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梅州平远土地整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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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平远县国土资源局二一八年三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则2一、指导思想2二、规划原则2三、规划依据4四、规划范围8五、规划期限9第二章 规划背景10一、平远县概况10二、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11三、“十二五”土地整治实施成效12四、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13第三章 土地整治目标17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17二、补充耕地目标17三、垦造水田目标17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17五、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17第四章 土地整治任务安排18一、农用地整理18二、城乡建设用地整理20三、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22第五章 土地整治项目24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

2、二、垦造水田项目24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24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24五、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24第六章 资金保障与效益评价26一、资金保障26二、效益评价26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9一、严格规划的实施与管理29二、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29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30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31第八章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32一、与市级规划的衔接32二、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34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35四、与永久基本农田的衔接35五、与城市规划的衔接36六、与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37附 表38附图48前 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及梅州市关于大力开展土地整治的战略部署,围绕平远县“五

3、位一体”协同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依据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市级规划”)和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按照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4-2013)的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形成梅州市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平远县土地整治方向,明确土地整治的原则、目标和任务,重点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

4、开发等任务,同时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治资金,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规划是指导平远县土地整治活动的实施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基本依据,是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的重要依据。第一章 总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的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促进五化同步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提升改造农业基础设施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新型特色农业的发展;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持续推进低效城乡建设用地整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

5、新型城镇化发展;以“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为理念,加快绿色生态廊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立足于土地整治的多功能定位,坚持“土地整治+”的新理念,通过多元化的实施方式,促进平远县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振兴发展。二、规划原则(一)坚守耕地红线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和土地整治项目,大规模推进水田垦造,全面实现非农建设“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先补后占要求,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中有升,奠定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基础。(二)促进城乡统筹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以节约集

6、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活动,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转,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三)加强生态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加强对水土流失、石漠化、沙化等严重的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土地生态环境整治,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四)维护群众权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7、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对农村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改善农民生产活动条件,保证农民共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成果。(五)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有效发挥整体联动的综合效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和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六)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期待,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避免不顾实际大拆大建,增加人民生活负担。三、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第28号令

8、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正);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4、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主席令第49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第48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1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7月1日起施行);1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二)政策文件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9、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51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7、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55号);8、关

10、于补充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1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12、关于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总结和数据库汇交的通知(国土资规函201811号);1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保发2014138号);1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

11、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01号);1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48号);1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1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3号);1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79号);1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求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

12、充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和旱地改造水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国土资耕保函20161594号);20、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征求意见的函(粤国土资耕保函20162508号);2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发改区域函20162003号);2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征求我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稿)意见的函(粤发改区域函20166421号);2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24、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试行)(征求意见稿);2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

13、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772号);2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做好数据库汇交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8209号);27、关于下达梅州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梅市发改农经20186号);28、关于预分解下达梅州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指标的通知(梅市国土资201815号)。(三)技术标准1、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5-2013);2、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 10111013-2000);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14、2014);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2011);6、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 1038-2013);7、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 1039-2013);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9、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 1040-2013)。(四)相关规划及其他1、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2、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9-2020);3、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4、广东省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2011-2020年);5、广东省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工

15、程规划(2011-2020年);6、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7、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8、平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年)9、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0、广东省梅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11、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12、梅州市平远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13、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14、其他相关资料等。四、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包括平远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八尺、差干、长田、大柘、东石、河头、热柘、仁居、上举、石

16、正、泗水、中行共12个镇,土地总面积1373.98平方公里。五、规划期限本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至2025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一、平远县概况(一)自然条件平远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梅州市北部,地处北纬2424-2456,东经11544-11607,位于粤、赣、闽三省交界处。东邻蕉岭县,南靠梅县和兴宁市,西北靠江西省寻乌县,东北连福建省武平县。全县土地总面积1373.98平方公里。平远县境地质构造比较复杂,由火山岩、侵入岩、变质岩等构成山地、丘陵、盆地等地貌,山地、丘陵、盆地分布占11.26%、53.44%和28%。县境周围山地环绕

17、,北部和西部以山地为主,地势较高,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平远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日照雨量充足,同时也受西伯利亚干冷气团的影响,上半年降雨主要为锋面雨,故常为阴雨连绵天气,下半年多为台风雨。年平均气温21.7,年降水量1637毫米,年均日照时数1873小时,无霜期达300天以上。境内有丰富的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和温泉资源,主要有石正河、柚树河和差干河。(二)经济社会概况2015年平远县紧紧围绕振兴发展目标和“一城两区”战略部署,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2015年平远县加快推进交通水利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旅游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

18、化。全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8.30亿元,比增10.20%;固定资产投资40.05亿元,比增46.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亿元,比增22.2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55亿元,比增3.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2亿元,比增12.60%;进出口总额2.16亿美元,比增21.70%。2015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26.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08万人。二、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一)土地利用现状2015年,平远县土地总面积为137397.9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6607.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9%;园地面积2295.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7%;林地面积10465

19、0.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7%;草地面积14.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面积3293.89,占土地总面积的2.40%;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85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7%;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33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6.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未利用地面积3344.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4%。详见附表1。(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较为突出2015年,平远县耕地总面积16607.15公顷,户籍总人口26.43万人,人均耕地仅0.06公顷(0.9亩/人),低于全国人均耕地0.09公顷

20、的平均水平。随着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外转移,平远县建设用地将不断增加,建设占用耕地的趋势不可避免,人地矛盾将会日益突出。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集约程度相对不高2015年,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587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7%。根据平远县2016年12月标图建库成果,全县“三旧”用地面积为310.07公顷,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30%,比重较大。其中“旧村庄”存在建筑容积率不高,呈单家独户,分布零散等问题,农村土地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亟待整理;“旧城镇”和“旧厂房”中部分用地工业和居住混杂,建筑密度高,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影响居住环境,大部分旧厂房为临时建筑和单层简易

21、结构厂房且占地面积大、集约利用水平较低,需要通过在开发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土地生态环境面临压力平远县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受自然条件限制和人为因素干扰,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泥石流灾害等环境问题,部分粗放经营的矿产开采造成地表裸露、环境容量萎缩等较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区域土地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加大。三、“十二五”土地整治实施成效(一)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二五”期间,平远县在综合考虑全县基本农田配套完善程度以及农民建设高标准农田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个,建设规模4104公顷,总投资8170万元。通过采取田块平整、渠网配套、路网建设、培肥地力等

22、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形成优质、抗旱防涝、保护生态、效率高、高产稳产、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满足机械化耕作要求,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效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二)增加社会稳定性,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完善了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等,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农民可充分利用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设施,发展多种经营,就业机会增多,这有利地进一步推动平远县土地整治事业不断发展,为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发展不均衡日益突出,通过开展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便利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土地整治项目,有效促进城乡统筹发

23、展。四、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机遇1、土地整治在国家战略部署层面上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土地中的新形势、新问题,立足土地基本国情,坚守耕地红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会议都提出并要求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24、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并对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各项土地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土地整治领域不断地扩展,职能进一步增强,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等逐步明晰与加大,有利于提高平远县开展土地整治的积极性,对平远县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起到重要作用。2、广东省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2014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138号),指出强化占补审查,确保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平衡,对于暂时不能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允许

25、采用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16年6月,为贯彻落实朱小丹省长关于“尽快摸清本地区可垦造地块面积和分布,完善改造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兑现承诺”等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和旱地改造水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根据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文要求,要求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现代农业建设的前提下,将耕地开垦和垦造水田工作纳入土地整治规划,作为重要规划内容。3、社会经济保持快速发展,为土地整治提供了内在需求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平远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为经济社

26、会保持快速发展注入巨大动力,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民生等各行业用地需求量大,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拓展合理的用地空间。此外,平远县的部分村庄分布较零散,经济发展不平衡,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诉求越来越强烈。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将有力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4、“十二五”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为本轮土地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土地整治政策支撑力度不断增强,资金筹集渠道逐步拓宽,土地整治技术不断完善,为全面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十二五”期间平远县土地整

27、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各类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为平远县土地整治在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平远县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新形势下土地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挑战1、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平远县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数量耕地,适宜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日趋减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难度逐渐增大,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必须强化耕地质量和增加耕地数量,大力推进垦造水田,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建设达到设计要求;要全面落实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剥离,用于补充耕地质

28、量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2、土地整治资金筹措压力大土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特别是“三旧”改造项目,要统筹解决拆迁安置补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当前社会投资激励机制尚未完善,土地整治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土地整治资金普遍以政府投入为主,资金相对短缺,亟需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一方面以土地整治为平台统筹相关部门资金,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土地整治领域。3、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难度大土地整治过程对土地生态系统的影响存在于生态系统的各个环境要素及其生态过程之中。过分追求硬化施工将改变地表水热状况和性质,破坏生物资源的多样化;过多的人为干扰将影响景

29、观的连通性,导致景观自然性降低等等。4、相关规划统筹难度大土地整治涉及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等多项规划,每类规划的引导性和实施性各不相同。第三章 土地整治目标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规划期间,平远县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确保规模4800公顷(7.20万亩),力争规模6640公顷(9.96万亩)。经整理的基本农田利用等别平均提高0.5个等别,粮食亩产增加50公斤,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二、补充耕地目标通过加大农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规划期间,平远县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131.87

30、公顷,进一步促进耕地质量等别提高。三、垦造水田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兑现承诺工作。规划期间,全县实施垦造水田目标127.73公顷,其中兑现承诺65.47公顷,新垦造水田62.26公顷。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规划期间,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12.67公顷。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五、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规划期间,全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10.13公顷,促进建设用地二次开发,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四章 土地整治任务安排一、农用地整理平远县2015年耕地面

31、积16607.15公顷,国家自然质量等分布于1等至6等之间。其中3等至5等耕地面积为15678.12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4.40%。国家利用等分布在2等至7等之间,其中4等至6等耕地面积为15514.84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3.43%。根据平远县耕地质量现状,规划期间农用地整理主要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可调整地类开发为水田,开展合理的耕地保护活动。(一)高标准农田建设1、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方向根据全县耕地资源空间分布情况和基本农田布局,以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为目的,结合平远县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现状,以整修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设施为重点,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规划期间,平远

32、县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4800公顷。综合考虑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耕地质量条件,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将在全县范围内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仁居镇、东石镇、石正镇等镇。2、合理安排时序和布局根据全县耕地资源空间分布情况和基本农田布局,以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为目的,结合平远县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现状,以整修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设施为重点,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规划期间,平远县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4800公顷。其中2016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860公顷,2017年建设高标准农田666.67公顷,2018-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273.33公顷。项目实施后,高标准农田平均国家利用等别较建设前提高0.5个等

33、别。3、加强资金监管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土地整治资金使用管理的办法,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的实际,研究落实具体的实施制度,坚持实行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截留、不挤占挪用;坚持严把资金流转渠道,层层设立专账,实行一支笔审批;坚持项目资金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二)现有耕地提质改造1、合理开展现有耕地提质改造为顺应加强耕地保护的需要,促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平远县将积极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工作,将旱地和水浇地改造为水田。平远县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的对象主要为与周围已有水田集中连片的旱地。通过改善耕地灌溉保证度、排水条件、土地的平整度、土壤质地、土层厚

34、度、土壤有机质含量等影响耕地质量因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肥力和灌排能力,达到种植水生作物的要求。2、统筹安排规模和布局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需坚持因地制宜,从自然条件和生态建设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做好规划,不得违背当地农业生产和水资源客观条件,将不适宜改造的旱地、水浇地强行改造为水田。平远县通过新建水库、泵站、沟渠等水利设施等措施,将集中连片的旱地资源逐步开垦成水田。3、加强后期管护力度签订管护合同,制定垦造水田后续种植管护办法,切实提升垦造水田的综合地力水平和生产能力。垦造水田项目竣工后三年内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和相关系统,实现

35、项目规范化实施和可追溯化管理。二、城乡建设用地整理(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1、明确改造方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闲置、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平远县实际情况,平远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将主要集中在调整完善数据库中确定的复垦范围开展整理工作,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2、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平远县所属的客家地区,群众有历来看重祖屋的民俗,改造过程中要“以人为本”,以维护农民权益为核心,做到村民愿意、村民参与、村民受益、村民满意。改造过程

36、中可充分利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住宅,减少改造阻力,提高农民满意度,维护农民权益。3、安排改造任务规划期间,平远县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造规模为12.68公顷,主要集中在八尺镇、差干镇、仁居镇和上举镇等。(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优化提升城镇低效区用地功能平远县的城镇低效用地可实施地块主要集中废旧的“旧厂房”和老旧的“旧城镇”两个方面,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分类有序推进旧区改建,防止盲目拆建。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对一般旧区进行整治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的配建标准,提高绿化率。注重旧区改建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有机结合,焕发旧区新活力。2、强化规划指导作用根据201

37、5年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摸底调查;结合“三旧”改造数据库,选取其中适合改造的“旧城镇”和“旧厂房”,合理确定改造规模与时序安排,统筹考虑改造后的用地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城市生活生态和经济环境。3、完善开发激励机制按照统筹兼顾、多方共赢的要求,协调好参与改造开发各方的利益,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容积率和自用比例调整、鼓励企业自主参与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4、合理布局规模和范围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原则,对全县低效城镇用地进行潜力调查,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

38、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整理改造的难易程度、发展方向、经济投入等情况,确定平远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10.24公顷,主要分布在大柘镇和石正镇等镇。三、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要求,对于城市分批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先补后占和直接补充优质耕地或水田,故规划期间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主要针对未利用地开发为水田,以契合当前补充耕地质量为先、数量质量双平衡的政策要求。1、大力推进水田垦造针对垦造水田不同地类的特点,科学有序的安排相应的垦造水田整治项目:对有水源保障、地形适宜的耕地后备资源

39、等直接垦造成水田;对集中连片的旱地资源,通过新建水库、泵站、沟渠等水利设施,逐步开垦成水田;对集中连片、质量等级相对低的耕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水田改造。规划期间,平远县未利用地垦造水田面积为44.14公顷。2、省级统筹实施依据垦造水田后备资源状况,结合平远县精准扶贫、农村综合整治等工作,由广东省统一规划、安排、统筹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严格实施计划管控,合理把握垦造水田节奏。3、加强后期管护力度签订管护合同,制定垦造水田后续种植管护办法,切实提升改造水田的综合地力水平和生产能力。改造水田需连续三年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农作物。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和相关系统,实现项目规

40、范化实施和可追溯化管理。第五章 土地整治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平远县各类土地整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整治潜力,落实土地整治任务,对全县土地整治进行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切实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规划期间,平远县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以及土地综合整治等各类土地整治项目。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期间,平远县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个,其中2016年安排4个、2017年2个、2018年-2020年7个,总规模为4800公顷(7.20万亩),项目主要分布东石镇、仁居镇、石正镇等镇。二、垦造水田项目

41、规划期间,平远县安排垦造水田项目10个,项目总规模135.52公顷,主要分布在长田镇、差干镇、八尺镇和大柘镇等镇。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规划期间,平远县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10个,总规模为12.67公顷,主要集中在八尺镇、差干镇、仁居镇和上举镇等。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规划期间,平远县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3个,项目总规模为10.13公顷,主要分布在大柘镇和石正镇等镇。五、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借助土地整治,在贫困地区优先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连片规划、连片整治”的原则,完善贫困地区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从全县20个省级贫困村中选取仁居镇

42、社南村、差干镇湍溪村以及石正镇安南村三个村作为本次村级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规模118.22公顷。第六章 资金保障与效益评价一、资金保障(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规划期间,平远县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规模4800公顷(7.20万亩),预计每亩投资1500元,总投资资金约为1.08亿万元,主要来源于高标准农田省级补助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二)垦造水田项目资金保障规划期间,平远县垦造水田总规模为135.52公顷,预计每亩投资6万元,投资资金约为1.22亿元。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补助资金及耕地开垦费。(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资金保障规划期间,平远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12.6

43、7公顷,预计每亩投资150万元,需投入资金2.85亿元,主要来源于社会资金。(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资金保障规划期间,平远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总规模为10.13公顷,预计每亩投资150万元,投资资金约为2.28亿元。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资金。二、效益评价(一)经济效益规划期间,平远县建设高标准农田4800公顷,整治后的基本农田利用等级平均提高0.5个等别。按农田质量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00公斤计算,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可新增粮食产量约360万公斤。通过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加耕地面积131.87公顷,年均增加耕地面积为26.37公顷(395.55亩),根据平远县统计年鉴(2015年)

44、,平远县2015年亩均粮食产量约为448公斤,耕地面积增加后年均可增加粮食产量93.68万公斤。规划期间,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可盘活低效建设用地22.80公顷,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二)社会效益 1、增加粮食生产能力通过垦造水田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通过土地平整和灌溉排水工程的实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基础支撑。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适度引导农村人口集聚,改善农村居民点散乱分布、无序扩张的局面。合理引导产

45、业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将改善局部区域的环境面貌,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生态效益1、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规划期间,通过农用地整理特别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的整治,使农田水系通畅,护林防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景观功能。通过土地复垦,特别是采石场复垦恢复植被,缓解水土流失,防治土地退化,提高区域生态条件。2、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以及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名镇名村建设,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村庄整治等新农村建设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活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

46、活环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严格规划的实施与管理(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土地整治各项工作,保障各项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通过建立以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国土工作的领导和分局局长为召集人,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土地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土地整治工作。通过明确各部门在土地整治中的职责和义务,发挥土地整治的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考核。(二)完善规划实施

47、管理制度土地整治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必须符合土地整治规划。抓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工落实,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保障规划目标的落实。健全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合理使用、有效监管。完善工作流程,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全程监管。二、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一)建立农田整治经济激励机制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垦造水田等补充耕地重点地区的政策支持,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地方和农民加强耕地保护的积极性。(二)健全“三旧”改造政策机制本着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促进土地深度开发,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三旧”改造激励机制,推动

48、和深化“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实施、有效调动各方实施改造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改造。(三)创建整治规划生态保护的约束机制注重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对规划预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尤其涉及水源涵养林、小型山体、河口滩涂等湿地系统的补充耕地项目做好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减少工程对海洋、海岸生态系统、湿地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一)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结合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土地整治综合监管。建立土地整治规划与实施管理数据库,充分利用土地整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土地整治项目报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依据数据库对项目立项、

49、实施进行管理,实现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全程信息化监管。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全程信息化监督管理,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二)加强土地整治队伍建设健全土地整治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土地整治机构的研究咨询、政策建议和技术服务实施监管作用。加强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引进土地整治人才,加强土地整治专业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土地整治管理和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一)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整治公众参与机制,在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后期管护等方面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

50、、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鼓励农民和社会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建设。(二)加大土地整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公开宣讲等方式,对土地整治规划、项目设计、实施效果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整治规划的认识水平,增强民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参与程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工作。(三)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推行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将土地整治规划及其调整、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实行土地整治“阳光操作”。第八章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本规划积极探索土地整治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的途径与方法,从而使土地整治规划与相关规

51、划有机协调,互为补充,落实土地整治目标与任务,保障与促进土地整治目标的实现,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一、与市级规划的衔接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是本规划的上级规划,是指导本规划的纲领文件,也是本规划相关目标制定的主要依据。本规划的编制与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与协调性,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协调衔接。(一)规划期限与基础数据本规划基础数据采用经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平远县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以201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与市级规划均保持一致。(二)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本规划以市级规划的规划原则和指

52、导思想为基本方向,结合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5-2013)的编制要求以及平远县实际情况确定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三)规划目标本规划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各项规划目标,全县高标准农田规模、补充耕地规模、垦造水田任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均与市级规划下达指标一致。具体情况见表8-1。表8-1 本规划目标与市级规划下达指标对比表单位:公顷 指标项市级规划本规划指标属性高标准农田整治规模其中:确保规模48004800约束性其中:力争规模66406640预期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31.87131.87约束性垦造水田任务127.73127.73约束性其中:兑现承诺

53、改造水田任务65.4765.47约束性其中:新垦造水田任务62.2662.26约束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12.6712.67预期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10.1310.13预期性(四)土地整治方向本规划土地整治方向与市级规划保持一致,县内土地整治以农用地整理为重点,重点开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垦造水田为主的农用地整理以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加耕地面积,稳定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系统;适度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同时,积极开展以“旧城镇”和“旧厂房”改造为主的“三旧”改造,促进城市功能优化,改善城市基础设

54、施和公共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强化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五)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布局市级规划在平远县安排了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区域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区域。同时安排了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重点项目、“三旧”改造重点项目。规划期间,平远县将根据上级规划的要求,优先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并引导土地整治项目优先落实到土地整治重点区域。总体上,本规划在规划原则、指导思想、目标与项目安排等方面均与市级规划衔接,结合平远县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强落实,既体现规划的

55、上下结合原则,也体现地方特色。二、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平远县“十三五”空间发展战略,优化县域空间布局,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科学定位区域功能,构建“一心、两轴、三片区”条带状城镇空间结构,共同构成职能分工合理、空间联系紧密、空间结构完善的城镇空间网络。依托济广高速、鹰梅铁路、G206、S332等形成的交通网络,增强梅州北部中心城市的集聚与辐射能力,强化作为粤闽赣边区的中心及连接东部福建地区门户的作用。自南至北,以石正、大柘、东石、仁居为主要节点,以这些节点连接的轴线为县域城镇发展主轴,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特色工业、休闲旅游业等产业,北部城镇积极承

56、接江西、福建经济圈的辐射,南部积极参与梅州市域经济活动,推进城镇化。增强中心城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提升区域的辐射作用。依托济广高速、鹰梅铁路、G206等交通设施形成的交通发展走廊形成交通发展次轴,进一步加强沿线城镇的交通联系和发展,南北端以长田、八尺为节点,沿线包括中行、河头、大柘,进一步强化平远与北部赣南经济圈的联系,南部与梅江区的联系。以县城扩容提质为抓手,县城做为服务核心区域,重点加强商业服务中心、城市公共绿心和文体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城中行政、商业综合服务中心。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平远县未来五年发展的蓝图,是平远县发展的基本依据。本规划通过开展农用地整理和宜

57、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提升耕地质量与数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农业发展规模化和产业化,保持并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推动平远县再造与提质;通过开展土地复垦,修复受损生态,维护土地生态平衡。实现了与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平远县空间发展格局基本一致的整治安排。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本规划是对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落实和细化,是实施调整完善方案的重要技术措施,它既要以调整完

58、善方案为依据和指导,又需对调整完善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是调整完善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本规划通过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项目实施,与调整完善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衔接,并落实和细化其中安排的各项指标,具体协调情况如下:四、与永久基本农田的衔接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1205公顷,集中分布在仁居镇、东石镇和大柘镇等镇。本规划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评价时,以调整完善方案中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进行调查,分析得出潜力范围,与调整完善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衔接。五、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平远县总体规划(2012

59、-2020)提出了“一心、两轴、三片区”的条带状城镇空间结构:一心:指平远县中心城区,为全县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两轴:指城镇空间发展主轴和交通发展次轴。其中,城镇空间发展主轴自南至北,以石正、大柘、东石、仁居为主要节点,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特色工业、休闲旅游业等产业;交通发展次轴南、北以八尺、长田为节点,依托济广高速、鹰梅铁路、G206等交通线路。三片区即城镇综合发展片区,生态旅游发展片区,现代农业观光片区。城镇综合发展片区由大柘、石正、东石三镇组成,为平远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片区;生态旅游发展片区由仁居、差干、上举、泗水、八尺、中行、河头七镇组成,作为创建梅州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核心区;现代农业观

60、光片区由长田、热柘两镇组成,以生态农业为先导,发展传统特色农业,向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同时带动农业观光旅游,最终构建基础设施完善、生态优良、各具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农业观光片区。在“一心、两轴、三片区”的基础上,构成职能分工合理、空间联系紧密、空间结构完善的城镇空间网络。本规划从国土层面来优化城市利用空间格局,通过农用地整理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发展能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化改革;以城乡建设用地整理来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提高社会发展国土承载保障能力,同时也进一步促进资源的集约利用。从总体上看本规划的各类整治措施符合平远县总体规划(2012-2020)中平远县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为目标的

61、实现提供国土层面的支撑。六、与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梅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格局。实施分区控制,严控工业污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从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综合整治。本规划将秉承梅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理念,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在生态功能区、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以及人居环境改善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来进一步提升改造城市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通过对存量用地进行挖潜,进一步优化国土利用格局;通过农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强农田生态系统防护和抗灾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附 表附表一: 平远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5年)附表二: 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附表三: 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附表四: 平远县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附表五: 平远县土地整治项目表附表一 平远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5年)单位:公顷,%一级地类二级地类三级地类面积(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137397.91 100.00 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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