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料(2021-2022年收藏的)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4日修改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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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2011年8月4日修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培养和选拔行业高端人才,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会员。第三条 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三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特级注册税务师。第四条 注册税务师的等级认定工作两年举行一次。第二章 认定条件第五条 三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年检和审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第六条 二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

2、条件:(一) 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二) 上年度的个人业绩达到全国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2倍以上;(三) 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四) 经中税协考试合格,地方税协审核合格,中税协审议通过。第七条 一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经济、会计、审计高级职称;3、年龄在40周岁以上;4、从事涉税服务业务8年以上。(二) 上年度的个人业绩达到全国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三) 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一定水平的注税学术研究成果;(

3、四) 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五) 经中税协考试和审核合格。第八条 特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二) 通过中税协外语考试;(三) 经中税协审核合格。第九条 税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10倍、50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审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省级分所、子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6倍、15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审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第三章 认定程序第十条 申请等级的注册税务师,须通过报名、培训和考试、审核、公示及公告

4、五个阶段。其中,申请三级的注册税务师不需通过培训和考试。第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由注册税务师自愿申请,需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公示并无异议,上报地方税协。第十二条 地方税协负责对三级注册税务师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上报中税协,经中税协批准后,以全国统一的格式对外公告。地方税协受理二级、一级和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请后,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负责指导、组织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相应等级的全国统一培训和考试。第十三条 中税协将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申请人名单反馈给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地方税协进行审核。地方税协负责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审核,经过会长办公会议综合审议后,向

5、中税协上报建议名单和审核结论。中税协负责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复核。中税协负责审核通过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申请人。在审核过程中,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在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考核。第十四条 中税协将通过审核的二级、一级和特级注册税务师申请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中税协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对二级、一级和特级注册税务师申请人进行认定。第十五条 中税协将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特级注册税务师名单向社会公告。第四章 培训和考试第十六条 初审合格的申请人须使用中税协统一发放的安全盘(U Key)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和考试。第十七条 中税协定期颁布考试大纲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第十八条 除三

6、级注册税务师外,其他各等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和晋级均须通过中税协相应等级的全国统一考试。第十九条 二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分别为纳税审核和税收筹划,以实务操作为主线,涵盖相应税法、财务与会计、相关法律等内容。特级注册税务师增加一门以国际税收知识为重点的外语考试。第二十条 中税协负责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地方税协配合中税协完成等级考试的考务工作。第二十一条 等级注册税务师每年需接受相应等级的培训。第五章 审 核第二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审核内容为:(一) 三级注册税务师审核内容:执业资质、执业质量。(二) 二级、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内容:注册税务师的审核内容为执业资质、经营业绩、业务实务

7、和社会荣誉,其中社会荣誉为加分项目。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免试、考试)的审核内容为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经营业绩和社会荣誉,其中社会荣誉为加分项目,包括个人社会荣誉和税务师事务所社会荣誉。二级、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分为注册税务师、考试所长和免试所长三种。(三) 特级注册税务师审核内容:论文评审、论文答辩和社会荣誉,其中社会荣誉为加分项目。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报名时需向地方税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一);(二) 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三) 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第二十四条 除三级注册税务师外,申请其他等级的注册税务师,免试或

8、考试合格的,需向地方税协提交以下审核材料:(一) 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或免试的申请人须提交的审核材料:1、个人履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800字以上);2、近两年的涉税鉴证类业务报告两份;申请人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须提交业务报告四份;3、申请人服务的客户名单(涉税鉴证类、涉税代理类、税务顾问类),需经税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4、申请人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还须提交全体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5、中税协和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材料。(二) 通过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或免试的申请人须提交的审核材料:1、个人履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

9、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1500字以上);2、近两年的涉税鉴证类、纳税审核类和税务筹划类业务报告各两份。申请人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须提交涉税鉴证类业务报告两份,纳税审核类和税务筹划类业务报告各四份;3、申请人服务的客户名单(涉税鉴证类、涉税代理类、税务顾问类),需经税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4、申请人服务的大型企业名单;5、申请人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还须提交全体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6、中税协规定的其他材料。(三) 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外语考试的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1、关于行业发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00字);2、中税协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六章 等

10、级管理第二十五条 中税协负责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的审核和管理。地方税协负责三级、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审核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结合年检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填写注册税务师等级年审申请表,并报送相关材料,年审程序按照相应等级的审核程序进行。年审合格后,在中税协会员证上粘贴相应等级标识。第二十七条 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对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应加强监管,对年审未通过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等级资格等处罚。第二十八条 申请晋升等级的注册税务师须按照新申请等级程序办理。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新设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或从非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转入的注册税务师,首次申请等级认定

11、的,两年内可申报任意等级。注册税务师上年度从事涉税业务的业绩可作为本人上年度业绩。第三十条 对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内地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其等级认定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办理等级认定工作不向注册税务师收取费用。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税协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一一年八月八日起施行。附件一:特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附件二: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注册税务师)附件三: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考试所长)附件四: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免试所长)附件五:二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注册税务师)附件六:二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考试所长)附件七:二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免试所长)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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