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 680-2010 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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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 f 80 编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总站 批准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 0 1 1 年 3 月 1 日 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 2 关于批准发布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的通知 宁建 (科 )字 201 1】 3 号 各市县 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减少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工程参建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 和 计划的批复 (宁建发 2009】 47 号 )的要求,由宁夏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自治区建筑管理总站等单位编制的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经我厅会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定通过,现批准发布为地方标准,标准编号为 680 2010。 本规程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 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3 前 言 本规程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 和 计划的批 复 (宁建发 2009】 47 号 )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程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并归口管理。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总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本规程参与起草单位: 宁夏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宁夏建工集团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石嘴山市建筑管理站 吴忠市建筑管理站 固原市建筑管理站 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规程编制负责人:马占林 郑德金 本规程主要 起草人:何晓勇 潘利民 田刚李 金 保 刘军吴 国庆张 海 生 成荣先 韩利钧 孟宪峰 张 优 杨 斌 张智勇 孟爱国 何维宾 沙 枫 毛学军 高宁泉 赵守成 刘春林 王文魁 冯进强 魏 杰 4 目 次 1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术语和定义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般规定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各参建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全生产评价 . 建设、勘察设计单位 .设单位 .察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般规定 .全监理管理 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程项目施工阶段 .7 施工单位 .般规定 .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全管理目标 全生产管理机构 全生产管理制度 .全生产教育培训 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5 全技术管理 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工机械设备管理 .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全检查和改进 .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创建 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 24 工分包管理 .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 录 A(规范性附录 )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监督申报表 录 B(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监督类用表 .录 C(规范性附录 )安全监理用表 .录 D(规范性附录 )危险 I 生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表 59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施工单位管理用表 .6 680 2010 1 总则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 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总则、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及职责。 筑工程安全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帽 811 安全带 095 重大危险源辨识 8218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03 1 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T 5050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T 7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T 900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7】 257 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8】 121 号 ) 7 680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 全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中遵守和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实施的行业安全监督检查。 全生产 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全生产条件 满足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其组合。 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 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章,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安全评价的活动。 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 是构成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 险源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大危险源 须专家论证的危险 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符合重大危险源辨识 8218中重大危险源分类规定的危险源。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全隐患 8 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680 1 安全监理 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实施安全生产监理的活动。 全旁站监理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项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文件 。 全事故应急救援 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或降低其可能造成的后果,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措施。 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一般规定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减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学管 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采取巡查和抽查的监督方式,应重点监督企业安全保证体系运行。安全监督检查不代替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职责。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健全监管制度,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持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 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管理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 9 作,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 68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应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建筑施工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简称“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4)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5)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7)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 备、材料淘汰制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制度。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结合实际,在本级机关建立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 4)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 6)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 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 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10)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网上报送及公示制度。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层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建立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情况; 3)建立和执行符合本规程第 、第 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情况; 4)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 5)建筑工程特大伤害未遂事故、事故 防范措施、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10 6)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情况; 7)落实信息资料统计上报和逐步完善监督管理信息自动化、网络化情况; 8)其他有关事项。 68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层级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1)听取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汇报; 2)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 3)查阅有关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督执法案卷和有关会议记录、重点监控工作档 案等文件资料,以及监督管理信息网络等相关资料; 4)抽查有关企业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管理实效; 5)对下级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纳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信用档案,作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和 “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4 3 对建筑工程各参建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设、勘察、设计和其他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a工程开工前按规定报送经建设单位审查合格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并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使用计划情况; c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 d在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自治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应责任的情况; e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f履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款情况; g其他有关事项。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a勘察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情况;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 11 件情况;向建设、施工单位提供采取措施保障各类管线 、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建议; b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情况;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 680 2010 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的情况;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 结构的建筑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c其他有关事项。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其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a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合格证明、产权备 案的情况; b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c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和出具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建设、勘察、设计和其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a听取汇报或介绍; b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资质资格证明; c考察、问询有关人员; d抽查施工现场或勘察现场,检查履行职责情况; e反馈监督检查意 见。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a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和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 b对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进场作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的审查情况; c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贯彻落实情况; d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及 使用情况; e核查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阶段性的安全检查验收情况; f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g检查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情况; 12 h下达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及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i其他有关事项。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应按照本规程第 第 4 款进行。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a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b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d “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e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f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 g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h职业危害防治措 施制定情况,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 i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 j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k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阶段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 m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n企业内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的情况; o企业内部开展进场作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的情况; p其他有关事项。 2) 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应按照本规程第 第 4 款进行。 3)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 (建质【 2008】 1 2 1 号文件 )的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条件情况进行复查,并对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申报手续。 13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开工后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a参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书的持有情况; b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c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d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e实体防护情况; f其他有关内容。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可采取下列方 式: a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资质证照; b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c随机巡视和抽查现场实体防护、文明施工情况; d反馈、讲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a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及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立即改正; b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保证体系未有效运行,实体防护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或未按专项安全施工 方案执行的,应下达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应责令停止施工; e被下达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依法按规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5) 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应在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做好书面记录,载明每次监督检查巡查的项目、时间、参加检查的人员、受检项目的有关责任人以及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等内容。 安全生产评价 全生产监督管 理机构应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T 7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安全生产评价。 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包括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施工阶段性安全评价和项目综合安全评价。施工阶段性安全评价包括基础施工安全评价、主体结构施工安全评价和装饰装修施工安全评价,项目综合安全评价为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最终评价。 结果进行审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评定,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施工阶段性安全评价的结论作为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的拨付依据。 14 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施工内容后,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申请,核定建筑工程项目综合安全评价结论。 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达标,施工阶段性安全评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9行评分,实行百分制。各施工阶段性安全评价和项目综合安全评价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全评价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5 建设、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设单位应在工 程施工单位中标后,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监督申报手续,履行开工审批程序,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 (预 )算时,应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支付和使用计划。并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将费用支付和使用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设单位应向工程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 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手续时,应提供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及其他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内的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设单位应与工程各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同一区域不同施工单位交叉作业面的防护、群塔作业的防碰撞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工程各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降低施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对装修方案审查签字。无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 况进行综合检查 ,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监督整改。 15 基坑工程的支护设计、支护施工、支护审查、支护监测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相邻单位、监督等相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进行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可委托相关鉴定部门进行安全鉴定,并保存其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 设单位应 参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会和验收。 设单位接到安全生产的投诉或监理单位的报告时,应到施工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必要时责令相关承包单位立即整改,严禁冒险作业。当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设单位应支持、督促施工单位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 勘察、设计单位 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察、设计单位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 护的需要,对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的建筑工程以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基坑的勘察与设计 1) 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确保基坑支护设计、地下水处理和保护周边环境的安全可靠,并对地下水控制方法、水位变化对支护结构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影响、监测项目内容、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作出明确说明。 2) 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规范的设计文件。设计文 件应包括计算书、图纸和其他文字资料等,并明确 下列内容: a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避免损害相邻设施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b基坑安全等级和结构、环境变形的允许值、临界状态报警值;对施工组织、开挖程序、监测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6 监理单位 一般规定 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包含安全生产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权利和义 680 2010 务。 16 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监理人员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制止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 施工令,并及时书面通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在限期内整改或者拒不暂停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安全监理管理 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督促本单位监理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条文,定期对各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项目监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审查核验制度、检查制度、旁站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工程的检查验收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等,并明确各项制度的责任人员。 程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承担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的各自职责。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理规划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依据、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和相应工作职责等。 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检查方法和措施。 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确认表、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施工现 场重大危险源防护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理单位应对经确定的危险 I 生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参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1) 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 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基坑支护与降水、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起重 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架等危险暾大的分彩预工程潋项施【方案是否行台工程建 殳强耕惭灌耍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瞅的分弼撷工黻全专现缸口滦是否经过专豸说证; 680 2010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 17 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 4)冬、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有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查施工单位 (包括分包单位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委派、配备情况。 查施工单位 (包括分包单位 )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是否合法有效。 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和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有关技术文件并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应书面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和完善,没有进行 纠正和完善的技术文件不得实施。 查其他与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有关的内容。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经确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钢管及扣件、悬挑脚手架和卸料平台的悬挑梁所用型钢、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报告,对进场各建筑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措施所用材料进行验收,并在施工单位填写的进场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 督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告知手续,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并参与验收,督促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视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使用情况。 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 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及680 2010 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18 对危险 I 生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实施旁站,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关键工序施工全过程的跟班检查 7 施工单位 一般规定 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开展施工生产活动。在实施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应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 工单位不得转让、租借、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延期时,施工单位应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承包单位可依法将承包工程中除主体结构工程外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工单位应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 害保险费。 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不断实施改进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工单位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人代表对本单位安全工作 负总责;主管安全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工单位应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单位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 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 明确各管理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3) 明确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680 2010 4) 各管理层承担的安全职责包括: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19 范,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等。 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安全作业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进场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全生产保证体系见图 1。 680 2010 组织保证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决策机构 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部门 企业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专 (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 图 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680 2010 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声场保证体系 岗位管理制度 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投入和物资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 制度保证体系 技术保证体系 投入保证体系 投入项目和费用的分析 投入决策 解决资金来源 投入的实施和监督 机械安全技术 用电安全技术 防火安全技术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 高出作业安全技术 包括安全生产组织制度、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值班制度、奖励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 度等 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批 制度、实施检查验收制度、总结评价制度等 包括安全设备、设施和措施费用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制度,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等 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验收制度、交接班制度 、安全和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制度、安全生产资料归档和管理制度等 实现安全目标 投入效果分析 21 工单位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目标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生产安全隐患治理目标,以及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 工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并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施 工单位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 部门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的总体要求,制定自身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并定期分层级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工单位应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表 1 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表 1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人数 施工单位资质 配备人员数量 总承包企业 特级 不少于 6 人 一级 不少于 4 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 不少于 3 人 专业承包企业 一级 不少于 3 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 不少于 2 人 劳务分包企业 不少于 2 人 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 不少 于 2 人 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对本单位的生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8)参与危险 I 生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 家论证会; 9)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680 2010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22 11)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2)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隋况; 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4)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2)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4)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7)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委派的人员应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监督项目按安全生产管 理要求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柳构报告项目安耸舻难靶隋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4)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7)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8)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工单位各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岗位 680 2010 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生产活动实 23 施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应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环节。 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类型 主要有:岗前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培训。 施工现场应成立农民工夜校,对进场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建立进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档案。 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全教育培训要求见图 2 所示。 图 2 安全教育培 680 2010 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实施完毕后,实施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 种类 范围 形式 时间 方法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事故案例教育 三类人员 其它管理技术人员 现场操作人员 新入场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案例活动 安全生产会议 事故现场会 安全宣传标语 (招贴画)及标志 班前 班后宣讲 安全知识竞赛 企业、项目负责人 30 学时 /年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0学时 /年 其他管理技术 20 学时/年 特种作业人员 20学时 /年 其他职工 15学时 /年 待、转岗及重新上岗人员 20 学时 /年 讲授法 实际操作演练法 案例研讨法 读书指导法 宣传娱乐法 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4 档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应实施逐级考核。主要依据如下: 1)根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职能岗位负责人、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 员的岗位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其进行考核; 2)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3)结合层层签订的“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书”的规定考核; 4)结合单位岗位职责标准、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结合以上考核依据编制安全生产考核表,约定日期组织考核,并认真填写考核纪录、建立考核档案;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仍未符合要求的,调离安全管理工作岗位。 安全技术管理 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审核、交底、实施过程监督检查、验收、改进等相关工作内容,并由本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工单位技术部门应对所承 接的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依据其风险等级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及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责任。 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应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0502行编制,并由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和部门批准后实施。 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l 生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和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人员进行会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组成员应由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参加论证的人员主要包括: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安全监理员;施工、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等单位或部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以及专项方案相关编制人员。 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依据专家组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及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项工程施工作业前,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应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680 2010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源,针对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25 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交底应有书面资料,并履行签字手续。 工单位技术部门应制定本单位须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方案,确定检查方式、标准、目的和要求,并适时组织编制人员,参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程的技术交底、阶段性检查和施工完毕的验收。 工单位技术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进。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工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特点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和标准,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和风险等级,进行本管理层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施工单位应将工程项目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眭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纳入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范畴。 险源识别的方法: 1)现场观察。由具 备一定安全知识,掌握一定执业健康与环保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调查者,通过对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观察,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2)询问、交谈。调查者通过与有丰富经验的人员进行交谈,从中初步分析出该项目作业中所存在的危险源; 3)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企业、类似项目、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方面的信息,加以分析研究,结合本工程实际,进行归纳总结; 4)查阅有关记录。通过查阅企业的事故记录,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工单位应组织有系统安全工程知识的专家、经验丰富的生 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评价组,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对管理、人员、工艺、设备、设施等方面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分级,确定对本项目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危险源。 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落实,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验证各项措施和方案的实施效果。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相关方要求和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原有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更新,并加以改进。 大危险源的监控 1)重大危险源经施工、监理单位确认后,在开工前应将重大危险源清单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当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 680 2010 发生变动,工程项目部应对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审查 26 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2)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部应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建立台账,重大危险源台账应包含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3)工程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 险源公示告知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的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部位、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人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设公告牌。 4)工程项目部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实施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应对其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的培训,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性因素,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和实施标准。 5)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方法、步骤、措施和验收标准。下达监督计划,明确-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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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64 680 2010 宁夏 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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