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水土保持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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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一期工程行道树(杜英)种植作业工程及典型渣场(K11+750段)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编号:LFYQ-杜英、水保2013-SG01】招 标 人: 抚州市廖坊灌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四月目 录第一卷 商务文件1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第三章 评标办法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1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2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2第二卷 技术标准和要求74第三卷 招标图纸75商务文件第一卷 商务文件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42投标人须知

2、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一期工程行道树(杜英)种植作业工程及典型渣场(K11+750段)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一期工程行道树(杜英)种植作业工程及典型渣场(K11+750段)水土保持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抚州市廖坊灌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省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一期工程行道树(杜英)种植作业工程及典型渣场(K11+750段)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金额:1标段:约 23.5万元,2标段:约5

3、0万元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1标段: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一期工程行道树(杜英)种植作业工程;2标段:典型渣场(K11+750段)水土保持工程一个标段。2.3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标段:金溪武广段、谢桥段堤岸每边各栽种2行树木;东乡新龙江大桥段、殊家源大桥段堤岸每边各栽种1行树木,共种植杜英2346株;2标段:渣场平整、排水沟、沉沙池、植物种植等等范围内工程。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2.5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4、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施工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内容)。注: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证件(原核发的副本无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施工企业参与我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投标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侯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侯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其重复投标项目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第三中标侯选人的建造师参与

5、下一项目投标,视为施工企业主动放弃前一项目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抚州市、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资格审查方法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5.招标文件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5.2招标资料费:1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2

6、00元(售后不退),2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2013 年 5 月 27 日 上 午 8 时至 10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7日 上 午 10 时 30 分,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其他事项7.1各施工投标人可以对2个标段的任意1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 1 个标,(按中标总报价金额大小排序选大项,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投标报

7、价仍参与B值计算,但不参与中标排序)。7.2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7.3根据抚府办201225号文有关规定,在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排序前三名的投标单位和法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抚州市廖坊灌区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抚州市迎宾大道北侧(珍视明对面)联 系 人:朱女士电 话:1397048

8、3309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联 系 人:邓女士电 话:18079408105 0791-83800108网 址:2013年5月7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抚州市廖坊灌区投资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一期工程行道树(杜英)种植作业工程及典型渣场(K11+750段)水土保持工程1.1.5建设地点金溪县、东乡县1.1.6现场管理机构抚州市廖坊灌区投资有限公司1.1.7设计人江西省水利

9、规划设计院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标段:金溪武广段、谢桥段堤岸每边各栽种2行树木;东乡新龙江大桥段、殊家源大桥段堤岸每边各栽种1行树木,共种植杜英2346株。(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标段:本渣场(桩号K11+750段)土地平整、排水沟、沉沙池、植物种植等范围内工程(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

10、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外省单位需提供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需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本省的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财务要求:/业绩要求:/其他要求:1、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是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市场管理

11、栏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人员,建造师且不在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中(以至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公布的名单为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92号)规定,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原件(原核发信用档案副本无效)。2、拟投标项目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抚州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

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7日上午10时30分 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任一帐户。投标保证金:1标段:贰万叁仟元整人民币,2标段:伍万元整人民币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4-351201040011750开户行:抚州市农行抚河支行营业部2、户名:抚州市公共

13、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6001550012059666666开户行:抚州市建行玉茗支行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5603120000000970开户行:上饶银行抚州分行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5010155260000849开户行:临川浦发村镇银行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388051000001871开户行: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96218591028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前一天到达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市公共

14、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为准。并应注明:“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一期工程行道树(杜英)种植作业工程及典型渣场(K11+750段)水土保持工程 标段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5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招标人随机抽取投标单位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情况。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专家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江西省水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

15、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帐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1份;格式:EXCEL19972003;载体: U盘(不接受光盘);封装:报价标段的电子文件用信封密封并放入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正本封装袋内,并在信封上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和标段名称10.3原件开标会现场,投标人代表应当众提交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材料(或网上转帐打印凭证)原件的,未在开标会现场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标处理。10.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贰份,中标后再提交:四份。10.5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代

16、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0.6中标人须支付费用1、根据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房字(2000)7号的规定,中标单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综合服务费。3、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将上述费用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10.7澄清1、本项目由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补充通知,因此原则上招标人不会在招标人书面澄清截止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

17、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故郑重提醒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澄清或疑问,另外,在开标前三天,应再次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是否有该项目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以避免造成投标文件编制中的遗漏。在上述时间后发布的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10.8说明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查情况属实,将取消其中标侯选人资格。2、中标人领取

18、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商谈并签订合同。3、投标人如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招标人任何时候都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被水利部、江西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表,该表将作为投标文件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

19、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

20、.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

21、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

22、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23、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澄清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招标项目分包的项目内容及分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

24、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6) 投标文件格式;(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形式,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及时关注查收,投

25、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2.3.2 投标人及时关注查收,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联合体协议书;(4) 投标保证金;(5) 已标价工

26、程量清单;(6) 施工组织设计;(7) 项目管理机构;(8)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 资格审查资料;(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若本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指的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所中标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具体份数由招标人另行确定),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

27、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

28、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

29、3.5.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以上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3.5.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机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应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一致,若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预审)文件或第3章“评标办法”中有规定允许变更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

30、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本卷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31、字或盖单位章(工程量清单必须每页签字、盖章,其他见本卷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2、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 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 4.1.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至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

33、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34、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介绍参加开标大会的现场来宾与前期招标工作情况;(2) 邀请出席开标大会的有关领导讲话;(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名称,并查验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4) 在招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 在招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抽取合理低价期望值系数,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a值;(6) 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5、7) 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投标人报名的先后逆序;(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前查验投标文件封装标识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9)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

36、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标明推荐顺序并在政府规定的网站进行公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

37、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38、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 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

39、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5) 评标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6)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

40、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3)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4) 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 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 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 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41、字的行为。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 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9.2.3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 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 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4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 投标人之间相互

42、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

43、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2投诉必须遵守2004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七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 投诉人不是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 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4) 超过投

44、诉时效的;(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9.5.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斥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属虚假恶意投诉的,由行政监督部门驳回投诉,给予警告,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以下简称电子文件),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电子文件或提供的电子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第3章“评标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10.2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见投标

45、人须知前附表。10.3 中标人须支付费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工程交易机构交纳,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需缴纳的建设工程交易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10.4 开标会现场提交原件开标会现场提交原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其它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发放的投标文件格式范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但不得更改招标人发放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如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附表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_(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_(项目名称)_(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

46、、2、投标人:_(盖单位章)_年_月_日附表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_(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_(项目名称)_(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请收到本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_年_月_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0791-83800108。招标人:_(盖单位章)_年_月_日附表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_(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_(项目名称)_(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请收到本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_年_月_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0791-83800108。招标人:_(盖单位章)_年_月_日附表

47、四 :_(项目名称)_(标段名称)开 标 记 录 表合理低价期望值K=_ 招标控制价A=_(其中G=_)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开标结束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万元)标书有效情况签名备注主持人: 开标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附表五 :中标通知书_(中标人名称):你方于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施工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_元。工 期:_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_标准。项目经理:_(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日内到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_(盖单位章

48、)法定代表人:_(签字)招标代理公司: (盖单位章)_年_月_日附表六 :中标结果通知书_(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_(中标人名称)于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施工投标文件,确定_(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签字)_年_月_日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 评标办法项目名称: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一期工程行道树(杜英)种植作业工程及典型渣场(K11+750段)水土保持工程合理低价法一、评标原则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49、不超过1人,其余评标专家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文)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专业人员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专业人员组成。三、评审程序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每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唱标价计算其报价得分和在赣信用等级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取排序前五名(得分相同时并列进入)的进入实质性响应及报价

50、复核评审。如中标侯选人不足三家时,则依序补充评审。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响应性及报价复核评审的投标人按其投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等,则投标唱标价低的优先;投标唱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的有效的投标报价参与B值计算,不参加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按招标控制总价金额大的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4.中标原则:各施工投标人可以对2个标段的任意1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 1 个标, 中招标控制总价金额大的一个标段。四、资格审查条件不符合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者,则该投标人不能通

51、过资格审查。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外省企业为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

52、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是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市场管理栏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人员,建造师且不在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中(以至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公布的名单为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92号)规定,非本省

53、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原件(原核发信用档案副本无效)。6、拟投标项目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抚州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五、响应性评审1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技术商务组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进行响应性评审。未能实质响应的,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

54、规定的,从其规定。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工期、投标价格等关键内容;(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含施工准备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能承诺押证上岗的;项目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不能承诺按规定指纹考勤;(6)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投标文件

5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4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六、评分标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投标报价部分90分,企业在赣信用等级10分。(一)投标报价部分(90分)1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认为该项报价已含在其它项目中。2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56、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的0.98倍值(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不参与调整)即0.98(A-G)+G。明显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C=(A+B-G)K+G。其中:(1)为招标控制价比重系数,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比重系数,+=1,为0.50.9之间的

57、5个数之一(以0.1为步距递增),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值。(2)A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3)B为开标现场公布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不进入B值计算的情形:开标现场确定的废标或无效标;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G值不参加调整,(A-G)85%+G。(4)G为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和备用金总和。(5)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为0.960、0.965、0.970、0.975、0.98五个数之一,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再由该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相应的K值。4

58、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1)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分为90分。(2)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大于1时,每高1%扣5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3)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1%扣2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4) 报价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报价组应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的每一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逐一复核。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人的复核报价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复核报价与投标报价之差除以投标报价的绝对值,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按投标人复核报价计算的报价得分高于按开标时公布的投标报价计算的报价得分时,则取两者最小值为投标人报价得分。(适用于非电子招标项目)5控制单价分值的计算投标人投标主要单价均应不高于相应主要控制单价的0.98倍值(不含本数),否则每一项扣0.5分,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中扣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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