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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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主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从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一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后续配套政策。目前,正值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为了保证广大纳税人能够全面理解掌握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了解汇算清缴程序,提高申报质量,解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天我们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事宜。前面提到,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至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按照 中华人民共

2、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后续配套政策,下面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政策。2008 年 1 月 1 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为我们贯彻落实新税法提供了一个较为详细、具体的操作指南。 但新税法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 实施条例仅对各项政策和征管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为保证新税法的顺利实施, 2008 年 1 月 1 日至今,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又加以了细化,研究制定了各项相关的配套政策、制度和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出台了各项优惠产业目录和优惠政策认定管理办法。 总局会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科

3、技部、环保总局、安监总局等部门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目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目录,环境保护产业目录,节能节水产业目录,安全生产产业目录,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颁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二是制定并出台落实新税法的各项征收管理办法。 如为解决企业法人汇总纳税后所带来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税源转移问题, 制定下发了 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新税法的有关规定,修订下发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 技术开发费扣除管理办法 、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 非居

4、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新税法 实施后的有关所得税管理工作,还制定了收入确认、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等规定。三是制定了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在原内、 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等进行了规定,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

5、计算, 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目前是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请问吴总会计师, 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往年比较有哪些区别?2008 年是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年, 2008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的第一个汇算清缴期,与往年相比 2008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所得税的实体法发生了根本变化。 2008 年是实施新税法的第一年, 2008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全面过渡到新税法后

6、,对新税法贯彻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总局在做好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中提出,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二是汇算清缴工作的部分程序发生了变化, 尤其是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发生了变 化。除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在国家税务总局未颁布新的规定之前,暂参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3 号) 和金融企业呆账税前

7、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 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外。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减免税的项目和范围及条件发生了变化, 涉及到减免税事项的办理程序、 企业需要报送的资料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具体我们已制定了须审批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办税指南和须报送备案材料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办税指南 ,发放给广大纳税人,供纳税人办税使用。三是年度纳税申报和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发生了变化。 从 2007 年汇算清缴开始,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统一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 另外, 为方便纳税人及时报送各项事前审批和审核确认的事项, 2008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项事项资料受理的截止时间延长

8、为 2009 年 3 月底前。主持人:已经有不少网友发来问题,下面我们来共同关注。网友:咨询所得税申报表填列事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一一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会计确认的资产类别的折旧年限高于税法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比方说, 2007 年 12 月份得电子设备3000 元,会计确认的电子设备使用年限为 5 年,税法最低使用年限为 3 年,一种方式会计每年计提折旧为 600 元,需提 5 年,税法可按折旧 3 年,每年 1000 元,则 2008 年, 2009 , 2010 年每年调减400 元, 3 年共调减 1200 元, 2011 ,2012 年每年调增600 元, 2

9、 年共调增 1200 元。 5 个年度内调增调减额一致,互抵为 0 。另外一种方式, 企业可不可以选择税法年限与会计年限都按5 年, 不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每年不需调增调减,减少计算量。这样做是否会视同企业放弃了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前三年不允许调减,而在后 2 年强制调增的情况。租赁取得预收款的情况:举例子如下: 2008年 6 月收取一年房屋租金所属期为 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的租金共计10 万元, 计入预收款。会计上分期确认收入, 2008 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分别确认收入 2.5 万元,季度按正常会计利润预交所得税。 2008 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应将余下的 5

10、 万元预收款调增收入。可在 2009 年一季度,二季度时, 5 万元体现收入,计算会计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假设年度汇算清缴早于 2009 年第一季度的预缴所得税。 这时出现了, 5 万元的收入在2008 年度时已经计算所得税,可在2009 年季度预缴时又重复计算,造成季度重复上税。还好2009 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调整回来。这一理解是否正确?有无解决办法?解决前面所说的季度重复上税,减少企业资金压力。所得税处副处长: 这位网友您问的是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现在的规定是会计折旧年限只要不低于税收规定的折旧年限,可以按会计年限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不需要做纳税调整,保持税收和会计的

11、一致,即按照您说的第二种方法处理即可。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租金的所得税收入确认和会计收入确认的差异处理,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税收上按合同约定的收取租金日期确认收入。二者在收入的时间上有差异。合同约定的收取租金的时间就是您应该纳税的时间和会计上处理上的差异进行纳入调增还是调减。网友: 您好领导, 关于单位承担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望领导给予答复,现在企业非常急迫想知道最准确答复。所得税处副处长: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 8 条的规定: 单位承担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因此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网友:我公司总部在大连,在外省设有十多家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大连汇总缴纳,

12、其中深圳、厦门分公司 2008 年的所得税税率为 18% ,请问在 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这样低税率的分公司如何处理?过去有个纳税系统软件,只要把各分公司的数据及各自的税率输入,就可自动计算出全部的应纳税额,而针对2008 年汇算清缴的系统软件还没有出来,怎么办?所得税处副处长: 总公司和分公司处在不同税率地区, 在季度预缴税款时按不同税率在各分公司缴纳税款。年度汇算清缴由总公司进行,各分公司在季度预缴的税款作为总公司的预缴税款。分公司与总公司适用税率不同,在年度汇算清缴如何处理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待总局明确后再予以处理。网友:请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不要缴什么费用啊?听

13、说要交 1500 ,这 1500 是什么费用啊?谢谢了。所得税处副处长: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属于企业自主申报的行为, 不需要交任何费用。网友:我想问相关领导,关于办公通讯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 1.公司员工办公用的通讯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2.法人的通讯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3.怎么支列才能说明是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所得税处副处长:企业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允许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企业办公通讯费税前扣除的具体办法,在总局正式文件未下发前,我市目前按以下规定处理:资产所有权在企业的,所发生的和经营收入相关的通讯费,可以税前扣除。网友: 请问在汇算申报表中,

14、若企业列支费用低于税法准予扣除金额, 是否要做纳税调减?如折旧年限低于税法规定年限,折旧费用小于税法扣除金额,是否要调减?还是直接扣除?所得税处副处长: 在汇算申报中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 按企业实际发生数税前扣除。会计折旧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应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和税收的差额调增当期按纳税所得额,此调整属于时间性差异,以后再调减。网友:名位税务专员您们好。关于以下所列车的折旧年限问题,企业购买的价值10 万元的捷达小轿车为员工出外办事用。为老板购买的价值百万元的奔驰越野轿车。为员工通勤购买价值 30 万元的考斯特中巴,为员工通勤购买大客车。以上车

15、辆适用的税法折旧年限是 按所得税法规定的哪一条?是否适用条例第 59 条第 4 项,飞机等以外的运输工具为 4 年。所得税处副处长: 企业所要税前扣除的车辆折旧, 车辆所有权必须是企业的, 而且车辆必须和企业的正常经营收入相关,符合以上条件,按所得税条例第 60 条处理。网友: 你们好。 我是一个小企业的负责人, 印象当中国税局的领导来到政府网站做过好几次访谈了。每次都给我们解读一些新的政策变化,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又有什么变化了吗?所得税处副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从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没有变化,但

16、是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政策办法,在具体实施中应按照这些配套制度、政策办法实施。网友: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是怎么划分的?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

17、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网友: 请问汇算中, 若折旧年限低于税法年限, 是否要做纳税调减?还是全额扣除即可?所得税处副处长: 会计折旧年限如果低于税法规定税前扣除的折旧年限, 按税法年限进行纳税调整。如果高于税法规定,按企业实际发生数税前扣除。会计和税收的差额调整当期按纳税所得额,此调整属于时间性差异,以后再做相反的调整。网友: 所有的公司都要进行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吗?怎么进行?是要事务所进行审计然后申报吗?我们是建筑施工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所得报表。去年成立至今是亏损。我到现在没有进行这项申报,可以吗?所得税处副处长: 实行查帐征收和核定定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要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18、。汇算清缴期限是5 月 31 日前。需报送的审计报告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去年成立的现在没有进行申报,可以在5 月 31 日以前进行年度申报。网友:大连的公司, 10 月份的时候在沈阳开了一家分公司,独立核算,非法人机构。请问交所得税的时候该如何交?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在各地方交?还是由总公司汇总交?如果是汇总交,具体怎么分配?嘉宾: 总分机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应该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国税发 200828 号) 规定执行, 您公司 2008年 10 月份新设立的沈阳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在沈阳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2008

19、 年应在总机构所在地?大连计算缴纳所得税, 2009 年按照分配比例在大连、沈阳两地按季预缴,年终由总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50% 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 50% 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 25% 就地入库, 25% 预缴入中央国库,分配比例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 X (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 0.35 X (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 0.30 X (该分 支机构资产总额/ 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网友: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所得

20、税处副处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您企业如果有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必须能够提供此借款和经营收入相关及确实已经实际发生的相关证据。Winni :外资企业所得税2008 年度网络申报将于什么时侯开通?网络申报软件从哪里免费下载?所得税处副处长: 外资企业所得税网络申报将于近期开通。网络申报软件可以免费下载,具体事宜请关注国税局网站的通知。网友:企业所得税

21、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嘉宾: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照 20%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 2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网友: 1.今年企业所得税年报要求取暖费不能走费用,要走福利费已走费用必须调出吗? 2.交通费每月单位给的购明珠卡一趟车50 元也得调出吗?3.今年有点利润,去年前年度有亏损(企业成立8 年)可以逆补亏损不,如果可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年度的亏

22、损也可逆补吗?所得税处副处长: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 号规定, 企业支付的取暖补贴,在福利费列支,为此08 年取暖费补贴已进费用的,在年终申报时必须做纳税调整处理。 2 、企业支付给单位的交通补贴,也属于福利费开支范畴。 3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弥补期限为5 年。你单位去年发生亏损,今年有盈利,可以用今年利润弥补上年亏损,但必须由涉税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查帐鉴定报告。网友:请问,财税200792 号文,关于残疾企业的税收优惠是否还适用?所得税处副处长:企业所得税关于残疾人的税收优惠现

23、在按照新法执行加计扣除的政策, 财税 200792 号文规定的退还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暂时继续执行, 待总局相关的具体规定下发后按总局文件执行。网友: 请问, 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过国税网网上申报后, 还要通过涉税通申报吗?谢谢您们!所得税处副处长: 外资企业所得税网络申报将于近期开通。 网络申报软件可以免费下载,具体事宜请关注国税局网站的通知。网友: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是如何过渡的?嘉宾: 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

24、行后 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其中: 享受企业所得税15% 税率的企业, 2008年按 18% 税率执行, 2009 年按 20% 税率执行, 2010 年按 22% 税率执行, 2011 年按 24%税率执行, 2012 年按 25% 税率执行; 原执行 24% 税率的企业, 2008 年起按 25% 税率执行。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 “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 年度起计算。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

25、策的企业, 是指 2007 年 3 月 16 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 。网友:纳税人可以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包括哪些财产?所得税处副处长: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当中, 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下达正式文件之前,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 13 号令办理。财产损失包括的内容在该文件中已明确。网友:新税法对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有什么规定吗?嘉宾: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网友:房屋折旧财务按35 年折旧,纳税调整可以按20 年加速折

26、旧调整吗?所得税处副处长: 会计折旧年限如果低于税法规定税前扣除的折旧年限, 按税法年限进 行纳税调整。如果高于税法规定,按企业实际发生数税前扣除。会计和税收的差额调整当期按纳税所得额,此调整属于时间性差异,以后再做相反的调整。您企业会计上按35 年计提折旧,税收也按35 年税前扣除折旧,如属于所得税条例 98 条规定的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网友:所得税处副处长您好,你的回答很专业,我很满意。对于前面提出的关于租金的问题,做进一步的延伸,其实是要各位专家注意,跨年度的上打租,会出现,过年的季度预缴重复计算上税的情况。造成企业资金的压力,不太符合税法合理性问题。所得

27、税处副处长:您提出的问题我们会与国家税务总局及时进行请示汇报。网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新税法对企业哪些支出不得扣除?嘉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 、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 、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 、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网友:吴老师您好,我公司 08 年作了以前年度的弥补亏损,以前年度亏损50 万, 08年弥补了 30 万。那么还有20 万的亏损 09 年是否可以在季度自行弥补亏损呢?所得税处副处长:

28、纳税人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弥补期限为 5 年,08 年你单位已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0 万, 余下 20 万如没超过可弥补期限, 可在 09 年季度自行进行弥补。网友:公司员工个人的小轿车,但与公司有协议,为公司办公所用,那么其小轿车的费用可以在公司报销吗?可以走公司的费用吗?所得税处副处长: 员工个人的小轿车如办公使用, 必须按公允价值和公司签订租赁使用协议提供地税营业税发票,小轿车发生的租赁费可以税前扣除。网友:请问专家,若商场促销活动,达到消费金额,可以加钱换购小商品,换购收入在税法上应怎样核算?都缴什么税?急盼回复!流转税处:换购收入也是销售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网友: 企

29、业向个人借的流动资金借款, 支付的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处副处长: 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具体的政策。在总局没有明确以前,暂按以下规定处理:企业提供所发生的和经营相关的个人借款凭据和证明材料后可以税前扣除,待总局文件下发后按总局文件执行。网友:对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怎么定义的?嘉宾: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 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网友:请问关于企业执行2008 年 299 号文,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房地产企业工

30、程尚未完工,根据利润率计算利润总额是否可以扣除期间费用和税金?所得税处副处长: 近期国家总局颁布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根据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可以扣除企业期间费用和营业税金。网友: 2006 年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007 年投产,开办费 300 万元,按照原所得税税法规定 5 年摊销,请问新税法实施后,企业执行原规定还是新规定?嘉宾: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支出, 在国家税务总局未颁布新的规定之前, 暂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分期扣除。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开办费中如包括业务招待费,也应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

31、售(营业)收入的5%,即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前提必须有销售(营业)收入。以前年度按5 年税前扣除的开办费余额可以在2008 年一次性扣除。网友:您好!我们单位一直是每月按工资总额的 14% 提福利费,好像福利费早就不让提了,我想咨询一下,那针对以前提的福利费我该怎么处理,以后又该怎么做?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 函 2008264 号)规定, 2007 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 14% 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 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 2008 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

32、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2008 年新法实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网友:商业业务招待费按多少比例去扣除呢?嘉宾: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网友:发放员工实物福利不能取得发票,但不超过工资总额的 14% ,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嘉宾: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 准予扣除。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在判断纳税人申报扣除支出的真实性时, 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有效凭据, 包括发票、 进口报关单等。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34、所有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因此,企业发生的支出,包括福利费支出,未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取得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2009 年残疾人企业退的增值税并入利润总额中交企业所得税,是吗?嘉宾: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792 号)文件规定,对 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本通知自 2007 年 7月 1 日起施行,但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本通知第二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自 2008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此文件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下发的,正常来讲,新法实施后,此文件就应该废止。

35、但是考虑到照顾残疾人的特殊实际,我们正与国家税务总局沟通,是否免税,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后,再给您答复。精卫填海: 我们企业去年发生了一批财产损失, 新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后, 原来的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 年第 13 号,以下简称13 号令)政策废止了,我们不知道财产损失到底该怎么审批?所得税处副处长: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尚未重新制定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 目前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可以暂时参照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来执行。网友: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允许税前扣除部分在年报表中怎样调增调减?嘉宾: 业务招待费应按照 国家税务

36、总局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 20081081 号) 文件规定, 在填报年度申报表时, 在附表三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 26 行中反映 - “6.业务招待费支出” :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第 2 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金额。比较“本行第1列X60%”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行X5%0”或“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 +38行合计X5%”或“本彳T第1歹UX60%”两数,孰小者填入本行第2歹限如本行第1歹第2歹I,本行第 1 列减去第 2

37、 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 3 列“调增金额” ,第 4 列“调减金额”不填。如本行第 1 列第 2 列,第 3 列“调增金额” ,第 4 列“调减金额”均不填。网友: 请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什么?哪些算是符合条件的?可以算成免税收入。所得税处副处长: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八十三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网友:请问根据新税法,职

38、工福利费已经据实扣除了,而不用在做工资时提取,那么职工教育经费的做法跟福利费一样吗?还是仍旧在做工资时按工资总额的 2.5% 提取?谢谢!嘉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税法的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应跟福利费一样,是据实列支的概念,而不是计提的概念。网友:请问 1994 财税字第 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文件现在是否继续有效?嘉宾: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39、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 200739 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81 号) 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 2008年 1 月 1 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包括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文件 (财税字 1994 第 001 号) 文件, 自 2008 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以后, 已废止。网友:核定征收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20% 的优惠税率?如何确认小型微利企业?嘉宾:核定征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 20% 的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

40、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 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X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X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网友: 请问处长, 2008 年报销的费用中用的是2007 年度的发票, 是否要做纳税调整?急盼回复!所得税处副处长: 会计和所得税法的基本处理原则都是权责发生

41、制, 如果此费用发生在07 年度就应该处理在07 年度,税法有明确特殊规定的除外。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已经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在汇算清缴期内仍未取得合法凭证的,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应在取得合法凭证年度扣除。已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按配比原则和减免税比例计算,不再按取得合法凭证的合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税前扣除执行。czxxzx :我们单位是服务性企业,没办工资手册,以报给保险公司的人数来交的保险,请问相对应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所得税处副处长:企业税前扣除的、实际发生的、相关的、合理的工资薪金不是以是否办理工资手册为必要条件,只要您企业能够证明所领工资的人员确实为您企业提供的

42、服务,属于您企业的员工,就可以税前扣除。网友:小型微利企业申请减免税费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相关手续?嘉宾: 小型微利企业不需要单独报送其它减免税资料。 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 如上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 (国税函 200844 号文件)时, “利润总额” “或应纳税所得额”与5% 的乘积,暂填入“减免所得税额”内。年度申报时,在填报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 类) 第 25 行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 45

43、行企业从业 人数(全年平均人数) 、第 46 行资产总额(全年平均数) 、第 47 行所属行业(工业企业其他企业)等栏目的填报数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即可。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企业需要准备的备查资料: 1 、 企业当年度每月从业人数的证明文件; 2 、当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网友:处长,您好,就刚才个人的小轿车给公司办公使用,如果没有地税局的发票,

44、租赁费不能进公司费用,那么日常小轿车的修理费、加油费是否可以进公司的费用呢?所得税处副处长: 如果没有租赁协议和租赁费发票, 那么日常的修理费、 加油费不可以税前扣除。网友:内资房地产企业, 2007 年预售房屋的收入按当年33% 的税率预缴所得税,此预售收入在 2008 年正式转为收入,在填写所得税申报表时只是抵减了 2007 年按毛利率计算的收入, 由于税率变为 25% , 2007 年已多预缴的 8% 的税款如何处理, 是否可转为收入抵顶,或直接抵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处副处长: 房地产开发企业, 预售收入按照预计毛利率计算的利润, 作为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当年应纳所得税额。预售收入

45、结转销售收入后,按照预计毛利率计算的利润额,作为当年纳税调减,不考虑税率变动的情况。网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所得税有哪些规定?嘉宾: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 1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 )中药材的种植; 4 )林

46、木的培育和种植; 5 )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 )远洋捕捞。( 2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农产品初加工应符合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财税 2008149 号)文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 2008 年版)列明的条款。网友: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须

47、报送哪些资料?嘉宾: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二、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三、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如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中介机构应当出具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

48、告。网友:各位领导,请问 2009 年是否继续扩大核定征收的企业?是真对贸易类型的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只是所得税征收的一种方式, 不针对任何类型的企业,只针对税法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薄的; 3 、擅自销毁帐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 、虽设置帐薄,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5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网友:请问关于职

49、工福利费误餐费每天按5 元标准列表发放给员工,是否允许税前扣除?所得税处副处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 2009 ) 3 号文件规定,误餐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开支范畴。网友: 你好, 想咨询一下什么是合理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支出?判断合理性的标准是什么?所得税处副处长:判断合理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支出,请按照国税函( 2009 ) 3 号文件执行。网友: 核定征收企业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 20% 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需要向税务局报送哪些资料?所得税处副处长:核定征收企业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 20% 的所得税优惠税率,除报送年度申报表主表( B 类)外,还应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

50、细表,填写第 45 行企业从业人数(全年平均人数) 、第 46 行资产总额(全年平均数) 、第 47 行所属行业(工业企业其他企业)等行次。企业需要准备的备查资料: 1 、企业当年度每月从业人数的证明文件; 2 、当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网友: 我公司从今年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但是网上申报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格式还是旧的,我们应该怎么报?嘉宾: 今年网上申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将两种格式并存, 目前新会计准则格式的会计报表网络申报端正在开发中,将与新所得税年报表同时启用。网友:我是一个独资企业的加油站,为一般纳税人, 2007 年 9 月注销后又恢复营业,

51、注销前不用交所得税,而恢复后却要缴纳所得税,企业性质变成了私营有限公司,不知这样 我是否能要求税务机关取消所得税吗?所得税处副处长: 你企业目前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网友:吴老师您好,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 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高备、工具、器具等。那么对于办公类的设备是否还要执行原来的使用年限两年, 2000 元以上单位价值?所得税处副处长: 对于办公类设备应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执行, 不执行原来的使用年限两年,单位价值2000 元以上的规定。具体按会计准则的固定资产标准处理。网友:

52、王处长,大政发 200895 号其中第二条税收优惠政策第 9 项,中小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等设备按投资额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现在是否执行?所得税处王大鸣处长:继续执行。网友: 企业为员工安排住房的费用, 是否可以直接列支费用, 还是需要放进福利费中?急盼回复!所得税税副处长: 企业为职工购买和租赁住房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住房补贴可以在福利费中列支扣除。网友: 请问, 我们企业和集团统借统贷的利息怎么处理?才允许税前扣除, 有相关的条文规定吗?谢谢。所得税处副处长: 首先您这个问题问的不是很清楚, 如果您企业是集团下的一个非法人企业,那么贷款利息可以由集团公司统一处理。如果您企业是一个独立法人,那么贷款利息 应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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