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章和法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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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安全规章和法规常识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作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以维护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第一节 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法规1新刑法与安全生产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有:(1)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三十一条惩制航空重大飞行事故、第一百三十二条惩制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第一百三十三条惩制交通运输重大事故、第一百三十四和第一百三十五条惩制工矿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第一百三十六条惩制危险品重大

2、事故、第一百三十七条惩制建筑工程事故、第一百三十八条惩制学校设施事故、第一百三十九条惩制消防事故等方面犯罪。(2)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六条。(3)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2劳动法与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中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都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有关。3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3、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安全生产法共七章97条,内容是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为重点,以确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为手段,立足于事故预防,确定了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制定了当前急需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明确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新员工与各类从业人员一样,要牢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

4、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熟记“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该法主要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基本安全生产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和强令冒险作业权;(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主要有四项:(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5、的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指出事故应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预防补措,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一切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法律责任。依照该法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相应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四种:(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新员工与从业人员一样,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各种事故

6、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如果在从业中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那么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35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具体法律责任方式有三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从业人员规定:“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施行。其主要内

7、容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5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于200 1年1 O月27日闭会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6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它的出台也是应对WTO的一个积极步骤。职业病防治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79条,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

8、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享有的7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是: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作业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6.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1 9 9 2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 9 9 3年5月

9、1日实施,相关的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 9 9 6年1 O月3 O日由原劳动部发布施行。矿山安全法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的重要专业安全生产法律.7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法规女职工由于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她们往往在劳动和工作中会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同时,她们还担负着繁衍哺育后代的任务。如果在劳动中对女职工的特点不加以保护,不仅会影响她们本身的安全和健康,还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安全和健康。而未成年人(年满1 6周岁,不足1 8周岁)由于身体发育尚未成熟,也需要在劳动过程中给予特殊的保护。为此,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发布了女职工禁忌

10、劳动范围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规定了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不允许女职工从事禁忌性劳动,如矿山井下作业,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 O千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 5千克的作业以及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如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等。 (2)妇女在生理四期(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禁忌从事某些劳动,如女职工在经期不得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怀孕女职工还不能从事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和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等。怀孕和哺乳期

11、女职工都禁忌从事铅、汞、镉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3)规定了妇女在四期应享受的基本待遇。如产假不少于90天,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需要产前检查的,应当算做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并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等。(4)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规定有: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粉尘、有毒的作业环境的工作,限制高处、冷水、高温、低温作业,不得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危险行业、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如矿山井下作业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灼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锺的作业,锅炉司炉

12、等。(5)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管理。主要有: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从事适合的劳动。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须由用人单位向地方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获得地方劳动保障管理部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未成年工的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同时,用人单位也要在未成年工上岗前对他们进行有关的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6)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 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使用童工是严格禁止的,如有单位或个人使用童工,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

13、刑法修正案(四)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 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处、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一I-_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 2次常务会议通过,由朱镕基总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 44号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 5日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基本宗旨和目的是为

14、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而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各个环节和过程。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 2 2 6 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危险化学品,以及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9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15、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夕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于2003年4月1 6日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国务院第3 7 5号令发布。主要内容有:凡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称用人单位)均应依照条例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救治。

16、条例明确了工伤的范围,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 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

17、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上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上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自杀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

18、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的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三种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

19、基本情况。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夕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该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该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

20、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 O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第二节 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1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提出了系列、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其中第二十条对管理人员提出教育培训的要求和管理资格认证的要求,具有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二十

21、一条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职业安全卫生教育是指对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安全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职业安全卫生教育是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使职工熟悉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

22、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的主要的内容有:(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3)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4)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6)安全事故案例;(7)劳动纪律;(8)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安排的其他内容。安全教育制度是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的三级教育;对电工、焊工、爆破工、锅炉工、各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持证培训;企业全员的日

23、常安全教育等。2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教育是指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班组)教育。三级教育的对象是:新进厂人员,包括新调入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3全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教育是面向企业全体员工的定期安全教育。目的是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不断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术素质。全员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各级专兼职安技人员教育、中层以上管理者教育、班组长教育和工人复训教育、职工家属安全教育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应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应知

24、”、“应会”内容的教育;知识更新的继续教育,以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而进行的安全工作适应教育。各类安全教育均应建立健全档案,并严格管理。每个接受教育的职工,包括厂长、经理,都要填写安全教育卡,记录接受教育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等。安全教育档案是对人的考绩纪录,可结合事故档案使用,考察有关人员的安全业绩。还可两者结合,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安全教育内容和方法。4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

25、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是消除不安全、不卫生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应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这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及事故教训,针对具体情况,将可能存在的问题一一列出,制成表格,这就是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有时实际上就是可能出现的隐患清单,有时是检查企业的备忘录。制定安全检查表有利于避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如果配上隐患追踪卡一类的附件,有填写、处理、报修、备案、反馈、销卡等环节,就形成了安全检查表制度。执行这一制

26、度,隐患的消除在哪一环节上受阻。如果发生事故,受阻的环节就要承担责任,对消除隐患很有利。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等方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有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群众性普遍检查等。安全检查只是手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才是目的。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要采取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的“三定做法、同时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彻底解决问题。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发挥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和纠正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的行为,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

27、作秩序。为此,国务院发布施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奖惩的目的、条件、种类、施行程序及其适用范围,都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只有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有赏有罚,赏罚分明,才能鼓励先进,督促先进。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上述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核心;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硬件建设的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是提高职工素质的关键。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需要,这几条是企业生产所必须的。而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统计、管理制度、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等是企业日常工作,同时又与职工享受

28、的劳动保护权利有关,是几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7个体防护用品规定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御性装备,也是实现此目的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做到安全可靠,并要戴舒适方便,经济耐用,不影响工作效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不同的危害程度,正确合理地选择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分为七大类:头防护类;呼吸器官防护类;眼、面防护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护服装类;手足防护类;防坠落类。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如下情况下要给以员工发放防护用品: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厂应该供给工人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

29、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条件下的操作;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2)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3)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的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防护用品。8危险工作申请、审批制度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在工作前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后备措施,向安技部门或专业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作业

30、,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企业应有管理制度,将危险作业严格控制起来。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也应该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需经常进行的危险作业,应该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使用的危险品应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9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它主要包括:(1)劳动安全方面的设施;(2)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3)生产性辅助设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条例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31、教育从业谷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0劳动防护用品,是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配)戴的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是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须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建立相应的发放制度,同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 事故预防知识第一节 触电事故的预防及救护1。什么是触电人体是导体,当人体接触到具有不同电位两点时,由于电位差的作用,就会在人体内形成电流。这种现象就是触电。2。电流对人体有什么伤害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两种类型:即电击和电伤。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影响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引起人体内部组织的

32、破坏,以致死亡。电伤主要对人体外部的局部伤害,包括电弧烧伤、熔化金属渗入皮肤等伤害。这两类伤害在事故中也可能同时发生,尤其在高压触电事故中比较多,绝大部分属电击事故。电击伤害严重程度与通过人体的电流大小、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以及人体的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3。触电事故有哪些种类从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触电可分为:单相触电人站在地上或其它导体上,人体某一部分触及带电体。两相触电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跨步电压触电人体在接地体附近,由于跨步电压作用于两脚之间造成。当人的两脚站在呈现不同电位的地面上时,两脚之间承受电位差。若电力系统一相接地或电

33、流自接地体向大地流散时,将在地面上呈现不同的电位分布。人的跨距一般取0.8米,在沿接地点向外的射线方向上,距接地点越近,跨步电压越大;距接地点越近,跨步电压越小;距接地点2 O米外,跨步电压接近于零。4常见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其原因有:电气线路、设备检修中措施不落实;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非电工任意处理电气事务;接线错误;移动长、高金属物体触碰高压线;在高位作业(天车、塔、架、梯等)误碰带电体或误送电触电并坠落;操作漏电的机器设备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包括:设备、工具无接地、接零保护措:设备、工具已有的保护线中断;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松动;水泥搅拌机等机械的电机受潮;打夯机等

34、机械的电源线磨损;浴室电源线受潮;带电源移动设备时因损坏电源绝缘;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湿手操作机器按钮等);因暴风雨、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善导致;人蛮干行为导致(包括:盲目闯入电气设备遮栏内;搭棚、架等作业中,用铁丝将电源线与构件绑在一起;遇损坏落地电线用手拣拿等)。5预防触电的主要措有哪些预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电气作业人员对安全必须高度负责,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落实。安装电气必须符合绝缘和隔离要求,拆除电气设备要彻底干净。对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定要有效接地。电气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绝缘的手套、鞋、垫

35、、夹钳、杆和验电笔等安全工具。二是加强全员的防触电事故教育,提高全员防触电意识;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工作业;使用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三是针对发生触电事故高峰值带有季节性的特点做好防范工作。据有关资料表明,六、七、八、九月发生的触电事故占全年发生数的7 0左右,而七月发生数又占事故高峰期的40以上。在高温多雨季节到来以前,要全面组织好电气安全检查,对流动式电动工具要列入重点检查。也要做好日常对电气的保养、检查工作。6预防作业中触电(1)施工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专业电工来担当,未经电气作业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随便接电线、动用电气设备(2)使用手持电动机械和其它电动机械时,要由电

36、工接好电源安装上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3)电器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要找电工修理,作业者不能自行处理。(4)作业完毕要把电闸拉下,锁好电闸箱。电闸箱内不许放置任何物件、工具。(5)在搬扛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不要碰触到电线,特别是高压输电线路。(6)作业中遇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 O米。当遇到高压电线断落时,周围2 O米内禁止人员进入,如果已在20米以内,要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防止跨步电压造成触电事故。7。什么是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把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导电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只要适当控制保护接地电阻

37、大小,即可限制漏电设备对地电压在安全范围内。凡由于绝缘破坏或其它原因可能呈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8。什么是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指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保护零线相互连接。这种安全技术措施用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压为380220伏的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保护接零的基本作用是当某相带电部分碰连设备外壳时,通过设备外壳形成该相对零线的单相对短路,短路电流促使线路上过电流保护装置迅速动作,把故障部分断开电流,消除触电危险。9接地和接零相比较有哪些不同之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维护人身安全的两种技术措施,其不同处是:其一,保护原理不同。低压系统保护接地的基本原理是限制

38、漏电设备对地电压,使其不超过某一安全范围;高压系统的保护接地,除限制对地电压外,在某些情况下,还有促成系统中保护装置动作的作用。保护接零的主要作用是借接零线路使设备潜心电形成单相短路,促使线路上保护装置迅速动作。其二,适用范围不同。保护接地适用于一般的低压不接地电网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的低压接地电网;保护接地也能用于高压不接地电网。不接地电网不必采用保护接零。其三,线路结构不同。保护接地系统除相线外,只有保护地线。保护接零系统除相线外,必须有零线;必要时,保护零线要与工作零线分开;其重要地装置也应有地线。10什么是重复接地指零线上的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连接,其安全作用:除低漏电设备对地

39、电压;减轻零线断线时的触电危险;缩短碰壳或接地短路持续时间;改善架空线路的防雷性能等。11什么是火花电火花是指电气设备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产生的瞬时放电现象。电火花瞬时温度高达几千摄氏度,使不燃物如金属熔化,在含爆炸性混合物危险场所遇电火花可引起爆炸事故。1 2触电急救常识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应尽快地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人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而抓紧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很多,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1)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拉闸断电:若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的,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下插头,断开电源。但应注意,拉线开关、平

40、开关等只控制一根线,有可能只断了零线,而不能断开电源。切断电源线:若触电地点附近没有或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用电工绝缘钳或干燥木柄铁锹、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断线时应做到一相一相切断,在切断护套线时应防止弧光电流伤人。用绝缘物品脱离电源:当电线或带电物体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物、手套、绳索、木板、木棍等绝缘物品作为救助工具,拉开电线或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2)脱离高压电电源的方法拉闸断电:对高压触电应立即拉闸停电救人。在高压配电室内触电,马上拉开断路器;在高压配电室外触电,则应立即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紧急停电。短路法:当无法通知拉闸断电时,可以采取抛掷金属导体的方法,

41、使线路短路迫使保护装置动作而断开电源。(3)脱离跨步电压的方法遇到跨步电压触电时,可按上面的方法断开电源,或者救护人员绝缘鞋或单脚着地跑到触电者身旁,紧靠触电者头部或脚部把触电者拖到等电位的地面上即可就地静养或抢救。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急救工作。若触电者神志清醒,但有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必要时送医院诊治。若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应将触电者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安静地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腰带。如果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诊治。如果触电

42、人失支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脏还在跳动,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脏跳动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外挤压急救,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进行抢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进行人工呼吸和急救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衣扣、领带、裤带等解开,清除口内假牙、异物、粘液等,保持呼吸道通。对于孕妇、年老体弱或肋骨有伤者,不宜采用俯卧压背法;有手臂骨折者不宜采用仰卧牵臂法;不要使触电者直接躺在潮湿或冰冷地面上急救。人工呼吸应连续进行,换人时节奏要一致;如果触电者有微弱呼吸时,人工呼吸还要继续进行,但应和触电者的呼吸节奏一致,直到呼吸正常为止。对触电者的抢救要坚持进行,发现瞳孔放大,身体硬、

43、出现斑并经医生诊断,确认死亡方可停止抢救。第二节 火灾及爆炸事故的预防及救护企业火灾起因火是一种自然现象,而火灾大多是一种社会现象,引起火灾的原因,虽也有自然因素,如雷击、物质自燃等,但主要还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火灾直接原因很多,但无论哪一条原因,几乎都同人们的思想麻痹息息相关。(1)违反电气安装安全规定:导线选用、安装不当;变电设备、用电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没有安装避雷设备或安装不当;没有安装除静电设备或安装不当。(2)违反电气使用安全规定:发生短路。导线绝缘老化;导线裸露相碰;导线与导电体搭接;导线受潮或被水浸湿;对地短路、电气设备绝缘击穿;插座

44、短路等。超负荷。乱用保险丝;电气设备超负荷;保险丝熔断冒火;电气、导线过热起火等。接触不良。连接松动;导线连接处有杂质;接头触点处理不当等。其他原因。电热器接触可燃物;电气设备摩擦发热打火;灯泡破碎;静电放电;导线断裂;忘记切断电源等。(3)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违章使用电焊气焊。焊割处有易燃物质;焊割设备发生故障;焊割有易燃物品的设备;违反动火规定等;违章烘烤。超温烘烤可燃设备;烘烤设备不严密;烘烤物距火源近;烘烤作业无人监视等。违章熬炼。超温,沸溢,熬炼物不合规定,投料有差错等。化工生产违章作业。投料差错;超温超压爆燃;冷却中断;混入杂质反应激烈;压力容器缺乏防护设施;操作严重失误等。储存运输

45、不当。储运中易燃易爆物质的挥发或液体外溢;储运的物品遇火源;化学物品混存;磨擦撞击;车辆故障起火等。其他。设备缺乏维修保养;仪器仪表失灵;违反用火规定;易燃易爆物接触火源;车辆排气管喷出火星;烧荒等。(4)吸烟: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杆或在禁止吸烟处违章吸烟。(5)自燃:物品受热自燃;植物堆垛受潮自燃;煤堆自燃;化学活性物质遇空气及遇水自燃;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混合自燃等。(6)自然原因:雷击起火等。2。火灾类型火灾通常指违背人们的意志,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按着火可燃物类别,一般分为五类:(1)可燃气体火灾;(2)可燃液体火灾;(3)固体可燃物火灾;(4)电气火灾;

46、(5)金属火灾。3。物质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物质燃烧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是:(1)可燃物:有气体、液体和固体三态。如煤气、汽油、木材、塑料等。(2)助燃物:泛指空气、氧气以及氧化剂。(3)着火源:如电点火源、高温点火源、冲击点火源和化学点火源等。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燃烧才能发生。4。做好防火工作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在企业生产环境中,做好防火工作的主要措施有:(1)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组织; (2)加强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3)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度;(5)配备好适用、足够的灭火器材。5常见火灾发生的火源有哪些常见火灾发生的火源有:(1)炉

47、灶设备位置不当,靠近可燃物;(2)烟囱设备不当,靠近可燃物;(3)使用炉火不慎,无人管理;(4)小孩玩火;(5)在堆放可燃物附近燃放花炮、吸烟;(6)使用灯火不慎;(7)烧渣积肥;(8)烘烤;(9)烟囱飞火、窜火;(10)死灰复燃;(11)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12)机器摩擦发热;(13)熬炼;(14)焊接;(15)静电放电;(16)粉尘爆炸着火;(17)违反操作规程,将可相互产生化学反应放热作用的物品混放在一起。6.扑救火灾的方法有哪几种一般说有三种方法: (1)隔离法:将可燃物与火隔离:(2)窒息法:将可燃物与空气隔离:(3)冷却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7.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短路是指电气线路

48、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相接或相碰而产生电流突然增大的现象。短路一般有相间短路和对地短路两种。根据欧姆定律,由于短路时电阻突然减小,则电流突然增大,而放热量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在短路电流突然增大时,其瞬间的放热量大大超过线路正常输电时的发热量,能使绝缘层烧毁、金属烧化,引起电线本身着火,还能导致附近可燃物燃烧。8.保险丝不能用铜、铁丝代替因为铜、铁丝的熔点比傈险丝的熔点高,在电流突然增大时,不能即刻熔断,起不到切断电流的保险作用,会使电气设备因短路或过载而起火。9.电炉引起火灾及其防止小型移动式电炉有开启式、半封闭式和封闭三种,尤其是开启式电炉,其电热丝露在外面,使用时能见明火,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由

49、于小型电炉移动性比较大,有时放在木桌下使用,靠近可燃物,又无隔热措,易烤着可燃物;或因使用和时突然停电,使用者没有拔掉插头就离开了,来电后往往引起火灾,因此,在允许使用小型电炉的场所,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并用或石棉板等隔热材料衬垫。电炉应有专用插座或单独线路电,不应与其它用电器具共用一个插座。使用时突然停电,应立即拔下插头,以防发生事故。10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要求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要求是:(1)在装车、装船前,应将车厢、船舱内的杂物打扫干净,防止有残留物;(2)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抢、拉、抛、滚;(3)不应用电瓶铲车装卸。配合工作车辆有阻火器、防爆装置;(4)如遇有闪电雷击

50、、雨雪天气,应立即关闭车厢、船舱门停止作业。作业照明不准使用明火用具,应用防暴灯具;(5)在高温季节作业,必须避开烈日曝晒;(6)作业人员不得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的鞋进入作业现场;(7)在装卸可燃、易燃液体、气体前,检查现场有无水源、灭火器材是否完好、防护用具是否备好、其管道、设备导除静电的装置是滞完好等,确认安全可靠才可进行。(8)装卸完比,检查有无泄漏情况,应将车厢、船舱内和现场的残存物彻底清除干净。11彼样报火警报警时首先拔火警电话号119,向接警人讲清下列几项内容:(1)讲清街路门牌号,单位、着火的部位;(2)讲清什么物品着火;(3)讲清火势大小;(4)讲清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51、。12扑救电气火灾用什么灭火器效果好电气火灾灭火用“1211”或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效果好,因为这三种灭火器的灭火药剂绝缘性能好,不会发生触电伤人事故。13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1)泡沫灭火器。用来扑救汽油、煤油、柴油和木材等引起的火灾。其使用方法是: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2)干粉灭火器。是一种通用的灭火器材,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干粉灭火器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晒,严防

52、漏气。每半年检查一次。(3)1 2 1 1灭火器。是一种新型的压力式气体灭火器,灭火性能高,毒性低,腐蚀性小,不易变质,灭火后不留痕迹,用来扑灭油类、电器、精密仪器、仪表、图书资料等火灾。使用时首先拔掉安全销,一手紧握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1 2 1 1灭火器要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每半年检查一次总重量,如果重量下降十分之一,就要灌装充气。(4)四氯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电器设备火灾。千万不能用于金属钾、钠、镁、铝粉、电石引起的火灾。使用时,要注意风向和室内的通风,防止中毒。1 4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救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如下性质的火灾不能用水扑救:(1)

53、碱金属的金属锂、钠、钾等,碱土金属类的金属镁、锣等;(2)碳化物类的碳化钙等,其它碳化碱金属如碳化钾、碳化钠等;(3)氢化物类的氢化钠等; (4)三酸(硫酸、硝酸、盐酸); (5)轻于水和不溶解于水的易燃液体; (6)熔化的铁水、钢水; (7)高压电气装置的火灾,在没有良好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起火灾等。1 5干粉灭火剂适用于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火灾,有的还适用于扑救木材、轻金属和碱金属火灾。16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适用于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主要适用于扑救电器、精密仪器、贵重生产设备、图书档案火灾以及一些不可用水扑救的物质的火灾。 1 7烟头为什么能引起

54、火灾 燃着的烟头表面温度为2 00-3 00C,其中心温度可达7 OO-8OO。C,而纸张、棉花、木材、涤纶、纤维等一般可燃物的燃点为1 30- 1 3 9,极易引起火灾。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蒸气的点火能量一般在l毫焦耳以下,烟头的危险性就更大。另外未完全燃烧的炭灰里有火,掉在干燥的疏松的可燃物上,也易引燃起火。1 8雷击为什么能引起火灾雷击时,有几十到上千安培强大电流通过雷通道,并迅速转化成大量热能,温度可达上千摄氏度,一般的可燃物碰到它就会迅速着火。除直接雷击外,感应雷也会引起火灾。一种是静电感应,其积聚电压可达几万伏,放电时产生的电火花,能引起易燃、易爆物品燃烧爆炸;一种是电磁感应,它产生

55、的大电流会使金属物迅速发热,在接触电阻大的部位时,可产生火花,能引起可燃物起火。雷击时还会产生几万到几十万伏的冲击电压,使电器设备绝缘损坏,引起短路起火。1 9木工机械操作如何防火为了防止木材加工中发生火灾的事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木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要经常停机检查,及时清除设备内外的木屑、刨花和锯末,特别是旋转的轴、轮和皮带周围,更要勤检查、勤清理,以免因摩擦发热起火。(2)木工机械所用的刃具、锯片要经常修磨,保持锋利,防止因刀具钝秃,切削时增加与工件(木料)的摩擦,烧蚀工件,产生火星。(3)操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和工艺规程,工件给进速度不能过快,以减小刀具、锯片的阻力,避免卡滞。(4

56、)作业中要集中精力,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多闻(有无焦糊异味)、 “勤看夕夕(有无冒烟冒火)、 “细听(各运转部位有无异声)、 “常查夕夕(经常检查,防患于未然)。(5)禁止携带明火进入作业现场。20十不施焊原则俗话说, “水火无情。焊工时刻不离火,因此,焊割是一种很容易引起火灾和燃爆事故的特种作业。为了平安施焊,除了规定持证上岗外,还要求执行“十不施焊。就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焊工有权拒绝焊割: (1)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57、; (4)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焊割;(5)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不能焊割;(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不能焊割;(9)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单位有无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性又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焊割;(1 O)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种作业互相有抵触时,不能焊割。2 1什么是爆炸浓度极限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到足以起爆的火源才能发生爆炸

58、。这个可爆炸的浓度范围,叫做该爆炸物的爆炸浓度极限2 2什么是爆炸温度极限右燃液体在一定温度下,由于蒸发而形成等于爆炸浓度界限的蒸气浓度,这时的温度即为爆炸温度极限。2 3什么是爆炸上限和下限当空气中含有最少量的可燃物质所形成的混合物浓度,遇起爆火源可爆炸时,这个最低浓度,叫做爆炸下限;当空气中含有最大量的可燃物质形成的混合物浓度,遇起爆火源可爆炸时,这个最高浓度叫做爆炸上限。爆炸温度极限与爆炸浓度极限一样,也有上限和下限。其下限即液体闪点温度,等于爆炸浓度下限的蒸气浓度;爆炸温度上限,即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当可燃物质浓度低于下限或大于上限均不爆炸或燃烧。但超过极限浓度

59、的可燃物,若有新鲜空气渗入,则爆炸危险依然存在。24粉尘爆炸的过程是怎样形成的粉尘爆炸大致有三步发展形成过程:一是悬浮粉尘在热源作用下迅速地被干馏或气化而产生出可燃气体;二是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而燃烧;三是粉尘燃烧放出热量,以热传导和火焰辐射方式传给附近原来悬浮着的或被吹扬起来的粉尘,这些粉尘受热气化后使燃烧循环持续进行下去,随着每个循环的逐项进行,其反应速度也逐渐增大,通过激烈的燃烧,最后形成爆炸。25在现场对烧伤人员如何进行急救迅速将烧伤人员脱离火源,剪掉着火衣服。检查有无合并损伤,如颅脑、胸腹内脏器有无损伤,有无中毒、骨折等。注意采取相应措,防止伤员休克、室息、创面污染,必要时可用止痛剂,

60、喝淡盐水。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对创伤面一般不做处理,有水泡不要弄破,用洁净衣服覆盖,把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救治。26进入爆炸事故现场抢救时如何避免扩大某些爆炸事故抢救过程中可能发生二次、再次的连锁爆炸,进入爆炸事故现场要有组织有领导抢救,要弄清爆炸物的基本情况,选择有利地形,并配备应有防护用品进行就可以减少联锁爆炸引起的大性伤亡。27。生产过程中的其它爆炸事故在生产作业中,除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外,还有因可燃气体、蒸气及可燃粉尘任意散,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遇火源引发的爆炸事故,这类事故称其它爆炸事故。28。可燃气体、蒸气及可燃粉尘爆炸事故危害特点这类爆炸事故发生在一瞬间,产生大量热能,还可伴随着

61、火灾、坍塌、物体打击等伤害,对在场人员突然袭击,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在抢救过程中,常因出现连锁爆炸危及救护人员。29常见起爆火源形成过程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起爆火源形成过程有:(1)电、气焊火花。包括直接动火和间接溅入; (2)电火花。如使用不防爆电机和不防爆电器、电线滋火、继电器动作、电瓶车行驶等; (3)工艺中产生或存在的,如反应热、压缩机运行中产生的高温、光照、蒸汽热源、高温车间等; (4)各种明火。如伙房用火、磨擦产生火花、烟筒火花、取暖用火、无阻火器机动车辆行驶等;(5)静电作用; (6)可燃物蓄热自燃因素等。30防范其它爆炸事故主要措施有哪些(1)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管理

62、和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2)易燃易爆场所按国家规定配备隔爆设施,加强治理。从设计和工艺上不断改进,使用危险因素小的能源和原料。(3)严格控制各类火源。必须认真落实实动火审批制度,要充分做好动火前对设备的置换、检测、现场清理等工作。对危险物品密布的环境,坚决不准动火。要勤检查,严格控制各类其它火源,发现隐患及时消除。(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有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保意识。掌握抢救知识,学会正确使用防护、救护器材。(5)岗位配备好应有的灭火器材、防毒用具,专人负责管理,确保随时都能有效使用。第三节 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预防1压力容器事故的原因造成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的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63、:(1)设计方面。压力容器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一些不合理的设计结构。如筒体与封头连接采用搭接或角接,支座选型不当,材质不符合要求,受压元件强度不够等。(2)制造方面。粗制滥造,焊接质量差。存在气孔、夹渣、未焊透、未熔合等焊接缺陷,焊缝布置不当等。(3)安装方面。一些大型设备需要现场安装,由于现场条件较差,焊条未烘干就施焊或强行组装等。(4)使用方面。不按工艺要求的程序开停车。操作人员不懂专业技术等。(5)检验、修理方面。不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容器超期服役,擅自修理、改造容器结构和用途等。(6)安全附件不完善。失去灵、准、稳。 (7)企业管理、技术管理混乱。

64、不重视安全生产,无视国家技术法规,无严格的规章制度可循,违章指挥等。2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措施(1)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2)操作人员须取得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3)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实行安全操作挂牌制度或采用机械连锁机构防止误操作。检查减压阀是否失灵,装料时避免过急过量,液化气体严禁超量装载,并防止意外受热等。随时检查安全附件运行情况。(4)要平稳操作。压力容器开始加载时,速度不宜过快,防止压力突然上升。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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