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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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范围52规范性引用文件53术语和定义64一般要求84。1概述84。2原则84.3实施84.4 评审和监督85核心要求95。1方针与目标105。1。1方针政策105。1。2年度目标与计划115.2组织机构和职责115.2.1主体合法性115.2.2组织机构115。2。3职责115。3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125.3。1安全生产费用125.3.2安全投入管理125.3。3工伤保险12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25。4。1法律法规125。4.2规章制度135.4.3操作规程145。4。4评估和修订145。4.5 文件和档案管理145.5教育培训155。5。1教育培训管理155。5。2管理

2、人员教育培训155.5。3从业人员教育培训155.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165。5.5日常安全教育165.6生产运行管理165.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165.6。2设备设施日常管理165。6.3特种设备175。6.4关键装置、重点场所及部位175.6.5场站运行管理185.6。6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管理195.6.7消防设施设备205.6.8安防监控设施设备215.6.9拆除报废215。7作业安全215。7.1作业许可215。7.2作业行为管理215.7。3 警示标志225.7。4相关方管理235.7.5作业变更235.8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和治理235.8.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235。8.2重大危

3、险源监控255。8.3隐患排查与治理255.9职业健康265.9.1 职业危害辨识与管理265。9。2 职业危害申报265.9。3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265.9.4 劳动防护用品275。10客户管理265.10.1 客户档案265.10.2 安全服务275.11应急管理275.11.1 应急机构和队伍275。11.2 应急保障275.11.3 应急预案和抢险275.12事故管理285。12。1事故报告285。12.2事故救援285。12。3事故调查和处理285。12.4事故档案295。12.5未遂事故管理29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95。13。1绩效评定295.13。2持续改进291范围本

4、规范规定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原则、过程和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燃气储存、输配、经营管理、运行维护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规范。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

5、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GB 2894安全标志GB 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6、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NB/T 1001 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CJJ 5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

7、J 33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9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63200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153城镇燃气标志标准QXT 109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程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术语和定义3。1安全标准化safetystandar

8、dization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3。2燃气设施gasfacilities用于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的场站、管网及用户设施、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3。3用户设施coustomersinstallation用户燃气管道、阀门、计量器具、调压设备、气瓶等.3.4用气设备gasappliances使用燃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炊事等的设备,如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空调机、民用燃气用具等。3。5安全设施safetyfacilities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设置、安装、

9、配备的各类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如:消防设施器材、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个体防护设施、超温超压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3。6关键装置keyfacility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3。7重点部位keysite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3。8运行operation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3。9维护maintenance为保障燃气设施的正常

10、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所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3。10抢修rush-repair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停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3.11降压pressurerelief燃气设施维护和抢修时,为了操作安全和维持部分供气,将燃气压力调节至低于正常工作压力的作业。3.12停气interruption在燃气供应系统中,采用关闭阀门等方法切断气源,使燃气流量为零的作业。3.13动火flameoperation在燃气管道和设备上或其他禁火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3。14置换purging采用燃气或惰性气体(水)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或采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

11、的燃气的过程。3。15监护supervisionandprotection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作业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的监视、保护;或由于其他工程施工等可能引起危及燃气设施安全而采取的监督、保护。3。16资源resources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3.17相关方interestedparty关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3.18供应商supplier为企业提供原材料、设备设施及其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团体。3。19承包商contractor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3。20事件incident导致或

12、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3.21事故accident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3.22危险、有害因素hazardouselements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3.23危险、有害因素识别hazard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3。24风险risk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3.25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过程。3.26安全绩效safeperformance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27变更change人员、管

13、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3.28隐患potentialaccidents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9重大事故隐患seriouspotentialaccidents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4 一般要求4。1概述本规范采用计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4.2原则4.2.1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4.2。2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

14、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4。2.4安全标准化采取企业自主管理,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考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4。3实施4.3.1 安全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策划、实施、检查、改进与提高4个阶段。4。3。2 策划阶段: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要求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工等;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帐、档案、记录等;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4.3。3 实施阶段:根据策划结

15、果,落实安全标准化的各项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相关内容培训。4。3.4 检查阶段: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4.3.5改进与提高阶段:根据自评结果,提出改进意见,落实改进措施,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绩效。根据自评情况及改进情况,不断完善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4.4 评审和监督4.4。1 企业根据本标准和潍坊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逐项打分,符合要求的申请外部评审定级。4.4。2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4.4.3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评审顶级进行监督管理.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

16、织一级评审,县市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二、三级评审。4.4。4 评审单位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燃气行业主管、消防、质监等部门。5、核心要求本规范由13个一级要素和51个二级要素组成(见下表)。A级要素B级要素5。1方针与目标5.1。1方针政策5.1.2年度目标与计划5.2组织机构和职责5.2.1主体合法性5.2.2组织机构5。2.3职责5。3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5.3.1安全生产费用5。3。2安全投入管理5.3。3工伤保险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4。1法律法规5.4.2规章制度5.4.3操作规程5.4.4评估和修订5.4。5文件和档案管理5。5教育培训5。5.1教育培训管理5。5。

17、2管理人员教育培训5.5。3从业人员教育培训5。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5.5。5日常安全管理5。6生产运行管理5。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5。6.2设备设施日常管理5。6.3特种设备5.6.4关键装置、重点场所及部位5。6.5场站运行管理5.6。6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管理5。6。7消防设施设备5.6。8安防监控设施设备5.6.9拆除报废5.7作业安全5.7。1 作业许可5。7。2 作业行为管理5.7。3 警示标志5。7。4 相关方管理5.7.5 作业变更 5.8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和治理5。8.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5.8.2重大危险源监控5.8。3隐患排查和治理5。9职业健康5。9.1职业危险辨识与管

18、理5。9。2 职业危险申报5.9。3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5.9。4劳动防护用品5。10客户管理5。10.1 客户档案5。10。2 安全服务5。11应急管理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5.112 应急保障5.11。3 应急预案和抢险5。12事故管理5。12。1事故报告5。12.2事故救援5.12.3事故调查和处理5。12。4事故档案5。12.5未遂事故管理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5。12.1绩效评定5。12。2持续改进5。1 方针目标5.1.1方针政策企业应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

19、全生产方针政策应满足:1)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3)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4)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其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相适应;5)员工及公众易于获取。5.1。2 年度目标与计划企业应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逐级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覆盖到各个管理层级和岗位,并予以考核。企业各基层单位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5.2组织机构和职责5.2.1 主体合法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依法设立,各类证照齐全有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超范围或超期经营,无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

20、等行为。5。2。2组织机构5.2。2.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中,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

21、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5。2。2.2企业安委会(领导小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应下发至各单位,各单位对相关要求进行落实。5。2.2.3企业应建立从安委会(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5。2。3职责5。2。3。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委会(领导小组)和各单位的安全职责,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企业各级管理部门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应签订安全责任书。 5.2。3。2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

22、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文化;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5)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9)依法开展安

23、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1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11)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2.3.3 企业应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担负的主要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公示,并告知相关方。5.2。3.4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与企业绩效考核挂钩,予以奖惩。5.3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5。3.1 安全生产费用企业应依据国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取符合要求的安

24、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5.3.2 安全投入管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科目,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科目和台账,监督管理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5.3。3 工伤保险企业应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4.1 法律法规5。4.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安全部

25、门汇总。5。4.1。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涉及本单位、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给员工,对各级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并传达给相关方。5。4.1.3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按照相关要求适时地制定符合本单位客观实际的规章制度,加以贯彻。5.4。2规章制度5。4。2。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责任制2)岗位安全职责3)安全生产奖惩考核4)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及费用管理5)风险管理6)安全生产会议7)安全培训教育8)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9)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10)重大

26、危险源管理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12)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4)职业卫生管理15)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16)消防管理17)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18)设施设备管理19)作业安全管理2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21)用户设施检查、维护和报修管理22)检维修管理2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24)燃气抢险管理25)安全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26)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27)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8)其他涉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5.4。2.2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企业有关部门

27、和有关工作岗位.5.4。3 操作规程5。4.3。1 应根据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特点和危险性,编制作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1)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管道巡查、泄漏检查、防腐层检测、阴极保护系统检测及管道修复)2)燃气设备的运行维护(调压装置、阀门及阀井(室)、过滤器、凝水缸、加臭装置、低压储气柜、高压储罐(井、气瓶)、压缩机、烃泵、干燥器、脱硫装置、加气和卸气设备、灌装设备、气化设备、混气设备等)3)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4)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报警装置等)的运行维护5)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的运行维护6)消防设施器材的运行维护7)监视和测量设备(仪器)、监

28、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8)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维护9)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10)抢修作业11)置换、放散作业12)带压开孔、封堵作业13)加臭作业14)管道通球、吹扫、试压作业15)用户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检修作业16)压缩天然气脱硫、干燥、加气、卸气及运输作业17)液化石油气气化、装卸及运输作业18)液化天然气卸气、气化及运输作业19)其他涉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岗位操作规程5.4.3.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5。4。3.3企业应将操作规程发放到企业有关部门和有关工作岗位,并进行考核.5。4.4 评估和修订5.4。4.1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

29、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或总结,及时消除本单位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5.4。4。2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5.4。4.3 企业应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

30、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它相关事项。5。4.4.4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5。4.4。5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4。5文件和档案管理5.4.5。1企业应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5。4。5。2 企业应建立主要

31、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5。5 教育培训5.5.1 教育培训管理5。5。1。1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定期收集、汇总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5.5.1。2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教育、培训人员、资金和场地的落实。5.5.1。3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5。5。1。4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5.5。2 管理人员教育培训5.5.2。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

32、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5。5。2。2 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班组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5。5。3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5.5。3.1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5。5.3。2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3、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5.5.3.3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5。3.4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5.5.3。5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5.5.3.6 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5。5.3.7 企业应确立终身教

34、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5。5。4.1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承包商、供应商、以及临时外聘人员。5。5.4.2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5.5。5 日常安全教育5.5。5。1 企业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应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按照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5。5。5.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5.5.5.3管理

35、部门安全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安全活动应有记录.5.5.5。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半年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5.6 生产运行管理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5。6.1。1企业建设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6。1.2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项目建设。5。6.1.3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5。6。1.4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

36、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5。6。1。5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控制。5。6。2 设备设施日常管理5.6.2.1企业应设立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部门并应配备专职人员;应设置并向社会公布24h报修电话,抢修人员应24h值班;运行、维护、抢修的专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6.2.2 企业应按照规定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和台账.设备实施技术档案应随设备设施迁移而转移,随设备设施报废而封闭。 5.6。2.3 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落实维护周期、维护内容、维护程序、维护保

37、养标准.5.6.2。4燃气设施运行工况应正常、安全可靠,无超压、超温、泄漏、油污、锈蚀、腐蚀及损坏失效等情况,运行部件应平稳,无异响、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5。6。2.5燃气设施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规定。5。6。3 特种设备5.6。3。1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

38、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6。3.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企业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5.6.3.3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监控仪器仪表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5。6。3。4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5。6.3.5企业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5.6。3。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

39、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企业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5。6。4 关键装置、重点场所及部位5。6.4。1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明确具体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管理.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划定关键装置、重点场所及部位,可将下列装置及区域作为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1)高压储罐(井、气瓶组);2)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储罐;3)压缩机房、烃泵房及压缩机、烃泵;4)压缩天然气加气、卸气装置;5)液化石油气气化、混气、卸(装)装置;6)液化天然气卸气、气化装置;7)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上密闭房间、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建筑等特殊用气场

40、所;8)穿越铁路、重要公路、河流、以及随桥架设的燃气管道;9)与下水道、电缆沟临近的埋地燃气管道。5。6.4.2企业应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治理。5.6.4.3企业应对关键装置和重要设备制订综合检维修计划,计划应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检修期间安全控制措施、定检修质量标准、定检修进度安排。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1)检维修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编制检维修方案;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相关方资质评定;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41、 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3)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5.6。4.4 企业应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识别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事故。5。6.5 场站运行管理5。6.5.1企业储、配气场站应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入场站登记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值班、生产运行操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日常行为,保障场站安全稳定运行。 5。6。5.2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场站安全设备、设施台账。企业应确保安全设备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燃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防雷设施;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与器材;安全防范设施;个体防护设施;监控与数据采集

42、设施: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5。6.5。3各种安全设施应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施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严禁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企业应对监控和数据采集设施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5。6.5.4场站相关管理及作业人员应掌握输配气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燃气基本特性;输配运行工艺以及输配设备操作、日常检查维护相关知识。5.6.5.5企业应参照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的规定对重要的燃气设施或重要部位设置警示、识别标志.燃气设施着色应符

43、合有关着色标准。5.6。5。6燃气场站内的燃气(水)管道阀门应统一编号,现场阀门编号应与工艺流程图中阀门编号一致,工艺流程图应张贴在值班室或工艺区。进、出场站的每根燃气管道上应有醒目的气流方向标志.5。6.5。7企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和纠正,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5.6。5.8燃气设施运行工况应正常、安全可靠,无超压、泄漏、油污、锈蚀、腐蚀及损坏失效等情况,运行部件应平稳,无异响、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5。6。5。9企业应结合场站危险源辨识、分析,编制场站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完好情况,对缺损的应急物资及时更换.

44、5。6.6 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管理5.6.6.1 企业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应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规定对燃气设施实施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 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阀门、凝水缸、波纹管补偿器等)运行维护;2)管道与标志桩、里程桩、阀门井、阴极保护检测井等附属设施的巡查;3)燃气管网的泄漏检测、防腐层检测、阴极保护系统检测;4)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工地的巡查;5)调压装置运行维护;6)加臭装置运行维护;7)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运行维护;8)低压储气柜运行维护;9)高压储罐运行维护;10)压缩机、烃泵运行维护;11)压缩天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12)液化天

45、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13)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14)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5。6。6.2 企业应参照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的规定设置燃气管网警示标识、管线地面标示等.在维护、维修、抢修、施工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5。6。6。3企业应配置燃气设施抢修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和检测仪器等。设置并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报修电话,抢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接到燃气报险报修后,应立即组织抢修。5。6。6。4企业应对管网进行运行状况评估,对存在运行隐患的老旧设备设施主动改造,并制定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计划。5。6.7 消防设施设备5.6。7.1企

46、业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5。6。7。2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5。6。7.3企业应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计划,保障消防安全投入到位,并有效实施。 5.6.7.4企业应建立消防志愿队伍,制定各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演练. 5。6。7。5企业应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企业从业人员应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灭初期火灾等消防安全义务.5.6.7。6企业应将场站、仓库、以及重要办公场所,纳入消防安

47、全重点部位进行管理,建立消防档案,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5.6.7。7企业应当确保各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5。6。7.8消防重点部位运行维护人员应每日对重点消防部位及周边进行防火巡查;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5.6.7.9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4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防火巡查的落实以及消防档案建立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以及消防演练情况等。5.6。7.10各项检查、测试应做好记录,记录存档备查。5.6.7.11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各类隐患登记管理,不能现场整改的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对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上报相关部门。5。6.8安防监控设施设备5.6。8。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值班备勤制度、警企联防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等;制定安全防范培训与教育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保安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5。6。8。2企业应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49、人、具体负责的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5.6.8。3企业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中. 5.6.8。4企业应在各出入口、重要场所、重要部位安装监控系统,设置值班室,并安排专人值守。5。6。8。5安防设备、设施应有专人定期维护和测试,监控系统由专业企业定期维护和测试,监控录像最低保存一个月以上。5。6。9 拆除报废5。6。9。1企业应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应进行拆除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辩识,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5。6.9.2企业欲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物质的,应先吹扫、置换、清洗干净,经检测、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处置。5.6。9。3拆除的

50、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5。7 作业安全5.7.1 作业许可5.7.1。1企业应对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分级审批手续和现场许可程序;作业方案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辩识、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危险性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深基坑开挖作业4)临时用电作业5)高空作业6)起重吊装作业7)重要设备检修作业9)其他危险性作业5.7.2 作业行为管理5.7.2.1 作业环节5。7。2.1。1 企业应在实施危险性作业活动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

51、措施.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5。7。2.1.2 企业应制订作业方案和应急方案,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指挥作业;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活动安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作业过程中严禁离开监护岗位。5.7。2。1.3 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置换、通气、抢修、带压开孔及封堵等作业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规定。5。7。2。2检维修5。7.2.2.1企业应制定设施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并按年度制定检维修计划

52、。5。7。2.2.2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1)检维修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检维修方案,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办理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及各种作业许可证;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3)检维修完毕后,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调试、试运行并办理交付生产手续。5.7.2.3 抢修5.7.2。3。1企业应制定燃气设施抢修管理制度。设立抢修机构及人员,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机具、器材)、通讯器材、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5。7。2。3。2 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事故情况报告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5。7.2。3。3抢修作业应统一指

53、挥,严明纪律,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1)抢修人员应穿着纯棉工作服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具;2)到达抢修现场后,应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切断气源、设置禁火警戒区、疏散人员、救助伤员等方式控制险情。并使用燃气检测仪器,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严禁烟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5.7.3 警示标志5。7。3.1企业应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及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2010)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示、标志。5.7。3。2 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

54、示标志。 5。7。3。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5。7。3.4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抢修、动火、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警示标志,在检维修、施工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便道和警示灯。5.7。3。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规定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牌。5.7.3.6企业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确保无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并保存检查记录。5。7。4 相关方管理5。7.4.1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

55、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5.7。4。2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5。7.4.3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并落实具体安全措施。5.7.4.4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企业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5。7。5 作业变更企业应对作业过程、施工工艺等实施变更管理,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可能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5.8 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和治理5。8

56、.1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5。8.1。1范围与评价方法5.8。1。1。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参加风险评价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燃气专业知识和生产应用管理经验;2)熟悉风险评价方法;3)包括生产、技术、设备(含电气、仪表)、安全、工程、职业卫生等部门的人员.5.8.1.1.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重大燃气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评价;2)燃气重大危险源运行管理定期安全评价;3)运行15年以上的在役埋地燃气管道安全性能评估;4)重要燃气设施、设备检修作业;5)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停气、降压、动火、置换、通气以及施工作业;6

57、)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投入使用;7)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条件;8)应急抢险装备、器材和人员配备以及应急预案的符合性评价;9)异常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对燃气设施运行的影响;10)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效性;11)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符合性评价;12)发生事故、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为以及潜在的异常和紧急情况;13)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发生变更;14)其他重要供用气场所、重点工序、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15)其他应当考虑的对象。5。8。1。1。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1)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58、;3)故障树分析(FTA);4)事件树分析(ETA);5)工作危害分析(JHA)等方法。5.8.1。1。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5.8。1。2风险评价5.8.1.2。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5.8.1。2。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加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5。8.1。3风险控制

59、5。8.1.3.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以及个体防护措施.5。8.1.3.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5.8.1.4风险信息更新5.8。1。4。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5.8。1.4。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

60、果。5.8。1.4.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技术改造项目;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5.8.2 重大危险源监控5。8。2.1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内容包括:1)物质名称和数量、性质;2)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3)管理制度;4)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5)评估报告;6)检测报告;7)监控检查记录;8)重大危险源备案记录等。5.8.2。2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预

61、案报送当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8.2。3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5.8.2。4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5.8.3隐患排查与治理5.8.3。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5.8.3。2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并有详细的检查记录。5。8。3。3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台账.5.8.3。4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发现的结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所有的安全隐患从提出、整改、回复到复查确认必须形成“闭环管理,并建立详细的隐患及隐患整改档案。5。8。3。5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5。8。3.6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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