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1春《法学方法论》离线作业1辅导答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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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大学21春法学方法论离线作业1辅导答案1.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B是监督宪法实施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B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C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D可以对全国人大的立法活动进行监督正确答案:B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机关,所以C项正确。但是它不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所以A项错误。作为立法机关,它也同时对国务院和地方人大的立法活动进行监督,属于立法监督的主体,监督内容是这些立法是否违背宪法,所以B项正确。但是立法监督的对象是下级立法机关,所以D项错误。2.

2、 我国与下列国家中签订了双边司法协助协定的有( )。 A法国 B波兰 C比利时 D白俄罗斯 E美国我国与下列国家中签订了双边司法协助协定的有()。A法国B波兰C比利时D白俄罗斯E美国ABCDE与法国和比利时的是民事方面的,与波兰和白俄罗斯的是民事和刑事方面的,与美国的是刑事方面的。3.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称谓有A.原因与结果关系B.犯罪因果关系C.刑法中的因果关系D.哲学上的引起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称谓有A.原因与结果关系B.犯罪因果关系C.刑法中的因果关系D.哲学上的引起关系正确答案: B C4. 裁判事实形成的本体基础是( )A.理解B.解释C.判断D.适用参考答案:AB5. 与一般固体废物

3、相比,危险废物要执行下列哪些特别的管理制度( )。 A清洁生产制度 B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标与一般固体废物相比,危险废物要执行下列哪些特别的管理制度()。A清洁生产制度B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标识制度C经营许可制度D转移管制制度E计划生产制度BCD1998年2月,我国公布了第一批共包含47类危险废物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除名录制度外,国家还需确立并实行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我国实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我国实行危险废物经营环境行政许可制度。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土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 在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过

4、程中,具有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 A追索罚款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B在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A追索罚款案件的权利人死亡B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C申请人撤销申请D申请人死亡BC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执行终结。行政诉讼法、行诉解释均未对终结执行作规定。该题在现已失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但根据行诉解释第97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

5、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BC对,BC两项分别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二)项和第(一)项的规定。A错,追索罚款不同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前者不具有后三者的人身专属权性质,不因权利人死亡而归于消灭。D错,申请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执行被裁定终结。7. 下列关于裁判事实和事实范型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事实范型规定了裁判事实的合法

6、性维度B.裁判事实是经由事实范型对案件事实涵摄后确定的事实C.在司法三段论推论中事实范型是大前提的组成部分D.裁判事实的模式决定了个案裁判事实的形成过程参考答案:ABCD8.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可背书转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可背书转让B汇票有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之分,支票则均为见票即付C汇票的票据权利时效为2年,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则为6个月D汇票上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支票则不能授权补记BC本题考核汇票和支票的区别。汇票、本票、支票均可背书转让

7、;因为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汇票、本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由出票人授权补记。9.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没有阶级性。(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没有阶级性。()错误10. 质物在质权人占有期间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归质权人。( )质物在质权人占有期间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归质权人。( )正确答案:错11. 李某饲养了20头奶牛,有一天一头奶牛突然不吃食,经查病因不明,无法医治,日渐瘦小。李某担心传染其他奶牛造成李某饲养了20头奶牛,有一天一头奶牛突然不吃食,经查病因不明,无法医治,日渐瘦小。李某担心传染其他奶牛造成更大损失,于

8、是将这头生病的奶牛拉到很远的郊外抛弃。第二天被在郊外耕作的农民刘某发现,其将奄奄一息的奶牛带回家中精心调治。4个月后,该奶牛竟然病状全消。这一消息在半年后传到李某耳中。李某认为自己才是这头奶牛的主人,便找到刘某要领回该头奶牛,刘某不同意。李某又说可以全额支付刘某饲养治疗奶牛的所有费用,刘某仍然不同意。于是李某将刘某告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不当得利的奶牛。要求:法理分析。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获得利益致使他方受损的事实。可见,不当得利须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利益受损,且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为了纠正这种不当的损益变动,法律规定无法律根据而获得利益的人应将不当得利返还受损

9、人,受损人有权请求获利人返还不当得利。双方因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之债制度,纠正了欠缺法律原因的财产转移,保护了原权利人对财产的所有权,体现了民法追求公平正义,不得损人利己的精神。不当得利不像合同之债那样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产生的;也不像侵权行为之债那样是因为不法行为而产生的;也不像无因管理之债那样是因合法的事实行为而产生的;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不当变动的法律事实(事件)而产生的。$对本案的分析。本案中刘某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不负有返还财产的任何责任,法院应当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刘某拾得生病的奶牛并医治痊愈,获得了本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李某抛弃生病的

10、奶牛使其受到了损失。但是刘某的获利和李某的损失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李某的损失是因为抛弃病奶牛的行为造成的,这是一种所有权的处分行为。而刘某的获利却是因为他拾得无主财产的行为。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李某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理由不成立。12. 下列关于法人合并正确的是( ) A法人的合并,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B新设合并,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下列关于法人合并正确的是()A法人的合并,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B新设合并,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C吸收合并,一个法人归并到另外一个法人当中D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统一由新设的公司承继ABC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法人合并的种类和法律效果 由于法人的合并有新设

11、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所以法人合并后,原法人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法人来承担,D项表述不完整。 13. 社会公德,是指( )。 A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公认的道德 B一定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 C有关维护社会正常秩社会公德,是指()。A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公认的道德B一定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C有关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道德规范D一般社会道德规范B此题主要考查社会公德的含义。14. 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注销注册的情形有哪些?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注销注册的情形有哪些?参考答案: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1)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 受刑事处罚的;(3) 受吊销

12、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 因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6)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5.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 A发生自然灾害、事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

13、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D本题考查不受劳动法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B、C项分别是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不受劳动法限制;D项受劳动法限制,应选。 16. 物权的核心是支配权。( )物权的核心是支配权。( )正确答案:对17. 简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及其相互关系。简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及

14、其相互关系。(1)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法律规范、法律事实和权利主体。 (2) 法律规范和权利主体是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的、一般的条件,而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法律关系只有在一般与具体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产生。 (3) 法律事实具有将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关系的作用。这句话有两个含义,一是只有法律规范不能产生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只不过规定了一个可能性的领域;二是,只有权利主体也不能产生法律关系。例如,年满22周岁的男性都可能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但是,只有男女双方依法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出现时,才可能产生婚姻法律关系。 18. 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理由。环境资源法学

15、是一门独立学科的理由。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理由: (1) 环境法学具有独特的环境法学基本理念。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即人与环境相互作用规律)的基本观念。环境法学的基本理念是维护和追求环境正义。环境正义可以衍生出环境秩序、环境安全、环境公平、环境效益等理念,其中,维护和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秩序,是最能体现环境正义的特色观念和核心观念。环境正义表示着环境法应该维护和实现环境公平,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区际公平和种际公平;其次,环境正义表示着环境法应该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追求最高的环境效率;最后,

16、环境正义表示着环境法应该维护和追求环境民主以及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环境法学具有独特的研究对象、基本理论、法律关系理论、研究范式、研究方向和社会需要。环境法学特定的研究对象,是反映在法律上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环境法。环境法学特定的基本理论,是有关环境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调整和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上也有不同其他法律部门法律关系的独特性。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方法,除了一般的法学研究方法之外,还包括以生态学为主的综合分析法以及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方法。 19. 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按规

17、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金额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按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50%。()错误20. 邓小平同志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邓小平同志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的是( )。A. 倡导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B. 倡导两手抓,即一手抓民主建设,一手抓法制c.阐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D. 阐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参考答

18、案:D21. 为保证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管理包括其越境转移和处置符合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的,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为保证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管理包括其越境转移和处置符合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的,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持下,国际社会于1989年签署了下列哪一国际文件?()A世界自然宪章B公海公约C巴塞尔公约D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C22. 德国的商法典最重要的概念是( )。A、商人B、商业C、贸易D、经济德国的商法典最重要的概念是( )。A、商人B、商业C、贸易D、经济正确答案:A23. 某法人注册了“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的名称,则该法人享有的厂商名称权的客体是( ) A“君泰”

19、B“君泰商贸某法人注册了“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的名称,则该法人享有的厂商名称权的客体是()A“君泰”B“君泰商贸”C“上海君泰”D“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厂商名称权的客体 厂商名称权的客体是完整的厂商名称,而非其中的一部分,例如,某法人注册了“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的名称,则该法人所享有的厂商名称权就是对“上海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整体的权利,其只对作为整体的上述法人名称享有专有使用权,而并不对“君泰”或者“君泰商贸”享有专有权。因此,其他人完全可以注册“北京君泰商贸有限公司”或者“上海君泰律师事务所”。故D项正确。 24. 1998年9月,某公司申报花园工程时,市规划局以

20、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要求,其规划建筑应按机动车0.2车1998年9月,某公司申报花园工程时,市规划局以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要求,其规划建筑应按机动车0.2车位/户,非机动车2车位/户配建停车库。小区建成后,3幢楼下建有连片整体地下车库,共有59个机动车泊位。2001年7月6日,市国土资源局在发给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明确记载:“使用权面积”和“其中分摊面积”都是7697.6平方米。开发商在销售住宅时曾承诺:小区配建地下车库供业主停车。但业主们入住后却发现,只有购买车位才能取得停车权。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其中的37个,其余车位则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

21、出去。为此,业主以“地下停车库是小区配套共用设施,应届全体业主共有”为由,多次要求开发商将地下车库交还全体业主。但开发商坚持认为其对地下车库拥有产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归全体业主所有B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归开发商所有C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归开发商和全体业主共有D开发商应按照承诺为业主免费提供车位,如果业主不使用,则开发商可以租出牟利BCD根据物权法第74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能相分割的原则,如果不能取得特定范围内土地

22、的使用权,则不能取得该土地上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也不享有对它们的法定处分权。本案中,土地面积已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业主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该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而应由土地使用权人共有。故本题应选BCD。25.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 姻缔结的原则?( ) A一夫一妻制 B同姓不婚 C“父母之命,媒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 姻缔结的原则?()A一夫一妻制B同姓不婚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D“七出”、“三不去”D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及“七出”、“三不去”都是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但是“

23、七出”、“三不去”应该说是一种解除婚姻的制度,而不是婚姻缔结制度。另外,西周实行“一妻多妾”制度,也可以说是一种“一夫一妻”制。26.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颁布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生态学依据主要是( )。 A“物物相关”律 B“负省级人民政府可以颁布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生态学依据主要是()。A“物物相关”律B“负载定额”律C“相生相克”律D“时空有宜”律D环境法中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规定体现“物物相关”律;环境法中有关以产定供,浓度控制、总量控制等规定体现“负载定额”律;环境法中有关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动植物检疫等规定体现“相生相克”律。2

24、7. 尽管由于不同国家或者一国不同历史时期具体历史条件的不同,决定了其阶级关系状况存在差异,但一般说来,在下尽管由于不同国家或者一国不同历史时期具体历史条件的不同,决定了其阶级关系状况存在差异,但一般说来,在下列选项中的哪些领域中居主导地位的阶级总是控制或者掌握着国家政权,处于统治者或领导者的地位?()A经济生活领域B政治生活领域C阶级斗争D革命战争A由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居主导地位的阶级总是控制或者掌握着国家政权,处于统治者或领导者的地位。28. 燎原石汕有限公司由甲、乙股东投资设立,远大石油有限公司由丙、丁投资设立。之后,燎原石油有限公司被远大石油燎原石汕有限公司由甲、乙股东投资设

25、立,远大石油有限公司由丙、丁投资设立。之后,燎原石油有限公司被远大石油有限公司合并,股东为甲、乙、丙、丁。合并前燎原石油有限公司尚有500万元债务未偿还。合并完成后,该债务的偿还者应是()。A燎原石汕有限公司的股东甲、乙B由两公司协议规定C合并后的远大石油有限公司D合并后的远大石油有限公司股东甲、乙、丙、丁C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29. 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

26、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刘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A裁定中止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B终结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C继续执行,不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D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然后决定后续执行程序是否进行C30.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材料款尚未偿还,现乙公司从甲公司进了一批价值2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货到后10日内付款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材料款尚未偿还,现乙公司从甲公司进了一批价值2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货到后10日内付款,此时正值付款期间。

27、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互负债务可以()。A因种类数量相同而发生抵消B因一方的履行期限尚未到期不能发生抵消C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抵消D由法院确定是否可以抵消BC31. 简述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简述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结婚行为是一种创设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既包括民法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也包括婚姻家庭法中关于婚姻成立的特别要件。凡欠缺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都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按照法理和各国的立法例,可对婚姻成立的条件作如下分类: 第一,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当事人自身状况和双方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 第二,必备要件和禁

28、止要件。必备要件是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要件是只有当事人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之分适用于实质要件。 第三,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要件,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要件。 32. 简述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武大2006年研)简述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武大2006年研)正确答案: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取得或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rn (1)要约收购具有普遍性。与普通的合同要约不同的是要约收购中的受要约人必须是被收购的上

29、市公司的全体股东而不能仅向特定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rn (2)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在要约收购过程中。收购人的要约内容应统一适用于全体公司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这是公平原则在收购活动中的具体反映。rn (3)要约收购方式的公开性。收购要约实行公开送达即收购人应通过要约公告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收购要约其效力自公司公告之日起生效。这是一种统一送达的做法而非个别送达。rn (4)要约收购期限的法定性。一般情况下要约期限是由要约人自行确定或者不予确定的。但是收购要约应当明确要约期限其期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因此收购要约期限具有法定性。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取得或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向目

30、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1)要约收购具有普遍性。与普通的合同要约不同的是,要约收购中的受要约人必须是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而不能仅向特定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2)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在要约收购过程中。收购人的要约内容应统一适用于全体公司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这是公平原则在收购活动中的具体反映。(3)要约收购方式的公开性。收购要约实行公开送达,即收购人应通过要约公告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收购要约,其效力自公司公告之日起生效。这是一种统一送达的做法,而非个别送达。(4)要约收购期限的法定性。一般情况下,要约期

31、限是由要约人自行确定或者不予确定的。但是,收购要约应当明确要约期限,其期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因此,收购要约期限具有法定性。33.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在税收领域内的主权 B税收管辖权是伴随着国际税收现象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在税收领域内的主权B税收管辖权是伴随着国际税收现象产生的C为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各国政府应当在处理跨国所得征税时遵循一定的原则D税收管辖权可按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确立B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在其主权管辖范围内所享有的征税权,作为国家主权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而不是在国际税收出现

32、之后才有的现象。 34. 从试用期的时间规定上看,试用期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从试用期的时间规定上看,试用期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本题答案:6个月35. 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目标是( )。 A降低人口增长速度 B控制人口数量 C提高人口素质 D减少城市人口总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目标是()。A降低人口增长速度B控制人口数量C提高人口素质D减少城市人口总量ABC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目标是降低人口增长速度、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36. 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时,有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时,有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正确答案: 3

33、7. 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属人法?( ) A国籍国法 B营业所所在地法 C住所地法 D惯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属人法?()A国籍国法B营业所所在地法C住所地法D惯常居所地法ABCD属人法表示,要适用作为民商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的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主要营业所在地所属国家的法律,或以自然人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38. 能源问题包括下列哪些基本内容?( ) A能源供给问题 B能源效率问题 C能源环境问题 D能源贸易问题能源问题包括下列哪些基本内容?()A能源供给问题B能源效率问题C能源环境问题D能源贸易问题ABCD本题考查的是能源问题 能源问题

34、的基本内容表现为如下方面:能源供给问题;能源效率问题;能源环境问题;能源价格问题;能源贸易问题。能源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建立长期和稳定的行为机制,能源法及其制度正是这种行为机制建立的根据和运作的空间。故A、B、C、D项均正确。 39.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A执行董事 B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执行董事B董事长C执行监事D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A40. 某国有企业拟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设立,其股份制改造方案已提交省人民政府审批。该方案将会因(某国有企业拟改建为股

35、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设立,其股份制改造方案已提交省人民政府审批。该方案将会因()而得不到批准。A发起人包括部分职工共计210人B注册资本为500万元C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30%D董事长人选已过60周岁AC41. 下列对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使馆人员的派遣和接受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派遣国所任命的使馆馆长下列对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使馆人员的派遣和接受的表述正确的是()。A派遣国所任命的使馆馆长必须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其他人员都无须征求接受国同意B任何人员得于其到达接受国国境前,被宣告为不受欢迎或不能接受人员C派遣国书、委任书由派遣国外交部长签署D使馆馆长在呈递国书后,即

36、视为已在接受国内开始执行职务BD派遣国所任命的使馆馆长必须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在接受国明确表示同意接受以后,派遣国才正式任命派遣。对于陆、海、空军武官的派遣,接受国有权要求派遣国先行提名,以决定是否同意接受。其他使馆职员,原则上由派遣国自由选派,无须事先征求接受国的同意。但委派具有接受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职员,应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所以A项错。 任何人员得于其到达接受国国境前,被宣告为不受欢迎或不能接受人员。 派遣国书由派遣国元首签署,外交部长副署,由大使或公使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委任书由派遣国外交部部长签署,由代办向接受国外交部部长递交。所以C项错。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使馆馆长

37、在呈递国书后,或在向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之其他部通知到达并将所奉国书正式副本送交后,即视为已在接受国内开始执行职务。 42. 简述票据权利包括的内容。简述票据权利包括的内容。正确答案:(1)承兑或付款提示权。rn提示承兑权。提示承兑权是指请求汇票付款人为汇票承兑的权利。rn提示付款权。提示付款权是指请求付款人为票据付款的权利。rn(2)给付受领权。受领权是指票据权利人接受票据付款人或票据债务人所为给付的权利又称“给付受领权”。rn(3)追索权。追索权是指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收款人或持票人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被拒绝付款的金额、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权利。(1)承兑或付款提示权。提示承兑权。提示承兑

38、权,是指请求汇票付款人为汇票承兑的权利。提示付款权。提示付款权,是指请求付款人为票据付款的权利。(2)给付受领权。受领权,是指票据权利人接受票据付款人或票据债务人所为给付的权利,又称“给付受领权”。(3)追索权。追索权,是指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收款人或持票人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被拒绝付款的金额、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权利。43. 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监察机关D公安机关B根据我国宪法第12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44. 国家的审判机关是?A、法院B、检察院C、司法

39、局D、政府国家的审判机关是?A、法院B、检察院C、司法局D、政府正确答案:A45. 某公司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被债权人多次追讨债务。公司董事长王某遂与债权人商讨债务清偿问题,并提出向法某公司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被债权人多次追讨债务。公司董事长王某遂与债权人商讨债务清偿问题,并提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提议,但债权人担心破产受偿率太低,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且裁定重整期间为3月1日到当年12月1日。此后,管理人制备重整计划,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由于该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出资人利益影响很大,遭到出资人组的

40、拒绝。该重整计划后来依法经法院裁定批准,并由某公司负责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某公司的董事长王某擅自作出经营决策,导致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后查明,王某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多次决策未经董事会讨论,每每造成重大损失,由此才导致公司身负巨额债务。请问:(1) 除了债权人申请重整以外,还有什么人可以申请某公司重整?若债权人中请破产清算,哪个主体可以申请重整?(2) 出资人组拒绝通过重整计划,有什么挽救措施?(3) 某公司在重整期间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债权人有什么保护措施?(4) 法律对王某的行为有什么规定?(1) 某公司可以申请重整。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那么,某公司或出资额占某公司注册资本

41、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2) 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在协商后可再表决一次,当然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若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法院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应管理人的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3)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某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4) 王某的行为违反勤勉义务,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对股东、公司的责任,且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构成犯罪的,王某应承担刑事责任。(1) 破产法第7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中请对债

42、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某公司作为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那么,某公司或出资额占某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2) 破产法第87条第1款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因此,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进行协商,然后由其再次进行表决。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

43、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一定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因此,若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法院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应管理人的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3) 破产法第78条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因此,若某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该公司破产。 (4) 破产法第12

44、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13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王某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46. 以下哪些是法律发展的规律?( )A法学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B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并服务于时代背以下哪些是法律发展的规律?( )A法学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B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并服务于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C法学世界观经历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变革D法学总是以本国实践为依托并吸

45、收古今中外法律智慧而发展的正确答案:ABCD47. 根据我国反补贴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下哪项补贴具有专向性?( ) A出口国法律规定的给红星造纸厂的补贴根据我国反补贴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下哪项补贴具有专向性?()A出口国法律规定的给红星造纸厂的补贴B出口国政府确定的给予纺织企业的补贴C出口国政府根据出口实绩对产业提供的直接补贴D以使用本国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ABCD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依照本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具有专向性:(1) 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2) 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

46、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3) 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4) 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该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5) 以使用本国(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在确定补贴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贴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予补贴的方式等因素。此外,可以结合反补贴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的12项内容一起理解和识记,全面把握。而且此题还可以简答题、案例题等其他更加灵活的题型出现。48.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就所议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超过全体董事的 ( )通过。 A1/2 B2/3 C3/4 D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

47、议就所议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超过全体董事的 ()通过。A1/2B2/3C3/4D1/3A49. 试论法不溯及既往作为法治原则的意义。(南京大学2007年研)试论法不溯及既往作为法治原则的意义。(南京大学2007年研)正确答案:法的溯及力问题是法的时间效力的重要部分。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在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即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如果适用则该法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在当代刑法中采用如下做法:从旧原则即无溯及力;从新原则新法有溯及力;从轻原则即比较新旧两法适用那个对被处罚人处理较轻的法律;从新并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但旧法对作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旧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

48、法原则无溯及力但新法对行为人处罚有利时则从新法。我国紧跟世界潮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灵活适用溯及力原则基本上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rn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适用事后法使法律溯及既往意味着国民必须遵守行为时根本不存在的“法律”这令人不可思议。rn (1)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原则源于法律的本质。法律一方面具有安定的机能另一方面又具有推动或塑造的机能。即法律在保障社会生活的延续保障国

49、民的权利和正当期盼的同时能够使所建立的秩序与社会演变相适应甚至在特定意义上来促进这种演变。国民相信法律规范的真实性并将其生活计划置于刑法中实施法律所允许实施的行为不实施法律所禁止实施的行为;于是法律规范起到了指引、促进或者决定人们行为的作用。显然法律规范不可能在其付诸生效之前指引、指示人们的行为。如果法律规范溯及既往人们对法律规范的正当期盼的失落会导致对法律规范失去信心进而摧毁法的社会机能。rn (2)禁止溯及既往是保障国民自由的要求。因为国民总是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计划和实施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国民之所以是自由的是因为现行有效的法律可以预见人们完全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行事。国民绝不可

50、能预见到立法机关在其行为后会制定何种法律故不可能根据行为后的法律安排现在的行为。如果现在的合法行为会被将来的法律宣告为非法进而给予制裁国民就没有丝毫自由可言。正因为禁止事后法是为了保障国民自由所以禁止事后法只是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则可以溯及既往适用新法。更有甚者在新法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的情况下对原来根据旧法所作的判决也必须改判为较轻的刑罚或者宣告无罪。这是为了使刑罚的处罚范围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扩大国民的自由。rn (3)禁止溯及既往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因为刑法适用上的溯及既往与刑事立法上的溯及既往都会损害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侵犯国民自由;即使一般来说新法优于旧法但

51、是旧法也是适应当时社会的法律不可认为新法能适应以往时代的需要。法的溯及力问题是法的时间效力的重要部分。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在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即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如果适用,则该法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在当代刑法中采用如下做法:从旧原则,即无溯及力;从新原则,新法有溯及力;从轻原则,即比较新旧两法,适用那个对被处罚人处理较轻的法律;从新并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但旧法对作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则从旧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无溯及力,但新法对行为人处罚有利时则从新法。我国紧跟世界潮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灵活适用溯及力原则,基本上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法不

52、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适用事后法,使法律溯及既往,意味着国民必须遵守行为时根本不存在的“法律”,这令人不可思议。(1)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原则源于法律的本质。法律一方面具有安定的机能,另一方面又具有推动或塑造的机能。即法律在保障社会生活的延续,保障国民的权利和正当期盼的同时,能够使所建立的秩序与社会演变相适应,甚至在特定意义上来促进这种演变。国民相信法律规范的真实性,并将其生活计

53、划置于刑法中,实施法律所允许实施的行为,不实施法律所禁止实施的行为;于是,法律规范起到了指引、促进或者决定人们行为的作用。显然,法律规范不可能在其付诸生效之前指引、指示人们的行为。如果法律规范溯及既往,人们对法律规范的正当期盼的失落,会导致对法律规范失去信心,进而摧毁法的社会机能。(2)禁止溯及既往是保障国民自由的要求。因为国民总是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计划和实施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国民之所以是自由的,是因为现行有效的法律可以预见,人们完全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行事。国民绝不可能预见到立法机关在其行为后会制定何种法律,故不可能根据行为后的法律安排现在的行为。如果现在的合法行为,会被将来的

54、法律宣告为非法,进而给予制裁,国民就没有丝毫自由可言。正因为禁止事后法是为了保障国民自由,所以,禁止事后法只是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则可以溯及既往适用新法。更有甚者,在新法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的情况下,对原来根据旧法所作的判决也必须改判为较轻的刑罚或者宣告无罪。这是为了使刑罚的处罚范围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扩大国民的自由。(3)禁止溯及既往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因为刑法适用上的溯及既往与刑事立法上的溯及既往都会损害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侵犯国民自由;即使一般来说,新法优于旧法,但是,旧法也是适应当时社会的法律,不可认为新法能适应以往时代的需要。50. 某公司在申报应缴

55、纳的社会保险费时,瞒报了工资总额10万元。对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责令改正外,还可并处( )某公司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时,瞒报了工资总额10万元。对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责令改正外,还可并处()的罚款A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C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D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A劳动侏障监察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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