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国际老年公寓项目调研报告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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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 国际 老年公寓 项目 调研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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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国际老年公寓项目”调研报告 总 报 告 2004年6月10日 目 录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与数据 ………………………………. 1 二、调查对象的家庭基本状况 ……………………………… 3 三、城市老年人的生活 ……………………………………… 11 四、养老观念和养老意愿 …………………………………… 12 五、对老年公寓的购买意愿 ………………………………… 15 六、养老方式的差异性研究和影响因素分析 ……………… 19 七、养老观念和养老意愿的差异性分析 ……………………. 23 八、老年公寓的认知、市场容量和主体客群分析 …………. 29 九、老年公寓的市场细分研究 ……………………………… 40 十、本项目具体测试 ………………………………………… 45 十一、项目调研的结果、结论与建议 ………………………. 50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与数据 本次调查范围扬州、南京、镇江、泰州四城市的65岁以下的已婚者(包括离异或丧偶者)。为了保证调查的科学性,所做结论的有效性,我们采用了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涉及四个城市城区的26条街道,3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扬州、南京和泰州各抽取了10个社区居委会,每个社区居委会调查20户,泰州抽取了6个社区居委会,每个社区居委会大概调查37户。考虑到我们的调查目的,我们这次的调查分两部分,问卷1主要在于了解被调查者的基本资料,了解他们的家庭结构,家庭居住状况,他们的养老观念、养老意愿以及对老年公寓的认识情况;问卷2主要针对有购买或租住老年公寓意愿的群体,进一步测度他们的具体需求。经过10多天的调查,获得有效的问卷数的数量为问卷一825份,问卷二219份。 以下是样本的基本构成情况: (一)性别比例:男:女=47.9:52.1; (二)年龄比例:A:39岁以下:27.9% B:40-55岁:44.4% C:56岁以上:27.8% (三)文化程度比例:A:不识字或识字很少:4.6% B:小学: 9.9% C:初中: 26.5% D:高中或中专: 33.0% E:大专: 17.3% F:本科: 7.8% G:研究生及以上: .8% (注:A=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B=小学; C=初中; D=高中或中专; E=大专; F=本科; G=研究生及以上) (四)职业分布情况:A:管理人员: 24.7% B:自谋职业者:10.5% C:普通职工: 23.5% D:离退休人员:27.3% E:无业、下岗人员:12.5% F:其他:1.5% 二、调查对象的家庭基本状况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联系个人与社会的桥梁。家庭的结构与规模影响着家庭的角色关系,这种角色关系,还有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住房等则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我们从家庭的结构、规模、经济收入和住房等几个方面考察了调查对象家庭的基本情况。 1、家庭的结构与规模 从表2-1和表2-2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现在城市家庭82.2%的家庭人口数在四口以下,两代家庭占了一半(50.5%),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现在的家庭倾向于小型化,以核心家庭为主,主干家庭只占调查样本的26.3%。 表2-1 家庭人口数及百分比 家中人口数 数量 百分比 1口人 2口人 17 2.1% 185 22.4% 3口人 357 43.3% 4口人 119 14.4% 5口人 116 14.1% 6口人 7口及以上 19 12 2.3% 1.4% 总计 825 100.0% 表2-2 家庭代际情况 代际 数量 百分比(%) 1 185 22.4 2 417 50.5 3 217 26.3 4 4 0.5 缺省 2 0.2 总计 825 100.0 2、 居住状况 上面我们分析了城市居民家庭人口数和代际关系,那么他们居住的情况怎样呢?调查发现,可能与我们调查对象有关,与未婚子女住的占了41.8%,独自居住的占26.1%,与已婚子女一起居住的占13.7%,由此也可以看出,城市居民现在的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主。可能随着自己逐渐成家立业,空巢家庭逐渐增多,因此,考虑到年龄的差异,我们进一步对家庭居住情况做交互分析,发现在56岁以上的老年人,(与配偶)单独居住的人数最多43.7%,其次是与已婚子女居住在一起的人数,占42.0%,可见现在城市老年居民的空巢家庭还是较多的。(见图2-1和表2-3) 表2-3 分年龄段城市居民的居住方式 39岁以下 40-56岁 56岁以上 独自居住 21.0% 24.4% 43.7% 与已婚子女居住 1.2% 10.5% 42.0% 与未婚子女居住 52.4% 55.7% 9.8% 与父母居住 3.6% 2.0% 2.3% 三代同堂 21.8% 7.4% 2.3% 共计 100.0% 100.0% 100.0% N=778, X2=251.98,df=8,P=0.000 除了人们的实际居住情况外,我们还询问了当他们年老时理想的居住情况。调查发现,四分之三的人们认为,年老时理想的居住方式是和子女分开居住,如图2-2 所示。进一步分析发现,不同年龄段的人在这种选择上没有差异,见表2-4。 表2-4 不同年龄段居民的理想居住状况 年龄 39岁以下 40-56岁 56岁以上 与子女住在一起 21.8% 25.6% 29.6% 与子女分开住 78.2% 74.4% 70.4% 共计 100.0% 100.0% 100.0% N=813, X2=3.544,df=2,P=0.170 对那些希望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人们而言,31.0%的人是为了照顾子女或者第三代,29.4%是希望得到子女的照顾,还有25.4%的原因是希望和子女共享天伦之乐。见图2-3。 为什么那么多的人会选择和子女分开居住,他们与子女分开居住的原因是什么呢?调查发现,42.9%的人选择和子女分开居住是希望生活的更自由自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考虑到生活的习惯的不同,参见表2-5。 表2-5 与子女分开居住的原因(%) 原因 百分比(%) 生活习惯不同 28.1 住房紧张 5.4 与子女关系不好 2.2 想生活得更自由自在 42.9 不想加重子女的负担 16.8 其他 4.6 总计 100.0 他们到年老时愿意与子女分开住,那么他们理想的居住方式是怎样的呢?分析发现,百分之六十多的人的希望和子女同住在一个城市或者和子女做邻居。当然,也有4.0%的人对子女是否同住在一个城市表示无所谓。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有4.02%的人愿意住老年公寓,选择以养老院等方式的人居住也有3.32%,见图2-4。 3、家庭经济收入 通过调查发现,个人的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了72.2%,月收入在1001-2000元的有19.2%,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则较少;从家庭的年收入来看,家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占11.3%,家庭年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只有17.2%,具体情况见表2-6。现在存在的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人们有一种“哭穷”心理,测量的收入与人们的实际收入之间存在的较大的误差,因此收入只能作为一种参考的变量,而不能作为一种决定因素。 表2-6 个人月收入和家庭年收入(%) 月收入 百分比 家庭年收入 百分比 500以下 23.3 5000以下 11.3 501-800 25.7 5001-10000元 22.8 801-1000 18.2 10001-20000元 32.6 1001-1500 9.1 20001-30000元 16.1 1501-2000 10.1 30001-50000元 12.6 2001-5000 5.9 50001以上 4.6 5001以上 0.6 缺省 7.2 总计 100.0(N=825) 总计 100.0(N=825) 4、家庭住房情况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城市居民住房的性质在一定的时期呈现出多样性,如图2-5 所示。 虽然人们的住房性质呈现出多样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人居住的是自己购买的住房,这也是自90年代中期以来,住房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调查结果还发现,在全部调查对象中,住房属已购公房的比例为43.8%,而已购商品房比例居第二,占29.9%。从这中间可以看出的一个必然趋势就是:将来的人们越来越以购住商品房为主。人们居住的房屋的性质和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政策是有关的。 住房的性质的上述规律和趋势,还可以从不同年龄者的住房性质中透析。分析发现,住房的性质跟人们的年龄有关,也就是说人们的年龄不同,其所拥有的住房的性质也可能不同从表 可以看出,年龄越大居住的房子越有可能是已购公房,如56岁以上者 一半居住的是已购公房,而39岁以下者这一比例为34.8%;从表2-7 中还可以看出39岁以下者以居住购买的商品房为最多,而40-56岁的调查对象中还有11.2%人依然租住公房。 表2-7 不同年龄者住房性质比较 住房性质 已购公房 商品房 租住公房 自建房 其他 总计 39岁及以下 34.8% 40.5% 8.0% 6.8% 9.8% 100.0% 40-56岁 46.9% 24.3% 11.2% 10.1% 7.6% 100.0% 56岁以上 50.3% 26.2% 8.4% 8.9% 6.3% 100.0% 总计 43.8% 29.9% 9.5% 8.8% 8.0% 100.0% N=822,X2=27.964,df=8,P=0.000 购住公房是制度变革时期的必然产物,购住公房者多数是98年以前在体制内从业的人员,而体制内各企事业单位之间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所有的这些必然会影响到不同职业者的住房性质,表2-8 对不同职业者住房性质的比较。 表2-8 不同职业者住房性质比较 住房性质 已购公房 商品房 租住公房 自建房 其他 共计 管理人员 50.5% 31.9% 7.8% 3.9% 5.9% 100.0% 自谋职业者 23.0% 34.5% 13.8% 13.8% 14.9% 100.0% 普通职工 41.7% 37.0% 6.8% 9.4% 5.2% 100.0% 离退休人员 50.4% 24.1% 10.3% 8.0% 7.1% 100.0% 无业下岗人员 34.0% 23.3% 13.6% 15.5% 13.6% 100.0% 总计 43.3% 30.1% 9.6% 8.9% 8.0% 100.0% N=810, X2=55.034,df=16,P=0.000 另外,各个城市人们的住房性质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参见表2-9。 南京和镇江居民住宅多数购置公房,而扬州和泰州居民的住房则以购买商品房为主,扬州居民购买商品房的比例最高(48.8%),这可能与各城市住房制定改革的进度,以及各城市住房等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差异有关。 表2-9 各城市居民住房性质比较 住房性质 已购公房 商品房 租住公房 自建房 其他 共计 南京 63.5% 8.5% 14.0% 3.5% 10.5% 100.0% 扬州 35.3% 48.8% 6.5% 3.5% 6.0% 100.0% 镇江 49.8% 27.4% 25.4% 10.5% 8.1% 6.2% 100.0% 泰州 36.8% 7.1% 19.3% 9.4% 100.0% 合计 43.8% 29.9% 9.5% 8.8% 8.0% 100.0% N=822, X2=146.701,df=12,P=0.000 除了人们的住房性质之外,我们还关注的一点是居民的住房面积,调查发现,城市居民的平均住房面积为69.10m2,不同年龄的人的平均住房面积存在差异,如表2-10 所示,39岁以下的年龄组平均住房面积最大,平均面积最小的是40-56岁年龄组。 表2-10 不同年龄段居民的平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年龄 平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39岁及以下 74.22 40-56岁 65.91 56岁即以上 68.21 总体 69.1 另外,不同城市平均住房面积也不同。调查发现,扬州居民的平均住房面积最大,平均面积位75.53平方米,泰州其次,而南京的最小,只有63.01平方米,见图2-6,这可能与各城市的住房价格有关。 那么城市居民的居住面积大概有多大?调查发现,城市居民的住房面积多数在50-80平方米,占51.4%,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只有9.8%。 但是各个城市之间也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南京市和镇江市的城市居民的居住面积大都在80平方米以下,而扬州和泰州居民的住宅面积躲在80平方米以上,具体情况见表2-11。 表2-11 各个城市在住房的居住面积上也存在着差异 南京 扬州 镇江 泰州 合计 50平米以下 27.8% 11.6% 31.8% 28.8% 100.0% 50-80平米 27.6% 27.4% 26.2% 18.9% 100.0% 80-100平米 13.1% 30.3% 17.2% 39.3% 100.0% 100平米以上 14.8% 30.9% 21.0% 33.3% 100.0% N=825, X2=56.293,df=9,P=0.000 而从年龄来看,各个年龄段居民的住房面积则没有明显差异,在居住面积上没有太大差别,见表2-12。 表2-12 各年龄段居民的住房面积 39岁及以下 40-56岁 56岁及以上 合计 50平米以下 26.3% 51.0% 22.7% 100.0% 50-80平米 31.4% 45.0% 23.6% 100.0% 80-100平米 36.9% 38.5% 24.6% 100.0% 100平米以上 42.0% 38.3% 19.8% 100.0% N=825, X2=9.630,df=6,P=0.141 住房面积还影响到了人们的房型结构。分析发现户型结构以两室一厅最常见,其次是三室一厅,参见表2-13。并且,户型结构还以平层为主(96.2%),错层和跃层并不多见(在全体调查对象中分别占1%和2%)。 表2-13 城市居民居住的房子结构 住房结构 百分比(%) 一室无厅 3.4 一室一厅 11.1 两室无厅 2.7 两室一厅 48.4 两室两厅 1.8 三室一厅 25.2 三室两厅 3.8 多室多厅 3.7 合计 100.0(N=819) 调查还发现,人们的住宅大多数普通多层型(1-6层),全体调查对象中,住宅属这一类型的约占80%,扬州这一比例约为92%。四城市间的比较发现,南京居民的住宅属性略有不同,南京普通多层比例为74%,而小高层和高层约为17%。这可能与城市的建筑风格有关。 三、城市老年人的生活 1、日常生活经济来源 调查中共涉及子女已立业的调查对象401位,这些调查对象日常生活的经济来源有一种到三种不等,其中有三种经济来源者占1.2%,有两种经济来源者占16.7%,多数人(82.0%)的经济来源只有一种,而这一种种经济来源对89.4%的老人而言是自己的收入(工资或退休工资、投资收入、储蓄等),子女资助的占6.9%。 调查中共有573名调查对象的父母健在,其中多数人(85.0%)的父母有一种日常生活经济来源,13.1%有两种经济来源,这一种经济来源主要(78.4%)是自己的收入,19.5%依靠子女的资助。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来源主要是依靠他们自己,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子女都不为其父母提供任何资助。在401位有已立业子女的调查对象中,共有25.7%(103名)的人,去年从其子女处获得过经济上的帮助,一年下来他们平均从子女获得3942元的经济援助。据那些父母还健在的调查对象(573)的回答,去年他们中间有256人(44.7%)为南方父母提供过经济资助,年平均资助2079元;有258人(45.0%)为女方父母提供过经济资助,去年一年平均资助1908元。 2、闲暇生活 根据统计资料的调查发现中老年人的闲暇时间主要选择看电视、跑步、散步、读书看报等。分析还发现年龄越大约有可能选择与健康直接相连的体育锻炼活动,这与老年对身体健康的关注有关。另外,老年人读书看报者也比较多,见表3-1。 表3-1 中老年人的闲暇生活 闲暇生活 40-56岁 56岁以上 跑步/散步 10.6% 20.2% 旅游/去公园 3.9% 5.8% 购物/逛街 5.4% 3.9% 读书/看报 18.0% 15.9% 看电视/录像 29.8% 24.1% 打牌/下棋 7.1% 6.9% 上网 3.3% 1.1% 唱歌/唱戏/画画 2.7% 2.4% 养花鸟鱼、钓鱼 3.4% 4.7% 闲聊/看呆 5.1% 6.2% 其他 9.8% 8.8% 合计 100.0% 100.0% 3、生活中的困难 调查发现老年人生活中最大的困难是和健康以及医疗保健等相关的问题,其次是经济问题,如表3-2 所示。生活料理、住房问题等也是老年人经常遇到的困难。另外,调查中也有32.4%的人回答现在没有什么太大的困难,这可能与一部分调查对象还比较年轻有关。 表3-2 老年人的生活困难 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的最大困难 百分比(%) 经济困难 12.6 健康和与医疗保健 30.2 生活料理 8.2 住房问题 8.2 其他 8.4 无困难 32.4 合计 100.0 对于那么有困难的人,当他们遇到困难时从哪里寻求帮助呢?那些相对年轻的子女已立业者最主要还是自己(或与配偶)去解决,其次才是从子女那儿寻求帮助。而对于健在年纪较大的父母,则主要是依靠子女解决,其次是自己。无论是哪种情况,寻求政府、街道或居委会等部门或机构去解决困难已不是人们主要的选择了。参见表3-3。 表3-3 中老年人遇到困难找谁 子女已立业者寻求帮助 健在父母寻求帮助 子女 26.5% 66.5% 自己或配偶 59.6% 26.0% 政府、街道、居委会 2.6% 1.1% 亲友或邻里 10.0% 5.5% 其他 1.3% 0.8% 合计 100.0% 100.0% 四、 养老观念和养老意愿 1、养老的基本观念 养老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等多种方式,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家庭养老还占一定的比重。调查发现,虽然很多老人的实际主要是依靠自己,但在人们的观念中却不是这样。调查中有94.2%的人认为子女应该赡养父母。但是,当人们自己作为父母时,他们的看法有发生了转变,调查中只有24.8%的人愿意将来考子女赡养。为什么很多人将来并不期望依靠子女的原因是什么呢?从图4-1中可以看出,多数人认为自己有能力自己而不需要依靠子女,当然也有相当多的人是不希望增加子女的负担。 除了养老以外,在人们的观念中,作为子女对老年父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呢?调查结果显示如表4-1。 表4-1 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责任 子女对待老年父母的责任 不同意 不太同意 说不清 比较赞同 非常赞同 总计 平时生活上照顾他们 1.2% 1.7% 3.3% 27.6% 66.2% 100.0% 在生病时照顾他们 1.3% .4% .7% 21.8% 75.8% 100.0% 在金钱上资助他们 2.5% 7.9% 17.6% 30.2% 41.7% 100.0% 各方面顺从他们 2.7% 12.5% 19.2% 27.9% 37.7% 100.0% 体贴和令他们开心 1.5% .6% 3.0% 33.0% 61.9% 100.0% 经常问候他们 1.6% .4% 1.6% 26.2% 70.3% 100.0% 2、养老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既然家庭养老在人们的观念中还占较大的比重,或者说既然人们大多都认为子女应该为其父母担负其一定的职责子女实际为父母,那么,作为子女的愿意或实际为其父母做了哪些,以及作为父母的,其子女愿意或实际为其做了哪些呢?对这个问题的考察构成我们对养老意愿测量的一个部分。 调查中测量了过去三个月子女都为父母做了哪些,表4-2反映的是哪些子女已立业者,他们的子女在过去三个月从哪些方面为他们提供照顾或帮助;表4-3反映的是对于健在的父母,在过去的三个月从哪些方面照顾或帮助过他们的父母。从两个统计表中都可以看出,多数子女在过去三个月都分别从多个方面照顾或帮助过自己的父母。 表4-2 过去三个月子女父母受子女照顾情况 过去三个月,您的子女为你做了哪些? 没有/很少 较少 一般 较多 很多 总计 平时生活的照顾 25.8% 9.3% 21.9% 27.9% 15.0% 100.0% 在生病时的照顾 20.6% 4.3% 17.8% 31.6% 25.8% 100.0% 金钱资助 53.8% 11.7% 14.7% 11.1% 8.7% 100.0% 各方面顺从 6.9% 5.4% 29.5% 32.2% 25.9% 100.0 体贴和令其开心 5.4% 1.8% 21.6% 37.8% 33.3% 100.0% 经常问候 4.5% 2.1% 16.65% 34.0% 42.8% 100.0% 表4-3 过去三个月子女对父母的照顾情况 过去三个月,您为您的父母做了哪些? 没有/很少 较少 一般 较多 很多 总计 平时生活的照顾 12.0% 14.7% 23.1% 23.9% 26.2% 100.0% 生病时照顾 16.6% 5.5% 10.9% 31.8% 35.3% 100.0% 金钱资助 28.4% 16.6% 27.5% 14.6% 12.9% 100.0% 各方面顺从 6.1% 6.4% 31.1% 31.4% 25.0% 100.0% 体贴和令其开心 1.7% 2.1% 17.0% 41.5% 37.7% 100.0% 经常问候 1.3% 2.6% 12.2% 33.7% 50.1% 100.0% 虽然多数子女表现出从多个方面照顾和帮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的生活负担并不主要依赖子女,如表4-4 所示,完全和负担父母生活的比例累计只有11.1%,55.5%的人完全不负担父母的生活。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可能是调查对象将子女对父母生活的负担理解为经济上的负担,从这一个角度来看,就不难理解子女不必负担父母生活的原因了。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的经济来源上并没有表现出对子女的依赖,进一步分析子女不负担父母的生活,也发现了相似的结论,见表4-5,76.5%的原因是父母自己有经济能力。 表 4-4 子女对老年人的生活负担情况 子女对父母的生活负担 完全负担 5.1% 大部分负担 6.0% 小部分负担 33.3% 完全不负担 55.5% 合计 100.0% 表4-5 子女不负担父母生活的原因 父母不需要子女负担的原因 子女经济负担过重 16.7% 子女与老人有矛盾 0.5% 老人自己有经济能力 76.5% 有其他人负担 3.7% 子女不愿负担 0.2% 其他 2.3% 合计 100.0% 五、对老年公寓的购买意愿 1、购买的可能性 对于“您听说过老年公寓吗?”这个问题,有72.1%的人回答听说过老年公寓,具体解释了我们所说的老年公寓后,有26.3%的人会考虑或可能会考虑购买老年公寓,有23%的人会考虑或可能会考虑为其父母购买老年公寓。具体如下图(图5-1和图5-2)所示: 2、对老年公寓的期望 住房面积和房型。根据统计结果,人们对老年公寓的面积需求最小为20平方米,最大为250平方米,平均面积为68.9平方米。其分布比较均衡,40平米以下的占26.02%,41-55平米的占20.33%,60-80平米的占34.15%,81平米以上的占19.51%。,期望面积在50平方米的最多。 从房型来看,希望一室一厅一卫的占30.08%(37/123)、二室一厅一卫占43.90%(54/123)、三室一厅一卫占9.76%(12/123)。 能够接受的层数。对于老年公寓住宅层数的要求,在没有电梯的情况下,人们期望的最高层数是7层,在进一步访问的123人中,其中希望四层以下的占了78.9%,5-7层的只有17.1%。在有电梯的情况下,人们对楼层的高度则没有特别的偏好,能够接受最高层数在5层以下占22.0%,6-10层的占32.5%,10层以上的有16.3%。 公寓设计上的要求。因为老年公寓所面对的目标消费群不同于一般的住宅,考虑到老年人自身的特点,因此在住宅的设计上也应该更多的从老年人的角度出发。对于这一点,123位回答者中78.0%认为可以考虑地面防滑处理,56.9%的觉得可以在老年人经过处安装扶手,56.1%的人认为室内地面应该平缓,没有高差,44.7%的人认为可以适当增加门的宽度,便于轮椅通行。 价格期望与房子的装修情况。关于老年公寓的价格与普通的住宅相比,应该怎么定位的问题,在回答者中,65.67%(44/67)回答者认为老人公寓的价格应该比普通的住宅低一些,只有16.42%(11/67)的回答者认为老年公寓的价格应该比普通的住宅价格高。 关于房子的装修情况,27.78%(20/72)的回答者希望购买的房子是毛坯房,44.44%(32/72)的希望购买的房子是简装的,只有20.83%(15/72)希望购买的房子是精装的。具体的价格期望可见后面的分析。 小区环境要求。除了老年公寓自身的特点外,人们在选择老年公寓时最注重的因素是什么?对我们进一步访问的123位被调查者的调查发现,人们在选择老年公寓是第一注重因素是地理位置(19.5%)、社区环境(20.3%),其次是交通便利情况(18.7%),再者是医疗条件(23.6%)。对于老年公寓周边设施的要求,由图 可以看出,被访者关注最多的是医院、超市/商场、菜场、公交车站和休闲活动场所。这也可以看出便利的生活和良好的休闲娱乐在人们的生活,特别是老年人的生活中占有的重要地位。 而对于老年公寓小区内的要求,被访者最注重的则是:小区内的绿化、医疗室、户外健身设施和娱乐室。这与他们对周边环境的要求比较相近。 (注:A=中心绿化广场;B=娱乐室;C=户外健身设施和场所;D=图书室;E= 医疗室;F=公厕) 可见,人们在选择老年公寓时更注重的是老人在此的生活状况,包括他们的健康照料条件以及良好的小区环境和休闲娱乐场所,周边便利的生活和交通条件。这些需求更体现了人们对老年生活的要求:健康愉快的安度晚年。这也就要求建设者不仅要注重硬件住宅的建设,也要注意软件环境的营造。了解人们对老年公寓周边环境及小区环境的要求,对怎样建好老年公寓可能有启发意义。 3、房地产信息获得的渠道 调查发现,人们获得房地产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报纸71.7%,电视54.0%,其次是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或者推荐29.2%,其他的渠道则相对较少,现场售楼处咨询的占13.3%,通过宣传单获得的占11.5%,杂志11.5%,通过网络和户外广告的各占10.6%。见图5-5。 对于人们最想从房地产广告中获得的信息问题,调查发现被调查者最想获得是价格信息(82.6%),其次是住宅的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57.4%),再者是户型结构(37.4%),楼盘的配套设施(33.9%)和付款方式及条件(28.7%),见图5-6。 (注:A=价格信息;B=户型;C=楼盘的配套设施;D=付款方式; E=管理和服务;F=开发商;G=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 根据消费者信息获得的不同渠道和对房地产广告信息的需求,在以后的营销宣传中,可以着重有所侧重,收到预期的效果。 六、养老方式的差异性研究和影响因素分析 养老方式大致可以分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个人养老。其判别依据主要是居住方式、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等方面。 1、居住方式 调查结果显示,有已婚子女的老人中,64.79%的是夫妻共同居住或独自居住(丧偶等原因),约1/3(32.4%)的人与已婚子女居住,进养老院、福利院的比例和人数都很少,仅占1.1%,详见下表6-1。 表6-1 有已婚子女的老人的居住方式   总体频数 有效百分比(%) 与配偶(独自)居住 300 64.79 与已婚子女居住 150 32.40 与未婚子女居住 7 1.51 与上一辈老人居住 1 0.22 住养老院、福利院等 5 1.08 小计 463 100.00 去世 362 合计 825 根据调查结果,人们的居住方式和年龄具有显著的相关性。在51岁以上的人中,有38.9%的人是与配偶共同居住或独自居住的,远高于其它年龄段的人。详见表6-2。 表6-2 居住方式和年龄的相关性分析(%) 39岁以下 40-50岁 51岁以上 总体 与配偶(独自)居住 23.85 16.39 38.92 27.63 与已婚子女居住 0.92 4.51 31.65 14.52 与未婚子女居住 50.46 65.16 24.05 44.34 与上一辈老人居住 24.77 13.93 5.38 13.50 合计 100 100 100 100 X2=226.3 λ=0.187 p=0.000 同时,人们对居住方式的选择还和其职业、子女数量、子女结构(男孩还是女孩)、以及在本地的子女数量有显著相关。 2、经济供养 从经济方面来看,已婚儿子在去年一年平均给了父母1020元,已婚女儿在去年一年平均给父母868元;而在被调查对象中,有成家立业的子女的人在去年一年受到子女1163.5元。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200元/人/月计算,一对夫妇每年的生活费用约为5000元。因此,从经济供养和生活来源看,是以个人养老为主的,子女的经济供养仅占了一小部分。 根据被调查者自述的情况,无论其自身被其成家立业的子女供养的情况,还是他们自己供养其父母的情况,都能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上面的结果。已经成家立业的子女对被调查者的供养中,有高达69%的人对其父母完全不负担,有23%的是小部分负担,而各有4%的人完全负担和大部分负担其父母的生活。在被调查者对其父母的供养情况中,完全不负担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有高达48%的人对其父母完全不负担,详见下6-1、图6-2。 从根据差异性分析结果,子女对父母的供养情况,既和父母的状况有关、也和子女的状况有关。 从接受供养的角度考察,供养情况仅仅和被供养者的职业有显著相关,而和被供养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收入状况和子女状况都没有显著相关,具体详见下表3。表6-3的数据显示,无业、下岗人员由于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其接受供养的比例最高,而完全不接受供养的比例则最低;其次是个体、私营业主,这部分人主要以下岗后自行创业的人为主,他们接受供养的比例也比其它群体要高,而离退休人员的自我供养能力反而比较强。 表6-3 不同职业身份的人接受供养的情况(%)   管理人员 个体、私营业主 普通职工 离退休人员 无业下岗等 合计 完全被负担 2.22 5.88 2.17 1.07 19.05 3.86 大部分被负担 11.76 2.17 2.67 11.90 3.86 小部分被负担 15.56 29.41 17.39 24.06 30.95 23.15 完全不被负担 82.22 52.94 78.26 72.19 38.10 69.14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从提供供养的角度考察,供养情况和提供供养者的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收入状况和子女状况等都没有显著的相关性。这从一个角度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孝”的文化对中国养老方式的深刻影响。在年龄、收入、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各个方面各不相同甚至有很大差异的人们在对待父母的养老行为和方式上,并没有显著差异性,都视养老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通过询问没有供养父母的原因,都集中在“老人自己有经济能力”。 但是,供养情况和提供供养者的性别有显著的相关性,具体就是,男性对其父母提供的供养多,而女性较男性少,完全负担父母生活的男性比女性多1倍以上,而女性不负担父母生活的比例则高于男性,具体见下表6-4。 表6-4 男女负担父母生活情况比较(%) 男性 女性 合计 完全负担 8.45 3.53 5.87 大部分负担 8.80 5.77 7.21 小部分负担 39.08 39.10 39.09 完全不负担 43.66 51.60 47.82 合计 100 100 100 3、生活照料 从生活照料情况看,四个城市的居民对老人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只能算中等水平,他们做得最好的就是经常问候老人,连生病时能做到经常陪侍在侧的也仅为60%左右,具体如表6-5、表6-6所示。这一方面可能由于老人的生活能够自理,另一方面也说明,现代都市人由于工作、竞争的压力、快速的生活节奏、社会流动等各方面的原因,已经不能再象中国传统社会那样对父母恪尽养老职能了,他们更多的是提供一种精神慰籍。 表6-5 被访者子女在最近三个月对其父母的养老状况(%) 很少/没有 较少 一般 较多 很多 合计 均值 在平时生活上照料父母 25.8 9.3 21.9 27.9 15 100 3.0 在生病时照料父母 20.6 4.3 17.8 31.6 25.8 100 3.4 在金钱上资助父母 53.8 11.7 14.7 11.1 8.7 100 2.1 各方面都顺从父母 6.9 5.4 29.5 32.2 25.9 100 3.6 体贴、令父母开心 5.4 1.8 21.6 37.8 33.3 100 3.9 经常问候父母 4.5 2.1 16.6 34 42.8 100 4.1 表6-6 被访者在最近三个月对其父母的养老状况(%) 很少/没有 较少 一般 较多 很多 合计 均值 在平时生活上照料父母 12 14.7 23.1 23.9 26.2 100 3.4 在生病时照料父母 16.6 5.5 10.9 31.8 35.3 100 3.6 在金钱上资助父母 28.4 16.6 27.5 14.6 12.9 100 2.7 各方面都顺从父母 6.1 6.4 31.1 31.4 25 100 3.6 体贴、令父母]开心 1.7 2.1 17 41.5 37.7 100 4.1 经常问候父母 1.3 2.6 12.2 33.7 50.1 100 4.3 4、小结 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因素既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国家利益和制度的导向有关、也和人们的观念、老年人自己的选择有关。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从居住方式、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等各个方面来看,四城市的养老方式是以居家养老为主,在这种居家养老方式中,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以独居和夫妻居为主体,而其生活来源仅有一小部分来自于已婚子女,大部分仍然属于自我供养,在日常生活和生病时受到子女照料的比例也不高,而这部分的原因可能在于他们尚有自我料理的能力或没有出现生病的状况。 从这种状况看,我们可以认为目前的家庭养老资源,主要是照料资源处于相对不足的状态,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对社区养老服务提出了迫切的需求,社区养老服务将成为家庭养老资源短缺或难于社会化替换状态下的有效补充。 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和角色应该也正在发生转变。社区养老服务应从以单纯的福利性为主,变为以互惠性服务为主;社区管理者从主要从事提供直接的养老服务的角色,变为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和中介者。 从服务内容来看,提供家务劳动、家庭医疗保健、老人照料护理等,在社区兴办老年食堂、茶室、托老所、老年病防治站以及各种老年文体设施等,对于日益需要依赖他人的老年人来说特别重要,也正在成为一种时尚。 七、养老观念和养老意愿的差异性分析 我们对养老观念和养老意愿的测量是从理想的居住方式和经济供养意愿、异地养老意愿等方面进行的,其具体情况如下: 1、理想的居住方式 针对这样的问题“您到了老年时,您觉得怎样住最理想?”(针对非老年人)、“您觉得怎样住最理想?”有25.3%的人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而高达74.7%人想和子女分开居住,而在想和子女分开居住的人中,不愿意离子女太远的占60.84%(而这占总体的42.18%),无所谓子女在哪里的占了31.82%(占总体的22.6%),愿意进养老院等福利机构的占了3.32%(占总体的2.3%),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有4.02%(占总体的2.79%)的人愿意住老年公寓。 表7-1 理想的居住方式   占总体的比例 占“与子女分开住“群体的比例 (与配偶)独自居住,与子女做邻居 12.24 17.66 (和配偶)独自居住,与子女在同一个城市 29.94 43.18 (与配偶)独自居住,无所谓子女在哪里 22.06 31.82 (与配偶)住老年公寓 2.79 4.02 (与配偶)进养老院等机构 2.30 3.32 合计 100.00 100.00 进一步分析发现,人们对“是否和子女住在一起”的选择和其文化程度、职业、个人月收入、家庭月收入都有较强的相关性,而和其它因素的相关性则不太显著。具体分析如下: u 居住方式和文化程度的相关性:如表7-2所示,文化程度越高的人选择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比例越少,反之亦然。这说明,人们的受教育程度会对他们的养老观念产生一定的影响。 表7-2 文化程度与人们的居住方式的不同的比较(%) 小学以下 初中 高中、大专 本科以上 总体 与子女居住在一起 39.32 26.27 24.09 5.88 25.34 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 60.68 73.73 75.91 94.12 74.6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u 居住方式和职业的相关性:在各类职业群体中,管理人员(包括政府官员、政府职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年老后选择和子女一起居住的比例最小,而无业、下岗人员、个体、私营业主选择和子女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这主要是因为后一个群体在现有的社会保障体制中是得不到可靠的老年保障的,他们日后只能靠家庭养老。 表7-3 职业不同的人们的居住方式的差异比较(%) 管理人员 个体、私营业主 普通职工 离退休人员 无业、下岗 总体 与子女居住在一起 14.78 33.33 23.44 27.80 37.04 25.34 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 85.22 66.67 76.56 72.20 62.96 74.6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u 居住方式和收入的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人们理想的居住方式和其收入有显著的相关性,其规律就是,收入越高的人愿意和子女一起居住的比例越低,反之亦然,具体结果如下面的表7-4和表7-5所示。这说明,收入的提高,给了人们更大的选择空间和余地,使人们能够不为经济所累,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表7-4 居住方式和个人月收入的相关性 450元以下 451-700元 701-1000元 1001元以上 总体 和子女居住在一起 32.94 31.17 22.39 15.64 25.34 不和子女居住在一起 67.06 68.83 77.61 84.36 74.6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表7-5 居住方式和家庭年收入的相关性 8000以下 8001-15000 15001-25000 25001以上 总体 和子女居住在一起 34.16 28.02 21.89 19.18 25.34 不和子女居住在一起 65.84 71.98 78.11 80.82 74.66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通过交叉分析发现,当人们选择在年老时不和子女一起居住时,他们所理想的居住方式更具多样性,并且和他们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的因素的相关性不大。 u 小结: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在年老时,其理想的居住方式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观念因素、经济因素和体制因素。这三个方面的任一方面如果有所突破和改变,都能够带来人们居住方式和养老方式的多样化选择。而不再囿于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我们试图初步筛选出愿意住老年公寓的样本,分析他们的特征,但由于他们的样本较小,在此分析结果仅作为参考,推论价值不大。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社会上很多养老院、敬老院性质的福利机构也被称为老年公寓,因此,在我们没有向他们介绍我们统一的老年公寓的概念之前,他们心目中的老年公寓可能不是我们所指的老年公寓。 2、选择住进老年公寓的人群特征 根据分析结果,我们可以认为,在没有任何提示之下,希望年老后住进老年公寓的主要是这样一些人:他们的年龄以40-50岁居多,51岁以上的人也占到1/3以上,在职业上并没有明显的偏向,但从收入看,以个人月收入1000元以上,家庭年收入25000元以上的人居多,具体如表7-6和表7-7所示。 表7-6 想住老年公寓的人的年龄与职业特征 年 龄 职 业 频数 百分比 频数 百分比 39岁以下 6 26.09% 管理人员 10 43.48% 40-50岁 10 43.48% 普通职工 6 26.09% 51岁以上 7 30.43% 个体、私营业主 2 8.70% 合计 23 100.00% 离退休人员 5 21.74% 合计 23 100.00% 表7-7 想住老年公寓的人的个人月收入和家庭年收入特征 个人月收入 家庭年收入 频数 百分比 频数 百分比 450元以下 1 4.35% 8001-15000元 4 17.39% 451-700元 3 13.04% 15001-25000元 9 39.13% 701-1000元 9 39.13% 25001元以上 10 43.48% 1001元以上 10 43.48% 合计 23 100.00% 合计 23 100.00% 3、经济供养 从义务的角度看,对于“您觉得子女是否应该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人们的态度基本是一致的,有94.2%的人认为应该,仅有0.4%的人认为不应该,其它人持中间立场。这说明,在四城市居民仍然存在着家庭养老的坚实基础。 但从被访者自身角度考虑,对于“您(将来)是否愿依靠子女赡养?”这个问题,却有近一半(47.6%)的人不太愿意或很不愿意靠子女赡养,仅有约1/4(24.8%)愿意靠子女赡养,其它人无所谓,而他们不愿意靠子女赡养的原因主要是:不愿增加子女的负担、自己有能力自理。 由于人们对养老的态度基本呈现一边倒的倾向,因此,做进一步的交叉分析没有太大的意义,通过计算确实证实了一点,即不同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和收入的人们在养老观念上并没有显著的差异。 但在自身养老的问题上,不同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和收入的人们却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但和其性别、婚姻状况等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具体情况如下: u 年老时是否愿依靠子女赡养与文化程度的相关性:根据交叉分析结果,51岁以上的人不愿意被子女赡养的比例最高,其主要原因是不愿意增加子女的负担且自身有经济能力;其次是40-50岁之间的人,他们目前属于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一代,也是负担最重的年龄段,可能深知育儿、养老之累,因此在年老时不希望增加子女的负担。 表7-8 自我的养老意愿和年龄的相关性 39岁以下 40-50岁 51岁以上 总体 非常愿意 8.70% 13.90% 13.20% 12.20% 比较愿意 11.40% 11.90% 14.10% 12.70% 无所谓 37.10% 27.40% 21.20% 27.50% 不太愿意 39.30% 32.50% 40.30% 37.60% 很不愿意 3.50% 14.30% 11.20% 1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u 年老时是否愿意靠子女赡养与职业的相关性:统计发现,离退休人员不愿依靠子女赡养的比例最高,这可能他们有稳定而可靠的经济来源有关,而个体、私营业主和无业、下岗人员更愿意在年老后靠子女赡养,这可能是源于他们没有被纳入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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