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造地工程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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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曹妃甸工业区港池岛西部造地一期工程。二、地点:本工程位于工业区港池岛,二港池东侧、港池岛北部围海造地工程西区南侧、西通路西侧、在建港池岛南部围海造地工程北侧,紧邻迁曹铁路曹妃甸西线曹妃甸西站。三、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包括围堰和吹填、回填工程,规划河道围堰1200m,吹填挡堰1736m,吹填工程量391.72万m3,回填工程量306.51万m3(包含挤淤固结沉降量),陆域吹填标高5.10m,回填标高4.70m,造地面积约1.19K。四、工程结构及概况:本工程规划河道围堰堤身采用袋装砂斜坡堤结构,护面采用块石护面,在块石下先铺设一层无纺土工布+袋装碎石形成反滤结构,护底采用抛石护底,详见设计施工蓝图典型断面。吹填挡堰采用小袋装砂棱体结构,再在袋体表面铺设一层涂塑编织布,起到防渗吹填水作用。吹填工程采用在业主指定取砂区用绞吸船取砂进行吹填,回填工程采用外购山皮土进行回填,再利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进行整平。五、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本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合同划分为规划河道围堰、回填山皮土和吹填砂三个单位工程。六、本工程投资:本工程施工中标价为¥261927771元人民币。七、本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12月20日完工。八、工程质量要求: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评定为合格。九、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业主单位:唐山曹妃甸造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单位: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单位:唐山曹妃甸疏浚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单位:曹妃甸工业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第二章 监理工作依据一、 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工程建设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 曹妃甸工业区港池岛西部造地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三、依法签定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文件及各种协议文件。四、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批准的变更通知。五、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设计文件。六、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纪要和经确认的其他文字记载。七、监理规范: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八、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58-2008九、工程技术规范:(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JTJ203-2001(2)港口工程荷载规范 JTJ203-2001(3)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 JTJ300-2000(4)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JTJ239-2005(5)疏浚工程技术规范 JTJ319-99(6)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 JTJ203-2001第三章 监理范围和目标一、监理工作范围(1)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业务。(2)监理业务内容:控制本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环保,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3)监理工作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一期所涵盖的工程内容。(4)施工监理阶段: 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保修期。二、监理目标:(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要求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标准。(2)进度控制目标:充分利用管理软件,对工程项目进度进行预控管理,实施周密的协调、安排,督促承包人完成业主单位的分阶段指导计划,准时提交使用,按施工承包合同确定的进度目标。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工期不得推迟,也不倡导盲目抢工期。(3)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为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单价控制工程投资,严格控制工程变更。(4)安全文明和环保监理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规范职工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投资者的财产安全;督促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预控措施的落实,杜绝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和业主的安全文明管理的要求,督促承包人在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卫生防疫、防火、防台等管理上有措施、有效果,使承包人的工地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安全施工的控制具体目标为:零事故、零伤亡、零隐患(5)合同管理目标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自觉遵守监理服务合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公正协调现场各类关系,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利益。(6)信息管理目标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充分利用管理软件,按期填报各种报表,做好各项监理记录,搞好工程质量评定,以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提高信息管理水平,确保工程交工验收及时和准确。(7)组织协调目标 充分发挥社会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尽量组织协调好参加本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处于受控状态,并保持有条不紊。 我们承诺:我们将组建一个品格优秀,作风正派,团结务实,勇于拼搏的项目监理部班子,形成技术过硬,坚持原则,坚持程序,特别能吃苦,人员相对稳定且富有职业道德及遵纪守法的监理队伍,为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第四章 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一、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业主唐山曹妃甸造地有限公司设计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唐山曹妃甸疏浚有限公司二、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总监:李信总监代表:王著回填监理李胜利吹填监理井瑞祥监理员1围堰监理雷毅监理员1 另外:根据工程需要,我公司在施工高峰期还会根据需要增加监理人员等三、现场主要监理人员配备总监1名,总监代表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若干。附:1、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2、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监理人员的证件(附表2)第五章 监理组织、人员职责一、监理中心技术部门工作职责(1)代表监理公司对工程项目监理部进行管理。(2)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大会议及专题技术会议。(3)审查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规划。(4)检查工作是否满足业主和监理公司的要求。(5)经常和业主及承包人代表联络,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对监理合同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和业主报告工作。(2)明确监理机构的职能分工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完成监理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环保管理、信息合同管理等主要监理工作的决策和管理。(3)主持制订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5)组织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有关文件,下达有关指令;(6)审批承包人申报的有关申请报告和报审表。(7)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8)组织审查承包人的交工申请和交工预验收。(9)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保修期的监理工作。(10)组织整理工程竣工监理档案资料,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费用控制等进行全面总结,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三、 合同管理与计量监理工程师职责(1)参与施工协议文件的编制。(2)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3)负责工程计量的复核,审核支付申请,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4)运用计算机软件分解、分析工程费用,编制支付台帐,跟踪工程进度,每月起草支付和进度控制报告。(5)审查工程变更后的各种费用,审查工程结算。(6)负责合同管理,参与分包审查、索赔调查等工作。(7)向总监汇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情况。(8)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四、信息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完成总监交办的各项工作。(2)负责落实信息管理流程,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管理。(3)负责与业主的信息交换和管理。(4)编制监理日报、周报和月报,起草会议纪要、汇总和初审施工报表,校对监理指令和报告,并按业主要求及时传送给业主代表。五、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完成总监交办各项工作。(2)负责监理平行观测复核工作。(3)旁站监理和复核承包人基准点、基准线的复测工作。(4)旁站监理和复核主要轴线定位测设工作。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编制本专业监理细则。(2)组织指导监理员的工作。(3)审核承包人的施工方案。(4)检查承包人的测量控制点。 (5)核实工程材料的采购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6)组织或参加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7)检查工程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问题。(8)进行工程计量。(9)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资料。(10)做好监理日记并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七、监理员的职责(1)监理员是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做好个人分管范围内监理工作和监理部交办工作;(2)掌握工程施工情况,旁站监察承包人施工;(3)记录工程进度的详细情况及有关问题;(4)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问题;(5)做好详细准确的监理日记,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的异常情况。第六章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单位复查设计图纸,认真核对。二、设计交底制度由业主主持,监理机构人员及施工单位人员参加设计交底会。会议记录以纪要形式记录决定事项,纪要交付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三、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人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监理部总监审批。四、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项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不合格不准使用。五、工程变更制度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变更设计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经业主、设计、监理三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由设计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后,由总监签发设计变更指令。六、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七、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承包人,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明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承包人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八、工程质量检验制度(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2)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3)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验后予以签认。(4)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承包人执行。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造成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称为质量事故。(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业主。(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4)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承包人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总监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承包人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十、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1)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施工,监理部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各项工程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形象进度情况。(2)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分项、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十一、投资监督制度(1)监理部定期整理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计量结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业主,以便控制投资。十二、 监理报告制度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监理总结,上报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采用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有价值的经验等。十三、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2)承包人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予验收交接。(3)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十四、 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项目,应详细作出记录。(2)监理部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和技术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第七章 监理工作的任务和控制方法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一、 根据监理合同和业主要求,建立项目监理部,向业主提交监理机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要求及时到位,明确岗位职责,定人定岗。二、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理规章制度,组织全体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三、进行现场调查,对现场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测量标志复核无误。第二节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一、审查施工单位人员(1)对照施工合同文件的承诺,检查核实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到位的情况。(2)协助业主对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检查其从业的资格证书及实际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3)如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到位,或未满足施工要求,将与承包人及时联系,责成其按时到位或更换人员。二、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1)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2)针对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的措施是否符合实际。(3)施工计划的编制能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其保证措施是否可靠。(4)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生产要求。(5)施工船机数量是否足够,进场时间是否落实。(6)施工工艺是否合理,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7)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从组织上落实,组织结构和人员是否落实。(8)工地试验室是否经当地质监部门认可。(9)安全和环保措施是否切实可行。(10)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的关键线路进行控制,并应有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三、检查现场临时设施的施工(1)监理应将承包人的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纳入监控范围。(2)监理工程师将审查承包人的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和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3)材料堆场和预制场地要求:堆场清洁、易排水,预制场地要求地面质地均匀,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四、 检查承包人的船机及设备(1)进场的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要求,是否满足合同文件和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承诺。(2)当发现进场的船机、设备型号、数量与合同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说明原因,主要船机及设备的改变须经监理部批准。五、检查承包人的人员进场情况(1)对照承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诺,逐项检查核实。核查承包人、分包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工种生产工人的到位情况。(2)对有资质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要检查其资格证书及实际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3)对承包人上述人员未及时到位或未满足要求时,将与承包人总部联系要求其按时到达或及时进行更换。六、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1)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应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施工经验丰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2)审查批准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自检人员的资格。(3)监督、检查和批准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试验设备、试验人员的资质,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室的合格证书,人员的资质,不合格时不能批准其承担试验任务。(4)检查承包人材料管理人员和材料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5)检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是否落实。七、检查承包人基线、基点测量(1)主持交桩工作,首先监理对设计院和业主提供的桩点要组织力量,进行复测检查,核对提供的坐标数据。(2)在核对无误后,要通知承包人接桩,承包人应会同监理在现场接收桩位和各桩位的测量数据。(3)承包人在核对后,开始基点和基线的布设工作,监理要旁站全过程,并对基点、基线测量独立进行复核检查。(4)监理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测量,检查成果计算书及图表,并书面予以批复。(5)督促承包人定时进行基线基点的复测。八、对承包人材料、设备进场的检验和批准(1)在工程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前,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材料、设备清单,对质保资料如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进行审查,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场。(2)总监亲自或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的产地和质量进行实地考察了解。(3)材料、设备进场后,要督促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验收和定期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禁止用于工程。(4)监理部对材料、设备进行见证及平行检测。九、审查承包人的试验室(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地试验室的全部设备清单。(2)监理审查试验设备、性能和数量,必须符合合同的要求,应满足工地试验项目检测的需要,所有检测仪器应有国家计量部门的检验和标定,并附有标定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3) 审查试验和测量人员1、要求试验和测量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并应具备资格证书。2、试验和测量的操作工人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具有培训证和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3、审查工地试验室的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审查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十、审查现场开工条件开工前除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之外,必须考察业主提供条件,如外部干扰影响施工可能引起索赔等,监理要协助业主及时排除干扰,确保开工后施工能顺利进行。十一、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会议上说明开工审查的内容和结果。(2)对承包人开工准备进行评述,不足的地方要求限期改进。(3)总监理工程师应说明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各项规定及例行监理程序,要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贯彻执行。十二 、各项准备就绪,总监对承包人的开工申请予以签认,报业主批准后,正式下达开工令。第三节 工程质量控制一、质量监控的原则 监理机构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商落实质量管理体系。采用预防为主的原则,事前控制于未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隐患。严格事中检查,使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目标。监理过程中,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及规范标准,督促承包商全面实现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监督承包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施工。坚持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二、质量控制方法1、工程材料质量控制(1)材料进场前,承包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材料出厂检验资料。承包商填写材料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方可允许材料进场。承包商对进场材料,在监理见证下,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测单位复检。(2)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件设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限期将不合格材料撤出现场。(3)监理机构对重要材料以及承包商按规定检测复验的材料砼试件总量的10进行平行抽检。2、巡视与旁站检查(1)对分项工程,监理人员采用目视测量或抽检试验等手段进行巡视检查。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施工项目等进行旁站检查。(2)巡视与旁站均应有记录。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应督促承包商整改。(3)旁站的范围:1)、旁站承包人控制点的复测2)、独立复核承包人测量、观测结果3)、旁站承包人对护岸、场地沉降、位移观测4)、旁站软体排铺设及吹填、压排5)、旁站袋装砂棱体充灌(4)旁站程序及内容:1)检查并通知现场质检人员到岗及材料准备情况;2)检查施工前测量放线及施工定位;3)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报告,监督承包商进行现场取样;4)检查施工后的位置平整度,检查施工质量;5)做好监理旁站记录,在记录上监理人员及施工现场质检人员应签字,旁站记录须存档备查。3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对隐蔽工程掩盖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验不合格责成承包商限期整改,重新报验。承包商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监理工程师对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4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处理对于可以弥补的工程质量缺陷,要求承包商整改后,监理重新进行检查。对于工程重大的质量隐患或已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下达该部分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下达工程暂停令及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并取得同意。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应责令承包商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在实施由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时,监理人员跟踪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检查合格后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及时向业主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检查施工控制测量及放线测量成果项目监理机构向承包商提交高程与平面控制点。监理跟踪检查承包商对工程控制网点和护岸测量基线的布设与测量工作,检查测量成果。监理人员对布控的控制点进行复测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放线测量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6试验室对承包商的试验室及委托试验室进行考核,考核资质等级试验范围设备仪器的计量检定证书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等。7执行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承包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补充式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批准并上报业主。三主要分项工程的控制1软体排铺设工程监理要点(1)砂肋的加工1)软体排复合土工布加工缝制:在护岸横断面方向,软体排应整块制作,不准搭接或缝接,其尺寸依所在断面结构尺寸而定。在护岸轴线(纵向)方向,软体排可以搭接或缝接,单块软体排尺寸根据制作和施工条件而定。排体缝制必须采用包缝法或丁缝法,缝制后强度不低于土工布强度的70%,加筋带应采用三道锦纶线牢固地缝制在软体排上。2)软体排、砂肋的加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缝制方法进行,加筋带、砂肋环、绑扎环的间距按设计的要求布置。缝制线用35支三股锦纶线,双线缝制,采用链式针脚,针脚的间距要均匀。(2)软体排铺设:土工织物软体排的铺设要做到:事中抓卷排和拉排,对排位进行动态控制,事后抓检测。1)软体排铺设是力求平整,不得有折叠现象,在护岸横断面方向应有所松弛,不可过紧,保证定为精确和有效的搭接长度。2)控制充灌砂浆的粒径和浓度,保证砂肋散失水分后的充盈率在8085%。3)据经验,由于受风等因素影响,采用GPS定位软体排铺设后排体位置、状态等的检测至关重要,如发现超过允许偏差,则必须及时采取补铺措施。2、 袋装砂棱体监理要点 (1)砂袋加工:具体要求和控制措施同软体排土工织物。 (2)砂袋现场就位铺设:1)现场检查核对出运通知单和出厂合格证,核对砂袋规格。2)检查砂袋有无破损。3)检查袋尾套环与滚筒联系绳连接是否牢固,长短是否均匀;4)检查砂袋位置是否对中,是否平顺、无褶皱。(3)充灌砂袋1)袋装砂棱体应分层充填,每层充填厚度一般宜为0.5m。袋体应堆叠整齐,上下层交叉排列,袋体之间应紧靠、挤密,其搭接缝错位在3.0m以上,不得出现通缝。依据设计要求双侧棱体充填袋必须同时施工,充填袋底层必须相连接。2)袋装砂棱体的充填在垂直于堤轴线方向须整块制作,在平行于堤轴线每袋尺度以利于制作和施工方便为宜。充填袋的接缝应采用包缝或丁缝。接逢采用二道锦纶线,针脚间距7mm,缝制后强度不低于原织物设计强度的70%。3)棱体施工时,应尽快进行软体排的施工,形成一段,及时铺设一段,保护一段。4)袋装砂棱体所用编织袋在运输、堆放和铺设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不得出现破损和老化现象,否则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3、土工布铺设施工的监理要点1)原材料加工具体要求和控制措施同软体排。2)铺设时,土工布应并略有松弛,并及时进行充填袋施工,以防被风卷等。4、吹填工程的质量控制(1)吹填施工,应定期取砂样作试验,监理见证做抽查,吹填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如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各方商量解决;在竣工后、验收前应再次进行颗分试验,作为吹填砂的结果控制。(2)按照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核实工程船舶、机具、人员进场情况,包括船舶、机具的完好程度和人员组成,检查吹填区内承包人设立的沉降杆和吹填标高控制的零点标高;(3)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配合护岸施工,时常检查护岸的施工质量,检查护岸位移与沉降情况,检查泄水口门的设置质量,检查吹填标高控制杆和沉降杆的设置质量,并定期观测吹填高度,做好记录,测算工程数量,以便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和调整吹填速率。(4)泄水口布置要严格满足设计要求。(5)竣工测量,监理人员和承包人一起进行测量,通过竣工图与设计图比较、计算,来检查吹填标高、吹填砂的平整度等吹填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5、隔埝、溢流堰质量控制(1)围埝、溢流堰施工所用原材山皮石等要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2)严格控制放坡坡度、高程等相关设计要求,溢流堰一级棱体完成后,根据要求要及时加高。四、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监理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职称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经出现,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待承包人采取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其质量缺陷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2、 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由设计院提出处理方案,由承包人进行修补。(2) 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的工程技术。(3)如果是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和设计院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3、 质量事故处理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2)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3)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审查、修正及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情况,必要时还应实地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同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第四节 工程进度控制一、进度计划的编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按照实际、科学、清晰明了的原则,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划分为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进度计划。二、进度计划的审批(1)总体进度计划中标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文件: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现金流动估算,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2)阶段性进度计划 在工程开工后一周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文件;(月、季)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三、进度计划审查步骤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员对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审查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2)列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4)检查批准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四、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1)审查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2)审查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审查主要材料和船机设备的到达日期,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工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施工准备的安排是否合理。(3)审查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及投资应与承包人的船机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人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五、进度计划的检查(1)每日进度检查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序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员、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员、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等。(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后向监理部提交月进度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或总说明,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细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或主要工程项目上)一些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4)其它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3)进度控制图表 监理部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六、进度计划的调整(1)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2)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3)加快工程进度 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工程时, 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4)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际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得到业主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5)计划进度的延误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还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分割或考虑更换承包人。第五节 工程费用控制一、工程计量1.工程计量的规定(1)计量范围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2)主要计量依据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2)合同图纸。3)工程变更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件。5)技术规范。6)有关计量补充协议。7)索赔。(3)计量原则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不得计量。2)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2、工程计量的方式(1)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有关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将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副本抄送给承包人。(2)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应要求其提前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时间。3、工程计量的程序和主要文件(1)计量申请或通知工程需要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如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3)填写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4)主要文件:中间计量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中间交工证书等证明文件。二、工程支付1、前期支付(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2)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预付款按合同规定方法予以扣回。2、中期支付(1)工程款监理工程师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2)暂定金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需要动用暂定金,并在下列手续完备之后签发暂定金支付证明。1)监理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2)监理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计划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及计算说明。3)与业主和承包人就暂定金支付进行了协商。4)审核了有关动用暂定金的凭证。3、工程变更(1)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其修改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2)监理工程师收到中间计量单并审查无误后,应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办理支付。4、保留金(1)监理工程师对保留金的扣留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2)保留金的退还按照合同规定。5、索赔(1)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签发索赔支付证明。(2)索赔金额支付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及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所确定的内容执行。6、合同中止后支付(1)承包人违约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违约后,应对由于承包人的过失而使业主产生和随之引起的所有费用的增加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估算,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扣除承包人上述费用的证明。(2)业主违约当监理工程师确认业主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因业主干涉、阻挠、拒绝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致使承包人提出中止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应澄清下述内容,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止的支付证书:a、合同中止之日前,承包人已按合同完成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b、承包人根据合同为该工程订购的材料、设备及货物费用。c、承包人雇佣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人员在合同中止时的合理遣返费。d、承包人机械设备撤离费用。e、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合理发生的费用,而该费用未包括在其它各项支付之内。f、承包人应偿还业主的有关设备、材料和工程的预付款金额,以及合同中止之日,按合同规定业主向承包人收回的任何其它款项。g、由于合同中止给承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款额。三、最终支付1、准备工作(1)监理工程师必须处理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a、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b、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及退回或解除承包人银行保函的证明。c、确认已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时间与费用索赔等有关事宜进行清理与审定,并签发完毕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2)监理工程师必须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并完成下列工程:a、对所有支付的细目进行检查,防止漏项和重复。b、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复核。c、对所有有争议的细目与计算进行核实,并与业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处理办法。2、最终支付(1)最终结算清单的说明:a、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方法。b、监理工程师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c、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2)最终结算清单由一系列清单及表格组成,并包含最终结算清单的说明的款项内容。(3)最终结算清单的附件由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应与最终结算清单的内容一致。第六节 合同管理一、有关规定1、任何工程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并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实施。2、监理工程师认为根据合同规定须变更工程时,应经业主同意;3、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4、承包商请求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报业主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5、监理工程师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应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确定变更费用。二、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的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商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事宜,及引起费用增减的估算报告。2、资料搜集 意向变更通知发出后,应搜集变更前后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的洽商记录,业主承包商监理三方面文件与会谈记录,以及主管部门指令性文件等。3、费用评估 审核变更工程量的主要依据: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现场计量结果及变更工程单价。4、协商价格 监理会同业主及承包商对工程变更费用的评估结果进行磋商,在意见难以统一时,监理工程师确定最终的价格。5、签发工程变更令 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表及附件:变更前图纸,业主承包商监理三方面的会谈记录,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商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材料等。三、分包工程管理1、检查工程分包应符合建筑法规定,不允许承包商把大部分工程分包或层层分包。2、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工程审核下列内容: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专业施工许可证;分包工程管理人员的资质及施工机械;分包工程的类别和数量;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分包工程工期等。3、监理机构审查承包商的申请报告,对基本符合分包条件的,监理部应作出进一步调查后,再做结论。对不具备分包项目资格的分包商,不予批准。审查合格,则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分包项目合同后,将合同副本报送监理部备案。4、监理机构对分包商的管理是通过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将所有有关对分包商的指令通知送达承包商,由其处理与分包商之间的各项事宜。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四、费用索赔管理1、对费用索赔的有关规定监理工程师必须确认以下条件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1)承包商进行费用索赔必须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2)发生索赔的事件后,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的意向,并同时抄报业主。(3)承包商应承诺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的详细材料,并提供有关证明。(4)承包商按合同规定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索赔申请。2、审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1)索赔申请的格式是否符合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索赔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即需列明索赔原因及所依据合同条款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及有关证明文件图纸资料等。3、进行索赔评估,审查报告,确定索赔,在确定索赔后签发索赔报审表,并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五、工程保险管理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方面对工程保险进行检查:(1)保险种类一般可以分为工程和设备保险人员伤亡或伤残事故保险第三方的保险。(2)保险的数额应与价值相符。(3)保险的有效期应不少于合同工期。(4)保险单及保险费收据,保留一份复印件备查。(5)监理工程师确认是否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六、争端调解管理1、争端(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按合同规定期限,对争议事件全面调查取证,并对争议作出决定,将决定书通知业主和承包商。(2)发出通知后,如业主及承包商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仲裁,则监理决定为最终决定。(3)监理工程师在解决争议后,要求承包商继续精心施工。2、仲裁(1)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争议双方友好调解,同时督促业主和承包商继续遵守合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2)在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调查时,监理工程师持公正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3)监理工程师在仲裁后执行裁决。3、违约(1)当业主有下列事实时,监理工程师应确认业主违约:1)宣告破产或宣告停业清理;2)由于不可预计的理由,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业务;3)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支付证书向承包商付款,或拒绝阻挠支付证书签发。(2)承包商一般违约。当承包商存在下列事实时,确认承包商一般违约:1)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2)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3)由于承包商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4)不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5)未按合同规定照管好工程。(3)承包商严重违约。当承包商有下列事实时,应确认承包商严重违约:1)无力偿还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务被接管,或资产抵押停业整顿,因而放弃合同;2)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3)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公然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4)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4)对承包商违约处理1)书面通知承包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与纠正;2)提醒承包商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3)上述措施无效时,书面通知业主;4)确认因承包商违约对业主造成费用影响时办理扣除相应费用的证明。第七节 信息管理一、信息管理的任务:收集分类处理存储传递和发布各类数据和信息,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参加项目建设的各部门提供信息,支持项目的动态管理,帮助项目监理机构迅速正确地进行各类决策,为项目总目标的控制服务。二、信息管理方法:运用人工与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其分类可按监理目标划分为质量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费用控制信息和合同控制信息。三、监理信息资料1、会议记录:如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会等。2、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日志:记录当天施工内容施工人员情况施工机械施工进度隐蔽工程验收部位以及-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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