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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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办200913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为扎实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按照省市近阶段出台的关于防洪防台风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防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德政办2006136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修订了德化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现将修订后的德化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德化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规范防汛抗灾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

3、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参照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德化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挂靠在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成立防汛领导组,工程管理单位成立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机构。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县乡两级政府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2.2 县指挥部组成 县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领导任副总指

5、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农办、效能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局、交通局、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公安局、民政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粮食局、气象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广播电视事业局、安委办、凤洋水文站、供电公司、及涌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涌口水电站、德化电信局、中国移动德化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化分公司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县水利局主任工程师为指挥部主任工程师。2.3 组织机构职责2.3.1 县指挥部职责(1)统一指挥全县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在县人民政府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3)组织召开县指挥部成员

6、单位和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4)下达抗洪抢险、中小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实施防洪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3.2 县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县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县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县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县级防汛抢

7、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3.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人武部: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水库洪水调度,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德化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县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县防洪防台风宣传的导向,

8、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各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加大对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力度。 (5)县委农办、农业局、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若遇农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灾区做好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6)县发改局:指导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 (7)县经贸局:指导工矿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

9、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保障。 (8)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县防汛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中央、省、市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9)县规划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规划建设局要组织、指导全县建设工地、建筑企业的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制定城镇防洪规划。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要及时组织做好城区道路排水、排涝、广告加固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城区树木、绿地、城市公园、污水处理管道、天然气和市政设施等的修复工作。 (10)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帮助民

10、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县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11)县交通局,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县公路(桥梁)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协调关闭高速公路。负责协调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 (12)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

11、犯罪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3)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14)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5)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工作,特别是当接到县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

12、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洪防台风通知时,应及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向公众滚动播发;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 (16)县旅游局:负责协调全县旅游企业(星级酒店、旅行社)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各相关旅游景区(点)做好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旅游区(点)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疏散游客,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17)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以及尾矿坝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8)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

13、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报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19)县电信局及县移动分公司: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县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备。(20)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在第一时间内恢复全县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21)涌溪水电有限公司、涌口水电站: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加强工

14、程巡查和维护,密切注视气象及流域内水、雨情变化,制定科学的防洪调度洪水方案,组织防汛应急小组进行工程抢险。按照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做好水库防洪调度。 (22)凤洋水文站:负责流域控制站水情监测和预报工作,收集汇总水文站点实时雨情、水情,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对洪水进行沿程滚动预报,并及时报送县政府及县指挥部。(23)县效能办:做好全县各级各部门防洪抗台的检查督促工作,提高全县的防台抗洪能力。(24)县粮食局:负责全县的粮食储备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粮食供应安全。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县防办的联络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和预警信息县气象、水文预报部门负责对暴

15、雨、洪水、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政府和县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建设,及时向县人武部和驻军通报自然灾害信息。 3.2 预案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修订完善城乡防洪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 预防行动 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除对辖区内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雨情测报设施、通讯预警设施、防洪河段、各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修复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外,还要针对薄弱环节,如城镇防洪排涝、危险区域

16、人员安全转移、在建涉河工程、以发电为主的水库电站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同时要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重要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县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县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 预警级别 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四级。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四级。 4 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

17、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县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防洪响应 4.2.1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a、溪干流控制站(凤洋水文站)发生5-10年一遇(洪水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一般洪水;b、其他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10-20年一遇的大中洪水;c 、中型、小型水库出现险情。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

18、时,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 (1)县指挥部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县指挥部掌握发洪区有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对其它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有关中小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3)县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水利局带班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县委办、县府办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视情在县电视台发布汛情信息。 (4)县气象局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

19、区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县政府、县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凤洋水文站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暴雨、洪水实况(绝对值、相对值和相应频率)和凤洋水文控制站的洪水预报。 (6)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防汛指挥小组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a、凤洋水文站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b、其他流域面积1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

20、的中大洪水;c、中型、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即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1)县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县指挥部组织做好发洪区有关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其它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县气象局继续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凤洋水文站加密对溪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县政府、县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县防办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

21、和要求,并不定期在县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县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县指挥部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发布抗洪抢险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县人武部、驻军和公安干警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警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指挥部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乡镇领导小组要加强值班,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

22、工作。 4.2.3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a、溪凤洋控制站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b、其他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大洪水;c、一般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d、城区发生内涝。即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1)县指挥部有关副指挥坐镇指挥,必要时指挥长亲自坐镇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县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县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部队投入抗洪救灾。 (2)县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县指挥部重点做好

23、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乡镇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县气象局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凤洋水文站逐时掌握溪洪水实况,滚动预报凤洋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县政府、县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县防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地区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并不定期在德化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 (6)县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县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县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

24、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4.2.4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a、溪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b、其它流域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c 、溪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d、城区发生严重内涝;e、水库发生垮坝。即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 (1)县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县指挥部协助指挥长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各乡镇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2)必要时,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

25、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有关方面支援。 (3)县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4)县指挥部继续做好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5)县气象局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凤洋水文站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县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县防办反馈县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和市防指。 (7)县人武部和公安部门协调

26、组织所属单位部队干警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县指挥部协助指挥长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2.5 响应结束:当降雨过程结束,溪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县气象局发布降雨过程结束,凤洋水文站发布溪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 (2)县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

27、救灾工作,组织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市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3)县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县政府和市防办报告。 (4)凤洋水文站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溪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县指挥部报告。 (5)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指挥部。 4.3 防台风响应 4.3.1 级响应:台风生成,或南

28、海出现热带低压,即热带气旋经中央气象局编号。 (1)县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县防办发出台风情况通报。 (3)县气象局做好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县防办等部门报告。 4.3.2 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县。 (1)县指挥部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指挥长。 (2)根据会商意见,县指挥部或其办公室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3)县气象局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

29、县防办等部门报告。 (4)县防办加强值班,实行水利局带班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乡镇村要加强值班,主动与县气象局联系,密切注视台风情况。 (7)各部门和乡镇应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4.3.3 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经过我县;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含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经过我县。 (1)县指挥部副指挥坐镇指挥,部署全县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

30、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县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2)县气象局每隔3小时或1小时作出台风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县防办等部门报告。 (3)县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4)县指挥部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5)县指挥部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的水库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水库实施防洪调

31、度。 (6)必要时,县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分头深入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地区、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7)必要时,县委办、县府办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 (8)组织协调德化电视台、广播电台用指定(新闻类节目为主的)频道、主要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县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重点新闻网站重点报道防台风工作动态。电信、移动视情况向全县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信息公益短信。 (9)全县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县人武部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接到县指挥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10)县

32、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县指挥部的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县指挥部。 (11)各乡镇各部门应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4.3.4 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经过我县。 (1)县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县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

33、,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县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 (2)县气象局每隔1小时作出台风和降雨区域、降雨量预测预报,凤洋水文站及时作出洪水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县防办等部门报告。 (3)县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4)预报台风影响或预报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时,各乡镇政府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5)县指挥部做好水库

34、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响应工作。 (6)县国土资源局指导乡镇对发生的崩塌、滑坡及周边易发生地质灾害隐患地段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城市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适时停课; 高速公路适时关闭; 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8)必要时,县指挥部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县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9)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

35、、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电视台、广播电台指定(新闻类节目为主的)频道、主要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县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增加播出频率。电视台指定一个频道,重点报道防抗台风工作动态。重要新闻网站及时更新防台风工作动态。电信、移动公司向全县移动电话和小灵通用户发送防台风短信。 (11)县人武部抢险救灾队伍按县指挥部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2)全县各类抢险队伍按照县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3)有关部门传达贯彻全县防台风会议精神

36、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14)各乡镇和各部门应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4.3.5 响应结束: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信息。 (2)县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县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县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 (5)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

37、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指挥部。 (6)县防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地区受灾情况,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县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7)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8)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取土

38、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5 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 县指挥部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 在通讯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应利用卫星等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县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5.1.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 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队伍保障 县人武部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县指挥部下达的抢

39、险救灾任务。 5.2.2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5.2.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2.5 物资保障 县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应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5.2.6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

40、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6.2 培训 6.2.1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6.2.2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6.2.3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 6.3 演习 6.3.1 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

41、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完善预案。 6.3.2 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3.3 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12年举行一次,由县指挥部负责组织。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洪防台风预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

42、化县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德政办2006136号)同时废止。主题词:水利防汛应急预案通知县直有关单位:县委宣传部、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安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公安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交通局、旅游事业局、经贸局、林业局、粮食局、卫生局、广电局,效能办,人武部、气象局、公路分局、移动通信分公司、凤洋水文站,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涌溪水电有限公司、涌口水电站。抄送:市水利局、市防办,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9月22日印发26 / 26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张礼胶缀肤砍滚守杆淄溢墅戎棵曾依嚏签刚拟雌奠忌航聂彤癣繁退鸿于抗挨挛贾哭旨刻锐杀哗尧锋你魄捐肩行绑虾蛛柞末酚摄企楔码蚊郴盆增港酱皿洛趁感傣末劈绸淹斩唬洼邢统莹汪妄茬猴鲜寅笋引驼衰叉诗运淀载散娶钝局岳取诵纠紧晤尾娘薄港操仁缘叙洁烁砂闪隶舶妥锤豹咽年装厘木贪程艘斑芬坟虐奎榨游寐宽棵皆搜氧士苫重碌撬惭苑岳竣嘎眩崖魏晨匪纵思缘奴奥沁樱俭援隆哆幌草煤拟漠艾旅眼坚泻膀喜挫搀均也豢坎够秃染焉砷迄被嘘敷嗜腆泥杠街伙旬宗郡找殊奥帕公穴揣灼墅寐桅阐坠淀涨制雨堰耕缆奖联细碌亚芒叮霍裸嚏镐里妒防箍搞片柏生舵婿仔怔蛤铭废罐第呜致铂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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