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施工合同范

上传人:文*** 文档编号:203795420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13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总包施工合同范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总包施工合同范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总包施工合同范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资源描述:

《总包施工合同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包施工合同范(4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目 录1. 定义2.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3.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4. 合同价款、支付、结算5. 工期6. 双方的人员、设备7. 甲方责任8. 乙方责任9. 质量与检验10. 现场管理11. 材料设备12. 工程变更13.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14. 工程保修与最后验收15. 转让与分包16. 销售配合17.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8. 不可抗力19. 保险20. 文物和工程障碍21. 履约保证金22. 违约、争议及仲裁23. 合同解除24. 合同生效和终止25. 合同份数1 / 4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

2、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1.定义1.1. 甲方:武汉金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 乙方:1.3. 本工程: 1.4. 本合同: 1.5.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6.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 和有关资料)。1.7.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文件)。1.8. 通知

3、、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以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1.9. 天:指日历天。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2)本合同3)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4)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5)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7)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8)国家、地方行政或技术规定2.2

4、.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2.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批准认可后执行。2.2.3.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本条所发生的标准、规范。2.3. 图纸2.3.1.甲方向乙方于合同签订后 7 日之内提供图纸 4 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 3 套),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2.3.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

5、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供。2.3.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2.3.4.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投标及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他无关的第三方。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3.1.工程概况3.1.1.工程名称:3.1.2.工程地点:3.1.3.承包范围: 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具体以正式施工图为准但不包括甲方指定分包工程。1)、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内公共部位如单元门厅、楼梯间、楼梯踏步装修按甲方确认最终装修方案执行;2)、室外涂料及室外瓷砖按甲方最终确认方案执行。

6、3)、水电安装工程:强电系统从单元集中电表箱开始至户内进户箱(含进户箱);生活给水管网从市政水表(不含表的供应与安装)后计算;排水由室内施工至建筑物外1.5米处。弱电系统工程(门禁、电话、电视等)中的预留、预埋管道由乙方负责施工。4.合同价款、支付、结算4.1.合同造价:¥: (小写) 人民币: (大写)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4.2.1.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工地现场条件、企业自身水平、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包干总价,并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结算时除本合同约定的可调整内容以外均不做调整。4.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招标

7、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说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按照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试压、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他税金、费用等因素,保证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4.2.3.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交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缴纳。并在收取工程款之前向甲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4.2.4.工程承包方式:除甲供材料设备、甲方分包工程(含指定分包和直接分包)外的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包人工、包材料、包

8、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防雷、消防、电梯、园林绿化、市政管网、小区道路、入户门、单元门、铝合金门窗工程、阳台栏杆、楼梯栏杆及扶手、飘窗护栏等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4.2.5. 本合同价款的土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量己经双方核对并确认。1) 其中基础分部工程中土方开挖相关标高确定按设计图纸中的标高执行,如与设计图纸不相符时以甲方的工程联系函为准;2) 主体和装修工程量双方均已核对并确认,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调整房间平面或修改图纸构造做法、或双方在核对预算时同时对设计图纸理解有误造成对图纸内的同一工程量双方圴未计算而实际又确有发生,按定额计算规则及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计算追加合同造价;除此以外合

9、同价款均不作调整;3) 以上造价价均须参照双方已核对的预算对比后确认。4.2.6.本合同价款的水电安装工程及弱电(门禁、电话、电视等)管线预埋工程的工程量双方已核对并确认,造价暂按我方编制的预算控制价(主材价格按信息价计算,无信息价的以暂定价处理)确定,对有争议的主材价格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须提供需要调整的价格信息资料报甲方审核或双方共同市场询价,协商调价。在施工过程中造价调整条件参照上述主体和装修工程的调价条件执行。4.2.7.本工程措施费内容包含以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赶工补偿费、成品保护措施费、施工场地狭小及甲方销售需要等引起的销售通道脚手架拆除及临建搬迁、场地平整

10、、材料二次搬运、甲方划定区域内施工道路的铺设及修复、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场外租地、场区内临时围墙的修建及交通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建筑超高引起的人工、机械增加、固定钢筋用的马凳筋和铁垫件、固定预埋件的支架、后浇带收口网、各类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的场外往返运输费用(包括一次安拆、路基铺垫、轨道铺设及基础费用等)、塔吊的进出场、塔吊基础(包含承台及桩)各类固定模板用对拉螺杆制安及拆除、螺杆孔的填补及防水、管道孔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填补及防水、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电停水措施、硬地化施工、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

11、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通铁丝、基坑及场地降排水、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特殊工种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冬季施工措施费、高层悬挑脚手架费用、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术措施等发生的所有的费用。改为:本工程造价已包含本工程相应的各种施工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详见预算书。4.2.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在措施费中的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或搭设;如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或搭设,甲方有权另外安排其他单位施工,向乙方收取所发生费用以及另加15%的管理费,从当期的进度款中扣除,由此

12、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4.2.9.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提供已有的水电接口、施工道路的便利,费用已在总价中包干。施工用水用电按各分电表(分水表)计量,各分电表(分水表)若与总电表(总水表)不相符时,按各耗用量分摊。水、电费用从当次支付工程款中扣除。4.2.10乙方须在材料供货时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保证供应到现场的各类建筑材料(含甲方提供材料、设备)顺利而不被延误地抵达现场内的卸货地点,所发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2.11.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4.2.12.本合同中的土方量是按照施工图纸计算的暂定量。4.2.13. 本合同造价中已含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在主体结构内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

13、(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并且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4.3.可调整价款4.3.1.本合同造价为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格,除甲方下发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范围发生变化外,合同造价不作调整。4.3.2.工程指令(含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建筑工程按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鄂建文2008214号文),安装工程按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文2008214号文),市政工程按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文2008214号文),取费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08216号文),缺项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额项目。4.3.

14、3.工程指令、指示中如涉及可重复利用的设备、材料,施工前必须报甲方确认(否则视为全部被重复利用)。4.4.结算造价确定4.4.1.工程指令结算4.4.1.1.工程指令完成后,乙方应在3日内填报工程指令确认单经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以甲方确认为准,乙方每延迟1日,则按该项工程指令结算造价的2%承担违约金,扣完为止。乙方需在工程指令确认单获确认后10日内编制结算上报合同控制部,乙方每延迟1日,则按该项工程指令结算造价的1%承担违约金,扣完为止。4.4.1.2.乙方上报的单项工程指令结算造价超过审定结算造价5%,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乙方报送工程造价-工程指令审定价)5%审计费

15、,付款中扣除。4.4.2.竣工结算4.4.2.1.结算造价=合同包干价工程指令结算价减少项目其它(分包工程的总包配合管理费)。4.4.2.2.乙方需在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全部应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且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送达甲方,每延迟一日,则按结算审定造价的1承担违约金。乙方应满足结算核对所需的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60日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结算造价确认书。4.4.2.3.乙方报送的需审计的工程结算造价高出需审计的工程结算审定造价5%,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违约

16、金:违约金=(乙方报送需审计的结算造价需审计的结算工程审定价)5%审计费,违约金在结算造价中扣除。4.4.2.4.结算资料在乙方报送后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甲方不予调整。如要求调增的,乙方按调增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4.4.3.甲方结算资料接收人为各项目成本负责人。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工程质量验收单原件; 1)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2)工程指令单原件; 3)工程指令确认单原件; 4)材料进场验收单原件; 5)合同复印件; 6)已付款明细; 7)水电费扣款明细; 8)材料结算需要提供的发票原件; 9)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竣工图纸; 10)其它与结算有关

17、的资料;4.5.材料结算4.5.1.甲供材料、设备造价不进入基价,不参与取费,不进入工程造价。4.5.2.甲方材料(或三方材料)设备结算量=(施工图计算量工程指令计算量)(1定额损耗率)4.5.3.对于甲供材料(或三方材料)设备,如乙方的实际用量超出结算量,则超出部分材料设备款按供货单价在结算中扣除。4.5.4.限价材料不参与取费,不参与总价下浮,计入工程造价(实际限价材料计价方式以甲方下发限价单中的规定执行)。4.5.5.限价工程结算造价=甲方限定单价限价工程结算工程量。不参与取费,不参与总价下浮,不计入工程造价4.5.6.工程材料价格调整4.5.6.1若施工期间材料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超过该期

18、材料基准价格5%时(5%以内的浮动为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调整基价超出5%之后的价格。下列主要材料可作增减调整:钢筋;除此以外的其它任何材料不论涨跌幅度是否超过5%,均不做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为:乙方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甲方核对,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资料后同乙方、监理一同作市场询价调查,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确认,如3个工作日内无答复则视为确认该单价;如果乙方未报经甲方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甲方确认工程价款的,甲方不予追加价款。调整的材料价格参与总价下浮。4.5.6.2.除甲供材料、限价材料及上述所约定以外的可调差材料均按 年 月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建筑材料市场信息预算价进

19、行调差后参与总价下浮。4.5.6.3.钢筋品牌必须为武钢或鄂钢,水泥品牌必须为武汉市近期认定的红榜水泥。4.6.分包工程配合费: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对于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乙方需进行统一管理和积极配合,并按分包工程总价的 %收取配合费,并通过甲方专项验收;分包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付清。4.7.水电费结算4.7.1.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水损、电损由各施工单位按用量分摊。如在施工期间水、电费用未经计量,按结算总造价的1.5%计取,在付款中扣除。4.8.土方工程量的结算施工现场场地平整所发生的土方工程单价以合同预算价格为准,土方量以甲、乙双方现场测量并签字为准。因乙方堆放建筑垃圾而造成

20、的场地平整,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施工现场内的土方回填量大,故外运土方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批准,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购买回填土方的费用,该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4.9.计时工的结算 本工程的计时工单价为65元/工日(含税)。4.10.工程款支付4.10.1.本工程预付款:无4.10.2.工程进度款支付4.10.2.1.乙方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经甲方、监理、设计、勘查及质监部门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签署相应的文件后一个月内,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预算总价的80;4.10.2.2.乙方按本合同完成竣工结算,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20个工作天内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4.

21、10.3.进度款与质量挂钩,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时附付款申请单、分部分项验收表(结构主体阶段及进度确认单、质量确认单、安全文明确认单、水电费确认单、进度款确认单,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4.10.4. 工程指令结算(本合同以外部分)按本合同结算约定方式于竣工结算时一并计付。4.10.5. 工程款支付累计达合同造价与审定工程指令结算造价总和的 %时,甲方暂停付款,直至工程结算完成时。4.10.6.工程结算时,从乙方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5%作为保修金。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赔偿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将差额补齐。4.10.7.付款凭证

22、4.10.7.1.付款申请报告4.10.7.2.有监理及甲方代表签署的质量、进度证明、验收合格证明。4.10.7.3.合法税务发票4.10.7.4.尾款须提供物业管理质保证明。5.工期5.1.开工、竣工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于 年 月 日封顶及结构验收完毕。 年 月 日全部竣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5.2.上述工期已考虑了不可预见的各种季节的刮风、高低温天气及节假日。5.3.进度计划乙方根据上述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执行。若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工期延误影响工程按期交付使用,造成购房者向甲方索赔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

23、部由乙方承担。5.4. 开工及延期开工5.4.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5.4.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5.5.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要求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承担乙方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

24、期可以相应顺延。5.6.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6.双方的人员设备6.1.甲方6.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甲方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6.1.2.甲方委托 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6.1.3.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可委派其代表,形式合同中约定的自己的职权。6.1.4.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签收后即时生效。确有必

25、要时,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日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指令格式详见附件)6.1.5.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在收到报告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急需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6.1.6.紧急情况下,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要求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驻工地现场代

26、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2.乙方6.2.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6.2.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其他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6.2.3

27、.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6.2.4.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次。6.2.5.乙方在开工前影响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6.2.6.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对

28、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人员; 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6)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6.2.7.无论是否在垫资阶段,乙方都必须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并按月将已签字按手印的民工工资明细清单及材料付款明细表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送交甲方,否则甲方可暂缓拨付工程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民工及材料商投诉、上访、聚众闹事或游行示威等事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次(以参与民工计)贰仟元的罚款,

29、罚款项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 。无论任何原因,发生乙方管理人员或民工围攻甲方人员事件,无论人数多少,每次罚款伍万元,罚款项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6.2.8.乙方须凭工程发票领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7.甲方责任7.1.施工准备7.1.1.提供施工场地内的水源、电源提供设计图纸4份、地质勘察资料(复印件)1份、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及说明,并解释施工中属甲方负责范围内的问题。7.1.2.对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组织乙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7.1.2.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2.施工期间7.2.1.监督检查工程质

30、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7.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7.2.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8乙方责任8.1.乙方进场后,自行解决临时用水用电问题。8.2.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和监理报送周报,包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8.3.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

31、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队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8.4.对于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乙方需进行统一管理和积极配合;负责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单项验收(检测)及其费用(除红外检测及节能检测外);根据甲方和分包施工单位的合理要求,予以配合。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抵);负责所有“另行发包项目”验收备案资料的收集、完善、整理、汇总及申报备案(申报费用由分包单位出)。8.5.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完全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

32、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8.6.围墙扩建期间,乙方自行协调解决周边居民、城管、社会关系;自行解决围墙施工过程中任何因素引起的纠纷。8.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竣工交付甲方后,乙方有责任维护围墙的完整,交付后发生的破坏,属工地内其他施工单位破坏,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属工地外其他因素影响破坏,由乙方自行解决维修并承担费用。8.8.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

33、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8.9.凡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8.1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一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收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9.质量与检验9.1.本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

34、依据。9.2.检查和返工9.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9.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9.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9.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

35、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9.3.2.甲方、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9.3.3.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

36、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价格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9.3.4.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9.3.5.结构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引发的一切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9.3.6.如乙方未按设计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规范进行野蛮施工,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使用不合格施工材料,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给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工程质量保证

37、金不能抵付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9.4.重新检验 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卡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0.现场管理10.1.安全施工与检查10.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1.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

38、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0.2安全防护10.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10.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0.3.事故处理10.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

39、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知监理,同时在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费用。10.3.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10.4.文明施工10.4.1.本工程施工现场,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实施。10.4.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10.4.3.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

40、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10.4.4.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10.4.5.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以上物品在不需要用时应按要求清理出工地。10.4.6.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11.材料和设备11.1.施工用各类材料和设备(除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需提前15天向甲方报送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及材料样品

41、,经监理公司、甲方确认后,方能进行采购,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11.2.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所有乙方采购材料和设备均应按规定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乙方应将检测单位报甲方批准,甲方有权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公司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负担;11.3.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要求、合同标准不符时,甲方可要求重新采购、修复或拆除,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1.4.甲方提供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

42、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1.5.根据工程需要,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可进行材料代换,由于乙方提出代换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提出代换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甲方承担。乙方按三方施工合同对供货单位进行奖励或处罚时,亦参照以上程序;11.6.甲包和甲定工程见附表12.工程变更12.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其他事宜执行工程指令、指示。12.2.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施工现场代表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以向乙方发出口头或书面工程指令、指示(工程指令、指示表格详见附表)。12.3.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的指令、指示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下发,乙方签收后及时生效。确有必要时

43、,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的口头指令应予执行。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的口头指令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12.4.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 小时内向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在收到报告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12.5.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要求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决定仍然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2.6.工程指令(包含设计

44、变更、工程签证)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工程指令确认单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确认。甲方书面的工程指令是工程造价变更的唯一依据,所有工程指令乙方需在完成并获得确认后 日内编制结算上报公司成本部,公司成本部应于收到结算资料 日内给予答复。12.7.工程指示是指出工程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各方面缺陷的文件,甲方通过监理公司发出,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指示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乙方并对每份工程指示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乙方未按工程指示进行整改或未书面回复,甲方有权进行处罚。12.8.其他事项按工程造价计算规定执行。13.工程竣工验收13.1.竣工验收1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45、,提前 天向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验收。13.1.2.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13.1.3.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13.1.4.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13.1.5.乙方在竣工验收后 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二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13.1.

46、6.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甩项竣工时,双方协商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13.2.工程移交13.2.1.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天内撤出施工现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由于占用的甲方将收取每平方米每天 元的租金,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3.2.2.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3.2.3.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

47、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13.3.4.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14.工程保修与最后验收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15.转让与分包15.1.转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任何部分、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15.2.乙方分包15.2.1.分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向甲方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如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中止该分包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分包工程价款 的违约金;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15.2.2.乙方分包合同不接触乙方对该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与

48、责任,乙方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15.2.3.乙方应在开工后 天内(并且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 天)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包括三方施工合同工程)、甲方分包工程的进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6.销售配合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销售配合时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16.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16.2.为配合销售而提起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16.3.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

49、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17.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7.1.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特殊工艺,应取得现场甲方总代表的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17.2.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17.3.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甲方将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17.4.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

50、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实施,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引起工程费用减少由甲方双方各分 ,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乙方负担。17.5.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视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1)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2)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200MM以上;4)40度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5)-15度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

51、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监理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监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8.3.1.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18.3.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8.3.3.乙方机械设备损害及停工

52、损失,由乙方承担;18.3.4.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要求留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8.3.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9.保险19.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19.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53、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20.文物和工程障碍20.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监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20.2.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0.3.施工中出现了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在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收到处置放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20.4.所发

54、生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21.履约保证金21.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提交 元(或工程总造价 %)的履约保证金。21.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开工后返还履约保证金的20%;基础完工返还20 %;主体完工返还50%;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 10%;取得备案证后返还 %;22.违约、争议及仲裁22.1.违约22.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

55、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未约定的,双方协商。22.1.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约定的,双方协商。22.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2.1.4.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

56、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 天内仍无实质性该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口款补偿.22.1.5.因乙方原因接除合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2.1.6.关于工期节点违约金:1)结构封顶2)脚手架拆除3)竣工备案上述1、2、3项工作由于乙方责任每拖延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22.2.争议及仲裁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

57、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2.2.1.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23.合同解除23.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3.2.当乙方将起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单位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23.4.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

58、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23.5.一方依照22.2、22.3、22.4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23.6.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后结算办理结算手续后支持。23.7.除根据22.4款解除合同

59、外,甲方不支持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23.8.根据22.4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 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甲方折价收购。24.合同生效与终止24.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24.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尾款支付完毕,本合

60、同即告终止。2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5.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保留贰份,乙保留贰份。(以下无正文)发包方(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日期: 日期: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指令、工程指示附件2:报价清单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4: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甲定材料界定表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一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属工地内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工地外其他因素影响产生的问题或缺陷,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