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ppt

上传人:tia****nde 文档编号:14151623 上传时间:2020-07-08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44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婚姻法第十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婚姻法第十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婚姻法第十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资源描述:

《婚姻法第十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婚姻法第十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ppt(3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第十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主讲人:张遂,重点问题 增设救助措施的意义以及救助措施的概念、方式违反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的种类 常见的侵犯婚姻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第一节救助措施 一、救助措施的概念和立法意义 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民委应当予以劝阻。”第44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救助措施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据对遭受家庭成员非法侵害的受害人的请求为其

2、提供的旨在保护或恢复其权利实现的,各种救援和帮助的手段及方法。 救助措施是2001年婚姻法修订时增加的内容。其立法依据是宪法、民法通则中保护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的原则,以及婚姻法总则中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的规定。在确立具体的救助措施时还特别注意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设立救助措施有着重要的立法意义: 首先,设立救助措施,是完善婚姻家庭法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对于那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构不成犯罪的侵害行为、违法行为,法律提供的救济手段相当有限。此次增加救助手段,就是力图对家庭暴力予以规范,增加救济手段,充分发挥多种法律手段对婚姻家庭权益的综合保护作用。保护婚姻家庭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

3、一方,从而维护法律的正义,保障婚姻家庭权益得到切实实现。 其次,设立救助措施,顺应了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的新形势。由于原有法律对家庭暴力没有规定,以至于出现投诉无门、是非不清、责任不明,甚至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的情况,家庭暴力案件屡屡发生。增设救助措施,既能为受害人及时提供帮助,使受害人迅速摆脱不利处境,又考虑到主体之间存在的特定亲属关系,多途径地救济受害人,体现了婚姻法的特色。,二、实施救助措施的主体 依照婚姻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实施救助措施的主体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 1990年施行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基层群众

4、性自治组织。其任务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1998年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任务包括: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同时,他们作为农村和城市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与当地群众接触最多,也最了解情况,最适宜担任劝阻与调解的角色。 当事人所在单位是当事人的

5、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对于职工负有领导管理的职责,教育职工奉公守法,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是其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他们对职工的情况最为了解,对于职工家庭发生的家庭暴力等问题,既可以采取调解、说服教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予以行政处分的方式。 公安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掌管社会治安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关。其职责包括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负有依法为一定的行政行为,行使相应的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职责。经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有权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救助,或按照中华人

6、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实施救助措施的条件及方法 实施救助措施以受害人自愿行使请求权为前提。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请求。对受害人予以救助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婚姻家庭权利作为一项私权,公权力的介入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受害人自愿行使这项权利,提出救助请求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才能够依法予以救助。,受害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为了尊重和保护公民私权,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主动干预。 救助的具体措施包括劝阻、调解和制止。 劝阻和调解是在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前提下,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将双方召集在一起,对当事人

7、的不当和违法进行劝说和阻止,并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化解纠纷。劝阻和调解的目的是避免或终止行为人实施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减少和预防婚姻家庭矛盾的激化,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调解是有组织地运用社会力量主动干预婚姻家庭矛,盾、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制止是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强制终止的行政救助措施。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如对施暴人预防批评教育、严厉训斥、将受害人或加害人带离现场等,以强行终止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践中,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的派出机关寻求救助,也可以向公安局

8、寻求救助。公安部门应当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对加害行为进行阻止。,关于公安机关能否主动介入婚姻家庭纠纷之中,目前对婚姻法第43条第2款的规定有不同的理解。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主动介入说认为: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仅仅是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劝阻”的限定,而不是给公安机关“制止”的限定。现实中不能苛求正在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及时报案,提出请求。更何况,保护公民的合法人身权力,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 请求介入说认为:公权力介入婚姻家庭应当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无论

9、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的劝阻,还是公安机关的制止,都应受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限制。毕竟,婚姻家庭关系与其他的社会关系不同,当事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他们利益相关,除非情况紧急,情节严重,一般不愿意借助外力解决问题,因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请求介入。,婚姻家庭成员受到家庭暴力,或遭受虐待、遗弃时,应当及时行使请求权,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还可以依法实施自力救济,如采取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 第二节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制度通过合法处置违法行为保障法律的实施,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与行政

10、处罚相对应的,特定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其他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但尚构不成犯罪的组织或个人的处罚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行政责任,它是一种惩戒性行政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的形式 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制止违法行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针对没有达到刑事制裁程度但违反一般法律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的规,定:对虐待家庭成员且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行为人,或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行

11、为人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警告、罚款、拘留。 (二)行政责任的适用范围 根据婚姻法和收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婚姻家庭领域中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主要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出卖亲生子女、拒绝及阻碍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的行为。 对于家庭暴力、虐待行为,受害人提出处罚加害人请求,的,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处以 5 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给受害人造成损失或者伤害,由加害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加害人不满14岁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于遗弃婴儿的行为、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而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收养

12、法第31条的规定,“遗弃婴儿,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对于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人口计划生育法第43条的规定,由计划,生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确定处以罚款、拘留或者警告。 二、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家庭成员违反婚姻家庭法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侵犯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婚姻法、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事责任是在婚姻家庭关系中适用较多的法律救济方式。 依照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规定,

13、违法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影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剥夺监护权、剥夺继承权、中止探望权等。 (一)侵害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民事责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侵害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干涉家庭成员的婚姻自由或借婚姻索取财物等。 对于因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此外,无论离婚与否,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受害一方均有权要求加害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14、民事责任。 对于干涉婚姻自由的买卖婚姻,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探望权的父母一方,因没有或无法正当行使探望权,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对于父母之外的其他监护人,没有认真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管教不严,致使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利益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其他具有监护人资格的公民或者有关单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二

15、)侵害家庭成员财产权利的民事责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侵害家庭成员财产权利的情形主要包括: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妨碍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拒,不履行给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义务,侵害家庭成员的财产继承权等。 对于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的行为,加害方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对因此给他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对于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

16、财产行为的,根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于这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对于不履行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法定义务人,权利人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义务人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判决,义务人必须履行,否则将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协助执行的责任。,继承人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丧失继承权,包括有下列四种:(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

17、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三、刑事责任 婚姻家庭关系受我国刑事法律的保护,当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已经超越婚姻法这一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情节恶劣,构成犯罪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明确规定了侵害婚姻家庭关系的犯罪,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遗弃罪、拐骗未成年人罪。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的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是社会中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构成犯罪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8、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实践中以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为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同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干涉的行为,如采用殴打、捆绑、禁闭、强抢等,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造成被干涉者身体痛苦,精神折磨,且情节严重,对被干涉者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造成了实际的危害。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根据刑法第257条的规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引起被害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告诉

19、的才处理。 (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形式。重婚是严重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重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必须有男女二人的共同行为才能构成。客体是他人的婚姻家庭和我国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的人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下又与他人建立夫妻关系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年12月14日),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婚姻登记条例

20、之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建立夫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建立夫妻关系,过失不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现役军人,包括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警察部队服务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以及其他有军籍的人员。现役军人的配偶指与现役军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不包括与现役军人有婚约关系、其他两性关系的人或已经离婚者。破坏军婚罪在主观上要求犯罪人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对于有证据

21、表明自己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或者受对方欺骗而不明真相者不以此罪论。破坏军婚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即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分为两类:一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二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根据刑法第259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以强奸罪论处。 (四)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摧残、折磨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 虐待罪的客体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在家庭中应享有的平等权利。虐待罪的主体

22、是满16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与被,害人同属一个家庭的成员。任何一个家庭成员虐待另一个家庭成员,都可构成本罪。虐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用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从事过度的体力劳动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非家庭成员的侵害,不能构成虐待罪。虐待罪的突出点是:残酷性和经常性。虐待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虐待家庭成员,会给其造成肉体和精神痛苦,并希望这一结果发生。所谓情节恶劣是指,虐待手段残忍,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经常虐待,引起了严重后果等等。虐待罪与虐待行为的重要区别是情节恶劣。如果只是方法粗暴、一般的体罚、轻微的打骂行为不构成虐待罪

23、。,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犯虐待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虐待罪,没有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告诉才处理。 (五)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的客体是公民在家庭中接受扶养的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于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拒绝抚养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基本形式是不作为,行为人有抚养义务,并且有履行此义务的能力而不履行。情节恶劣是指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有遗弃行为,经多次教育不悔改的,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主体,是在家庭成员中,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 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我国刑法对家庭暴力目前没有专门规定罪名,但根据实施家庭暴力的情节及后果,可以分别适用刑法中有关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虐待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