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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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Q/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XX XXXXXXXXX安全生产工作制度SAFETY PRODUCTION SYSTEM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Q/XXX XXXXXXXXX前言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安全生产管理,推进港口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精神以及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

2、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根据防城港务局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制度(防港字2002第27号)修订而成。本标准起草单位:安保部。本标准起草人:黄耀权、杜志伟、詹小伟。本标准为第1次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替代:防城港务局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制度(防港字2002第27号),本标准有效期限为X年。2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督察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

3、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3第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付款审批流程、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报帐管理流程、采购控制程序、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3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

4、组织领导;设置安全生产职能结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归口管理;各单位设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部门,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安保部)各单位安质部或专(兼)职安全主管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图3.1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3.1.1 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各分管副总经理、各经营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3.1.2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3

5、.2 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3.2.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3.2.2 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发展政策、制度;建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安全职责的履行进行考核;对安全作业纪律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各种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重大安全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改;组织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查处。承担集团公司港口设施保安管理职责;承

6、担集团公司环境保护、港容港貌综合管理职责。3.3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主管3.3.1 码头生产单位、铁管中心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三层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工作主管,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事宜。3.3.2 承担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检查;协助监督检查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及安全健康卫生工作。4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4.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4.1.1月度安全例会。每月10前日召开。基层各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内容: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部署当月安全工作。 4.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7、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时间由组长确定。会议内容:通报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4.1.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会议人员:集团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公司中层正副职等。会议时间由总经理决定。会议内容:由集团公司领导作半年来公司安全生产的工作报告;部署下个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4.2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4.2.1履职报告的对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4.2.2履职报告的内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创新工作情况(见附表)。4.2.3履职报告的方法: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以履职报告书形式报告,每季度上报一次

8、,上报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各相关单位、部门将上一季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和创新工作情况汇总,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以纸质形式报送集团公司安保部。4.2.4履职报告的要求: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重要措施,是对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检查,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4.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制度4.3.1年末由安保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使用资金预算,并提供预算编制的依据和具体支出项目明细,由集团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报集团总部审批。4.3.2根据集团总部批准的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使用资金预算,按预算支出的项目和预算

9、金额严格控制使用。4.3.3安全生产资金支出经安保部签字确认后,按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付款审批流程和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报帐管理流程的规定审批支付。4.3.4每月10日由结算中心向安保部提供上月的安全生产成本支出报表。4.4 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4.1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4.2每年度将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各单位每年初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劳保用品购买的品种、数量,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在专项经费中支出。4.4.3采购。专人负责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不得采购三无(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10、产品和过期产品。4.4.4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严把质量关,发现“三无”产品或有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4.4.5保管。各单位仓库保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妥善保管。4.4.6发放。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发放标准清单,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各单位按标准要求发放。对从事多工种员工按照主要作业工种和危险程度较高的工种配发。4.4.7使用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在使用特殊作业防护用品时必须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有问题,不得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各管理人员和员工均

11、有权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4.8更换和报废发现质量问题,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及时予以更换;丢失或有意损坏特殊保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照价赔偿;对过期和损坏的劳保用品由保管员统一收集保管,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集中报废;4.5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4.5.1安全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4.5.2安全档案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行政执法文书;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书、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台账、会议记录;特种设备和危险源资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2、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资料完整无损,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4.6安全生产举报制度4.6.1举报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人员。4.6.2举报内容: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各单位、部门及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已发生的事故不报或推迟上报。4.6.3本单位所有人员针对以上内容均有权向任何领导及管理人员举报。4.6.4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100-3000元奖励。4.6.5任何接受举报信息的主管人员应将信息汇报分管领导,属紧急情况应先指挥处

13、理整改,解除紧急状态后,再通报信息。任何人接受举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4.7安全生产工作预警制度4.7.1预警网络各单位设置预警中心,建立健全预警制度。集团公司建立预警处置小组:资金处置组由公司结算中心组成;物资处置组由技术部组成;交通、消防处置组由港口公安局组成;设备处置组由设备使用单位组成;基建处置组由基建中心组成;水电通讯处置组由水电、信息中心组成。4.7.2预警人员 :生产现场全体人员。 4.7.3预警级别范围、要求一级预警范围:各单位所有生产作业现场、仓储、库场、施工场所和堆存货物的临时用地。特级预警范围:危险品装卸储存场所、化工码头、牛头油码头、油库(站)区、煤气站、爆破

14、高危施工场所。 要求:各预警区域必须划分明确,责任落实。特级预警区域,必须指定专人全天候全方位跟踪预警。4.7.4预警实施办法安全预警是指通过对现场作业中安全生产状况(过程)的检查、监测,对出现公司不可接受的风险进行预报。各单位按所管辖的责任范围划分责任片,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对该责任片的安全责任落实,并把全体预警人员进行科学分组,每个小组对应一个责任片,由该责任片的负责人管理,进行跟踪预警。各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预警实施方案及预警人员的责、权、利,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组人员构成及责任片的划分,并将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安保部审查。要求:责任明确、运作清晰、各小组通信联络畅通有效。参

15、加预警人员在现场均受本单位预警中心和集团公司安保部的直接管辖,原则上不与原工作部门脱钩,在完成好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同时,搞好跟踪预警工作,所负责的区域在预警时段内出现事故,均追究相关预警人员的责任。5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5.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1.1检查内容:查思想。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思想动态,查各级管理人员是否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查管理。各级人员是否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查隐患。通过现场检查,查出隐患。查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隐患是否按要求得到有效整改。查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查事故处理是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应急预案

16、制定和演练情况。5.1.2检查方法定期检查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部门、车间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每日进行一次检查。不定期检查由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大危险源、重大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的检查。5.2安全生产督查制度5.2.1各单位组织实施本单位生产作业现场监督检查。5.2.2公司安保部负责对各单位安全检查制度、预警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5.2.3重大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和重大活动前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工作由公司安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5.2.4交

17、通、消防专项治理、检查由港口公安局组织实施。 5.2.5每季度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由公司技术部组织实施。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6.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公司安保部验收备案。6.2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管,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落实限期整改措施。6.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公司安保部发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6.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安保部,争取上级

18、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6.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单位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6每季度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7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7.2 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档工作,认真制定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有关安全措施

19、、应急预案;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依法定期检测、评估;全面推行重大危险源安全标准化监管;严格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的监督和管理。7.3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是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源头,做好此项工作,是关口前移、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成立工作机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7.4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实行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制,把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和重大职业危害的综合安全评估整

20、改项目纳入年度技改计划,优先安排。7.5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对策7.5.1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知牌,加强监控和管理。7.5.2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经常性的检测,并建立台账。7.5.3根据可能引起灾害场所,设置必要的报警系统。7.5.4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组织演练。7.5.5各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识别(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公司安保部。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1.1各单位

2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和参加知识竞赛以及消防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8.1.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8.1.3各单位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训练。8.1.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8.1.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再教育培训。8.1.6消防控制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8.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8.2.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8.2.2集团公司安保部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港口公安局消防大队是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22、,每月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防火检查一次,并复查追踪改善;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日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8.2.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整改。8.2.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接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后,应及时整改。8.2.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根据相关制度给予处罚。8.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8.3.1各单位、部门以及防火区域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8.3.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

23、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8.3.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8.3.4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8.4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8.4.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8.4.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8.4.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8.4.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8.4.5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

24、应做好交接班手续。8.4.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主管部门。8.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8.5.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使用单位相关管理员负责,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8.5.2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购买、技术性能的维修和定期技术检测由集团公司安保部负责,需购买、维修和检测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由各单位书面向集团公司安保部审批执行。8.5.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安保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

25、,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8.5.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各单位指定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8.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8.6.1各单位、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8.6.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8.6.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

26、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告。8.6.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8.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7.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单位、部门下班时,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8.7.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申请“动火许可证”。(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

27、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清理作业现场。9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9.1安全生产事故分类事故分为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机械事故、货运质量事故、火灾事故等。9.1.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工作时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9.1.2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或者机车在调车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9.1.3机械事故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

28、,导致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9.1.4货运质量事故是指在港口装卸运输过程中,由于装卸质量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损失或影响港口声誉的事故。9.1.5火灾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9.2安全生产事故分级9.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9.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9.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29、,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9.2.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本港实际,一般事故又分为:一般A类事故:造成2-3人死亡,或者6-10人重伤,或者100-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B类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者3-5人重伤,或者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C类事故:造成1-2人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或者6000元-3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D类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者6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9.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凡发生任何事故均按以下步骤报告

30、:第一、电话快报:生产单位报总调度室、安保部和分管领导,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港口公安局;经营单位报安保部,由安保部向总部报告,需进行人员抢救时应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并简要说明情况;如遇0时班时,轻伤以下(含轻伤)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6000元以下的机械设备、货运质量事故报告,可延顺至当日9点钟。第二、填写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上报公司安保部。1、发生一般C类事故的事故快报表要在24小时内报送;2、发生一般B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快报表要在2小时内报送。第三、编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1、发生一般C类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应编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上报公司安保部。2、发生交通事

31、故、火灾事故,港口公安局应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编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上报公司安保部。3、发生一般B类事故,公司安保部或者受委托的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应编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上报公司领导。9.4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理9.4.1 发生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应以本单位领导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抢险救灾,防止损失增加或事故扩大。9.4.2 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封闭事故现场,并设警戒线。封闭现场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现场封闭后,除集团公司、市社会

32、保障局、市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公司主管部门领导、事故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消防人员、安全及保卫部门人员外,其他未经允许不得入内。9.4.3 事故现场解除封闭按如下程序进行:(1)一般C类事故由事故单位安全部门通知解除。(2)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由港口公安局通知解除。(3)重大机械事故由公司技术部通知解除。(4)一般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安保部或事故调查组通知解除。9.5安全生产事故调查9.5.1、公司安保部为各类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有责任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调查处理有责任要求重新规范,必要时

33、公司安保部有权另行组织调查。各类事故的调查主体责任单位为:(1)一般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由公司安保部负责。(2)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由港口公安局负责。(3)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由铁路部门负责,公司内部调查由公司安保部或公司安保部委托有关部门负责。(4)未列入以上三款的事故由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5)事故调查主体责任单位经调查后,按时间规定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公司安保部,经汇总、审核、批复后执行。9.5.2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应汲取教训等。(3)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简明

34、、清晰、准确。9.6安全生产事故处理9.6.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责任者要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2)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

35、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设备长期失保、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不认真汲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9.6.2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按照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事故责任有限赔偿的暂行办法和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责任事故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当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执行。9.6.3 事故处理审批权限(1)一般D类事故由事故单位领导审批处理,报公司安保部备案。(2)一般C类事故由事故单位或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保部审批后处理。(3)一般重大以上事故由公司安保部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

36、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处理。(4)情节严重的一般D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公司有权直接调查处理。9.6.4工伤认定程序:(1)受伤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向本单位安全部门申请。(2)用人单位安全部门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属职工的向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申报,属轮换工的向泛港机械劳务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3)集团公司或泛港公司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9.6.5工伤治疗程序:(1)先住院抢救。(2)用人单位向公司安保部申请开具工伤治疗证明。(3)公司安保部审核后,开具工伤治疗证明。9.6.6治疗费用支付程序:(1)事故单位领导确认签名。(2)公司人事劳资部审核、签认。(3

37、)公司安保部复核、签认。(4)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5)财务部门支付。9.7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9.7.1事故统计事故统计是统计学在事故问题中的应用,即关于事故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推断的科学方法;事故的发生及其发生率是随机现象,因此,除了一般的统计方法外,在事故统计中,还经常应用数理统计的方法。9.7.2事故统计分析的基本任务(1)对每起事故进行统计调查,弄清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原因;(2)对一定时间内、一定范围内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测定;(3)根据大量统计资料,借助数理统计手段,对一定时间内、一定范围内事故发生的情况、趋势以及事故参数的分布进行分析、归纳和推断。9.7.3事故统计分析的目

38、的通过合理的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数据并应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大量重复显现的数字特征进行整理、加工、分析和推断,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和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制定法规、规章、加强工作决策,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9.7.4事故统计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事故种类包括: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机械事故、货运质量事故、火灾事故、生产事故等,上报集团公司安保部。9.7.5事故统计指标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损失工作日、百万吨死亡率、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员工事故率、农民工事故率。9.7.6

39、事故统计分析方法(1)资料搜集:又称统计调查,是对大量的原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对象和单位,拟定调查项目和表格,并按照事故统计工作的性质,选定方法。它是整个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总,是将搜集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根据事故统计的要求计算有关数值。(3)综合分析:是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使大量的零星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是统计工作的结果。事故统计结果可以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表等形式表达;例如:各类事故比例图、事故分布图、事故走势图、事故原因分析图等。9.8事故处理结案轻伤1-2人的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

40、或直接经济损失在6000元以下的机电设备事故、货运质量事故5天内结案;一次重伤1人或轻伤3-5人的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在6000元(含6000元)至50万元的机电设备事故、货运质量事故以及损失不大但负面影响较大的安全质量事故自事故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之日起15天内批复结案。9.9事故责任追究9.9.1 凡超安全目标值的事故,由集团公司安保部负责追究,将追究结果书面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9.9.2 对瞒报、谎报、漏报、故意延迟不报或不按规定的报告时间要求报告的。一经查实,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自2007年6月1日起实

41、施)的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及责任者进行罚款,并通报全公司,由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10信息通报9.10.1 列入一级预警的各责任片的动态情况,各责任单位每月10、20、30日必须通过OA向集团公司安保部报告一次:列入特级预警的各责任片的动态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日必须通过OA采用表格形式向集团公司安保部报告。 9.10.2 各单位、部门每月5日前(逢节假日、双休日推至上班的第一天)把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各类月报表、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书面报告集团公司安保部。 9.10.3 集团公司每季度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由集团公司安保部组织实施。 1

42、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0.1教育培训制度内容10.1.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1.2安全科学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0.1.3典型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安全事故案例讨论分析。10.2培训对象10.2.1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自觉接受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培训,提高认识,加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10.2.2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公司级教育: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安全技术和企业安全文化、事故案例的教育。部门级教育:主要是安全生

43、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事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教育。班组级教育:主要是遵章守纪、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岗位指导书、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教育。10.2.3换(复)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或请三个月以上长假复工的人员教育,主要内容是新岗位的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本岗位曾经的典型事故案例。10.2.4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五新”基础知识、性能、特点,操作方法。10.3培训形式根据各自特点,采取多

44、种形式教育培训。如:开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图片展、多媒体、墙报等。10.4培训任务和效果10.4.1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再培训;专兼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教育。10.4.2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岗前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每年接受一次安全操作技能的再培训。10.4.3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时间应达到48学时;已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应达到24学时;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应达到16学时。 10.4.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有效性评价。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三月

45、十五日附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报告单位负责人年填报时间一、基本情况(一)会议情况1主要负责人亲自召开会议 次,委托召开 次。2分管负责人召开会议 次。(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只限第一季度上报,以后如有变化,在变化的当季续报)与所属单位、部门、车间、班组的签订数 ,签订率 %;(三)安全事故情况1.第 季度发生各类事故 起,死亡 人,全年累计发生事故 起,死亡 人。其中,安全生产事故 起, 死亡 人,重伤事故 起,重伤 人,轻伤 起,伤 人; 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机械事故 起,直接经济损失 元;货运质量事故 起,直接经济损失 元;火灾事故 起,直接经济损失 元。

46、2.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以上事故 起,死亡 人。3、第 季度工伤治疗费 元,全年累计工伤治疗费 元。(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本季度共安全检查 次,参加人数 人次,(其中主要领导检查 次,分管领导检查 次),发现隐患 个,整改 个,整改率 %。2本季度共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次,参加人数 人次,发现隐患 个,整改 个,整改率 %。(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1.有无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 )。2.有无适时组织预案演练 ( )。(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1.本年度计划培训各类人员 人。2.本季度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人,安全管理人员 人,特种作业人员 人,其他人员(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 人,完成全年培训计划的 %。3. 本季度制作宣传栏 个;制作和发放宣传资料 份。二、创新工作情况备注: 1、履职报告书每季度上报一次,上报时间为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集团公司安保部。2、履职报告书中需填报的各类数据均为截止上报当季末的累计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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