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与体系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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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 全 标 准 化 与 体 系 运 行 内 训 师 : 王 建 军 电 话 : 13513647784 安 全 标 准 化第一部分 标准化管理 标 准 化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 过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制 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排 查 治 理 隐 患 和 监 控 重 大 危 险 源 , 建 立 预 防 机 制 , 规 范 生产 行 为 , 使 各 生 产 环 节 符 合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规 范 的 要 求 , 人 、 机 、 物 、 环 处

2、 于 良 好 的 生 产 状 态 , 并 持续 改 进 , 不 断 加 强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规 范 化 建 设 。 冶 金 企 业 安 全 标 准 化 的 安 全 管 理 分 为 6个 考 评 类 目 , 考 评类 目 下 设 考 评 项 目 。 考 评 项 目 赋 标 准 分 , 对 照 考 评 内 容 和考 评 办 法 对 考 评 项 目 进 行 考 评 , 评 出 各 考 评 项 目 的 考 评 实际 得 分 , 考 评 类 目 下 各 考 评 项 目 考 评 实 际 得 分 之 和 为 该 考评 类 目 的 考 评 实 际 得 分 。 冶 金 企 业 安 全 标 准 化 安 全

3、 管 理 标 准 分 为 100分 , 考 评 以100分 为 满 分 。 按 照 实 际 得 分 将 冶 金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标 准 化等 级 分 为 三 级 。 安 全 管 理 考 评 实 际 得 分 在 90分 以 上 的 为 冶金 企 业 安 全 标 准 化 一 级 安 全 管 理 ( 简 称 一 级 安 全 管 理 ) ;安 全 管 理 考 评 实 际 得 分 在 80分 以 上 、 但 不 足 90分 的 为 冶 金企 业 安 全 标 准 化 二 级 安 全 管 理 ( 简 称 二 级 安 全 管 理 ) ; 安全 管 理 考 评 实 际 得 分 在 70分 以 上 、 但

4、 不 足 80分 的 为 冶 金 企业 安 全 标 准 化 三 级 安 全 管 理 ( 简 称 三 级 安 全 管 理 ) ; 安 全管 理 考 评 实 际 得 分 在 70分 以 下 的 为 冶 金 企 业 安 全 标 准 化 安全 管 理 不 达 标 ( 简 称 安 全 管 理 不 达 标 ) 。标 准 化 管 理 前 言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基 本 规 范 .doc 1 范 围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3 术 语 和 定 义 4 一 般 要 求 4.1 原 则 4.2 建 立 和 保 持 4.3 评 定 和 监 督 5 核 心 要 求 5.1 目 标 5.2 组

5、织 机 构 和 职 责 5.3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5.4 法 律 法 规 与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5.5 教 育 培 训 5.6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5.7 作 业 安 全 5.8 隐 患 排 查 和 治 理 5.9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控 5.10职 业 健 康 5.11应 急 救 援 5.12事 故 报 告 、 调 查 和 处 理 5.13绩 效 评 定 和 持 续 改 进 标 准 化 管 理 考 评 类 目n 一 、 管 理 机 构 及 人 员 n 二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n 三 、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n 四 、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6、 与 安 全 设 施 “ 三 同 时 n 五 、 职 业 危 害 管 理 n 六 、 事 故 及 应 急 管 理 考 评 类 目一 、 管 理 机 构 及 人 员u 1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与 安 全 管 理 人 员u 2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u 3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管 理u 企 业 应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并 配 备 相 应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u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是 指 被 考 核 企 业 ( 单 位 ) 的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的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7、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人 及 其 管 理 人 员 。u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应 经 过 培 训 考 核 , 取 得 有 效 的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u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u (1)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操 作 资 格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并 进 行 年 度 审 核 、 验 证 ;u (2)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u (3)所 有 特 种 作 业 岗 位 都 应 设 置 具 有 有 效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的 人 员 。 二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u

8、 1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应 建 立 、 健 全 下 列 人 员 或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1)主 要 负 责 人 ; (2)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3)职 能 部 门 ; (4)各 岗 位 人 员 。u 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应 建 立 、 健 全 下 列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1)安 全 例 会 制 度 ; (2)安 全 检 查 ; (3)职 业 危 害 防 治 管 理 制 度 ; (4)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 (5)事 故 管 理 制 度 ; (6)外 用 工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7)危 险 源

9、 管 理 制 度 ; (8)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审 批 制 度 ; (9)安 全 费 用 提 取 和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 (10)安 全 生 产 奖 惩 制 度 ; (11)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管 理 制 度 ; (12)安 全 生 产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 考 评 类 目 u 3 设 备 ( 特 种 ) 管 理 设 备 管 理 应 做 到 : (1)制 定 齐 全 完 善 的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 (2)设 备 的 点 检 、 定 修 、 更 新 、 报 废 按 照 计 划 实 施 ; (3)按 照 制 度 规 定 检 查 设 备 日 常 维 护 、 保 养 情

10、况 , 存 在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 (4)设 备 档 案 资 料 齐 全 ; (5)必 须 使 用 有 资 质 的 厂 家 生 产 的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特 种 设 备 ; (6)特 种 设 备 必 须 定 期 检 验 本 体 结 构 及 安 全 装 置 , 严 禁 “ 带 病 运 行 ” 。考 评 类 目 u4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建 立 、 健 全 所 有 工 种 的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 编 制 标 准 化 作 业 指 导 书 、 手 册考 评 类 目 三 、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u 1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和 档 案

11、企 业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系 统 辨 识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需 求 ; (2)制 定 完 善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 (3)贯 彻 落 实 “ 三 级 ”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 (4)建 立 企 业 各 类 人 员 ( 包 括 外 用 工 )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档 案 ; (5)对 培 训 效 果 进 行 评 估 。 考 评 类 目 u 2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内 容 (1)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2)其 它 从 业 人 员 ( 包 括 外 用 工 、 外 来

12、 参 观 或 学 习 人 员 ) ; (3)实 施 新 工 艺 、 新 技 术 或 使 用 新 设 备 、 新 材 料 所 涉 及 的 人 员 ; (4)在 本 企 业 内 调 整 工 作 岗 位 或 离 岗 一 年 以 上 重 新 上 岗 的 人 员 。考 评 类 目 四 、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与 安 全 设 施 “ 三 同 时 ”u 1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应 做 到 (1)制 定 年 度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2)按 计 划 和 有 关 规 定 提 取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费 用 (3)按 计 划 使 用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费 用考

13、 评 类 目 u 2 安 全 设 施 “ 三 同 时 ” 新 建 、 改 建 和 扩 建 项 目 应 做 到 (1)依 照 国 家 相 关 法 规 、 标 准 的 规 定 , 严 格 履 行 立 项 、 审 批 和 审 查 等 各项 程 序 (2)项 目 的 设 计 、 评 价 和 施 工 单 位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资 质 (3)安 全 设 施 的 投 资 应 纳 入 建 设 项 目 概 算 (4)安 全 设 计 应 贯 穿 于 各 专 业 设 计 之 中 (5)变 更 安 全 设 施 , 应 经 原 设 计 单 位 书 面 同 意 (6)工 程 中 的 隐 蔽 部 分 , 应 经 设

14、计 、 建 设 、 监 理 和 施 工 单 位 共 同 检 查 合格 , 方 可 进 行 隐 蔽 (7)安 全 设 施 竣 工 后 , 应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投 入 使 用考 评 类 目 五 、 职 业 危 害 管 理u 1 职 业 危 害 防 治 措 施 职 业 危 害 防 治 方 面 应 做 到 (1)对 存 在 粉 尘 、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 辐 射 、 噪 声 和 高 温 等 职 业 危 害 的 场 所进 行 定 期 检 测 (2)制 定 防 治 粉 尘 、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 辐 射 、 噪 声 和 高 温 等 职 业 危 害 的 具体 措 施 (3)企

15、 业 应 每 年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对 职 业 危 害 状 况 进 行 评 估 , 以 确 认 职 业 危害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考 评 类 目 u 2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为 从 业 人 员 配 备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行 业 标 准 要 求 的 、 合 格 的 劳 动 保 护用 品 , 并 按 规 定 发 放 。u 3 员 工 健 康 监 护 员 工 健 康 监 护 应 做 到 (1)企 业 应 定 期 为 员 工 体 检 , 并 建 立 员 工 健 康 监 护 档 案 (2)对 职 业 病 患 者 , 应 按 规 定 给 予 及 时 治 疗 、 疗 养

16、(3)对 患 有 职 业 禁 忌 症 , 并 确 诊 不 适 合 原 工 种 的 , 应 及 时 调 离考 评 类 目 六 、 事 故 及 应 急 管 理u1 事 故 管 理 对 事 故 ( 含 险 肇 事 故 ) 管 理 应 做 到 (1)发 生 事 故 时 , 厂 长 或 其 代 理 人 应 立 即 到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抢救 ,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 (2)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报 告 和 处 理 伤 亡 事 故 ; (3)事 故 发 生 后 , 应 及 时 调 查 、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 并 提 出 防 止同 类 事 故

17、 再 次 发 生 的 措 施 。 考 评 类 目 u 2 应 急 管 理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应 做 到 : (1)应 根 据 危 险 辨 识 和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 并 考 虑 法 律 法 规 与 其 它 要 求 , 以及 以 往 事 故 、 事 件 和 紧 急 状 况 的 经 验 , 认 定 潜 在 的 紧 急 情 况 。 (2)针 对 认 定 的 紧 急 情 况 ,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 并 定 期 评 审 和 更 新 。 (3)加 强 应 急 预 案 宣 贯 、 培 训 , 并 定 期 组 织 应 急 救 灾 演 习 。 (4)配 备 必 要 的 事 故 救 援 人

18、员 和 装 备 、 设 施 ( 包 括 煤 气 救 护 ) 。考 评 类 目 第二部分 标准化作业 标 准 化 作 业 标 准 化 作 业 , 是 在 对 作 业 行 为 调 查 和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 分 解现 行 作 业 方 法 的 每 一 操 作 过 程 和 动 作 , 依 据 科 学 技 术 、 有关 规 章 制 度 及 实 践 经 验 , 以 安 全 、 省 力 、 优 质 、 高 效 为 目标 , 对 作 业 过 程 进 行 改 善 而 形 成 的 一 种 优 化 作 业 方 法 , 通过 宣 传 、 训 练 、 组 织 实 施 考 试 和 督 促 检 查 等 手 段 ,

19、要 求 岗位 员 工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的 作 业 程 序 进 行 操 作 ,逐 步 使 操 作 达 到 安 全 可 靠 、 准 确 无 误 、 高 效 省 力 的 良 好 作业 效 果 的 一 种 过 程 。 n 2009年 , 公 司 标 准 化 作 业 率 近 90%, 也 就 是 说 , 达 10%的作 业 没 有 按 照 标 准 作 业 , 部 分 单 位 标 准 化 作 业 推 进 缓 慢 ,过 程 控 制 水 平 较 低 , 存 在 发 生 事 故 的 较 大 可 能 。n 各 单 位 要 在 推 进 标 准 化 作 业 上 , 进 一 步 明

20、确 责 任 , 细 化 管理 , 将 提 高 标 准 化 执 行 率 , 提 高 员 工 操 作 水 平 , 作 为 安 全管 理 方 面 的 重 点 工 作 , 持 之 以 恒 , 常 抓 不 懈标 准 化 作 业 标 准 化 作 业 标 准 化 作 业 以 安 全 系 统 工 程 的 思 想 方 法 为 指 导 , 主 动 控 制 事故 , 实 现 作 业 过 程 中 各 危 险 因 素 的 有 效 控 制 。 以 安 全 为 重 点 , 同 时 解 决 省 力 、 优 质 、 高 效 的 问题 。 注 意 总 结 先 进 作 业 经 验 。 尽 量 避 免 人 机 交 叉 , 无 法 避

21、 免 时 , 特 别 强 调 安 全防 护 装 置 的 使 用 和 状 态 确 认 。 强 调 多 人 作 业 的 统 一 指 挥 和 协 调 配 合 及 设 备 点 检和 作 业 环 境 布 置 。 标 准 化 作 业 n 标 准 化 作 业n 包 括 操 作 顺 序 、 有 关 工 种 作 业 要 领 、 安 全作 业 要 点 三 方 面 内 容 , 且 具 有 作 业 各 步 骤有 关 工 种 间 配 合 联 络 关 系 明 确 , 表 达 形 式直 观 、 简 练 等 特 点 。标 准 化 作 业 安 全 作 业 要 点 :如 天 车 操 作 核 准 被 吊 物 重 量 、 长 度 、

22、 温 度 、 高 度 指 定 唯 一 的 指 挥 人 员 , 并 按 规 定 的 信 号 指挥 , 其 他 人 员 尽 量 避 免 进 入 危 险 区 域 运 行 线 路 周 围 的 障 碍 物 先 清 理 干 净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一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覆 盖 不 全 问 题 二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程 序 性 差 问 题 三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的 条 款 描 述 含 糊 , 模 棱 两 可 问 题 四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禁 止 性 条 款 多 问 题 五 : 作 业 标 准 得 不 到 及 时 修 订 和 优 化 问 题 六 : 不 按 照

23、 标 准 执 行 作 业 问 题 七 : 标 准 没 有 转 化 为 作 业 行 为 和 作 业 习 惯 问 题 八 : 违 反 标 准 作 业 得 不 到 纠 正 问 题 九 : 没 有 人 为 标 准 的 缺 失 负 责 问 题 十 : 推 进 标 准 化 作 业 动 力 不 足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一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覆 盖 不 全 分 析 :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和 检 修 工 作 , 设 立 相 应 工 作 岗 位 , 将 各 方 面 的 要 求 整 合 , 编 制 岗 位 说 明书 , 制 定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是 一 个 基 本 的 流 程 。 实 际

24、 工 作 中 , 常 常 会 出 现 因 岗 位 职 能 调 整 ,相 应 的 工 作 任 务 发 生 变 化 , 但 是 作 业 指 导 书 往 往 没 有 及 时 进 行 相 应 的 补 充 和 修 订 , 导致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缺 失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覆 盖 不 全 , 主 要 是 管 理 问 题 。 对 策 : 1、 坚 定 地 确 立 “ 有 工 作 必 须 有 作 业 标 准 ” 的 管 理 理 念 ; 2、 明 确 作 业 标 准 制 定 全 面 与 否 是 管 理 责 任 ; 3、 确 定 作 业 长 对 所 辖 区 域 负 责 、 专 业 管 理 人 员

25、本 专 业 全 程 负 责 、 作 业 人 员 对 自 身 工 作作 业 负 责 的 三 位 合 一 管 理 模 式 。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二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程 序 性 差 分 析 : 标 准 化 作 业 是 要 解 决 由 于 作 业 方 法 不 当 、 作 业 习 惯 不 良 造成 的 人 身 伤 害 和 财 产 损 失 , 通 过 推 进 标 准 化 作 业 来 规 范 人的 作 业 行 为 , 改 进 作 业 方 法 , 优 化 作 业 过 程 , 消 除 习 惯 性违 章 。 高 质 量 的 作 业 标 准 , 员 工 按 标 准 的 作 业 方 法 进 行

26、操作 , 不 但 降 低 各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 而 且 提 高 了 工 作 效 率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和 修 订 不 能 是 闭 门 造 车 , 必 须 由 岗 位员 工 参 与 , 针 对 具 体 实 践 活 动 反 复 确 认 。标 准 化 作 业 对 策 : 1、 制 定 标 准 要 从 主 动 控 制 事 故 出 发 , 实 现 对 整 个 作 业 过 程 中 危 险 因素 的 控 制 ; 制 定 的 标 准 应 包 括 做 什 么 、 为 什 么 做 、 由 谁 来 做 、 什 么 时间 做 、 在 什 么 地 方 做 、 做 到 什 么 程 度 六

27、 项 内 容 , 即 “ 5W1H”; 2、 以 安 全 为 重 点 , 要 将 生 产 、 质 量 、 设 备 等 管 理 要 求 有 机 融 合 为 一体 ; 3、 可 参 照 相 关 的 作 业 标 准 , 但 必 须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符 合 现 状 的标 准 ; 4、 制 定 标 准 要 减 少 人 机 直 接 接 触 的 作 业 程 序 , 不 能 避 免 时 , 要 从 流程 上 阐 述 全 面 的 前 提 条 件 和 工 具 的 使 用 ; 标 准 的 条 款 前 后 衔 接 , 保 持连 续 性 5、 流 程 性 差 的 多 人 检 修 作 业 , 明 确

28、统 一 指 挥 和 协 调 配 合 的 要 求 ; 需 要 辅 助 以 其 他 管 理 措 施 的 要 予 以 说 明 。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三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的 条 款 描 述 含 糊 , 模 棱 两 可 分 析 : 不 对 作 业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脱 离 实 际 的 生 搬 硬 套 , 简 单 引 进 的 作 业 标 准 , 没 有任 何 使 用 价 值 。 编 制 作 业 标 准 必 须 结 合 设 备 、 工 艺 和 生 产 条 件 , 对 作 业 安 全性 分 析 细 致 的 分 析 。 对 策 : 1、 要 将 实 际 情 况 作 为 制 定 标

29、 准 的 基 础 , 制 定 标 准 要 充 分 发 挥 岗 位 员 工 、 专 业技 术 人 员 及 管 理 人 员 的 作 用 , 共 同 分 析 、 研 究 、 改 善 作 业 方 法 ; 2、 用 数 据 描 述 , 避 免 使 用 概 念 性 的 术 语 ; 3、 用 图 片 说 明 , 清 晰 作 业 程 序 和 安 全 要 点 。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四 : 岗 位 作 业 标 准 禁 止 性 条 款 多 分 析 : 1、 规 程 , 简 单 说 就 是 “ 规 则 +流 程 ” 。 所 谓 流 程 即 为 实 现 特 定 目 标 而 采 取 的 一 系 列 前后 相 继

30、 的 行 动 组 合 , 也 即 多 个 活 动 组 成 的 工 作 程 序 。 规 则 是 工 作 的 要 求 、 规 定 、 规 则和 制 度 等 ; 2、 规 程 规 定 员 工 不 能 干 什 么 , 一 旦 违 反 就 可 能 造 成 事 故 , 是 保 证 安 全 的 最 低 要 求 ; 而标 准 即 作 业 指 导 书 则 解 决 怎 么 干 的 问 题 , 是 指 导 、 规 范 员 工 作 业 , 提 升 工 作 绩 效 , 保证 作 业 安 全 的 高 层 次 的 要 求 。 规 程 侧 重 于 管 理 上 的 规 定 , 而 作 业 标 准 则 侧 重 于 执 行 上的

31、要 求 。 安 全 规 程 、 工 艺 规 程 、 设 备 规 程 是 标 准 制 定 的 重 要 依 据 , 也 可 以 说 作 业 标 准是 三 大 规 程 的 具 体 化 ; 3、 规 程 强 调 的 是 适 用 性 , 作 业 标 准 偏 重 的 是 实 用 性 。 对 策 : 1、 将 步 骤 法 作 为 制 定 作 业 标 准 的 基 本 方 法 , 进 行 模 拟 , 具 备 可 执 行 性 ; 2、 反 复 演 示 和 比 对 , 具 备 可 重 复 性 ; 3、 用 流 程 性 的 操 作 , 充 分 体 现 出 操 作 的 唯 一 性 。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五 :

32、 作 业 标 准 得 不 到 及 时 修 订 和 优 化 分 析 : 标 准 不 可 能 一 次 就 制 定 完 善 , 需 要 不 断 进 行 优 化 。 只 有 做 好 持 续 优 化 才 能 使 标 准 更 便于 指 导 员 工 实 际 作 业 ,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确 保 作 业 安 全 。 对 策 : 1、 在 执 行 中 持 续 优 化 。 执 行 是 检 验 标 准 可 操 作 性 的 最 有 效 方 法 , 要 对 标 准 执 行 中 存 在的 不 足 进 行 分 析 , 认 真 研 究 标 准 条 款 的 违 反 率 , 要 分 清 违 标 行 为 究 竟 是 标

33、准 不 完 善 所致 , 还 是 岗 位 员 工 不 执 行 标 准 所 致 。 对 不 完 善 的 标 准 要 及 时 进 行 修 订 完 善 , 确 保 标 准具 备 较 强 的 可 操 作 性 和 程 序 性 ; 2、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 设 备 、 作 业 环 境 的 变 化 动 态 优 化 。 当 生 产 工 艺 、 设 备 、 作 业 环 境 发生 变 化 时 , 要 立 即 对 标 准 进 行 修 订 完 善 , 做 到 有 作 业 就 有 标 准 , 标 准 符 合 现 场 作 业 情况 ; 3 要 汲 取 内 外 事 故 教 训 不 断 优 化 作 业 标 准 。 不

34、 能 把 事 故 原 因 简 单 归 结 为 员 工 违 章 作 业 ,大 量 事 实 证 明 , 事 故 的 原 因 大 多 与 标 准 不 全 、 不 完 善 有 关 。 因 此 , 要 广 泛 发 动 员 工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 作 业 区 、 班 组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 对 于 标 准 存 在 不 足 的 , 要 进 行 补 充 、 修 订 , 保 证 标 准 具 有 较 高 的 覆 盖 率 和 较 强 的 可 操 作 性 。 针 对 岗 位 应 急 能 力 较 差 的 现 状 ,结 合 作 业 实 际 , 细 化 岗 位 应 急 作 业 措 施 并 纳 入 到 岗

35、位 作 业 标 准 中 , 做 到 有 岗 位 就 有 可操 作 性 强 的 岗 位 应 急 作 业 标 准 ; 4、 紧 密 运 用 危 险 辨 识 的 结 果 。 通 过 广 泛 发 动 岗 位 员 工 和 技 术 、 管 理 人 员 开 展 危 险 辨 识工 作 , 不 断 把 危 险 辨 识 的 结 果 融 入 到 标 准 中 , 动 态 完 善 作 业 标 准 , 持 续 提 高 作 业 标 准的 可 操 作 性 。 即 做 到 辨 识 一 项 危 险 , 制 定 几 条 防 范 措 施 , 优 化 、 补 充 几 条 标 准 。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六 : 不 按 照 标

36、准 执 行 作 业 分 析 : 标 准 的 执 行 是 推 进 标 准 化 作 业 的 核 心 , 制 定 标 准 的 目 的 在 于 执 行 。 但是 , 由 于 标 准 的 程 序 性 差 , 执 行 的 随 意 度 大 , 或 者 是 标 准 不 符 合 实 际情 况 , 不 能 执 行 , 再 则 是 标 准 过 于 繁 琐 , 员 工 不 愿 执 行 , 最 后 是 员 工处 于 认 识 和 懒 惰 , 不 去 执 行 。 解 决 好 执 行 标 准 中 的 “ 不 会 ” “ 不能 ” “ 不 愿 ” “ 不 去 ” 四 个 问 题 , 是 提 高 标 准 化 执 行 率 的 关

37、键 和 重 点 。标 准 化 作 业 对 策 : 1、 要 形 式 多 样 培 训 、 学 习 。 将 标 准 发 给 相 关 岗 位 的 员 工 , 并 通 过 培训 向 员 工 讲 解 标 准 , 利 用 安 全 活 动 时 间 和 业 余 时 间 进 行 学 习 。 要 纠 正“ 违 章 不 可 避 免 ” 、 “ 按 标 准 作 业 会 降 低 工 作 效 率 ” 等 错 误 认 识 , 培养 “ 上 标 准 岗 , 干 标 准 活 ” 观 念 ; 2、 将 标 准 的 执 行 率 情 况 与 管 理 人 员 和 专 业 人 员 的 工 作 绩 效 高 度 关 联 ,倡 导 对 作 业

38、 执 行 情 况 的 跟 踪 观 察 ; 3、 定 期 组 织 标 准 化 执 行 分 析 和 研 讨 , 查 找 员 工 违 反 标 准 的 原 因 , 针对 案 例 深 入 剖 析 , 予 以 改 进 ; 4、 将 是 否 及 时 修 订 和 优 化 作 业 标 准 作 为 对 管 理 者 和 专 业 人 员 的 一 项基 本 任 务 , 进 行 定 期 评 审 ; 5、 采 用 理 论 培 训 与 现 场 培 训 相 结 合 方 式 督 促 员 工 熟 知 、 掌 握 标 准 ; 6、 要 与 “ 全 员 岗 位 练 兵 ” 活 动 紧 密 结 合 , 要 在 “ 练 ” 上 下 功 夫

39、 , 注重 对 实 际 操 作 的 培 训 教 育 , 通 过 演 示 、 观 摩 、 跟 踪 检 查 、 反 面 教 育 等方 法 , 提 高 员 工 主 动 学 习 标 准 的 热 情 和 执 行 标 准 的 意 识 , 促 使 员 工 能够 严 格 、 自 觉 按 标 准 作 业 。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七 : 标 准 没 有 转 化 为 作 业 行 为 和 作 业 习 惯 分 析 : 在 作 业 过 程 , 有 的 员 工 对 标 准 条 款 的 不 甚 了 了 ; 有 的 对 标准 的 条 款 倒 背 如 流 , 但 对 标 准 的 内 容 一 知 半 解 , 有 的 员 工

40、掌 握 了 标 准 , 但 是 进 行 选 时 或 选 择 性 执 行 。 将 员 工 的 行 为固 化 到 标 准 化 作 业 上 来 , 不 能 急 于 求 成 , 也 不 能 畏 首 畏 尾 ,无 所 作 为 , 需 要 群 策 群 力 , 深 入 研 究 , 寻 求 对 策 。标 准 化 作 业 对 策 : 1、 营 造 积 极 向 上 的 文 化 氛 围 , 在 单 位 建 立 标 准 化 作 业 的 展 板 , 展 示标 准 化 管 理 的 绩 效 , 鞭 挞 违 标 作 业 的 现 象 和 行 为 ; 2、 设 立 标 准 化 作 业 活 动 流 程 , 通 过 达 标 管 理

41、, 推 进 标 准 化 作 业 团 体的 建 立 ; 3、 鼓 励 和 提 倡 员 工 参 与 标 准 制 定 、 修 订 工 作 ; 4、 将 标 准 化 作 业 执 行 较 差 的 作 为 工 作 的 重 点 , 针 对 薄 弱 点 进 行 强 化管 理 ; 5、 将 标 准 化 执 行 情 况 作 为 员 工 择 岗 和 上 岗 的 重 要 条 件 ; 6、 将 标 准 化 训 练 列 为 班 组 和 作 业 区 的 定 期 工 作 ; 7、 设 定 记 忆 、 应 用 、 训 练 流 程 , 配 套 响 应 的 阶 段 性 性 目 标 和 考 评 标准 ; 8、 梳 理 和 优 化 管

42、 理 制 度 , 修 订 不 利 于 标 准 化 作 业 的 奖 惩 条 款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八 : 违 反 标 准 作 业 得 不 到 纠 正 分 析 : 标 准 化 作 业 的 主 体 是 岗 位 员 工 , 但 是 员 工 在 上 岗 前 和 调 岗 后 , 没 有 将 自 身 岗 位 标 准 完 全 掌 握 , 或 者是 仅 仅 是 停 留 于 背 书 应 试 的 层 次 , 不 管 是 没 有 掌 握 标 准 还 是 出 于 侥 幸 和 偷 懒 心 理 违 标 作 业 , 往 往 得不 到 及 时 纠 偏 。 一 是 员 工 自 身 素 质 不 高 , 没 有 将 “

43、我 要 安 全 ” 转 化 为 行 动 , 二 是 缺 乏 对 作 业 跟 踪 检查 的 手 段 , 三 是 监 督 管 理 的 主 体 缺 失 。 对 策 : 1、 强 化 对 员 工 的 培 训 教 育 , 提 高 对 标 准 化 作 业 的 认 识 , 同 时 针 对 性 的 就 加 强 技 能 ; 2、 通 过 设 立 视 频 设 备 和 电 讯 设 备 , 记 录 和 观 察 作 业 情 况 ; 3、 研 究 制 定 “ 盲 时 ” “ 盲 点 ” 标 准 化 作 业 的 管 理 措 施 ; 4、 调 整 和 确 定 班 组 监 督 检 查 的 职 能 , 确 保 班 组 长 或 安

44、 全 员 有 时 间 、 有 目 的 履 行 日 常 的 监 督 检 查 ; 5、 对 不 具 备 工 作 能 力 的 人 员 进 行 岗 位 调 整 。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九 : 没 有 人 为 标 准 的 缺 失 负 责 分 析 : 在 没 有 标 准 的 情 况 下 , 依 靠 安 全 措 施 和 岗 位 个 人 的 经 验 , 也 能 完 成 作业 , 尽 管 安 全 度 不 能 保 证 , 但 也 未 必 发 生 事 故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往 往发 生 大 量 的 作 业 最 终 缺 失 标 准 。 总 体 而 言 , 作 业 标 准 管 理 的 机 制 不

45、健全 , 工 作 流 程 不 完 善 , 加 之 责 任 主 体 不 明 确 , 往 往 造 成 标 准 短 缺 , 在新 设 备 投 入 和 采 用 新 工 艺 生 产 时 , 经 常 会 发 生 此 类 问 题 。 对 策 : 1、 将 工 作 分 工 , 责 任 明 确 到 具 体 的 管 理 人 员 和 专 业 人 员 ; 2、 建 立 每 年 定 期 统 一 修 订 标 准 的 管 理 办 法 ; 3、 对 没 有 标 准 的 作 业 , 必 须 制 定 安 全 措 施 , 明 确 安 全 措 施 转 化 为 标准 的 流 程 。 标 准 化 作 业 问 题 十 : 推 进 标 准

46、化 作 业 动 力 不 足 分 析 : 推 进 标 准 化 作 业 是 一 项 长 效 工 作 , 往 往 会 受 到 各 种 因 素 的 干 扰 和 冲 击 , 导 致管 理 人 员 在 标 准 化 作 业 管 理 上 投 入 时 间 和 精 力 不 足 , 工 作 效 果 起 伏 的 现 象 比较 普 遍 。 要 分 四 个 方 面 来 推 进 标 准 化 作 业 : 在 前 期 危 险 辨 识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完 善 的 作 业 标 准 , 无 标 准 的 要 制 定 针 对 性 措 施 , 并 在 运 行 的 过 程 中 逐 步纳 入 作 业 标 准 ; 要 优 化

47、标 准 , 保 证 标 准 的 程 序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 体 现 出 对 员 工作 业 的 具 体 要 求 ; 通 过 标 准 化 作 业 的 训 练 和 竞 赛 , 提 高 员 工 对 作 业 标 准 的 实际 掌 握 水 平 , 做 好 标 准 的 训 练 和 执 行 , 作 业 区 主 管 是 对 标 准 实 施 训 练 的 主 体 ,在 训 练 的 策 划 和 方 案 的 制 定 上 要 保 证 精 力 的 投 入 ; 班 组 长 是 监 督 标 准 执 行 的 主 体 , 指 导 和 监 督 作 业 标 准 的 执 行 情 况 并 及 时 纠 偏 。 标 准 化 作 业 对

48、 策 : 1、 确 定 总 体 目 标 , 量 化 阶 段 性 指 标 , 明 确 工 作 任 务 , 提 高 管 理 人 员的 责 任 感 ; 2、 制 定 较 长 周 期 的 考 评 激 励 机 制 , 调 动 各 方 面 资 源 , 营 造 浓 厚 的 氛围 ; 3、 开 展 丰 富 多 样 的 竞 赛 活 动 , 激 发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 4、 开 展 多 层 级 的 互 动 交 流 会 , 研 究 和 借 鉴 好 的 方 法 和 工 作 载 体 ; 5、 实 施 安 全 标 准 化 作 业 讲 评 活 动 ; 6、 将 推 进 标 准 化 作 业 列 为 工 作 述 职 的

49、 主 要 内 容 。标 准 化 作 业 OHSMS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1、 体 系 的 要 素 及 之 间 的 关 系 2、 17要 素 的 运 行 要 点 及 问 题 3、 主 体 框 架 要 素 与 支 持 要 素 的 联 系 4、 体 系 的 层 次 5、 体 系 运 行 的 四 点 一 线 6、 体 系 要 素 与 四 项 基 本 工 作 的 关 系 7、 体 系 的 运 行 公 司 把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分 为 五 个 层 次 :管 理 手 册 ( 一 级 ) 、 程 序 文 件 ( 二 级 ) 、 管 理 文件 ( 三 级 ) 、

50、作 业 指 导 书 ( 四 级 ) 、 记 录 表 格( 五 级 ) 。 体 系 要 素 之 间 的 关 系v体 系 要 素 由 五 部 分 、 十 七 个 要 素 构 成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方 针 ;策 划 ;实 施 和 运 行 ;检 查 和 纠 正 措 施 ;管 理 评 审 v体 系 整 体 运 行 模 式 分 析l上 图 形 象 、 直 观 地 表 达 了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的 构 成 要 素 以 及 体 系 的 运 行 和 持 续 改 进 的 动 态 过程 。 l17个 要 素 各 自 具 有 其 独 立 的 管 理 作 用 , 但 又 相 互协 调 一 致 ,

51、 共 同 构 成 一 个 有 机 的 整 体 。l整 个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的 运 作 是 P-D-C-A循环 的 过 程 。l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运 行 的 直 接 目 的 和 任 务 就是 保 证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方 针 及 其 承 诺 的 实 现 。 u做 什 么 : 图 中 左 侧 的 3个 要 素 ( 4.2、 4.3.1、4.3.2) 是 体 系 的 输 入 。一 部 分 不 可 容 许 风 险 的 控 制 , 要 制 定 4.3.3目 标 ,并 为 实 现 目 标 制 定 4.3.4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 ,再 引

52、 入 要 素 4.4.6运 行 控 制 和 4.4.7应 急 准 备 与 响应 。另 一 部 分 不 可 容 许 风 险 的 控 制 , 需 由 要 素 4.3.1直接 引 入 要 素 4.4.6运 行 控 制 和 4.4.7应 急 准 备 与 响应 。遵 守 法 规 和 其 他 要 求 贯 穿 于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系 的 始 终 。 u怎 么 做 : 要 素 4.4.1、 4.4.2、 4.4.3虽 然 不 是 直 接的 “ 实 施 与 运 行 ” , 却 是 实 施 与 运 行 的 保 证 。 明 确 4.4.1机 构 和 职 责 是 建 立 、 实 施 、 保 持 和

53、改 进 职 业 健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的 必 要 前 提 条 件 。 4.4.2培 训 、 意 识 和 能 力 是 确 保 员 工 具 备 相 应 的 意 识 和 技能 。 4.4.3协 调 和 沟 通 是 确 保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的 有 效 运作 。 要 素 4.4.4、 4.4.5也 是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的 保 证 性 的要 素 。 要 素 4.4.6是 正 常 情 况 下 的 运 行 控 制 , 要 素 4.4.7是 异 常 情况 下 的 运 行 控 制 。 u不 间 断 的 检 查 ( 三 级 监 控 制 机 制 ) u 职 业

54、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是 一 个 管 理 上 科学 、 理 论 上 严 谨 、 系 统 性 强 的 管 理 体 系 ,具 有 自 我 发 现 问 题 、 自 我 纠 正 、 自 我 完 善的 功 能 。 其 监 控 机 制 具 有 实 施 、 检 查 、 纠错 、 验 证 、 评 审 和 提 高 的 能 力 。 第 一 级 监 控 : 4.5.1绩 效 测 量 与 监 视 。 是 对 生 产 操 作 和 基 层 管 理 的 监督 、 检 查 , 是 对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绩 效 和 目 标 进 行 的 常 规 检 查 。 第 二 级 监 控 : 4.5.4审 核 。 由 管 理

55、 者 代 表 组 织 内 审 员 进 行 。 是 对 职 业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性 和 有 效 性 进 行 的 评 价 。 第 三 级 监 控 : 4.6管 理 评 审 。 由 最 高 管 理 者 组 织 。 依 据 审 核 的 结 果 、内 外 部 环 境 的 变 化 , 以 及 针 对 一 些 实 施 层 解 决 不 了 的 问 题 , 关 系 企 业大 政 方 针 的 问 题 , 对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的 持 续 适 宜 性 、 充 分 性 和有 效 性 进 行 总 体 评 价 。 通 过 三 级 监 控 制 机 制 , 发 现 了 不 符 合

56、, 发 现 了 体 系 存 在 的 缺 陷 , 要 素4.5.2事 件 、 事 故 、 不 符 合 、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 的 功 能 及 时 、 有 效 地 发挥 , 使 体 系 及 时 得 到 改 进 并 运 行 在 正 确 的 轨 道 上 。 4.2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方 针v运 行 要 点采 取 层 层 贯 彻 的 方 式 , 将 方 针 传 达 到 全 体 员 工采 取 多 种 方 式 , 以 便 于 相 关 方 获 取检 验 员 工 是 否 正 确 理 解 方 针 的 内 涵v核 心 记 录方 针 传 达 记 录方 针 定 期 评 审 记 录 v问 题 及 对 策 问

57、 题 :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要 求 与 方 针 发 生 冲 突 。 对 策 : 必 须 在 执 行 方 针 的 前 提 下 修 订 管 理 要 求 , 如 针 对 安全 检 查 标 准 违 反 相 关 法 规 标 准 的 情 况 。 问 题 : 体 系 运 行 过 程 中 , 对 方 针 如 何 贯 彻 落 实 没 有 体 现 。 对 策 : 要 将 方 针 贯 彻 到 日 常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中 , 如 年度 安 全 工 作 大 纲 中 的 指 导 思 想 应 是 方 针 的 体 现 和 细 化 ; 在绩 效 测 量 、 审 核 、 管 理 评 审 , 必 须 检 查

58、是 否 违 反 方 针 , 以发 现 和 纠 正 违 反 方 针 的 不 符 合 。 4.3.1 对 危 险 源 辨 识 、 风 险 评 价 和 风 险 控 制 的 策 划v 运 行 要 点 检 查 危 险 源 辨 识 是 否 充 分 、 风 险 评 价 方 法 是 否 合 理 、 控 制 措 施 是 否 合 理 和 有 效 检 查 危 险 源 辨 识 是 否 考 虑 到 三 种 时 态 ( 过 去 、 现 在 和 将 来 ) 、 在 种 状 态 ( 正 常 、 异 常 、 紧 急 ) 检 查 危 险 源 辨 识 是 否 考 虑 到 所 有 进 入 工 作 场 所 的 人 员 按 风 险 控

59、制 策 划 实 施 控 制 措 施 , 如 果 出 现 风 险 控 制 不 利 或 失 败 , 应 及 时 总 结 原 因 , 提 出 和 采 取 新 的控 制 对 策 持 续 开 展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风 险 评 价 和 风 险 控 制 策 划 工 作 应 针 对 现 场 的 活 动 、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变 更 而 启 动 危 险 源 辨 识 、 风 险 评 价 及 控 制 管 理 程 序 , 对 风 险 清 单进 行 更 新 , 对 新 出 现 的 风 险 要 按 照 体 系 要 素 管 理 的 要 求 , 进 行 新 的 协 调 控 制v 核 心 记 录 危 险 降 值 记

60、 录 危 险 预 知 活 动 记 录 持 续 开 展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风 险 评 价 的 记 录 。 v问 题 及 对 策 问 题 : 在 风 险 控 制 上 , 实 施 硬 件 投 入 及 技 术 改 进 方 面 的 措 施 较 少 。 对 策 : 给 相 关 专 业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下 达 危 险 降 值 指 标 或 任 务 , 从 专 业 角度 组 织 控 制 , 采 取 技 术 改 进 措 施 , 如 要 求 季 度 降 值 30。 问 题 : 危 险 源 辨 识 、 风 险 评 价 及 控 制 的 更 新 跟 不 上 。 对 策 : 针 对 工 艺 、 设 备 、 作

61、 业 模 式 、 管 理 机 制 等 变 化 , 必 须 重 新 进 行危 险 源 辨 识 、 风 险 评 价 , 如 针 对 新 投 产 的 工 艺 、 设 备 等 情 况 。 4.3.2 法 规 和 其 他 要 求v 运 行 要 点 通 过 对 照 现 场 , 检 查 应 遵 守 的 法 律 法 规 是 否 进 入 法 规 和 其 他 要 求 清 单 , 是 否有 重 大 遗 漏 组 织 学 习 、 传 达 法 律 法 规 按 要 求 定 期 收 集 、 识 别 、 评 审 和 更 新 建 立 获 取 法 规 的 渠 道v 核 心 记 录 法 规 和 其 他 要 求 更 新 记 录v 问

62、题 及 对 策 问 题 : 相 关 部 门 不 能 持 续 更 新 法 规 。 对 策 : 针 对 相 关 部 门 落 实 法 规 更 新 工 作 的 情 况 进 行 绩 效 测 量 、 内 审 。 4.3.3 目 标v运 行 要 点将 目 标 传 达 到 相 关 的 人 员因 活 动 的 变 化 应 进 行 目 标 的 更 新对 目 标 的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监 视 和 评 审当 目 标 没 有 提 升 空 间 时 , 要 变 更 目 标 的 表 达 方 式 。v核 心 记 录安 全 指 标 分 解 表对 安 全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的 监 视 和 评 审 记 录 v问 题 及 对

63、 策 问 题 : 总 体 目 标 和 具 体 目 标 混 淆 。 对 策 : 总 体 目 标 是 在 方 针 或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大 纲 中 的 目 标 , 如 人 员 轻 伤以 上 事 故 为 零 ; 具 体 目 标 是 针 对 不 可 容 许 风 险 的 , 如 避 免 天 车 吊 运 磁盘 突 然 断 电 导 致 吊 物 伤 人 事 故 。 问 题 : 对 各 专 业 科 室 安 全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的 监 测 不 到 位 。 对 策 : 要 根 据 全 厂 各 作 业 区 安 全 指 标 的 完 成 情 况 , 计 算 各 专 业 科 室 安全 指 标 的 完 成 情

64、况 , 如 对 于 设 备 主 管 部 门 , 则 针 对 有 关 设 备 设 施 方 面的 控 制 要 素 , 全 厂 各 作 业 区 平 均 完 成 情 况 则 为 设 备 主 管 部 门 安 全 指 标的 完 成 情 况 。 4.3.4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v 运 行 要 点 按 进 度 计 划 实 施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 定 期 对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 进 行 评 审 , 并 针 对 问 题 及 时 采 取 纠 正 和 预 防 措施 针 对 活 动 、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变 化 进 行 管 理 方 案 的 更 新v 核 心

65、 记 录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 实 施 记 录v 问 题 及 对 策 问 题 : 在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 人 员 责 任 落 实 不 到 位 , 无 法 确保 方 案 按 要 求 进 度 完 成 。 对 策 : 针 对 方 案 的 实 施 , 要 建 立 相 应 的 奖 惩 机 制 , 确 保 相 关 人 员 责 任 的 落 实 。 4.4.1 结 构 与 职 责v 运 行 要 点 检 查 机 构 的 设 置 是 否 合 理 , 各 部 门 职 能 分 配 是 否 明 确 、 合 理 , 体 现 全员 参 与 根 据 职 责 分 工

66、 , 对 各 级 员 工 进 行 培 训 、 传 达 和 沟 通 要 将 职 责 的 履 行 情 况 纳 入 安 全 绩 效 评 价v 核 心 记 录 职 责 分 工 及 传 达 记 录v问 题 及 对 策 问 题 : 各 级 人 员 不 清 楚 本 岗 位 的 安 全 责 任 。 对 策 : 采 取 培 训 、 考 试 等 手 段 , 督 促 各 级 人 员 认 真 学 习 本 岗 位 的 安 全责 任 。 问 题 : 体 系 职 责 的 履 行 情 况 未 能 纳 入 安 全 绩 效 考 核 。 对 策 : 为 强 化 逐 级 体 系 职 责 的 落 实 , 要 健 全 完 善 相 关 的 管 理 文 件 , 严格 绩 效 考 核 。 4.4.2 培 训 、 意 识 和 能 力v运 行 要 点按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实 施 培 训 , 并 根 据 变 化 情 况 及 时进 行 修 订 、 完 善检 查 实 施 的 培 训 所 留 存 的 记 录 是 否 符 合 程 序 文 件的 要 求对 培 训 绩 效 进 行 评 估 , 针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实 施 改 进v核 心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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