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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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今年是基层组织建设年,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一、正确理解申请入党的条件二、正确理解党员的基本条件三、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所谓党员条件,是指发展党员的衡量标准和规范党员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对共产党员的本质规定和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是由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明确规定的,体现在党章第一章党员的规定之中。具体包括党章第一章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内容。这些内容又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申请入党的条件和党员的基本条件的规定;第二部分包括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这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可以从上面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正确理解申请入党的条件,(一)年龄、国籍和成分的要求(二)政治思想的要求(三)组织纪律的要求(四)按期交纳党费的要求申请入党的条件又称申请入党的资格,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这一规定,就是对每个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必须具备的资格的基本要求。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正确理解申请入党的条件的内容,清楚党章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规定。,(一)年龄、国籍和成分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是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年龄规定。这里的18岁是指18岁周岁,而且是必须年满18周岁。党章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时,他才是成年人。一个成年人才可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才可以独立自主地确定自己的政治信仰和志向,并能自觉地为之而奋斗。因此,党章明确规定申请入党的人的年龄为18岁。二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国籍规定。党章对党员的国籍要求,是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中首先规定的。按照党章的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具备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资格。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是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三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成分规定。党章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在这里,其他社会阶层主要是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党章之所以对申请入党的人的本人成分作出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在党章规定的党员成分范围内,不论从事何种职业、性别和本人的家庭出身如何,都可以申请入党。提高党的凝聚力,是党的先进性和时代性的要求。(2008年、2009年党员发展数据显示),二、发展党员情况2008年发展党员280.7万名,比上年多发展2.5万名,增幅为0.9%.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发展女党员102.3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6.4%,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发展少数民族党员19.8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1%,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发展35岁以下党员226.8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80.8%,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发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86.2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7%,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发展党员的职业。发展的党员中,工人20.9万名,农牧渔民55.9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2.3万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58.1万名,学生106.7万名,其他职业26.8万名。其中发展学生党员数量增加最为明显,比上年多发展7.1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比例增长2.2个百分点。在非公有制单位中发展在岗职工党员12.6万名,其中工人4.7万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7.9万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129.1,2009年,全国发展党员297.1万名。其中发展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党员134.8万名。其中发展女党员111.3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7.4%。发展少数民族党员22.4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5%。发展35岁以下党员241.1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81.2%。发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91.9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9%。发展党员的职业构成为:工人20.2万名,农牧渔民60.1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2.9万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58.5万名,学生118.5万名,其他职业人员27万名。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数量比上年净增万名。,全国2009年发展党员297.1万名近半数在生产、工作第一线新华社北京月日电(记者崔静)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秦丰日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年,全国发展党员万名,其中发展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万名,占全国新发展党员总数的近一半。从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来看,年,全国发展女党员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发展少数民族党员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发展岁以下党员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发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王秦丰表示,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注重在高知识群体、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使具有高学历、高技术职称的党员和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比例持续上升。年,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数量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分别比上年增长、和个百分点。党员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比上年有所提高。各地各部门党组织注重选苗育苗,扩大视野、拓宽渠道,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年,全国申请入党的人数为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增幅为。其中,入党积极分子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增幅为。此外,各级党组织还通过探索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举办“流动党校”等形式,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数量比上年净增万名。,截至2009年底43.8万户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新华社北京月日电(记者崔静)中央组织部日发布的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年,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组织设置不断优化,组织覆盖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比上年增长个百分点。截至年底,万户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据统计,截至年底,中国共产党建有基层组织万个,其中基层党委万个,总支部万个,支部万个。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秦丰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从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数据看,全国街道、乡镇、社区、建制村党组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覆盖面达左右,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覆盖面继续扩大。据统计,截至年底,全国个城市街道、个乡镇、万个社区(居委会)、万个建制村建立了党组织。万个社会团体建立了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总数的。各级党组织不断创新和发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得到有效增强。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重点开展农村党支部书记、新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年培训村干部万人次。全国组织系统开通了“”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并创建全国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实现了中央组织部与全国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的直接交流。据王秦丰介绍,从年党内表彰等数据看,各条战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赢得群众普遍赞誉。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中,全国多万名党员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亿元;在抗击青海玉树地震中,仅青海省内就有万名党员自愿多交党费支援抗震救灾,金额达万元。“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骨干和先锋。”王秦丰说。,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产党员人数达7799.5万名新华社北京月日电(记者崔静)中央组织部日发布的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万名,比上年净增万名。其中,女党员万名,占党员总数的;少数民族党员万名,占党员总数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万名,占党员总数的。从党员的年龄来看,岁以下的党员万名,占党员总数的;岁至岁的党员万名,占;岁至岁的党员万名,占;岁以上的党员万名,占。从党员的入党时间看,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入党的万名,“文革”期间入党的万名,粉碎“四人帮”至党的十六大前入党的万名,党的十六大以来入党的万名。从党员的职业看,工人万名,农牧渔民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万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万名,学生万名,离退休人员万名,其他职业人员万名。,建党时50多人新中国成立448.8万人截至2010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026.9万名。2010年有3.2万人出党大部分是被开除8000万党员中有700万一线工人针对“工人党员不到700万会不会影响到党的性质”的提问,王秦丰表示,从统计上说,8000多万党员中有700万工人,这个人数是指一线的工人人数。同时,中国共产党还有2400多万名农民党员,他们也是党的阶级基础;而且,知识分子本身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综合起来说,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是牢固的,坚不可摧的。去年全国2101.7万人申请入党2010年全国发展党员307.5万名,党员总数比上年净增227.4万名,增长2.9%。其中差额部分大部分是因为党员去世。出党的有3.2万名,其中大部分是被开除的。通过这个措施,可以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2010年,全国申请入党人数2101.7万名,比上年增加86.1万名;入党积极分子1055.5万名,比上年增加50.1万名。截至2010年底,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总数为389.2万个,其中基层党委18.7万个、总支部24.2万个、支部346.3万个。王秦丰说,我国现在有2.4亿农民工,其中流动党员300多万。,(二)政治思想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是由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之间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纲领是统一全党的最高行为准则,包括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党的最终目标,和党在一定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以及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也就是总纲当中内容,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协调和处理党内政治生活以及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章把握党的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加强党员党性修养的根本要求,是规范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所以我们必须,才能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纲领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主张,回答和解决的是为什么要建党、建设什么样的党、党的历史使命是什么等一系列有关党的建设的根本性问题,是党的建设的依据,是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政治基础。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回答和解决的是怎样建设党的程序和方法问题。党的章程规定了党组织建设的形式、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方式等,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中国共产党自党的七大开始,在党章中增写了总纲部分,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创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的总纲部分集中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的基本原理,为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它是党的基本政治纲领和基本组织纲领,既是章程的一部分,又是章程的前提和总则,从而使党章兼有了纲领和章程的双重性质及双重作用。党的纲领和章程是立党的政治根基和最高法规,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制度基础和最高准则。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党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以,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纲领和章程,并且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才能愿意遵循党的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才能实现入党的愿望,才能在入党后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的历史使命,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重视科技教育,增强综合国力;改善与外国的关系,提高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努力发展,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强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三)组织纪律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是指申请入党的人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自己内在的思想觉悟的一种高度自觉,而不是党的组织或其他外力的强迫;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此保证每一个党员通过党的基层组织,接受党的各级地方组织并最终接受党中央的领导,实现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和行动上的协调一致;积极为党工作是指共产党员除了从事社会职业以外,还有义务担负起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且尽心尽力地把它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例如,参加联系群众的工作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发展党员工作和各种社会团体的工作及社会工作等。,(三)组织纪律的要求,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每个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并进行检查和指导。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并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执行党的决议是对党员组织纪律方面的要求。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特定时期针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和主张,全体党员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决议过程中,应当自觉地以局部利益服从党的事业的整体利益,不能片面地强调局部利益而不执行党的决议。共产党员对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贡献大小,都必须执行党的决议。党员执行党的决议,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只有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保证全党在行动上的一致,所以,只有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的人才能入党,那些不愿执行党的决议或对党的决议采取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态度的人,是不能做党员的。,(四)按期交纳党费的要求,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一项义务。党费是共产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定期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活动的经费。党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是党从经济方面对党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从经济上帮助党的具体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思想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充分认识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就应当自觉地按照党的有关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总之,党章第一条对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具备的条件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中每一项规定都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具备的。党章第一条的规定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因此,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全面地、正确地理解并且真诚地遵守这些规定,努力为自己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创造条件。,二、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条件,(一)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二)共产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二、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条件,是对共产党员本质特征的规定。按照党章的规定,只有具备了申请入党资格的人,才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但这并不是说具备申请入党资格的人只要提出入党要求就可以入党,申请入党的人还必须符合党员的基本条件。所谓党员的基本条件,实际上是指中国共产党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党章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个人私利和特权。”这是我们党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反映了党的现实生活的要求,对党员的基本条件所作出的正确的全面的规定。党章的这一规定,既鲜明地准确地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质特征,又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党员的时代特征,是共产党员的条件中的核心部分,是对共产党员的根本要求。每个争取入党的同志,都要加深对这一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清楚共产党员是什么样的人。,(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句话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标准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的政治身份,是共产党员区别于其他政党成员和一般群众的根本标志。尤其是作为合格共产党员的首要条件。党员要有三个方面的要求1、共产主义觉悟。应当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主义三观(世、人、价值)2、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共产主义觉悟的本质体现,是终身信仰和执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精神支柱。夏明汉的坎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二)共产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三观的根本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的根本宗旨。是指最根本的意义和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存在和发展的惟一目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思想。早在1944年9月,毛泽东在张思德追悼大会上所做的著名演说,标题就是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第一次从理论上系统地阐述了为人民服务的科学内涵。他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1945年6月,在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总纲中,我们党首次向世人昭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我们党的建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每一个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准则。党的任务就是全心全仪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力为民所谋。三观的根本体现。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体现了,还要通过党员行动来体现。没有特权。中国共产党要求它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扬自我牺牲精神,个人利益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但这并不是否定共产党员正当的个人利益。,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承认正当的个人利益,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二是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必须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同公共利益的关系。中国共产党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正说明了党关心群众利益,包括党员自身的利益。在这里,党员的个人利益就融合在人民的利益之中。中国共产党从来不否定党员也有自己正当的个人利益,而且还要保护党员这种利益。例如,不断改善党员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教育条件,使他们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所以,党员的这种个人利益同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当党员个人利益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求共产党员要把人民的利益、党和国家的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自愿地牺牲个人的利益去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也必须贯彻执行党的现行政策,对自己要有更高的要求。长期执政,掌握了权财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其看作私有财产,以权谋私。,(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明确了共产党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对党员提出的又一个政治要求。第一,他是普通人;不是降低了党员的要求,而是要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第二,他是普通人中的先进分子。”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本身就是人民的组成部分,每个共产党员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是“普通人”。因此,共产党员要永远把自己置身于劳动人民之中,自觉甘当一名普通劳动者。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党龄长短,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不应该、也决不能把自己看作特殊群众,超越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共产党员的这种“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和“先进分子”的双重身份,是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先锋模范作用的统一。正是因为共产党员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才能使党员能够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政治本色;“先进分子”,即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共产党员的核心和灵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这一本质属性,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尤其要特别强调这一点。觉悟比群众高,义务比群众多,贡献比群众大。保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离开群众寸步难行。新中国成立后,(见最后数据),三、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一)共产党员的义务(二)共产党员的权利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即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第四条规定的党员应当享有的权利。党章关于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有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个规定,共产党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对,怎样做不对,是非清楚,方向明确,标准具体。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可以随时以此对照检查自己,看在哪些方面做到了,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以便争取不断进步,做一合格的共产党员。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明确了这些规定,就可以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并按照党员的具体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创造入党条件。,对于党组织来说,可以用党员义务和权利这个统一的尺度,检查和衡量党员是否合格,教育和督促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以纯洁党的组织。同时,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使党内生活正常化,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有力保证。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同样,如果每个党员都能充分享有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能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有力地揭露、克服和抵制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始终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凝聚力,提高党的战斗力。,我们党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要求,而这些要求,主要体现在党员的入党条件即党员的标准上。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八十多年来,党的纲领和党章对党员的标准有哪些具体要求: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意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关系即可。党的二大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二大党章对党员入党标准没有提出新的要求,只是在入党手续和有关程序上作了一些新的规定。从三大党章到六大党章也基本如此。,建党以来对党员要求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1929年,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和1939年陈云同志的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报告,把党员标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古田会议决议规定:政治观念没有错误(包括阶级觉悟);忠实;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不抽鸦片、不赌博。古田会议决议是我党我军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上述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例如,要求党员“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不抽鸦片、不赌博”,就是针对许多从农村入伍的战士和从旧军队起义投诚过来的士兵和军官,他们当中许多人是抱着“当兵吃粮”、“炮声一响,黄金万两”思想参加红军,有些部队纪律松散,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为了搞钱抽鸦片和赌博,甚至出现勒索老百姓现象。因此,能否自觉克服“发洋财”的思想,去掉抽鸦片和赌博的恶习,就是当时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志。,陈云同志在1939年作的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报告中要求: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做群众模范;认真学习。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做群众的模范的要求。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革命利益的关系,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七大,在党的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第一次提出了毛泽东思想的概念,并第一次把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明确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七大党章规定党员的四条义务是: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需要,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这里讲的模范作用,无论是在内涵方面还是在具体要求上,都比1939年的要求面宽广得多和深刻得多。针对当时斗争的复杂性和残酷性,提出模范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的问题,提出不仅仅要做群众的模范,而是要在各种革命事业中,也就是说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要起模范带头作用。,1956年召开的八大,是我们党夺取全国政权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确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都是正确的。八大通过的党章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上比较科学和权威的党章。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八大党章也有某些不足之处。如对党员的义务规定多达十项,而权利只有七项,这就造成了党员义务和权利失衡,说明当时党内已经产生忽视党员权利的倾向,“左”的思想开始抬头。在十条义务中,其中第七条规定:“在工作中起模范作用,不断地提高生产技术和业务能力”。这里之所以不提“革命”二字,是考虑到急风暴雨式的革命斗争已经结束,全党工作的重心开始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文化大革命”中召开的“九大”、“十大”,党章没有明文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而代之以五个“必须做到”及做不到的惩罚措施。这是“文化大革命”剥夺和践踏党员权利的历史见证。十一大党章也基本沿袭了“九大”、“十大”党章的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党开始进行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十二大党章对十一大党章作了许多根本性的修改,其中之一就是恢复并充实党员八项义务与权力,使党员的义务与权利重新得到平衡。直到十七大,我们党都坚持了这样的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把先锋模范作用延伸到学习和社会生活方面,同时,针对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有些地区社会风尚欠佳,有些党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道德滑坡的现象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共产党员的义务,共产党员的义务是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也是党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党员义务是义务性规范,党员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党组织将会对其做出必要的处理。邓小平文选第1卷中指出:关于党员义务的规定,需要在党员中和准备入党的积极分子中,进行广泛的深入的教育。如果党员不遵守党员所应尽的义务,党的组织必须迅速地给予批评和教育。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用党员义务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早日达到党员标准。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党员义务的内容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确定性,它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和党的领导以及自身建设的实践经验的丰富及发展变化而日趋完善。如中共十七大通过的新修订的党章,在第一章第三条第一项中,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等内容,这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党员和干部依法办事的观念。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分别是:,(一)共产党员的义务,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第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第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第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章把学习规定为党员义务的第一条,这充分说明了共产党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性。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也是共产党员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需要。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认识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做一个自觉的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规定了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以及实现目标和任务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的基本内容,把握它的精神实质,才能在实际工作当中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知识是共产党员必须掌握的起码知识,它包括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党的建设学说的基本原理等,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才能提高党性,增强党员意识,努力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联系实际)同时,共产党员还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来认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地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这就是说,要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成为本职工作岗位上的行家和能手,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做到既红又专。总之,学习是共产党员头等重要的义务,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当努力成为学习的模范和又红又专的模范,在学习中适应时代的发展,走在时代的前列,成为有能力担负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的人,成为人民群众所敬佩的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而努力。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学习型政党建设。,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在认识上,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把改革开放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在行动上,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前列,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学习等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带头作用,就是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应当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做出表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共产党员带头,就会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巨大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人民群众就会对党员产生信任感,共产党员就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带头人。二是骨干作用,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应当勇挑重担,成为人民群众的核心和中坚分子。主动热情地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耐心细致地解释和正确回答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当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共产党员的骨干作用,把人民群众紧紧地吸引和团结在党的周围,增强党的凝聚力。三是桥梁作用,共产党员要成为党组织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要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了解和体察民情,倾听群众的呼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每个共产党员,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无论担任什么职务,都必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党实现正确有效的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核心,是共产党员思想和行为的准则。要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在改革开放中,碰到各种矛盾,应拿什么样的态度?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实质是要求共产党员在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的关系。共产党员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第一生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特别是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共产党员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并随时准备为此作出最大的牺牲。,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这项义务强调了共产党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国家法律既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又体现了党的政策和主张。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人民的一部分,而且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理所当然地应当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共产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实质上也就是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党章也特别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党和国家的秘密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利益,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国防、外交以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安全和稳定。所以,共产党员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提高政治警惕性,加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的规定,并坚决同一切泄密、失密等行为作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党的决定是党和人民的利益的集中体现,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决定,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在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这就需要共产党员具有百折不挠的毅力和勇气,不畏艰险、排除干扰、战胜困难,保证党的决定付诸实施,得到全面地贯彻执行。共产党员必须树立高度的组织观念,对于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交给的任务,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地去完成。特别是在党组织为自己分配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风险大或不合自己意愿的时候,不能找借口,要条件,而是要个人服从组织,愉快地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想尽一切办法去努力完成。,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说,这一案件是一起司法个案。力拓有关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中国的国家秘密,严重危害中国的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所以有关部门依法对他们采取行动。力拓中国昨日证实,其四名员工被拘留,其中一人为力拓上海首席代表、中国铁矿石业务总经理胡士泰(被判十年徒刑)。澳大利亚外交部长史密斯的发言人称,力拓雇员胡士泰因涉嫌犯有间谍罪而被拘捕,并还被指控偷窃国家机密。,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党的团结和统一,是指全党在马克思主义原则基础上形成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的一致。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言行一致,不搞两面派,不搞小团体,不搞派别活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一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不看风使舵;二不歪曲事实真相,尊重客观事实。言行一致是说自己怎么说的,就怎么做,说的和做的一个样。言行一致是忠诚老实的具体体现,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真实反映。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是党的思想路线对共产党员的具体要求,也是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素质。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对党忠诚坦白,光明磊落,实事求是,表里如一,不因个人的顾忌和私欲而歪曲客观事实和对客观真理的认识,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共产党员必须站在党性立场上,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同一切派别组织、小集团活动以及两面派行为和阴谋诡计作坚决的斗争。所谓“忠诚老实”,就是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谓“言行一致”,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同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就是要言必行、行必果,以行动验证表态、用实践兑现承诺。,第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对于共产党员在工作中存在缺点和错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党员之间互相开展批评,党员个人进行自我批评,以此来克服缺点,纠正错误,达到新的团结,这是中国共产党正确解决党内矛盾的基本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质上是如何正确对待自己和同志的问题。党员之间开展批评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有正确的目的。批评是为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团结同志,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因此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决反对“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决不允许搞人身攻击,更不能搞打击报复;二是要把握正确的事非界限。要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着重于政治问题和原则问题,不搞无原则的纠纷,更不能捏造诬陷。;三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批评同志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理服人;别人对自己的批评,要耐心听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党的各级组织都应当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批评权。消极腐败现象对党事业的危害极大,与党的性质格格不入,也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因此,共产党员必须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三大优良作风是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第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密切联系群众这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同其他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区别就在于:在取得执政地位前,党不是把群众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在取得执政地位后,党也不是把群众作为自己的统治对象。共产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共产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党的群众工作做到哪里,向人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政治主张,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团结他带领广大群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二是要求党员遇事同群众商量,要向群众讲实情,说实话,协商对话,让人民群众知道和体谅党和国家形势和目前的困难。对于群众的意见和看法,无论是对的错的,好话还是坏话都要听。正确意见要采纳,不正确意见要进行说服教育;三是要求党员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党员与群众工作、生活在一起,群众想什么,要求什么,赞成什么,不赞成什么,党员最清楚。共产党员要敢于向党组织及时地真实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党在制定政策、决定问题、部署任务时把群众的意见作为基本依据,提高党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党的领导的有效性。四是要求党员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任何无视人民群众正当利益的言行都是错误的,任何侵犯人民群众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容许的。对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必须维护,而且要通过党员的努力,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对于群众中不正确的思想、意见和要求,要善于做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觉悟。(西南部旱灾,温总理亲临一),第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项义务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党对共产党员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方面做群众的表率,并通过共产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行动体现出来。共产党员更要经得起困难和危险的考验,在困难面前和危险的时刻,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正确理解和严格旅行党员义务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为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团结和统一,党要求党员必须在言论上和行动上都遵循一定的规范,必须对党履行一定的责任,这对每个党员都有约束力。这不仅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需要,也是提高党员工作积极性和事业责任心,提高党员质量,保持党员先进性,增强党员战斗力的需要,更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需要。为此,正确履行党员义务要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二)共产党员的权利,共产党员的权利是指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党的七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党章规定党员的权利,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认真负责的精神,保障和发展党内民主,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加强党内监督,及时有效地同党内各种错误倾向进行斗争。共产党员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权利有八项。,(二)共产党员的权利,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第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第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第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第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党的会议是党组织的一种重要活动形式。党员有权参加党的有关会议,主要包括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以及按照党员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应当参加的会议。党的文件是传达党的政策和指示、部署重要任务、指导和规范各项工作的依据,也是对共产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党组织应根据文件的传达范围,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党组织通常是以党的会议、党的文件的形式来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党的教育和培训是党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理论、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共产党员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共产党员享有并正确行使这项权利,才能在党的会议上参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才能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根据地批评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才能及时地学习、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不断提高自已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所以,这项权利是党员行使全部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是共产党员的最基本政治民主权利。由于党员在党内的分工不同,每个党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参加党的一切会议,阅读党的所有文件,党员参加哪些党的会议,阅读哪些党的文件,由党组织决定,并受党的保密纪律的约束。共产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讨论中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党员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是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党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步骤,是健全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党员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的权利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二是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中党员以个人的名义投送稿件无须经过其所在党组织审阅或批准。党员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既可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使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更加切合实际,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又可以使党员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从而减少和避免盲目性。党员行使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内党外、会上会下有别。党员对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党员的这项权利只能通过参加党的会议和在党报党刊上发表文章的形式来行使,而不得在党外、会下和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反的意见和主张。,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项权利是指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的或书面的形式对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党组织,以及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共产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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