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项目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合同段: 单位工程名称明挖基础工程施工内容基坑支护交底单位接受交底单位一、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 土钉墙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土钉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应设置承压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承压板、加强钢筋应分别与土钉螺栓、钢筋焊接连接。(2) 遇有不稳定的土体,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防坍塌措施,在修坡后应立即喷射一层砂浆、素混凝土或挂网喷射混凝土,待其达规定强度后方可设置土钉;支护面层背后的土层中有滞水时,应设水平排水管,并将水引出支护层外;加强现场观测,掌握土体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3) 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应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4) 土钉墙墙面坡度不宜大于10.1;施工前,应根据土质、坑深、施工荷载对支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土钉抗拉承载力、土钉墙整体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各个阶段荷载的要求。(5) 土钉钢筋宜采用、级钢筋,钢筋直径为16mm32mm,钻孔直径宜为70mm120mm;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间距宜为1m2m,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20。(6) 土钉墙支护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开挖顺序自上而下分层进行,随开挖随支护。(7) 土钉支护施工完成后,应按施工设计的规定设置监测点,并设专人监测,发现异常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随时观测土体状况,发现坍塌征兆必须立即撤离基坑内和顶部危险区,并及时处理,确认安全。(8) 土钉墙的土钉注浆和喷射混凝土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9) 土钉墙支护适用于无地下水的基坑;在砂土、虚填土、房渣土等松散土质中,严禁使用土钉墙支护;当基坑范围有地下水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10) 喷射混凝土面层宜配置钢筋网,钢筋直径宜为6mm10mm,间距宜为15cm30cm;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cm。(11) 土钉施工宜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土钉类型、间距、长度和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钻孔作业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搬运、安装土钉时,不得碰撞人、设备; 注浆作业应连续进行;使用灰浆泵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12) 喷射混凝土和注浆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坡面虚土。喷层中挂网位置应准确。喷射时,严禁将喷嘴对向人、设备、设施。(13) 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cm。2. 人工锤击木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处作业支搭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2) 作业中应随时检查锤击工具的完好状况,并及时修理、更换,确认安全。(3) 锤击桩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应动作协调,非作业人员禁止靠近;锤击桩时严禁手扶桩或桩帽。3. 临边作业平台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2)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3)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4) 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4.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2) 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按要求进行固定。(3) 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5. 受条件限制基坑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支护措施;支护结构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基坑作业。6. 压浆混凝土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钻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钻渣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发现不符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2) 钻孔作业中发生坍孔和护筒周围冒浆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停钻;钻机有倒塌危险时,必须立即将人员和钻机撤至安全位置,经技术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3) 成孔后或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具提至孔外置于地面上,关机、断电并应保持孔内护壁措施有效,孔口应采取防护措施。4) 使用全套管钻机钻孔时,配合起重机安套管人员应待套管吊至安装位置,方可靠近套管辅助就位,安装螺栓;拆套管时,应待被拆管节吊牢后方可拆除螺栓。5) 正、反循环钻机钻孔均应减压钻进,即钻机的吊钩应始终承受部分钻具质量,避免弯孔、斜孔或扩孔。6) 钻机运行中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处,严禁人员靠近和触摸钻杆;钻具悬空时严禁下方有人。7) 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钻孔应连续作业,建立交接班制,并形成文件。8) 严禁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施工中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2-9的要求。9) 冲抓钻机钻孔,当钻头提至接近护筒上口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护筒,钻具出土范围内严禁有人;施工中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10) 螺旋钻机宜用于无地下水的细粒土层中施工。(2) 成孔后,应及时安装钢筋笼;向孔内置入钢筋笼前,必须检查笼内侧的注浆管,确认浆管顺直、接头严密、喷孔畅通。(3) 压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压浆作业应逐级升压至控制值,不得超压;水泥浆必须搅拌均匀,经过滤网后方可注入压浆管。2) 拆除压浆管前必须卸压、断电。3) 压浆应分两次进行;首次压浆应边提钻、边下料、边进行,二次压浆应在成桩后进行,两次压浆间隔不得超过45min。(4) 利用起重机吊钢筋笼时应按照起重机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操作,在吊钢筋笼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2) 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3) 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4) 吊钢筋笼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5) 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6)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7)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梁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8) 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9) 现场配合吊钢筋笼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梁体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10)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起重机作业符合安全用电的相关要求。11)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7. 预钻孔埋置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钻孔、埋桩不能连续作业时,孔口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桩就位后应及时填充桩周空隙至顶面;向孔内送桩时严禁手脚伸入桩与孔之间。(2) 钻孔应连续完成,成孔后应及时吊桩入孔;钻出的泥土应随时清理运弃,保持作业面清洁。(3) 使用起重机吊桩必须由信号工指挥;吊点应正确;吊桩就位时应缓起、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桩的平稳;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2)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3) 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4) 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5) 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6)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桩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8. 构件吊运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9. 吊运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10. 杆件的规格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2) 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 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3) 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11. 现场配合吊运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构件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12.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13. 吊运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运。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现场第一发现人上报给现场作业队值班领导,依次上报给工区现场值班领导,工区经理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工区值班人员 :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工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交底日期: 年 月 日主办工程师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接受交底负责人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字: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项目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合同段: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组织部门序号姓名所属部门(班组)职务(工种)联系电话备注签到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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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
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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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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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项目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合同段:
单位工程名称
明挖基础工程
施工内容
基坑支护
交底单位
接受交底单位
一、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 土钉墙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钉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应设置承压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承压板、加强钢筋应分别与土钉螺栓、钢筋焊接连接。
(2) 遇有不稳定的土体,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防坍塌措施,在修坡后应立即喷射一层砂浆、素混凝土或挂网喷射混凝土,待其达规定强度后方可设置土钉;支护面层背后的土层中有滞水时,应设水平排水管,并将水引出支护层外;加强现场观测,掌握土体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 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应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4) 土钉墙墙面坡度不宜大于1∶0.1;施工前,应根据土质、坑深、施工荷载对支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土钉抗拉承载力、土钉墙整体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各个阶段荷载的要求。
(5) 土钉钢筋宜采用Ⅱ、Ⅲ级钢筋,钢筋直径为16mm~32mm,钻孔直径宜为70mm~120mm;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间距宜为1m~2m,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20°。
(6) 土钉墙支护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开挖顺序自上而下分层进行,随开挖随支护。
(7) 土钉支护施工完成后,应按施工设计的规定设置监测点,并设专人监测,发现异常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随时观测土体状况,发现坍塌征兆必须立即撤离基坑内和顶部危险区,并及时处理,确认安全。
(8) 土钉墙的土钉注浆和喷射混凝土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
(9) 土钉墙支护适用于无地下水的基坑;在砂土、虚填土、房渣土等松散土质中,严禁使用土钉墙支护;当基坑范围有地下水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
(10) 喷射混凝土面层宜配置钢筋网,钢筋直径宜为6mm~10mm,间距宜为15cm~30cm;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cm。
(11) 土钉施工宜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土钉类型、间距、长度和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钻孔作业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搬运、安装土钉时,不得碰撞人、设备; 注浆作业应连续进行;使用灰浆泵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12) 喷射混凝土和注浆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坡面虚土。喷层中挂网位置应准确。喷射时,严禁将喷嘴对向人、设备、设施。
(13) 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cm。
2. 人工锤击木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处作业支搭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2) 作业中应随时检查锤击工具的完好状况,并及时修理、更换,确认安全。
(3) 锤击桩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应动作协调,非作业人员禁止靠近;锤击桩时严禁手扶桩或桩帽。
3. 临边作业平台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3)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4) 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4.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2) 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按要求进行固定。
(3) 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5. 受条件限制基坑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支护措施;支护结构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基坑作业。
6. 压浆混凝土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钻渣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发现不符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 钻孔作业中发生坍孔和护筒周围冒浆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停钻;钻机有倒塌危险时,必须立即将人员和钻机撤至安全位置,经技术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3) 成孔后或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具提至孔外置于地面上,关机、断电并应保持孔内护壁措施有效,孔口应采取防护措施。
4) 使用全套管钻机钻孔时,配合起重机安套管人员应待套管吊至安装位置,方可靠近套管辅助就位,安装螺栓;拆套管时,应待被拆管节吊牢后方可拆除螺栓。
5) 正、反循环钻机钻孔均应减压钻进,即钻机的吊钩应始终承受部分钻具质量,避免弯孔、斜孔或扩孔。
6) 钻机运行中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处,严禁人员靠近和触摸钻杆;钻具悬空时严禁下方有人。
7) 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钻孔应连续作业,建立交接班制,并形成文件。
8) 严禁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施工中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2-9的要求。
9) 冲抓钻机钻孔,当钻头提至接近护筒上口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护筒,钻具出土范围内严禁有人;施工中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10) 螺旋钻机宜用于无地下水的细粒土层中施工。
(2) 成孔后,应及时安装钢筋笼;向孔内置入钢筋笼前,必须检查笼内侧的注浆管,确认浆管顺直、接头严密、喷孔畅通。
(3) 压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压浆作业应逐级升压至控制值,不得超压;水泥浆必须搅拌均匀,经过滤网后方可注入压浆管。
2) 拆除压浆管前必须卸压、断电。
3) 压浆应分两次进行;首次压浆应边提钻、边下料、边进行,二次压浆应在成桩后进行,两次压浆间隔不得超过45min。
(4) 利用起重机吊钢筋笼时应按照起重机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操作,在吊钢筋笼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2) 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
3) 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4) 吊钢筋笼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5) 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6)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7)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梁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8) 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9) 现场配合吊钢筋笼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梁体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10)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起重机作业符合安全用电的相关要求。
11)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7. 预钻孔埋置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埋桩不能连续作业时,孔口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桩就位后应及时填充桩周空隙至顶面;向孔内送桩时严禁手脚伸入桩与孔之间。
(2) 钻孔应连续完成,成孔后应及时吊桩入孔;钻出的泥土应随时清理运弃,保持作业面清洁。
(3) 使用起重机吊桩必须由信号工指挥;吊点应正确;吊桩就位时应缓起、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桩的平稳;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2)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
3) 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4) 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5) 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
6)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桩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8. 构件吊运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9. 吊运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10. 杆件的规格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2) 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 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3) 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11. 现场配合吊运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构件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12.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13. 吊运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运。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
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上报给现场作业队值班领导,依次上报给工区现场值班领导,工区经理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工区值班人员 :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工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主办工程师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接受交底负责人
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字:
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
项目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合同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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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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