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报告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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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规性评价报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审批:*公司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为了确认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一、评审时间:*年*月*日。二、参加人员:*等。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四、评价范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

2、危险源。五、评价依据:1、GB/T28001-2021标准,GB/T24001-2021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年*月至*年*月(按每半年一次,共1次),对公司及各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1、公司办公室主持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通过学习,使公司员工对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

3、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2、公司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能(资)源使用;5)安全管理;6)化学品管理;7)安全管理;8)道路交通安全管理;9)消防安全管理;10)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2)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3、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工伤保险条例、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节约能源法等。4、检查中发现的事项记录:、“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公司采取了集中收集处置的办法,有专用的存放地点或容器,硒鼓、墨盒与供货厂家联系回收,废电池、笔心、色带由物业管理直接送到大院专设的垃圾站处置,未发生遗撒固体废弃物的现象,同时制定废弃物控制程序,未倾倒法律法规禁止的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油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泄漏”公司目前在施工中使用的氧气、乙炔、稀料、涂料等,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保证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化学品仓库

5、)符合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雷、防渗漏、防泄压的要求。、“扬尘和烟尘排放”已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程序,施工现场有扬尘排放,采取的控制方法是对员工进行控制扬尘的教育,对各种扬尘现象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法,如:使用水泥时,拆包时要轻拿轻放,降低水泥粉尘的排放,场内道路要硬化路面,对扬尘进行撒水降尘控制,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木材及杂物,机动车选择烟尘排放达标的车辆,每年年检进行控制,公司生产活动产生的扬尘和烟尘没有造成对环境的污染。、“能源资源消耗”公司已制定了节能降耗管理办法,采用节水器具,对员工进行节约能源的教育,增强节能意识,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原材料、钢材、木材的消耗,依据预算指定了消耗的

6、定额,以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同时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来提高对资源的节约,对司机班司机节油给予奖励,同时向业主推荐有关节能的建议,提高建筑物的保温隔热性能,减少照明、采暖、制冷能耗。、“噪声排放”针对这项重要环境因素,我们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控制,防止污染周围的环境。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机械使用时产生的噪声较大,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在施工平面布置时,应远离场界和生活、办公区域,或者对产生噪音较大的木工锯房、砼搅拌机房、砼输送泵给予封闭控制噪音,执行已制定的噪声控制程序,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避免夜间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定期检

7、测场界噪声值,对超标噪音采取措施给予控制,公司施工项目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群众的有关噪音的投诉。、“污水排放”建筑施工中污水排放是不可避免的,依据建设部及湖北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首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防止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对“污水排放”的管理办法,项目部基本作到搅拌机前台、砼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污水不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两次沉淀后实施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公司没有油料存放场所,施工人员的食堂由于是临时性的,管理还有不到位的情况,如隔油池不能定期清理,有可能造成轻微的污染事件。、“消防安全管理”,公司编制了火灾应急预案,建立了消防组织机构,

8、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各场所配备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突发事故演练;项目部每日、每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对动火作业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手续,未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安全用电管理”,对临时用电的管理,我们严格按照JGJ46-2021的要求,在编制并完善审批手续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了各类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所有电工持证上岗;所用验电、操作、检修工具、绝缘防护用品按时检定,处于有效状态;对电气设备、线路等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触电隐患的及时整改。未发生触电事故。、“特种设备管理”,针

9、对施工现场普遍使用施工电梯、氧气瓶、乙炔瓶、塔式和汽车起重机的实际情况,我们分门别类地编制了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健康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目前没有发生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七、评价结论:从本年度一次检查的结果来看,我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并适时调整,严格按体系标准执行。公司和项目部都能够有效遵循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环境扰民事件,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未发生尘肺病、传染病及其他卫生防疫问题

10、事件,无个人或单位投诉。各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于合规性评价分析所发现的薄弱环节,公司和所在项目部将制定改进措施,以持续改进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绩效。对在合规性证据收集过程中发现的个别不符合,各项目部均能够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积极开展纠偏活动。通过对纠偏结果的考核,表明纠正措施制订是适宜的,执行结果是有效的。对公司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附:合规义务符合性评价表单位(部门):*公司 第 1 页共 5 页序号环境或危险危害因素环境影响类别或可能导致事故类别适用合规义务的名称和内容(条款摘录)执行情况评价结

11、果改进措施符合轻微 不符合不符合1废水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囯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综合办公室、施工项目部每月对污水排放进行检查、对排污管道进行检查。所有污水均进入污水管道进行处理后排放。项目部设置化粪池和污水排放沟进行排放。2粉尘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区工作车辆扬尘:定时洒水和清扫,减少地面尘源;限制车辆行速,减少物料抛洒和扬尘;经常检查实施目标管理。3噪声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设备噪声:全线设

12、备噪声源采取封闭隔离等降噪措施;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噪音设备维护,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对噪声的控制实施目标管理;通过市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噪声和加工区的噪声的检测。2、施工区工作车辆噪声:通过限速、禁鸣笛措施减少(小)噪声的产生。合规义务符合性评价表单位(部门):*公司 第 2 页共 5 页序号环境或危险危害因素环境影响类别或可能导致事故类别适用合规义务的名称和内容(条款摘录)执行情况评价结果改进措施符合轻微 不符合不符合4能(资)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电:生产用电、办公、生活用电实行定额控制,通过峰谷运行

13、、制度约束严格控制电能浪费,对使用部门实施电能目标考核; 2、水:生产用水、办公、生活用水实行定额控制,通过回收循环使用,制度约束严格控制水资源浪费,对使用部门实施水资源目标考核;3、油:生产用油、车辆用油实行定额控制,通过制度约束严格控制油品浪费,对使用部门实施油品目标考核;4、易耗办公用品:定额控制,通过制度约束严格控制浪费,对使用部门实施目标考核。5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1、油料、氧气、乙炔:通过对采购、运输、贮存、使用过程制订了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有效实施予以控制;未发生安全和污染事件。合规义务符合性评价表单位(部门):*公司 第 3

14、 页共 5 页序号环境或危险危害因素环境影响类别或可能导致事故类别适用合规义务的名称和内容(条款摘录)执行情况评价结果改进措施符合轻微 不符合不符合6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施工区道路设置限速标志;外来水泥运输车辆,由门卫室进行登记,传达安全要求;采购物资运输车辆,由供应部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公司车辆,组织驾驶人员进行交通法规和厂规厂级的学习,车辆按时进行年检,对驾驶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行车安全考核;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养和修理,保持车辆性能完好;禁止酒后驾车、超速、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行车现象。未发生重大交通

15、安全事故。7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司编制了火灾应急预案,建立了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各场所配备的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突发事故演练;项目部每日、每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规义务符合性评价表单位(部门):*公司 第 4 页共 5 页序号环境或危险危害因素环境影响类别或可能导致事故类别适用合规义务的名称和内容(条款摘录)执行情况评价结果改进措施符合轻微 不符合不符合8用电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安全导则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操作要求施工现

16、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了各类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所有电工持证上岗;所用验电、操作、检修工具、绝缘防护用品按时检定,处于有效状态;对电气设备、线路等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触电隐患的及时整改。未发生触电事故。9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编制了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健康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目前没有发生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合规义务符合性评价表单位(部门)

17、:*公司 第 5 页共 5 页10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危险源辨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GB/T28001的规定建立了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重大风险进行了识别和控制,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及以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事故。11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建立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台帐,按照

18、不同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特殊岗位配备专用防护用品(防尘、防噪、防烧、防辐射、防电、防毒、防高空坠落等);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每年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夏季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饮品、药品;高温季节生产岗位采取加强通风和遮阳(有条件的安装空调)等措施改善劳动作业(办公)条件;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卫生防治不合格食品食用。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职业病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故。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表单位名称:序号分类重大风险监测(控)结果适应法律、法规名称相关条款合规性评价结果备注1劳动保护高温施工未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共计监测20次,其中不合格4次,整改后复查合格4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

19、总安健202189号第八条符合高温作业无防护第七条符合高温作业现场茶水供应缺少第十一条符合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建筑施工作业劳防用品防护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21第2.02条符合使用有害有毒材料无防护用品第2。0。10条符合防水作业区域未保证空气流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符合2消防在危险场所动火无专人监护、未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共计监测40次,其中不合格12次,整改后复查合格12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1第6。3.1条符合防火重点部位不配备消防器材第5条符合高空焊接作业未对地面易燃物进行保护第6.3.1条符合3方案措施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

20、技术措施或未按方案实施共计监测20次,其中不合格5次,整改后复查合格5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符合高支模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2187号第九条符合高支模施工脚手架搭设未按方案实施第十六条符合4人员教育、资质施工队伍和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共计监测15次,其中不合格3次,整改后复查合格3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符合特殊工种和机操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未做到持证上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2175号第四条符合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岗前安全教育、班前未接受安全交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21、条例第27条、第36条符合5安全设施大临设施未进行验收投入使用共计监测16次,其中不合格2次,整改后复查合格2次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21第10条符合支护设施已有变形未有措施调整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21第6。4.4条符合作业时先挖后支护第6.1。3条符合危险部位和区域缺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符合6临时用电现场缺乏相应的专业电工,电工不掌握所有用电设备的性能共计监测85次,其中不合格32次,整改后复查合格32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3条符合停用设备未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第9。7.

22、3条符合架设外电防护设施时无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第4.1.6条符合在高低压线路下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体和材料。第4。1。1条符合同一供电系统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除电梯、塔吊设备外)第5。1。2、9。1.2条符合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未同时作重复接地。第5.4。7条符合电气设备未做保护接零或接地第5.2.1条符合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大于10欧姆第5.3。2条符合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第10.2。2条符合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第5。3.2条符合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利用大地作相线和零线第5.1。6条符合潮

23、湿和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未采用保护接零第5。2。2条符合外电线路与设施设备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的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第4。1。1、4。1.2、4。1.3条符合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第5。1。4条符合配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第8。1、8。2条符合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以大代小第8。3.1。0符合手持电动工具绝缘不符合安全标准第9.6条符合设备未切断电源或无人监护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的第8.3。4条符合7高空作业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共计监测69次,其中不合格14次,整改后复查合格14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4.1。9条符合未按规定张设安全平网第3.

24、1。1条符合井架或物料提升口未按规定安装防护门或护拦,安装后高度低于1.5米第3。2。1条符合临边未设置栏杆或栏杆不符合要求第3。1.1条符合2525cm以上洞口不按规定设置防护栏、盖板、安全网。第3。2.2条符合出入口未搭设防护棚或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第2。0.9、3。2.1条符合未经许可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第2。0.8条符合立体交叉作业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第5。2。1条符合框架结构或厂房钢构施工作业面(点)无防护或防护不完善第4.1。2条符合钢直爬梯未可靠固定和中断连接未焊接第4.1。8条符合高处作业未设置安全绳或安全绳不符合使用要求第4.2。1条符合柱安装时高空作业人员无可靠站足点第4

25、。2.1条符合柱安装时高空作业人员无上下爬梯第4。1.10条符合屋架梁、行车梁等安装时无安全绳第4。2.2、4。2.3条符合高处作业工器具未使用工具袋第2。0。6条符合门窗、雨棚安装时未搭设操作平台第4。2.8条符合支拆模板在2米以上无可靠立足点第4。2。1条符合支拆模板高处作业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第4.2.3条符合移动架上部无栏杆第5。1。1条符合升降吊蓝无保险绳,未设置吊篮操作人员生安全带的生命绳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符合安全带系在吊篮和升降用钢丝绳上,未系挂在生命绳上第5。4。6。6条符合8施工机械、机具无经安全检测合格、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共计监测45次,其中不合格5次,整改

26、后复查合格5次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1第2。0.11条符合机械超载作业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第2.0.2条符合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1第2.0。3条符合机械未经验收或带病运行,每次使用前未检查第2.0.22条符合桩架的地基不平或承载力不够第7。1.3条符合施工升降机:设备的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损坏无效不修理继续使用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1第4。9。12条符合设备中使用的起重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超标未及时更换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21第4.2。2条符合起重吊装作业方案不符合要求第3。0.1条符

27、合起重吊装作业钢丝绳与索具不符合要求第3。0。3、3。0。9条符合起重吊装超载作业第3.0.18条符合吊篮挑梁锚固、配重等抗倾覆装置不合格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第5.2.7条符合物料提升机缆风未按标准数量设置未使用钢丝绳,设置角度不符合要求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1第4.8.3条符合吊篮电动机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1第3.4条符合钢筋调直设备维修保养不到位第9。2条符合9脚手架脚手架钢管、扣件、脚手板、密目网材质不合要求共计监测40次,其中不合格4次,整改后复查合格4次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_130-2021

28、第3条符合20米以上高层脚手未采用钢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第6。4。6条符合搭设前无交底,搭设时无分阶段验收,合格挂牌使用第8。2条符合作业层的施工负载超过规定要求第9。0.5条符合用脚手袈固定模板,拉揽风、上料平台、固定砼砂浆泵管,悬挂起重设备等符合悬挑脚手袈外挑杆件与建筑物结构连接不牢,第6。10.5条符合评价人: 批准人: 日期:序号名 称适用条款或相关内容适用部门及对应活动公司现状描述符合性评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第二十六条 建

29、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发的规定执行。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语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

30、法由国务院规定。防治污染/公司运营污染物排放的申报和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推进缴纳排污费排污日常监控监测符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

31、的意见。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

32、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二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

33、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二十三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

34、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水污染防治/公司运营废水排放的申报和排污费的交纳;油类、化学品废弃的排放;废油桶、化学品容器清洗符合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第五十一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第五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

35、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使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按规定执行符合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4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废水的排放申报已达到直接排放标准符合5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第五条 排污单位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六条 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新建和技改项目

36、,试产前三个月内按第六条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第八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变化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应提前15天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履行变更登记手续。第三章 排放许可证制度第九条 各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对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许可证制度。第十条 排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排污申报登记表申请排放许可证。第十一条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地区内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根据水体功能或水质目标的要求进行总量分配,根据水污染和污染物排放现状

37、,确定污染物削减量。第十二条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指标核准排污单位的排放量。对不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放许可证。对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临时排放许可证,并限期削减排放量。申请排污许可证已达到直接排放标准符合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条:扩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12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向所在的环保部门申报。第13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第42条: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扩建工程废气排放

38、的申报废气的排放管理有害气体、粉尘物质防护措施粉尘的有效控制措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第十七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

39、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第十八条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第二十一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

40、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三十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第三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扩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管理。扩建工程固体废物的收集、存贮、运输、利用和处置管理。产品的包装设计工艺设计、设备购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标识, 处置按规定执行符合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国务院和省、

41、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二十四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第二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第二十六条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第二十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

42、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油、电、水的消耗加强管理,节约降低能耗符合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3、14条:扩建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三同时”制度。第15条: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第16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缴纳排污费。第2225条: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的申报,适用标准及采取的措施。扩建项目工业噪声排放的管理噪声污染排污费的交纳噪声污染防治的申报按规定执行,无异常噪声排放符合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43、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44、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

46、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暂无符合1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全文噪声排放监控噪声在标准以下符合12杭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固体废物管理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存储、转移符合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

47、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五)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环境

48、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原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

49、核同意。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50、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第二十一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以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要求目前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符合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全文适用重点:第四条

51、: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的“三同时”验收规定。第十二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新厂区投入使用前的管理要求目前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符合15杭州市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文适用噪声排放监控噪声在标准以下符合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四条 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凡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同时进行治理。 建设项目建成后,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符合环境保护

52、的有关法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新生产车间投入使用前的管理要求目前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符合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油漆、汞灯、电池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符合18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全文(参照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程序按规定执行符合19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确定公司环境空气质量等级二类区符合20GB 3095-20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文(参考)-21GB162971996大气污

53、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标准:二氧化硫 1200mg/m3氮氧化物 420mg/m3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无废气排放22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公司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pH值 69 SS 400mg/LBOD5 300mg/LCODcr 500mg/L污水的排放达到排放标准符合23GB12348202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1 标准值:昼间 65 夜间 55,单位:等效声级Leq(dBA)厂界噪声管理昼间在标准值以下,夜间不作业符合2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费用列支办法。缴纳排污费定期缴纳符合25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污染排放的

54、定期检测和委托监测。环境污染源监测定期检测符合2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1排放限值:(单位:dB)昼间 85 夜间 55公司内部建筑施工(目前暂无)昼间在标准值以下,夜间不作业符合2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了有关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过程和方法。第十九条: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的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一)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四)采用能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55、。第二十条: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原料、能源的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按规定执行符合2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4.9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上必须粘帖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5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6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7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8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危险废物的贮存和管

56、理专人管理严格有效控制符合29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配合调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配合调查、检查或者现场勘验,如实回答询问,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当发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时无符合30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第三十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保护水资源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保护水资源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3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三同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57、工、同时投产使用。分设计、施工、试运行阶段和竣工验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3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下称排污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其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三十一条 排污单位向大气排放粉尘或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气、粉尘的,必须依法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或者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排放。第三十八条 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保养检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气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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