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薪酬的宏观调控研究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63748515 上传时间:2022-03-20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59.9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政府对薪酬的宏观调控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政府对薪酬的宏观调控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政府对薪酬的宏观调控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资源描述:

《政府对薪酬的宏观调控研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对薪酬的宏观调控研究(3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3页 共33页第十章 政府对薪酬的宏观调控 【学习目标】1.理解政府对薪酬监控指导的制度种类;2.掌握工效挂钩的内涵、基本模式和具体形式;3.掌握“两低于”原则自定工资总额的方法。【案例导入】 中国劳动者何以活出尊严来2009年中国经济在经受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下,逐渐走出谷底。一个一直困扰我国经济增长的难题被广大的专家和学者再次提出来,那就是居民消费不振,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外贸支撑,消费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内需不能提振的原因很多,但居民收入低、增长缓慢是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偏低、国民收入分配向国家

2、和资本所有者倾斜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显示,近年来我国劳动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上世纪90年代以前,劳动者报酬占比为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6年已下降到41%。与此同时,营业盈余比重由原来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在2000-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4%,但职工的实际工资年均仅增长一五.7%。这表明,我国国民收入结构失衡,特别是劳动者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不断下降。来自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的近几年中,从未增加过工资的全国普通工人超过26%。与此同时,企业职工行业收入差距过大,铁

3、路、电信、石油、电力、金融、烟草等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问题也屡屡被指责,垄断行业挤压了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使竞争性行业提高工资乏力。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工资进行监控指导的制度。通过对世界一八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得出的结论之一是:最低工资要以人均GDP作参照,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率发达国家为37%,发展中国家为68%,世界平均为60%。2008年,中国人均GDP是3259美元(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如果中国工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话,全国最低保障工资应是325968%=2216美元,也就是1261元/月。目前,我们中国有哪个地区的最低工资能达到1261元/月?只有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出合

4、理的最低工资,才能理顺其他各行业、各部门的工资关系。国外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一般比最低工资高出40-60%,最高达100%。而为使多数企业能够支付1261元/月的最低工资,笔者建议,一方面,政府必须对企业减税,并减少各种收费;另一方面,大力开放垄断行业,使社会平均利润得以提高。如此,才能使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甚至略高于经济增长和企业收入增长。资料来源:苏锡民,原载观察与思考,xnews.sinaxx/c/sd/2010-02-04/093019627529_3.shtml,编辑节选)引例分析:我国劳动报酬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缓慢,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作为一种政府对薪酬的监控指

5、导制度,对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提供法律保障,但我国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的改革和规范,使其在对薪酬的调控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对薪酬的宏观调控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薪酬的宏观调控,不但可以保持国民收入分配中消费和积累之间合理的比例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而且可以调节社会分配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本章在介绍政府对薪酬的监控指导体系构成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政府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工效挂钩”制度,以及由“工效挂钩”制度衍生出来的“两低于”原则制定工资总额方法。第一节 政府对薪酬的监控指导薪酬监控指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薪酬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改革开放

6、以来,围绕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政府确定“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新型企业工资制度的改革目标,政府对薪酬的监控指导不断推进,在实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政府宏观调控、分级分类管理、企业自主分配的工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警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及个人所得税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薪酬监控指导体系。一、工资指导线制度 工资指导线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为保证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其他社会经济指标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指导工资分配的一

7、种宏观调控方式。在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尽管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的确定,但是站在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立场上,从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物价稳定、增加就业机会出发,需要对以协商谈判方式确定工资增长的劳资双方施加影响,加以宏观上的指导。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制定、发布的工资增长的意见、建议、方针和原则,就是我们所说的工资指导线。我国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监控指导的一种制度。工资指导线改进了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机制,体现了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由直接管理向间接调控、由总量调控向水平调控的转变,并进一步体现了分类分级调控的原则。为充分体现工资政策的协商原则,使工资指

8、导线制定得更加合理,我国工资指导线的确定采取以劳动行政部门为主,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工会、企业协会等组织共同制定。我国工资指导线包括两个基本内容:1、经济形势分析。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的简要分析;对本地区上一年度经济增长、企业工资增长分析;对本年度经济增长预测以及与周边地区的比较分析。2、工资指导线意见。对本地区本年度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基准线是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代表了一般的水平;工资增长上线也可称为预警线,是指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工资增长下线是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应达到的最低幅度,可以是零增长也可以是负增长。 工资

9、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这类企业应按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的要求,妥善安排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 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它是政府允许企业工资增长的最高限额,所有企业都必须自觉遵守、不得突破。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但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指导线的调控对象是本地区内所有各种类型的企业,但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不同类型的调控办法。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在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围绕基准线,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工资分配,各企业工资增长均不得突破指导线规定的上线。

10、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垄断性行业和企业,按照国家宏观调控阶段性从紧的要求,根据有关政策,从严控制其工资增长。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进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尚未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依据工资指导线确定工资分配,并积极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工资指导线所规定的基准线水平,效益好的企业可相应提高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指导线水平的确定要和本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等相适应,并符合国家对工资增长的总体要求。制定需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本地区年度经济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

11、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和对外贸易状况等相关因素。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归根结底是围绕劳动力市场价格和市场工资率及其变化进行的。没有公平合理的劳动力价格体系,劳动力市场是很不完整的。真实的劳动力市场均衡价格,具有客观的反映劳动力的价值,引导劳动力流动,并且影响劳动力的供求和结构的功能。因此,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是指导价位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监控指导的有效机制。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规范和制度的要求,定期对各类企业中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

12、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各类企业(工种)的工资价位,向社会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反映的是某地区一段时期内一些具体职位的工资总体水平和走势。工资指导价位强调的是指导作用,不强制企业执行。政府通过向劳资双方提供真实的劳动力市场工资现状及发展趋势,来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并调节劳动力市场价格。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形成过程要经过制定调查方案、实施调查、汇总分析和制定价位、公开发布四个步骤。调查范围包括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企业,调查内容为上一年度企业中有关职业(工种)在岗职工全年工资收入及有关情况。一般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16个大行业中,以农林牧渔、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

13、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电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10个行业为重点,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进行选择,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大行业进行细化。根据当地产业结构来确定调查工种,特别注重选择通用的或市场上流动性较强的职业(工种)。调查行业确定后,将企业按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从高到低排列,采取等距抽样办法抽取企业。企业户数每个城市一般不少于100户。在确定的调查企业中,根据企业职工工资调查表的要求进行调查,采集有关数据、资料。汇总分析和制定价位的过程为将同一职业(工种)的全部调查职工工资收入从高到低进行排列,高位数为工资收入数列中前5%的数据的算术平均数

14、。中位数是处在工资收入数列中间位置的数值,计算方法:中位数位置=(n+1)/2,其中n为同一职业(工种)工资收入数列的项数。若n是奇数,则处于数列中间位置的工资收入数值就是中位数;若n是偶数,则处于中间位置相邻的两个工资收入数值的算术平均数为中位数。低位数是工资收入数列中后5%的数据的算术平均数。工资指导价位一般每年6月底以前发布,每年发布一次。指导价位发布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收集各方反映,以对工资指导价位的作用、科学性和代表性进行评价,不断修改、完善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和分析方法。我国1999年开始在北京等35个大中城市进行试点,一些城市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将工资价位按性别、职称、行业、所有

15、制类别进行分类,提高了发布信息的质量和针对性。截止到2004年,上海、青岛、重庆、杭州等城市发布的价位职数已分别达647个,457个,333个,301个。成都、长春、延吉等城市还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方式发布价位信息,方便外国投资者。2004年已有124个城市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全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工资指导价位已成为企业确定工资水平、劳动者求职时的重要参照系。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所谓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相应获得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形式。它的中心目的,是保证劳动者所获得的最低工资能够满

16、足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需要。这种生存需要,必须与其所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1.最低工资的内涵(1)最低工资的定义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指法定工时,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作为法定工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者工作时间达到此要求即为达到法定工作时间。任何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不能超出这一规定。“加班加点工资”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份。“正常劳动”是劳动者按

17、照法律规定提供劳动。劳动者应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其他按照规定休假期间,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者由于主观、客观原因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职工病假、事假、待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和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按有关规定经政府批准或者有关部门裁定关闭、整顿、进入破产程序的,均不使用最低工资的规定。(2)最低工资的组成根据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条件下的工资六部分组成。从理论上来看,最低工资只应包括制度工作时间内完成定额劳动所得的基本报酬,不应包括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条件下的津贴和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

18、遇。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工资构成不合理,基本工资的比重过小,奖金绝大部分已成为某种程度上对全体职工发放的附加工资。因此,没有把奖金排除在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之外。最低工资规定中将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原劳动部于年月日公布并实施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对最低工资的界定与上述规定基本相同。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附件最低工资率测算方法规定,“确定最低工资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为最低工资率测算方法没

19、有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的参考因素,所以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的保险待遇不是最低工资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三金”不应从最低工资中抵扣;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年月日公布,于年月日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的附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最低工资规定在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内容中不包括劳动者保险这一项,所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三金”是计入最低工资的。如果最低工资是年月日以前确定的,即依据最低工资率测算方法制定的,因其未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的参考因素,依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20、第十七条之规定,那么,职工最低工资中不能抵扣“三金”;如果最低工资是年月日以后确定的,即依据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得出的,因其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的参考因素,依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最低工资中应当抵扣“三金”。但全国各地的做法不同,有的省市测算的最低工资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有的省市却不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当前比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时,要把口径统一起来,才有可比性。2.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

21、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3.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率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它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实行统一管理。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平均工资最低工资率,一般按月确定,也可按周、日或小时来确定。各种单位时间的最低工资率

22、可以互相转换。最低工资率考虑到同一地区不同区域和行业的特点,对不同经济发展区域和行业可以确定不同的最低工资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会、企业家协会在确定最低工资率时,应该向当地工商业联合会、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咨询。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确定最低工资率后,应上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是一个舶来品,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它起源于19世纪初的英国,当

23、时主要是为了筹集战费,而且是临时性的。到19世纪末才由于财政收入的需要而成为一项固定性的税收。美国是在19一三年才通过立法开始正式征收此税。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遗产及赠与税、财产税以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转移性支付制度,在20世纪二次世界大战后以来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缓和贫富悬殊,减轻社会矛盾,保持政局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杠杆,其中很大的部分是对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以来,对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也称为混合

24、税制)三种类型。综合税制是以年为纳税的时间单位,要求纳税人就其全年全部所得,在减除了法定的生计扣除额和可扣除费用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征税。分类税制是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兼有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的特征。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而我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纳税人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

25、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征税模式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应税所得分为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在税率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

26、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费用扣除方面,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比较简明易行,但对于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家庭难以完全兼顾。为鼓励特定纳税人或照顾部分特殊人群,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还规定了若干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省、部和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利息;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

27、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城镇居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等。在征收方式上,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税方式。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等各项所得,一般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以及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等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则要求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工资收入和其它收入的调节力度还有待提高,其中发挥作用不力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个人收入不规

28、范,支付形式现金化占很大比重、代扣代缴制度执行不规范、个人信誉约束机制不健全等。要想提高个人所得税制度对工资收入为主的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除了对上述的问题进行解决外,还要从所得税的类型、扣除额、税率以及等多方面进行完善。第二节 政府对企业工资总额的调控 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我国确了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克服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端,大大激发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工效挂钩作为一项制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功不可没。但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今天,工效挂钩的弊端也日益改进,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本节

29、将对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的进程做一回顾,并对工效挂钩和“两低于”原则自定工资这两种政府对工资总额的调控方式进行梳理,同时对工效挂钩从理论上进行探讨,以及完善的具体措施。一、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的改革进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工资分配制度不断进行反改革,但单一按劳分配的收入分配体制始终没有脱离计划的影子。从1951年开始的第一次工资改革,企业工资制度进行了三项改革:统一以“工资分”为工资的计算单位,并统一规定了工资分所含实物的种类和数量。当时,一个工资分折合粮食0.8斤、白布0.2尺、盐0.02斤、煤2斤。建立了工人和职员的工资等级制度。工人按技术划分实行8级工资制,职员按职务规定等级,一职

30、数级,上下交叉。工人和职员的等级工资制还按产业、地区、企业分类,规定不同标准。建立了经常性的定级、升级制度。各产业或企业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人技术标准,工人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评定或考工晋级,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则按德才条件兼顾资历提升工资级别。随后1956年的工资改革一是取消工资分和物件津贴制度,实行货币工资制度。实行工资分是在解放初期为了保证职工收入不致受物价上涨的影响而采用的一种以实物作为计算单位、以货币支付工资的方法。随着生产的恢复发展,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变化的客观实际,将以工资分计算工资标准改变为直接以货币计算工资标准。对各地区存在的地区差别,采取了规定不同工资区

31、类别和地区工资标准的办法。二是调整产业、部门、地区及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在产业关系上,规定重工业比轻工业的工资标准高一些;在部门关系上,规定直接生产部门的工资略高于其他部门;在地区关系上,对同类产业在不同地区的企业规定不同的工资标准,同时规定不同的增长幅度,其原则是:物价较高,重点发展地区多增。在同一产业内部的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中的各类人员之间,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的好坏,规定不同的工资标准。三是改革企业职工的等级工资制度。在多数产业工人所实行8级工资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建筑业的7级工资制,纺织业的岗位制,邮电业的职务工资制,商业售货员的3类5级制等不同的等级工资制度,使

32、工人的工资同劳动和企业生产的技术特点更密切地结合起来。职员则实行统一的职务等级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合并执行一个工资标准。这一套工资制度初步体现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繁重劳动和轻便劳动的差别,基本体现了地区、部门、行业、企业及企业内部职工的工资差别,并开始采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作、奖金、津贴等多种劳动报酬形式,使工资制度有了一定的灵活性。由于传统的工资制度是在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形成和发展的,所以不可避免地被打上了计划体制的烙印。在传统工资制度下,由中央政府规定全国统一的工资标准、工资等级、升级时间、升级比例、奖金金额等,一切企业增加工资的时间、条件、人员范围、增长幅度等都由中央统一安排,

33、并通过国家指令性计划来实现。工资计划不可更改,增资限额不准突破,节余必须上缴,使得基层没有任何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后来,由于“左”倾思潮的影响,按劳分配原则多次受到严重冲击,工资分配领域内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70年代末,人们把传统的工资制度导致的缺陷和弊端概括为“低、平、乱、死”四个字,即工资水平低、工资分配中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工资标准庞杂繁乱、工资管理体制过分集中与僵化死板。经济体制改革后,传统工资制度日益暴露出弊端,成为解决平均主义分配和提高劳动积级性的一个障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和工资总额决定逐步走向市场,充分

34、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1984年的工资分配改革。这一阶段是政府对企业工资总额调控改革初步启动时期。随着重新确立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调整国营企业管理体制,对企业放权让利,工资分配改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国家先后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增加了工资,根本改变了职工工资水平长期不动的局面;1979年,全国物价工资会议纪要决定,从1979年11月起给部分职工调整工资。国务院又发出关于职工升级的几项具体规定,职工升级面为40%,并对升级工作做了具体安排。由于规定工资升级面引起矛盾,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起进行工资“普调”。1983年,对企业职工调整工资。这次调整工资,

35、采取“两挂钩”“一浮动”的原则和“调改结合”的方针。所谓“两挂钩”,是指企业调整工资要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职工升级调资要和本人贡献挂钩。所谓“一浮动”,是指职工经过考核升级后,所升的级别暂不固定,经过两三年考核合格,才能固定,考核不合格,所升的级别好要降下来。所谓“调改结合”,是指对经过整顿的企业,经济效益好,有条件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的企业,经过批准,允许从企业自有资金中提出一定比例进行工资改革。二是对企业恢复了奖金和计件工资制度。1978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实行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规定凡实行奖励制度的企业, 奖金总额不得超过标准工资总额的10%12%;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企业和提成制的服务行业,计

36、件超额工资和提成工资部分,不得超过实行计件标准工资总额的30%。1979年进行利润留成试点,把从成本中列支奖金改为从利润中列支奖金,开始把奖金同经营成果挂起钩来。1984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国营企业发放奖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行“奖金不封顶,征收奖金税”。第二阶段:1985年至1991年。随着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国营企业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结合第二次利改税,工资分配实行了重大改革。在全国推行了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开始探索运用地区、行业工资总挂钩等手段调控企业工资总量,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脱钩,实行分类分级工资管理体制。1985年1月5日,国务院发

37、出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应依靠本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通知,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中国人民银行等五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国营企业工资改革试行办法,对实行企业工效挂钩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做了具体规定。从1985年开始,试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当年首批试点一三00多家。经过试点逐步推行,到1999年新中国成立50年时,全国有近10万家国有企业、4000多万职工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分配办法。工效挂钩之所以出现和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决定的,第三阶段:1992年至1999年。中央明确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

38、配方式并存的原则,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这一精神,确立了“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这一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目标;对于工资总额调控,改革工资总量管理方式,改进完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对自我约束机制比较健全的企业,开始试行“两低于”前提下自主确定工资总额的办法,对部分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党的十四大后,为了适应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要求,1992年12月一五日全国劳动厅局长会议指出,对管理比较规范和健全的企业,可以实行企业自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企业自定工资总额,劳动部门以经济效益和劳

39、动生产率为标准考核企业的增资幅度。这就是指在“两低于”前提下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总额的办法。这一办法比工效挂钩有更大的优点,可以实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结合。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之后,各地区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对改革企业工资总额决定办法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些地区积极采用分类改革方式,选择部分在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比较规范的企业,先行放开了政府部门对其工资总额的直接控制,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运用市场机制灵活分配的主体。从改革的效果来看,这些企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增强了,并且没有出现工资失控问题。上海对部分竞争性企业放开工资总额的控制。上海的试点面比较

40、大,效果也比较好,这与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其自主决定工资的做法比较规范,董事会一般都能够根据政府的指导、市场的信号和本企业状况等多种因素,对年度工资总额或工资成本作出详细周密的测算,并进行合理控制、灵活调节,使职工工资在适当的时候能增能减。比如:上海轻工系统的几家上市公司由于1999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几家企业都适时地根据市场竞争需要,相应调整 了职工的工资。其下调幅度分别为:英雄股份9%,凤凰股份一三.2%,永久股份一三.8%等。 第四阶段:2000年至今。政府不断完善工效挂钩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同时

41、,扩大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实施范围,全面建立最低工资制度,政府对企业工资总额的调控方式注重法律方式和经济方式。2000年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出台,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二、工效挂钩的基本模式和主要政策工效挂钩政策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更好的挂起钩来。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工效挂钩应运而生。所谓工效挂钩,是指企业

42、的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在由政府有关部门为企业核定工资基数和效益基数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实现效益的增长率来确定企业工资总额的一种办法,工效挂钩是政府对企业工资总额进行调控的重要方式。1.工效挂钩的基本模式和主要形式基本模式是核定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基数以及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比例,工资总额随报告期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按确定的比例增加或减少。其公式为: W1= Wo+WW=WorE/Eo式中:W1当年工资总额W新增效益工资Wo工资总额基数E经济效益指标净增加额Eo经济效益指标基数r挂钩浮动比例(挂钩系数)在这个模型中,W是因变量,Wo、Eo是基期常数,r是确定W数量变化而相应

43、增减的比例(系数)。它的具体含义是,在确定了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和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及其增长率的相关系数之后,企业新增效益工资直接取决于经济效益指标的增减。这里涉及了三个最基本的概念,即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和浮动比例(挂钩系数)。目前,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基本类型,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划分。(1)从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上划分。可以分为三类:1)工资同价值量指标挂钩。包括工资同上缴税利、实现税利、销售收入、销售产值、外贸出口收汇额、净产值、劳动生产率等挂钩形式。2)工资同实物量或工作量指标挂钩。包括与煤炭、水泥、矿石、黄金等实物产量或销售量挂钩,以及与换算周转量、吞吐量等挂钩形式。3)工资与复合

44、指标挂钩。即工资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标挂钩。(2)从挂钩浮动比例采用的方式上划分。可以分为含量法、单价法和系数比例法三种。含量法,如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百元销售收入工资含量等;单价法,如吨煤工资单价包干以及其他单位产品工资单价包干等。系数比例法,如工资同上缴税利、实现税利、净产值挂钩等。含量法与单价法,一般是挂钩的工资总额与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以同一幅度增长,两者增长的比例为1:1,当经济效益超过一定幅度时,需适当降低工资含量或工资单价。系数比例法则是挂钩的工资总额低于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的增长幅度,一般规定为1:0.31:0.7。(3)从企业挂钩后,奖励基金以及新增效益工资列支渠道上划分,可分为总

45、挂总提和总挂分提两种挂钩形式。总挂总提是指核入工资总额的奖励基金进入成本,并且新增效益工资全部在成本中列支的挂钩办法。1988年以前,多数企业实行了这种挂钩形式。总挂分提是指奖励基金核入工资总额基数,但不进成本,仍在企业留利中列支,而新增效益工资则按工资总额基数中的基本工资和奖金的比例,分别在成本和留利中列支的挂钩办法。1989年以后,有一部分企业实行了这种挂钩形式。2.工效挂钩的基本方法和政策(1)经济效益基数的核定1)挂钩经济效益指标的确定。挂钩经济效益指标,是指由企业选择并报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经济指标。政府先后发布文件对挂钩经济效益指标的确定予以指导,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采

46、用不同的挂钩形式,但应以能够综合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指标作为挂钩指标,一般有实现税利、实现利润、上缴税利为主要挂钩指标;也可将实物工作量、业务量、销售收入、创汇额、收汇额以及劳动生产率、工资税利率、资本金税利率等综合经济效益指标作为复合挂钩指标。经财政部门认定亏损的企业,可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指标挂钩,或采用新增工资安减亏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办法。工资总额与税利严重倒挂的企业,可采取税利新增长部分按核定定额提取效益工资的办法。劳社部发【1997】279号文件进一步规定为“国家对实行复合挂钩指标、单一实物量指标挂钩的行业(部门)、企业,视其工资水平及经济效益情况,适当调整挂钩经济效益指标、挂

47、钩指标权数、挂钩浮动比例。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要以实现利润、实现税利等价值量指标为主。对实行复合指标、单一业务量(实物量)指标挂钩的行业(部门)、企业、要逐步减低业务量(实物量)挂钩指标所占的比重”。2)经济效益基数的核定。经济效益基数,是指用以计算企业选择并报经核定的企业工效挂钩经济效益指标增长幅度的基数。按照劳动部、财政部劳部发【1995】371号,即关于做好1995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新实行工效挂钩的部门(企业),其经济效益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础(上年完成数低于前三年平均数的,以前三年平均数为基础),剔除不合理部分后核定。基数核定既要对企业

48、自身经济效益高低、潜力大小进行纵向比较,又进行企业间的横向比较,还要参照本地区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核定。 劳社部发【1999】30号文件进一步规定为:“新挂钩企业一般以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数据为基数;1999年以前已挂钩企业以上年计提工资的经济效益基数为基础,并考虑以下因素调整后确定:列入国家计划的新建扩建项目移交生产后增人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应参照同行业或该企业上年人均效益水平,合理核增挂钩的经济效益基数成建制划入或划出人员,原则上按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数据调整经济效益基数。”该文件还规定:“从企业整体剥离出去组成独立核算的多种经营企业要从挂钩范围中分离出去,按

49、减少的人数及上年人均水平核减经济效益基数和工资总额基数。”3)效益考核指标体系。劳部发【1993】161号文件规定:“要建立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一般包括:企业承包合同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状况,以及质量、消耗、安全等。要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否定指标,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不能提取新增效益工资。其他考核指标达不到要求的,要扣减一定比例的新增效益工资。”劳社部发【1995】37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挂钩企业都要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提取效益工资的否定指标。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计算公式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企业国有资产净值上年国有资产余额

50、100%(2)工资总额基数的核定所谓的工资总额基数,指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工效挂钩企业用以计算年度工资总额提取量的基额。企业挂钩的工资总额,应为国家规定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计时工资,是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

51、,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业务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补贴。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是指其他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的工资,如保留工资、附加工资、调整工资、补发上年的工资等。企业挂钩工资总额的核定,要区别新老挂钩企业,采取不同的方法。1)新挂钩企业一般以上年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年报数为基础,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

52、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增人、成建制划入职工的翘尾工资以及国家规定的增减工资后确定。2)老挂钩企业以上年清算提取的工资总额为基础,加上上一年度清算提取的工资增长基金核定。除企业自身纵向比较外,还要结合和同行业横向比较,贯彻增人不增资的原则,并考虑以下因素调整后确定:核增企业上年接收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成建制划入增人、列入国家计划的新建扩建项目移交生产后增人增资等项目。核减成建制划出人员的工资。劳社部发【1999】30号文件还规定,适当核减企业下岗人员工资,原则上按照企业上年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人数和企业上年平均工资水平计算。(3)挂钩浮动比例的核定挂钩浮动比例(系数)是指经济

53、效益增长率与工资增长率的比例关系,即每一个经济效益增长单位所能带动的工资增长幅度,或者说,经济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能相应增长的百分比。在工效挂钩中,这个比例(系数)是由政府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给每个企业的,按照1985年国家开始工资总额与企业上缴税利挂钩试点时的规定,这个系数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在10.3和10.7的范围内核定。在企业效益一定的情况下,挂钩浮动比例核定的越高,工资增长率越高。按照劳社部发【1993】161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对实行工资含量办法的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核定基数和超过基数一定幅度后,一般按不超过工资系数(含量)的70%提取含量工资。挂钩基数、浮动比例的核定,可

54、以实行“环比”办法,办法每年核定一次,也可采取“定比”法、“工资系数”法或“工资含量”法,一定35年不变。由于挂钩企业经过几年后,经济效益增长的难度相对加大,工资增长的压力加大,0.7的挂钩比例高限实际难以满足需要。因此,在现在的工效挂钩实际工作中,只要严格遵循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的原则,根据各种挂钩形式的实际需要,挂钩的浮动比例可以在11以下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在核定企业工效挂钩浮动比例的时候,要考虑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潜力,考虑工资水平与经济效益水平的对应关系,分析影响经济效益增长的各种因素。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难度大,不利因素多,核定的比例就会相对高一些;企业经济效益

55、增长的潜力大,对企业有利的客观因素多,核定的比例就会低一些。近年来政府部门为了解决一些企业经济效益水平高,但由于挂钩比例不合理所引起的“鞭打快牛”则采用横向比较方法,将企业的资金利税率、工资利税率和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与同行业经济指标进行比较,高于同行业指标的可以核定给企业一个相对较高的浮动比例;低于同行业指标的,只核定一个相对较低的浮动比例。这样可以鼓励先进企业,鞭策后进企业。同时为了对经济效益指标增长过快的挂钩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的企业的工资增长有所调节、控制,也有按经济效益指标增长一定幅度后,采取递减比例系数的办法,对挂钩浮动比例分档核定。3.工效挂钩的具体形式(1)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价值

56、量指标挂钩经济效益价值量指标主要包括实现税利、实现利润、上缴税利、销售收入、出口收汇等指标。1)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是目前多数企业普遍采用的形式之一。这一办法的做法为,在核定企业挂钩工资总额和实现税利总额基数的基础上,实现税利每增长1%,工资总额可增长0.3%至0.7%。实现税利比上缴税利可以更全面反映职工劳动成果和企业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实现税利是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后的余额,就是企业职工创造的净产值扣除职工工资以后的企业纯收入。实现税利包括两部分:一是向国家缴纳的税金;二是企业实现的利润。企业实现税利,与上缴税利相比,受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较小,从实际数据看,实现税利的

57、增长也较上缴税利稳定。因此,同实现税利挂钩,有利于工资的稳步增长,避免大起大落。实现税利是指企业实现上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屠宰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实现利润。与上缴税利相比,实现税利中多了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部分。基数的核定应按上一部分介绍的有关规定执行,计提新增效益工资的公式如下:E= Eo R= 100%W= WorR式中:E当年实现税利净增加额 Eo实现税利基数E当年实现税利毛增加额Wo工资总额基数r工资浮动系数R实现税利净增长率W当年应提新增工资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的新增效益工资的计

58、提方法也可按上述公式计算,只是上缴税利和实现税利包括范围不同,并且,当年上缴税利毛增加额计算当年上缴税利净增加额时分母工资总额基数除了要乘以挂钩浮动比例外,还要乘以所得税率,因为上缴税利净增加额时指新增工资计入成本以后的上缴税利增加额。2)工资总额同净产值挂钩工资总额同净产值挂钩,就是把工业企业的工资总额同工业企业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净产值挂起钩来。工资同净产值挂钩,就是把工业企业工资总额同工业企业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净产值挂钩。工业净产值是一定时期内工业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总产值(生产量*销售价格)扣除物质消耗(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价值;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理基金;定货者来料价值和生产销

59、售中的其他一些物质消耗价值)以后的价值。同净产值挂钩的计算公式: W= W r W= W+W 式中:W当年应提新增工资 W工资总额基数 E当年净产值增加额 Eo净产值基数 r工资浮动系数 W当年工资总额3)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的办法在外贸行业普遍实行。这种方法是对外贸企业原实行出口收汇美元工资含量分配办法的一个改革,【1994】外经贸计财发第687号文件规定,企业报告期职工工资的增长与企业出口收汇和实现税利挂钩。挂钩系数上限为0.80,下限为0.一五,挂钩系数中出口收汇增加额占60%,利税增加占40%。年终根据企业报告用出口收汇实绩和利税实绩、基期美元工资含量和利税工资

60、含量、报告期美元工资含量浮动系数和利税工资含量浮动系数确定计提报告期工作总额。这种办法对促进企业努力扩大出口,提高经济效益,搞好搞活工资分配,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和约束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此办法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1997年劳动部、财政部、外经贸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劳部发【1997】235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外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挂钩浮动比例最高为1:0.75.为鼓励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扩大出口,对实现利润和出口收汇达到双增长(不包括负增长)的盈利企业,在上述浮动比例基础上,出口收汇每增长1%,挂钩工资浮动比例增加0.005,最多增加

61、0.05。4)建筑安装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百含”办法目前在建筑施工企业普遍推行。这种方法属于含量法,即按基期总产值和工资总额求出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系数,企业报告期应提工资总额根据实际完成的总产值和含量系数确定。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偏重考虑产出,较少考虑投入,容易导致企业片面追求产值且费用成本提高,利润下降。同时,“百含”综合含量系数的核定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系数一定多年不变,与企业的生产实际脱离。“百含”就是以预算定额为依据,按照预算收入的工资总额占建筑安装产值的百分比实行包干,并与工程质量、竣工面积、实现利润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挂钩,实行工资总额浮动。实行这一办法,在确定工资含量的产值时,应当

62、以工程的预算为依据。当年计提工资含量的产值以当年实际完成的产值为依据。但计提工资含量的产值原则上按不变价格计算。建筑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实际价格和预算价格差部分要单独列出,在计提含量工资时,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格部分要从产值中剔除。此外,核定工资含量系数的产值、计提工资含量的产值以及计算产值利润率的产值,口径必须一致,均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计算总产值的规定执行。计提工资产值中如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工资中也包括支付给外包工的工资。假定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工程质量、竣工面积、实现利润不变的情况下,核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按下列公式进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系数= 100%当年应提工资总额=当年企业实

63、际完成的产值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系数(2)工资总额同实物量挂钩实物量是各种不同产品的统称,如煤炭总量、金属矿产量、黄金产量、水泥产量等。企业工资总额同实物量挂钩,也称“销售合格产品全额计件工资制”,就是企业的工资总额随本企业产品产量的多少上下浮动。目前,工资总额同实物量挂钩的具体形式主要有:煤矿中吨煤工资单价包干;金属矿或非金属矿实行的吨矿工资单价包干;建材企业实行吨水泥工资单价办法。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物量挂钩办法一般要求是:第一,计提工资总额的实物量,是指产品实际销售量;第二,实物量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的实物量为基础,同时根据企业设计能力(包括技术改造后的新增能力)、历年生产水平以及同

64、行业平均先进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价后确定;第三,计提工资,要同时严格考核利润、产品质量、安全等经济技术指标。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物量挂钩的计算公式是:产量工资单价= 当年工资总额=当年实物产量产量工资单价当年新增工资额=(当年实物产量-实物产量基数)产量工资单价当年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基数+当年新增工资额(3)工资总额同复合指标挂钩工资总额同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标挂钩,称为复合指标挂钩。此办法是结合企业的不同特点,使工资全面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目前企业采用较多的一种挂钩形式。1)同复合指标挂钩新增工资的计算在工资同复合指标挂钩中,通常是选择一个实物量或工作量指标,再选择一个价值量指标,如,实现利润、实现利税、上缴利税。由于构成复合指标的各个经济指标的类型不同,在计算企业新增工资时对企业的成本和净效益的影响不同,所以在计算新增效益工资时,要先计算对企业成本和净效益没有影响的指标,也就是先计提实物量或工作量增长的新增效益工资,然后再计算价值量指标增长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