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某门诊综合大楼方案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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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方案设计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方案设计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0703-1240CIC4F068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 招 标 人: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二一三年二月- I -目 录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1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5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招标文件.103.投标文件.114.投 标.145.开 标.156.评 标.167.合同授予.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810.其他规定.18附件:原始资料 .19第三章第三章

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2020一、评标原则及标准.21二、评标方法.21三、评标步骤.21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 .2323第 1 条 总则 .25第 2 条 设计要求 .25第 3 条 设计费 .29第 4 条 甲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30第 5 条 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31第 6 条 设计进度、质量、投资控制 .33第 7 条 设计变更 .34第 8 条 设计审查 .34第 9 条 甲方违约责任 .34第 10 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35第 11 条 不可抗力 .36第 12 条 授权代表 .36第 13 条 合同的解除 .36第 14 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37

3、第 15 条 合同文本与合同效力 .37附件一:廉政合同 .39- II -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 .41第五章第五章 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技术要求 .4242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5151一、投 标 函 .5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6三、投标保证金.58四、设计费投标报价表.59五、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60六、投标设计周期.61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2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3九、正在进行的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64十、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65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66十二、服务承诺.67十三、投标设计著作权声明.67十四、其

4、它资料.68十五、设计说明.69十六、设计方案图册.69十七、其他可选择的技术文件.69第 1 页 共 68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 2 页 共 68 页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社会2011227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本项目方案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方案设计; 2.2 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

5、路 1 号(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院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地下 2 层,地上 27 层,总建筑面积约 54187 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估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7642 万元。 3、招标内容 3.1 招标内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方案设计。由中标人负责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 3.2 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独立法人;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第 3 页 共 68 页4.3 投

6、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壹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 2010 年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及以上的医院工程; 4.5 通过 ISO9000 族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4.6 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5.1 投标人营业执照; 5.2 投标人介绍信; 5.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4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 5.5 投标人必备的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6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 5.7 项目组成员相关资料; 5.8 投标人的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分包合同、联合体合同不予承认); 5.9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参与设计文件的签署页或业主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须装订成册,原件(项目负责人参与的设计文件除外)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6、报名时间和地点 6.1 报名时间:2013 年 1 月 29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00 6.2 报名地点:甘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静宁路 305 号建设大厦三楼)。 第 4

8、页 共 68 页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地 址:兰州市东岗西路 1 号 联 系 人:张辉 联系电话:0931-8356673代理单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1 号三洲佳润酒店 1707联 系 人:韩丽联系电话:0931-8428926 13893489421传 真:0931-8459190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帐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第 5 页 共 68 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6 页 共 68 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地

9、 址:兰州市东岗西路 1 号联系人:张辉电 话:0931-8356673传 真:0931-8619797项目名称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1 号(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院内)1.2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方案设计。由中标人负责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及在当地办事处负责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设计周期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的规定1.4.1联合体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 年 2 月 7 日 12

10、时 00 分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3 月 12 日 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投标文件形式单信封3.2.2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否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五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 年 2 月 4 日 17 时之前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开户银

11、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第 7 页 共 68 页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后,投标人应将银行汇款凭据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由收款人出具收据,此收据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应放入投标文件中。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六 份,另加 2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一份光盘形式,一份 U 盘形式。电子版文档格式:文字 DOC 格式,单独的表格文件为 Excel 格式,图纸为 DWG 格式(附必要支持文件) 。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

12、人地址及名称: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 1 号招标人名称: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静宁路 305 号建设大厦三楼)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签字确认。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其中招标人

13、代表 3 人,专家 6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议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未中标补偿10.1.1本项目对未中标的补偿条件如下:1、本项目的补偿标准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支付补偿费肆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支付补偿费叁万元、排名第四的投标人各支付补偿费贰万元。第 8 页 共 68 页2、经评标委员会全体

14、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10.1.2符合本须知规定给予未中标投标人经济补偿的,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付。10.2知识产权10.2.1未中标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 10.1.1 项规定获得补偿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公开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并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且不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额外的费用。10.2.2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

15、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不再另行支付。10.2.3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10.2.4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0.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第 9 页 共 68 页1.总 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16、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勘察设计周期本次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本招标项目的代

17、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 10 页 共 68 页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18、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19、人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 2.2.2 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设计技术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 ,第 11 页 共 68 页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

20、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21、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投标文件构成如下:投标函部分一、投 标 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商务部分四、设计费投标报价表五、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第 12 页 共 68 页六、投标设计周

22、期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九、正在进行的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十二、服务承诺十三、投标设计著作权声明十四、其它资料技术文件十五、设计说明十六、设计方案图册十七、其他可选择的技术文件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设计费用, 并按国家现行规定自主报价,但投标报价不作为竞争内容。3.2.2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费视为已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须知第 1.3 款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所有工作量、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概算

23、、修正概算(如有)及全部基础资料)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合同明示和暗示的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设计人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设计人自行办理,保险费由设计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另行支付。3.2.4 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另行支付。3.2.5 中标人承担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不再给予补偿;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支付补偿费肆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支付补偿费叁万元、排名第四和第五的投标人各支付补偿费贰万元。未中标人接受补偿的,视为未

24、中标人放弃投标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3.2.63.2.6 投标报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3 页 共 68 页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

25、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汇票。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和第 3.

26、4.2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4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

27、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 14 页 共 68 页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

28、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3.6.4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

29、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3.7.7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装订为一册,技术部分装订为一册。4.投 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中,然后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2 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封套上应写

30、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和第 4.1.2 项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第 15 页 共 68 页(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

31、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的。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 款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

32、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 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 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

33、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第 16 页 共 68 页(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评 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

34、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 评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35、“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将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示。7.合同授予7.1 定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第 17 页 共 68 页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

36、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

37、统。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4.3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 3.6 款、第 7.3.2 项或第 7.4.1 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38、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 18 页 共 68 页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

39、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40、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其他规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9 页 共 68 页附件:原始资料原始资料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1、相应的批件(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一份。 2、2012 年前 11 月门诊工作量汇总表3、2012 年前 11 月急诊挂号人次汇总表二、下述资料由投标人依据设计需要自行搜集本项目招标阶段不提供设计资料。投标人如需详细了解项目前期资料

41、,可以依据需要自行搜集,费用自理。第 20 页 共 68 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 21 页 共 68 页一、评标原则及标准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 12 号令、27 号令的规定,并结合本次招标的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的评标活动,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第三条第三条 评标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充分体现优质低价原则,但最低价者不一定中标。二、评标方法第四条第四条 评标方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遵循本评标原则与评标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采用同一种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42、审和详细评议。第五条第五条 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议的方法,即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所载入的投标方案设计名称、技术标准、设计理念、设计水平、质量保证、技术资料,以及合理的人员构成、相近业绩、配合服务、设计周期等条款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三、评标步骤第六条第六条 初步评审一、初审的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出现的重大偏差,并拒绝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初审的投标文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投标文件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43、;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4、投标文件载明的设计文件明显不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文件图纸数量、图纸规格、装订方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方案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第 22 页 共 68 页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确定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第七条第七条 详细评审一、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条款、商务条款作进一步评审和比较。二、评审的主要依据(一)技术条款:

44、1、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2、设计方案的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设计任务书的响应程度;(二)商务条款:1、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经济性;2、设计成果交付的时间;3、投标人的设计力量(指人员构成) 、设计水平;4、投标人设计业绩;5、投标人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对每份投标文件评议审查比较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对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将投标人得票汇总后,按照投标人得票多少,由高向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第 23 页 共 68 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24 页 共 68 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

45、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第 25 页 共 68 页本合同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工程设计达成如下条款: 第 1 条 总则1.1 乙方在甲方的兰州大学第一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设计公开招标中中标,按照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设计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委托按以下规定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订立

46、本合同。1.21.2 合同依据合同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2.5 中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2.6 中国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2.7 其它相关法律若上述规范性文件相互矛盾,按法律规定处理。1.31.3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够互相说明的有效文件,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3.1 本设计合同;1.3.2 设计委托书;1.3.3 设计要求、设计任务大纲;1.

47、3.4 标准、规范及规程有关技术文件。第 2 条 设计要求2.12.1 设计依据设计依据2.1.1 甲方发出的设计任务书或设计大纲等。第 26 页 共 68 页2.1.2 甲方按要求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及设计条件。2.1.3 乙方提交的需求文件。2.1.4 专家咨询会等方案调整意见。2.1.5 该片区的规划、用地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意见。2.1.6 甲方有关本项目的会议决议。2.1.7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适用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专业要求等。2.1.8 其它有关资料。2.22.2 设计、服务阶段及工作内容设计、服务阶段及工作内容全部设计工作及各阶段具体划分

48、为:方案优化设计、各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室内装饰、玻璃幕墙、基坑、景观等专项设计) ,以及报建、施工过程配合等相关设计服务。2.2.1 方案优化设计阶段:(1) 组织或参与方案研究会及专家咨询会并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中标方案调整和优化,直至取得甲方确认。(2) 准备汇报方案所需的主要材料样板(方案深度) 。(3) 组织或参与政府各有关部门方案汇报会并根据会议意见进行方案调整和优化,直至取得甲方确认。(4) 编制工程估算,工程估算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工程估算须通过甲方的审核。(5)协助甲方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按规定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6)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

49、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批文。(7)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并按本合同第 2.7.1 规定提供成果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2.2.2 初步设计阶段(1) 根据批准后的设计方案完成全套初步设计文件。(2) 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组织或参与设计研究会及专家咨询会并根据会议意见进行设计调整和优化直至取得甲方认可。(3) 编制项目总概算,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报甲方审核。(4) 协助甲方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按规定将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发改部门审查。(5) 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取得发改部门同意批文,根据批文进行调整,并按本合同第 2.7.2 规定提供成果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第 2

50、7 页 共 68 页2.2.3 施工图设计阶段:(1)根据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提供设备和材料清单及主要材料的样板。(2)乙方须根据批复的项目总概算来控制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批准项目总概算的建安工程费。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协助甲方向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使用单位、接管单位等征求意见,组织或参与施工图设计会审,并根据意见进行设计调整。(4)送甲方委托的专业审查机构审查认可,并协助甲方按规定报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5)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并按本合同第 2.7.3 规定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2.2.4 施工服务阶段(1

51、)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配合任务书,向建设实施单位提供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2)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配合任务书,将项目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报甲方备案。2.32.3 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2.3.1 工程设计范围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与红线外市政管线(水、电、气及通讯)和道路接口(或连接段)的设计。2.3.2 工程设计内容(1)常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规划总平面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幕墙工程、电气工程、泛光照明、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建筑节能环保工程(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风能利用、中水系统

52、、雨水回用等工程) 、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2)特殊工程(包括专项与专业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处理、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图、污水处理工程、建筑永久性标识系统等。(3)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2.42.4 设计深度设计深度2.4.1 设计成果和服务必须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向乙方提出的各项设计要求。结构设计深度要求有抗震构造措施详图的表达。2.4.2 所有设计成果和服务必须满足施工招标和现场施工要求。第 28 页 共 68 页

53、2.52.5 设计进度和现场服务组设计进度和现场服务组2.5.1 设计委托书发出后, 15 日完成方案优化设计,设计方案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 30 日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 30 日完成施工图设计。 2.5.2 若前一个阶段的实际设计进度落后于设计进度计划,则乙方需在后一阶段采取增加人力等措施,保证下一阶段实际设计进度不落后于设计进度计划。如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落后,甲乙双方需共同协商调整本合同 2.5.1 条规定的设计进度。2.5.3 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配合任务书,按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要求,派遣合格的现场服务组在施工期间进驻现场,指导、配合施工,及时解决

54、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2.62.6 设计规范及标准设计规范及标准2.6.1 在采用工程设计过程中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规定并满足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前提下,全部设计文件应优先采用甘肃省及兰州市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规定和专业要求。2.6.2 各阶段设计文件和设计服务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当上述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存在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当地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在技术上须采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规范或做特别处理,乙方应事先与甲方探讨其必要性,并征得其书面同意,然后申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并应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审查及技

55、术论证。2.72.7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各阶段最终设计文件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各阶段最终设计文件(所有成果文件按要求装订成册)2.7.1 方案优化设计阶段(1)方案设计说明及图纸10 套(2)工程估算3 套(3)电子文档2 套(4)主要材料样板1 套2.7.2 初步设计阶段(1)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10 套(2)项目总概算3 套(3)电子文档2 套(4)主要材料样板1 套(5)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和物探要求任务书5 份2.7.3 施工图设计阶段第 29 页 共 68 页(1)全套施工图16 套(2)电子文档2 套(3)设计概算书4 份(4)主要材料样板1 套2.7.4 施工服务阶段(1)设计变更文件(包括

56、造价变更文件)16 套(其中一套报甲方备案)(2)招标配合,编制各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参数指标2 套(其中一套报甲方备案) 。2.7.5 竣工图(如需要)(1)全套竣工图6 套(2)竣工图电子文档2 套2.7.6 上述 2.7.12.7.5 条为乙方必须提供的设计成果,甲方需加晒图纸时,乙方按成本价且不超过现行甘肃省有关收费标准收取晒图费,但属于供各类审查会、研讨会、专家评审会使用的设计中间成果,甲方不另支付制作费用。2.7.7 乙方提供的电子文档须能够被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单位打开和使用。2.7.8 乙方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须使用中文。2.7.9 所有设计文件均使用公制尺寸。文字文件采用 M

57、S-Offic(*.doc)格式,计算表格应采用 MS-Offic 含公式的(*.xls)格式,图形文件采用 AutoCAD (*.dwg)格式,彩色透视图采用*.TIFF 格式或*.pdf 格式。第 3 条 设计费3.13.1 设计费计算设计费计算3.1.1 为便于甲方及时支付工程款,合同价暂定为(大写) 元整(¥ 万元) ,此暂定价格仅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计算依据。3.1.2 本项目设计费将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的规定计算方法并下浮 20%,详细计算可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和建设部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共同编写的工程勘

58、察设计收费标准使用手册的解释和案例。方案优化设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不另行计取。3.1.3 设计费计费额为经过发改部门审定的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的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均按 1.0 计算。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的设计费总额,将不高于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中相应设计费总额。如审计部门审定的设计费结算总价超过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中的设计费总额,则结算总价中超出发改部门批复的设计费总额部分甲方将予以扣除,不予支付;如设计费结算总价未超过发改部门批复的设计费总额,则以审第 30 页 共 68 页计部门审定价作为最终结算价。3.1.4 按上述规定得出的设计费视为已包括设计人完成合

59、同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含专家评审费) 、所有工作量、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合同明示和暗示的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税费、保险费,也已包含在上述费用中,甲方不予另行支付。3.23.2 设计费的支付进度与支付比例设计费的支付进度与支付比例3.2.1 基本设计费的支付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 费 额(万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20暂定合同签订,方案设计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 15 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50暂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15 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费20暂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费合同结算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余

60、额。3.2.2 在项目总概算已批复、具备确定总设计费的条件后,根据本合同规定和批复的建安费,计算实际设计费,在保持本合同支付比例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各期支付数额,并调整已支付款项数额。3.2.3 设计费以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第 4 条 甲方责任、权利与义务4.1 对工程设计过程的决策、控制、实施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协调和监督设计工作开展,控制设计过程,进行中间验收,组织成果审查。4.2 检查乙方工程设计组的组成人员到位情况、人员稳定情况,考核主要技术骨干的工作能力,如因人力、能力不足致使设计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可要求乙方增加或替换为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人员,乙方不得拒绝。4.3 检查乙方是否执行了限额

61、设计指标。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备案,及时评估设计单位投资控制情况,确保设计不突破设计限额。4.4 负责组织审查和确认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乙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按相关部门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跟踪掌握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对工程设计的审批情况,并应审批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送达乙方。4.5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时组织审查上报,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有关问题。4.6 按合同规定支付本合同费用。4.7 本项目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它权利均归甲方所有。第 31 页 共 68 页4.8 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62、根据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各设计阶段审批意见对本项目设计作相应的修改。4.9 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造成的不良影响,酌情扣减相应设计费。第 5 条 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5.15.1 设计阶段设计阶段5.1.1 乙方应按投标时安排的项目组成员,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5.1.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设计的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不明晰、错误、失误或缺陷,应在 2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负责到规划、国土、城建档案等部门查询设计相关资料。5.1.3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有关的技术要求、国家有关

63、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并按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重大修改、增加或删除。5.1.4 乙方对设计深度和质量负责,甲方、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的审查并不减少乙方的责任。如因设计文件未获政府批准,还应承担反复修改设计的责任与工作。设计单位认真研究审查单位意见,完善设计工作。对非强制性条文,若设计单位认为审查意见不合理,应明确答复、提供依据,取得到审查单位认可。并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设计文件,并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5.1.5 乙方在工程设计中应积极推广使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尽可能达到节

64、地、节水、节能、节材的目的,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和品牌。5.1.6 乙方在设计中应以设计限额为基础,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研究,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总概算、施工图预算符合设计限额要求。5.1.7 甲方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验算时,乙方对涉及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计算,应提供设计计算书(包括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等) ,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5.1.8 乙方就重大设计技术问题应向甲方提出书面审查申请,经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确定。属于超规超限的,须按政府相关要求审查。5.1.9 乙方应根据工程现场条件进行设计,否则导致施工图纸偏差、施工签

65、证及工程量追加、投资增加的,应承担相应的设计责任和赔偿责任。5.1.10 乙方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且来源唯一、或含有专利技术,或需要供应商研发的,则应在设计文件中说明并在方案设计阶段函告甲方;一般材料选用和设备系统的设计,则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就提出有关技术参数及其建议的设备型号和规格。5.1.11 关于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乙方应根据勘察报告及相关设计规范、规程的要第 32 页 共 68 页求,结合场地地形、地貌及周边现有建(构)筑物的情况,对有可能采用的基础类型(包括地质报告推荐的类型)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比较,复杂基础项目应分区、分单体进行基础方案比较。对施工中容易出现问题

66、的桩基础(如钻孔扩底桩、人工挖孔桩等)应进行充分论证。乙方经内部审查后,视项目情况,必要时自行组织召开专家会对基础设计的安全性、经济性、可实施性、环保性进行论证分析,专家会须邀请外单位 (勘察单位以外)专家参加。乙方在初步设计完成后须提交基础选型专题报告,对基础设计的安全性、经济性、可实施性、环保性进行全面论证分析,此报告与初步设计文件同时提交。5.1.12 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应根据上部结构设计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基础施工图设计,保证其设计质量。乙方可根据基础设计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勘要求(如增加勘察孔、进行超前钻等) ,并根据补勘结果进行详细论证,优化设计。若需修改基础类型,则自行组织召开专家会(要求同上)研究后出修改图。5.1.13 针对项目的专项设计内容,乙方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费用包含在总设计费中。 5.1.14 乙方应保证设计文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5.1.15 乙方按时参加甲方安排的本项目设计的审查或设计交底会议,并对设计文件作必要的解释。5.1.1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根据合同进行的阶段检查和过程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对设计工作有积极作用的相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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