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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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旺苍县明源煤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2014年2月目 录第一章 地质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3第二章 测量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6第三章 地质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9第四章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1第五章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12第六章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19第七章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3第八章 探放水管理制度24第九章 重大水害(包括暴雨)井下撤人制度27第十章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28第十一章 地测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9第一章 地质技术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必须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印发的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及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煤矿地质工作。第二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矿

2、井地质工作,地质技术人员的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主要负责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评定工作。全面完成地测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负责对各项地质工作使用的规范、规程进行收集,执行最新的规范、规程,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细则。对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方能提供使用,对造成资料泄密或流失的将追究其责任。第四条 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题,指导矿山地测部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门对公司地

3、质人员业务从技术上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第六条 参与矿山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各矿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水害预报的可靠性。第七条 制定每年地质工作计划,然后报送负责人审核和审批。第八条 地测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计算、图件、报告文字都要进行认真校对,并履行签名手续。第九条 编写地质工作都委托书,编制技术设计、施工组织方案、费用预算,要有形式报告,工程结束要有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第十条 协助部门编制矿区防治水方案、地测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落实检查。第十一条 协助部门编制、审查矿矿山防治水工程设计地质报告、研究处理有关的重大技术问题

4、。抓好矿山“三书一总结”、地质及水文预测预报、储量管理资料工作。抓好防治水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及工程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第十二条 矿山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1、矿山地测部门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矿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2、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水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对所观

5、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3、矿地测部门水文地质人员要经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矿井充水条件变化情况,收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收集地面灌水注浆量、研究矿井涌水量动态,在综合分析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月、季、年发出水情水害预报。4、调查矿山地质构造,描述矿岩层结构特征,松软程度、节理发育情况、地质构造性质特点等。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构造地质图。5、矿山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与设计、基建、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有协作的关系,有关业务关系应通过委托书、会议等方式进行。巷道开口、停工、复工都必须由矿生产技术部门下达测量通知书,因不下达或不及

6、时下达通知书造成的误工、差错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6、地质“三书”、地质预报、水情水害预报均需地测部门负责人和矿总工程师签字后发出。发出时必须由发件人、收件人在发文本上签字,并存档备查。7、地质人员应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收集和编录井巷和采煤工作面地质资料,井巷探测资料并画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画出矿层顶底板线,用于指导本层的巷道掘进,并为下层顶底板位置、变化情况的预测预报提供依据。第十三条 储量管理:1、负责监测储量动态,开采损失统计,回采率测算,按期向上级报送储量报表,并为数据的可靠性负责。出矿、出公司的储量、回采率等数据均以地测部门的为准。2、公司储量管理人员每半年到矿核实一次现生产水平储量,掌

7、握储量动态,查清可采储量的数量、质量分布范围及薄、中、厚矿层储量的比例,修改储量报表,为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接续提供可靠的资料。矿山制定年度回采率计划时,应依各工作面设计回采率和计划开采面积,加权平均算出矿山采区回采率。结合过去的经验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各单位回采率计划指标。3、对没有揭露全厚的矿层,矿地测部储量管理人员应当向总工程师提出探矿厚要求,以提高储量准确性。4、根据生产矿山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办理储量转出、转入、注销及地质损失的报批报告。参加储量报损的审批工作。5、储量管理人员对违反开采顺序或技术规定滥采乱掘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在参加采掘设计审查时,对因设计不合理引起的丢矿

8、有权保留意见。6、“三量”是衡量采掘关系的重要指标,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三量”动态,按月填报报表。矿山要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基础,绘制“三量”分布图,并随交换图报送地测管理部门。第二章 测量技术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重大测量工程开工前测量方案审定制度。1、重大测量工程(井上、下控制测量、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皮带安装测量、重点工程测量)开工前由测量科长召集测量技术人员制定测量方案。2、测量方案制定后,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审定。重大测量贯通工程,制定的方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上时报集团公司以请求帮助解决。3、审定后的测量方案由主管领导传达到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并组织实施。第二条、测量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

9、。1、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工作面示意图、备注栏、起算数据来源及测量日期、原始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规范。2、记录本除内容填写齐全外,要求对检查角进行评定,首页应写清检查角来源。3、由于各种原因,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划掉并注明原因。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和测量技术成果资料计算台账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4、内业计算完后,必须有两人进行成果核对,然后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同时这也是对自已工作的检验。5、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各自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还应量边检查起算点的运用是否

10、正确,待确认正确后方可使用。6、开口线应独立测量两次进行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48米后及时进行第二次标定,不得违反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将追究测量负责人的责任。7、为了避免测量工作发生错误,要求内、外业工作本身要有检核或单独进行两次,违反此规定按出测量事故处理。8、为了评价测量工作质量,巷道贯通后,应及时进行联测并对其贯通联测导线进行精度评定。9、认真坚持通知单发放制度,因通知单发放不及时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10、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禁止带病作业。第三条 测量月末验收管理规定。1、所有测量人员都必须下井现场认真验收,做到准确无误,任何人不得留尺、多报,一经发现,按有关规

11、定严肃处理。2、验收人员上井后,要认真填写验收记录本,验收记录本要求验收人员本人签字。3、测量技术人员,验收当天要下井对其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验收问题及时汇报。4、在验收工作面遇水、特殊情况无法验收时,验收人员要及时反馈请示,根据请示结果进行处理。5、各小组要根据当天验收记录,认真做好月度产量进尺表、巷道验收卡片,所出资料应及时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失误。6、验收当天,待做好巷道验收卡片后,技术人员检查后交绘图组,认真填好交换图。第四条 测量通知单发放制度及考核办法。1、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时,为了避免出现事故,根据掘进技术规程设计,由测量组及时下发停掘通知单,必须有队长签字,地测部

12、门负责人签发,接收单位也必须签字。2、贯通测量通知单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应符合要求,下发后必须有接收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如不符合要求,按有关规定处理。3、通知单编号、草图、内容齐全后,测量人员、测量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后下发。4、贯通测量通知最后标定位置必须由测量人员进行实测,技术员对其检查,如不实测,不准下发通知单。第五条 为了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验、校正和维修。每次测量完毕出井后对仪器进行清洁、维护。第三章 地质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制度为了认真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条 地测专业在建设和生产中收集

13、的地测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第二条 凡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地测专业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帮助研究。第三条 技术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定期资料分析,对周内地测资料做出必要的评价,以便正确应用,对日常生产中急用的地测防治水资料,及时分析会审,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方案。第四条 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提供内容的几项规定:(一)供水平设计的地测资料包括有水平位置范围、煤层分布情况、地质结构特征、水

14、平地质情况、水平储量、煤层底板及围岩性质及其发育规律,井上、下关系、存在问题及建议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中规定的附图,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煤质资料储量计算图等。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除上述资料外,要加煤层顶、底板与临近采区的压茬塌陷关系。供采、掘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内容包括文字说明、附图和合理开采的意见,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按矿务局规定执行。(二)资料提纲时间1.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巷道全部掘完5天内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通知后1个月提供,回采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1年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三年提供。2.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审批手续,地测科向领导和外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由地测

15、科科长或工程师审批字生效,未审批签字不准向外提供。地测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方准向外提供,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由科长审核,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提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五、地测资料图件、台帐必须登记,专柜分类存放,建立索引目录,保管落实到人,每月清查一次,注意保密。严禁丢失。六、本矿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矿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一律用单位介绍信,经矿技术负责人或矿长批准后方可借用。七、复晒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发放、回收签字手续。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科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方可借用。八、凡是上报图纸

16、必须等级编号,执行收发人签字手续。九、地测资料图件严禁接触火种和油污物,以免损坏。第四章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一、生产技术科按照三大规程和生产矿井地质测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开展工作。违犯规程或工作疏忽造成的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以便接受教训,。二、地测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各项成果应有审核测量成果必须对算。发现成果精度超限或错误时,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没能及时改正造成工程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三、当发现地测资料和图纸存在质量问题,生产技术科应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开会分析、查找原因,写出书

17、面材料。对存在问题的资料、卡片、成果台帐和应及时修改,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对已下发的成果、图纸应追回或书面通知接受方及时更正。四、地测工作疏忽造成工程方向、坡度或层位错误,一经发现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要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总结,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五、因地测人员渎职酿成技术责任事故,生产技术科必须立即如实地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全科人员参加分析会,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参与、接受教训,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六、坚持定期召开地测质量业务保安工作例会。回顾检查当月工作质量和保安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工作质量问题和地

18、测责任事故的发生。发现没有召开或漏开的,罚责任人100元/次。七、本制度由安全管理科科监督执行。第五章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第二条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青龙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

19、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第三条 成立以公司技术负责人为首,生产、机电、地测和其它相关单位人员的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第二节 基本任务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第五条 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第七条 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第八条 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第九条 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

20、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三节 岗位职责第十条 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第十一条 技术负责人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第十二条 生产副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现场管理和指导,负责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和执行,机电副矿长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第十三条 安全管理科长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第十四条 副总工程师协助技术负责人和分管副矿长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第十五条 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

21、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第十六条 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第十七条 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十八条 供应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器材管理、供应和保障。第十九条 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第二十条 安全科负责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 各队队长对所在工作地点水害防治和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第二十二条 各队队技术人员对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任务负直接技术责任。第二十三条 公司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第四节 部门职责第二十四条 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组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

22、部门,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1)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和掌握井下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为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水文地质依据。(3)加强对老空区和顶板含水层赋水情况的分析、探查和管理,严格制订探放水工程设计,逐级审批,并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消除矿井水害隐患。(4)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年度矿井水害预防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5)参与防治水工程措施的审批、检查和技术指导。(6)排查矿井水害

23、隐患,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水害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汇报。(7)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第二十五条 生产技术科根据井下采掘工程接续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条件,负责防排水系统工程和防水煤柱的设计,井下专门防治水措施和一般施工措施中防治水工作的审批、落实,并直接参与矿井水情水害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1)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2)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并督促执行。(3)审批处于富水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先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

24、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无防水设施安排的作业规程不能审批。(4)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第二十六条 机电科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井下各排水站、点的设备运转都需要机电部门做出可靠保证。因此,机电科负有矿井防治水机电设备选型、保障供给、方案制订、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直接管理责任。(1)管理并检查井下各排水站、点及采掘工作面排水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2)审核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门防治水工程中防排水设备的选型、配备、供给等方面的工作,并从管理方面抓落实。(3)与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一起制订有关防排水方案,并具体

25、落实井下采掘巷道排水管网的敷设工作。(4)当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较大,采掘区队无法正常处理时,由机电科具体协助有关防排水责任区队进行处理,并进行现场排水工作的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5)每年组织一次排水设备正确使用和故障排除的短期培训,使区队解决日常排水工作。第二十七条 供应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器材供应、储备和保管的部门,负有器材保障的直接责任。(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水器材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台账管理。(3)保证采掘区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4)夏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

26、、专帐妥善保管。第二十八条 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水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有涉及水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水害处理情况。(1)对井下有水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2)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水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3)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4)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5)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6)负责夏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第二十九条 安全科对全矿防治水管理的各项

27、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监察。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1)参加各类防治水技术措施和一般作业规程中防治水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水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水害事故。(4)负责对水害事故的组织、分析、处理工作。第三十条 各采掘队探放水工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

28、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1、对井下打钻、疏通的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的区域、地点;钻孔孔径、钻进时间等有关参数做好详细记录,建帐入柜保管,以备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查看。2、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包含有关防治水工作内容,在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传达、考试过程中必须将有关防治水工作同时进行。3、采掘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水情资料,并有防范水害的可靠办法;在班前会等有关会议上向职工交待清楚水情水害和应采取的可靠措施。4、制订防治水害措施和避灾路线要切实可行,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执行。5、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工作地点和附近区域的水情观测,要现场交接班,并将水情

29、交待清楚。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矿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要首先保证职工人身生命安全。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防治水任务。7、做好施工地点的各项防排水日常工作。第五节 责任追究与奖惩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遵照本规定,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凡未按规定执行、影响生产危及安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按危害程度追究责任。凡在防治水工作中表现突出,对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或人员,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

3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 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第二条 要加强公司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三条 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

31、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第四条 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

32、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第五条 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

33、,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第六条 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公司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第七条 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

34、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第八条 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安全管理科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第九条 加强矿井水害预

35、防的有关措施。1、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2、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对地面工业广场、办公楼、主要通风机房、配电所、井口和井下各巷道的水沟进行清理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3、 加强对周边煤矿的调查和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4、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7、

36、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三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8、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

37、水灾处理。10、各级管理人员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11、 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12、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第七章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条 生产技术科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

38、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第二条 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第三条 预测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第四条 水情水害

39、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第五条 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第六条 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第八章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认真做好探放水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职责划分1、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部门负责矿井探放水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探放水工程所在巷道的

40、加固、支护、铺底、水沟等的管理。2、机电科负责探放水地点的通讯管理,确保通讯畅通。3、通防科负责探放水地点的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管理。4、安全科负责探放水措施的监督执行。5、调度室负责探放水工程的调度组织管理。第二条 技术管理1、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2、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部门要定期对周边小窑、老空、老巷、导水断层、封孔不良的钻孔进行调查和上图,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探水线。3、生产技术科根据生产计划,负责按规程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公司分

41、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会审后要及时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因探放水设计编制不及时而影响正常生产的,对责任人员罚款200元。4、采掘工作面到达探水线时必须根据停止掘进通知书要求,停止掘进(回采),进行探放水。否则对施工队罚款500元。5、探放水结束后,地测防治部门根据放水情况,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发放允许掘进通知书。未经允许进行掘进施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相关区队罚款500元。6、探放水结束后,一天内要写出探放水总结。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第三条 现场管理1、各采掘队在接到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后,要积极组织学习,筹备探放水所需物资、材料。2、施工队按地测防治水人员派工单要求施工钻场,钻场完工后

42、,施工队提出验收申请,由地测防治水科组织生产科、通防科、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对钻场、沿途水沟、有关排水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钻作业。3、根据探放水设计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现场标定各钻孔方位,通防队负责钻孔倾角的标定。4、施工队按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稳好钻,孔口管下好后,由地测防治水科根据需要组织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通防科、安质科等部门按措施进行探水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各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开工,以后每个孔孔口管下好后由当班安检员对照施工措施进行验收并签字。通防队不经验收擅自开工,5、孔口管试压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开钻钻进的,每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对当班班长(负责人)罚款50元。

43、6、钻探记录要按要求填写认真、及时,否则每次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0元;凡发现记录不实或编造记录的,每次对队长和责任人分别罚款50元、100元,造成事故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7、当钻探出水后,地测防治水科应及时组织人员观测水量,按排水能力有控制地进行放水。若钻孔堵塞,要及时捅孔。瓦斯检查员应现场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8、根据钻探及放水情况,经地测防治水科分析,由技术负责人同意结束探放水工程。第九章 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一、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44、。2、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3、相邻矿井发现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二、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1、矿井发生重大水患后,应委派一名现场总指挥(如需要,也可以委派副手),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2、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

45、指挥危险源现场的人员撤离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伤人。6、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7、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

46、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应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8、人员撤退时,应遵守秩序,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9、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10、遇险人员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水灾避实进行撤离:11、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应急控制中心。12、控制中心指定专人核对并区分到达安全区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外人员的名单。13、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第十章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

47、管理运行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技术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2、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5、

48、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技术矿长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管理制度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

49、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9、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第十一章 地测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一、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更是本矿安全工作的重中这重,所以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

50、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二、考核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三、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四、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1000元。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500元。

51、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500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1、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单位处罚1000元罚款,相关领导给予撤职,个人开除的处分。 2、防止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钻孔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500元,个人罚款100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 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罚款100元。 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100元。 5、探防水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相符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和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 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100元。 8、现场情况有变的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100元。 9、安全科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财务科负责奖金的审批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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