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顶管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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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10kV/10MW电力专线厂区管道顶管工程工程地点:保定市高新区北三环5999号发 包 人:保定四方三伊电气有限公司承 包 人:河北建设建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订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保定四方三伊电气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河北建设建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0kV/10MW电力专线厂区管道顶管

2、工程; 工程地点:保定市高新区北三环5999号;工程内容:10kV电力专线PE管道顶管施工和配套电缆井施工;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PE管道顶管施工及管道作业线路上对应配套的直角井、转角井施工。详见附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1月2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达到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

3、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五、合同价款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280000元); 其中:(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 / 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郝江坡。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1)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2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2款。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诺1. 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

4、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签订时间本合同订立时间:2016年01月20日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订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北三环5999号。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当日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 址:保定市高新区北三环5999号 地址:保

5、定市新市区五四西路139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0312-6271681 电话:0312-3311200传真:0312-6271680 传真:0312-302836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分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帐号:100148003196 帐号:136080790018010040575邮政编码:071051 邮政编码:071051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2013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内容省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总则1

6、.1定义1.1.41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 条。(1) 文书(2) 信件(3) 电报(4) 传真(5) 电子邮件(6) 其他:1.2 合同文件及解释1.2.2 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参照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2款。1.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1.4.2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实施的建筑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文件。1.5 通讯联络1.5.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保定市高新区北三环5999号 收件人:及超 邮编:071051承包人通讯地址:保定市新市区五四西路139号 收件人:郝江坡

7、 邮编:071000监理单位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收件人:马旭辉 邮编:100013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 收件人:孙丽卿 邮编:100037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1.6 工程分包1.6.1 分包工程内容及其他事项:无分包。1.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8.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约定(1)提供的期限:进场前;(2)提供的数量:两套;(3)提供的内容:合同约定工程的图纸和相关文件。1.8.4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约定(1)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进场前;(3)承包人提供的文

8、件的数量:一式四份;(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装订后的纸质版文件(另提供电子版一份);(5)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递交文件后2日内。1.16 交通运输1.16.1 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接受发包人的管理。1.16.3 (1)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约定:发包人厂区大门及围墙;(2)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 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16.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 发包人2.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

9、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发包人厂区内不涉及;发包人厂区外,由承包人承担。(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已具备。(3)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已具备。(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施工前提供。(5) 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不涉及。(6) 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施工前。(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施工前。(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负责。(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无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无2.2 发包人代表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

10、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 刘畅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联系电话:0312-6271610;通讯地址:保定市高新区北三环5999号;邮政编码:071051。(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无。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约定(1)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2)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采用 3) 形式1)银行保函2)担保公司3)其他方式:不提供。2.6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 3) 条。 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2) 支票支付。3) 其他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及开户行进行电汇。3. 承包人3.1 承

11、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无。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1) 确认( 郝江坡 )为项目经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身份证号:130524198708234018;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冀213131450331;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冀建安B(2014)0040083;联系电话:15613259883电子信箱:tchaojp通信地址:保定市新市区五四西路139号6号办公楼。(2)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权利和义务。(3)关于

12、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期间常驻现场。(4)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负责。(5)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接受发包人按2000元/次的经济处罚,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此问题累计超过两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接受发包人按合同金额5%的经济处罚,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接受发包人按合同金额5%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

13、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进场日提交。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接受发包人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同意。3.3.5(1)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接受发包人100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接受发包人按10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此问题累计超过两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施工管理

14、人员。3.9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工程施工图纸的优化;(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工程施工过程中完善。3.11 履约担保(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期限:合同额的10%,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担保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采用 1)或3) 形式1)银行保函2)担保公司3)其他方式:现金4. 监理工程师4.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1) 监理单位: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孔繁峰。(2) 确认( 马旭辉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职务:总监理工程

15、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3003147;联系电话:18603112788;传真号码:010-84272214;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关于监理工程师的的其他约定: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本合同权利和义务。4.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无。5. 造价工程师5.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中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朝晖。(2) 确认( 孙丽卿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联系电话:18635785979;传真号码: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037。5.3(4)需要

16、发包人批准的事项:无。6. 工程质量6.2 质量目标6.2.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工程质量达到以下第 / 项标准的,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 / 给予承包人补偿奖励。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2) 省级优质工程奖3) 结构优质工程奖4)市级优质工程奖6.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6.3.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按施工工序提供验收资料。8. 工期和进度8.2 进度计划和报告8.2.3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总进度计划在施工前提供。8.3 开工8.3.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8.5 工期和工期延

17、误8.5.1 合同工程工期:( 7 )天。(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3)8.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包括以下情形:无。8.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执行通用条款约定。9. 造价9.4 暂列金额本合同暂列金额为( / )元。9.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9.6.1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1)不设提前竣工奖。(2)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9.6.2误

18、期赔偿费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1) 不设误期赔偿费。(2)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合同额的2%)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额的20%)元。9.7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素9.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2) 条的方式。(1)固定单价。(2)固定总价。(3)可调价格。9.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除包括通用条款9.7.2款第(1)项至第(13)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调整因素:无。9.1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9.10.1价款的调整方法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3) 项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0条。(2)按下列方法:a)工程量按照9.3.1条规定计算。 b)分部分

19、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项目漏项、项目特征不符、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提出。c)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 )%时,增加( )%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d)数量偏差在5%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数量偏差率超过5%时,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e)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计算,人工单价、材料单

20、价、机械单价、费率等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数值;没有可参照的数值时,按当时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市场价格信息、计价方法确定。f)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上涨或下降引起的价款调整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第11.0.8条第2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固定系数、加权系数按投标文件填报的数值。价款调整系数(Y)幅度限制: g)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的基期价格以基准日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现行价格以当月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h)价款调整以( )为时间单元。(3)其他调整方法: 不调整。9.12 支付事项9.12.2 利率按以下第 (

21、3) 条的约定。(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2)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两倍利率。(3)利率为:( 0 )。9.13 预付款9.13.1 预付款的金额为( 0 )。9.13.2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9.13.4 预付款抵扣办法按以下第 / 条的约定。(1)预付款按照抵扣比例从期中应支付款项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抵扣比例按预付款占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后的百分比计算。(2)抵扣办法为:无。9.1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9.14.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的约定(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按规定计取。9.14.2 安全生产、文

22、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 / 条的约定。(1) 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4.2款的规定。(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无。9.15 进度款9.15.1 支付期间按以下第 (3) 条的约定。(1) 以月为单位。(2) 以季度为单位。(3)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5%,本期支付前提是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据的合同价款的全额发票; 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工程无质量的情况下,发包人无息支付给承包人。9.1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 )元。9.1

23、7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9.1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9.17.2款至9.17.7款的规定办理。(2) 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工程竣工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由承包人代表签署的竣工工程款额报告、竣工支付申请和竣工结算文件一式四份,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该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结算;在未取得延期的情况下,承包人未在本款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工程结算文件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应予以认可。9.18 质量保证金9.1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以下第 2

24、) 条的约定。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9.18.2款的规定。2) 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5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1)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2)其他扣留方式:竣工结算完成后一次性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且工程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息返还。10. 材料与设备10.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0.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 / 条的约定。(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10.2 承包人采购

25、材料、设备10.2.7 (1)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2)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无10.3 样品10.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工程材料报验程序执行。11. 验收和工程试车11.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1.1.2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72 小时。11.4 工程试车11.4.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 / 条的约定。(1) 不需要试车。(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11.4.5 联动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11.7 竣工退场11

26、.7.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提出退场指令后3日内。12. 缺陷责任与保修12.1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12.2 质量保修12.2.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见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13. 违约13.1 发包人违约13.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除通用条款13.1.1款第(1)至(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情形:无。 13.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

27、(3)发包人违反第9.9.2款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删减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3.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3.1.1款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3.2 承包人违约13.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除通用

28、条款13.2.1款第(1)至(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情形:(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场施工的;(2)施工现场出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13.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9.6.2条约定。如本条款无法弥补因承包人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按实际情况承担发包人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3.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

29、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14. 不可抗力14.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2) 条的规定。(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项目日降水量(mm)日最高气温()日最低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m/s)地震烈度(度)数值(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15. 保险15.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5.3 其他保险(1)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2)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5.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16.

30、合同争议、解决与终止16.1 合同争议16.1.4 争议评审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的约定:按以下第 (2) 条。(1)同意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确定(2)不同意提交争议评审小组确定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2)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3)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4)其他事项的约定:无。16.1.5 调解机构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1)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6.1.5款的规定。(2)调解机构为:16.1.6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2) 条的方式解决争议:(1)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本工程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

31、其他17.2 保密要求17.2.1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无。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保定四方三伊电气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 10kV/10MW电力专线厂区管道顶管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内容如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所述。2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2、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顶管管线工程为 2 年。3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应承担相应责任。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理,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

33、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5 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修复期内给发包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如生产停滞、影响发货等),承包人除承担质量保修外,还须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3.6 因工程质量严重缺陷导致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或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另行追偿。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扣留、返还等事项,按照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6其它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

34、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2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顶管DN160PE管拉管:1.PE管埋深3m2.材质及规格:PE管 、De1603.接口方式:热熔4.规划要求顶进4根De160PE管5.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设备安装、拆除,定位、成孔,管道接口,拉管,纠偏、监测,泥浆制作、注浆,管道检测及试验,泥浆、土方外运等m3572接头井1、根据建设单位和保定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商

35、定具体尺寸个13破除原有完成路面1.面层:100mm厚沥青混凝土2.基础:350mm厚水泥稳定碎石3.渣土外运604破除原有路面1.基础:350mm厚水泥稳定碎石2.渣土外运405拆除原有井(直通井)1.吊运原有井盖长宽:3.342.34,重量3.7t2.拆除原有砌墙:实心混凝土砌块,37墙3.渣土外运个16拆除原有井(转角井)1.吊运原有井盖长宽:3.652.14,重量3.5t2.拆除原有砌墙:实心混凝土砌块,37墙3.渣土外运个27基坑开挖1.基坑1、基坑3 2.基坑尺寸:长宽深=3.53.53(具体尺寸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3.原土回填,夯实,余土外运m73.58基坑开挖1.基坑2 2.基坑尺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图纸确定3.工作完成后,与道路路基之间使用混凝土浇筑 4.余土外运 m9基坑开挖1.基坑4 2.基坑尺寸:长宽深=43.52.5(具体尺寸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3.工作完成后,与道路路基之间使用混凝土浇筑4.余土外运m3510恢复原有穿线井1.基坑1、基坑3 、基坑4附近转角 井2.根据建设单位对电井的使用功能定义,重新砌墙,更换预制盖板,井盖个311恢复原有穿线井1.基坑2 2.根据建设单位对电井的使用功能定义,重新砌墙,更换预制盖板,井盖 个1附件3(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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