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水电分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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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用区水电分摊方法即公共用水用电,一般是指住宅小区范围内的路灯用电和小区住宅楼内走廊、楼梯、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施的用水用电,以及变损、线损、表损等自然损耗部分和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数据误差。特别要提及的是,一些省市物价部门在关于规范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住宅小区公共用电不包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用水用电,不包括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也不包括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如小区会所、游泳池、停车场等用水用电水泵用电分摊方法:从使用水泵楼层(即第四层)开始,按每栋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住户用水量

2、进行分摊,计算方法:住户分摊水泵电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之和水泵电量。二、电梯用电分摊方法:按楼层系数和每栋住宅楼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5层以下(含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6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首层不使用电梯的用户不用分摊。计算方法:(一)、电梯电量分摊系数=电梯电量/一段住户用电量1+二段住户用电量1。2+N段住户用电量(1+(N-1)0。2)(二八住户分摊电梯电量=电梯电量分摊系数住户用电量(1+(N-1)0。2)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李唯楚:小区公用水、电费分摊办法来源

3、:中国物业管理2007年1日期:2007-12-15字体:大中小1期作者:李唯楚为了确定科学、合理的住宅小区公用水、电费收取标准,解决过去由于公用水、电费分摊不合理带来的矛盾纠纷,笔者基于长期第一线实践经验,根据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运用数学方法,建立了一套数学计算式解决公用水、电费分摊问题。首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差额水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楼梯灯用电量、路灯用电量。差额水量是指每幢住宅楼的总水表和分水表的水量差,主要由自然损耗、清洗水池等损耗水量构成。水泵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水泵所耗用电量。电梯用电量是指停泊或候机时所耗用电量和电梯运行时所耗用电量之和。楼梯灯用电

4、量是指每幢住宅楼公共楼道照明灯所耗用电量。路灯用电量是指住宅小区内道路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差额水量分摊方法差额水量按共用蓄水池和水泵的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比较合理,计算比较简单。差额水量分摊计算式为:住户分摊差额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和)X总表与分表水量差额水泵用电费分摊方法目前小区大多采用恒压变量水泵二次供水方式,这种供水方式为先设定水泵压力恒定值,水泵耗能量随其流量变化而改变。因此,当供水压力确定后,对于用水量相同的不用楼层的水泵耗能量基本相同,例如7楼和10楼两用户在不同时间使用相同水量,由于供水压力值恒定,所以7楼和10楼用水耗能量基本相同。故可以从采用二次供水楼层开始,按每

5、幢住宅楼共用蓄水池的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水泵用电分摊计算式为:住户分摊水泵电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和)X水泵电量电梯用电费分摊方法电梯用电费分摊求证过程比较麻烦,但其运用则较简单。为便于统计电梯工作过程所产生的不同电量,需在电梯上安装两块电度表和安装记录电梯运行次数的计数器,电度表用于记录电梯停泊或候机时所耗用电量(简称基本电量)和电梯运行时所耗用电量(简称专用电量),电梯每启动、加速、运行、减速、平层、停机这一过程计数器记录一次(电梯运行一次)。有了公用电量和专用电量及运行次数记录后,依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观点,基本电量按使用电梯楼层数求其算术平均值即为各层均摊电量(可以将层均摊电

6、量再分到户);专用电量的计算则需建立数学模型等差数列公式,且与电梯运行次数有关,专用电量按数学模型按层进行专项计算后得到各楼层不同的电量值(可以将层均摊电量再分到户);最终各楼层需交纳的电梯电费为基本电费与专用电费之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各层专用电费计算时等差数列中的运算参数不同,即楼层愈高专用电费愈多。另外,对于特殊情况本办法可作特别处理,如某层某户居住的人较平均数多时,可以先按等差数列计算后将多的人头专用电费从总专用电费中截留,然后将专用电费余额再按等差数列分摊,居住的人较平均数多的住户的专用电费最终为截留电费与专用电费余额所分摊电费之和;又如某层某户居民基本没有居住时,可以运用等差数列公

7、式先将总专用电费分摊,截留该户专用电费再将其按等差数列分摊到使用电梯户,最终使用电梯户的专用电费为按等差数列分摊的电费和后截留的、没使用电梯户专用电费再分摊的数量之和。电梯用电分摊计算式为:住户分摊电梯电费=(基本电费)+(专项电费)楼梯灯用电量分摊方法楼梯灯用电量分摊按每幢住宅楼住户用电费按楼层不同而进行分摊,楼层愈高则分摊电量愈多。计算时,此方法以假设每层楼道安装电灯数量与电灯功率等同和每次每层通电时间相同为前提。为便于计算,抽象首层公用电量为1个单位,二层公用电量为2个单位以此类推,抽象顶层公用电量为N个单位。这样,总电量为1+2+3+-+N即为等差数列Sn=(alan)n/2之和。又抽

8、象单元楼层总用电量为1个单位,则首层公用电量为1/(1+2+3+-+N),二层公用电量为2/(1+2+3+-+N),N层公用电量为N/(1+2+3+-+N)。由此建立的数学模型可以得到各层用电量分摊时的系数值1/(1+2+3+-+N)、2/(1+2+3+-+N)N/(1+2+3+-+N)等。在实际的楼梯灯用电量分摊工作中,各层用电量分摊只需将各层分摊时的系数值1/(1+2+3+-+N)、2/(1+2+3+-+N)N/(1+2+3+-+N)乘以从共用电度表得到的数值即可。在特殊情况下,如遇当某层的某户较长时间无人居住时,可以按照以上方法将从楼道电表抄得的电量乘以各层系数n/(1+2+3+-+N)

9、,式中第1层n=1,第2层n=2而得到各层用电量,然后把免交电费的用户截留电量,再按上述方法分摊到各用电户。楼梯灯用电量分摊计算式为:住户分摊楼梯电量=(楼道总电表电量)xn/(1+2+3+-+N),分摊到第一层时,式中n=1,第二层时,式中n=2路灯用电费分摊方法路灯用电费分摊,按住宅小区内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路灯用电费分摊计算式为:住户分摊路灯电量=(住户用电量/住户用电量和)X路灯电量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专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及“由业主共同决定之事项之一: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

10、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等条款精神,共用水电费的分摊办法需要得到业主大会的通过,并在管理规约中予以注明。处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或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共用水、电费的分摊办法应得到业主认同,并在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临时管理规约中予以注明。作者单位: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发布时间:2007-1-3111:27:54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中央、部队、省属驻穗物业管理单位:为更好地贯彻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粤价199724号),现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有关公共水、电费用的分摊问题通知如下

11、:一、往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用)户分摊。二、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三、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四、往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由本楼住(用)户合理分摊。五、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的所有住(用)户合理分摊。六、广州市区的高层住宅(含商铺、办公楼)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的电费,暂按广州市物价局穗价199752号文的规定,设独立计量表

12、,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住(用)户合理分摊。凡电梯等公用设备没有独立设置用电计量表的,其电费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其他各市、县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电费,是采取由住(用)户另行分摊,还是采取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的管理办法,由当地物价部门决定。七、广州市区的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标准中如果包括了公共电费的(即不另行向往户分摊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电费),在执行省定高层住宅收费标准确有困难时,其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按实际情况从严审定。八、为提高公用水、电费用分摊的透明度,减少价格纠纷,凡属向住(用)户分摊的公用水、电费用,必须单

13、独列帐,向住(用)户公布费用分摊的办法和总金额以及各住(用)户应负担的金额等。严禁把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住(用)户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本通知自1997年8月1日起执行。公共水电公摊费=每户业主住宅面积X公摊系数X水电费单价;公摊系数=(小区公共总表数-业主总表数)/小区总建筑面积。第六条下列范围的公共用电按现住业主、使用人用电量平均分摊:围墙、花地、区内道路照明用电;楼梯间和走道路灯、配电室、地下室等公共照明用电;消防设施用电;小区自备发电设备用电。用电户应缴公摊电费的计算公式为:用电户应缴公摊电费=分类目录电价X小区公共用电表计电量刊、区用电户分表电量总和X该户表计电量。第七条住宅楼、写

14、字楼的公共电梯用电费用按该物业二楼以上(含二楼)业主、使用人的房屋建筑面积据实平均分摊。用户应缴公摊电梯电费的计算公式为:用户应缴公摊电梯电费=分类目录电价X电梯表计总电量亥物业二楼以上住户房屋建筑面积总和X亥户建筑面积。第八条写字楼的中央空调用电费用分摊按谁受益谁付费,据实分摊的原则,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征求业主意见)商定县体分摊方法。第九条下列范围的公共用水根据表计用水量水费按现住业主、使用人用水量平均分摊;区内公共绿地绿化养护、公共园林、水池喷泉用水量;区内非营利性公共场所用水量等。区内二级供水用电量电费折入水价由用户平均分摊。用户应缴公摊水费的计算公式为:用

15、户应缴公摊水费=分类目录水价X小区公共用水表计水量+(分类目录电价X二级供水表计电量)小区用户分表水量总和X该户表计水量。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物业小区水、电的管理,降低公共水电损耗,减轻业主、使用人公摊负担。第十一条下列范围的水电不得列入公摊: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自用的水电;物业公司开展多种经营使用的水电;区内其他营利性经营场所使用的水电。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费必须在征收之前将本月本小区用水、用电总量,用户分表水量、电量总和,允许合理分摊的公共用水、用电量和计摊方法予以张榜公布,收费必须开具合法票据,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监督。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或业主

16、、使用人对代收水、电费和公共用水、用电分摊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对供水、供电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水、电价格,不按规定分摊水电费的,有权抵制并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第十四条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收费纠纷,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解决,也可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调解。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我省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予以查处。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海南省物价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六条摊分的公式1、差额电量分摊的方法公变用户按穗经199866号第五条的规定,

17、按每户每月2千瓦时的标准由电力部门直接摊计。专变用户按以下公式分摊 用户承担部分用户差额分摊电量=用户用电量/总表后各分表电量和X总表与分表差额X入住率 开发商或物业服务公司承担部分总表与分表差额-用户差额分摊电量和 物业服务公司或开发商将、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2、水泵用电分摊从使用水泵楼层开始,按用户数平均摊分。水泵用户分摊电量=水泵电量/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户数3、电梯摊分方法电梯摊分按楼层系数法。按*门牌号码,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5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0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X0.2,首层不

18、使用电梯的用户不用摊分。基本电量=电梯电量/一段户数*1+二段户数*1.2+N段户数*1+(n-1)*0.2(1段)(2段)(3段)(N段) 各段用户摊分电量=基本电量X1+(n-1)X0.2X入住率 开发商或物业服务公司承担部分电梯电量-用户分摊电梯电量和 物业服务公司或开发商将、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4、梯灯分摊按有安装梯灯的楼层用户数,平均分摊梯灯电量。梯灯分摊电量=梯灯电量/已安装梯灯楼层用户数”九、厦门市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两类供电方式的住户:专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专变户)和公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公变户);本办法所分摊的居民公用电量包括以

19、下四个方面:差额电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中央空调用电、其它公用电量。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水泵用电量是指用加压供水或抽水入水池的二次供水所用水泵表的抄表测量值。电梯用电量是指住户所用电梯的耗用电量。中央空调用电量是指住户所用中央空调的耗用电量。其它公用电量是指住宅对讲系统、小区内道路照明、公共楼道照明电器等公共场所或公用设施所耗用电量。”“第六条分摊的公式1、差额电量分摊的方法(1)公变用户由电业部门按现行分摊方式直接摊计。1(2)专变用户按以下公式分摊: 用户承担部分用户差额分摊电量=用户用电量X总表与分表差额X入住率/总

20、表后各分表电量和入住率=已售住宅面积+其它实际入住住宅面积住宅总面积物业服务单位按其管理用房的面积计入“其它实际入住住宅面积”。开发商承担部分总表与分表差额用户差额分摊电量和 物业服务公司或开发商将、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业部门。2、水泵用电分摊由使用水泵楼层,按用户用水量摊分。水泵用户分摊电量=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单户用水量X水泵用电量/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总用水量3、电梯用电分摊方法电梯分摊按楼层系数法。按*门牌号码,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5-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X0.2。 基本电

21、量=电梯电量一段户数X1+二段户数X1.2+三段户数X1.4。.段户数X1+(n-1)X0.2(1段)(2段)(3段)(N段) 各段用户摊分电量=基本电量X1+(n-1)X0.2入住率 开发商或物业服务公司承担部分电梯电量用户分摊电梯电量和 物业服务公司或开发商将、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4、中央空调电分摊方法按按房子建筑面积分摊。户中央空调用电量=用户建筑面积X中央空调总用电量/中央空调用户总建筑面积如有中央空调使用计时条件的,应结合使用时间进行分摊。5、其它公用电量分摊方法按用户数,平均分摊梯灯电量。其它分摊电量=其它公用电量/用户数”差额水量是指每幢住宅楼的总表和分表的水量差,主要由

22、自然损耗、清洗水池等损耗水量构成。水泵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水泵所耗用电量。电梯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住户专用电梯所耗用电量。梯灯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公共楼道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路灯用电量是指住宅小区内道路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差额水量分摊方法差额水量分摊,按每幢住宅楼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住户分摊差额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和X总表与分表水量差额差额电量分摊方法(1) 公变用户按199866号第五条的规定,按每户每月2千瓦时的标准由电力部门直接摊计。(2) 专变用户按以下公式分摊:用户承担部分用户差额分摊电量=用户用电量/总表后各分表电量和X总表与分表差额从住率 开发商或物业

23、管理公司承担部分总表与分表差额-用户差额分摊电量和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水泵用电分摊方法从使用水泵楼层(即第四层)开始,按每幢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住户分摊水泵电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和X水泵电量电梯用电分摊方法电梯用电分摊,按楼层系数和每幢住宅楼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每幢住宅楼,5层以下(含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6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首层不使用电梯的用户不用摊分。电梯电量分摊系数=电梯电量/一段住户用电量X1+二段住户用电量X1.2+N段住户用电量1+(N-1).2(一) 住户分摊电梯电量=电梯电量分摊系数住户用电量1+(n-1)0.2梯灯用电分摊方法梯灯用电分摊,按每幢住宅楼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住户分摊梯灯电量=住户用电量/住户用电量和梯灯电量差额电量分摊的方法路灯用电分摊方法路灯用电分摊,按住宅小区内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住户分摊路灯电量=住户用电量/住户用电量和路灯电量THANKS!学习课件等等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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