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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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

2、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 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

3、,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一)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 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二)院(系)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基本原则,编制院(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执

4、行,确保实施有序。如确需变更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织编写、修订院(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三、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1.开课计划 (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下达学期院(系)各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2)协调和落实公共类课程任课教师的安排,协调部分跨院(系)专业课教师的安排; (3)组织完成新增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审核工作,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开设课程及其任课教师的进行安排; 2.课表编制、教室安排 (1)负责全校课表编排、下发工作;(2)负责全校教室协调安排工作; 3.选修课开设 (1)组织学生进

5、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及时向学生公布选课情况; (2)负责审核重修学生名单,安排重修课程编班; (二)院(系)职责1.开课计划 (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应承担的公共类课程、跨院(系)课程),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各任课教师任课情况通知到各任课教师和班级;(2)协调和安排跨院(系)课程及教师的安排。 2.课表编制及调停课 (1)按照教室和班级两种形式编制院(系)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表,并在全校课程编排结束时到教务处校对课表; (2)因各种原因确需调、换课者,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调课申请,打印调课通知单,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院(系)应严格控制

6、调、停课课时数。督促检查教师补课情况。 3.选修课开设 (1)负责对学生选修课的选课指导和咨询工作; (2)负责组织院(系)学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成绩登录及审核工作。 (3)负责于第15-16周将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 四、教学检查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检查院(系)的开学准备情况; 2.负责布置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重点、时间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抽查日常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改革经验; 4.负责检查院(系)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5.建立全校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认真研究分析监控系统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制定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实施

7、原则,并对院(系)级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检查评估; 7.制定教学水平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8.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并做好评估检查工作。 (二)院(系)职责 1.负责审核任课老师的授课计划、教案以及上课准备情况,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 2.根据学校要求,每学期结合院(系)情况做出中期教学检查具体安排,负责实施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教务处; 3.负责本(系)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检查院(系)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建立院(系)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 5.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6.负责制定院(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

8、估方案,并按学校要求及时将评估结果报教务处。 五、成绩与学籍 (一)教务处职责1.成绩管理 (1)负责全校各类课程学生成绩的审核、汇总和归档;(2)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盖章工作;(3)负责重修、免修学生的成绩审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大学生英语 四、六级考试等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 2.学籍管理 (1)负责新生的编班、学籍管理工作;(2)负责学生学籍警示、学籍异动的管理工作;(3)负责学生毕业、延长学业等审核或审批工作; (4)负责学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编号、打印、管理和核发工作; (二)院(系)职责1.成绩管理 (1)负责各学期院(系)所开各类课程成绩

9、的输入、核对、公布及分析和统计工作; (2)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工作;(3)负责向学生公布成绩; 2.学籍管理 (1)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负责各学期学生的报到注册、复核、统计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到财务处交清学费、教材费等; (2)负责学生的考勤工作; (3)负责毕业生的成绩、毕业、学位资格等的初审工作,并报教务处审核; (4)负责各类学生学籍异动的初审工作,并及时报教务处审核; 六、考试 (一)教务处职责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试:负责全校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检查落实院(系)考试安排;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2)负责协调各类省级以上考试工

10、作;(3)协调院(系)考试工作; (4)负责各类考试试卷的印刷、保密工作; (5)负责缓考、重修、免修学生的资格审查以及考试组织与安排工作。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指导院(系)完善教考分离制度; (2)负责试题库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将院(系)上交的试题库、试卷库及a、b卷的存档; 3.巡考: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考试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做出处理; 4.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核实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接受学生对违纪或作弊提出的申诉,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考试违纪或作弊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处理。 (二)院(系)职责 1.负责院(系)所开课

11、程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1)负责院(系)所开课程试卷的分装、保密、发放工作;(2)负责院(系)考试课程的考场安排,监考老师安排工作;(3)组织、实施院(系)考试的有关工作; (4)负责落实学校统考课程、省级以上统考课程的监考教师,并报教务处统一调配;组织、安排院(系)的考务工作,编制院(系)考试、巡视安排表,并报教务处; (5)研究、上报各项考试的改革方案;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负责院(系)的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院(系)所开课程的试题或试卷库; (2)负责院(系)的统一阅卷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 (3)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保证试卷的保密

12、性;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学生试卷装订保管完整,至少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后一年;院(系)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缺少试卷。 3.监考 落实安排各类课程监考教师,组织教师根据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处理。 4.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须及时终止其考试,如实记录违纪或作弊情节,由院(系)核实并报学生工作处处理。 七、课程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 2.负责校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 3.负责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组织校级精品课程的评估;

13、 4.负责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视频开放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院(系)职责 1.负责本院(系)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开展课程建设研究工作; 2.负责本院(系)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3.负责本院(系)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八、实践教学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校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 2.负责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实训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审核; 4.负责各类实训、实习工作(含实习基地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5.负责全校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评估、检查工作;负责学生优秀毕业论文(

14、设计)编印工作; 6.负责全校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各院(系)具体实施; (二)院(系)职责 1.根据学校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实训、实习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并负责实施; 2.落实实训、实习指导教师; 3.制定实训和实习等实践教学规划,组织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建设实习基地和实验室; 4.制定本院(系)综合毕业实践的实施细则,提出院(系)级答辩委员会人员名单,负责评审、推荐优秀综合毕业实践论文(设计); 5.负责制定本院(系)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训练工作; 6.负责本院(系)实践教学环节经费的使用。 7.负责本院(系)新建实验室、实验实习项目调研、方案制定、项目申报、

15、建设工作。 九、教材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2.负责教材建设项目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负责对教材基金项目的审批; 3.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确保下一学期教材在本学期结束前发放到教师手中,确保课前到书。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院(系)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2.负责本院(系)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3.根据教务处教材科制定教材选用原则,确定各学期课程的教材选用,并按学校要求汇总后及时报教务处教材科以便征订下学期教材; 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 十、教学研究 (一)教务

16、处职责 1.布置、协调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方向,组织全校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 2.负责全校各类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及评优工作; 3.负责校级教研课题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 4.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院(系),需要时向全校通报; 5.组织全校教学成果鉴定和评选工作,负责将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向省级有关部门推荐; 6.开展有关教学研究的调研活动,为教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二)院(系)职责 1.负责本院(系)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 2.组织本院(系)教师积级进行各项教学研究,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会,撰写教学研究

17、论文,以教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3.开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改革,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推荐评奖; 4.积级开展教研活动,认真执行全员听课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估,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级配合校级各项教学评估; 5.为学校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十 一、各类教学咨询与管理机构 (一)教务处职责 1.提出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督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等机构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2.负责全校上述各级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与修订; 3.做好各类教学咨询、评议与审议机构的秘书工作。 (二)

18、院(系)职责 1.建立本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小组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推荐人选; 2.负责制定本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小组工作条例并组织实施。 十二、教学档案 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分别做好本单位的归档材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三、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及解释工作; 2.负责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 3.负责各院(系)教务干事部分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学年校历的编制及校运动会的组织工作; 5.负责审核各院(系)上报的教师工作量。 (二)院(系)职责 1.执行

19、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定,制定本院(系)相关实施细则; 2.负责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实施细则的制定及规划的实施,负责cai课件的制作、开发和应用; 3.负责本院(系)学期教师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聘请本院(系)所需的外聘教师,并负责外聘教师的管理,课时费核算、上报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学生管理工作院系二级管理制度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 学生管理工作院系二级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院系学生教育管理的行为,促进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强化学院对学生工作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现行学院德育工作纲要和学生成长指南,特制定

20、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学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维护学院稳定和保障学生安全为前提,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管理工作实行学院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以各系为主体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学生处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在学生德育教育、素质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服务和考评等职责。各系是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负责本系的学生工作。

21、 第二章学生处职责 第四条根据学院德育工作纲要,组织制定学生德育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配合各系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学生德育教育进课堂、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等工作,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 第五条制定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院系两级管理体系,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制度,规划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各系学生管理老师及班主任的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对各系学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负责每年举办一次全院性的班主任培训班,研究班主任及学生管理的措施、办法。 第六条制定、完善学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督促和检查各院系执行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学生工作总结;深入各系部了解学生的思想、

22、学习、生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负责指导各系对学生的评优和违纪处分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负责协调学生工作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协调系之间有关学生管理的关系,为各系学生管理干部和全院同学做好服务工作。 第八条开拓创新教育活动内容与形式,结合学院学生特点,组织全院性的学生活动,如升旗仪式,全院学生大会或住宿生大会,开学典礼,散学礼,毕业典礼,大型学生学习竞赛,院级大型文艺体育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等,提高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第九条负责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接待、注册,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第十条制定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负责学生军训的计划、检查、考核,指导军训期

23、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 第十一条负责选拔、培养院级学生干部,指导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每年五月份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增补会议,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十二条负责建立学生工作例会制度,每两周召集次一学工例会,每学期召集不少于3次的全院班主任会议(期初、期中和期末)及时沟通、研究学生工作。并定期对各院系学生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三条负责学生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学生公寓辅导员管理工作。根据各系集中管理的原则,统筹协调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和管理使用,对宿舍卫生和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及时向各系反馈,卫生评比检查一般在周 三、周五下午进行。同时开展各类文明宿舍评选

24、活动。负责宿舍财产的管理、监督及宿舍服务工作,对宿舍需维修的设施提出维修计划,并协调总务处实施维修。负责组织各系维护宿舍治安,维护宿舍学生正常生活秩序。在保卫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宿舍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协调各系处理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并负责上报院级领导,指导各系及时做好有关协调和思想教育等各项善后工作。 第八条不断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开展专项课题研讨活动。积极探索学生管理工作新模式,鼓励并支持各系创新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及跨系学生违纪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根据处分条例,对各系上报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学生违纪处分的处理建议进行审核备案并发文;对各系上报的

25、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院领导研究审批并发文。 第十七条负责国家、省、市、院级学生评先评优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制订评定方案和措施,检查审核各系各类评先评优工作。 第十八条负责免学费、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残疾学生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各项资助工作的管理,提出全院学生各项资助预算;完善制订各项学生资助评定方案和措施,培训相关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指导、检查、督促各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全院学生资助档案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院系二级预防体系和有效机制,加强对各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负责在新生入学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学生

26、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建立规范学生心理咨询室,联合各系共同做好重点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第二十条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和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办理毕业证件,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 第二十一条负责组织制定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计划,组织开展全院性的安全教育讲座、安全逃生疏散演练、安全检查与督察工作。负责督促各系加强对下厂实习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第二十二条负责组织对各系学生工作的考核评比,不定期地检查各系的学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系学生的就寝、宿舍卫生和教室卫生,并以书面形式向各系通报检查评比结果。 第二十三条负责学生医保参保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与市

27、医保局日常业务联系和学生参保后的管理工作,配合财务处收缴学生参保规定费用;指导各系按要求解决学生参保期间的医疗问题;统筹学院学生门诊、住院报销工作。 第二十四条负责学院学籍管理: (1)负责学生学籍、学历的审核、证明; (2)负责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复学、延长学制等学籍变动的审核和实施; (3)负责统筹协调全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汇总和归档; (4)负责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 (5)负责学生毕(结、肄)业资格审核工作; (6)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和盖章,受理学生成绩查询; (7)负责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工作。 第三章系学生管理职责 第二十五条严格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制度。学院学生工作

28、实行各系负责制度。系主任必须重视、关心和支持本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由分管副主任对本系学生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系学工部在分管系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本系学生德育和管理工作,接受学生处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六条根据学院总体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及学生处工作计划,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本系德育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负责本系班主任的聘任、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核算班主任津贴,结果在每月5日前报学生处审核后再报学院领导审批发放。 第二十八条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学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交流总结经验。 第二十九条认真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

29、结合本系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作用。负责本系学生团总支、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建设。 第三十条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研究解决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学生德育教育进课堂、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等项工作,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惜公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尊重教师及他人,增强学生团队合作意识。 第三十一条根据本系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要求,针对本系所设专业的岗位对从业者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岗位技能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和提升。贯彻落实学院学生工

30、作及团学工作的计划和要求,配合团委指导本系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日常文体活动。 第三十二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安排,自主组织和实施本系学生科技文化和文体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文明班级创建活动。 第三十三条贯彻落实学院的各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学生的考勤管理(含早读、课间操、晚修、晚点名、上课及各种集会)确保到课率达到95%以上,抓好课堂纪律管理和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使本系学生轻微违纪率控制在2%以内,重大违纪率为0,本系无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作息时间,加强与学生家长间的联系,做到学生、家庭、学校三者密切配合。每学期结束按学院统一要求给每位学生家长寄发成绩通知书。 第

31、三十四条根据学院规定,负责系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系学生干部和班委的干部选拔、检查、培训与指导工作。组织好系学生社团与文体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 第三十五条领导系学生会工作,负责本系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每年四月份召开系学代会或增补会议,选举产生系学生会。系学生会服从院学生会的领导。 第三十六条组织本系学生按学院的统一部署按时参加学院集体活动,并负责维持纪律和检查考勤。 第三十七条负责催交本系学生欠缴学费,确保本系学生缴费率达到98%以上。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系新生入学的接待、入学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军训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三十九条做好本系学生假期开学的报到注册工作,并将报到注册情况按学院要求

32、上报学生处,同时做好未到校学生的联系跟进工作。 第四十条经常深入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定期召开各类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心理动态,分析研究学生中存在各种问题,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使学生工作和学生动态的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十一条负责本系学生工作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管理本系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学生综合信息库,主要有学生操行评定、奖惩材料,学籍资料等,尤其是核准学生的姓名、身份证、相片、家庭地址、家长联系方式学习成绩和评优成绩,按时按质完成有关材料归档工作。 第四十二条负责组织毕业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签好安全责任协议,负责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和离校手

33、续的办理,使毕业生文明离校。做好本系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及转专业的手续,报学院相关部门和院领导合签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做好学生本系宿舍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创建校文明宿舍和社区。 第四十五对本系学生的教室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保持教室的卫生清洁。 第四十六条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站,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在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做好免学费、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和残疾学生等各项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初审,收集、上报学生资助资料。 第四

34、十八条具体组织实施本系学生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等奖励与表彰工作,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 第四十九条各系应按照程序,负责本系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项处分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送学生处审查备案;留校察看、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由学生处上报院领导决定。并负责将违纪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到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做好本系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和违纪处分撤消建议申报工作。 第五十条负责本系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开展好本系学生国防教育,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消防及各种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适时举行讲座

35、或报告会。 第五十一条负责建立健全本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同时做好工作过程记录以备核查,若出现较大安全稳定事件等情况,严格按照学院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学生处或学院领导,并积极做好处理工作;对于突患疾病的学生,由所在系负责组织送医就诊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五十二条负责对本系学生工作费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系学生工作费用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专款专用,并接受财务处和学生处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十三条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考核、操行评定、学生政审和毕业鉴定工作。 第五十四条负责本系学生的考

36、风考纪宣传教育,树立优良的学风、班风、系风。第五十五条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引导及政策宣讲工作;负责受理学生的医保申请,组织填写本系学生参保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对学生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报送学生处审批、建档;负责做好医保ic卡发放及以班级为单位的门诊报销通知与报销材料上报工作。 第四章各系学生工作考核 第五十六条学生处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学院评价各系学生管理工作和各系领导业绩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方案详见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先进系”评比办法。 第五十七条学院建立综合奖励、单项

37、奖励制度,定期对各系学生工作进行单项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五十八条各系依据学院的考核办法,结合各系实际,应对本系的学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加强高校二级院系教学管理的思考论文【摘要】 本文从高校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出发,对其特点、地位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并提出了加强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措施。【关键词】 高校院系教学管理 一、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高等学校的院系教学管理内容从不同的管理理念出发,有多种划分方法,但在学校、二级院系、教研室三层次结

38、构这一目前普通高校主流教学管理基本框架下,基本内容大致相同。 1、“四分法”一般概括为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辅助管理。教学计划管理主要是根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活动总体安排,追踪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及科技发展趋势,研究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确定或调整教学内容、课程结构体系和教学环节等组织管理。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与专业方向,修业年限与修业方式,课程设置,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教学运行管理主要是围绕教学计划实施而进行的教学过程及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制定教学大纲;组织管理课堂教学管理环节,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学

39、实践环节的管理,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加强教学计划组织落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课程表、教学运行表和考试安排表等;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制度,组织好评卷等各个环节。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主要是通过贯彻学校各项相关制度,落实检查、监督和评估等各种措施来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主要落实以下制度:一是教学督导员制度,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制度;二是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制度;三是领导听课制度和管理干部深入课堂和实验室调研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四是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五是院系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教学专项评估制度等。 教学辅助管理主要是教务行政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管理。主要包括学籍

40、管理、教学文件管理、教学档案资料管理、教务信息统计管理等。 2、“两分法”一般概括为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教学运行和教务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是二级院系教学建设的核心内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 教学运行和教务管理是二级院系教学管理的常规内容和基本工作,包括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研活动、教学过程、课程设计、实习实训、实践教学、毕业论文以及考试环节等。 二、院系教学管理的特点和重要性 院系教学管理是高校教学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处于中观管理的枢纽地位,起着承接上下、联系左右的桥梁作用。它与学校教学管理在管理的目的、途

41、径、过程、职能等方面是一致的,但也有自身的特点。 1、管理的头绪多、任务重。院系教学管理直接面对本院系及相关院系教师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的学习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组织管理、教务常规管理等各个环节。随着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教学管理任务逐步下移,院系教学管理工作任务不断增多。 2、管理的层次低、工作细。院系教学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基层管理,学校下达的各项指令、任务、指标都要由院系来贯彻实施,同时还要将执行的情况反馈给学校。管理对象是教师和学生,以及各种具体的问题和矛盾,靠简单的说教和行政命令无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院系教学管理必须做细做实。 3、管理的方法实、

42、难度大。院系教学管理不仅要进行教学过程的管理,还要了解、搜集各种教学管理信息,提供教学管理咨询等。院系教学管理人员要充当指导者、组织者、协调者、教育者、服务者等多种角色。这给管理者及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同时也对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完善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体制,加大院系教学管理的力度、范围及自主权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保证。 三、院系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各普通高校的院系教学管理普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还不能适应加快高校内涵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特色人才的迫切需要。 1、对院系教学管理重视不够。部分学校的校级管理机构

43、庞大、基层管理力量薄弱,导致管理职责不明,任务难以落实。甚至有人认为院系教学管理只是上传下达,执行和落实学校有关的教学计划和文件而已。院系领导面临着教学管理、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多重压力,精力分散。 2、教学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首先是自身对教学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教学管理就是周而复始地排课、调课、听课,这种重复而繁杂的工作往往使他们缺乏主观能动性。其次是部分教学办公室人员学历偏低、年龄偏大,由于平时工作忙、压力大、进修学习机会少,缺乏教学管理方面的新知识。最后是部分管理人员不注意系统学习、领会教学管理文件,根据实际研究具体措施不够。 3、存在经验管理模式倾向。管理的层次不高,管理方法仍

44、停留在经验管理的层面上,更新少、方法陈旧、模式单 一、教学管理的效率不高。大多数院系教学主管领导都是教学和科研骨干,但缺乏教学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由于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重,对教学管理往往是照着文件办,凭着经验办,或者疲于完成教学任务,缺乏对教学改革的理性思考。 4、缺乏激励机制。院系教学管理内容既广又杂,工作成绩不易量化,可操作性差。有的单位过分强调教学管理服务教师与学生,而不注意尊重教学管理人员的劳动付出,使其岗位自豪感和自信心受到影响。因此,考核、奖励、激励不到位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四、加强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措施 院系教学管理的现状和水平不仅直接反映出整个学校教学

45、管理的状况和水准,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的好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学校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院系教学管理在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实现管理创新。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转变对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持有的各种不同看法和片面认识。学校和院系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教学管理思想,充分认识到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明确院系教学管理在高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保证足够的资金和精力投入。 2、注重院系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院系教学管理人员是院系教学管理的主体,其管理知识、能力和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质量的提高和教

46、学管理目标的实现。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同时提高他们的地位,打通他们的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增强岗位自豪感和管理自信心。教学管理人员要努力掌握现代技术手段,并熟练运用于教学管理过程中,提高教学管理效率。 3、加强院系教学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与科学化建设。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使教学管理工作条理化、系统化、程序化,既各司其职,又协调运转,既周密严谨,又操作简便,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建立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 4、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院系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体系。应建立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与竞争激励机制,做到职、责、权、利分明,目标管理与过程

47、管理相结合,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要针对教学管理内容繁杂零乱的特点,建立健全院系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与评价体系,促进院系教学管理工作,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蔡平:加强高校院系教学管理的思路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21(26). 2曹爱平:关于加强高校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21(1). 第四篇:二级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就业为导向,充分调动各院系就业创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并

48、健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必须坚持“服务、敬业、开拓、求实、创新”的工作理念,不断巩固和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机构设置 1、为保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有人力资源就业处作为全院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朱纪纲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助理韩绍锋担任,各系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3、各系成立就业指导科,设科长一名,暂时没有专职的,学生科长兼就业科长,科员由学生科专职人员和毕业班辅导员组成。 4、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

49、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尽所能,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三、考核对象及其职责 1、本考核办法考核对象包含各院系就业相关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各系主任、就业科长及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依据本考核办法评定的最终考核成绩即为该院系的年(月)考核成绩。 2、各系主任作为院系负责人应将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就业科长和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3、就业科长作为院系就业创业工作的中坚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积极参加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的例会,并将会议精神、通知等及时传达给本院系主任和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主动联系就业单位来我校招聘,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好校园招聘会等。 4

50、、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作为毕业生最直接的服务者,务必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就业服务”的宗旨,及时将就业信息传达给学生,做好毕业生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其走向工作岗位。 四、考核内容 1、a。人力资源就业处遵循“注重过程考核,强调就业结果”的原则,各系每学年最终分数=过程考核得分(月日常工作考核分+规定工作考核分)x50%+最终就业率得分(网上签约得分+灵活就业得分)x50%。 b:考核以系为单位进行考核,一个月为一个周期;采取量化管理体制,每个系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分为月日常工作考核和规定工作考核,规定工作考核分值将加入到所在考核月份中。c: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以省人事厅、教育厅公布时间为考核

51、标准依据。学院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标作为各系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之一,占各系工作的20%,把完成任务与评比部门先进、个人先进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月日常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 (1)各系每月汇总毕业生实习、实训、就业情况,并按照统一格式上报就业指导中心;分值为30分,每月得分为30x实训率(实训人数/毕业生人数)或就业率(就业人数/毕业生人数),毕业生人数以各系上报的各专业人数为准。 (2)就业科长应按时参加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工作例会及与就业或创业工作相关的专题讨论会(或其他形式会议、活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分值为6分,按时到会每次得2分,最高分不

52、超过6分,请假每次得1分,不请假者扣2分。 (3)各系每月至少向就业指导中心报送一次就业指导活动信息(就业政策、就业形势、职业生涯设计、择业技巧、就业心理咨询、就业讲座等,有文字和影像记录)或优秀毕业生信息,就业处择优上传至学校网站“就业信息网”板块“中心文件”或“学子风采”栏目;分值8分,每上报一次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如在一个月内未报信息则扣8分。 (4)各系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本系的“就业”宣传栏,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检查;分值6分,每更新一次得3分,最高不超过6分,如在一个月内未更新信息,扣6分。 3、规定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1)为本系各专业学生签订校企合作实习协议,上交就业处复印件存档,

53、每份得5分。 (2)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就业市场开拓,广泛建立实习、就业基地,签订校企合作毕业生实习基地协议书,上交就业处复印件存档,每份得5分。 (3)积极联系订单式培养合作单位,签订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协议书,上交就业处复印件存档,每签订100人订单得5分。(4)指导本系学生成功自主创业,每个得10分。 (5)按照要求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分值为2分。(6)认真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工作,认真审查毕业生资格,统计毕业生生源,分值为8分。漏报或错报一次扣10分,多错多扣。 (7)对本系毕业生进行就业质量跟踪调查,违约率(违约人数/就业人数)在3%以下得10分,每超1%扣除1分。(8)完成就业

54、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分值为5分。 五、网上签约率,灵活就业率。 1、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统一标准,毕业生就业率由网上签约率和灵活就业率两部分组成。 2、毕业生网上签约率包括:毕业生在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协议; 3、毕业生灵活就业率主要包括。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生考取本科;毕业生出国留学、工作;参军入伍;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并由本人填写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4、就业率和就业得分计算公式 网上签约率=网上签约人数/毕业生总数x100%网上签约得分=60分x网上签约率 灵活就业率=灵活就业人数/毕业生总数x100%灵活就业得分=40分x灵活就业率 5、各系最终就业得分

55、=网上签约得分+灵活就业得分 六、附则 1、本考核办法由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解释权、修改权归就业指导中心所有。 2、本办法若与学校制定的其他就业规定不符,均以本考核办法为准。 3、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学校关于深化校系二级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学校关于深化校系二级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高校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的重要基地,在高校办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校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要求,建立了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和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机构,并对实验室进行了调整、归并,实现了实验室管理体制由三级向二级的转轨。为了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实验室管理体

56、制改革,学校将依据高等教育改革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对我校实验室进行结构优化调整,除个别专业性很强的专业实验室外,基础实验室、技术(专业)基础实验室和一般专业实验室均由校、系两级管理,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具体意见如下: 一、实验室进行二级管理的目的 实行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的目的是。有利于集约型管理,改变一个实验室只为一门课程服务的分散设置模式,组建结构完整、功能齐全、集中管理、全面开放、效益明显的现代化实验室;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实验教学,建立培养具有创新能力人才的实验教学体系;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功能与作用;有利于教学科研体制改革,构建主动

57、适应、按需服务的实验室结构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二、校、系二级实验室的管理模式 按照有利于专业设置和学科发展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我校二级管理体制下的实验室将采取三种管理模式: 1.校管实验室。对共用性较强的实验室,实行校级管理,由学校或主管部门代表学校直接领导,统一安排教学、科研、开发与服务任务,做到“统管共用”。 2.校系共管实验室。对专业性和通用性兼有的实验室,实行校、系共同管理,由校主管部门代表学校派出或兼任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协调实验室的管理与使用,做到“共管共用”。 3.系管实验室。对专业性较强的实验室,实行系级管理,由系科直接领导,校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做到“专管

58、共用”。 三、实验室主任的聘任或任命 1.实验室主任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有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且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2.学校直接领导的校级实验室主任由学校直接选聘或任命。其它二级管理体制下的实验室主任,由各直接管理的单位提名,报学校聘任或任命。 四、实验室主任的职责 1.主持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对本室的人、财、物进行合理调配,带领全室人员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对外服务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任务; 2.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验和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制定实验教学计

59、划,编写或优选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按照计划组织实验教学; 4.根据本室承担的任务,组织编报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计划; 5.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 6.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领导并组织本室人员完善实验室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及时吸收科研和教学新成果,改革教学方法,精选、更新、设计实验项目,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技术水平; 7.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8.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展评比活动等。 五、实验室主任的考核 考核内容、标准、办法均按学校年度考核细则办理,并对实验室工作单独考评。 第 36 页 共 36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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