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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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 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1.1 .3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2 .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碉。立井由井颈、井身、 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碉由井(碉)口、井(碉)身和连接处组成。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碉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

2、道和其他碉室,如采区顺梢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2.0.4 眼痕率眼痕率是检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大于炮眼长度的70%勺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2.0.5 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2.0.6 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 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2.0.7 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 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2.0.8 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

3、约束力。2.0.9 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2.0.10 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 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2.0.11 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勺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2.0.12 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勺六面体料石,其厚度 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2.0.13 瞎缝瞎缝指两个砌块缝间未砌筑砂浆垫层的缺陷。2.0.14 干缝干缝指两个砌块间的砂浆不饱满,具间隙可被捅透的缺陷。2.0.15 施工缝在

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时,在先、后浇筑 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2.0.16 井壁漂浮下沉用钻井法凿井结束后,在充满泥浆的井筒中,通过预制的锅底和井壁不 断地连接,用以克服泥浆的浮力,并使其缓慢地下沉直至井底的作业。2.0.17 固井(壁后注浆充填固井)钻井法施工中,井壁下沉到达井底后,通过管路向井壁外侧与井帮之间的环形空间自下而上地注入比重大于泥浆的胶凝状浆液,将泥浆置换出来,达到固结井壁的作业。2.0.18 锚网背支护指在锚网支护中,在网面上紧贴铺设钢梁、钢带、钢筋、钢筋水泥板等材 料,并用锚杆固定。2.0.19 预应力锚杆(锚索)由锚头、预应力筋、锚固体组成,通

5、过对锚杆预加力提供所需的主动支护拉力的锚杆2.0.20 泥浆护壁采用钻井法、冻结法(钻孔)施工立井井筒时,利用井(孔)内泥浆的静压 力平衡地压与水压,并使泥浆渗入围岩,形成泥皮,达到维护井(孔)帮的方法。 2.0.21 井底车场连接处(马头门)连接井筒与井底车场巷道的过渡段变断面碉室。2.0.22 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线路指井下主要斜井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研石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总称。2.0.23 一般运输线路一般运输线路指除主要运输线路外的运输线路(不包括采煤、掘进工作面临时巷道)。2.0.24 浮离浮离指铺轨工程中的道钉或压板与轨翼不密贴的缺陷。2.

6、0.25 空吊板空吊板指轨枕两端或一端虚悬或轨枕与轨底面不贴合的缺陷。3 基本规定3.0.1 煤矿井巷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 措施)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提出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制定 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审查批准。3.0.2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适用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3.0.3 煤矿井巷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 用于井巷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当建设项目没有监理 机构时,由建设单

7、位代表确认;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质 量检查并形成质量记录。3.0.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1 井巷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井巷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3 参加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 收文件;6 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 对涉及井巷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

8、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4工程划分4.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进行验收。4.0.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工程;2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 为子单位工程。4.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分部工程可按井巷工程部位功能和施工条件进行划分;2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3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

9、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 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4.0.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 划分。4.0.5井巷工程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 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划分。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5.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5.0.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其余的测点 不得影响安全使用;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70%及其以

10、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5.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5.0.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 70%及以上。5.0.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序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

11、录 C表C.0.1的规定进行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C.0.2的规定进行记录;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规定进行记录;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 C表C.0.4-1的规定进行记录;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2的规定进行记录;3)立井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3的规定进行记录;4)斜井、巷道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 范附录C表C.0.4-4的规定进

12、行记录;5)碉室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4-5的规定进行记录;6)运输线路铺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可按本 规范附录C表C.0.4-6的规定进行记录。5.0.6当煤矿井巷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2不作处理就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或经返修处理后,虽然改变了外形尺 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 行验收。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经安全评价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 工程,严禁验收。6验收程序6.0.1施工单位应对每一循环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自

13、检,并应做好施工自检 记录。6.0.2分项工程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 位进行验收。6.0.3分部工程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 进行验收。6.0.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 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6.0.5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认证;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在收到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后,应在 15日内组织 工程质量认证。6.0.6煤矿井巷工程不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不得进行工程竣工结(决)算 及投入使用。6.0.7在全部单

14、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 认证。7掘进工程7.1 冲积层掘进工程 I主控项目7.1.1 冲积层掘进及临时支护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检查记录或现场实查。7.1.2 冲积层掘进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1.2的规格。表7.1.2冲积层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1立井井筒掘进半径普通法凿井0 250冻结法凿井冻土扩至井帮前0 400冻土扩至井帮后0 2002斜井平碉宽带(中线至任一帮距离)0 300高度(腰线全顶、底板距离)0 400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

15、点和测点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n 一般项目7.1.3 斜井井口和平碉碉口部分采用明梢开挖时,明梢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3的规定。表7.1.3明梢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mm)1标高50用水准仪测量2长度0 300拉十字中心线,分别尺量下底由中心线到四边中心的距离3宽度4边坡坡度不大于设计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用坡度尺尺量检查点左、右两边坡度7.2 基岩掘进工程I 主控项目7.2.1 基岩采用爆破法掘进应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应齐全,爆破参数的选择应合理。光面爆破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16、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对照规范和作业规程抽查施工检查记录,或现场实查。7.2.2 基岩掘进的临时支护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检验方法:对照作业规程抽查施工检查记录或现场实查。7.2.3 基岩掘进断面规格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表7.2.3基岩掘进断面规格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立井井筒掘进半径30 +150中线至任一帮距离30 +200井 宽无中线测全宽一30+2502 平 度碉腰线至顶、底板距一30+200碉 高 离室 度无腰线测全高一30+250巷道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1.1.4 软岩(含破碎带)掘进规格在

17、考虑允许偏差后的规格不得小于设计的巷 道宽度、高度。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1.1.5 井巷掘进坡度的偏差不得超过士 1%。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尺量相邻两检查点自腰线至轨面(或底板)垂直距离之差与该 两检查点距离之比。n 一般项目1.1.6 . 壁座(或支撑圈)、水沟(含管线沟梢)、设备基础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6的规定。表7.2.6 壁座(或支撑圈)、水沟(含管线沟梢)、设备基础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允许偏差检验方法(mm壁座(或支撑圈)0 100挂中心线或腰线

18、尺量。掘进后现场实测,作好施-50 +200工检查记录;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25 + 150设备基础-25 + 1500 + 150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水沟(含管线-50 + 100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沟梢)深度尺量检查。按附录B 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查施-30 + 150工检查记录深 -30 + 150度7.3 裸体井巷掘进工程I 主控项目7.3.1 当采用钻爆法施工时,裸体井巷掘进工程应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应齐全,爆破参数的选择应合理。光面爆破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对照规范和爆破图表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7.3.

19、2 裸体井巷的掘进断面规格允许偏差应符合7.3.2的规定。表7.3.2裸体井巷工程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有提升 0150立井筒掘进半径无提升 -50+1501井主要巷 0150斜 宽度中线至任一帮距离道井一般巷 -50+150碉巷道、k I、 身度无中线测全宽一般巷-50 -+200道主要巷0 -150腰线至顶、底板距离道一般巷-30 -550道无腰线测全高一般巷-30 -+200道道续表7.3.2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机电碉室0150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非机电碉室 -20+150碉度3室机电碉室-30+100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 非机电碉室-30+150度离检查数量:

20、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选检查点的测点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7.3.3 裸体井巷掘进坡度偏差不得超过士 1 %。检查数量:按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尺量相邻两检查点自腰线至轨面(或底板)距离之差与该两检 查点间距之比。H 一般项目7.3.4 裸体巷道掘进中光面爆破周边眼痕率不应小于 60%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7.4 暗井掘进工程I 主控项目7.4.1 暗井掘进工程应保证上、下口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暗井的上、下口位置实测图。7.4.2 暗井掘进半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4.2的

21、规定。表7.4.2暗井掘进半径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无提升设备-50+2501有提升设备02002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8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8.1 模板工程I 主控项目8.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工程类型、荷载大小、岩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允许偏差等条件进行设计。8.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后和浇筑混凝 土过程中,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 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8.1.3 模板(含宿胎)的材质、规格及模板结构承载力、刚度应符合设计、作

22、业规程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查。由正规厂生产的定型 模板,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并在使用前组装校验;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 加工的非定型模板,应在出厂前进行整体组装、调试、检测,由监理、建设、施 工、加工等单位组织检查验收。对于重复使用的模板经检修和整形后, 按上述检 验方法进行检查。8.1.4 冻结法施工的立井,内层井壁采用整体滑开钢模板时,在井下首次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8.1.4的规定,在浇筑混凝土前应由监理组织 建设、施工等单位检查验收。表8.1.4立井整体滑开钢模板井下首次组装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提升架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度5安装千斤顶

23、辐射梁的水平度(全长)5模板上口半径5模板下口半径5提升架前后位置士 5提升架左右位置 10千斤顶中心垂直线5相邻模板的表面平整度 520安装千斤顶横梁高差101234567891011操作盘的平整度检验方法:对照设计,井下施工现场实测检查。8.1.5 对立井普通法凿井单层混凝土井壁和冻结法凿井外层钢筋混凝土井壁,采用整体移动式钢模板在井下首次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5的规定,在浇筑混凝土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单位共同检查验收。表8.1.5立井整体移动式钢模板井下首次组装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1 半径10402 上下口垂直度103 接缝宽度 34 相邻两模板间高低差55 接茬平

24、整度56 井筒中心线5验收方法:对照设计,在井下施工现场实测检查。8.1.6立井钻井法凿井预制混凝土井壁的内、外组合钢模板,在地面组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6的规定。表8.1.6钻井法凿井预制混凝土井壁内、外组合钢模板组装规格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im有提升10401模板半无提升502表面平整度33相邻模板表面高差34模板底表面平整度55模板顶表面平整度5径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对照设计,预制现场实测检查。8.1.7立井采用组合钢模板时,在井下组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7的规定。表 8.1.7立井组合钢模板井下组装规格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

25、偏差模板半(mm有提升10 -40无提升-30 -,+50垂直度10接缝宽度3相邻两模板间高低差105接茬平整度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对照设计,井下施工现场实测检查。8.1.8 支模时应保证混凝土厚度,具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立井位-50mm2 斜井、平碉、巷道、碉室均为-30mm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尺量最小值,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H 一般项目8.1.9 对于斜井、平碉、巷道、碉室采用的组合钢模板,在井下组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9的规定。表8.1.9 斜井、平碉、巷道、碉室组合钢模板组装规格允许偏差

26、和检验方法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检验方法(mim腰线下尺量检查点两墙模1基础深度-30 + 100板基础深度尺量检查点井巷中心线至2轴线位移5模板宿胎中心线距离,每模两端各设一个测点3底模上表面标高10拉水平线、尺量检查基士 10尺量检查尺量检查挂垂线、尺量检查尺量检查2m靠尺和塞尺,尺量检查检查项目1 中心位移2 上平面标图3 截面尺寸(长、宽)4 深度允许偏差(mm水沟、沟台梢 阶30士20 士2030 士2030 一检验方法挂中线,尺量中线至外沿距离拉腰线,尺量腰线至上沿距离尺量最大值、最小值尺量深度最大值、最小寸墙 105 垂直度(墙高低于105m)6 相邻模板表面高5差7 表面平整度 5

27、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1.1.10 水沟、沟梢、台阶模板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10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表8.1.10 水沟、沟梢、台阶模板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1.1.11 设备基础、预留地脚螺栓孔模板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12 的规定。表 8.1.11设备基础、预留地脚螺栓孔模板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基中心位移20 挂中线,尺量中线至外沿距离1 础上平面标高0拉腰线,尺量腰线至上20沿距离截面尺寸(长、宽) 20尺量最大值、最小值深度0尺量深度

28、最大值、最50 小值螺2 栓中心位移士 10中心线至孔中心距离孔预留模板长度0尺量检查20垂直度 5插杆吊线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8.2 钢筋工程标准的规定,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 手续。8.2.1 立模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具内容包括:1纵向、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箍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8.2.2 钢筋和钢筋制成品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 强度及其他必要的性

29、能指标按批进行复检,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检验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钢筋和钢筋制成品按规定 60t为一批(不足60t按一批计), 每批抽检一次。其中冷拉钢筋每批数量不应大于20t ,冷拨低碳钢丝每批数量不应大于5t,冷轧扭钢筋每批数量不应大于 10t。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8.2.3 焊条、焊剂的牌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8.2.4 钢筋加工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钢筋下井前尺量检查。8.2.5 钢筋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接头错开应符合国家有

30、关标准的规 定。分段施工的井筒井壁或巷道钢筋搭接接头错开难以做到时,全截面内的钢筋应保证搭接长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钢筋机械连接 宜选用直螺纹接头,并应满足规定的性能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8.2.6 钢筋或钢筋网片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扎丝规格符合设计规定;缺扣、松扣的数量不得超过应绑扎量的 20%且不应连续。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8.2.7 钢筋或钢筋网片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骨架不漏焊、开焊,网片的漏焊、开焊点不得超过应焊点数的 4%且不应连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或抽查施工检查

31、记录。n 一般项目8.2.8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8.2.9的规定。允许偏差(mm20士 1030士 10表8.2.9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距离受力钢筋排距1箍筋、构造筋间距2受力钢筋保护层检查数量:逐个循环检查间、排距最大、最小值。检验方法:模板安装前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8.3 混凝土工程I 主控项目8.3.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 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水泥以及认 为质量可疑的水泥,应复查试验,并按检验结果决定可否使用。检查数量:同一生产

32、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 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8.3.2 混凝土中掺用化学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外加剂GB 807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8.3.3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或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 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GB/T18736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 应通过试验确定。检查数量:

33、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检报告。8.3.4 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 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砂、石到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 放。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每月抽查不应少于 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检报告。8.3.5 拌制混凝土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化验报告。8.3.6 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

34、GJ55 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 合比设计。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配合比试验报告。8.3.7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试验后确定,其 性能应在满足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达到设计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8.3.8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检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抽样试件强度试验报告。n 一般项目8.3.9 混凝土浇筑后,应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除冻结井筒外层井壁混凝土外,其他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35、7d;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2预制钻井井壁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洒水、保湿养护;冻结段采用滑开模板浇筑的内层井壁,折模2h后,应洒水保湿养护,养护用水应拌制用水温度基本相同。8.4 混凝土支护工程I 主控项目8.4.1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分批检验验收,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E的规定。8.4.2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断,并作为处理的依据。8.4.3 在地面配制混凝土时,

36、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雨季施工应有防雨措施;2寒冷季节施工,冻结段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内层井壁不得 10。C,外层井壁不得低于15。C;预制钻井井壁应有防寒防冻措施;3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暴晒措施,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得超过30 C。8.4.4 井巷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支护工程的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8.4.4的规定表8.4.4井巷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支护工程的断面规格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检验项目有提升0-50立井井筒净半径无提升50主要巷道0-50斜井净中线至任一帮距离一般巷道-30+50平碉宽无中线测全宽一般巷道-30+80巷道主要巷道050净腰线至顶、底板距离一

37、般巷道-30+50高无腰线测全高一般巷道-30+80机电碉室050碉室净中线至任一帮距离非机电碉-30+50宽室机电碉室050净腰线至顶、底板距离非机电碉-30+50(mm123高至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挂线尺量实查。8.4.5 井巷混凝土支护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井局部(连续长度不得大于井筒周长1/10、高度不得大于1.5m)应为-50mm2斜井、平碉、碉室、巷道局部(连续高度、宽度1m范围内)应为-30mm 检查数量:逐模检查;抽查时按附录 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8.4.6 混凝土支护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

38、定:无明显裂缝,1 M范围内蜂窝、孔洞等不超过2处。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立井抽查2个对称测点,巷道抽查两帮对称位置各1个测点,以测点为中心的1 M范围。检验方法:现场实查。8.4.7 壁后充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充填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井壁后充填饱满密实,无空帮现象;2斜井、平碉、巷道、碉室的壁后充填基本饱满密实,无明显空帮、空 顶现象。检查数量:逐模检查;抽查时按附录 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8.4.8 防水、防渗混凝土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的规定。检查数量:

39、逐模实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检测点。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8.4.9 建成后的井下碉室漏水量及其防水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表G.0.2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实测、观察n 一般项目8.4.10 井巷混凝土支护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4.10的规定。表8.4.10井巷混凝土支护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允许偏差(mm检查项目斜井、平碉、检验方法立井 碉室、巷道基础深度-1接茬302表面平整度 103预埋件或预留孔中心线偏移 204预留巷道底板标高士 505预留 上下层 25梁 间距6 窝位垂直中心 20 0检查点两墙腰线下

40、尺量检查 15尺量检查点一模两端接茬最大值 10用2m直尺量检查点上最大值 20挂中心线尺量士 20拉线尺量一拉线尺量置 线左右检查数量:表8.4.10中,前3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后三项全数检查。8.4.10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8.5其他混凝土工程I 主控项目8.5.1 其他混凝土工程应符合本规范第 8.3.1 、8.3.4、8.3.5、8.3.7和8.3.8条的规定。8.5.2 设备基础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纵横轴线为30mm基础表面标高为-30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挂中、

41、腰线尺量检查。n 一般项目8.5.3 设备基础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3的规定。表8.5.3设备基础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mim1平面外形尺寸25尺量长、宽2表面平整度202m直尺、塞尺检查3预留地脚螺栓孔中心10以中心线为准,尺量孔中心位移位移4 预留地脚螺栓孔深度 020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5.4 水沟、沟梢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4的规定表8.5.4 水沟、沟梢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允许偏差检验方法目(mim1502上沿标高203深度304宽度305壁厚-10检查项尺量巷道中线至水沟内沿距离尺量腰线至水沟上沿距离尺量

42、检查尺量检查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8.5.5 斜井、斜巷台阶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5的规定表8.5.5 斜井、斜巷台阶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查项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目长度 201 尺量检查宽度202高度10标高20腰线下至台阶外上沿距位置30中线至台阶内侧沿距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8.5.6 固定道床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6的规定。表8.5.6固定道床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查项允许偏差检验方法(mm厚度20尺量检查点左右两侧占八、宽度50中线至道床两侧的距表面标高20腰线下至道床表

43、面距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尺量检检查数量:按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8.5.7 混凝土地坪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7的规定。表8.5.7地坪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查项允许偏差检验方法目(mm1标高 -30+50 腰线下至地坪表面,尺量最大值、最小值2表面平整度10用2m靠尺,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均匀设3个以上检查点,每个检查点设一个测点。9锚喷支护工程9.1 锚杆支护工程I 主控项目9.1.1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按1500根或不足1500 根的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

44、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 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 工中实查。9.1.2 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并在 施工中实查。9.1.3 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紧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00N.ni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根安装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测扭矩、观察,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1.4 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 90%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F.0.1条

45、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实测。H 一般项目9.1.5 锚杆(或预应力锚杆)、锚网、锚网背支护的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5的规定。表9.1.5 锚杆(或预应力锚杆)、锚网、锚网背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检查项目有提升允许偏差(mm0 -1501立井井筒净半径无提升-50 550主要巷道0 -150斜井净宽中线至任一帮距一般巷道-50 550离2平碉无中线测全宽一般巷道-50 -+200主要巷道0 -150巷道净高腰线至顶、底板距一般巷道-50 550离无腰线测全高一般巷道-50+200机电碉室

46、01003净宽中线至任一帮距离非机电碉-20+150碉室室机电碉室 -30+100净高腰线至顶、底板距 非机电碉 -30+150离室检查数量:逐循环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9.1.6 锚杆的间距、排距的允许偏差应为士 100mm检查数量:检查每循环中最大和最小的间距、排距;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1.7 锚杆孔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为 050mm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插杆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1.8 锚杆孔的方向与井

47、巷轮廓线的角度或预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夹角不 应小于75%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插杆用半圆仪全数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1.9 锚杆支护井巷工程的锚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 50mm锚喷支护的爆破材料 库成巷后,锚杆不得外露。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或实测,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2 预应力锚杆、锚索支护工程I 主控项目9.2.1 预应力锚杆、锚索的材质、规格、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锚索进场后,同一规格的的锚杆、锚索每1500 根或不

48、足1500根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9.2.2 预应力锚杆、锚索的锚固材料、锚固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2.3 预应力锚杆、锚索的钻孔方向的偏斜角不应大于设计值的3。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插杆挂半圆仪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2.4 预应力锚杆、锚索安装的有效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的95%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 定选检

49、查点。检验方法:插杆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2.5 预应力锚杆、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值不应小于设计值的90%检查数量:锁定时应逐根做预应力测试;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现场实测,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n 一般项目9.2.6 预应力锚杆、锚索的间距、排距的允许偏差应为士 100mm检查数量:检查每循环中最大和最小的间距、排距;中间、竣工验收时, 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3 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I 主控项目9.3.1 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检查数量:每批水泥、骨料

50、、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查不应少于一次;对使用水源应做PH值检验。水源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检验。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 抽样检验报告及水的PH值检 验报告。9.3.2 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检查记录,并现场实查。录F的规定。检验方法: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试块抗压试验报告。9.3.4 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9.1.5的规定。检查数量:逐循环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9.3.5 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应

51、小于设计值 90%检查数量: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选检查点,在检查点断面内均匀选3个测点。检验方法:打眼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3.6 井下碉室的防水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表G.0.2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n 一般项目9.3.7 喷射混凝土的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7的规定。表9.3.7喷射混凝土支护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查项允许偏差检验方法用1m靠尺和塞尺量检查表面平整度 50mm点上11 M内的最大值基础深度 10% 尺量检查点两墙基础深度2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9.

52、4 金属网、塑料网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I 主控项目9.4.1 各种金属网和塑料网的材质、规格、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网的网格应焊接牢固,钢丝网的网格应压接或绑扎牢固,网与网之间的搭接长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逐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质量检验证明,并现场实查。9.4.2 金属网、塑料网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应符合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9.3.2条的规定;抗 压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3.3条的规定。9.4.3 金属网、塑料网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9.1.5条的规定。9.4.4 金属

53、网、塑料网喷射混凝土的支护厚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3.5条的规定。n 一 般项目9.4.5 金属网、塑料网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基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3.7条的规定。9.4.6 金属网、塑料网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9.5 钢架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I 主控项目9.5.1 钢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11.1.1条的规定。检查数量:逐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并现场实查。9.5.2 钢架的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条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

54、证或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并现场实查。9.5.3 水平巷道中钢架的前倾、后仰应符合本规范第11.1.4条的规定。9.5.4 倾斜巷道中钢架的迎山角应符合本规范第11.1.5条的规定。9.5.5 钢架的撑(或拉)杆和垫板的安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1.1.1条的规定。9.5.6 钢架的背板安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1.1.7条的规定。9.5.7 钢架的柱窝深度或底梁铺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1.1.8条的规定。9.5.8 钢架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应符合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9.5.9 钢架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应符合本规范第9.3.2条的规9.5.10 钢架喷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符合本

55、规范第9.3.3条的规定。9.5.11 钢架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11.2.4条的规定。9.5.12 钢架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3.5条的规定。H 一般项目9.5.13 钢架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3.7条的规9.5.14 钢架梁的水平度及扭距、钢架的间距、立柱斜度和棚梁接口离合错位应符合本规范第11.1.9条的规定。10 砌块支护工程10.1 钢筋混凝土弧板支护工程I 主控项目10.1.1 钢筋混凝土弧板的质量验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混合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质量

56、检验报告,并现场实查。10.1.2 壁后充填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实查。10.1.3 垫板的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的应达到 90汲其以上,达不到设计要求 的10%勺垫板应不影响安全使用。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检查检查点前方一圈弧板的全部垫板。10.1.4 弧板砌体的壁后充填应严实,不得有空顶、空帮现象。检查数量:逐循环检验;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10.1.5 钢筋混凝土弧板支护巷道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1.5的规定。表10.1.5钢筋混凝土弧板支护巷道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

57、许偏差(mm1净宽中线至巷道任一帮的050距离2净高腰线至巷道顶、底板的050距离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n 一般项目10.1.6 弧板接茬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0.1.6的规定表10.1.6 弧板接茬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mim尺量检查点中一圈弧板内横向和纵向接茬的最大值1纵向接茬(平行8巷道)2横向接茬(垂直8巷道)检查数量:逐圈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10.2 预制混凝土块、料石支护工程I 主控项目10.2.1 预制混凝土块、料石的材质、强度、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质量证明,并按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现场实查。10.2.2 砂浆的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值;2同一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严禁小于设计值的 85% 检查数量:立井每 20mi 30ml巷道每30mi 50m 碉室每100 nf取试块 不少于1组,1组为3块。检验方法: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10.2.3 预制混凝土块、料石支护的井巷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3的规定。表10.2.3预制混凝土块、料石支护井巷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检查项目有提升允许偏差(m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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