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上传人:1777****777 文档编号:38350799 上传时间:2021-11-0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7.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关于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资源描述:

《关于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宁 民201091号关于印发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宁海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增强财务监督职能,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确保经费开支的合理、合法性,根据中共宁海县委、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意见宁党发201036号精神,结合民政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预算全覆盖管理。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财务管理实行预算全覆盖管理,一切经费开支必须在县财政核定的预算范围内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第二条 经费结报程序。局机关及财务未

2、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500元以上的支出,实行支出前报分管财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支出后凭审批单和发票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核签字结报制度。第三条 经费支出审批的权限。5000元以下开支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5000-30000元开支由分管财务副局长报局长审批,30000元以上开支由分管财务副局长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批。下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经费支出的审批:办公用品购置一次性在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置一次性在10000元以上的,报分管局长审批,在30000元以上的,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需报局领导审批的支出,事先必须填写资金使用审核表,并附详细预算清单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列支。第四条 明确职责。局长是民

3、政局的法定代表人,全面履行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分管财务副局长切实负起分管责任,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定期向局长报告经费收支情况。第二章 收入管理第五条 局机关及下属财务未独立核算单位的预算内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全部集中财务科统一管理核算,其他科室、部门不得另立帐户。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第三章 支出管理第七条 人员经费支出的管理。(一)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严格按照县人事局核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奖金、福利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二)编外用工工资、奖金、福利按照宁编办20

4、103号文件精神,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发放标准。第八条 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一)办公设备、日常办公用品、日用品的购置。各科室、各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报分管财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办公设备,一律报政府采购,各科室、各部门向办公室领用。(二)差旅费。按照宁财政行200943号文件及宁党办20076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报销出差费用。确需借支差旅费的,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在出差回来3天内结清,不得拖延不报。(三)会务费。需召开的各类会议,报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会务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务费(包括会议期间的就餐费、住

5、宿费、场地费、礼品、香烟)由办公室统一结算。(四)接待费。接待费包括就餐费、礼品、香烟等,接待前报经分管财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结算。局属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按照宁民201047号文件执行。(五)以上未列入的其他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照总则中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宁政发201025号关于印发宁海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宁政办发2010104号关于印发宁海县政府专项资金公示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使用管理。(一)下拨各镇乡、街道的专项资金,由业务科室会同分管业务副局长提出安排意见,财务科根据预算安排的情况预审,报分管财务副局长或局

6、长审批,最后由县财政局会签下拨。(二)局本级直接支付的专项资金。1、医疗补助、火灾补助、临时困难救助,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救助的对象、救助的标准及救助的程序,认真核查,提交业务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2、来访对象、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每人掌握在30元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办;30元以上,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3、专项物资的采购,按照宁采购办2009514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内的物资或未在文件规定内但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报政府采购办公室统一采购。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由业务科室牵头,会同局纪委、办公室、财务科相关人员进行货比三家,公开采购。第四章 资产管理第十

7、条 固定资产由财务科统一建帐、核算、登记。各科室、各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维修和使用。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固定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第十一条 专项物资由各业务科室建帐、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由财务科按规定程序报批,变卖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第五章 财务监督第十三条 财务科要严格履行职责,负责原始凭证合法性、真实性地审核,财务人员如发现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及虚假发票,有权拒绝付款。并向分管财务副局长报告工作。第十四条 财务科负责局属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帐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并开展定期内审。第十五条 财务科会同业务科室对下拨各镇乡、街道的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引用的文件如有新的文件规定出台,按新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主题词:财务管理 制度 通知 宁海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8日印 共印40份7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