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范本
《供货合同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供货合同范本(5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供貨合約(統購版) 合約當事人 需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職稱: 供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職稱: 本合約由以下需方與供方訂立,雙方就購買 等事宜, 茲同意條款如下:第 1 條: 定義 1.1本合約書含本合約書、採購說明書、採購訂單、本合約其他附件和補充規定以及投標過程中供方簽署承諾之文件,包括廠商基本狀況調查表、投標價格書、廉潔承諾書等。 1.2關聯公司指合約由一方直接或間接控制;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一方;或與一方共同控制同一家公司或能對其施加重大影響;或與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與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一方的合營企業、聯營企業等。 1.3需方人員指需方的雇員和需方指定人等。1.4供方人員指供方的雇員和供方指定人等。1.5貨品指相關的採購說明書所列的貨品。 1.6服務指相關採購說明書所列的服務。1.7價格指由雙方商定的貨品和服務的價格和幣种。 1.8貨期指合約雙方約定的從需方簽發採購訂單到供方將採購訂單中的貨物交到指定地點所需的時間。 1.9交貨時間指供貨合約書中根據不同貨品列明的交貨時間。 1.10備貨量 指供方按照需方的月採購量建立的以月用量為單位的安全庫存。 1.11保修期 指從貨物為需方接受之日起,供方提供給需方的貨品免費維修期。1.12保修 指供方免費承擔售后一切質量問題更換、維修,相關培訓,信息提供等。1.13驗收 指按雙方確認的品牌、規格、型號、樣品、行業標準、合格證明、技術規範驗收貨物。1.14龍華外圍廠區指需方指定的富士康集團龍華廠區之外的其他廠區。 1.15履約保證金 即供方在投標時所交納之押標金,該金額在本合約成立之日起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於供方在不違反本合約規定之情況下履約滿 30 日后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退還後,如果供方違反本合約相關規定須罰沒履約保證金,供方得同意從其應收款中直接等額扣繳。 1.16採購訂單 指需方授權的採購人員發給供方的包含貨品型號、數量、交貨條款等內容的有效採購文件,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採購訂單是唯一授權供方按照本合約履行供貨義務的有效文件。 1.17採購說明書 指本合約附件一,用來對貨品、價格和服務進行系統和詳細的說明。 1.18採購人員權限表指本合約附件二,用於明確需方有權人員之名稱和權限範圍,並且列明各有權人之簽名式樣。如有變更,以時間在後者為準。第 2 條: 合約標的 2.1 本合約標的指 採購說明書中所列之各項貨品 ,詳如附件一。供方應嚴格按照採購說明書中貨品的品種及規格供貨。2.2 供方對採購說明書 所列貨品規格、型號、品種、數量等進行變更 ,須以書面形式向需方提請,經需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2.3 因 採購說明書中所列之貨品已不再生產等不可歸責于供方的原困導致供方無法提供採購說明書所列之貨品,供方應至少提前 15 天內書面通知需方,並向需方提供經需方認可且規格等級不低于原貨品的替代貨品, 否則需方有權選擇其它廠商供應本項物品並要求供方承擔另行採購所需支付之增加費用及其他損失等。2.4 若因 採購說明書 所列之貨品本身品質瑕疵致需方使用不便 ,需方有權隨時取消未交付之貨品採購;已交貨並使用的,需方有權要求折價處理。第 3 條: 價格條款 3.1採購說明書 中所列之月採購數量為需方對要採購的貨品需求量提供的預測,對需方沒有任何的約束力,供方不能以需方實際月採購量低于預測值為由要求變更採購說明書中所列之價格。 3.2 本協議有效期內, 在同一時間及與協議類似的供貨條件下,如果供方以更低的價格向貨品或服務需求量不大于需方的其它客戶提供同類貨品或服務時,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並且自該價格對相關客戶生效之日起, 需方亦開始自動適用該價格,有權逕行自應付供方之價款中扣除。如果需方在不知悉前述事實的情況下仍然按原價格付款,則供方應返還差價部份。3.3 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 本合約所述貨品之價款包括貨品之成本、利潤、運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檢驗費、保固期間維修費以及供方人員差旅費等。3.4 貨品的價格為 採購說明書及 採購訂單中所列之價格, 當採購訂單中的貨品價格與採購說明書矛盾時,以採購訂單所列之價格為準。在本合約有效期限内,採購說明書中列明之價格原則上保持不變。但若因市場波動等因素導致某項貨品價格下跌或上升,雙方通過協商后調整購銷價格。第 4 條: 付款條件 4.1 供方應依需方所定廠商貨款支付辦法請領貨款。 4.2 以供方完全履行本合約規定為條件,需方於簽收貨品、收到正規適格發票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後,按照下述付款辦法,以電匯、票據或其他方式支付貨款:增值稅發票,按含稅價付款; 普通國稅發票,按不含稅價付款; 備註:1、廠商需提供合法正規發票及發票購買憑證。2 、發票抬頭依需方指定法人抬頭開具。4.3 需方在單據齊全后通知供方開具符合規定之發票, 議定付款日為帳款日起第 30 日。 4.4 需方每月固定付款日為 5 日、15 日和 25 日。若有貨款議定付款日不在上述範圍之內, 則以該議定付款日之后最接近的需方固定付款日為該貨款的實際付款日。 4.5 供方銀行帳戶: 銀行名稱: 帳戶: 帳號: 4.6 財務記錄和審查權: 在本合約書已完成或終止后的一年內,供方應保存與本合約有關的發票等財務記錄,並應當根據需方的要求隨時提供該記錄。所有財務記錄應按照普遍認同的會計準則進行保存。4.7 幣別:人民幣第 5 條: 交貨條款 5.1 供方根據需方發出的具有需方有權人員簽名和送貨通知章的採購訂單提供貨品。(人員名稱、權限和簽名式樣以附件二所列為準) 5.2 送貨時間: 1、 送貨地點為龍華,鴻觀廠區時,供方每周送貨2 次,送貨地點為其他外圍廠區時,供方每周送貨 1 次。2、 勞保用品、文具、復印紙 (含工程復印紙 )、空白電腦紙、百貨、生活用紙、消防類貨品需在收到採購訂單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送達。印章、電腦紙印刷,非電腦紙印刷類貨品需在收到採購訂單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送達。 其他貨品需在收到采購訂單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送達。3、當需方提出緊急性採購時, 供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 ,努力滿足交貨要求。5.3 送貨地點: 供方送貨至需方指定地點指定倉庫 (需方龍華廠區僅指定一個倉庫,龍華外圍廠區每廠區設一個倉庫)。 5.4 交貨數量: 供方應嚴格按照每張採購訂單規定之數量送貨。5.5 備貨:供方應根據需方提供的月需求預測, 按採購說明書的要求備一定量的安全庫存,以備隨時滿足需方之需求。5.6 貨物的裝運要求:1、供方應採用足以保護貨品的堅固包裝, 能防潮、防濕、防震、防塵,供方應對因未採用適當充分的包裝保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壞負責。2、供方應設專人送貨, 並對貨品根據 採購訂單上列明之需求單位分批包裝,並在包裝袋上標明需求單位和採購訂單號碼, 必要時可在需方廠區設專人跟單,並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5.7 風險轉移:當貨物交到需方指定的送貨地點並經需方倉庫人員簽收后發生的滅失和損壞由需方負責,在此之前的貨物滅失和損壞由供方負責。5.8 貨物的所有權:在貨物移交經需方倉庫人員簽收后, 需方享有貨物所有權,在此之前的所有權歸供方享有。 5.9 貨品檢驗:需方將對供方提供的貨品進行檢驗測試, 但貨品通過檢驗測試並不意味著供方對貨品的質量擔保責任的解除。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以需方指定之第三方檢測結果為準,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 6 條: 供方及供方人員 6.1 供方是獨立的立約方, 本合約不存在需方和供方之間,或者需方與供方人員之間確立代理關係,需方不對供方人員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供方應承擔如下責任:1、確保供方及供方人員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規。2、負責供方人員的監督, 控制,薪酬, 代扣稅金,健康和安全。 3、確定供方人員在需方場所進行服務時遵守需方的有關規定和制度, 包括但不限於到達時間、路線、處所等要求,不錄音、拍照或使用任何其他手段記錄需方園區内任何資訊,不竊取或夾帶任何資料文件, 不擅自延時、逗留或留宿,並接受需方安全警衛監督檢查。 4、供方的送貨人員, 在需方的駐廠人員 ,其資格需經過需方的同意,其人事資料要在需方存檔備查 ,且需方認定供方送貨人員或駐廠人員,有違反需方管理規定之實,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替換相關人員, 對此供方不得提出異議。5、如供方人員遇有意外或傷亡事故, 應由供方自行料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與需方無關。供方人員造成第三方或需方及其人員身體、財產上的損害, 供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 7 條: 知識產權與保密 7.1 供方須保護需方及其關係企業、子公司、繼受人、受讓人及客戶利益, 使其免於任何與貨品有關的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侵害所引起的所有賠償、訴訟費、成本、費用及(或)其他任何種類的損害。若發生本條任何情節之一時,供方應承擔本款所述之責任:1、使需方得到繼續使用符合本合約的貨品和服務的權利。2、征得需方的同意, 修改貨品和服務或提供替代貨品 ,使其不侵權並符合本合約。 3、如果需方要求退貨或終止服務, 供方應同意該要求並退還需方已支付的貨款。7.2 供方對於從需方獲得或履行本合約所獲悉的需方機密資料, 無論為口頭或書面,負有保密義務;除供方之員工為履行本合約而有必要知道外供方不得泄漏、交付或以其他方法提供予任何第三人。 7.3 供方應採取措施維持需方機密資料的秘密性。7.4 供方所獲悉需方機密資料僅限於履行本合約之義務, 而不構成需方對供方之授權或讓與。 第 8 條: 廉潔與誠實信用承諾 8.1 供方承諾嚴格遵守需方制定之所有對交易對象的廉潔管理相關規定, 決不向需方人員要求、期約、進行任何賄賂或給付其他不正當利益,或有直接或間接圖利需方人員的行爲,並且決不為自己或他人利益唆使或利誘需方人員離職或違背職務。8.2 供方向需方做出的所有承諾, 或提供的最優價格,庫存狀況,成本結構,貨期,出貨計劃, 貨品的質量狀況,貨品原產地,原材料,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營業執照 ,代理證等數據和報告必須是真實和正確的。否則,需方有權終止本合約和取消未執行完的採購訂單,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供方應賠償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第 9 條: 質量 9.1 供方需嚴格按照採購訂單中的品名、品牌、規格、型號、產地 (若採購訂單中有注明)規定交貨,此外:1、貨品須符合行業標準相關環保方面要求、需方環保及限用、禁用物質要求,貨品是新的且不包含任何用過的或修過的部份。2、貨品中有保質期要求的必須符合保質期的規定, 且至少應在保質期到期前二個月送貨給需方,以保證需方有充足的時間進行使用。 3、供方應保證貨品無任何財產權或知識產權的瑕疵。第 10 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約之成立、生效、解釋及履行,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本合約當事人就任何因本合約、採購訂單或附件之條款或違約所生之爭議或請求,應以和平友誼之方式解決。如任何當事人間無法達成合意而須提起訴訟者,則該等爭議或請求應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10.2 對於因戰爭、地震、水災、臺風、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不包括勞資糾紛)而導致本合約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承擔責任。 10.3 本合約經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四份,需方執三份,每份均為正本,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約(包括“本合約書”中規定之所有文件)為當事人間完整之協議.對本合約所為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刪之約定,非經需方授權代表簽署確認,對於需方不發生效力。未經需方事前書面同意,供方不得將本合約之責任分包、授權、轉包給第三方或其附屬機構。否則,需方有權終止本合約和取消未執行完之採購訂單,扣留應付款, 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 11 條: 期限與終止 11.1 本合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雙方協議終止或依法、依本規定終止之前始終有效。 11.2 本合約或採購訂單被終止后,供方應根據需方要求立即:(1)向需方提交所有已完成和部分完成的貨品和服務清單;(2) 按採購訂單所定的價格向需方提供終止日前完成的並符合採購說明書或採購訂單要求的貨品。11.3 供方如果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約: 1、除另有約定外,供方違反本合約任何約定 ,經需方合理通知后仍沒有採取補救措施或經補救后仍不符合本合約約定。 2、經營狀況或者資信狀況嚴重惡化, 有不能履行義務之可能。3、提出或被他人提出破產申請。 第 12 條: 違約責任 12.1 數量欺詐責任: 如供方惡意利用包裝等方式以少充多,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實際履行供貨數量並給予該數量短缺貨品所在批次同類物品總金額五倍的罰款。12.2 逾期責任: 如供方遲延交付採購訂單規定之貨品,需方有權按日以該批貨品價款的 5%作為違約金, 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需方的損失,需方有權要求其它賠償;若遲延交貨達五天以上者,需方可取消該物品訂單, 向其它廠商采購,並要求供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損失。12.3 履約保證責任: 保證金於供方在不違反本合約規定之情況下履約滿 30 日後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退還后,如果供方違反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需方有權從應付供方價款中逕行扣繳等額履約保證金,並得要求供方賠償相關損失。 12.4 瑕疵貨品責任: 1、如果供方貨物不符合本合約或相關採購說明書或採購訂單的要求,需方有權選擇:(1)退回不符合要求的貨品並要求供方退款和補償需方已支付的檢驗、測試、運輸費用及需方另行採購所需支付之增加費用及其他損失等。(2)要求供方根據需方的書面通知在需方限期内採取補救措施, 包括但不限於以供方費用對該貨品進行維修和更換並賠償因此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3)解除合約並要求承擔該批次貨物總金額 10 倍的違約罰金。 2、履約期間如果供方交付的貨品出現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瑕疵狀況則以雙方協商之規格和確定之樣品為參照,發生貨品瑕疵給予供方相當於該瑕疵貨品所在批次同類物品總金額 10-20 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需方得逕行解約。3、如供方交付的貨品不符合要求導致整批貨品不可使用, 需方有權退回整批貨物並要求賠償損失,並要求供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損失。 4、上述瑕疵貨品之賠償, 需方可從應付款中逕行扣除。 當事人簽署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供货 合同范本
装配图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