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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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1. 我国广告的监管模式是( ) A市场调节性 B自律主导型 C国家主导型 D协会监管性我国广告的监管模式是()A市场调节性B自律主导型C国家主导型D协会监管性C我国的广告监管模式采用国家主导型,即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辅的模式。2. 所谓“事实本身说明问题”,是指事故发生的情况本身,足以证明被告有疏忽行为。( )所谓“事实本身说明问题”,是指事故发生的情况本身,足以证明被告有疏忽行为。()正确美国法院在实践中主要采用“事实本身说明问题”原则,以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所谓“事实本身说明问题”,是指事故发生的情况本身,足以证明被告有疏忽行

2、为。3. 伊斯兰法中规定一个男子可以娶四个妻子的条件是:( )A.能够供养得起B.能够平等对待诸妻C.具有贵族身份D.担任一定的官职参考答案:AB4. 已经上市的公司将新增的股本定向卖给一个新的投资者,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判定为( )。A、非公开发行B、已经上市的公司将新增的股本定向卖给一个新的投资者,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判定为( )。A、非公开发行B、公开发行C、非法交易D、无法确定正确答案:B5.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依据是( )。 A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 B委托合同或者委托授权 C委托合同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依据是()。A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B委托合同或者委托授权C委托合同D委托

3、授权D本题考查对委托代理的理解。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取得代理权一般是基于本人的授权。而委托合同关系只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基础关系,并不是代理权产生的基础。6. 美国各州州长是由选民直接产生的。(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7. 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 )提取保证金,存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提取保证金,存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A20%B30%C10%D15%A本题考查的是有关保险公司提取保证金的规定。保险法第79条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

4、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8. 二战后日本中央政府对地方自治体的监督控制的方式为( )。A.立法控制B.军事控制C.财政控制D.行政指导和监督参考答案:ACD9. 古埃及法是:( )A.是指适用于埃及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是指适用于埃及奴隶制、封建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C.是指适用于埃及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D.是指适用于埃及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参考答案:A10. 经过宗教改革和克伦威尔实施的政府机构的全面改革后,都铎王朝建立

5、起了一整套的官僚机构来统治国家,由此与领主封建制区别开来。(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1.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者为( )。 A出资最多的股东 B任何一个发起人 C所有股东推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者为()。A出资最多的股东B任何一个发起人C所有股东推荐的人D股东委托的人A根据公司法第39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故应选A项。12. 以下国家中,属于联邦制国家的有( )。A.瑞士B.马来西亚C.澳大利亚D.加拿大参考答案:ABCD13. 5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条件是( ) A被害

6、人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B被害5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条件是()A被害人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B被害人所在单位要求人民检察院参与的C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D被害人亲属请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C本题考查的是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又称亲告乃论案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只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才予受理并审判的案件。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而无法提出告诉,国家就应积极地介入,予以帮助。故有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如是

7、人民检察院代为告诉,该案就成为公诉案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14. “商”的广义含义指的是什么( )。A.交换行为B.投资行为C.协议行为D.一切营利性行为参考答案:B15. 1889年,日本颁布明治宪法,确立了以西方立宪制度做装饰的君主专制体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6. 试析国际商事仲裁中“国际”与“商事”的含义。试析国际商事仲裁中“国际”与“商事”的含义。(1)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中“国际”的确切含义,国际上尚无普遍接受的统一定义。各国认定商事仲裁是否属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标准可以大体归纳为两种: 实质性连结因素标准。所谓实质性连结因素是指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法人注册地

8、、公司管理地等。如果仲裁双方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法人注册地、公司管理地等在不同国家,所进行的仲裁属于国际仲裁。英国、丹麦、瑞士和一些阿拉伯国家采用这一标准。 争议的国际性质标准。所谓争议的国际性质标准是指对争议的性质加以分析,如果争议“涉及到国际商事利益”,为解决该争议所进行的仲裁便是国际仲裁。国际商会较早采用争议性质标准确定仲裁的国际性。 (2) 关于“商事”的含义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争议的商事性质的确定,将关系到争议能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也即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多数国家对“商事”的含义尽可能作出广泛的解释。如,我国加人1958年的纽约公约作出的保留声明,根据这一声明,“契约性和非

9、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是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 此外,1985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注释:“商事一词应给予广义的解释,以便包括产生于所有具有商业性质的关系的事项,不论这种关系是否为契约关系。具有商事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任何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事代表或代理;保付代理;租赁;咨询;设计;许可;投资;融资;银行业;保险;开采协议或特许权;合营企业或其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 17. 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立法目的。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立法目的。正确答案

10、:首先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投保人难免会因疏忽或经济一时变化而出现不能按时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为了不轻易使合同失其效力就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适用能够尽力使其获得更为稳定的保险保障这是其基本价值所在。其次这也避免一时的合同义务不履行而导致所有合同义务的适当履行化为乌有完全失去效力产生对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有失公允的结果。表面上看因投保人不交付保险费便使合同无效对投保人来说没什么不公平但实质上对当事人产生不公平的效果。最后可以使保险人继续保有合同业务巩固其已有营业。最基本的价值在于前两者继续保有合同业务不是其主要的价值只是附带价值。首先,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投保人难免会因疏忽或经济一时变化而出现不能按

11、时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为了不轻易使合同失其效力,就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适用能够尽力使其获得更为稳定的保险保障,这是其基本价值所在。其次,这也避免一时的合同义务不履行而导致所有合同义务的适当履行化为乌有,完全失去效力,产生对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有失公允的结果。表面上看,因投保人不交付保险费便使合同无效对投保人来说没什么不公平,但实质上对当事人产生不公平的效果。最后,可以使保险人继续保有合同业务,巩固其已有营业。最基本的价值在于前两者,继续保有合同业务不是其主要的价值,只是附带价值。18. 纳税人进口的属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其组成计税

12、纳税人进口的属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A关税完税价格+关税B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C(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D(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税率)D19.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一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4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一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4月份,将自己某著作的外文翻译出版权转让给境外某出版社,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62000元,已向该境外出版社所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折合人民

13、币5600元。要求计算张某4月份转让著作外文翻译出版权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转让个人文字作品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该收入按照我国税法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62000(120)20=9920(元)。在国外已经缴纳了5600元,所以在我国应补税额=99205600=4320(元)。20. 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A.刑法基本原则能够确保刑事司法公正B.刑法基本原则能够有力于法制宣传C.刑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A.刑法基本原则能够确保刑事司法公正B.刑法基本原则能够有力于法制宣传C.刑法基本原则有利于刑法立法科学化、严密化D.刑法基本原则能够限制刑罚权的滥用,确报公民自由与权利不受无端侵

14、犯正确答案: A C D21. 关于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B受损害关于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B受损害的公民死亡,其亲属有权要求赔偿C受损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D税务机关可以是赔偿请求人AC22. 罗马法中的诉讼形式主要有:( )A.法定诉讼B.程式诉讼C.特别诉讼D.契约诉讼参考答案:ABC23.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_,并于_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

15、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_,并于_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15日内24. 合伙人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取得合伙人资格。( )合伙人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取得合伙人资格。()错误25. 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何定罪?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何定罪?根据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单位,也不是公司和事业单位,属于其他单位。本案中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

16、,符合职务侵占罪关于其他单位人员职务侵占行为的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26. 美国总统竞选的经费主要有以下( )来源。A.本党资助B.个人捐款C.政府补助D.本人经费E.公司捐款参考答案:ABCDE2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内不得重新起诉。 A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内不得重新起诉。A6个月B1年C2年D3年A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28. 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

17、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李某收取了建房增容费8万元,乡政府向李某收取土地补偿费1.2万元。2000年6月,区土地局设在该乡的土地所给李某发了“高港区农户建房用地2000年增标卡”,并为他划土地200平方米。乡土地所也向李某收取了临时用地管理费、建房押金5500元。同年6月,区建设局设在该乡的建设站对李某建房用地进行了规划选址,并给他发了“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私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乡建设站又向李某收取了建房押金、增容费等294

18、0元。此后不久,李某开始动工建楼房。同年7月8日,区建设局以李某施工现场无正式手续为由书面通知他停止施工。李某认为他的建房手续全办齐了,不存在违法的问题,继续施工。同年8月1日,市规划局发现李某未经其批准建房,认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的规定,于同年8月14日作出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认定乡建设站给李某发“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应确认无效,并限令李某在15日内将其在非法占有的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全部自行拆除。2000年7月,市土地管理局下文明确李某建房所占用的土地已被国家征用,乡土地所将已被征用的土地当作集体所有土地审批给李某建房,属于

19、越权审批,该批准文件无效。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向省建设厅申请复议。请回答下列问题:(1) 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与城市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应当如何处理?(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依法可以向哪些赔偿义务机关要求国家赔偿?(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省建设厅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 人民法院对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

20、应当不予参考。 (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中任一机关申请赔偿。 (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乙 (1)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从性质上看,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当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对其他规范性

21、文件予以参考。但如果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矛盾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参考。 (3)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李某进行违章建筑所占有、使用的200平方米土地,是通过行政机关批划并支付了各项费用取得的,并非通过他自己非法侵占行为取得的。因此,李某在该土地上进行违章建筑,其责任应归之于对该土地的使用行使申请、批准权的行政机关,李某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受到了损失,是由于县土地局、县建设局、乡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将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批划给李某建房,对给李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应退还各自收取的费用。区建设局作为批准和办理建房手续的主要行政机关,在

22、规划选址时,违法执法,未经市人民政府授权,越权审批,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乡政府、区土地局在不查明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批准建房、给予办理用地手续,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4)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不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

23、偿其损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29. 关于商标标记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商标标记权意味着商标权人有权在商品包装上注明自己使用的商标是关于商标标记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商标标记权意味着商标权人有权在商品包装上注明自己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B行使标记权时应当将注册标记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C商标标记权是商标权人必须行使的,否则,就会导致行政责任D只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才能享有标记权AB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标记权的行使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

24、角或者右下角。”因此,A、B项正确。商标标记权是商标权人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不行使不产生任何责任,故C项错误。商标法第9条第2款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故D项正确。 30. 英国1640年革命时期,成立的政治权力机构是集立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的长期议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1.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物、_、货币与有价证券、和管理对象。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物、_、货币与有价证券、和管理对象。智力成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权利行为32. 雅典捍卫民主制度的主要措施是:( )A.不法申诉制度B.贝壳放逐法C.违宪审查权D.水审参

25、考答案:AB33.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违宪审查权属于( )A.最高法院B.宪法法院C.高等法院D.议会参考答案:A34. 关于可撤销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撤销事由仅限于受胁迫 B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方本人 C撤销请关于可撤销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撤销事由仅限于受胁迫B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方本人C撤销请求权1年为除斥期间D从法理上讲,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作为撤销权的主体D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因欠缺结婚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

26、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依据该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要求婚姻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结婚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产生恐惧,被迫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鉴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婚姻法规定婚姻撤销的原因仅限于胁迫。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限于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是否行使撤销权撤销婚姻取决于受胁迫当事人本人的意愿。为了督促撤销权人尽快地行使权利,避免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我国婚姻法还对当事人

27、行使撤销权规定了除斥期间,即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撤销请求权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项权利则因法定期间的经过而归于消灭,逾期不行使,可视为默示的放弃。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一)中指出:婚姻法第11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如受胁迫的一方结婚后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请求撤销婚姻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此,选项D不正确。35. 试论述立法过程的三个阶段。(北理2008年研)试论述立法过程的三个阶段。(北理2008年研)正确答案:(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rn (2)立法是

28、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rn 立法准备rn 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础的活动。rn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也可以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组织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rn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宏观上有:其一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立法创议做出立法决策。其二法的清理、法的汇编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rn 立法准备阶段在立法活

29、动过程中有重要价值。这不仅在于立法准备是否充分、科学直接关系所立之法能否行之有效而且更在于立法准备就其主要倾向看具有决策性。rn 由法案到法rn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rn 参与这一阶段立法活动的主体一般须是能够行使立法权的主体。由法案到法的活动主要是立法权行使者的专有活动是纯粹立法活动。主要内容通常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rn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立法主体通过正式程序产生法的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固然往往能决定法案的命运但如若不经历由法案到法的阶段这一命运便不能最终实现。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具有法定性

30、。现代立法的这一阶段的各个主要环节一般都由法所确定从而形成法定制度。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在法治发达国家理论、制度和事实上一般都能受到重视;在法治不发达国家一般在理论和法定制度上比立法准备阶段受重视或比立法准备阶段正规而事实上一般不及准备阶段重要。rn 立法完善rn 立法完善阶段一般指法案变为法之后为使该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更宜于体现立法目的和适合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和立法辅助工作构成的立法阶段。rn立法完善阶段的主体同立法准备阶段一样不具有确定性。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清理、汇编和编纂。rn 立法完善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的价值和地位兼具立法准备和由法案到法两

31、个阶段的一些特征。从立法价值角度看立法完善作为目的在于使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的活动同旨在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的立法准备是殊途同归的。另一方面立法完善阶段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同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内容一样属于立法性质的活动。(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2)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立法准备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础的活动。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也可以

32、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组织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宏观上有:其一,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立法创议,做出立法决策。其二,法的清理、法的汇编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立法准备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有重要价值。这不仅在于立法准备是否充分、科学,直接关系所立之法能否行之有效,而且更在于立法准备就其主要倾向看,具有决策性。由法案到法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参与这一阶段立法活动的主体,一般须是能够行使立法权的主

33、体。由法案到法的活动,主要是立法权行使者的专有活动,是纯粹立法活动。主要内容通常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立法主体通过正式程序产生法的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固然往往能决定法案的命运,但如若不经历由法案到法的阶段,这一命运便不能最终实现。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具有法定性。现代立法的这一阶段的各个主要环节,一般都由法所确定从而形成法定制度。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在法治发达国家,理论、制度和事实上一般都能受到重视;在法治不发达国家,一般在理论和法定制度上比立法准备阶段受重视,或比立法准备阶段正规,而事实上一般不及准备阶段重要。立法完善立法完善阶段,一般指

34、法案变为法之后,为使该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更宜于体现立法目的和适合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和立法辅助工作构成的立法阶段。立法完善阶段的主体同立法准备阶段一样,不具有确定性。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清理、汇编和编纂。立法完善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的价值和地位,兼具立法准备和由法案到法两个阶段的一些特征。从立法价值角度看,立法完善作为目的在于使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的活动,同旨在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的立法准备,是殊途同归的。另一方面,立法完善阶段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同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内容一样,属于立法性质的活动。36. 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基本原则方面增加

35、了如下内容( )。 A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B家庭成员间敬老爱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基本原则方面增加了如下内容()。A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B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C实行计划生育D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AB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基本原则的补充,旨在“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以法律原则的形式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的肯定。37. 西欧共同商法时期商法编纂的成果有奥内隆法典、威士比法典、阿马尔菲法典和( )A.塞得海法B.威尼斯法典C.罗德海法D.康梭拉多法典参考答案:D38. 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

36、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港、澳、台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执法机构。()正确39.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联系。后丙公司从乙公司分立,并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再后来,乙公司向县人民法院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联系。后丙公司从乙公司分立,并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再后来,乙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提交了债权债务人清单;法院裁定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中有甲公司拖欠的货款95万元。后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并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但乙公司已破产的事

37、实因故没有告知甲公司。此后甲公司与丙公司继续发生业务往来,随后,丙公司向甲公司发了一份征询函,说明甲公司欠其货款128万元让其盖章确认128万元欠款,包括前述债权95万元。甲公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即盖章确认。丙公司以此为据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偿付欠款及利息、罚息。在诉讼中,丁公司提出证据证”目乙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个月内将该95万元债权无偿转移给了丁公司,于是要求甲公司向其偿还该债务。请问:(1) 丙公司是否对甲公司享有该95万元的债权?(2) 乙公司破产时未通知甲公司履行债务,在破产终结后,该债权如何处理?(3) 乙公司是否有权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1) 丙公司享有对甲

38、公司的该95万元债权,因为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的债权没有明确归属的,享有连带债权。 (2) 可由乙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人追回后,交法院分配,也可由破产债权人直接请求受理原破产案件的法院予以追回后进行分配。 (3) 不能,因为该行为是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1) 本题考查的是公司分立后的债权归属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反向推论可以得知,对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归属没有明确约定的,分离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债务人只需向分离后的任何一个公司履行即可。 (2)

39、本题考查的是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如题所示,乙公司破产时因故未能通知债务人甲公司清偿债务,因而在破产终结前未能收回该笔债权。但是,该笔债权并不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破产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 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笫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而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属于该条第2项规定的其他财产,故可以进行追加分配。 (3)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欺诈行为及其处理。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

40、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乙公司将债权无偿转让给丁公司的行为是无偿转让财产,因此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40. 希腊法律未能像罗马法那样达到理论上相当精辟的程度部分原因是缺少一个法学家阶层。(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41.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

41、,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A5日B7日C10日D15日正确答案:B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应自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42. 明治维新并没有摧毁日本的封建制度,也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政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43. 有关中医药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中医药法B. 我国传统医学内容包有关中医药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中医药法B. 我国传统医学内容包括中医药和民族医药C. 中医药条例于2008年批准通过D.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可不

42、经过考试考核,注册后即可从业参考答案:B44.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确答案: A B C D E45.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的相邻权,

43、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BC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参加人 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

44、,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由此可知,B项错误;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C项错误,应选。因为法律的表达是“应当”,而题目的表达是“可以”。 46. 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主体构成表述正确的是( )。 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 B海关 C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主体构成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B海关C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D财政机关ABCD税法主体的构成 税法主体是指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

45、担义务的当事人,注意在论及税法主体的时候,不能忽视征税主体。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法的一方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的各级征税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另一方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因此ABCD项均正确。 47. 下列关于浮动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社会团体可以设定浮动抵押 B设定浮动抵押必须以书面形式 C下列关于浮动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A社会团体可以设定浮动抵押B设定浮动抵押必须以书面形式C不动产也可以设定浮动抵押D浮动抵押应向公证机关办理登记B此题涉及的是浮动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8l条,设定浮动抵押的主体只能是企业、个体工

46、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设立的财产仅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除此以外的动产或不动产不得设定浮动抵押。设立浮动抵押要以书面形式。根据物权法第189条,浮动抵押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此A、C、D均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的。48. 关于立法性文件的等级效力正确的说法是哪些?( )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B法律的效关于立法性文件的等级效力正确的说法是哪些?()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但低于宪法C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规章但低于国务院部门规章D部门规章之间、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ABD提示 本题考查

47、的是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 根据立法法,法律性文件的效力等级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其中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行。故A、B、D项正确,C项错误。 49. 某厂长期生产一种保健食品“保春口服液”,在全国范围内很有知名度。产品的设计、开发一直由王教授负责,产品投入某厂长期生产一种保健食品“保春口服液”,在全国范围内很有知名度。产品的设计、开发一直由王教授负责,产品投入市场5年后,王教授发现配方有些问题,有不适宜人体健康的成分存在。为了消费者的健康,王教授多次建议老板停止生产并召回已投入市场的产品。但是老板为了利益对此事充耳不闻。王教授一气之下辞了职

48、,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其发现的事实,“保春口服液”立刻出现滞销。该厂认为王教授擅自发布这些信息,侵犯了其商业秘密,也构成了诋毁商誉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春口服液”的配方属于商业秘密,虽然是由王教授开发,但其有保密义务B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王教授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反而是值得称道的行为C即使是基于公共利益,王教授的行为仍侵犯了某厂的商业秘密D尽管对某厂声誉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王教授的行为不构成诋毁商誉ABD本题考查的是侵犯商业秘密和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49、和经营信息,“侏春口服液”的配方完全符合这种条件,是商业秘密,王教授作为开发、设计人员具有当然保密义务,A项正确。根据经济法上的公共利益原则,王教授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性受到法律强制性的阻却,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B项正确,C项错误。除了公共利益原则外,诋毁商誉的行为只存在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王教授不是经营者,不构成诋毁商誉,D项正确。 50.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错误本题考核商业贿赂行为的含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50、。”51. 下列是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有( )。 A倾销进口商品的经营商 B倾销进口商品的销售商 C倾销进口商品的生下列是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有()。A倾销进口商品的经营商B倾销进口商品的销售商C倾销进口商品的生产商D倾销出口商品的经营商A反倾销税纳税人的概念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倾销进口商品的经营商。 52. 海上保险合同按承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四类:逐笔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浮动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按承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四类:逐笔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浮动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正确53.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出售某海鲜产品的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表示愿

51、意购买该批海鲜产品,但是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出售某海鲜产品的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表示愿意购买该批海鲜产品,但是在包装方面提出了特殊的要求。A公司接到B公司的承诺后未表示异议,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正确54. 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 )。 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B行政监察 C审计监督 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B行政监察C审计监督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ABCD内部行政监督包括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行政监察与审计监督。其中,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又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平级之间的监督以及行

52、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55. 罗马法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 )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习惯法C.人法和物法和诉讼法D.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参考答案:ABCD56. 将公民分为三个等级的法国宪法是:( )A.1791年宪法B.1793年宪法C.1848年宪法D.1875年宪法参考答案:A57. 议会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是大贵族为限制王权,维护自身参政权和议会权而斗争的产物。(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8. 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模式主要包括:(1)分散立法式。是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法规的有关

53、章节中。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2) 专章专篇式。19世纪中叶,国际私法立法出现在了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形式较为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的立法模式。(3) 单行立法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的颁布为标志,国际私法立法进入了法典化阶段,许多国家开始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59. 简述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简述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离婚和婚姻无效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二者的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当事人之间原存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而婚姻无效是对违法结合宣告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所谓的婚姻是非法的。

54、第二,二者的效力不同。离婚生效时,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始得解除,离婚只对未来生效,不溯及既往。对于离婚的男女,其离婚之前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而婚姻无效的宣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该项婚姻自始无效。第三,二者的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提出,即由配偶双方或一方提出,他人无权代为提出;而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既可由当事人提出,也可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第四,解除和宣告的程序不同。离婚,即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只能由当事人发动,有关机关不能主动要求当事人提出离婚或依职权主动宣告当事人离婚。而婚姻无效宣告的程序,各国则规定有所不同。60.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和销售,可以

55、免征增值税 B张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家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和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B张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家具,可以免征增值税C银行销售金银,可以免征增值税D销售残疾人使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可以免征增值税C免征增值税项目 按照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3)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设备;(5)避孕药品和用具;(6)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7)国家规定的科研机构和学校在

56、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8)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9)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10)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1)企业生产的黄金、白银;(12)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和植物油;(13)军事工业企业,军队和公安、司法等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军、警用品;(14)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15)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16)符合国家规定的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所以ABD表述正确,不选。C项,银行销售金银,应当缴纳增值税,企业生产的黄金、白银可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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