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DOC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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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目次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1.1安全生产方针1.2安全生产目标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1法律意识2.2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获取2.3法律法规的融入要求2.4法律法规适用性的评审与更新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3.1安全生产责任制3.2安全机构的设置与人员任命3.3员工参与3.4文件与资料控制3.5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3.6系统管理评审3.7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3.8安全认可与奖励3.9工余安全管理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4.1辨识与评价要求4.2关键任务识别与控制5. 安全教育与培训5.1员工安全意识5.2培训6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6.1设计要求6.2生产工艺系统6.3

2、生产保障系统6.4变化管理6.4变化管理7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7.1基本要求7.2设备与设施维护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8.1作业环境8.2采场塌陷和边坡滑坡预防8.4劳动保护用品8.5人机工效9职业卫生管理9.1健康监护9.2职业危害控制9.3职业卫生监测10检查10.1一般要求10.2危险点控制检查10.3巡回检查10.4例行检查10.5专业检查10.6综合检查10.7纠正和预防措施11应急救援11.1应急准备管理11.2应急响应计划11.3应急保障12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12.1报告12.2调查12.3统计12.4分析12.5事故、事件回顾13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13.1安全投入1

3、3.2安全科技13.3工伤保险14绩效测量与评价14.1绩效测量14.2系统评价 1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1.1安全生产方针1.1.1方针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由企业最高管理者制定和签发。方针应考虑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并做到简明扼要。1.1.2方针的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应体现: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 安全目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预防;与相关方沟通。1.1.3方针的传达与沟通企业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员工、相关方及公众传达、披露其安全生产方针。企业的所有员工应熟悉并理解安全生产方针。1.1.4方针的评审与修订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应定期

4、进行评审。必要时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修订。1.2 安全生产目标1.2.1 目标的设立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目标。目标应与安全生产方针相适应。目标应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并可测量。1.2.2 目标的实施计划目标应文件化。企业应制定实现目标的行动计划。企业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2.1法律意识企业各级人员均应知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特别是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主要义务。2.2法律法规需求的识别与获取企业需确定渠道,识别、获取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企业应有从员工或部门获取法律需求的有效途径。2.3法律法规

5、的融入要求为确保法律的依从性,所有的法律法规应融入企业相关的管理系统、标准及程序中。应为企业所有层次按识别的法律需求提供培训,特别是与安全相关的要求。把收集到的受法律法规及标准影响的信息向适当的人员发放或有途径可以获取。2.4法律法规的评审与更新企业应确保对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的任何变化进行识别、获取、评审、沟通。企业应保证法律法规的现实有效性。3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3.1安全生产责任制3.1.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针对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自上而下的承诺,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的承诺。3.1.2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企业应制定各

6、级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的描述应实际、简单并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责任制要确定谁对工作负责,明确做什么以及怎么去做。3.1.3责任制的评审企业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自上而下逐级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与交流。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3.2 安全机构的设置与人员任命3.2.1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企业应在决策层中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具体负责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3.2.2 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2.3 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企业的状况和需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成员

7、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代表,并设一名主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要有任命书。委员会要定期开会,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向。委员会会议要形成包括安全工作项目清单在内的纪要。纪要由主任签发,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全体员工。委员会成员均要接受安全管理方法及技巧的培训,使其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去支持、推动安全管理工作。3.2.4 最高管理者书面任命的职位最高管理者应书面任命各级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急救员等。被任命的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确保与安全相关的工作人员拥有相应的技术资质水平。3.3 员工参与3.3.1 员工权益企业需建立制度,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并与员

8、工进行沟通。在安全状况异常情况下,员工拒绝工作不会受到惩罚或问责。3.3.2员工参与企业应确保员工或员工代表获得参与安全活动的机会。企业应建立收集和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问题的渠道,以及响应机制。3.4文件与资料控制3.4.1 文件控制要求企业需建立、执行和维护满足安全生产过程所需的文件。文件的建立应考虑风险评价结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可的国际、国家、区域和行业标准等因素。企业应建立文件的识别、控制程序,确保文件产生、使用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定期评审文件,必要时修订或废除文件。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同时,文件应能被所有需要的人员获取。3.4.2 基本安全规章制度企业应根据其风险和管理机制的特点制定相应

9、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企业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并根据其适用条件的变化,包括工艺、设备、管理机制、内外部环境等,及时修订。3.4.3 记录要求企业应编写和管理安全记录,明确记录的保存期限。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标识、编号明晰,易于识别与检索。记录应包括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标准化所产生的记录,事故、事件的记录、员工的健康监护记录,绩效测量与监测记录等。3.5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3.5.1

10、外部联系企业应建立外部沟通渠道,并明确职责,以确保与外界就安全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企业应采用文件的形式,列明需向外界披露的重大安全事项的清单。3.2.2 内部沟通企业应建立书面的内部沟通程序,明确沟通的方式、时机和内容,以及负责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处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企业应建立最高管理者定期针对员工关心安全问题与员工进行沟通的制度。企业应制订合理化建议制度,听取员工和承包商的意见及建议。合理化建议制度应有效地执行,并确保管理层是以公平的方式来评审所提出的各项建议,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安全管理机制的信心。3.6 系统管理评审3.6.1评审的任务评价安全标准化体系及其运行情况是否满足计划实现的

11、目标的要求。评价安全标准化体系是否满足企业自身、投资方、员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评价是否需要对安全标准化体系做出调整,包括对方针和目标的调整。评价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进展和有效性。3.6.2评审的输入管理评审应建立在真实反映企业安全管理状态的有效信息之上,包括事故、事件的调查结果,绩效监测与测量结果,内部安全评价的结果,员工和承包商的抱怨等。企业内外部安全管理资源、环境和要求的变化。3.6.3评审的要求企业应根据其自身的需求和条件,确定管理评审的频次与范围。管理评审由企业决策层组织实施。管理评审的结果应予以记录并保持。3.6.4评审结果的沟通管理评审得出的行动计划需确保被执行,并与责任人、员工及

12、相关方沟通。3.7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3.7.1 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的评价标准,确保供应商的能力满足企业的需要。企业应建立合格供应商的档案,并保存合格供应商批准过程的相关记录。对供应商的供应过程实施有效控制。供应商在企业现场活动时应遵守企业的安全要求。3.7.2 承包商的选择与管理企业应建立承包商的评价标准,确保承包商的能力满足企业的需要。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的档案,并保存合格承包商批准过程的相关记录。签订承包合同前,企业应识别承包商的工作所带来的重大风险,并与承包商讨论具体的安全要求。可能的承包商要提供有关的安全程序及过去的安全表现等信息,供企业选择承包商时参考。企业要指定具

13、体的人员作为承包商协调员或安全联系人。在允许承包商的员工使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前,应对其进行培训。协调员与承包商之间要定期举行会议,以沟通、分析承包商安全表现。对承包商实施经常性的检查,以识别、纠正和预防承包商造成的风险。企业应保存承包商的安全表现评估记录,作为将来选择承包商的依据。3.8 安全认可与奖励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表现的认可标准和员工参与认可过程的程序。企业应在员工每天经过的地方,通过公告牌或其他可视方式展示安全信息,并定期更新。3.9 工余安全管理安全宣传资料要张贴或散发到家庭和社区。工余的事故要报告和分析。培训和宣传内容要包括预防导致工余意外的原因。4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4.1 辨

14、识与评价要求4.1.1 一般要求企业需建立管理风险评价的程序,系统地进行风险及其影响的识别与评价。让不同层面员工参与风险评价。评价应考虑所有的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考虑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考虑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考虑员工、供应商、承包商和其他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考虑内部和外部的改变和更改。认定及评价延续的风险。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文件。定期进行风险评价的回顾。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生产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企业应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15、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1.2 方法的确定选择与企业风险特点相适应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方法,并确保方法的一致性、可重复性及可评价性。方法应能提供充足的信息。4.1.3 辨识与评价流程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人员培训。辨识与评价单元划分。单元划分结果评审。危险源辨识与分析。辨识与分析结果的评审。危险严重度估计与风险等级划分。4.1.4 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原则 企业风险控制总原则应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以控制危险触发条件(人为失误或管理缺陷)为重点,以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具体包括:a)消除;b)替代;c)工程/隔离;d)管理措施;e)个体防护。4.1.5 持续风险评价持续风险评价是指企业

16、应持续地进行风险评估,适时识别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以便及时处理不可接受的重大风险。持续风险评价应作为企业日常运行管理的一部分,不间断地进行。企业持续风险评价常用的工具及方法包括:使用前检查;计划任务的观察;设备点检;工前危险预知;交接班检查;定期检修;安全标准化评价。4.2关键任务识别与控制4.2.1 识别与分析关键任务程序企业需建立边坡治理、爆破作业、机电设备检修、联锁设备开停机等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程序。完成关键任务风险分析。4.2.2 作业指导书要依据关键任务风险分析,编写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要存放在使用部门和工作现场。突出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步骤。指导书的编写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17、。操作人员要接受使用作业指导书方面的培训。4.2.3 认定需要工作票或许可的任务企业应给出需要工作票或许可的任务清单。编写标准及作业指导书发给受影响的部门和人员。识别承担需要工作票或许可的任务的责任人,并提供培训,进行能力评估。工作票或许可通知单应存档。高风险活动应通知医护人员和救护队,以备应急。5 安全教育与培训5.1 员工安全意识5.1.1 意识的辨识与输入企业应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考察员工对安全健康问题的掌握与熟练程度。企业应通过安全培训或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让所有员工建立基本安全意识和安全标准化的概念,让管理层建立与其个人安全管理角色和职责相称的现代安全管理理念。5.1.2意识的提

18、升企业应有一个系统来监测、跟踪意识提高的效果及深层次意识培训的需求。企业应建立年度安全宣传计划,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并利用各种视听资料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5.2 培训5.2.1 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企业需识别培训的需求,并对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要求;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方的要求;技术发展的需要;风险评价结果和损失控制的要求;国际职业安全卫生发展趋势的要求。企业应制定要害岗位的培训标准。5.2.2 培训要求企业应针对已识别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对象、内容、

19、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培训目标、考核方法、经费预算、负责组织部门、协办部门、负责人、批准人。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在职安全教育。新员工在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40h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在其进入工作现场的最初三个月内,对其安全意识和技能进行跟踪。当设备、工艺和技术

20、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员工调换工种或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入矿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5.2.3 培训评审企业应建立培训评审制度,定期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时更新培训需求。评审培训效果时,应充分考虑:学员反馈的信息;绩效改善的情况;管理层的意见;考核结果的分析;现场应用

21、的能力。6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6.1设计要求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对新建、改扩建项目,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企业应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职业安全健康篇。在初步设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并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完善初步设计。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内容和初步设计审查中通过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审查意见。凡经审查同意的安全设施初步设计方案,如有变动应征得原负责审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企业

22、应妥善保存设计文件和图纸,包括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开拓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开采终了平面图等。排土场设计应明确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和废石滚落时可能的最大距离,以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6.2 生产工艺系统6.2.1一般要求应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方式。露天采场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超前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应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柱、挂帮矿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在地下开采的岩体移动范围内(包括1020m保护带)如不采取技术措施,不应进行露天开采。台阶

23、高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矿岩性质采掘作业方式 台 阶 高 度松软的岩土机械铲装不爆破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坚硬稳固的矿岩爆破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砂状的矿岩人工开采不大于1.8m松软的矿岩不大于3.0m坚硬稳固的矿岩不大于6.0m并段后的台阶高度超过上表的规定时,应由设计确定或经过技术论证。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挖掘机或前装机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非工作台阶最终坡面角和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应符合设计规定。6.2.2穿孔作业应按设计规定的孔网参数进行布孔。穿孔作业应优先采用湿式作业。钻机稳车时,钻机距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凿岩台车为1m,其它钻机为2m。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阶段边

24、缘线的夹角不得小于45。钻机行走时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最小距离:凿岩台车为2m,其它钻机为3m。钻机作业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内滞留。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起落钻架时,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危险范围内停留。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电铲不应同时作业。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机上电源。钻凿好的炮孔应有明显标志。6.2.3爆破作业有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应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工作开始前,应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内,爆破前应有明确的警戒

25、信号。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爆破作业应由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专职爆破员操作。爆破后,爆破员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现象,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6.2.4铲装作业在挖掘机作业时,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挖掘机作业时,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不应有人停留。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机车

26、运输时,应不小于二列列车的长度。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挖掘机工作时,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台阶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挖掘机应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并有专人指挥。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推土机在倾斜工作面上作业时,允许的最大作业坡度,应小于其技术性能所能达到的坡度。推土机作业时,刮板不应超出平台边缘。推土机距离平台边缘小于5m时,应低速运行。推土机不应后退开向平台边缘。推土机牵引车辆或其他设备时,应遵守

27、下列规定:被牵引的车辆或设备,有制动系统,并有人操纵;推土机的行走速度,不超过5km/h;下坡牵引车辆或设备时,不用缆绳牵引;有专人指挥。推土机行走时,人员不应站在推土机上或刮板架上。推土机的检修、润滑和调整,应在平整的地面上进行。检查刮板时,应将其放稳在垫板上,并关闭发动机。任何人均不应在提起的刮板上停留或进行检查。6.2.4运输作业6.2.4.1铁路运输矿山铁路,应按规定设置避让线和安全线;在适当地点设置制动检查所,对列车进行检查试验;设置甩挂、停放制动失灵的车辆所需的站线和设备。路基应坚实稳定,要有良好的排水沟,在梯线和调车牵出线有作业的一测,铁路中心线至路基边缘的宽度不小于3.5米;窄

28、轨铁路的路肩宽度应不小于l米。人流和车流的密度较大的铁路与道路的交叉口,应立体交叉。平交道口应设在了望条件良好,满足规定的机车与汽车司机通视距离的线路上,站内不宜设平交道口。了望条件较差或人(车)流密度较大的平交道口,应设自动道口信号装置或设专人看守。繁忙道口、有人看守的较大的桥隧建构筑物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塌方、落石地点,宜安设遮断信号机,其位置距防护地点不小于50m。在有暴风雨、雾、雪等不良气候条件的地区,或当遮断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400m时,还应在主体信号机前方300m(窄轨铁路150m)处,设预告信号机或复示信号机。装(卸)车线一般应设在平道或坡度不大于2.5(窄轨不大于3)的坡道上;

29、对有滚动轴承的车辆,坡度应不大于1.5。特殊情况下,机车不摘钩作业时,其装卸线坡度:准轨,应不大于10;窄轨,应不大于15。电气化铁路应按规定设置限界架、安全栅网和防护网;铁路线尽头应设安全车挡与警示标志。列车运行速度由矿山具体规定,保证在准轨铁路30Om、窄轨铁路150m的制动距离内停车;同一调车线路上禁止两端同时进行调车,采取溜放方式调车时,有相应的安全制动措施;发生故障的线路,应在故障区域两端设停车信号,独头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在进车端设停车信号;故障排除和停车信号撤除前,列车不应在故障线路区域运行。6.2.4.2道路运输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

30、应分设车道。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的长大坡道,应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让道。道路与铁路交叉的道口,宜采用正交形式,如受地形限制应斜交时,其交角应不小于45。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和道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卸矿平台(包括溜井口、栈桥卸矿口等处)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露天采场汽车加油站设置在安全地点。严禁超载运输。不应用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不应在运行中升降车斗。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自卸汽车进

31、入工作面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0.5m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车辆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时不应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不小于30m。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的警示灯。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

32、专人指挥。6.2.4.3带式输送机运输非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送物料的最大坡度,向上应不大于15,向下应不大于12。带式输送机应设有防止胶带跑偏、撕裂、断带的装置,并有可靠的制动、胶带和卷筒清扫以及过速保护、过载保护、防大块冲击等装置;线路上应有信号、电气联锁和紧急停车装置;上行的输送机,应设防逆转装置。机头、减速器及其他旋转部分设防护罩。人员跨越输送机处设置有栏杆的跨线桥。带式输送机两侧应设人行道,经常行人侧的宽度不小于1.0m,另一侧不小于0.6m。人行道的坡度大于7时应设置踏步。任何人员均不应乘坐非乘人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不应运送规定物料以外的其他物料,包括设备和过长的材料。6.2.4.4

33、架空索道运输索道线路经过厂区、居民区、铁路、道路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索道线路与电力、通讯架空线路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离地高度小于2.5m的牵引索和站内设备的运转部分,应设安全罩或防护网。高出地面0.6m以上的站房,应在站口设置安全栅栏。驱动机应同时设置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两套装置,其中任一套装置出现故障,均应停止运行。索道各站都应设有专用的电话和音响信号装置,其中任一种出现故障,均应停止运行。遇有八级或八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索道运转和线路上的一切作业。6.2.4.5斜坡卷扬运输斜坡轨道与上部车场和中间车场的连接处,应设置灵敏可靠的阻车器。斜坡轨道上应设置防止跑车装置等安全设施。斜坡轨道两侧

34、应设堑沟或安全挡墙。斜坡道道床的坡度较大时,应有防止钢轨与轨梁整体下滑的措施。斜坡道运输的机电控制系统,应有限速保护装置、主传动电动机的短路及断电保护装置、过卷保护装置、过速保护装置、过负荷及无电压保护装置、卷扬机操纵手柄与安全制动之间的联锁装置、卷扬机与信号系统之间的闭锁装置等。卷扬司机、卷扬信号工、矿仓卸矿工之间应装设声光信号联络装置。调整卷扬钢丝绳,应空载、断电进行,并用工作制动。6.2.4.6溜槽、平硐溜井运输溜槽底部接矿平台周围应有明显警示标志,溜矿时人员不应靠近,以防滚石伤人。溜井应布置在矿岩坚硬、稳定、整体性好、地下水不大的地点。溜井穿过局部不稳固地层,应采取加固措施。溜井的卸矿

35、口应设挡墙,并设明显标志、良好照明和安全护栏,以防人员和卸矿车辆坠入。 溜井发生堵塞、塌落、跑矿等事故时,应待其稳定后再查明事故的地点和原因,并制定处理措施。事故处理人员不应从下部进入溜井。溜井积水时,不应卸入粉矿,应暂停放矿,在采取安全措施妥善处理积水后,方可放矿。6.2.5排土作业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网线和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道涵洞、旅游景区、固定标志及永久性建筑等的安全,其安全距离符合设计要求。排土场应有有效控制泥石流的措施。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

36、落时可能的最大距离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高台阶排土场,应有专人负责观测和管理。道路运输的卸排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汽车排土作业时,有专人指挥;进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有2%5%的反坡;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有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4和4/3;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对不同类型移动车挡制定安全作业要求,并按要求作业。在排土场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在同一

37、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m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区作业,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后,方可恢复排土作业;排土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排土作业。列车运输卸排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运行中不应卸载(曲轨侧卸式和底卸式除外);路基面应向场地内侧形成反坡;铁路独头卸载线端部,设置车挡;车挡有完好的挡拦指示和灯光示警;独头线的起点和终点设置铁路障碍指示器;铁路卸载线钢轨轨顶外侧至阶段坡顶线的距离

38、不小于下列要求:准轨750mm,窄轨为450mm(轨距900)、430mm(轨距762)、370mm(轨距600mm);卸车完毕,在排土人员发出出车信号后,列车方可驶出排土线。排土机排土时,排土机距眉线应留安全距离,其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土犁推排作业,推排作业线上、排土犁犁板和支出机构上,不应站人; 单斗挖掘机排土时,受土坑的坡面角不应大于60,不应超挖卸车线路基。人工排土时,禁止人员站在车架上卸载或在卸载侧处理粘车。排土场周围,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水力排土场应有足够的调、蓄洪能力,并设置防汛设施,备足防汛器材;较大容量的水力排土场,应设值班室,配置通讯设施和必要的水位观测,坝体沉

39、降与位移观测,坝体浸润线观测等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按要求整理;排土场泥石流拦挡坝,按现行抗震标准进行校核,低于现行标准时,进行加固处理;排土场关闭报告包括:结束时的排土场平面图、结束时的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报告、结束时的排土场周围状况及排土场复垦规划等;检查排土场出现的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沉降量,裂缝的长度、宽度、走向等,并判断危害程度;排土场地面出现隆起、裂缝时,应查明范围和隆起高度等,并判断危害程度。6.3生产保障系统6.3.1电气安全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

40、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采场的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从变电所至采场边界以及采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线路,应使用固定线路。 矿用设备供电电缆的敷设应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横过道路、铁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防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

41、属框架或外壳、电缆和金属包皮、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接地。接地线应采用并联方式,不应将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接地电阻应每年测定一次。接地线和设备金属外壳的接触电压,应不大于50V。向低压移动设备供电的变压器,其中性点宜采用非直接接地方式;向固定式设备供电的变压器,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接地装置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应不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最大排水负荷。采矿场和排土场低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宜采用380V或380/220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压,应不大于220V。6.3.2防排水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

42、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等处,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各排水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采场上方应设截水沟。有滑坡可能的矿山,应加强防排水措施。矿床疏干过程中出现陷坑、裂缝以及可能出现的地表陷落范围,应及时圈定、设立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6.3.3防灭火矿山的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J16和国家发布的其他有关防火规定,以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隔离设施,设置消防设备和器材。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杂物。重要采掘设备,应配备灭火器材。不应在采掘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不应用汽油擦洗设备。易燃易爆器材,不应放在电缆接头、轨道接头或接地极附近

43、。废弃的油、棉纱、布头、纸和油毡等易燃品,应妥善管理。木材场、防护用品仓库、炸药库、氢和乙炔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等场所,应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6.4 变化管理6.4.1变化的识别企业需识别其设备、设施、工艺、场所、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变化。6.4.2 变化的管理企业在执行变化前,需经评审与批准。在实施变化前,需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为变化过程管理的每一阶段,确定岗位和职责。企业应提供变化管理所需的制度、技术保障资源。变化需文件化,并确保与变化相关资料的完整移交。6.4.3 变化管理评估与检验定期对变化过程的管理实施评估,确保已实施的变化满足所有安全

44、要求,如已经更新了应急程序、已经更新了培训要求、所有的风险识别与控制已闭环等。保存变化过程管理的所有记录。变化管理的结果应包括或作为工程委托的可接受标准。7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7.1基本要求7.1.1 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重要设备设施管理台帐,及其原始技术资料、图纸、记录的档案。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改造和报废管理程序。企业应建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管理制度。7.1.2 检测检验企业应根据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列出需要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和器材清单,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并作好记录。7.2

45、 设备与设施维护7.2.1维护程序根据工艺流程和过程控制的系统评估,确定设备设施的关键程度。评估关键设备设施故障类型(包括潜在的损失),制定设备维护程序。7.2.2 维护计划企业应制定下列设备的维护计划: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排土设备;电气设备;排水设备;仪器仪表;备用或存放设备。维护过程应包括所维护设备的与安全相关的组件或部件。维护计划的完成情况应书面与主管的领导沟通。维护人员在进行维护时,应识别异常的磨损,以及意外的损坏。评估维护计划的适宜性,并定期或在发生变化时对其进行更新。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8.1作业环境8.1.1开采境界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

46、入。应清除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的,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时,其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8.1.2采场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上、下台阶间可设带扶手的梯子或台阶(踏步)作人行通道。梯子下部临近铁路时,应在建筑接近限界处设置安全护栏。上、下台阶间的人行通道接近铁路时,其边缘应离铁路建筑接近限界0.5m以上;接近道路时,应设在道路路肩以外。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休息或停留。边坡上的浮石应及时清理干净。采场最终边坡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采场内的所有电力线路,应按安全规程要求敷设整

47、齐,无乱搭乱接现象。采场道路和爆堆应经常撒水降尘。8.1.3照明夜间工作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均应有足够的照明。夜间工作的采矿场和排土场,在下列地点应设照明装置:凿岩机、移动式或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水泵的工作地点;运输机道、斜坡卷扬机道、人行梯和人行道;汽车运输的装卸车处、人工装卸车地点的排土场卸车线;调车站、会让站。露天矿照明使用电压,应为220V。 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应不高于36V。8.1.4安全标志开采境界内的钻孔、废弃巷道、采空区、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8.2边坡滑坡预防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应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对边坡

48、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边坡观测资料,指导采场安全生产。边坡检查包括:边坡的形式、角度及几何形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 每年暴雨和化雪季节应加强对边坡的检查,处理和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采场或排土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停止危险区作业,撤离人员,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处理。 对重点边坡部位和有潜在滑坡的地段应综合或分别采用挡墙、削坡、减载、抗滑柱、杆锚,锚索和护坡进行局部加固。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临近最终边坡的采掘作业,应保持台阶的安全坡面角,不得超挖坡底;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

49、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降水措施。8.3 劳动保护用品8.3.1 劳动保护用品需求评估通过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分析,识别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识别过程需下述人员的参与:安全专业人员;职业卫生/职业医务专业人员;员工。当工艺流程或其他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劳动保护用品需求的识别。企业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求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并与最好的国际惯例接轨。8.3.2 劳动保护用品提供程序程序要求对员工提供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确保已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地使用与维护。评估整个企业劳动保护用

50、品使用的依从水平。8.3.3 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维护建立特殊劳动保护用品清单应有检查、维护和存放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功能。8.4 人机工效企业应关注生产及管理过程中的人机工效问题。评估人机工效影响需考虑下列方面的影响:人工搬运;作业空间布局;控制装置的设计;疲劳影响。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对应的措施。9. 职业卫生管理9.1 健康监护9.1.1 健康保护程序 任命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人员负责企业职业卫生管理。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保护程序。 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析。 识别企业及周边地区可能的传染疾病并加以控制。 企业要辨别出哪些工种需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生

51、理监测,并按规定进行体检。 职业健康中心或人力资源部应保存每个员工的体检记录并保密。 标准要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定期更新。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及劳动保护用品的选择。9.1.2 设施及服务 企业应配备适当的职业卫生设施,职业卫生设施的运作要与生产同步,并保证使用。 职业卫生服务要满足认定的风险包括紧急救护情况,医疗设备要进行维护及校验。 职业卫生设施要有适当的保护/维护。 在制定完善辅助健康服务系统时要考虑国家健康标准和员工面临的健康风险。 企业应配备急救员及急救设备。 在企业内工作场所,设置足够的急救箱,并按标准和风险放置急救用品,急救箱由合格急救员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和补充。 急

52、救箱位置及急救员名单要张贴。 急救员要接受健康机构或专职护士特定项目的急救培训。 药物的派发及使用按法例/标准进行控制及检查。 要控制过期药物,并安全处理。9.2 职业危害控制9.2.1 控制程序 企业应建立程序对识别的职业卫生危害进行控制。 控制的方法应符合并满足企业存在的职业卫生危害的控制要求。 控制的方法的选择突出预防性,并遵循下列原则: 工程控制 管理控制 工作行为控制 个人保护 对员工进行培训,以满足特定职业卫生危害控制的知识、能力、意识。 培训针对所有员工,并且定期更新。9.3 职业卫生监测 企业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卫生危害实施有效监测。 职业卫生监测通常包括:化学危害;物理危害;生物

53、危害。 企业应该提供良好的监测计划,指定何时和何地需要监测,并且确保其有效执行。10 检查10.1 一般要求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所进行的安全检查覆盖企业的所有的作业场所、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渠道。企业应对所有执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安全检查方法。企业应定期对安全检查的效果进行评审,并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更新检查内容和方法。所有安全检查均应记录存档,并可获取。10.2 危险点控制检查10.2.1危险点控制检查的分级管理根据危险源风险分析的结果,危险点控制检查实行如下分工:A级危险源由岗位(班组)、车间、矿、主管

54、部门进行检查;B级危险源由岗位(班组)、车间、矿进行检查;C级危险源由岗位(班组)、车间检查;D级危险源由岗位(班组)检查。主管部门对A级危险源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矿对A、B级危险源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车间对A、B、C级危险源的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岗位(班组)对各级危险源的检查,每班进行一次。上级机构所实施的检查应达到直接掌握危险点受控状态及确认下级机构检查结果真实性的目的。10.2.2 危险点控制检查表的制定危险点控制检查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表。危险点控制检查表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根据危险源辩识发现的问题,抓住要害部位或部件以及友邻可能造成伤害的环节;与岗位设备检查相结合,以减轻岗位

55、工人负担;检查内容上尽量对象明确、标准具体,最好是一条一个内容;文字应精炼,含义要准确。10.2.3 危险点控制检查信息渠道 危险点控制检查应以危险点控制检查结果登记表、事故隐患汇总表、事故隐患上报单、事故隐患整改任务单作为检查结果的信息载体。 对于所发现并不能被本级机构整改的隐患,应由下而上尽可能及时地传递。 获得隐患信息且本级机构有条件整改的应尽快组织整改,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上、下级机构。10.2.4 隐患整改 为了保证隐患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应注意以下几点: 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级机构的积极性,做到问题尽可能不上交; 现场生产人员与检修人员应共同配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直至验收确认;切实

56、抓好隐患上报率、立项率、立项完成率和整改合格率的考核;所发现问题未彻底消除前,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临时措施,以避免隐患被触发引起事故。 10.3巡回检查企业应对各级管理机构的巡回检查路线、时间作出规定,并考虑各级检查之间的联系。 检查前应制定实用性强的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 违章指挥或野蛮管理的情况; 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状况;协同作业的统一指挥和信息联络情况;人员处于危险位置的情况;危险物品及能量处理状况;生产通道及作业场地情况;作业方法和作业姿势;遵章守纪的情况;公共环境状况;高风险作业的危险预测预控情况。10.4例行检查10.4.1 检查要求企业各级管理机构应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情况定

57、期进行例行检查。10.4.2 检查内容例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活动(主要是危险预知)开展情况;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文明生产情况;违章违纪情况。10.4.3检查结果例行检查的结果应作为安全考评的依据,并与经济责任挂钩,以形成安全管理制约机制。10.5专业检查10.5.1 检查对象专业检查主要针对风险等级较高或对生产安全影响较大的危险单元进行。专业检查的对象主要有:边坡;排土场;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紧急通讯系统;爆破器材存放点;油库;重要设备、装置(如天车、锅炉等)等。10.5.2 执行检查专业检查应由有关专业科室进行;难度较大的应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进行

58、。专业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影响全系统的重大隐患,应及时进行专业检查。10.6综合检查10.6.1 检查类型综合检查的类型,主要包括: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大检查等。季节性检查应针对本企业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职业危害因素制定检查内容。10.6.1检查内容安全大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的程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有关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其它有关情况。10.6纠正和预防措施企业应制定针对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度。明确规定: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9、的实施计划;实施纠正和预防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反馈纠正和预防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并与员工和相关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需要对纠正和预防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评审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保存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记录,并随时可用。11 应急准备11.1 应急准备管理11.1.1 认定紧急情况 依据企业全面的风险评价结果,认定企业潜在的紧急情况。 认定紧急情况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及以往发生的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的经验。 确保应急计划包括所有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的紧急事件。 预计灾难可能的时间与性质并考虑人员的密集度。 认定与紧急事件相关的地理、人文、地质、气象等信息。11.1.2 应考虑的

60、灾难类型 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雨、泥石流、飓风、地震及海啸等。 火灾。 爆炸。 滑坡。11.1.3 应急准备企业管理 指定人员管理企业的应急准备工作 依据应急演练中或企业内事故/事件的经验,或外单位相似事故/事件应急经验,及时修订应急准备工作。 针对设备,设施或流程发生了的变化,有一个评审和更新应急响应计划的程序。 修订后的应急计划应及时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 定期评审并更新应急预案,确保有最新的版本。 企业需评审应急计划的有关部分以及在紧急事件中需要其它企业反应的企业的其它应急需求,这个过程包括对消防和应急响应单位,提供关于危害化学品的类型,数量,位置的信息。 实施演习11.2 应急响应计划11.2.1 紧急事件与意外事故计划的要求 企业应根据认定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响应计划。 基于安全考虑,计划应适度保密。 应急计划中的有关责任人应清楚其职责及履行方法。 计划应定期演练。 11.2.2 计划与程序包括的主要内容 接警与通知; 指挥与控制; 警报和紧急公告; 应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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