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与化学事故.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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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 京 化 工 大 学 理 学 院金 鑫 第 一 节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概 念第 二 节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 普 查 和 监 控 技 术 第 三 节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危 险 性 评 价第 四 节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基 本 原 则第 五 节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第 六 节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习 6 .1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概 念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和 工 业 生 产 的 迅 猛 发 展 一 方 面 丰 富 了 人类 的 物 质 生 活 , 另 一 方 面 现 代 化 大 生

2、产 隐 藏 着 众 多 的潜 在 危 险 。 20 世 纪 70 年 代 以 来 , 预 防 重 大 工 业 事 故 已 成 为 各 国社 会 、 经 济 和 技 术 发 展 的 重 点 研 究 对 象 之 一 , 引 起 国际 社 会 的 广 泛 重 视 。 1993年 6月 , 第 (80届 国 际 劳 工 大 会 通 过 的 预 防重 大 工 业 事 故 公 约 将 “ 重 大 事 故 ” 定 义 为 :在 重 大 危 害 设 施 内 的 一 项 活 动 过 程 中 出 现 意 外 的突 发 性 的 事 故 , 如 严 重 泄 漏 , 火 灾 或 爆 炸 , 其 中涉 及 到 一 种 或

3、 多 种 危 险 物 质 , 并 导 致 对 工 人 、 公众 或 环 境 造 成 即 刻 的 或 延 期 的 严 重 危 害 。 对 重 大危 害 设 施 定 义 为 : 不 论 长 期 地 或 临 时 地 加 工 、 生产 、 处 理 、 搬 运 、 使 用 或 储 存 数 量 超 过 临 界 量 的一 种 或 多 种 危 险 物 质 , 或 多 类 危 险 物 质 的 设 施( 不 包 括 核 设 施 、 军 事 设 施 以 及 设 施 现 场 之 外 的非 管 道 的 运 输 ) 。 我 国 在 GB 18218-2009 重 大 危 险 源辨 识 标 准 中 将 重 大 危 险 源

4、定 义 为 : 长 期地 或 临 时 地 生 产 、 加 工 、 搬 运 、 使 用 或 贮存 危 险 物 质 , 且 危 险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过 临 界 量 的 单 元 。 ( 1) 危 险 物 质 : 一 种 物 质 或 若 干 种 物 质 的 混 合物 , 由 于 它 的 化 学 、 物 理 或 毒 性 特 征 , 使 其 具 有易 导 致 火 灾 、 爆 炸 或 中 毒 的 危 险 。( 2) 临 界 量 : 指 对 于 某 种 或 某 类 危 险 物 质 规 定的 数 量 。 若 单 元 中 的 物 质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该 数 量 ,则 该 单 元 就

5、被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3) 单 元 : 指 一 个 ( 套 ) 生 产 装 置 、 设 施 或 场所 , 或 同 属 一 个 工 厂 的 且 边 缘 距 离 小 于 (500m) 的 几 个 ( 套 ) 生 产 装 置 、 设 施 或 场 所 。 6 .2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 普 查 和 监 控 技 术 6.2.1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是 进 一 步 评 价 和 控 制 重大 危 险 源 的 基 础 , 也 是 企 业 编 制 事 故 应 急 预 案的 基 础 。 企 业 应 根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种 类 、

6、特 性采 取 一 系 列 的 应 急 措 施 , 编 制 出 相 应 的 事 故 应急 预 案 。 1.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标 准 英 国 是 最 早 系 统 地 研 究 重 大 危 险 源 控 制 技 术 的 国家 。 1976年 英 国 重 大 危 险 源 咨 询 委 员 会 (ACMH)首次 提 出 重 大 危 险 源 建 议 的 标 准 。 欧 共 体 在 1982年 6月 颁 布 了 工 业 活 动 中 重 大事 故 危 险 法 令 ( 82/501EEC) , 简 称 塞 韦 索 法令 。 1996年 9月 , 澳 大 利 亚 国 家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委 员会 颁

7、布 了 重 大 危 险 源 控 制 国 家 标 准 。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认 为 , 各 国 应 根 据 具 体 的 工 业生 产 情 况 制 定 适 合 国 情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标 准 。 我 国 于 2009年 发 布 了 经 修 订 的 国 家 标准 GB 182182009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其 中 对 辨 识 依 据 、 危 险 物 质 的 临 界 量 等 做出 了 明 确 规 定 。 2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分 类 根 据 GB 18218 ,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为 生 产 场 所 重 大危 险 源 和 贮 存 区 重 大 危 险 源

8、两 种 。 (1) 生 产 场 所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物 质 的 不 同 特 性 , 生 产 场 所 重 大 危 险 源 按以 下 四 类 物 质 的 品 名 及 其 临 界 量 加 以 确 定 : 爆 炸 性 物 质 ; 易 燃 物 质 ; 活 性 化 学 物 质 ; 有 毒 物 质 。 (2) 贮 存 区 重 大 危 险 源 贮 存 区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确 定 方 法 与 生 产 场 所 重 大危 险 源 基 本 相 同 , 只 是 因 为 工 艺 条 件 较 为 稳 定 ,临 界 量 数 值 较 大 。 3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指 标 单 元 内 存 在

9、危 险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国 家 标准 GB 182182009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规 定 的 临界 量 , 即 被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6 .2 .3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普 查 国 家 标 准 GB 182182009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发 布 之 前 , 我 国 业 已 开 展 了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普 查 工作 。 实 施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 申 报 ( 普 查 ) , 了 解和 掌 握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数 量 、 分 布 及 其 状 况 , 建 立重 大 危 险 源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是 建

10、 立 重 大 危 险 源 控制 系 统 的 基 础 和 关 键 , 对 提 高 我 国 的 重 特 大 事 故预 防 水 平 , 编 制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1.重 大 危 险 源 分 类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类 是 重 大 危 险 源 申 报 、 普 查 的基 础 。 依 据 各 大 类 重 大 危 险 源 各 自 的 特 性 进 行 有层 次 的 展 开 。 按 上 述 原 则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为 7大 类 :( 1) 易 燃 、 易 爆 、 有 毒 物 质 的 贮 罐 区 ( 贮 罐 ) ;( 2) 易 燃 、 易

11、 爆 、 有 毒 物 质 的 库 区 ( 库 ) ;( 3) 具 有 火 灾 、 爆 炸 、 中 毒 危 险 的 生 产 场 所 ;( 4) 压 力 管 道 ;( 5) 锅 炉 ; ( 6) 压 力 容 器 ;( 7) 煤 矿 (井 工 开 采 );( 8) 金 属 非 金 属 地 下 矿 山 ; ( 9) 尾 矿 库 。 2.重 大 危 险 源 普 查 指 标 体 系 重 大 危 险 源 普 查 指 标 体 系 应 能 全 面 反 映 重 大 危险 源 的 客 观 状 况 以 及 影 响 事 故 发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所 反 映 的 信 息 应 能 满 足 重 大 危 险 源 信 息

12、 管 理 以 及快 速 评 价 分 级 的 要 求 。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有 关 信 息 ,包 含 下 述 内 容 : (1) 重 大 危 险 源 所 在 地 的 基 本 情 况 重 大 危 险 源 所 在 地 的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法 人 单 位名 称 、 单 位 代 码 、 经 济 类 型 、 占 地 面 积 、 行 业 代码 、 主 管 机 关 、 通 讯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所 属 委 办 、隶 属 关 系 、 主 要 产 品 等 有 关 重 大 危 险 源 所 在 地 基本 情 况 信 息 的 17个 指 标 。 (2)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基 本 情 况

13、 依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类 , 分 别 制 定 各 类 重 大危 险 源 的 普 查 指 标 。 其 中 危 险 源 包 括 易 燃 、 易 爆 、 有 毒 物 质 的 贮 罐 区 ( 贮 罐 ) ; 库 区 ( 库 ) ; 具 有 火 灾 、 爆 炸 、 中 毒 危 险 的 生 产 场 所 ; 压力 管 道 ;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煤 矿 (井 工 开 采 )。 金 属 非 金 属 地 下 矿 山 ; 尾 矿 库 。 3.重 大 危 险 源 周 围 环 境 的 基 本 情 况 重 大 危 险 源 周 围 环 境 的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危 险 源周 边 环 境 情

14、况 和 周 边 情 况 对 危 险 源 的 影 响 两 个大 项 , 主 要 考 虑 危 险 源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对 周 围 环境 的 影 响 以 及 周 边 环 境 中 危 险 因 素 对 危 险 源 的影 响 。 (1) 危 险 源 周 边 环 境 情 况 危 险 源 周 边 环 境 情 况 包 括 可 能 灾 害 形 式 、最 大 危 险 区 域 面 积 和 周 边 地 区 情 况 。(2) 周 边 情 况 对 危 险 源 的 影 响 主 要 考 虑 的 危 险 因 素 是 : 火 源 、 输 配 电 装置 及 其 他 。 4.其 他 信 息 重 大 危 险 源 普 查 往 往

15、是 使 用 专 业 机 构 设 计 好 的表 格 , 由 危 险 源 所 在 单 位 在 对 危 险 源 进 行 辨 识 的基 础 上 , 填 报 危 险 源 信 息 表 。 危 险 源 其 他 信 息 包括 危 险 源 所 在 单 位 负 责 人 、 填 报 部 门 负 责 人 、 填报 人 、 填 报 日 期 、 联 系 电 话 等 项 内 容 。 6 .2 .4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监 控 我 国 现 阶 段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还 缺 乏 系 统 、 有 效 的监 控 手 段 , 各 地 区 对 其 所 在 范 围 内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主要 靠 各 企 业 、 单 位

16、的 严 防 死 守 , 未 建 立 良 好 的 宏 观监 控 系 统 , 国 家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情 况 也 缺 乏 有 效的 监 控 手 段 。 1.政 府 部 门 对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宏 观 监 控 通 过 重 大 危 险 源 宏 观 监 控 , 建 立 安 全 监 督 管理 部 门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分 级 管 理 体 系 , 建 立 重大 危 险 源 宏 观 监 控 信 息 网 络 , 以 加 强 对 重 大 危险 源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 最 终 建 立 和 健 全 重 大 危 险源 的 管 理 制 度 。 进 行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17、监 控 可 从 以下 方 面 着 手 : ( 1) 在 对 存 在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进 行 普 查 、 分 级 ,并 制 定 有 关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察 管 理 法 规 的 基 础 上 ,明 确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企 业 对 于 危 险 源 的 管 理责 任 、 管 理 要 求 ( 包 括 组 织 制 度 、 报 告 制 度 、监 控 管 理 制 度 及 措 施 、 隐 患 整 改 方 案 、 应 急 措施 方 案 等 ) , 促 使 企 业 建 立 重 大 危 险 源 控 制 机制 , 确 保 安 全 。( 2) 依 据 有 关 法 规 对 存 在 重 大 危

18、险 源 的 企 业实 施 分 级 管 理 , 针 对 不 同 级 别 确 定 规 范 的 现 场监 督 方 法 , 督 促 企 业 执 行 有 关 法 规 , 建 立 监 控机 制 , 并 督 促 隐 患 整 改 。 ( 3) 建 立 健 全 新 建 、 改 建 企 业 重 大 危 险 源 申报 、 分 级 制 度 , 使 重 大 危 险 源 管 理 规 范 化 、 制度 化 。 同 时 与 专 业 技 术 中 介 组 织 配 合 , 根 据 企业 的 行 业 、 规 模 等 具 体 情 况 提 供 监 控 的 管 理 及技 术 指 导 。( 4) 在 各 地 开 展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19、, 逐 步 建 立 全国 范 围 内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信 息 系 统 , 以 便 各 级 安全 监 督 部 门 及 时 了 解 、 掌 握 重 大 危 险 源 状 况 ,从 而 建 立 企 业 负 责 、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监 督 的 重 大危 险 源 监 控 体 系 。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控 工 作 中 的主 要 职 责 为 :a、 接 受 重 大 危 险 源 申 报 , 并 进 行 登 记 ;b、 接 收 重 大 危 险 源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 并 审 核 ;c、 按 重 大 危 险 源 危 险 级 别 , 实 行 分 级 监 察 和

20、管 理 , 建 立 所 辖 范 围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信 息 管 理 网络 系 统 和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制 。 2.企 业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监 控 企 业 可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建 立 实 时 监 控 预 警 系 统 。 重 大 危 险 源 所 在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申报 和 管 理 的 责 任 人 , 由 其 指 定 专 门 的 人 员 和 机 构 负 责 重大 危 险 源 的 管 理 , 主 要 应 履 行 以 下 职 责 :( 1) 掌 握 企 业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分 布 情 况 , 了 解 发 生 事 故的

21、可 能 性 及 其 严 重 程 度 , 负 责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 2) 对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和 培 训 , 提 高 安 全 意 识 , 对重 大 危 险 源 所 在 区 域 进 行 安 全 标 识 ;( 3)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和 巡 检 , 随 时 掌 握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动 态 变 化 情 况 ; ( 4) 当 重 大 危 险 源 发 生 变 化 时 , 及 时 变 更 管理 制 度 , 如 生 产 工 艺 、 设 备 、 材 料 、 生 产 过程 等 因 素 发 生 变 化 之 间 应 进 行 危 险 分 析 和 安全

22、评 价 ;( 5) 编 制 场 内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 配 备 充 足和 必 需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和 工 具 , 每 年 至 少 进行 一 次 预 案 演 习 。 应 根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具 体 情 况 , 建 立 可 靠 、有 效 的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 以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保 证安 全 。 6.3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危 险 性 评 价 6.3.1危 险 性 评 价 的 一 般 概 念 评 价 是 指 按 照 明 确 目 标 测 定 对 象 的 属 性 , 把 它 变成 主 观 效 用 的 行 为 , 即 明 确 价 值 的 过

23、程 。 危 险 性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寻 求 企 业 的 事 故 率 最 低 、 损失 最 小 、 安 全 投 资 效 益 最 优 的 措 施 。 6.3.2 危 险 性 评 价 方 法 危 险 性 评 价 包 括 确 认 危 险 性 和 评 价 危 险 程 度两 个 方 面 的 问 题 。 前 者 在 于 辨 识 危 险 源 , 定 量 来自 危 险 源 的 危 险 性 ; 后 者 在 于 控 制 危 险 源 , 评 价采 取 控 制 措 施 后 仍 然 存 在 的 危 险 源 的 危 险 性 是 否可 以 被 接 受 , 在 实 际 安 全 评 价 过 程 中 , 这 些 工 作不

24、是 截 然 分 开 、 孤 立 进 行 的 , 而 是 相 互 交 叉 、 相互 重 叠 进 行 的 。 1.危 险 性 预 评 价 危 险 性 预 评 价 是 在 系 统 开 发 、 设 计 阶 段 , 即在 系 统 建 前 进 行 的 危 险 性 评 价 。 2.现 有 系 统 危 险 性 评 价 这 是 在 系 统 建 成 以 后 的 运 转 阶 段 进 行 的系 统 危 险 性 评 价 。 它 的 目 的 在 于 了 解 系 统 的现 实 危 险 性 , 为 进 一 步 采 取 降 低 危 险 性 的 措施 提 供 依 据 。 从 实 际 情 况 来 看 , 危 险 性 评 价 方 法

25、 又 有定 性 评 价 方 法 和 定 量 评 价 方 法 之 分 。 1、 定 性 危 险 性 评 价 定 性 危 险 性 评 价 不 对 危 险 性 进 行 量 化 处 理而 只 做 定 性 的 比 较 。 常 用 与 有 关 的 标 准 、 规 范或 安 全 检 查 表 对 比 的 方 法 , 判 断 系 统 的 危 险 程度 。2、 定 量 危 险 性 评 价 定 量 危 险 性 评 价 是 在 危 险 性 量 化 基 础 上 进行 的 评 价 , 能 够 比 较 精 确 地 描 述 系 统 的 危 险 状况 。 3.危 险 物 质 加 工 处 理 危 险 性 评 价 方 法 (1)

26、道 化 学 公 司 火 灾 爆 炸 指 数 法 (2)工 生 产 危 险 性 评 价 方 法 划 分 评 价 单 元 按 规 范 、 标 准 审 查 危 险 性 排 序 事 故 设 想 事 故 后 果 仿 真 详 细 危 险 性 分 析整 改 建 议 4.概 率 危 险 性 评 价 概 率 危 险 性 评 价 是 以 某 种 伤 亡 事 故 或 财 产损 失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为 基 础 进 行 的 系 统 危 险 性评 价 。 它 主 要 采 用 定 量 的 安 全 系 统 分 析 方 法 中的 事 件 树 分 析 、 事 故 树 分 析 等 计 算 系 统 事 故 发生 的 概

27、率 , 然 后 与 规 定 的 安 全 目 标 相 比 较 , 评价 系 统 的 危 险 性 。 概 率 危 险 性 评 价 程 序 系 统 描 述危 险 源 辨 识估 算 事 故 率 推 测 事 故 后 果计 算 危 险 度能 否 接 受 改 进 系 统 系 统 运 行是 否 整 个 评 价 过 程 包 括 系 统 内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 估算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 推 算 事 故 结 果 、 计 算 危 险 度 以及 与 设 定 的 安 全 目 标 值 相 比 较 等 一 系 列 的 工 作 。在 概 率 危 险 性 评 价 中 , 广 泛 应 用 事 件 树 分 析 和 故

28、障 树 分 析 等 定 量 的 安 全 系 统 分 析 方 法 辨 识 危 险 源 ,计 算 系 统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 应 用 后 果 分 析 方 法 推 测重 大 危 险 源 导 致 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 。 狭 义 的 概 率 危险 性 评 价 包 括 计 算 危 险 度 和 设 定 安 全 目 标 两 项 主要 工 作 。 前 者 在 于 定 量 的 描 述 系 统 的 危 险 性 , 后者 在 于 确 定 可 接 受 的 危 险 水 平 。 6.4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基 本 原 则 6.4.1、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29、救 援 是 指 危 险 化 学 品 由 于 各 种 原 因 造 成或 可 能 造 成 多 人 员 伤 亡 及 其 他 较 大 社 会 危 害 时 , 为 及时 控 制 危 险 源 , 抢 救 受 害 人 员 , 指 导 群 众 防 护 和 组 织撤 离 , 消 除 危 害 后 果 而 组 织 的 救 援 活 动 。 6.4.2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基 本 任 务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是 近 几 年 国 内 开 展 的 一项 社 会 性 减 灾 救 灾 工 作 。 其 基 本 任 务 是 : ( 1) 控 制 危 险 源 ;( 2) 抢 救 受 害 人 员 ; ( 3)

30、 指 导 群 众 防 护 , 组 织 群 众 撤 离 ; ( 4) 做 好 现 场 清 消 , 消 除 危 害 后 果 。 6.4.3.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基 本 形 式 1、 单 位 自 救 (1) 安 全 生 产 法 和 条 例 的 规 定 ;(2)单 位 负 责 人 对 组 织 救 援 所 负 有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 要 求 单 位 内 部 一 旦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 单位 负 责 人 必 须 立 即 按 照 本 单 位 制 定 的 应 急 救 援 预案 组 织 救 援 , 并 立 即 报 告 当 地 负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31、全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和 公 安 、 环 境 保 护 、 质 检部 门 。 2、 社 会 救 援 目 前 , 已 建 立 国 家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系 统 ,成 立 了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并 按 区 域 组 建起 了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抢 救 中 心 , 开 通 了 化 学 事 故应 急 咨 询 热 线 05433889090、 3889191, 负 责 化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目 前 , 我 国 已 建 立 8大 应 急 救 援 抢 救 中 心 ,主 要 分 布 于 我 国 化 工 发 达 地 区 。

32、6.4.4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组 织 与 实 施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一 般 包 括 报 警 与 接 警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的 出 动 、 实 施 应 急 处 理 即 紧 急 疏散 、 现 场 急 救 、 溢 出 或 泄 漏 处 理 和 火 灾 控 制 几个 方 面 。 1、 事 故 报 警 与 接 警 : 事 故 报 警 的 及 时 与 准 确 是 能 否 及时 控 制 事 故 的 关 键 环 节 。 2、 出 动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各 主 管 单 位 在 接 到 事 故 报 警 后 ,应 迅 速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专 业 队 , 赶

33、 赴 现 场 , 在 做 好 自 身 防护 的 基 础 上 , 快 速 实 施 救 援 , 控 制 事 故 发 展 , 并 将 伤 员救 出 危 险 区 域 和 组 织 群 众 撤 离 、 疏 散 , 做 好 危 险 化 学 品的 清 除 工 作 。3、 紧 急 疏 散 : ( 1) 建 立 警 戒 区 域 ; ( 2) 紧 急 疏 散 ;4、 现 场 急 救 :5、 泄 漏 处 理 : ( 1) 泄 漏 处 理 注 意 事 项 ; ( 2) 泄 漏 源控 制 ; ( 3) 泄 漏 物 处 理 。 6、 火 灾 控 制 : ( 1) 灭 火 注 意 事 项 ; ( 2) 灭 火 对 策 。 6

34、 .5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主 要 内容 及 编 制 过 程 和 方 法6.5.1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中 , 最 基 本 的 内 容 是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 1) 基 本 情 况 ; ( 2) 可 能 事 故 及 其 危 险 、 危害 程 度 ( 范 围 ) 的 预 测 ; ( 3) 应 急 救 援 的 组 成和 职 责 ; ( 4) 报 警 与 通 讯 ; ( 5) 现 场 抢 险 ;( 6) 条 件 保 障 ; ( 7) 培 训 和 演 练 。 6.5.2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35、编 制 的 过 程 编 制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通 常 分 调 查 研 究 , 收集 资 料 ; 全 面 分 析 , 科 学 评 估 ; 进 行 分 工 , 组 织编 写 ; 实 地 勘 察 , 反 复 修 改 这 四 个 阶 段 。6.5.3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编 写 提 纲 1、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1) 周 边 环 境 与 内 部 概 况 ;( 2) 企 业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数 量 及 分 布 情 况 2、 预 防 事 故 的 措 施 (1)对 已 确 定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在 建 筑 设 计 、 设 备设 计 、 环 境 设 计

36、上 采 取 有 关 的 消 防 、 安 全 设计 ; 。( 2) 设 备 、 设 施 的 硬 件 方 面 措 施 ;( 3) 设 备 、 设 施 的 管 理 方 面 措 施 。 3、 组 织 保 障 和 处 置 方 案 及 程 序( 1) 指 挥 机 构 。 由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 有 关 副 职 领 导 及 总 务 、 安 技 、保 卫 、 环 保 、 卫 生 保 健 等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组 成 成 立 重 大 危险 源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 下 设 应 急 救 援 办 公 室负 责 日 常 工 作 。( 2) 指 挥 机 构 职 责 。 指

37、 挥 领 导 小 组 , 负 责 本 单 位 预 案 的 制 定 、 修 订 , 组建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组 织 预 案 的 实 施 和 演 练 , 检 查 督 促 做好 重 大 危 险 源 事 故 的 预 防 措 施 和 应 急 救 援 的 各 基 本 原 则准 备 工 作 。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 按 照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实 施 救援 。 ( 3) 处 置 方 案 。 根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目 标 模 拟 事 故 状 态 , 制 定 出各 种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应 急 处 置 方 案 ( 4) 处 置 程 序 。 企 业 应 制 订 事 故 处 置

38、程 序 图 , 一 旦 发 生 重 大危 险 源 事 故 , 第 一 步 先 做 什 么 、 第 二 步 应 做 什 么 、第 三 步 再 做 什 么 , 都 要 有 明 确 规 定 , 做 到 临危 不 惧 , 指 挥 不 乱 。 4、 相 关 措 施 和 要 求 ( 1) 通 讯 装 备 ;( 2) 信 号 规 定 ;( 3)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的 培 训 和 演 练 ;( 4) 紧 急 安 全 疏 散 ;( 5) 工 程 抢 险 抢 修 ;( 6) 现 场 医 疗 救 护 ;( 7) 社 会 支 援 。 6 .6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习 6.6.1演 习 的 目

39、 的 演 习 的 目 的 在 于 验 证 预 案 的 可 行 性 , 符 合 实 际 情 况 程度 。 同 时 找 出 预 案 中 不 足 的 方 面 6.6.2演 习 分 类 及 内 容 1、 演 习 的 分 类应 急 救 援 演 习 , 一 般 可 分 为 室 内 演 习 和 现 场 演习 两 种 。2、 演 习 基 本 要 求 和 内 容 :( 1) 基 本 要 求 : 要 把 各 级 应 急 救 援 力 量 和 应该 配 备 的 器 材 组 成 统 一 的 整 体 。( 2) 演 习 的 基 本 内 容 : 6.6.3 演 习 的 方 法 1、 人 员 组 成 演 习 一 般 都 要

40、有 两 部 分 人 员 组 成 : 一 是 事故 应 急 救 援 的 演 习 者 , 占 演 习 人 员 的 绝 大 多 数 。从 指 挥 员 起 至 参 加 应 急 救 援 的 每 一 个 专 业 队 成员 都 应 该 是 现 职 人 员 , 即 将 来 可 能 与 事 故 和 事故 应 急 救 援 直 接 有 关 者 。 另 一 方 面 是 事 故 应 急救 援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的 考 核 评 价 者 , 他 们 在 演习 后 与 演 习 者 共 同 进 行 讲 评 和 总 结 。 2、 情 况 设 置( 1) 情 况 设 置 和 内 容 ; ( 2) 事 故 描 述 ;( 3

41、) 时 间 安 排 ;( 4) 演 习 条 件 选 择 ; ( 5) 演 习 时 的 安 全 保 证 。 3、 讲 评 和 总 结 演 习 后 的 讲 评 是 对 每 个 演 习 者 的 再 次 学 习 和 全面 提 高 的 好 机 会 。 对 于 每 个 救 援 专 业 队 来 说 , 通 过讲 评 要 写 出 书 面 报 告 送 上 级 部 门 ,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 1) 通 过 演 习 主 要 发 现 的 问 题 ;( 2) 对 演 习 准 备 情 况 的 评 价 ;( 3) 对 预 案 有 关 程 序 、 内 容 的 建 议 和 改 进 意 见 ;( 4) 在 训 练 ,

42、器 材 设 备 方 面 的 改 进 意 见 ;( 5) 演 习 的 最 佳 顺 序 和 时 间 建 议 ;( 6) 对 演 习 情 况 设 置 的 意 见 ;( 7) 对 演 习 指 挥 机 关 的 意 见 等 。 应 急 救 援 演 习 指 挥 部 根 据 每 个 救 援 专 业 队 的 报 告 汇 集 写 成 综 合 报 告 。 粉 尘 爆 炸 及 其 影 响 因 素 早 在 1785年 , 世 界 上 第 一 次 有 记 载 的 粉 尘 爆 炸 发 生 在意 大 利 Turin的 面 粉 仓 库 。 1906年 法 国 Courriers矿 爆 炸1096人 死 亡 之 后 , 各 国

43、大 量 粉 尘 爆 炸 的 实 验 研 究 兴 起 。19521979年 间 , 日 本 发 生 各 类 粉 尘 爆 炸 事 故 209起 , 伤 亡 共 546人 , 其 中 以 粉 碎 制 粉 工 程 和 吸 尘 分 离 工 程 较突 出 , 各 为 46起 。 联 邦 德 国 19651980年 发 生 各 类 粉尘 爆 炸 事 故 768起 , 其 中 较 严 重 的 是 木 粉 及 木 制 品 粉 尘和 粮 食 饲 料 爆 炸 事 故 , 分 别 占 32 和 25 。 我 国 发 生的 这 些 粉 尘 爆 炸 尤 其 是 系 统 爆 炸 , 造 成 了 严 重 损 失 ,仅 198

44、7年 哈 尔 滨 亚 麻 厂 的 亚 麻 尘 爆 炸 事 故 , 造 成 了 死亡 58人 , 轻 重 伤 177人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882万 元 的 重 大事 故 。 (1) 粉 尘 的 概 念 : 无 论 是 作 为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伴随 现 象 , 还 是 作 为 所 需 要 的 最 终 成 品 , 凡 是 呈 细粉 状 态 的 固 体 物 质 , 人 们 称 之 为 粉 尘 。 按 堆 积 状态 , 可 分 为 粉 尘 层 (沉 积 粉 尘 )和 粉 尘 云 (悬 浮 粉 尘 )两 类 。 在 粉 尘 爆 炸 研 究 中 , 常 把 粉 尘 分 为 可 燃

45、粉 尘 和 不可 燃 粉 尘 (或 惰 性 粉 尘 )两 类 。 可 燃 粉 尘 是 指 与 空 气中 氧 反 应 后 能 放 热 的 粉 尘 。 根 据 可 燃 粉 尘 的 爆 炸 特 性 , 又 可 将 其 分 为 两 大 类 :即 活 性 粉 尘 和 非 活 性 粉 尘 。 其 基 本 区 别 是 : 非 活 性粉 尘 是 典 型 的 燃 料 , 本 身 不 含 氧 , 故 只 有 分 散 在 含氧 的 气 体 中 (如 空 气 )时 才 有 可 能 发 生 爆 炸 。 反 之 ,活 性 粉 尘 本 身 含 活 性 氧 , 故 含 氧 气 体 并 不 是 发 生 爆炸 的 必 要 条 件

46、 , 它 在 惰 性 气 体 中 也 可 爆 炸 。 因 而 活性 粉 尘 不 存 在 浓 度 上 限 的 情 形 。 显 而 易 见 , 火 炸 药和 烟 火 剂 粉 尘 属 于 活 性 粉 尘 , 而 其 它 粉 尘 , 如 金 属 、煤 、 粮 食 、 塑 料 及 纤 维 粉 尘 等 属 于 非 活 性 粉 尘 。 (2 ) 粉 尘 的 特 性 粒 度 : 不 同 的 粉 尘 , 粒 度 不 同 。 粉 尘 粒 度 是 粉 尘 爆 炸 中 一 个很 重 要 的 参 数 。 粉 尘 的 表 面 积 : 粉 尘 的 表 面 积 , 主 要 取 决 于 粉 尘 的 粒 度 。 同一 体 积 的

47、 物 体 , 粒 度 越 小 , 表 面 积 越 大 。 表 面 积 的 增 加 , 意 味着 材 料 与 空 气 的 接 触 面 积 增 大 , 这 就 加 速 了 固 体 与 氧 的 反 应 ,增 加 了 粉 尘 的 化 学 活 性 , 使 粉 尘 点 火 后 燃 烧 更 快 。 粉 尘 的 吸 附 性 和 活 性 : 任 何 物 质 的 表 面 都 有 对 其 它 物 质 吸 附能 力 ,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吸 附 作 用 。 由 于 粉 尘 的 粒 度 小 , 表 面 积 大 ,因 此 它 的 吸 附 作 用 也 大 。 粉 尘 的 动 力 学 稳 定 性 : 粒 子 始 终 保

48、 持 分 散 状 态 而 不 向 下 沉 积的 稳 定 性 称 为 动 力 学 稳 定 性 。 悬 浮 在 空 间 的 粉 尘 云 是 一 个 不 断运 动 的 集 合 体 。 粉 尘 受 重 力 的 影 响 , 会 发 生 沉 降 , 沉 降 的 速 度与 粒 度 有 一 定 的 关 系 。 而 粒 子 间 相 互 碰 撞 的 布 朗 运 动 又 阻 止 它们 向 下 沉 降 , 即 抵 消 了 粒 子 的 沉 降 。 (3 ) 可 燃 粉 尘 爆 炸 的 条 件 粉 尘 本 身 具 有 可 燃 性 。 要 有 一 定 的 粉 尘 浓 度 。 与 气 体 爆 炸 浓 度 不 同 , 粉 尘

49、浓 度采 用 单 位 体 积 所 含 粉 尘 粒 子 的 质 量 来 表 示 , 单 位 是 gm-3 或mgL-1, 如 浓 度 太 低 , 粉 尘 粒 子 间 距 过 大 , 火 焰 难 以 传 播 。 要 有 一 定 的 氧 含 量 。 (含 能 粉 尘 除 外 ) 一 定 的 氧 含 量 是 粉尘 得 以 燃 烧 的 基 础 。 要 有 足 够 的 点 火 源 。 粉 尘 爆 炸 所 需 的 最 小 点 火 能 量 比 气体 爆 炸 大 1 2 个 数 量 级 , 大 多 数 粉 尘 云 最 小 点 火 能 量 在 5 mJ 50 mJ 量 级 范 围 。 粉 尘 必 须 处 于 悬

50、浮 状 态 , 即 粉 尘 云 状 态 。 这 样 可 以 增 加气 固 接 触 面 积 , 加 快 反 应 速 度 。 (4 ) 可 燃 粉 尘 爆 炸 机 理 点 火 能 供 给 粒 子 表 面 以 热 能 , 使 其 温 度 上 升 ; 粒 子 表 面 的 分 子 由 于 热 分 解 或 干 馏 作 用 , 产 生 可 燃 气 体分 布 在 粒 子 周 围 ; 可 燃 气 体 与 空 气 混 合 生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气 体 , 进 而 被 点 燃产 生 火 焰 ; 火 焰 产 生 热 能 , 加 速 粉 尘 分 解 ,, 循 环 往 复 放 出 气 相 的可 燃 性 物 质 与

51、空 气 混 合 , 进 一 步 发 火 传 播 。 因 此 , 粉 尘 爆 炸 时 的 氧 化 反 应 主 要 是 在 气 相 内 进 行 的 , 实质 上 是 气 体 爆 炸 。 并 且 氧 化 放 热 速 率 要 受 到 质 量 传 递 的 制约 , 即 颗 粒 表 面 氧 化 物 气 体 要 向 外 界 扩 散 , 外 界 氧 也 要 向颗 粒 表 面 扩 散 , 这 个 速 度 比 颗 粒 表 面 氧 化 速 度 小 得 多 , 就形 成 控 制 环 节 。 所 以 , 实 际 氧 化 反 应 放 热 消 耗 颗 粒 的 速 率 ,最 大 等 于 传 质 速 率 。 (5 ) 粉 尘

52、爆 炸 的 危 害 粉 尘 爆 炸 的 燃 烧 速 度 或 爆 炸 压 力 上 升 速 度 比 气 体 爆炸 要 小 , 但 燃 烧 时 间 长 , 产 生 能 量 大 , 爆 炸 形 成 的 冲击 波 持 续 作 用 时 间 长 , 因 而 具 有 极 强 的 破 坏 性 。 粉 尘爆 炸 的 破 坏 力 比 同 质 量 的 炸 药 要 大 3 4倍 。 发 生 爆 炸 时 , 有 燃 烧 粒 子 飞 出 , 如 果 此 燃 烧 粒 子 溅射 到 可 燃 物 或 人 体 上 , 会 使 可 燃 物 局 部 严 重 炭 化 和 人体 严 重 灼 伤 。 容 易 产 生 二 次 爆 炸 。 能

53、产 生 有 毒 气 体 。 (6 ) 影 响 粉 尘 爆 炸 的 因 素 影 响 粉 尘 爆 炸 的 因 素 有 粉 尘 自 身 形 成 的 和 外 部 条 件 形成 的 两 方 面 因 素 。 就 粉 尘 自 身 因 素 来 说 , 又 有 化 学 因素 和 物 理 因 素 两 类 。 化 学 因 素 主 要 指 燃 烧 热 和 燃 烧 速度 , 此 外 还 有 水 汽 及 二 氧 化 碳 的 反 应 性 等 。 物 理 因 素主 要 指 粉 尘 浓 度 和 粒 度 分 布 , 还 有 粒 子 形 状 、 粒 子 比热 、 热 传 导 率 、 表 面 状 态 、 带 电 性 和 粒 子 凝 聚 特 性 等也 是 要 考 虑 的 。 外 部 因 素 有 气 流 运 动 状 态 、 氧 气 浓 度 、可 燃 气 浓 度 、 湿 度 、 窒 息 气 浓 度 、 阻 燃 性 粉 尘 浓 度 和燃 烧 灰 分 、 点 火 源 状 态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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