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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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模板-推荐通用稿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模板-推荐通用稿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

2、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

3、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

4、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

5、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

6、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

7、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

8、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精选阅读 202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过程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意义深远,要建立科学管理的方式。下面是我整理的20xx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 【20xx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1】 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是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9、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21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精神,现就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将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按照国家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要求,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达到5%,城市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

10、0%;到2021年,农村达到30%,城市达到50%。到2021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规范建档、有效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

11、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二、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一)逐步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应当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负责。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医务人员入户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做相应记录。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合做好健康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具体内容和方法执行国

12、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有关要求。 (二)有效使用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当统一存放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调取并查阅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要做好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实现对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 (三)规范管理健康档案。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

13、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制度,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好建立健康档案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等保障措施并加强对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

14、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 (四)逐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xx46号)、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相关服务规范的要求,逐步推进建立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鼓励以省或地级市为单位研究开发相关信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要逐步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以及传染病报告、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医院电子病例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起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5、落实责任。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把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要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和方案,确保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

16、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参与建档工作。 (三)完善经费保障措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将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落实相关经费。健康档案的保管保存、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投入。经费的拨付应当与健康档案建立的数量和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 (四)加强健康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广泛开展针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强化居民健康档案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等,使其充分了解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

17、术和方法。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收集、管理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五)加强监督检查。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建立、使用和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检查评估,及时向同级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卫生部将不定期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0xx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2】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两项主要内容,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20xx年度重点任务予以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老

18、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67号)、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xx35号)、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xx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近期省级基本公卫复核反馈存在问题,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20xx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使用率达到50%以上的任务目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体检完整率达到70%以上的任务目标。 二、落实工作内容

19、 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把握好健康档案管理和老年人管理工作的关键点,选准医防整合的结合点,狠抓工作落实。通过上门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多途径,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对现有的健康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甄别逻辑错误、缺失信息和虚假信息,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和使用率。对辖区户籍及流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健康管理,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特别是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xx3号)文件新增的两项内容:提高老年人体质

20、辨识服务覆盖率和老年人免费腹部黑白或彩色B超检查(3个脏器以上)任务的落实。 三、优化服务流程 以城市家庭医生团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由防治分离过渡到防治一体,由疾病管理过渡到健康管理,切实提高签约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引导社区居民定点医疗、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和进行老年人健康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针对20xx年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机构改革逐步到位后出现人员变动情况,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21、卫生局)要重点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要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明确相关要求,引导医务人员在提供诊疗过程中合理使用更新,建实用活健康档案。 五、强化监督考核 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监督考核主体作用,省、市要对县区进行抽查考核。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居民健康档案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督导每年不少于4次,覆盖率达到100%。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到位和使用、建档数量和

22、质量、档案合格与使用、体检数量和完整度、服务效果、满意程度等。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要规范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特别是部分指标的自查结果、上一年度考核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突出重点。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做任何工作都应有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同样一个工作岗位,别人做的紧凑有序,而你却丢三落四?为什么有时候你感觉自己天天在忙碌,而似乎没有任何成果,工作总是裹足不前呢?为什么有时候感觉有许多事要做,但却不知道从哪件事开始做呢?在工

23、作中,这些问题也许总是困扰着你,而且久而久之如果总是效率低下还会影响到你的工作业绩。究其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这篇关于202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的文章,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统一、标准化得居民健康档案,利用健康档案,规范、科学的记录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到201x年底,以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为重点的健康管理体系在城乡居民中基本建立。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80%; (二)健康档案合格率8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80%。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24、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3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三、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

25、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并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6、服务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做好项目宣传、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基本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和更新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 2、提高服务能力。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录入质量。 3、要加强项目宣传。中心及社区服务站要做好宣传活动,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居民了解建立健康档案的内容和好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加。 4、建立健全绩

27、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考评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篇二】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

28、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

29、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

30、。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

3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

32、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

33、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

34、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以下是工作计划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范文文章,供大家参考!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36个月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

35、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档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

36、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重点管理对象。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乡镇卫生院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办

37、法。 4、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的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指导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比例等政策的制定,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38、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

39、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 第3/4页 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5、强化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档案室和基本设备,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报告模板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40、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

41、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

42、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

43、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

44、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

45、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

46、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

47、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

48、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

49、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51、。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

52、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

53、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样本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

54、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

55、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

56、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

57、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

58、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

59、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

60、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完成辖区常住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电脑信息录入。以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建立统一、科学和 规范的健康档案,并录入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 2.使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如有不能达到规定的数量将列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2.培训宣传:居民健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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