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戏下乡活动采购演出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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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戏下乡”活动采购演出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TAGX2016-0022-01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文化中心(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公章)日期:二一六年五月 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2.1 总则.42.2 磋商文件.9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12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7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182.6 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192.7 纪律和监督.272.8 质疑与投诉.2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03.1 相关要求.303.

2、2 评审过程.30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344.1 签订合同.344.2 追加合同金额.344.3 质量与验收.344.4 合同主要条款.35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385.1 服务期限.385.2 服务地点.385.3 服务成果验收.385.4 质量保证期.385.5 后续服务.38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396.1 项目说明.39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39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407.1 报价部分.427.2 商务部分.477.3 技术部分.60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受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文化中心的委托,对”送戏下

3、乡”活动采购演出单位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项目编号:SDTAGX2016-0022-012、项目名称:“送戏下乡”活动采购演出单位项目3、项目内容: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文化中心“送戏下乡”活动采购演出单位4、预算控制价:36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具备相应资质能力,演出服务单位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国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证照齐全;5.3演出服务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演职人员要有一定专业基础,具备一定的演出经验,团队人员不少于20人,演员不少于15人。(团队人员、演员须提供人员名

4、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4供应商须提供一个同类业绩(以剧照和演出合同为证),业绩为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7、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获取磋商文件: 7.1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7.4方式: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

5、代码证副本、人员名单、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8.1递交时间:2016年5月31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8.2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8.3递交地点:泰安高新区社区服务中心东2楼会议室;8.4地址:泰安高新区正阳门大街,华通集团正对过。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文化中心地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邮政编码:271000 :15610386536联系

6、人:金科长9.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经理:程鲁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E-mail: ssjs0538163 邮政编码:271000 :0538-828100010、公告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tazfcg.gov )。11、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

7、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磋商小组确定入围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本磋商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2.1.1 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文化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3项目名称“送戏下乡”活动采购演出单位项目4标段名称本项目不分标段5项目内容“送戏下乡”活动采购演出单位6预算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6万元。投标人有两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供应商资格要求7.1 符

8、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7.2 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演出服务单位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国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证照齐全;7.3 演出服务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演职人员要有一定专业基础,具备一定的演出经验,团队人员不少于 20 人,演员不少于 15人。 (团队人员、演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7.4 供应商须提供一个同类业绩(以剧照和演出合同为证),业绩为近三年内(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9、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9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10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17时00分。1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

10、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开户名: 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5、账 号:1604 0401 0910 0017 166 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市岱岳区支行7、缴款截止日期:2016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联系 :0538-8281000 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14报价范围包括安装、调试,要求: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 人工、设备、保险、税费、招标代理费、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 16响应文件电子 版不需要提供。 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18响

11、应文件装订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三部分;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报价无效。19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四套。20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时间:2016年5月31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泰安高新区社区服务中心东2楼会议室;地址:泰安高新区正阳门大街,华通集团正对过。21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2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磋商地点:泰安高新区社区服务中心东2楼会议室。2

12、3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4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6评审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28成交供应商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9付款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

13、无预付款。费用按月进行结算,结算时须提供单位发票及演出地村委会的演出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演出地村委会盖章及村支书签字并按手印并由当地三位村民代表签字证明,同时还需出具演出实时照片等证明文件,根据演出情况按演出及播放场次据实结算。30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约定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364 号文转发的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差额定率累进取费标准执行。32同类业绩指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所参加的文艺、戏曲等演出活动。2.1.2 当

14、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文化中心。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得分从高到底排列,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

15、.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8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9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2.1.3.10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 合格的供应商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16、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 2.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

17、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2.1.4.6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参与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18、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7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2.1.4.8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9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2.1.5 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

19、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

20、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答疑2.1.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16年5月26日10时00分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 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sjs0538163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

21、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1.8.3答疑时间:2016年5月26日17时00分。2.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2.1.10 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入围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入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入围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该入围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

2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 磋商文件2.2.1 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6)唱价、磋商、确定入围供应商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2.1.3评审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

23、提供服务的期限;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 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sjs0538163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

24、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

25、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5供应商自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 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

26、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

27、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2.2.4 磋商文件的盖章要求磋商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骑缝处加盖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 “合同章” 、 “财务章” 、 “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磋商文件。2.2.5 磋商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2.2.5.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打印。2.2.5.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小四号字,行

28、距为1.5倍行距,每页30行。页眉、页脚为宋体小五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 ;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30行内。2.2.5.3磋商文件装订要求:每份磋商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生成时间的逆顺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6 不合格磋商文件2.2.6.1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磋商文件为不合格磋商文件。2.2.6.2不合格磋商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予以作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29、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磋商文件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磋商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予以明确,否则予以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2.6.3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发售磋商文件或者发售不合格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2.6.4发售的磋商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泰安市

30、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为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2.3.1 报价2.3.1.1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招标代理费、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2.3.1.2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报价,也可以对某一标段中的服务进行报价,但对每一标段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否则报价无效。2.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2.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

31、价无效。2.3.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2.3.1.6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2.3.1.7唱价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

32、效。2.3.1.8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2.3.1.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2.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报价无效。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可用签名章、签字章、电子签名等代替(签名章要求为相关部门备案的合法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价无效。2.3.

33、3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 “合同章” 、“财务章” 、 “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2.3.4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 、 “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

34、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 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2.3.5.2响应文件内

35、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2.3.5.3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胶装成册;响应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段报价的,响应文件应按所报标段分别编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5.4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密封。2.3.5.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注明。2.3.5.6响应文件数量

36、以及要求。包括5套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1套和副本4套,每套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制作、装订和密封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无效。2.3.6 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2.3.6.2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部分(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报

37、价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8)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原创声明;(10)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2.3.6.4技术部分2.3.6.4.1技术部分的组成(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服务方案;服务说明;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供应商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

38、说明。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供应商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磋商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2.3.6.5电子版响应文件(本次项目不需要提供)(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

39、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均不退回。(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2.3.7 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详见磋商文件前附表。注:保证金缴纳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40、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3.7.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6)入围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2.3.7.4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没收投标

41、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缴同级国库。2.3.7.5在磋商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2.4.1.1证明材料清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需要提供备注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 复印件 4演职人员名单原件 复印件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 7第三章 3.3 评分标准里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复印件 8供

42、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中第1-6项是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报价无效。第7项作为加分项,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予加分。1-3项若为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4.1.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报价无效。2.4.2 相关规定2.4.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2.4.2.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证明材料清单,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证明材料清单所列顺序一并装袋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43、逾期无效。2.4.2.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报价无效。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2.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证明材料等)。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2.5.2

4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按照标段分别装箱(袋)加以密封;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段、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2.2证明材料部分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2.5.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3.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45、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4 唱价时间唱价时间: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告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唱价。2.5.5 唱价地点唱价地点:泰安高新

46、区社区服务中心东2楼会议室2.6 唱价、磋商、确定入围供应商以及废标2.6.1 唱价程序唱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读唱价会议纪律;(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6)按照顺序当众唱价,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首轮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唱价记录上签字确认;(8)唱价结束。2.6.2 唱价2.6.2.1唱价

47、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唱价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6.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48、机构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处理,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有争议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2.6.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唱价内容:唱

49、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标段、报价等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6.2.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3)违反磋商纪律的;(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2.6.2.5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2.6.2.6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

50、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6.3 磋商小组2.6.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

51、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入围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6.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6.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2.6.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

52、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6.3.6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文件;(3)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4)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6.3.7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

53、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6.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

54、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2.6.4 评审程序(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3)资格性审查;(4)符合性审查;(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6)澄清有关问题;(7)磋商;(8)确定入围供应商;(9)编写评审报告。2.6.5 评审2.6.5.1 比照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评审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6.5.2根据财政部、

55、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2.6.5.3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6.6 澄清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

56、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2.6.7 确定成交供应商2.6.7.1磋商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入围供

57、应商。2.6.7.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6.8 成交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2.6.8.1确定入围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日内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人向入围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示或者发布成交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6.8.

5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9 报价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或超出预算控制价或者有多个报价;(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唱价会议或参加唱价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5)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6)相关证件、证明文件或其他文件的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8)超出经营范围报价; (9)

59、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1)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2)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13)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4)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报服务不符;(15)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6)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7)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8)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19)对

6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2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2.6.10 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供应商的报价均不符合预算控制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

61、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2.6.11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6.11.1评审活动终止(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磋商小组

62、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6.11.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

63、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2.6.11.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12 违法违规情形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入围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6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

65、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6.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13 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

66、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 、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2.7 纪律和监督2.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7.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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