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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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方案模板】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1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 通知(川环办函2049号)要求,现将我市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工作开展情报告如下:一、根本情况20年,我市紧紧围绕开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全力推进污染防 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 生活工作环境,全市各县(区)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区域环境噪声状况。20年,全市486个有效测点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1.0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在 45.7(平昌县城)54.5(南江县城)分贝,全市无明显区域噪声污染

2、。(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状况。20年,全市共监测路段长49.42千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 级为62.3分贝,同比下降了 0.7分贝。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 在52.6(通江)67.9(巴城)分贝之间,无超过70分贝的路段,达标 率为100%。(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20年全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28点次,其中昼间64点次、夜间 64点次。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和夜间均达标64点次。(四)噪声扰民投诉及处置情况。20年度,我市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 例为60.51%,全市各类投诉总数为980件,其中噪声投诉593件(道 路交通噪声13件,工业企业噪声6件,建筑施

3、工噪声305件,社会生 活噪声269件)。二、工作开展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 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我市 20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20年,我市按照“效 劳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和“重在预防、防治结合,统一受理、归 口管理的原那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 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机制,宣传机制和监管 责任追究机制等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把加强机制建设 放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首位,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将环 保、群众、媒体等多方监

4、管作为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提高了全市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效率。(二)开展巴城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市环保、公安、 城管理执法三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巴城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噪声专项整治 联合行动方案,在巴中日报、巴中新报、巴中晚报上发布严控噪声污 染牵手文明巴城致广阔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加 强环境噪音监督管理的通告,呼吁市民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从小事 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噪声污 染防治工作。专项治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128台次,

5、检查商户3530家,巡查建筑工地、市政施工120处,现场 责令停止使用高音播送喇叭推销产品、招揽顾客噪声源设备(音响、喇 叭等)360件次,与商户签订巴中市商业噪声管理责任书1380份,奉 劝制止沿街叫卖、流动宣传、夜间大声喧哗等噪声不文明行为310起, 查处经营活动中空调和冷却塔的超标噪声污染15起,取缔影响市民生 活休息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夜啤酒场所23个,教育、整治坝坝舞噪 声污染28处,张贴“控制噪音,牵手文明、“控制声源,保护环境 温馨提示569处,签订娱乐场所噪声管理承诺书108份。12369环保 热线专人24小时值守,受理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局长信箱等21件, 其中,联合行动小组

6、办结7件,环保部门办结14件,做到了诉求有应, 接诉必处,结果必复。(三)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监管力度。20年,全市城市机动车 数量急剧增加,城市交通干线车辆鸣笛现象较为严重,道路交通噪声 存在污染隐患。为改善这一状况,市、县(区)环保部门配合公安交通 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 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了对乱鸣笛情况的监管力度。车 管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和规 定限速要求。巴城城区在采取黄标车及老旧车辆限区行驶的根底上, 加强道路建设,在市中心医院十字路口架设了人行天桥,在江北大道 龙北路口修建了下穿遂道,开通了江南二

7、环路,缓解了车流量的压力, 减少了交通拥堵,对控制交通干线噪声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力度。20年,我市各级环 保部门对施工工地噪声实施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对所有施工场地申报 工程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各施工期环境噪声的 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执行严格的制度管理,设置环保建筑工地环保监 督公示牌95处,促使建筑单位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和施工机械,禁止 大中型施工工程在现场安装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大力推广商品砼,最 大限度的降低噪声排放。同时,采用突击抽查或检查方式监督其噪声 排放状况,根据施工方的污染范围、强度、时间及建设规模向建筑单 位征收建筑噪声排污费,以此

8、来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五)加强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20年,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 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对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 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达标排放。如因特殊原因距 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 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 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存在主要问题(一)规划布局不完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 市范围日益拓展,过去在规划布局上未能充分考虑各类噪声源对公众 的干扰,未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导

9、致功能区混杂,交通噪声、娱乐 噪声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污染调查取证难。建筑施工噪声、车辆鸣笛声等噪声污染存 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 带来很多困难。(三)部门职责不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 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我市及各县(区) 均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部门的局部管理职能移交给了城管 执法局,出现管理交叉、执法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多头管理带来了相 互扯皮相互推诿等新的问题。四、20年度工作方案(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声环 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

10、、审核等 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设立噪声污染 防治章节,建设工程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工 程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工程,一律 不得投入运行。(二)强化监管催促整改,建立联动机制。与各部门建立部门联动 和信息互通机制,建立联合检查常态机制,对噪声排放超标的场地责 令其限期整改并予处分。(三)实施噪声实时监测,提供执法依据。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21 )开展噪声监测,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深入各污染源进 行现场监测,实时掌握各个点位的噪声排放声级,对环境执法提供依 据。(四)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催

11、促各县(区)对于 本辖区内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 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 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 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阔干部群众对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 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 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 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2一、环境噪声现状20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

12、市)、平安县(海 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 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 (科)室承当,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 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 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 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 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 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

13、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 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 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 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 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 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年1类区域全年 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 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 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 类区域

14、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2)道路交通噪声:20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 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 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 好)。(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 20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 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 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 54.3dB(A),与20年相比略有降低。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20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 声监测和道路

15、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 “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 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 为“好。二、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工程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那么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 加强工程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 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工程建设单位整改到 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 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

16、工业企业加强噪 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 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分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 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 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分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 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分。(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 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 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 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年,西宁市环境保 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

17、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 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 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 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三、存在的问题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 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 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 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 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局部地区环保部门无 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四、下一

18、步工作方案(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开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 声环境功能区划;催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 质量监测工作。(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 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 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3省环保厅: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 环函20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 告如下:一、环境噪声现状20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 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

19、标率92.1%, 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 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年上升0.2 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 级(好)。20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 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二、主要工作情况20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分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 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

20、 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顶峰期局部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 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 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 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 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 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 法行为5370起。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 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 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 85个;开展建

21、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 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 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工程夜间施 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 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 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 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 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标准,对临街商家、夜市、餐 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 叭、

22、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 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 294余家夜宵摊点,处 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 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 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 61家工业企 业,监测企业18户。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 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 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 施工工地15处、夜

23、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 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三、工作成效及经验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 低于20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整改;二是坚持 重点排查,催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四、问题及建议1. 局部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 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2. 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五、20年工作方案“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

24、距离,要求建筑工 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2. 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催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 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3. 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 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省环保厅:为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 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市紧紧围绕开展大局和环保 中心任务,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一、环境噪声现状我市环境监测站对广安城区4个功能区环境噪声、112个区域环 境噪声、11个交通干线噪

25、声进行了监测。经统计,20年全市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54.6dB(A)。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达标率相对稳 定,达标率均为100% ;我市总体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昼夜监测值呈 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道路交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较好水平,呈 下降趋势。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经统计,我市共 处理噪声投诉37件,占投诉总数的7.0%,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 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噪声投诉比例分别为13.5%、37.8%、 5.4%、43.3%。二、工作开展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 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

26、我市 20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 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效劳为主、以民为 先的理念,健全完善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投诉统一受理、 归口管理、限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等一系列 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高效联动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面对广场舞、坝坝舞噪音扰民问题,由市文广新局牵头,会同市 环保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广场舞(歌)、坝 坝舞(歌)噪音扰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广场舞开展的时间、地点、 音量等做出要求,此次整治活动对参与的部门进行了明确职能分工, 并建立取证处分联动机制,有力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27、,切实营 造周边居民文明、有序、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二)加强城市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同城 管、公安、工商、文化、建设等相关部门,有方案地对公共场所的噪 声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规定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等必须履 行环评审批手续,并到达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政府 发布禁噪公告,环保部门与公安、建设、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 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此期间出动车次49次、 人次151次,对工业企业、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娱乐场所等噪声 源敏感区域进行24小时检查、巡视。催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噪

28、声污染,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曝光、从 速处理,有力地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黑化的道路进行修补,建设交通干线绿色声屏障,有效改善道路 交通声环境质量。(四)加大施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施工工程依法执行环 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声环境 监管,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催促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 施工机械、设备,对主要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严格执 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1)。在市区噪声敏感 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共标准17家建筑施工工地,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 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

29、殊需要必须连 续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批准。(五)加强工矿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质 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加 大对工矿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 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符合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标准。如因特殊原因 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 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 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年我市共要求16家企业完成 噪声自行监测并于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 布,并催促其他有机械性噪声源且有条件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完善噪

30、声监测。三、工作经验(一)明确职责。对环境噪声污染的分类管理及内容进行明确的界 定,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城市行政管理处分权相对集中的 现状,我市将建筑施工夜间违规处分、社会娱乐噪声扰民处理、住宅 装修噪声扰民处理等权力集中到城管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厂界噪声扰 民的查处,负责各类噪声污染检测;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禁鸣措施落 实,防止机动车噪声污染;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 尽其责。(二)加大投入。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降噪根底设施建设, 黑化各级道路,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通过设置隔 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倡导绿色出行,建设公 共自行车系统,

31、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有效防治交通干线噪声污染。(三)强化监督。鉴于噪声污染的特殊性,受污染者与污染者一般 都是相邻关系,涉及到民事关系和社会稳定。我市充分发挥居委会和 街道办的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尽可能防止噪声 污染源的产生,全力调解因噪声污染引起的相邻纠纷。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存在的问题1. 噪声污染投诉率呈上升趋势。一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 大,建筑施工噪声源的数量增加,加之局部路段经常施工,造成这些 路段的噪声较高,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二是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 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强度逐年加大。三是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流 通市场的不标准,商业活动的规模和范围不

32、断扩大,如商业区文化活 动噪声(酒吧、KTV)营业时间延长,以及街道、家属区内流动性商业活 动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2. 噪声污染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 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 难。个别噪声源具有临时性、随机性的特点,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单 位企业与执法人员周旋,玩“捉迷藏游戏,逃避检查。(二)意见建议1. 建议国家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于广安 这样欠兴旺地区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噪声污染 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基层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 设备。2. 建议进一步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

33、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 工作参与的同事,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 法的曝光力度。五、20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环境准入。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 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 境准入,建设工程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工程 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工程,一律不 得投入运行。(二)完善功能区划,加强噪声监管。结合城市开展情况,按照城 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分技术标准,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完善和调 整。同时,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1)等相关要求开展噪 声监测及数据报送

34、工作。严肃查处噪声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群众环境 权益。(三)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污染治理。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 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严格 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同时要 将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和人民群众对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建设生态文明 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 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 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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