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医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 标 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编 制 人: (签字或盖章)2010年10月目 录第一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3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须知-4 投标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7 1、招标工程说明-7 2、招标原则与方式-7 3、招标范围-7 4、资金来源-7 5、合格的投标人-7 6、踏勘现场-8 7、投标费用-8 8、工程项目监理要求-8 9、监理酬金及付款方式-10(二)招标文件-10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 11、招标文件的澄清-11 12、招标文件的修改-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 14、投标文件的组成-12 15、投标文件格式-12 16、投标报价-12 17、投标货币-13 18、投标有效期-13 19、投标担 -13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 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5 22、投标文件的提交-15 2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5 24、迟交的投标文件-16 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 26、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16 (五)开标-16 27、开标-17 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 (六)评标-18 2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8 30、评标过程的保密-19 31、资格审查-19 32、投标文件的澄清-21 3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 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误差的修正-21 3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2七)合同的授予-28 3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8 37、中标通知书-28 3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8 39、履约担保-29 (八)惩罚约定-29 第三章、投标格式-30 第四章、合同条款-42 附件一 资格审查资格查验登记表-54 附件二 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查验表-55 第一章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已经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罗发改基201026号)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项目名称: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项目内容及规模:装饰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工程造价约1250万元。工程建设地点为: 罗定市罗城镇戏院路。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总工期133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应满足本合同段招标规定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4.2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云浮市外投标人须按云建201021号文规定办理全年进驻备案手续。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5.1各投标人自2010年11月5日开始可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等附件。5.2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到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或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云浮市区乐谊路36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后方可投标。5.3邮购有关资料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起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3日9:00-10:00,地点为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 标 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66-3782788 招标服务机构: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66-381863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6-6611196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工程名称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工程2招标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3设计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4招标公告发布信息媒体:云浮日报、广东投资招商网、云浮建设信息网、民营经济报5 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0年1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发售地点: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 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或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云浮市区乐谊路36号二楼)6资金来源自筹和上级部门支持并已经落实7资金到位情况100%8招标人支付保证保证方式:现金保证 现金支票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保证数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9免费提供监理条件提供现场临时办公条件 提供现场住宿条件 提供通讯工具提供交通工具 提供特殊检测设备 10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概况工程总投资额约1250万元 招标部分投资额约1250万元委托监理范围前期工作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其它说明:1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市级优良样板工程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广东省、云浮市有限规定。1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合格 市级样板工地 广东省样板工地 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云浮市有关规定13投资控制目标不突破预算 不突破预算的 % 不突破施工中标价不突破施工总承包价值 不包括设计变更 不包括工程量变更14进度控制目标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保修期相同15监理要求对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对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四方面控制对主要部位关键部分实施旁站其它说明: / 16监理取费标准按国家现行监理取费标准计取按国家监理取费标准范围取可适量浮动非监理人原因(除不可抗力)拖延工期,按监理工期与延长监理期的监理费比例补偿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按中标监理费率计取。17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上限2.89% ,投标报价费率下限2.31%。 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18费用支付方式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比例支付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按监理工期的月平均额支付 按监理合同约定支付19投标保证投标担保金额:2000.00元(贰仟元整)。必须以投标人名称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转帐单(或电汇单)注明“罗定妇幼装饰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字样,于投标截止日3天前 转帐或电汇至专用帐户(以到帐日期为准): 开户名称: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00332032890010001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罗定市支行 开户行号:403594100024开标时由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投标担保已到帐,不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退还时按投标人名称与转出帐户无息退还。20履约保证不采用直接存款或交纳现金的方式,必须以投标人名称并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转帐或电汇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或者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履约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21资格审核入围方式直接入围;资格预审: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选取前 名投标人参加投标资格后审:开标后,由投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22评标机构组成评标机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符合资格的评委 名;本市专家库随机抽取7名评委;省内专家库随机抽取 名评委(经审批)23评标定标方法合理低价评标法: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评标价且低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综合计分评标法;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监理报价得分高的在先;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监理报价得分相等时,以监理报价金额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排名在前;2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天 45天 60天 90天内有效25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于投标截止日16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超过规定的答疑时间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咨询。2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2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起止时间收件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点: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 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提交时间:2010年12月3日9:00-10:00时28开标开标时间:2010年12月3日上午10:00时地点: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 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29纪律与监督1.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提交书面说明。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任何活动。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损害发包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30通讯招标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766-3782788 高先生招标见证部门: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6-3818638彭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6-6611196 刘小姐(一)总则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作为拟建的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工程招标前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相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已具备工程招标的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依法择优选定监理单位。1、招标工程说明 1.1 工程名称: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工程; 1.2 招标范围:装饰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监理; 1.3 建设地点:罗定市罗城镇戏院路; 1.4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1250万元1.5 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在计划总投资以下; 1.6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以内; 1.7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1.8 安全控制目标:达标; 1.9 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完毕,保修阶段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2、招标原则与方式 2.1 本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2.2 本工程招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云浮市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3、招标范围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监理、保修阶段监理,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招标范围中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4、资金来源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上级部门支持,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5、合格的投标人5.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要求的资格条件。 5.2 本工程在开标后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的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资料,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恕不接受投标。 5.3 投标项目总监与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确认定位的,中标后不得变更,并报监督部门备案。 5.4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如有对其资格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的,须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仍满足资格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人在投标时发生变更或重组,其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2)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监理人员证书变更时提供有关受理部门的证明。6、踏勘现场 6. 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结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工程项目监理要求 8.1 本工程中标人承担工程监理责任,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规定完成本招标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监理目标要求按“1.5、1.6、1.7、1.8”条款执行。 8.2 中标人履行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人员(含项目总监与其他监理人员)中标后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符合广东省招标投标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七项变更条件,且须经招标人同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变更。 8.3 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8.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机构人员数量满足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投标人填报的项目总监应是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其监理工程师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8.5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297号文”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4人;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亦可根据其编写的监理方案增加其他专业人员(不限于4人)。投标时按下表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一览表进行填报,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施工全过程驻场工作。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一览表序号拟任职务技术职称专业人员要求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或以上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派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2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或以上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派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3监理员技术员或以上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派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4其他人员投标人按需要填写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派驻投标人按需要填写投标人根据期编写的监理方案填报认为有必要的专业人员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置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专业为准,可为监理机构任一人员其余人员的专业以岗位证书为准,可为监理机构任一人员。 注:总监理工程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其余人员专业可任一专业。8.6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为确保监理人员到位,本工程现场施工旁站最少监理人员参照下表配套。工程项目监理旁站最少人数配置表工程类别施工准备阶段(人)施工阶段(人)基础阶段主体阶段高峰阶段收尾阶段房屋建筑工程234449、监理酬金及付款方式 9.1 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中标价定为本工程的合同价,作为签订监理合同、监理酬金预付款和进度款拨付的依据。监理酬金及付款方式在监理合同中按招标文件作详细规定。 9.2 付款方式: 9.2.1 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的15天内预付合同价20%的监理费; 9.2.2 监理进度款:在工程施工开始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造价与合同监理费率计算监理费,以当期应收监理费8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的90%时暂停支付。 9.2.3 监理酬金的结算:预留监理费余款和经招标人同意须支付的额外监理酬金自工程款办理结算完成后的30天内支付完毕。(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投标格式 第四章 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0.2 除10.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 10.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1.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招标文件的修改12.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12.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2.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有中文。13.2除招标文件或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4.1.1 投标书; 14.1.2 投标书附录; 14.1.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14.1.4驻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4.1.5监理企业业绩情况表;14.1.6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4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构成监理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 16.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工程施工监理、保修阶段监理费用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价的依据。 16.3 投标价格的计价方式:招标人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暂按1250万元计),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 1000万监理基准价=30.1万; 超出1000万监理计费率为:(78.1万-30.1万)/(3000万-1000万)100%=2.40% 基准价 = 30.1万(1000万监理价)+(12500000-10000000元)2.40%=36.10万元本工程监理费率=361000.00元/12500000元=2.89%设定投标监理费率上限2.89%(监理费率基准值),投标报价下限2.31%(监理费率下浮20%)。16.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7、投标货币 17.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投标担保 19.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本招标文件所规定数额和形式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款。19.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9.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按投标人名称无息退还,退还时按投标人名称与转出帐户退还。 19.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如果有)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9.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9.6.1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9.6.2 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标价; 19.6.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足够的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0.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的份数提交。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0.4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采用A4白纸打印(封面、封底及大型图表除外),左侧装订,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使用活页夹。2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字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或盖章)和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1.3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与书写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2010年 月 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1.3.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封面页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和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 21.4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1.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6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3.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3.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3 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4、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5.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6、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如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时) 2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 标27、开标 27.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报到参加。 27.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7.3 开标程序: (1)开标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时间规定,宣布投标截止,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3)宣布开标纪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的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单位、人员名单(按签到表)。 (4)当众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与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名单(按签到表)。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当众查验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一)、 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查验表(见招标文件附表二)、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评分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评分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确认、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后即时归还,如证件处于换证阶段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有效的回执或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查验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未经查验原件的证件资料不作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6)对投标文件作开标符合性检查:核对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 对符合密封和标记要求的投标文件当众依次开启,检查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情况 审查并宣读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及签署投标文件时,可不提供委托书)查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收据原件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7)对开标情况书面记录在案,各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离场,随时等候可能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 (8)未通过检查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无效),通过检查的有效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有关招投标的法规进行评审、比较。 27.4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8.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8.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8.1.2 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8.1.3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越或脱离投标文件要求的; 28.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1.5 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填写、更改投标书内容而涂改无加盖校对公章者; 28.1.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8.1.7 监理费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范围的; 28.1.8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超过截止规定时间到会; 28.1.9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 28.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 标2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9.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在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在开标前确定。 29.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按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整个评标过程必须接受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完成。30、评标过程的保密 3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整个评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和资料除经招标人及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查阅外,不得向外泄露。 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1、资格审查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员见证,经审查合格后即接受成为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可进入评标。 31.2 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人提交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作查验(根据开标时查验原件的记录表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查验,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装订成册): (1)资格审查必要资料(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年检合格期内); 拟任项目总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拟派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如证件处于换证阶段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有效的回执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下同)。 拟任项目总监未完工合同项目申报表(格式自制,须注明项目名称、总建筑面积); 备注:拟派的项目总监目前有在监项目的,必须出具在监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报名,中标后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有意隐瞒不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论处;拟派项目总监在监合同项目超过3个,不予接受投标。 外地监理企业进驻云浮市备案登记申请表(仅云浮市外投标人提交)。 备注:云浮市外投标人须按云建201021号规定办理全年进驻备案手续。(2)资格审查附加资料(如有时提供)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 备注:由各投标人按本单位实际情况提供,不作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依据,仅供评标委员会作评标依据。 31.3 资格审查说明: (1)投标人提交的经查验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必须与审查资料中的复印件相符,经查验的原件如果与审查资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资料不全时,或不能提供原件的,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符合性检查程序。(2)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如证件处于换证阶段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有效的回执或证明文件。 31.4 开标后,招标人当众查验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的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未经查验原件的证件资料不作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31.5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评标。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33.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3.2对投标文件作开标符合性检查: 核对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 对符合密封和标记要求的投标文件当众依次开启,检查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情况并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 33.3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误差的修正 34.1 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招标文件的标价实质内容提出修改。 34.2 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但投标人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得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34.3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4.3.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4.3.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影响评标工作。 3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5.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5.3 评标委员会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5.4 评标方法和标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价的办法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书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文件评分采用百分制。 其中商务标占70分,技术标占30分。35.4.1投标文件评分标准(100分):类别分数分 项 内 容基础分数评 分 说 明经济标20投标报价201、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费率(暂按1250万元计)为2.89%;设定投标监理费率上限:2.89%;设定投标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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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编 制 人: (签字或盖章)
2010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3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须知------------------------------------------------------------4
投标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7
1、招标工程说明-------------------------------------------------------------7
2、招标原则与方式-----------------------------------------------------------7
3、招标范围-----------------------------------------------------------------7
4、资金来源-----------------------------------------------------------------7
5、合格的投标人-------------------------------------------------------------7
6、踏勘现场-----------------------------------------------------------------8
7、投标费用-----------------------------------------------------------------8
8、工程项目监理要求---------------------------------------------------------8
9、监理酬金及付款方式-------------------------------------------------------10
(二)招标文件--------------------------------------------------------------10
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
11、招标文件的澄清----------------------------------------------------------11
12、招标文件的修改----------------------------------------------------------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
14、投标文件的组成----------------------------------------------------------12
15、投标文件格式------------------------------------------------------------12
16、投标报价----------------------------------------------------------------12
17、投标货币----------------------------------------------------------------13
18、投标有效期--------------------------------------------------------------13
19、投标担 ----------------------------------------------------------------13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
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5
22、投标文件的提交----------------------------------------------------------15
2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5
24、迟交的投标文件----------------------------------------------------------16
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
26、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16
(五)开标------------------------------------------------------------------16
27、开标--------------------------------------------------------------------17
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
(六)评标------------------------------------------------------------------18
2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8
30、评标过程的保密----------------------------------------------------------19
31、资格审查----------------------------------------------------------------19
32、投标文件的澄清----------------------------------------------------------21
3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
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误差的修正----------------------------------------------21
3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2
七)合同的授予--------------------------------------------------------------28
3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8
37、中标通知书--------------------------------------------------------------28
3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8
39、履约担保----------------------------------------------------------------29
(八)惩罚约定--------------------------------------------------------------29
第三章、投标格式-------------------------------------------------------------30
第四章、合同条款------------------------------------------------------------42
附件一 资格审查资格查验登记表----------------------------------------------54
附件二 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查验表-----------------------------------------------55
第一章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已经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罗发改基[2010]26号)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
项目内容及规模:装饰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工程造价约1250万元。
工程建设地点为: 罗定市罗城镇戏院路。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总工期133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应满足本合同段招标规定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
4.2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云浮市外投标人须按云建〔2010〕21号文规定办理全年进驻备案手续。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5.1各投标人自2010年11月5日开始可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等附件。
5.2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到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或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云浮市区乐谊路36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后方可投标。
5.3邮购有关资料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起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3日9:00-10:00,地点为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66-3782788
招标服务机构: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66-381863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6-6611196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工程名称
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工程
2
招标人
罗定市妇幼保健院
3
设计单位
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4
招标公告
发布信息媒体:云浮日报、广东投资招商网、云浮建设信息网、民营经济报
5
发售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自2010年1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日三天前
发售地点: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 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或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云浮市区乐谊路36号二楼)
6
资金来源
自筹和上级部门支持并已经落实
7
资金到位情况
100%
8
招标人支付保证
保证方式:□现金保证 现金支票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
保证数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9
免费提供监理条件
提供现场临时办公条件 □提供现场住宿条件 □提供通讯工具
□提供交通工具 □提供特殊检测设备
10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概况
工程总投资额约1250万元 招标部分投资额约1250万元
委托监理范围
□前期工作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保修阶段;□其它说明:
11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市级优良样板工程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
□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广东省、云浮市有限规定。
1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合格 □市级样板工地 □广东省样板工地
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云浮市有关规定
13
投资控制目标
□不突破预算 □不突破预算的 % 不突破施工中标价
□不突破施工总承包价值 不包括设计变更 不包括工程量变更
14
进度控制目标
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保修期相同
15
监理要求
□对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
对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四方面控制
对主要部位关键部分实施旁站
□其它说明: /
16
监理取费标准
按国家现行监理取费标准计取
按国家监理取费标准范围取可适量浮动
非监理人原因(除不可抗力)拖延工期,按监理工期与延长监理期的监理费比例补偿
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按中标监理费率计取。
17
投标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上限≤2.89% ,投标报价费率下限≥2.31%。
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8
费用支付方式
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比例支付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按监理工期的月平均额支付 按监理合同约定支付
19
投标保证
投标担保金额:2000.00元(贰仟元整)。
必须以投标人名称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转帐单(或电汇单)注明“罗定妇幼装饰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字样,于投标截止日3天前 转帐或电汇至专用帐户(以到帐日期为准):
开户名称: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00332032890010001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罗定市支行
开户行号:403594100024
开标时由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投标担保已到帐,不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退还时按投标人名称与转出帐户无息退还。
20
履约保证
不采用直接存款或交纳现金的方式,必须以投标人名称并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转帐或电汇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或者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1
资格审核入围方式
□直接入围;
□资格预审: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选取前 名投标人参加投标
资格后审:开标后,由投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2
评标机构组成
评标机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符合资格的评委 名;
本市专家库随机抽取7名评委;□省内专家库随机抽取 名评委(经审批)
23
评标定标方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评标价且低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综合计分评标法;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监理报价得分高的在先;
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监理报价得分相等时,以监理报价金额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排名在前;
2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天 45天 □60天 □90天内有效
25
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于投标截止日16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超过规定的答疑时间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咨询。
26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起止时间
收件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点: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 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提交时间:2010年12月3日9:00-10:00时
28
开标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3日上午10:00时
地点: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 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29
纪律与监督
1.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提交书面说明。
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任何活动。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损害发包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0
通讯
招标人:罗定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0766-3782788 高先生
招标见证部门: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66-3818638 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6-6611196 刘小姐
(一)总则
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作为拟建的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工程招标前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相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已具备工程招标的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依法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1、招标工程说明
1.1 工程名称: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工程;
1.2 招标范围:装饰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监理;
1.3 建设地点:罗定市罗城镇戏院路;
1.4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1250万元
1.5 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在计划总投资以下;
1.6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以内;
1.7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1.8 安全控制目标:达标;
1.9 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完毕,保修阶段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
2、招标原则与方式
2.1 本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2.2 本工程招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云浮市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3、招标范围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罗定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监理、保修阶段监理,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招标范围中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4、资金来源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上级部门支持,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5、合格的投标人
5.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要求的资格条件。
5.2 本工程在开标后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的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资料,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恕不接受投标。
5.3 投标项目总监与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确认定位的,中标后不得变更,并报监督部门备案。
5.4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如有对其资格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的,须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仍满足资格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人在投标时发生变更或重组,其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2)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监理人员证书变更时提供有关受理部门的证明。
6、踏勘现场
6. 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结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工程项目监理要求
8.1 本工程中标人承担工程监理责任,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规定完成本招标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监理目标要求按“1.5、1.6、1.7、1.8”条款执行。
8.2 中标人履行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人员(含项目总监与其他监理人员)中标后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符合《广东省招标投标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七项变更条件,且须经招标人同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变更。
8.3 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8.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机构人员数量满足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投标人填报的项目总监应是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其监理工程师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8.5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2]97号文”《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4人;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亦可根据其编写的监理方案增加其他专业人员(不限于4人)。投标时按下表《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一览表》进行填报,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施工全过程驻场工作。
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一览表
序号
拟任职务
技术职称
专业
人员要求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或以上
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派驻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2
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或以上
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派驻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3
监理员
技术员或以上
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派驻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4
其他人员
投标人按需要填写
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派驻
投标人按需要填写
投标人根据期编写的监理方案填报认为有必要的专业人员
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置要求为:①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专业为准,可为监理机构任一人员②其余人员的专业以岗位证书为准,可为监理机构任一人员。
注:总监理工程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其余人员专业可任一专业。
8.6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为确保监理人员到位,本工程现场施工旁站最少监理人员参照下表配套。
工程项目监理旁站最少人数配置表
工程类别
施工准备阶段(人)
施工阶段(人)
基础阶段
主体阶段
高峰阶段
收尾阶段
房屋建筑工程
2
3
4
4
4
9、监理酬金及付款方式
9.1 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中标价定为本工程的合同价,作为签订监理合同、监理酬金预付款和进度款拨付的依据。监理酬金及付款方式在监理合同中按招标文件作详细规定。
9.2 付款方式:
9.2.1 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的15天内预付合同价20%的监理费;
9.2.2 监理进度款:在工程施工开始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造价与合同监理费率计算监理费,以当期应收监理费8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的90%时暂停支付。
9.2.3 监理酬金的结算:预留监理费余款和经招标人同意须支付的额外监理酬金自工程款办理结算完成后的30天内支付完毕。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投标格式
第四章 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0.2 除10.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
10.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2.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云浮建设信息网()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2.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2.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有中文。
13.2除招标文件或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4.1.1 投标书;
14.1.2 投标书附录;
14.1.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
14.1.4驻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4.1.5监理企业业绩情况表;
14.1.6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4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构成监理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
16.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工程施工监理、保修阶段监理费用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价的依据。
16.3 投标价格的计价方式:招标人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暂按1250万元计),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
①1000万监理基准价=30.1万;
②超出1000万监理计费率为:(78.1万-30.1万)/(3000万-1000万)100%=2.40%
③基准价 = 30.1万(1000万监理价)+(12500000-10000000元)2.40%=36.10万元
④本工程监理费率=361000.00元/12500000元=2.89%
设定投标监理费率上限≤2.89%(监理费率基准值),投标报价下限≥2.31%(监理费率下浮20%)。
16.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7、投标货币
17.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投标担保
19.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本招标文件所规定数额和形式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款。
19.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9.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按投标人名称无息退还,退还时按投标人名称与转出帐户退还。
19.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如果有)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9.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9.6.1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9.6.2 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标价;
19.6.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足够的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的份数提交。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0.4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采用A4白纸打印(封面、封底及大型图表除外),左侧装订,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使用活页夹。
2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字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或盖章)和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1.3《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与书写方法:
建设工程
监理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2010年 月 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1.3.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封面页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和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
21.4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1.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6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3.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3.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3 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5.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6、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如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时)
2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 标
27、开标
27.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报到参加。
27.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7.3 开标程序:
(1)开标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时间规定,宣布投标截止,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3)宣布开标纪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的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单位、人员名单(按签到表)。
(4)当众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与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名单(按签到表)。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当众查验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一)、 《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查验表》(见招标文件附表二)、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评分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评分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确认、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后即时归还,如证件处于换证阶段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有效的回执或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查验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未经查验原件的证件资料不作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6)对投标文件作开标符合性检查:
核对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 对符合密封和
标记要求的投标文件当众依次开启,检查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情况→ 审查并宣读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及签署投标文件时,可不提供委托书)→查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收据原件→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
(7)对开标情况书面记录在案,各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离场,随时等候可能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
(8)未通过检查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无效),通过检查的有效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有关招投标的法规进行评审、比较。
27.4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8.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8.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8.1.2 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8.1.3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越或脱离投标文件要求的;
28.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1.5 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填写、更改投标书内容而涂改无加盖校对公章者;
28.1.6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8.1.7 监理费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范围的;
28.1.8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超过截止规定时间到会;
28.1.9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
28.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9.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在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在开标前确定。
29.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按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整个评标过程必须接受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完成。
30、评标过程的保密
3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整个评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和资料除经招标人及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查阅外,不得向外泄露。
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1、资格审查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员见证,经审查合格后即接受成为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可进入评标。
31.2 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人提交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作查验(根据开标时查验原件的记录表《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查验,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装订成册):
(1)资格审查必要资料(必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②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年检合格期内);
③拟任项目总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拟派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如证件处于换证阶段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有效的回执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下同)。
④《拟任项目总监未完工合同项目申报表》(格式自制,须注明项目名称、总建筑面积);
备注:拟派的项目总监目前有在监项目的,必须出具在监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报名,中标后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有意隐瞒不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论处;拟派项目总监在监合同项目超过3个,不予接受投标。
⑤《外地监理企业进驻云浮市备案登记申请表》(仅云浮市外投标人提交)。
备注:云浮市外投标人须按云建〔2010〕21号规定办理全年进驻备案手续。
(2)资格审查附加资料(如有时提供)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
备注:由各投标人按本单位实际情况提供,不作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依据,仅供评标委员会作评标依据。
31.3 资格审查说明:
(1)投标人提交的经查验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必须与审查资料中的复印件相符,经查验的原件如果与审查资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资料不全时,或不能提供原件的,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符合性检查程序。
(2)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如证件处于换证阶段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有效的回执或证明文件。
31.4 开标后,招标人当众查验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的《资格审查资料查验登记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未经查验原件的证件资料不作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31.5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评标。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33.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3.2对投标文件作开标符合性检查:
核对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 对符合密封和标记要求的投标文件当众依次开启,检查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情况并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
33.3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误差的修正
34.1 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招标文件的标价实质内容提出修改。
34.2 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但投标人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得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34.3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4.3.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4.3.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影响评标工作。
3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5.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5.3 评标委员会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5.4 评标方法和标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价的办法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书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文件》评分采用百分制。 其中商务标占70分,技术标占30分。
35.4.1《投标文件》评分标准(100分):
类
别
分
数
分 项 内 容
基础
分数
评 分 说 明
经济标
20
投标报价
20
1、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费率(暂按1250万元计)为2.89%;
设定投标监理费率上限:≤2.89%;
设定投标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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