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招标文件(最终版)

上传人:r****d 文档编号:163861519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 页数:57 大小:19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招标文件(最终版)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招标文件(最终版)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招标文件(最终版)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资源描述:

《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招标文件(最终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招标文件(最终版)(5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劳务分包施工招标文件 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长株潭综合标 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2015年8月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第一节 合同条款. 27第二节 合同格式. 50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65第五章 图纸. 67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9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风水电)安装工程属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长株潭综合I标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施工任务,因项目施工需要

2、,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长株潭城际铁路是连接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的城际快速铁路,是由湖南城际铁路建设;其中CZTZH-1标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浙江亚厦装饰股份联合体承建。本次招标涉及的站点介绍如下:1、雷锋大道车站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车站设4个出入口。站房总建筑面积15455平方米。车站位于杜鹃西路和雷锋大道交叉路口处。2、市府站车站为地下车站。有效站台长度230米,有效站台宽度14.5米。车站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车站设4个出入口。站房总建筑面积15769平方米。车站位于杜鹃路和金星路交叉路口处。旅客流

3、线设计为混合进出站的形式。车站为地下车站。本站与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通道换乘。3、开福寺车站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设4个出入口。在站厅层的西端设有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换乘的通道。站房总建筑面积16168平方米。车站位于华夏路以西的开福寺东路下。旅客流线设计为混合进出站的形式。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范围为开福寺站、市府站、雷锋大道站、滨江新城站(暂不在本标书内招标)及相应区间的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专业系统、电照安装系统。招标内容:包件一:开福寺站通风空调专业、给排水专业安装(含进开区间给排水)。包件二:开福寺站电照安装(含进开区间、开滨区间半个区间)和市府站电照安装

4、(含滨市区间半个区间、市雷区间半个区间)。包件三:市府站通风空调专业、给排水专业安装(含市雷区间给排水)。包件四:雷锋大道站通风空调专业、给排水专业安装。包件五:雷锋大道站电照安装(市雷区间半个区间)。2.3 计划节点工期总体工期计划: 2015年8月15日- 2017年 4月21 日序号项目名称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成日期1开福寺站2016年3月1日2017年3月25日2市府站2015年8月15日2016年2月18日3雷锋大道站2016年8月1日2017年1月11日4滨江新城站2015年8月15日2016年6月23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中铁隧道集团分包准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

5、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2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因违法用工被处以行政处罚且无因非法用工被所雇佣的劳动者提起劳动纠纷诉讼、仲裁;3.3 投标人在近一年内无与中铁隧道集团以及中铁隧道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产生经济纠纷或发生经济诉讼、仲裁的情形;3.4 投标人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劳务资质须具备水暖电安装作业资格,三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水暖电分包且工程质量合格,企业持证上岗率100%。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 2015 年 8月10 日至 2015 年 8 月 1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期间 联

6、系或发邮件于841275266qq 索取招标文件电子版。4.2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8 月 15日 09 时0分。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银杉路382号中铁隧道项目部)或指定邮箱841275266qq 。5.3 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5.4 本次招标接受当面递交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投标文件。6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5 年 8月 10 日 18 时之前,以 方式予以确认。7 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长株潭综

7、合I标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银杉路382号中铁隧道项目部)联系人:宋勇(总工):电 话:18210197096 陈帅(工经): 电 话: 15239809423邮 箱: 841275266qq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长株潭综合I标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银杉路382号中铁隧道项目部联系人:宋勇(总工):电 话:18210197096 陈帅(工经): 电 话: 152398094231.1.4项目名称长株潭城际铁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1.5建设地点长沙1.2.1资金来

8、源政府投资1.3.1招标范围见投标邀请书2.4款1.3.2计划工期见投标邀请书2.3款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邀请书第3款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9.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可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提出申请后,招标人安排。1.10.1投标预备会无1.11分包或转让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 15日 09 时 00 分3.3.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3天3.4.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3.5.2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3报价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各一份,并提交电子文档3.5.5装订要求见

9、投标人须知3.6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银杉路382号中铁隧道项目部招标人名称: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长株潭综合I标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 “长株潭城际铁路( 包件号)机电工程投标文件”“在 2015 年8 月 15日 09时 0 分前不得开启”3.7.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邀请书3.7.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7.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15日 09 时 0分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银杉路382号中铁隧道项目部)4.1.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4.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所属主管单位管理机构确定4.2.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5.1

10、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比例:合同金额的5%5.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合同协议书的签署期限: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1 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5)电子版图纸(招标参考图不做为施工及备料依据);(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1.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如有疑问,请 咨询。2 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组成2.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装订成一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

11、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结合自己施工能力,编制可行的施工方案。(4)承诺投入本工程的设备机具清单(盖章后),且中标后报甲方备案。 2.2 投标报价2.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表格。2.3 投标有效期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2.4投标文件的编制2.4.1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

12、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2.4.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4.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4.5 投标文件的正本

13、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3 投标3.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1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另需提供电子版版本一份(EXCEL版本的投标清单)。3.1.2 投标文件如为电子版,需要PDF版本和EXCEL版本各一份,其中PDF版本需加盖公章并加密。3.2 投标文件的递交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3.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3.3.2 投标人修改或者撤回已递

14、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3.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 评标4.1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2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价法,并对每个包件的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详细评审。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报公司审批,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其成本的,经项目评标小组讨论认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给予废标。5 合同授予5.1 定标方式

15、经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定后确定中标人。5.2 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 形式通知中标人,同时未中标的投标人可 咨询评标情况。5.3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通知中标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合同条款1 词语定义1.1 合同类词语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修正,以及其他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协议、往来信函、纪要、备忘等在内的

16、合同文件等的总称。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对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接受函。1.1.4投标函及其附件:指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格式,进行填制、递交且经过发包人评审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及其各种附件。1.1.5 合同条款:指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一致订立的条款。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发包人根据收到的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指令进行的修改或补充。1.1.7合同图纸:指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以及由发包人在工程实施阶段,根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

17、位的指令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补充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且已为发包人接受的工程量清单。1.2 人员类词语1.2.1 业主单位:指工程项目的投资方以及其委托负责本项目建设管理单位。1.2.2 监理单位:指经业主单位委托的对工程实施委托监理的单位。1.2.3 设计单位: 指业主单位对工程实施委托设计的单位。1.2.4 发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2.5 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2.6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合法代理人。1.2.7 承包人代表

18、:指由承包人任命的合法代理人。1.2.8 其他承包人:指由业主单位、发包人直接雇佣从事承包人合同承包范围之外的,但是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任何工作的、任何承包人及其工人,以及发包人的工人;包括但不限于为业主单位和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的供货单位,专业施工单位,线外工程施工单位等。1.3 工程和设备、材料类词语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3.2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3.3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机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3.4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

19、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3.5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3.6 业主供应材料与设备:指业主单位采购,并提供给发包人的用于构成本工程实体的材料与设备,以下简称“一类材料”。1.3.7 发包人供应材料:指发包人采购,并按约定限量提供给承包人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以下简称“二类材料”。1.3.8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采购材料:指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除了一类材料、二类材料之外,其他用于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和消耗性材料,以下简称“三类材料”。2 合同文件2.1 合同文件的组成

20、2.1.1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修正和合同附件。2.1.2,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署的与工程有关的洽商、变更、协议、纪要、往来信函、备忘等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合同条款;(3)技术标准和要求;(4)图纸;(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其他合同文件。2.3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进一步规定如下:2.3.1 如果“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与“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数量以“合同图

21、纸”为准,质量或工艺标准以“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为准;2.4 合同工作内容2.4.1 第2.2.1款提及构成本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所包含、涉及的一切内容与含义,只要适用,都应作为对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的定义。2.4.2承包人的合同工作内容包括如下:(1) 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作;(2)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发包人的指示所带来的工作;(3)任何写明或隐含的承包人义务所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为了符合及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任何工作;(4)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根据合同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完整、安全、稳定、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内容。2.5 承包人的合同工作,具体而言包括并不限于如下内容:2.5.1 中

22、标通知书与投标邀请书第4.2款“招标范围”相对应的施工区段所含的包件所指明的专业中,所有的工程设备、配件、管线安装,设备及管线的调试、测试,预留孔洞重新凿除、扩孔、封堵,预埋管线开槽、敷设,设备基础的混凝土浇筑(含预埋件)。2.5.2 为工程设备、配件安装及管线安装而进行的现场测量、放线。2.5.3 为满足施工需要进行的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移位、拆除、场地清理和恢复。2.5.4 在发包人的指令下,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施工协调、配合工作;本承包人自身所施工的成品保护以及在承包人施工活动所及区域范围内对其他承包人成品的保护。2.5.5 在合同履行全过程中,任何涉及承包人的施工活动、施工场所、施工人员

23、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2.5.6 任何工程质量缺陷的修补、整改、更换、拆除重做。2.5.7 尽管承包人完成并经过发包人确认的单机调试、单系统调试,但在在联合调试过程中和政府专项验收时,所有涉及承包人的工作内容中需要提供协助、配合或者需要承包人重新调整、重新调试或测试的任何工作。3 工程工期工程开工时间: 2015 年8月 15 日工程完工时间: 2017 年 4 月 21 日以上为暂定工期,最终工期以业主、监理确定的工期为准。3.1 节点工期目标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2.3款之约定。4 质量标准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4.2 本工程质量标准不仅限于合同文件总“主要技术标准及

24、要求”部分,构成本合同的任何合同文件总的任何相关约定或描述,只要适用,均是对工程质量标准的定义。4.3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若本合同总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若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合同中约定的执行。5、图纸5.1 发包人负责在工程开工 3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相关的图纸 1 套,承包人如需要更多份数的图纸时,应自费复制。5.2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在完成承包工作后应将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完整交回。5.3承包人应在收到图纸后对其进行仔细评审,并将评审中发现的缺陷、问题汇总成文,报送发包人。6 工程量

25、清单6.1 工程量清单的唯一性6.1.1 除合同约定的变更、以及根据其他条款承包人应得到或被扣除的金额外,工程量清单是本合同下合同价格的唯一和全部载体。6.1.2 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及其他合同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检查和校核。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权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进行删减、增加、拆分、合并或重组等。6.2工程量的估算性6.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及其数量只是估算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承包人不应据其订购任何材料、机械、设备或实施任何工作。发包人不需承担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量得差别而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和损失。6.2.2 工程量清单

26、中的工程量以及各类变更的工程量,应依据合同文件的约定,按照实际完成的额度进行计量和计价。6.3 工程量清单的充分性6.3.1 承包人在此确认其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已经全面、充分体现和覆盖了:(1)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全部义务和职责的所需费用;(2)为本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发生的一切费用;(3)为完成第本章2.4款、2.5款约定的全部合同工作内容而必须发生的任何费用;(4)本章5.5款、6.2款的情形所带来的风险费用;(5)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预见的任何紧急情况的处理费用。7 代表人7.1 发包人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为 黄晓林 。7.2

27、承包人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为 ,承包人代表不得随意更换,除非在提前7天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更换。8 承包人工作8.1 承包人权利8.1.1 承包人在合同承包范围内有权组织、管理和协调本工程的施工情况,组建管理机构并由其实施具体的施工任务,但是必须满足发包人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要求。8.1.2 承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满足发包人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图纸进行评审、优化,在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后实施。8.1.3 承包人在需要其他承包人等单位配合或提供资料时,可向发包人提请协助解决。8.1.4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一定数量的工程任务时,经发包人

28、以及监理单位检验合格或满足合同要求时,有权申请计量支付并获得相应的款项。8.1.5 本合同文件的其他条款所赋予承包人的权利。8.2 承包人义务8.2.1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与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施工,完成本章第2.4款所述全部工作内容,接受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并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向发包人负责。8.2.2 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所报人员、施工设备等,并保证投入人员和施工设备在合同期不得随意调换。8.2.3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与其他承包人在同一工作场地持续地交叉施工所带来的影响。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对其他承包人的工程

29、成品半成品、施工设备、工程材料、财产的破坏和损坏,以及对其他承包人的所雇用的人员、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而引起的任何经济赔偿和补偿,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8.2.4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提及的质量保修要求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工程保修义务和职责,并承担在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种缺陷修补、返工费用。8.2.5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发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8.2.6 根据发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并针对有节点工期要求的工期目标提交节点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节点、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

30、严格实施。8.2.7按发包人的统一规划布置、堆放材料、机具,按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做好生活区的管理,以及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8.2.8 按时收集、提交报表和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发包人办理计量支付、竣工验收工作。8.2.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业主供应设备、材料和发包人供应材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工地上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8.3.0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两次及两次以上不参加甲方会议的,处罚罚金一仟元/一次,费用当期验工计价里扣除。8.3.1乙方应任用数量足够的材料看守人员,并且搭建满足材料堆放所需的临时库房。8.3.2乙方负责所有到场

31、材料的卸货、搬运至库房与二次搬运及多次搬运工作。8.3.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中需要的施工设备与机具。8.3.4乙方根据合同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搭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及施工场地所发生的费用。9、发包人工作9.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总包单位和业主单位负责;9.2 除非另有约定,发包人负责下列工作:9.2.1向承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施工内容的施工作业面场地;9.2.2 配置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9.2.3协调解决承包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2.4 协调解决承包人完成本合同施工内容所需的施工用水、用

32、电供应的接入点,其中施工用电接入点在工地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二级配线箱,施工用水的接入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消耗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2.5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并移交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点。9.3 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支付、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9.4 负责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安全培训,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9.5 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及施工场地,但承包人应按照其合同金额占各包

33、件合同金额总和的比例分摊相应的设施费用; 9.6 协调解决本合同约定的“业主供应设备”、“业主供应材料”、“发包人供应材料”按期进场;9.7负责初次搭建、搭设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临边防护,洞口防护等安全设施;9.8 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相应价款;9.9 负责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交叉施工管理工作。10 安全文明施工及保险10.1 安全施工与检查10.1.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

34、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1.2 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10.2 文明施工10.2.1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当遵守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保持现场清洁和施工秩序。10.2.2 承包人应及时清除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产生的任何废料、垃圾、障碍物或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清理现场,发包人可雇用他人清理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0.2.3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

35、的指令,自行清除承包人拥有的施工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并保持移交现场的清洁整齐。10.2.4 在任何情况,承包人应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任何材料,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声以及其他对公众财产和人身安全、健康造成损害和妨碍的后果。10.3 安全防护10.3.1 承包人应配置齐全其单独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经发包人认可后投入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完善各类承包人单独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0.3.2 承包人应为其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配置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

36、督正确使用,否则由发包人另行配置并监督其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0.3.3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可临时拆除、移动非独立使用的临边防护、洞口防护设施,但是必须设置其他临时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护,且不得妨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或危及其他承包人的安全。承包人必须在完成相应施工内容后,对临时拆除、移动的非独立使用的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按照发包人指令限期恢复原样,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恢复上述非承包人单独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0.3.4 发包人在10.3.1款、10.3.2款、10.3.3款中,对承包人不当行为的纠

37、正,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10.4 事故处理10.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发包人,同时按发包人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10.4.2 承包人和发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0.5 保险及劳动力管理10.5.1 发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0.5.2 业主供应的设备、材料以及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发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0.5.3承包人所有雇用并投入到本工程中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进入工地之前,承包人必须如实向发包人提供上述人员真实个人资料并办理入场

38、手续,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并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可能的后果。10.5.4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自有财产和施工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0.5.5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和蔓延,并立即通知发包人。双方有责任协助另一方办理保险理赔工作。10.5.6承包人投入到本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11 保证金11.1 质量保证金11.1.1 本工程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5%,预留基数为当期支付的工程价款数额。11.1.2 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果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

39、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并不免除对工程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11.1.3 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接到申请后14日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11.1.4 保证核实完毕后14日内,发包人将确认的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此时尚有任何保修工作未完成,发包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暂停返还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要费用相应的质量保证金。12 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管理12.1 工程设备、材料供应12.1.1业主供应的工程设备,由业主单位采购、运输,发包人负责联络、接收并移交给承包人。业主供应的工程设备

40、由发包人负责组织,承包人负责卸车落地。业主供应设备落地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点收,并办理领取手续,承包人负责设备的从落地位置到安装位置的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移交、领取手续的,如果设备被盗、损坏、工程延误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业主供应的设备清单见“表-1”。12.1.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即二类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落地。二类材料落地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点收,并办理领取手续,承包人负责从落地位置到安装位置的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移交、领取手续的,如果材料被盗、损坏、工程延误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二类材料清单见“表-2

41、”12.1.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采购材料(即三类材料)是指除了一类材料、二类材料以外,用于承包人施工所需要的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自行采购,由承包人负责材料采购、运输、落地、搬运、保管,其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2.2 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12.2.1 由业主供应的设备、材料,设备、材料自身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与业主单位联络协调解决,承包人协助;但是由于承包人原因,在业主供应的设备、材料落地后的保管、自落地位置到安装位置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业主供应的设备、材料由发包人负责按总包合同规定进行复试、检验,承包人协助办理取样。12.2

42、.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其自身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修复或者更换;但是由于承包人原因,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落地后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发包人负责按总包合同规定进行复试、检验,承包人协助办理取样。12.2.3 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其一切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当按照总包合同或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指令需要复试、检验时,由发包人办理,承包人协助,复试、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3 工程设备、材料的进场计划12.3.1 业主供应设备、一类材料的进场计划,由发包人负责制定、提交,并跟踪落实进展情况。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由

43、于业主供应设备、一类材料的延误对承包人施工的影响因素,该项因素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2.3.2 二类材料的进场计划,由发包人负责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材料进场总体计划。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根据合同工期要求以及承包人施工安排,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二类材料的调整总体计划。12.3.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物资管理部门的规定,在每月 25 日前提出二类材料进场计划,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组织供应。 12.3.4 三类材料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向发包人提交进场计划,发包人批准后承包人负责组织采购进场。当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供应不及时,对项目工期进度造成严重影响时,可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后直接采购进场,

44、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该项费用按发包人确认的采购价加上10%的管理费计算。发包人代承包人的采购、供应行为,不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责任。12.4 工程设备、材料的领取和使用12.4.1 业主供应设备、一类材料、二类材料进场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无论发包人是否与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上述设备、材料的所有权均属于发包人,承包人无权进行变卖、处置。12.4.2 业主供应设备、一类材料、二类材料进场落地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由承包人开始履行对上述设备、材料的保管义务,但并不代表发包人失去对上述设备、材料的监督管理控制权利。12.4.3 当承包人需领取使用业主供应设备、一类材料、二类材料时,

45、应按照发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办法规定,当日办理领料手续;每月25日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库存的上述设备、材料进行清点,相对于入库数量和领用数量的差值而言,当库存量不符合时,双方应立即核对数据、查清原因,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差异,由承包人承担责任。12.4.4 对于业主供应设备和有外包装的一类材料,未经监理单位组织各方开箱验收之前,承包人不得擅自拆除包装物或直接进行安装施工。有外包装的二类材料,在未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开箱确认之前,承包人不得擅自拆除包装物。12.4.5 承包人在开工之前,必须办理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一个或多个当事人负责办理设备、材料移交手续以及办理领取材料手续。12.5 工程

46、设备、材料的工艺损耗12.5.1 工艺损耗是指由于材料的自然属性、施工工艺要求因素,在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实际工艺消耗量与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数量之间的差异,不包括由于落地之后的运输损坏、保管不善、施工错误、施工方法不当造成的额外消耗。损耗率=(工艺消耗量-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数量)/(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数量)*100%。12.5.3 所有业主供应设备的损耗率为零。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业主供应设备损坏、丢失时,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其中购置该项设备的价格由业主单位确定。12.5.3 二类材料的损耗率见“表-3”。12.5.4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各类材料损耗率以及

47、当月的施工计划,对发包人实行限额发放。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领用数量大于“(合同约定的损耗率+1)*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时,超耗部分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购置,或者承担重新购置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发包人在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其中一类材料价格,由业主单位确定;二类材料价格,在材料进场前,由发包人确定并书面告知承包人。12.5.5 当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供应设备、一类材料出现超耗后,发包人应会同承包人共同积极采取措施与业主单位沟通,减少上述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12.5.6对于一类材料、二类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边角余料以及合理使用后的剩余材料,其所有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

48、清理堆放和妥善保管,无权擅自进行处置、变卖。13 合同价款13.1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固定单价指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因人工、材料、机械、施工设备及临时设施的价格或费用变化而调整,也不因有关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保险费用的变化而调整。13.2 在13.1款中所述的综合单价,已包含了承包人在完成与综合单价相对应的清单项目时所有的:13.2.1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承包人应承担的个税和企业所得税部分),以及为完成工程承包内容而投入的必要措施费用、系统调试费用;13.2.2 投入的临时设施费用、安全设施费用、个人防护用品

49、费用;13.2.3 任何接收的工程设备和材料的保管费用、从落地位置至安装位置的运输费用;13.2.4 各类风险因素。14. 计量与支付14.1 工程计量14.1.1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补充协议的工程量清单,下同)是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计量的唯一依据。14.1.2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26 日,向发包人提出当月(计算日期是从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下同)承包人已完工程的验工计价申请,发包人组织双方代表到现场共同对承包人当季度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验收、计量,承包人应为验收、计量提供便利条件。14.1.3 发包人对承包人当月份已完工程的验收、计量工作,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责任。14.1.4

50、 承包人对当月份计量有疑义的,可随时向发包人提出,经双方核实后在每个月份末对该月份的月份计量进行修正,在月份末仍未进行修正的,在末次结算时最终修正。14.1.5承包人在完成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数量做最终核定、办理末次结算。14.1.6 下列情况,发包人不予计量:(1)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范围的工程量;(2)经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量;(3)已计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一个清单项目,承包人未全部完成该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14.2 计价14.2.1 发包人根据当月份的工程计量凭证,按照承包人递交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清

51、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对本月份承包人已完工程进行计价。14.2.2 办理计价时,发包人应当组织双方对本季度的承包人应缴纳的罚款、违约金、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生活设施租赁费用、超耗的材料费用、承包人代付的各项费用等进行统计和确认,并在计价表中签字。当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时,发包人暂停计价,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14.2.3承包人需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时间内提供上个季度的工程款发票给发包人,发票的付款单位为:中铁隧道集团机电工程。如承包人未按期提供发票,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办理计价、支付。14.3 支付14.3.1承包人月份计价按照月份验工计价的80%拨付。14.3.2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14.3

52、.3 发包人在向承包人支付月份工程款项时,先行扣除质量保证金,再扣除承包人应缴纳的罚款、违约金、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生活设施租赁费用、超耗的材料费用、承包人代付费用等。14.3.4发包人在收到业主拨款后 15 天内,给承包人相应拨付当月份的工程款项,不支付现金。当业主单位延期支付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说明原因,但不需提供书面证据,承包人已经考虑了因业主单位对发包人延期支付而带来的影响,不得以此为理由停工延误工期,否则造成的损失有承包单位负责。14.3.5 承包人在完成全部合同施工内容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款项的最终结算。

53、14.3.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 14天内编制“内部价款结算单”,扣除承包人罚款、违约金、超用发包人材料款等应扣款项后,进行最终结算,并支付尾款。如果发生超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还超付款。14.3.7 发包人每月份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有且仅有两部分构成,即包括承包人所雇用的投入到本工程的管理、作业人员的工资和三类材料的采购费用。14.3.8 当按本章14.3.3款约定的办法扣除各项扣款后,承包人当月份应得到的剩余工程款项不足以同时支付工资款和三类材料的采购费用时,发包人优先向承包人支付工资款。14.3.9 当发生

54、14.3.8款所述的动用履约保证金支付工资款情形时,承包人需在3日内向发包人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于弥补工资款得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14.3.10 发包人支付工资款时,必须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并向发包人财务部门提供承包人所雇用的投入到本合同施工的人员工资费用清单(应有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及相关劳动合同)和资金流向计划表,工资由发包人财务部门统一办理汇入承包人所雇用的投入到本工程的人员个人银行工资卡内,否则,发包人财务部门拒付本季度工程款。发包人发放工资款时,将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14.3.11 发包人支付三类材料的采

55、购费用时,承包人需提供当季度购买三类材料的销售发票,并书面委托材料销售单位收款,发包人向承包人委托的收款单位支付三类材料的材料款。15 施工变更15.1 发包人在接到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变更指令后,应于3日内书面通知承包人对原施工图纸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工程施工。15.2变更数量和价款确定方式15.2.1变更单价确认: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后3日内,提出变更工程单价(或价款)的报告,由发包人按以下方法进行确认:(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单价执行;(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

56、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单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承包人按已有合同单价的确定原则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并附单价分析资料上报发包人,按发包人审核批准的单价执行。15.2.2变更工程数量确认: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发包人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发包人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15.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5.4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对此项工作提出支付要求,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16 工程量清单的调整16.1 工程量

57、清单中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式确认:161.1 同类项目执行承包人投标时递交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原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同类项目单价,类似项目参照同类项目单价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16.1.2 新增项目应重新组价,但其套用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价格在原清单可以查到的,按原清单执行;原清单没有的,按原清单组价规则确定。16.2对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重新调整标价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修订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代替承包人递交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原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6.3 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与承包人递交并被发包人接受的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不一

58、致时,如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无变化或无重大变化时,承包人不得因工程数量发生变化而向发包人提出调整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17 施工验收17.1 承包人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的上述报告后 15 天内对承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17.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2.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应在隐蔽或继续施工前 8 小时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

59、工;17.2.2 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17.2.3 无论是否经监理单位验收,当发包人要求对已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必须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验收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查合格,发包人承担检查所发生的费用,检查不合格,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7.3 当发包人与业主单位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总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发包人的相关损失。18、施工配合18.1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对其施工的工作内容进行初步验收,

60、以及发包人按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当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其他承包人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18.2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其他承包人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无偿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其他承包人的无偿配合。19 违约责任19.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9.1.1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含各节点工期)时,每日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19.1.2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

61、标准,当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追究的质量责任属承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9.1.3承包人施工进度滞后或履约不力,在发包人要求整改或发出书面指示后,仍无改观或无明显改观迹象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承包工程部分收回或直至全部收回,自行组织施工或交由他人施工。发包人为完成承包人遗留工程可以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施工设备,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补偿费用,承包人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9.1.4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无故自行停工,在发包人发出指令后仍拒绝复工;发包人可以调整承包人分包工作量或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9.1.5承包人驻现场代表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 23 天,否则经发包人检查确认后,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贰仟 元;19.1.6承包人应对其所有雇用的人员实行银行工资卡制度,避免工资纠纷,确保其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承包人发生工资纠纷而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和发包人声誉,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任何款额内直接代扣代发,从任何应付承包人款额内扣除,同时承包人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9.1.7承包人不得将业主供应设备、一类材料、二类材料倒卖或转移用于非承包工程,否则一经查证,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违约金额按倒卖或转移设备、材料价值的十倍金额计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