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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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鲁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扎鲁特旗人民政府2017年12月30 / 37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作业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作业单位内蒙古博元土地勘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白文伟联系人孟庆榕联系电话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809室资质证书土地规划编号150077资质等级乙级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学会主要编制人员姓名职务职称签名张春杰职员中级工程师目 录一、调整的目的与意义1(一)规划调整的目的1(二)规划调整的意义1二、调整的依据2(一)法律法规2(二)相关规划3(三)相关文件3(四)其他相关资料4三、规划调整的任务与原则4四、规划调整方案6(一)规划主要指标

2、调整情况7(二)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12五、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13(一)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13(二)中心城区用途管制14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14(一)2014年现状耕地情况14(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14(三)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15七、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评价16(一)规划调整完善的科学性、可行性及适应性评价16(二)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17八、保障措施17(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17(二)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衔接18(三)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8(四)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8(五)加大生态保护力度19(六)同步更新规划

3、数据库19附表1扎鲁特旗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20附表2扎鲁特旗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对比情况表21附表3扎鲁特旗规划耕地保有量调整表22附表4扎鲁特旗规划基本农田调整表22附表5扎鲁特旗规划建设用地总量调整表23附表6扎鲁特旗规划园地总量调整表23附表7扎鲁特旗规划林地指标调整表24附表8扎鲁特旗规划牧草地指标调整表24附表9扎鲁特旗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表25附表10扎鲁特旗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表25附表11扎鲁特旗规划交通运输用地规模调整表26附表12扎鲁特旗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表26附表13扎鲁特旗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调整表27附表14扎鲁特旗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调整表

4、27附表15扎鲁特旗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调整表28附表16扎鲁特旗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表28附表17扎鲁特旗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29附件43一、调整的目的与意义(一)规划调整的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强化土地的宏观调控,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对非农业用地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变为内涵挖潜为主,努力实现宏观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有计划的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使土地资源集

5、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为贯彻落实扎鲁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提出的战略任务,加强对扎鲁特旗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辖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建立健全科学的用地、管地体制或机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精神与要求,开展扎鲁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同时,编制了扎鲁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二)规划调整的意义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是贯彻落实党

6、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一系列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客观要求。借助全国自上而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平台,及时调整扎鲁特旗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重大项目的刚性用地需求,精细化、数据化全旗的“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二、调整的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内蒙古自治区实

7、施办法;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 第72号);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1号);7、其他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等。(二)相关规划1、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2、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扎鲁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4、扎鲁特旗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5、扎鲁特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扎鲁特旗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7、经依法批准的其他部门和行业相关规划、计划等。(三

8、)相关文件1、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6146号);4、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和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6437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7、内蒙

9、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7233号);8、其他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政策等。(四)其他相关资料1、2008-2015年扎鲁特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变更调查数据资料;2、2009-2015年扎鲁特旗土地计划、预审、审批、供应等资料;3、扎鲁特旗统计年鉴(2009-2015年);4、扎鲁特旗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5、其他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成果等。三、规划调整的任务与原则(一)规划调整的任务规划调整的主要任务是根据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

10、6-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我旗各类用地调控指标、二次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合理调增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保障我旗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落实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格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适当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各类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完善国土资源“一张图”,加强规划实施监管。(二)

11、规划调整的原则1、坚持总量控制严格落实通辽市下达扎鲁特旗“十五项指标”控制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通辽市下达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通辽市下达指标。2、因地制宜、差别对待以旗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区为基础,突出区域差异。对旗级重大项目布局的乡镇(苏木)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等指标的分配上统筹考虑,给予适当倾斜。3、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除国家、自治区允许退出的部分不稳定耕地、生态退耕和灾毁耕地外的耕地,均应予以保护,并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同时,结合扎鲁特旗实际,综合考虑各乡镇(苏木)自然环境、主体功能区定位等因素,科学合理

12、的确定各乡镇(苏木)耕地保有量,确保将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4、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十三五”期间用地需求为导向,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总要求,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积极引导城镇用地理性增长,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5、坚持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切实保障能源、交通、水利、通信、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等用地,严禁为产能过剩的新增产能项目安排用地。6、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土地利用过程中评价土地利用效果的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相互

13、补充、相互促进,不能顾此失彼。规划调整必须遵循土地利用的客观规律,坚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相结合,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综合评价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达到土地利用总体效果的最优化,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持续利用。四、规划调整方案扎鲁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严格落实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后)下达的各项指标。调整后的扎鲁特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最新民政部门的行政辖区,本轮规划调整的范围包括扎鲁特旗辖区内所有的十一个乡镇、苏木。各乡镇、苏木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表。(一)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本次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是完

14、全落实上级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后,对土地利用布局进行的再优化。同时,在规划调整方案确定过程中,扎鲁特旗严格遵循规划调整的相关原则和规定,通过对拟调整区域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城建等相关部门以及乡镇代表进行了多次协调、听证、论证后,将规划主要指标下达各乡镇(苏木),确保了本次规划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耕地保有量调整按照坚守耕地红线,确保扎鲁特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通辽市调整方案下达目标,坚持水浇地等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对耕地保有量进行调整。耕地保有量的确定采用因素法,重点通过相关规划计划确定各乡镇(苏木)规划期间的生态退耕规模;通过统计2008-2014年乡镇(苏木)土地整治新增

15、耕地规模,结合“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预测乡镇(苏木)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潜力。通过上述计算方法得到乡镇(苏木)的规划耕地保有量的增减预测,最终确定各乡镇(苏木)的耕地保有量。根据通辽市调整方案,到2020年,扎鲁特旗耕地保有量目标140397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162369.27公顷相比,减少了21972.27公顷。与2014年现状耕地190346.79公顷相比,减少了49949.79公顷。2、基本农田调整根据通辽市调整方案,到2020年,扎鲁特旗基本农田面积为112921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125760公顷相比,减少了12839公顷。3、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

16、率,切实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的要求,除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相关规划以及稳增长重点项目相应增加的建设用地外,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再增加。同时,重点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促进形成合理的区域、城乡用地开发利用格局。以二次调查数据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基础,根据通辽市调整方案下达扎鲁特旗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综合考虑11个乡镇(苏木)建设用地需求状况的基础上采用因素法进行测算,具体测算技术路线是:取人口、重点项目用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增量(新增加存量)4个因子赋予每个因子权重计算因子比重因子加权求和11个乡镇(苏木)总比重,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根据通辽

17、市调整方案,到2020年,扎鲁特旗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8991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32624.22公顷相比,减少了3633.22公顷;与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28102.01公顷相比,增加888.99公顷,年均增加148.17公顷。4、园地指标的调整根据通辽市调整方案,到2020年,扎鲁特旗园地面积为547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313.66公顷相比,增加了233.34公顷。5、林地指标的调整以扎鲁特旗各乡镇(苏木)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最新数据为基数,根据“十二五”期间林地面积变化趋势,综合考虑“十三五”期间退耕还林情况,确定2020年各乡镇(苏木)的林地指标。通辽市下达扎鲁特旗20

18、20年的林地指标为420000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428562.64公顷相比,减少了8562.64公顷。与2014年现状389963.65公顷相比,增加了30036.35公顷。6、牧草地指标的调整保护和稳定增加牧草地面积,合理利用草场资源,坚持用养结合,科学合理控制载畜量,加强天然草原改良,培育、提高草地生产力。以扎鲁特旗各乡镇(苏木)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最新数据为基数,根据“十二五”期间牧草地面积变化趋势,综合考虑“十三五”期间退耕还草情况,确定各乡镇(苏木)的牧草地。调整后,扎鲁特旗牧草地指标为915000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812331.51公顷相比,增加了102668.

19、49公顷;与2014年现状877780.40公顷相比增加了37219.6公顷。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调整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合理引导乡村建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以各乡镇(苏木)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最新数据为基数,综合考虑各乡镇(苏木)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实施情况、“十二五”期间各乡镇(苏木)人口、城乡建设用地新增和供应情况、“十三五”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复垦调整利用规模等因素,确定各乡镇(苏木)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根据通辽市调整方案,到2020年全旗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4390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23247.94公顷相比,增加了1142.

20、06公顷;与2014年现状23788.47公顷相比,增加601.53公顷,年均增加100.26公顷。调整后,扎鲁特旗11个乡镇(苏木)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与现行规划相比全部有所增加。8、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的调整以各乡镇(苏木)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最新数据为基数,综合考虑各乡镇(苏木)规划实施情况、调整后建设用地增量、“十二五”期间各乡镇(苏木)城镇人口、二三产业产值、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城镇工矿用地供应情况、“十三五”建设用地复垦规模等因素,确定各乡镇(苏木)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根据通辽市调整方案,到2020年全旗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7488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719

21、9.85公顷相比,增加了288.15公顷;与2014年现状6983.71公顷相比,增加了504.29公顷,年均增加84.05公顷。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调整以各乡镇(苏木)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到2014年为基数,综合考虑各乡镇(苏木)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十二五”期间各乡镇(苏木)固定资产投资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长与供应情况,“十三五”期间各乡镇(苏木)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重大项目等因素,合理确定各乡镇(苏木)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根据通辽市调整方案,到2020年全旗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4601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9376.28公顷相比

22、,减少了4775.28公顷;与2014年现状3036.73公顷相比,增加287.46公顷。10、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调整合理调整各乡镇(苏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要求相协调,加强土地的存量盘活。综合考虑各乡镇(苏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实施情况、“十二五”期间各乡镇(苏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审批规模和“十三五”期间各乡镇(苏木)建设项目用地、整治复垦等因素,合理确定各乡镇(苏木)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全旗2009-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586.16公顷。11、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的

23、调整加强农用地保护和建设,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引导区域统筹发展。综合考虑各乡镇(苏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指标使用情况、“十二五”期间各乡镇(苏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土地审批、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乡镇(苏木)2009-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调整后,全旗2009-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322公顷。1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调整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建设项目选址必须以不占或少占耕地为基本原则,并尽量避让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低等别耕地。综合考虑各乡镇(苏木)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实施情况、“十二五”期间

24、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审批、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乡镇(苏木)2009-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调整后,全旗2009-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80公顷。1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严格按照耕地“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确定扎鲁特旗及各乡镇(苏木)补充耕地规模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一致。调整后,全旗2009-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280公顷。1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逐步提高城镇工矿用地的集约水平。根据规划实施期间各乡镇(苏木)城镇人口变化情况,考虑国家人口生育政策的变化,预测2020年各乡镇

25、(苏木)城镇人口规模,推算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调整后,扎鲁特旗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606.58平方米/人。(二)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扎鲁特旗现行规划包括电力、能源、工业、交通、旅游等重点项目,这些重点项目对扎鲁特旗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规划调整后,扎鲁特旗主要是更新了一些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对促进扎鲁特旗地方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详见附表17。五、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一)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鲁北镇作为全旗中心城市,按照通辽市域的县级中心城市以煤电化工、畜牧产业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生态工业城市的城市性质定位,空间结构为“一带两心三片”一带

26、为鲁北河核心景观带,充分发挥鲁北河自然景区优势,将鲁北镇打造成跨河城市,沿鲁北河两侧布置城市主要的公共绿带和开放空间,形成“玉带穿城”总体布局。“两心”为城市公共主中心和城市公共次中心,以黄山街、泰山街、乌力吉木仁路之间形成城市公共主中心,该中心包括行政办公以及大量的商业服务设施;以泰山街为商业轴线,在镇区东部建设公共次中心,发展高档次商业、商务功能。“三片”为南片区、中片区、东片区。鲁北河以南为南片区,作为城区生活区的主体,容纳城市的主要居住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鲁北河以北以东,省际大通道和304国道复线限定的条状城市为中片区,具有部分居住功能和工业发展功能;东片区为304国道复线以东,主要是

27、工业区。按照扎鲁特旗中心城区近期和远期空间时序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将有部分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城市交通用地、绿化用地,城市边缘的公园等绿地进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完善后,规划到2020年扎鲁特旗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837.3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41.13公顷。(二)中心城区用途管制1.允许建设区扎鲁特旗确定的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包括现有城镇建设用地区与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3446.01公顷,与现行规划面积3256.51公顷相比,增加了189.50公顷。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中心镇区

28、有条件建设区面积3398.47公顷。与现行规划面积3249.77公顷相比,增加了148.70公顷。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一)2014年现状耕地情况扎鲁特旗2014年末耕地285.5201亩,其中,水浇地78.6194万亩,旱地206.900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比例分别为27.54%、72.46%。按坡度统计,15耕地285.5115万亩,1525耕地0.0086万亩,25耕地0万亩。我旗在本次划定后新划入基本农田4234.07公顷,原有基本农田3794.67公顷(允许建设区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0公顷,限制建设区3794.67公顷,禁止建设区0公顷),城市周边基本农田面积达到8028.74公

29、顷,占我旗城镇周边总耕地的76.01%。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没有不符合要求或因规划调整划出的土地。本次划入的基本农田大部分与原有基本农田范围相邻,可以达到优质耕地集中连片的目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又有利于通过划定工作形成城市的扩展边界,促进城市转型发展。(三)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别为:162369.27公顷、108804.88公顷。根据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扎鲁特旗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别为:140397公顷、112921公顷。调整后扎鲁特旗耕地保有量减少了21972.2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增

30、加了4116.12公顷。本次扎鲁特旗全域基本农田划定完全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定了扎鲁特旗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为112921公顷,扎鲁特旗根据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结合各苏木乡镇实际以及已备案的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定扎鲁特旗各苏木乡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划出的基本农田主要是扎鲁特旗“十三五”期间实施的生态退耕以及扎鲁特旗“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划入的基本农田主要是已实施或将要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七、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评价(一)规划调整完善的科学性、可行性及适应性评价规划调整方案基础数据采用了国家下发的2014年土地变更成果数据,同时结合土地、林业、农牧业等部门的最新数字

31、化信息作为规划调整的数据支撑。规划调整方案采用了科学的统计分析方式,将规划结构及布局的调整做到精细化。规划调整方案考虑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生态红线划定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统筹工作。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备案,同步报备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数据,与规划数据库一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规划调整方案对零散的规划建设用地区进行了合理调整,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促进区域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可持续利用,规划调整后,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了土地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程度将会得到较大提高,宏观调控功能将会得到更有效的发挥。规

32、划调整方案的编制征求了相关部门、乡镇的意见,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与空间布局越来越能够适应扎鲁特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规划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与产业布局,保护耕地及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增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规划调整方案符合扎鲁特旗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客观需求,调整方案有利于扎鲁特旗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保障土地生态建设和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二)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调整方案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依据优先保护、积极治理、合理开发、集约利用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33、,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逐步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严格保护草原、滩涂、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规划期内,继续实施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规划期内,保护及改善具有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其他土地等,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八、保障措施(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指标、布局优化原

34、则和有关政策要求,以二次调查成果和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基础,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逐级抓好落实,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由原规划审批机关审批。(二)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衔接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强化两项工作的联动制约。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在落实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划足补齐城市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优化布局、优进劣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定量、定质、定位将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实到规划分区、落

35、实到地块图斑。规划调整完善将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结果进行说明,明确保护、建设和监管措施。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备案,将同步报备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数据,与规划数据库一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三)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四)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

36、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以二次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为基础,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多规合一”。总结完善并推广有关经验模式,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五)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草地等转为建设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

37、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六)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安排、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图层。做好质量核查,严把数量和质量关口,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附表1 扎鲁特旗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2009-2020年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度现状规划调整后目标(20

38、09-2020年)指标属性“三项指标”耕地保有量162369.27190346.79140397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8804.88112921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32624.2228102.0128991预期性“十二项指标”园地面积313.66454.40547.00预期性林地面积428562.64389963.65420000.00预期性牧草地面积812331.51877780.40915000.00预期性城乡建设有地规模23247.9423788.4724390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199.856973.717488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9376.284313.54460

39、1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586.16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1322约束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280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80约束性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米/人)567.36671.36703.58约束性表2 扎鲁特旗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对比情况表 单位:公顷、% 项目2014年现状2020年差值(2020年-2014年)+、-地类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1649160.061001649160.061000农用地合计1471730.9089.241494190.0190.0622459.11耕地190346.7911.541403978.51-49949.8园地454.4

40、00.035470.0392.6林地389963.6523.6542000025.4730036.35牧草地877780.453.6591500055.4837219.6其他农用地13185.660.8018246.011.115060.35建设用地合计28102.011.70289911.76888.99城乡建设用地小计23788.471.44243901.48601.53城镇工矿用地6983.710.4274881.45504.29农村居民点用地16804.761.02169021.0297.2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313.540.2646010.25287.46其他土地149327.

41、159.06125979.057.64-23348.1附表3 扎鲁特旗规划耕地保有量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全旗162369.27190346.79140397阿日昆都楞镇1267.021400.35761.87巴雅尔图胡硕镇5060.87359.663609.13巴彦塔拉苏木11942.5814307.8711299.53道老杜苏木4463.476383.18174.47嘎咳图镇29370.3133701.0232390.47格日朝鲁苏木5901.416757.52892.8黄花山镇16980.1417208.5312006.73巨日合镇13597.39

42、17024.0913652.07鲁北镇29030.7437379.1730324.4乌力吉木仁苏木24676.1525819.7311861香山镇20079.2623005.6921424.53附表4 扎鲁特旗规划基本农田调整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名称现行规划目标调整后2020年目标保护面积保护率保护面积保护率全旗108804.8867.01%11292180.43%阿日昆都楞镇717.7356.65%676.2380.43%巴雅尔图胡硕镇3156.9462.38%3077.9380.43%巴彦塔拉苏木9647.1680.78%9028.8880.43%道老杜苏木146.833.29%146.80

43、80.43%嘎咳图镇24935.484.90%25917.1080.43%格日朝鲁苏木2426.6541.12%2526.6580.43%黄花山镇9830.9257.90%9757.7180.43%巨日合镇10867.6379.92%11134.0180.43%鲁北镇20373.4370.18%24658.0680.43%乌力吉木仁苏木9371.8737.98%9360.0380.43%香山镇17330.3286.31%16637.6080.43%附表5 扎鲁特旗规划建设用地总量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全旗32624.2228102.0128991阿日昆都

44、楞镇2313.292179.31 2331.02巴雅尔图胡硕镇1765.571381.09 1426.21巴彦塔拉苏木1401.481350.21 1342.08道老杜苏木1358.341443.61 1512.75嘎咳图镇3555.533231.70 3153.6格日朝鲁苏木2988.533848.70 4087.79黄花山镇3376.392784.04 2735.06巨日合镇1470.831559.06 1579.53鲁北镇9272.555911.77 6603.78乌力吉木仁苏木3106.742500.49 2315.34香山镇2014.971912.03 1903.84附表6 扎鲁特旗

45、规划园地总量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全旗313.66454.40547.00阿日昆都楞镇000巴雅尔图胡硕镇000巴彦塔拉苏木134.9343.8543.85道老杜苏木8.1312.5412.52嘎咳图镇21.318.398.39格日朝鲁苏木20.920.920.9黄花山镇27.3227.327.29巨日合镇89.8746.5346.52鲁北镇434.84223.22315.86乌力吉木仁苏木694.6212.3912.39香山镇162.7859.2859.28附表7 扎鲁特旗规划林地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全旗4

46、28562.64389963.65420000.00阿日昆都楞镇49004.1848756.7348854.24巴雅尔图胡硕镇82938.7480741.380913.86巴彦塔拉苏木16908.7714463.6614885.21道老杜苏木84858.9117950.8422061.46嘎咳图镇69035.7265001.4965938.3格日朝鲁苏木35300.6330906.0134155.18黄花山镇13661.6812710.6221875.45巨日合镇20548.716842.3816842.05鲁北镇51935.244017.5949784.02乌力吉木仁苏木76827.7540

47、710.5247586.33香山镇20945.9117862.5117103.9附表8 扎鲁特旗规划牧草地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全旗812331.51877780.40915000.00阿日昆都楞镇184057.8184380.69185189.15巴雅尔图胡硕镇135477.04135692.51140752.13巴彦塔拉苏木27667.8327723.528479.64道老杜苏木48030.8196296.3699638.35嘎咳图镇72552.8672365.5475206.42格日朝鲁苏木130936.26130640.51145932.99

48、黄花山镇34463.8435018.0736050.34巨日合镇25760.3425756.327366.1鲁北镇69072.3370051.8273316.78乌力吉木仁苏木71325.0986769.8389975.22香山镇12987.3113085.2713092.88附表9 扎鲁特旗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全旗23247.9423788.4724390阿日昆都楞镇1380.081719.03 1851.99巴雅尔图胡硕镇1148.041116.37 1142.96巴彦塔拉苏木1206.11210.01 1195.92道老杜苏木

49、590.051023.47 1074.41嘎咳图镇2935.883007.81 2925.03格日朝鲁苏木1864.52775.58 3009.86黄花山镇2366.752472.66 2420.16巨日合镇1324.151454.78 1472.84鲁北镇6691.995310.71 5803.06乌力吉木仁苏木2173.982116.53 1925.39香山镇1566.421581.52 1568.38附表10 扎鲁特旗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全旗7199.856973.717488阿日昆都楞镇964.481196.19 134

50、0.37巴雅尔图胡硕镇60.8159.76 72.53巴彦塔拉苏木87.6988.20 116.66道老杜苏木122.66119.35 121.64嘎咳图镇390.42378.85 380.72格日朝鲁苏木767.691680.24 1806.33黄花山镇574.42596.21 597.11巨日合镇286.77299.84 301.5鲁北镇3554.212316.84 2495.21乌力吉木仁苏木251.47100.93 104.84香山镇139.23147.30 151.09附表11 扎鲁特旗规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全旗9

51、376.284313.544601阿日昆都楞镇933.21460.28479.03巴雅尔图胡硕镇617.53264.72283.25巴彦塔拉苏木195.38140.2146.16道老杜苏木768.29420.14438.34嘎咳图镇619.65223.89228.57格日朝鲁苏木1124.031073.121077.93黄花山镇1009.64311.38314.9巨日合镇146.68104.28106.69鲁北镇2580.56601.06800.72乌力吉木仁苏木932.76383.96389.95香山镇448.55330.51335.46附表12 扎鲁特旗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表单位:公顷

52、乡镇(苏木)现行规划目标规划调整后目标全旗3170.772586.16阿日昆都楞镇190.73344.83巴雅尔图胡硕镇96.5375.18巴彦塔拉苏木98.6452.29道老杜苏木96.45165.84嘎咳图镇357.06115.67格日朝鲁苏木48.62323.39黄花山镇295.06101.12巨日合镇182.2824.06鲁北镇1540.351232.86乌力吉木仁苏木75110.6香山镇190.0540.32附表13 扎鲁特旗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调整表单位:公顷乡镇(苏木)现行规划目标规划调整后目标全旗2271.71322阿日昆都楞镇104145.25巴雅尔图胡硕镇8256.86巴

53、彦塔拉苏木8052.1道老杜苏木69100.44嘎咳图镇26825.69格日朝鲁苏木28163.9黄花山镇305.0625.83巨日合镇15316.13鲁北镇978.64678.98乌力吉木仁苏木7344.72香山镇13112.1附表14 扎鲁特旗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调整表单位:公顷调整后乡镇(苏木)现行规划目标规划调整后目标全旗1893.06280阿日昆都楞镇75.5616.24巴雅尔图胡硕镇23.776.24巴彦塔拉苏木72.477.78道老杜苏木42.386.96嘎咳图镇253.426.93格日朝鲁苏木11.165黄花山镇285.659.88巨日合镇137.035.54鲁北镇805.64

54、200.44乌力吉木仁苏木65.666.57香山镇120.328.42附表15 扎鲁特旗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调整表单位:公顷现行规划目标规划调整后目标全旗1893.06280阿日昆都楞镇75.560巴雅尔图胡硕镇23.770巴彦塔拉苏木72.470道老杜苏木42.380嘎咳图镇253.420格日朝鲁苏木11.160黄花山镇285.650巨日合镇137.030鲁北镇805.640乌力吉木仁苏木65.66280香山镇120.320附表16 扎鲁特旗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表单位:平方米/人现行规划目标规划调整后目标全旗567.36703.58阿日昆都楞镇486.53963.52巴雅尔图胡硕镇325.64525.86巴彦塔拉苏木625.16668.97道老杜苏木665.89698.65嘎咳图镇605.67706.89格日朝鲁苏木403.54523.56黄花山镇420.56668.95巨日合镇411.62642.52鲁北镇655.94895.89乌力吉木仁苏木568.97625.89香山镇584.697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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