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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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AZBCG-20140232招标单位: 来安县教育局 (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备案单位: 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盖单位章) 发布日期: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AZBCG-20140232 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是政府投资新建的幼儿园。现决定实行独立办园,按管办分离的机制运作,对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一次性报价,择优确定承办

2、者,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项目概况:来安县“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是指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办幼儿园,委托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管理运营,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儿园。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分为十六个标段:一标段:雷官镇中心幼儿园,位于雷官镇,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 6 个教学班;二标段:独山乡中心幼儿园,位于独山乡,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

3、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 6 个教学班;三标段:杨郢乡中心幼儿园,位于杨郢乡,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 6 个教学班;四标段:广大幼儿园,位于三城乡,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五标段:西武幼儿园,位于施官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

4、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六标段:长山幼儿园,位于张山乡,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七标段:邵集幼儿园,位于半塔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八标段:磁山幼儿园,位于独山乡,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

5、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九标段:复兴幼儿园,位于舜山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5个教学班;十标段:相官幼儿园,位于汊河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5个教学班;十一标段:大余郢幼儿园,位于半塔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

6、,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十二标段:武集幼儿园,位于水口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十三标段:双塘幼儿园,位于新安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4个教学班;十四标段:长山林场幼儿园,位于长山林场,

7、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1个教学班;十五标段:和平幼儿园,位于舜山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十六标段:文山幼儿园,位于汊河镇,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3个教学班。来安县 “公建民

8、营”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形式办园,实行管办分离,县教育局、所属中心学校和其他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幼儿园的园务管理、办园质量、安全工作、财务工作等进行检查,督促其规范办园。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二、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精神,主动接受招投标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2)投标人必须具备幼儿园办园资质,且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学前教育办学经验(办园文件许可证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2011年8月1日前批复);(3)办园期间无违法办学记录及年检不合格的情况,其中园长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有一定的学前教育管理经验,具有较高

9、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教学业绩,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8月1日后出生);(4)投标人在社会有良好的诚信度,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犯罪记录(须提供辖区公安机关证明原件);(5)投标人必须为实际承办人,不得挂靠投标,中标后也不得转让,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承办期限: 承办期限为叁年,具体起止日在幼儿园承办协议中约定。本项目幼儿园承办协议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四、投标(信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二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5.0 万元;三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5.0 万元;四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

10、金额:1.0 万元;五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0.5万元;六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0.5 万元;七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1.0 万元;八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1.0 万元;九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1.5 万元;十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1.5 万元;十一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1.5万元;十二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1.5万元;十三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1.0 万元;十四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0.5 万元;十五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0.5万元;十六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0.5 万元。上述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日交纳完毕;投标(

11、信用)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1797 2695 3476交纳时间:2014年8月27日 17时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X标段”投标(信用)保证。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信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12、。收款人名称:来安县国库支付中心收款人账户:1313060009026415830-054001收款人开户行:来安县工商银行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办期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国有资产未损坏,承办期满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每标段风险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一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二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5.0 万元;三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5.0 万元;四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1.0 万元;五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0.5万元;六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0.5 万元;七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1.0 万元;八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1.0 万元;九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1.5 万元;十标

13、段风险保证金金额:1.5 万元;十一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1.5万元;十二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1.5万元;十三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1.0 万元;十四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0.5 万元;十五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0.5万元;十六标段风险保证金金额:0.5 万元。五、投标及资格证明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各投标人请于2014年 8 月 15 日17时后登录来安县招标采购网()“下载中心专区”下载,如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时须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投标人为个人参加的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或县级及

14、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拟任园长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社会有良好的诚信度,无违法违规犯罪记录(须提供辖区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参加的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4)拟任园长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5、(5)社会有良好的诚信度,无违法违规犯罪记录(须提供辖区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六、中标人确定方式 1、本次招标底价:一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5.0 万元/年;二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5.0万元/年;三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4.5 万元/年;四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1.0 万元/年;五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0.5万元/年;六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0.5 万元/年;七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1.0 万元/年;八标段投标报价

16、不得低于1.0万元/年;九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1.5 万元/年;十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1.5 万元/年;十一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1.5 万元/年;十二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1.5 万元/年;十三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1.0 万元/年;十四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0.1万元/年;十五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0.3 万元/年;十六标段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0.4万元/年;以投标报价最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当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招标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开标时间: 2014 年 8 月 28 日09 时开标地点:来

17、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 3、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原件及保证金缴纳情况,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投标人或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开标程序:现场宣布各投标人投标(信用)保证金缴纳情况,然后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拆封并宣读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最后确定中标单位以最高

18、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每标段均按上述顺序开标。七、标书要求(一)、投标人为个人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格式进行装订:(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3)拟任园长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社会有良好的诚信度,无违法违规犯罪记录(须提供辖区公安机关证明原件的复印件);(5)投标报价函;(6)投标承诺书;(7)办园方案、办园业绩和个人荣誉;(8)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带至开标现场进行核查,原件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投标书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至开标现场,密封处须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19、二)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文件按下列格式进行装订:(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3)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4)拟任园长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社会有良好的诚信度,无违法违规犯罪记录(须提供辖区公安机关证明原件的复印件)。(6)投标报价函;(7)投标承诺书;(8)办园方案、办园业绩和个人荣誉;(9)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带至开标现场进行核查,原件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投标书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至开标现场,密封处

20、须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书一律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书将作为承办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或补充修订的投标书,招标单位有权拒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则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书未密封的; (2)投标书内容不全的; (3)投标书未经投标人盖章(单位)或本人签字(个人)的; (4)投标书送达时间超过规定的投标截至时间的;(5)投标书字迹模糊,不能辨认的。(6)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低价的;(7)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八、现场勘查 意向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阅读本招标信息,如有疑问须在201

21、4年8月20日17时前,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HBZCZXCZ(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答疑内容于 2014年8 月21日17 时后在来安县招标采购网()“补遗公告”处发布,投标人若不及时查看,后果自负。凡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投标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九、有关要求1. 承办协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签订。2. 中标人应按承办方案做好各项开园准备工作,保证2014年9月1日开学。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权,应承担违约责任,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信用)保证金,中标权将转给报价次高的投标人,依次顺延。3. 中标人

2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若要改变结构,需报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有开办幼儿园以外的其它用途。中标人的装修方案须报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4. 承办期间,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须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办学资格,承办关系自动终止,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予以全额赔偿。十、公示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来安县招标采购网()公示3日。 十一、招标代理费和交易服务费1、招标文件费用壹佰元/标段,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每标段5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

23、支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上述费用。十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单位:来安县教育局 联 系人:汪锡江 联系电话:0550-5616639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杨 娟 联系电话:18955021966 来安县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合同书甲方:来安县教育局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推进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激活办学机制,增强办学活力与效益,拓展学前教育的优质资源,甲方现将 幼儿园实行管办分离、委托办学,委托给乙方办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来安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

24、试行)、来安县政府性资金建设幼儿园运行方案等有关规定,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一、办园性质公建民营幼儿园是指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政府出资兴建,委托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管理运营,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儿园。二、办学原则1、乙方受托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2、乙方要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端正办园方向,改善办园条件,创建良好的社会声誉,取得明显的办园成效。3、幼儿园实行法人管理,园长负责制

25、。三、资产资质与期限1、由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幼儿园资产等进行审计,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资 产 万元,并制作资产清单。资产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清单签字之日视为资产移交完毕(具体详见审计报告)。2、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叁年承办费用合计人民币 万元。乙方承办前还需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 万元 风险保证金,上缴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风险保证金用于办园过程中引起的纠纷等应急处理。收款人名称:来安县国库支付中心收款人账户:1313060009026415830-054001收款人开户行:来安县工商银行4、委托办园时间叁年(从2014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止),承办期满后,甲方指定独立

26、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幼儿园资产等情况进行审计,并退还剩余的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人员选聘与待遇1、乙方要严格保教人员资格准入,遵照幼儿园管理条例(试行)第九条之规定,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教师2013 1号),达到相应类别幼儿园标准,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及其他保教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和师生比例的要求,园长、幼儿教师及其他保教人员的人选,经所属中心学校审核,并报县教育局核准后自行聘用。2、按照“以园养园”的原则,参照相关标准,乙方自行负责购买校方责任险、幼儿园各类保教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

27、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依法保障保教人员的合法权益,稳定师资队伍。五、招生范围与收费1、乙方面向社会自主招生。2、乙方要在开学前,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的项目申报收费标准,经中心学校审核,报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批复后执行。六、委托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1)依法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监控和评估;(2)依法对乙方管理的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向社会公示,对保育、教育质量、管理体制和办园机制等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3)依法审核园长及各类保教人员资格;(4)依法对幼儿园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

28、有权决定终止协议,并收回承办权。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办园者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义务:(1)办园期间,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幼儿园提供办园支持;(2)积极支持乙方进行教育综合改革实验,依法维护和保障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为乙方开展保育教育活动和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的指导和有效的服务;(3)帮助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办法,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4)加强学前教育保教方法指导;(5)逐步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留守儿童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幼儿入园;(6)对乙方管理幼儿园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乙方:权利:(1)依照委托办学协议享有办园自主权。

29、办园期间,负责推荐并聘用幼儿园园长及保教人员;(2)依法组织实施保育、教育等各项管理工作;(3)按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办园办法;(4)办园期间,享有对幼儿园校舍、土地、设备、仪器等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和管理权;(5)承办期间信守承办合同、取得良好社会信誉。义务:(1)乙方应自觉地接受县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和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办园水平、保教质量、教育管理工作的监控和评估;(2)幼儿园在进行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管理,认真做好校舍等各类资产、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保障幼儿园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出租、抵押、出借、改建该园的场地和房

30、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变相转让及承包幼儿园办园权;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办园,或与其他第三人约定收取固定费用的合作;不得改变幼儿园的教学用途;不得挪用办园资金,用于其他非教学用途;不得随意对外调拨设备、仪器等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造成损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将视情况责令整改或收回举办权,并追究办园者违约责任;(3)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自行聘用并负责发放幼儿园各类保教人员工资。并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与之建立并负责处理劳动合同关系;(4)应按有关规定依法设立党组织、工会、团组织和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类合法机构和组织,并支持他们开展活动;(5)为保障幼儿园运行的连续性,乙方不得无故停办幼儿

31、园,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应自觉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业务管理,每年参加年检,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无故不参加年检或未能通过年检,甲方有权收回该园的办园权;(7)办园期间,承办者负责对幼儿园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擅自处理幼儿园国有资产,不得以幼儿园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8)乙方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好安全保卫人员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要向保险机构购买校方责任险,并由家长购买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等;(9)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幼儿园的日常维护管理、综合治理

32、及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及师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承办期内该幼儿园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卫生费、电话(网络)费、有线或数字电视、供暖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物业由乙方自行管理,物业管理费自行承担。拖欠水、电费及物业管理等问题造成的停水、停电、垃圾清运不及时等责任由乙方负责;(10)办园期间,幼儿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责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全面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或补充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所签署的文件与本合

33、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本协议可随时提前解除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公建园移交乙方后,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办幼儿园的;(2)乙方抽逃或挪用办园资金的;(3)乙方擅自新建、改建或未按照保教用途使用园舍、场地的;(4)幼儿园被责令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5)乙方不履行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或者所办幼儿园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6)所办幼儿园年检不合格或者经督导评估认定办园行为不规范,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7)其他不适宜继续办园的情形因协议中止或终止、在移交幼儿园时,其在办园期间乙方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装修、设施设备办园者应无偿移交给甲方。八、协议的终

34、止与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办园期满后自然失效。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情况产生(如地震、台风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共同协商、合理分摊。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取消其办学资格,承办关系自动终止,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予以全额赔偿。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副本二份,报县招标局、送乡镇中心学校备案留存各一份。九、通知与送达:各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协议中载

35、明的为准,如任何一方发生地址、电话等的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所发出的任何通知、文件,视为有效送达。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址: 地址:日期:日期:来安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是指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政府出资兴建,委托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管理运

36、营,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儿园。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公建民营幼儿园。第二章 幼儿园的资产性质和管理原则第四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的土地及政府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国有,承办者在办园期间投资购买的设备等归承办方所有。在委托办园之前,对幼儿园的全部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造册登记并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承办方在办园期间负责对幼儿园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擅自处理幼儿园国有资产,不得以幼儿园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第五条 政府资金主要用于幼儿活动、生活、户外活动场地等土建设施建设,提供基本的办园条件。承办方投资主要用于购置与办园规模相匹配的教学、生活设备,包括教玩具、

37、室外活动器材、桌椅、床具、厨具以及卫生保健消毒器具等必备设备。对确需装修的幼儿园,由承办方提出申请,同时明确退出时不予补偿,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和教育部门主管、乡镇政府和其他部门协同管理。县教育部门是全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颁发承办者的办学许可证,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乡镇政府负责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和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县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建民营幼儿园卫生保健及幼儿常见病预防、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县物价、住建、民政、人社、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

38、责公建民营幼儿园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实行“管办分离”,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模式管理。公建民营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承办者,各乡镇中心学校为本学区公建民营幼儿园集体资产的管理人,各幼儿园国有资产和县城内公建民营幼儿园由县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第三章 准入和退出第八条 承办公建民营幼儿园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幼儿园承办者热心教育事业,个人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不超过50周岁;(2) 以前承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情况;(3) 具有3年以上学前教育办学经验;(四)招标方案中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

39、招标采购部门制定招标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方。第十条 被确定为承办公建民营幼儿园的团体、机构和个人,县城幼儿园与县教育部门、乡镇幼儿园与乡镇中心学校签订委办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合同除正常的条款外,还必须包含有办园宗旨,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资产归属、资产管理、幼儿园管理、经营时限等内容。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者相关资料在县教育部门备案,同时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根据办园规模确定。县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给予登记注册,颁发办学许可证。 第十一条 建立退出机制,公建民营幼儿园必须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规范财务账册等会计资料,承办者退出时,须提前1个学期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0、,并由教育、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对其资产、财务等进行审计,符合要求时,办理解除合同、退还有关财物等相关手续,并向社会公示。第四章 幼儿园管理第十二条 幼儿园园舍的维护、修缮和设备保养、添置等要纳入经营管理范围内。承办者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进行园舍的维护保养、设备更新,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第十三条 严格公建民营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准入制度,明确准入条件,实行持证上岗,合同管理。幼儿园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障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资质和聘用合同报县教育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收费项目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规定,公建民营

41、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由县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不得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县物价、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建民营幼儿园的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第十五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的经费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幼儿园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对以任何名义挪用幼儿园保教费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县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督和指导,保证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第十六条 其他保育保教、卫生健康、安全等管理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优惠政策第十七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十八条

42、 公建民营幼儿园教职工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权利。第十九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培训纳入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计划并享有同等机会。第二十条 公建民营幼儿园在园幼儿与公办幼儿园幼儿享有同等权利,享受同等政策。第二十一条 设立学前教育奖励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用于奖励办园方向明确、普惠性和公益性突出、办园成效显著的公建民营幼儿园。奖补资金应全额用于幼儿园发展,重点用于幼儿园建设,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园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第六章 考核监督第二十二条 县教育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建民

43、营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园务管理、安全卫生、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职工待遇和保教质量等进行专项督导。第二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建民营幼儿园,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解除合同:(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变更法人代表或承办者的;(二)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三)租借、损毁园舍或改变园舍用途的;(四)无法保障园舍、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影响正常运转的;(五)违反有关收费规定的;(六)无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七)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八)年审不合格的;(九)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由县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第二十四条

44、 对因管理松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除解除合同、吊销办学许可证外,并依法追究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来安县政府性资金建设幼儿园运行方案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县共投资6738万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5所,园舍总面积63440平方米,现已基本建成。为加强对政府性资金建设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幼儿园效益,确保2014年秋季开学时投入使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创新办园模式和机制,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惠普性,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办园规模和效益,增强办园活力,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持

45、续、健康、协调发展。二、运行原则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政府是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主导力量,同时通过合理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2、公益性,普惠性原则。所有政府资金建设幼儿园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为适龄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3、保基本,广覆盖原则。将学前教育普及到乡镇和行政村,使全县适龄幼儿有园上。三、办园模式根据各幼儿园办学条件和师资状况,全县政府性资金建设幼儿园办园模式分为公办幼儿园和公建民营幼儿园两类。四、实施步骤(一)资产登记(2014年7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所有已建成的政府性资金建设幼儿园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二)确定负责人(2014年8月上旬)。公办幼儿园负责人由乡镇中心学

46、校推荐,县教育局考核任命,归乡镇中心校管理;公建民营幼儿园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招标采购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或引进教育集团确定举办者。(三)组织招生(2014年8月下旬)。各幼儿园进行招生宣传、组织招生并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四)监督考核(平时及2014年12月)。县教育局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年底县教育局对各幼儿园进行年检。五、工作措施1、加快工程扫尾工作。县教育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快4所未竣工幼儿园扫尾工程施工进度,确保8月20日前具备入学条件;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道路建设,确保幼儿上下学道路畅通。2、明确职责权限。公办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学校安排(或调剂)教师并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幼儿园管

47、理工作;公建民营幼儿园由承办者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幼儿园管理工作并履行承办合同中规定的责任。3、坚持公开公正。公建民营幼儿园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根据来安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备办园能力、资质的举办者并向社会公示。4、加强常规指导。县教育局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教、教师培训等常规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各幼儿园办园水平;县卫生局认真做好入园儿童和在岗员工的体检、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儿童营养指导及教玩具消毒等工作。5、强化监督检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加强对公建民营幼儿园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指导;县公安局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消防及校车安全的检查工作;

4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等工作。6、严格落实奖惩。严格落实公建民营幼儿园扶持政策,严格幼儿园年检制度,对普惠性和公益性突出、办园成效显著的公建民营幼儿园进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限期整改,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7、积极宣传引导。要将近几年全县幼儿园建设成效,公建民营幼儿园扶持政策、招标方案、资产管理,群众关心的收费情况、办园效益等向社会广泛宣传,让社会了解并支持学前教育。8、落实乡镇责任。公建民营幼儿园所在乡镇政府应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解决幼儿园办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格式文本)投标文件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 标段

49、项目编号:LAZBCG-20140232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 期: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或一、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

50、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二、投标报价函致: 招标人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愿意承租 标段,每年租金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叁年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同意按照标公告(代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信用)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文件中关于投标(信用)保证金的规定。4、我方为

51、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三、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我(单位)愿意申请参加 。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投标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本人经过对招标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

52、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1、我们接受本次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的约束,我方完全同意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制定的交易规则。2、遵守招标采购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4、我方在园长、教师选派、办理相关证照、开学时间等方面均完全遵从招标人的要求。5、我方自愿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信用)保证金汇到指定

53、账户。如我方违反公告(代招标文件文件)的要求,则自动放弃索回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权利,并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6、如中标保证按要求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四、办园方案、办园业绩和个人荣誉(办园方案:内容包括园长资质材料、办园理念,培养目标,办学规模,人员配备,内部管理,收费标准,经费筹措及管理使用,经济担保等)(格式投标人自拟)五、其他相关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来安县 “公建民营”幼儿园办园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标单位:来安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汪锡江联系电话:0550-5616639 (单位盖章) 2014年8月15日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 办 人:杨 娟联 系 电 话:18955021966 (单位盖章) 2014年8月15日招投标监督管理(备案)机构: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经 办 人:胡 艳 联系电话:0550-5681223 (单位盖章) 2014年8月15日第 27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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