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67

上传人:住在****他 文档编号:91191809 上传时间:2022-05-16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8.1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67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67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67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资源描述: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67》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67(2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1.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B.基于当事人间的人身信任关系的合同,除非一方有违约事实,否则不能解除C.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先给付的义务的一方,发现对方有难为给付的风险,基于不安抗辩权,可以立即解除合同D.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参考答案:BC2.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召开的时间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 )。 A7日内 B10日内 C15日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召开的时间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A7日内B10日内C15日内D30日内C3. 下列选项中,属于经济

2、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黄金 B缔结婚姻 C税金 D专有技术下列选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黄金B缔结婚姻C税金D专有技术ACD4. 关于有限合伙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有限合伙人必须是拥有关于有限合伙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B有限合伙人必须是拥有专门知识或者专门技能的专业人员C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亏损ABD5. “民法”一词由罗马的( )延续而来。A.万民法B.市民法C.公法D.礼

3、法参考答案:B6.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抵销权属于抗辩权B.权利的行使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物权的客体不全是物参考答案:D7. 个人取得稿酬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可减按70%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稿酬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可减按70%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案错误 解析个人取得稿酬收入,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注意不是应纳税所得额。 8. 联防队员甲见乙形迹可疑,将其带回办公室吊打讯问,致乙重伤。甲的行为( )。 A构成刑讯逼供罪 B构成暴力联防队员甲见乙形迹可疑,将其带回办公室吊打讯问,致乙重伤。甲的行为()。A构成刑讯逼供罪

4、B构成暴力取证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应从重处罚C9.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方式是( ) A以货币或有价证券支付 B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 C以货币或企业债券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方式是()A以货币或有价证券支付B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C以货币或企业债券支付D以法定货币支付D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10. 刘某、张某、李某三人合伙经营饭店,后刘某退伙。在退伙时,刘某分担了部分合伙债务。对于合伙期间的其余债务 刘某( )。A.不负责任B.负连带责任C.按其当时的出资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按份责任D.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5、有限责任参考答案:B11.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在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后,由哪个机构或个人在什么时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在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后,由哪个机构或个人在什么时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设立的各项文件、申请登记?()A董事会创立大会结束日30日内B监事会公司章程规定的日期内C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创立大会结束日30日内D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章程规定的日期内A根据公司法第93条第1款,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故应选A项。12. 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

6、的_,并且应在执照签发之日起_内缴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并且应在执照签发之日起_内缴清。15%$3个月13. 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中,哪个处于第一次序?( )A.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的所在单位B.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C.人民法院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参考答案:A14. 简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简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

7、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不入账。( )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不入账。()错误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或给中间人佣金,但是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入账。16. 在故障树中凡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割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对17. 和解是_与_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债务人债务危机的行为。和解协议草案由_提出、_和解是_与_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债务人债务危机的行为。

8、和解协议草案由_提出、_表决通过、_认可。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_。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裁定$不再承担清偿责任18.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B.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C.发包人与承包人(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D.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C19. 王某在甲研究院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工作。2002年1月退职后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提王某在甲研究院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工作。2002年1月退职后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提供研发经费

9、、设施等必要研究条件,王某主持研发“A治疗仪”,该产品研发成功后,乙公司付给王某30万元报酬;该产品发明人为王某。2003年6月,王某主持研发的“A治疗仪”获得成功,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付给王某30万元报酬。2003年7月,乙公司将“A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公司。2003年8月,丙公司就“A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受理了丙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同年9月,甲研究院就与“A治疗仪”相同的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被称为“A治疗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后,以丙公司已经就相同发明创造在甲研究院申请日

10、前申请专利为由,驳回了甲研究院的该发明专利申请。甲研究院经过调查认为,丙公司无权就“A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理由是:第一,王某作为“A治疗仪”的发明人,在甲研究院从事的工作与该发明创造有关,其退职后与乙公司合作开发该产品应当属于甲研究院的职务发明;第二,甲研究院实际于2002年5月就已经完成“A治疗器”的发明,而“A治疗仪”的发明创造完成时间是2003年6月,因此,“A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为此,甲研究院就驳回申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王某在获悉乙公司将“A治疗仪”的发明权转让给丙公司之后,以乙公司将该专利权转让给丙公司未经其同意为由,于2003年10月向人民法院起

11、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转让无效。问题:妥当。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因此,不能将乙公司列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不属于。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在与其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才属于职务发明。本案中,王某于2002年1月退职,“A治疗仪”2003年6月研发成功,故此发明创造是王某退职1年后作出的,不属于甲研究院的职务发明。$不正确。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发明创

12、造取得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本案中,甲研究院没有证据证明王某发明创造的“A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甲研究院虽然早于2002年5月就已经完成发明,但在2003年9月前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而丙公司早于甲研究院在2003年8月已经提出专利申请。$成立。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使用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

13、发的当事人共有。本案中,乙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丙公司的行为是无效的。20. 论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论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正确答案:在历史上民事主体主要关心的是各种有形财产对有形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就成为最完整的民事权利形态传统民商法也主要是按照有形财产的属性来构造民事财产权制度的。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财产形态日趋多样化摆脱了有形财产形态的各种权益性财产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重要的财产形态民事权利观念亦随之发生重大改变。在现代社会以各种书证形式来表彰民事权利的情况极其普遍人们开始对“无形财产”给予高度的关注。时至今日随着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民事权利甚至

14、采取了电子化的表达方式这无疑为当今的民商事法律注入了更多新意。民商法规范源于社会实践必须回应普遍存在的权利变革现象并以适当方式表彰各种新型财产关系。法律源于生活但又异于生活法律规范不是对经济生活关系常态的简单复制其必须借助专门术语来诠释变化着的社会关系借助特殊的法技术手段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权利证券化就是通过某种交易形式实现民事权利与证券形式相互结合的过程简单地说即将民事财产权利以证券形态加以体现的过程。证券化以特定民事权利存在为前提这种民事权利可称为“基础权利”;证券化有赖于稳定的证券化立法及规则并采取符合法定规则的证券形式;证券化必须通过一系列交易行为而最终实现即民事权利主体必须出让

15、基础权利并借此换取证券权利。可见传统民事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存在局限性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提出了民事权利证券化的要求。rn (1)传统民事权利的局限性rn第一传统民事权利具体而缺少抽象性和统一性。传统民事规范建立了多种民事权利的具体形式但始终未能建立民事权利的统一范畴。在商品社会早期民事权利是以非常具体的方式加以表现的人们习惯于按照是否拥有及拥有土地的多少来衡量财富在有些国家和地区人们甚至以拥有瓦罐或其他替代物的多少来衡量财富的多寡。无论是在罗马法还是近代大陆法系的民法典中立法者始终关注的都是有形物的法律地位以及财产所有权在民法上的地位。我们清晰地发现罗马法和近代大陆法系的财产权制度中都包括债法

16、但以确定财产归属并借以定分止争为核心的财产所有权制度是这一法律的主要内容各种有形物是财产所有权主要客体的观念依然影响至深这促使立法者花费巨大篇幅去规定财产所有权及相关的财产制度。在这种体制下民事权利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更非统一的。rn第二传统民事权利体系比较简单。传统的民事权利以支配权为核心而展开支配权是以民事主体对物的直接支配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主要是指财产所有权其依然是以有形物作为权利客体。在古代及近代民法中也存在各种债权债务关系但其表现形式相当简单。一方面人们以有形物为基础编织着几乎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无论买卖、租赁、借用、保管或委托都以有形物为主要载体;另一方面债权债务关系体现出鲜明的相对性特

17、征债的关系为特定之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请求权关系债权人仅得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能向特定债权人履行债务。rn第三传统民事权利具有个别性或非标准化特征。传统民事法律以调整非标准化的民事权利为模拟对象这就使其所设定和调整的民事权利是个别的、独立的。比如民事权利主要建立在有形物的基础上各有形物在质量、规格、性质等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这进一步使得各个民事权利之间差异性很大。在此情况下凡旨在发生民事权利变动的协议须依当事人之间逐一协商才能完成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效率。rn第四传统民事权利缺乏必要的流通性。财产流通性的强弱与商品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密切相关。在相对落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及权利的流动性极端弱

18、化人们满足于对物品的实际占有而非法律占有人们关心对实物的控制而不是对权利的控制。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财产交易往往通过非公开市场借助于协商方式完成权利人更重视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交易各方对身份产生误会或许会导致交易行为的瑕疵和无效。rn(2)现代社会对民事权利证券化的要求rn由于传统民事权利难以适应现代交易高速、快捷的客观需要必须建立统一的、可脱离有形物的民事权利观念。民事权利是关于当事人行为范围的质的描述。权利作为理性法的重要概念固然有权利表现形式的问题但表现形式是次要的。在现代社会中享有权利的形式和享有权利的实质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把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这是现代民事权利的重要特征。首先

19、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民事权利获得具体的、实物的表现形式。权利是抽象的不易表现于外部具有识别上的困难。而将权利用证券的形式予以表彰有助于对抽象权利的识别。其次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面向社会公众筹集大量的资金得以迅速实现。按照传统的债法理论向社会公众大量筹集资金就要建立多个债的关系其明显缺陷在于无法在统一条件下迅速地实现大规模的筹资活动。而权利的证券化使得这一过程简单化、迅捷化。再次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财产转让活动简易化。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债权转让和债务让与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即使债权转让无须获得债务人同意债务转移也必须以债权人同意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会降低交易速度加大交易成本。相反权

20、利证券化的积极作用在于转让无须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许可权利人出示证券即可进行转让。rn(3)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基本要求在现代社会证券权利作为民事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已经逐渐远离对有形物的直接支配代之以对物质性权利的最终控制和支配;人们已不满足于对财富物质形态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终极管理直接指向的对象往往是证券发行人的内部事务而不是具体形式的财富这使得证券权利展现出价值权的性质。为了实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应创造以下基本条件:rn第一拓展民事权利的流通性。传统民事权利的转让始终面临许多障碍。作为民事权利组成部分的人身权利因与身份和名誉密切相连属不可替代的权利所以不存在民事

21、权利整体转让的概念。但民事财产权利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然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条件下替代性财产相对匮乏某项财产所具有的特定物质属性使其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而商品经济的本质在于通过财产的交易产生价值增加财富。因此根据财产及财产权利的特点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拓展民事权利的可转让性让更多的财产性权利可用证券化的形式予以表彰对民事权利的证券化有非常重大的意义。rn第二实现民事权利的量化和标准化。民事权利的证券化意味着存在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依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标的若具有鲜明的个性相

22、关交易必将面临巨大困难交易各方不仅要确定交易范围和价值更要确定交易价格。对逐个交易来说每次交易都要重复几乎完全相同的工作交易成本也大大提高。为保证流通性的最大实现避免因为逐个交易转让产生巨大的交易成本必须实现民事权利的量化和标准化。所谓民事权利的量化是指在确定民事权利性质的基础上实现民事财产权利的货币表现。民事权利标准化则是指将价值形态的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从而创造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这实际上就是资产的股份化。当民事权利脱离了物质形态而以货币形态加以体现时当人们普遍接受了权利交易概念时当交易对象是标准化权利时公开市场交易才成为可能。标准化权利份额单位越小就越便于社会公众投资。量

23、化和标准化的民事权利使得交易行为变得更加快捷、高效。rn第三创新民事权利自由交易的场所。权利证券化不是目的其最终是为了鼓励资本进入市场。这一方面要创造出适合社会公众需要的投资方式另一方面还要顾及投资的变现能力。因此提供便利的投资转让和流通的证券市场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民事权利交易市场是以权利作为标的的交易场所基于投资者对证券化权利移转和流通的不同要求考虑到不同权利的性质差异可以建立适应不同需要的证券化权利交易市场。证券化权利交易场所不仅包括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证券交易所还包括各种场外交易市场。在网络信息化时代交易方式日益复杂借助电子系统进行交易并依此形成的交易市场将更加广阔。r

24、n第四建立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市场规则。借助证券市场进行权利交易不仅要建立完善的市场设施还要建立与证券权利及其交易相适应的市场规则。证券市场规则首先应当体现出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理念确定明确和高效的市场规则并应为发掘证券产品的真实价值提供条件。其次证券市场规则应充分重视和预防各种证券违法行为和证券市场风险。各国证券法都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其核心目的。与拥有巨额资金的机构投资者相比中小投资者具有数量众多、投资额小、累加资金数量庞大、风险意识淡薄、抗风险能力小等特点必须建立和健全市场交易规则重视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最终实现证券市场的有序和高效运行。在历史上,民事主体主要关心的是各种有形财产,对

25、有形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就成为最完整的民事权利形态,传统民商法也主要是按照有形财产的属性来构造民事财产权制度的。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财产形态日趋多样化,摆脱了有形财产形态的各种权益性财产,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重要的财产形态,民事权利观念亦随之发生重大改变。在现代社会,以各种书证形式来表彰民事权利的情况极其普遍,人们开始对“无形财产”给予高度的关注。时至今日,随着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民事权利甚至采取了电子化的表达方式,这无疑为当今的民商事法律注入了更多新意。民商法规范源于社会实践,必须回应普遍存在的权利变革现象,并以适当方式表彰各种新型财产关系。法律源于生活但

26、又异于生活,法律规范不是对经济生活关系常态的简单复制,其必须借助专门术语来诠释变化着的社会关系,借助特殊的法技术手段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权利证券化就是通过某种交易形式,实现民事权利与证券形式相互结合的过程,简单地说,即将民事财产权利以证券形态加以体现的过程。证券化以特定民事权利存在为前提,这种民事权利可称为“基础权利”;证券化有赖于稳定的证券化立法及规则,并采取符合法定规则的证券形式;证券化必须通过一系列交易行为而最终实现,即民事权利主体必须出让基础权利,并借此换取证券权利。可见,传统民事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存在局限性,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提出了民事权利证券化的要求。(1)传统民事权利的局

27、限性第一,传统民事权利具体而缺少抽象性和统一性。传统民事规范建立了多种民事权利的具体形式,但始终未能建立民事权利的统一范畴。在商品社会早期,民事权利是以非常具体的方式加以表现的,人们习惯于按照是否拥有及拥有土地的多少来衡量财富,在有些国家和地区,人们甚至以拥有瓦罐或其他替代物的多少来衡量财富的多寡。无论是在罗马法,还是近代大陆法系的民法典中,立法者始终关注的都是有形物的法律地位,以及财产所有权在民法上的地位。我们清晰地发现,罗马法和近代大陆法系的财产权制度中都包括债法,但以确定财产归属并借以定分止争为核心的财产所有权制度,是这一法律的主要内容,各种有形物是财产所有权主要客体的观念依然影响至深,

28、这促使立法者花费巨大篇幅去规定财产所有权及相关的财产制度。在这种体制下,民事权利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更非统一的。第二,传统民事权利体系比较简单。传统的民事权利以支配权为核心而展开,支配权是以民事主体对物的直接支配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主要是指财产所有权,其依然是以有形物作为权利客体。在古代及近代民法中,也存在各种债权债务关系,但其表现形式相当简单。一方面,人们以有形物为基础编织着几乎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无论买卖、租赁、借用、保管或委托,都以有形物为主要载体;另一方面,债权债务关系体现出鲜明的相对性特征,债的关系为特定之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请求权关系,债权人仅得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能向特

29、定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传统民事权利具有个别性或非标准化特征。传统民事法律以调整非标准化的民事权利为模拟对象,这就使其所设定和调整的民事权利是个别的、独立的。比如民事权利主要建立在有形物的基础上,各有形物在质量、规格、性质等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这进一步使得各个民事权利之间差异性很大。在此情况下,凡旨在发生民事权利变动的协议,须依当事人之间逐一协商才能完成,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效率。第四,传统民事权利缺乏必要的流通性。财产流通性的强弱,与商品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密切相关。在相对落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及权利的流动性极端弱化,人们满足于对物品的实际占有而非法律占有,人们关心对实物的控制而不是对权利的控制

30、。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财产交易往往通过非公开市场,借助于协商方式完成,权利人更重视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交易各方对身份产生误会,或许会导致交易行为的瑕疵和无效。(2)现代社会对民事权利证券化的要求由于传统民事权利难以适应现代交易高速、快捷的客观需要,必须建立统一的、可脱离有形物的民事权利观念。民事权利是关于当事人行为范围的质的描述。权利作为理性法的重要概念,固然有权利表现形式的问题,但表现形式是次要的。在现代社会中,享有权利的形式和享有权利的实质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把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这是现代民事权利的重要特征。首先,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民事权利获得具体的、实物的表现形式。权利是抽

31、象的,不易表现于外部,具有识别上的困难。而将权利用证券的形式予以表彰,有助于对抽象权利的识别。其次,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面向社会公众筹集大量的资金得以迅速实现。按照传统的债法理论,向社会公众大量筹集资金就要建立多个债的关系,其明显缺陷在于无法在统一条件下迅速地实现大规模的筹资活动。而权利的证券化使得这一过程简单化、迅捷化。再次,民事权利证券化使得财产转让活动简易化。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债权转让和债务让与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即使债权转让无须获得债务人同意,债务转移也必须以债权人同意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会降低交易速度,加大交易成本。相反,权利证券化的积极作用在于转让无须获得对

32、方当事人的许可,权利人出示证券,即可进行转让。(3)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基本要求在现代社会,证券权利作为民事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已经逐渐远离对有形物的直接支配,代之以对物质性权利的最终控制和支配;人们已不满足于对财富物质形态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终极管理直接指向的对象,往往是证券发行人的内部事务,而不是具体形式的财富,这使得证券权利展现出价值权的性质。为了实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应创造以下基本条件:第一,拓展民事权利的流通性。传统民事权利的转让始终面临许多障碍。作为民事权利组成部分的人身权利因与身份和名誉密切相连,属不可替代的权利,所以不存在民事权利整体转让的概念

33、。但民事财产权利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然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条件下,替代性财产相对匮乏,某项财产所具有的特定物质属性使其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而商品经济的本质在于通过财产的交易产生价值,增加财富。因此,根据财产及财产权利的特点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拓展民事权利的可转让性,让更多的财产性权利可用证券化的形式予以表彰,对民事权利的证券化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第二,实现民事权利的量化和标准化。民事权利的证券化意味着存在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依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标的若具有鲜明的个

34、性,相关交易必将面临巨大困难,交易各方不仅要确定交易范围和价值,更要确定交易价格。对逐个交易来说,每次交易都要重复几乎完全相同的工作,交易成本也大大提高。为保证流通性的最大实现,避免因为逐个交易转让产生巨大的交易成本,必须实现民事权利的量化和标准化。所谓民事权利的量化,是指在确定民事权利性质的基础上,实现民事财产权利的货币表现。民事权利标准化则是指将价值形态的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从而创造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这实际上就是资产的股份化。当民事权利脱离了物质形态而以货币形态加以体现时,当人们普遍接受了权利交易概念时,当交易对象是标准化权利时,公开市场交易才成为可能。标准化权利份额

35、单位越小,就越便于社会公众投资。量化和标准化的民事权利使得交易行为变得更加快捷、高效。第三,创新民事权利自由交易的场所。权利证券化不是目的,其最终是为了鼓励资本进入市场。这一方面要创造出适合社会公众需要的投资方式,另一方面还要顾及投资的变现能力。因此,提供便利的投资转让和流通的证券市场,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民事权利交易市场是以权利作为标的的交易场所,基于投资者对证券化权利移转和流通的不同要求,考虑到不同权利的性质差异,可以建立适应不同需要的证券化权利交易市场。证券化权利交易场所不仅包括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证券交易所,还包括各种场外交易市场。在网络信息化时代,交易方式日益复杂,借

36、助电子系统进行交易并依此形成的交易市场将更加广阔。第四,建立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市场规则。借助证券市场进行权利交易,不仅要建立完善的市场设施,还要建立与证券权利及其交易相适应的市场规则。证券市场规则首先应当体现出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理念,确定明确和高效的市场规则,并应为发掘证券产品的真实价值提供条件。其次,证券市场规则应充分重视和预防各种证券违法行为和证券市场风险。各国证券法都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其核心目的。与拥有巨额资金的机构投资者相比,中小投资者具有数量众多、投资额小、累加资金数量庞大、风险意识淡薄、抗风险能力小等特点,必须建立和健全市场交易规则,重视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最终实现证券

37、市场的有序和高效运行。21. 甲、乙之间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向甲发货后,甲向乙签发一张100万元的支票,乙又将100万元的支票无偿赠与甲、乙之间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向甲发货后,甲向乙签发一张100万元的支票,乙又将100万元的支票无偿赠与丙,丙遂要求甲支付到期款项,但甲发现乙发来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请问:甲能否对抗丙的请求权?如甲发现乙发来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则甲可以以对抗乙的理由来对抗持票人丙。因为持票人丙通过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虽享有票据权利,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乙。22. 某西方公司拟向中国内地的有关领域进行投资,并拟订了一份投资方案。该方案的

38、有关要点如下: (1)在上海寻找一某西方公司拟向中国内地的有关领域进行投资,并拟订了一份投资方案。该方案的有关要点如下:(1)在上海寻找一位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一家生产移动电话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拟定为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西方公司在合营企业中占60%的股权,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第一期出资不低于105万美元。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2)在北京寻找一位中国合作者,共同举办一家生产医疗设备的中外合

39、作经营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定为250万美元,西方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中方合作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西方公司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5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中方合作者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出资75万美元。西方公司可与中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西方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之后的头5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但中国合作者应按其残余价值的

40、30%给予西方公司适当的补偿。问题:西方公司拟在上海与中方合营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该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达到了投资总额的2/5。 西方公司的第一期出资的数额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按西方公司认缴的出资额计算,其第一期出资应不低于108万美元。 拟设立的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

41、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西方公司拟在北京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由合作企业为其出资作担保,西方公司由合作企业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出资,违反了有关规定。 合作各方有关利润分配比例的约定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合作各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 西方公司拟约定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计入合作企业当年成本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外国合作者只有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这表明,合作企业只能以其利润用于先行回收投资,因此,先行回收投资不能计入合作企业的成本。 西方公司拟约定

42、合作期限届满时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凡是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应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因此,西方公司拟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中国合作者应按固定资产残余价值的30%给予其补偿,不符合有关规定。 23. 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 )。 A39人 B31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A39人B313人C515人D519人B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24. 甲、乙、丙共同

43、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律规定的是()。A由甲或者乙购买丙的出资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C如果甲、乙均不愿意购买,丙也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如果甲、乙均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C25. 下列属于法人企业的是( )。A.全民所有制企业B.有限责任公司C.合伙企业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参考答案:ABD26. 经营者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凡是给对方折扣和给中间人佣金的,均以贿

44、赂论处。( )经营者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凡是给对方折扣和给中间人佣金的,均以贿赂论处。()错误27. 试分析署名权与姓名权的关系?试分析署名权与姓名权的关系?署名权与姓名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1)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不同,姓名权是以自然人或法人的诞生为其产生的基础,并以自然人和法人的存在为其延续的前提;而署名权则仅发生于作品创作完成之时,并以作品的存在为其存在的前提。因此,姓名法律关系由主体和姓名构成,而署名法律关系则由作者、作品之署名构成,署名权是和作品紧密相联系的一种权利。2)姓名权的客体姓名一般是惟一的,因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只能允许有一个法定姓名,以作为确定该自然人或法人身份的依据;而署名权

45、的客体则可以为真名,也可以为笔名。3)姓名权系民事权利中的人身权,其延续时间最多至民事主体消亡之后的一段时间为止;而署名权系知识产权中的一项精神权利,署名权的保护期一般不受限制。28. 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职责参考答案: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果对代管有争议,没有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或者这些人没有代管能力,则应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财产。财产代管人需履行如下职责:(1)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2)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3)

46、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的情形如下: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铁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29. 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错误30. 我国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4年。(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31.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自违约时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

47、险,由出卖人承担。(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32.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包括(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先诉抗辩权D.先履行抗辩权参考答案:ABD33. 植物新品种的专利保护。植物新品种的专利保护。正确答案: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rn 世界上许多国家诸如美国、日本、法国、荷兰等国均对植物新品种提供了专利保护。世界各国共有以下几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一是美国式的专门法加专利法的重叠保护模式在美国除了在专利法中明确地把植物新品种作为一项内容进行专章规定外还制定有植物品种保

48、护法这样的专门立法但这两部法律在调整对象上是有分工的专利法只保护通过无性繁殖法培植的品种对其他品种则纳入到专门法中进行调整。同时其植物品种保护法也规定凡是取得专利的植物品种不可再申请植物新品种证书。二是意大利等国采用的专利法单独保护的模式。三是以我国为代表的采用专门法单独保护的方式。我国所采用的模式有利于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但这种模式也产生了专利法和专门立法的衔接问题。rn 我国专利法不保护植物新品种只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根据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于动物和植物新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但对于其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在该法第11条第1款中又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该法另有规

49、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就将方法专利延伸到了依照该方法所获得的产品上。可见部分植物可获得一定的专利保护然而方法专利延伸至产品的原则如何体现在植物方法专利上?通过方法专利生产出的产品只能是单个植物这种产品有可能是植物新品种也有可能不是即使是植物新品种由于方法专利需符合专利法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这种要求对新品种而言要求太高尤其是新颖性的标准几乎可以将大部分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排除出专利申请之外。所以专利法的保护是相当有限的而且条件

50、也相当严格。因此为了加强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我国于1997年专门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了专门的保护。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世界上许多国家,诸如美国、日本、法国、荷兰等国均对植物新品种提供了专利保护。世界各国共有以下几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一是美国式的专门法加专利法的重叠保护模式,在美国除了在专利法中明确地把植物新品种作为一项内容进行专章规定外,还制定有植物品种保护法这样的专门立法,但这两部法律在调整对象上是有分工的,专利法只保护通过无性繁殖法培植的品种,对其他品种则纳入到专门法中进行调整

51、。同时,其植物品种保护法也规定,凡是取得专利的植物品种,不可再申请植物新品种证书。二是意大利等国采用的专利法单独保护的模式。三是以我国为代表的采用专门法单独保护的方式。我国所采用的模式有利于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但这种模式也产生了专利法和专门立法的衔接问题。我国专利法不保护植物新品种,只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根据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于动物和植物新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但对于其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在该法第11条第1款中又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该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进口其专利产

52、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就将方法专利延伸到了依照该方法所获得的产品上。可见,部分植物可获得一定的专利保护,然而方法专利延伸至产品的原则如何体现在植物方法专利上?通过方法专利生产出的产品只能是单个植物,这种产品有可能是植物新品种,也有可能不是,即使是植物新品种,由于方法专利需符合专利法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这种要求对新品种而言要求太高,尤其是新颖性的标准,几乎可以将大部分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排除出专利申请之外。所以,专利法的保护是相当有限的,而且条件也相当严格。因此为了加强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我国于1997年专门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

53、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了专门的保护。34. 甲公司委托乙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同时丙公司也委托乙出卖桑塔纳轿车一辆。于是乙就同时代理甲、丙两公司签订了桑塔纳轿车买卖合同,这一合同( )。A.有效B.无效C.部分有效D.效力待定参考答案:B35. 直言三段论的中项有何重要作用?直言三段论的中项有何重要作用?正确答案:直言三段论的中项具有重要的媒介作用。小项和大项在前提中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在大、小前提中中项分别与大项和小项具有一定的外延关系由此把大项和小项联系起来得出结论。直言三段论的中项具有重要的媒介作用。小项和大项在前提中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在大、小前提中,中项分别与大项和小项具有一定的外延关系,

54、由此把大项和小项联系起来得出结论。36. 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了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了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正确的是()。A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逐渐恢复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条牛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C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丙某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1000

55、元,丙欲起诉,应将赵某列为被告D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丁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C37. 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8.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 )。 A国务院 B财政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中国银行我国的中央银行是()。A国务院B财政部C中国人民银行D中国银行C39. 下列各项属于孳息的是( )。A.树上的果树B.未收割的庄稼C.银行存款的利息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参考答案:C40.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A

56、.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4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效力未定合同的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B.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务的合同C.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法定代表超越代表权限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B42.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B仲裁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B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一定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C对于仲裁组织来说,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D在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

57、起诉ABC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效力: (1)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一定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 (2)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 (3)对于仲裁组织来说,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 (4)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所以,本题的答案是A、B、C。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规定,一般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由( )监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规定,一般会计

58、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由()监交。A其他会计人员B会计机构负责人C主管部门派出人员D单位负责人B44. 下列各项属于孳息的是( )A.树上的果实B.未收割的庄稼C.银行存款的利息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参考答案:C45. 根据会计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会计人员职权的有( )。 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B对根据会计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会计人员职权的有()。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B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C对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予以纠正D对单位制订的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ABCD46. 根据博弈论,如果两人因逃

59、税而被捕, 只考虑口供的情况下,当两人同时认罪会受怎样的处罚?( )A、 减根据博弈论,如果两人因逃税而被捕, 只考虑口供的情况下,当两人同时认罪会受怎样的处罚?( )A、 减轻处罚并得到报酬B、 减轻处罚但不能得到报酬C、 得到报酬并获释D、 全部获释正确答案:B47. 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 )。 A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任何合伙人均可请求分割并随时退伙 B合伙企业存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A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任何合伙人均可请求分割并随时退伙B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

60、同意D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应先以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D48. 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后又订立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作如何处理?( )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抚养协议D.转继承参考答案:C49.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参考答案:A50. 什么是证明标准证明标准参考答案:证明标准是指法院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

61、的证明程度。51.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52. 我国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正确53. 区域性组织在解决争端方面与联合国的关系是( )。 A区域性组织开始解决争端不影响安理会的职权的执行 B区域性组织在解决争端方面与联合国的关系是()。A区域性组织开始解决争端不影响安理会的职权的执行B区域性组织可视情况自行采取行动,无须安理会的授权C区域性组织采取的强制行动须经安理会授权D区域组织解决争端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并不得影响联合国各机构职权的行使ACD地区性的国际争端在提交安理会前,应依区域办法和通过该区域的国际组织和平解决。在适当情况下,经安理会授权,区域组织可采取强制行动。区域办法和区域组织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并不得影响联合国各机构职权的行使。54. 物权的核心是支配权。(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55.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 A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采取的处理方式是()。A用人单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