应根据市场价格走势,提前在价格较低时采购主要材料,规避可预见的价格上涨风险;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利用自有资金完成水泥、黄沙、石子等主要材料的备货,中标后不得因此因素提出索赔。5、本招标文件对相关施工内容、报价作详细规定,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要

44、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相关规定。6、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投标人应认真仔细踏勘现场,对现场的场地及周围的环境要熟悉,根据自身实力考虑各种潜在的风险,合理报价。8、本项目取土和弃土地点,堆放位置、土源费、报批费用、运输方式、运距及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9、本项目适用于国家关于营改增的相关规定。施工期间,如遇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政策变化(包含但不限于各类标准、规范、强制性规定等),投标人均需无条件配合并满足新要求,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或索赔。10、该项

45、目如因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周边工程影响等因素造成工程延期,则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给予顺延,但承包人不得以此索赔。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01-1标段:9027231元01-2标段:9449076元02标段:7070435元03标段:10914763元04标段:8302191元05标段:6909541元06标段:8017493元07标段:18506195元08-1标段:9254242元08-2标段:7661965元09标段:4318483元10标段:7041921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

46、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无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近三年以来(以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以交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未被省市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被禁止进入阜阳市建设市场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被临泉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限制投标且在限制(不得)投标期内;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以网上公告、书面

47、材料为准)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有无在建工程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属第(三)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项目经理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项目负责人网上变更手续。项目总工1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4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

49、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

50、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致被限制投标资格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14)投标人被省市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阜阳市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

51、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52、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53、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

54、2 偏离(本项目不适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

55、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56、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

57、1.2 本项目不适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

58、,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固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本项目不适用。3.2.6 本项目不适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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