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伦理道德和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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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伦理道德和法规,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 李国瑞,伦理与道德概述,伦理是指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应遵守的规则或道理。伦理的核心是道德。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规范和标准的总和。(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法律可从广义和狭义去理解,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包括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国家认可的判例、习惯等。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中国,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法律与道德,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必

2、然是社会主义道德所否定的;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提倡的,也必然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赞扬的。因此,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树立起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就能提高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因而也是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公德和私德,在现代法治社会,划分公和私的依据是权利,公就是公权,私就是私权。以这个理解来透视,所谓公德就是设定于公权上的道德,而私德则是关于私权的道德。,国家和个人分别从属于公德和私德。行业组织包括职业的行为道德兼具公德和私德的特点。,职业道德中具有集体权利的道德规范,就具有公德的性质。如公司职员的廉洁性、诚实性等。 职业道德

3、中的基本守则如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作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等,就具有私德的性质。,一般来说,职业道德中的公德部分,随着行业规范的有序化会逐步转化为法律规范,并主要通过法律来进行调整。如职业道德中的告知性,心理咨询师如不尽告知义务,并由此造成当事人的损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职业道德中的私德部分,因为仅涉及心理咨询师的私权利,故通常不具有法律意义,但对于提高其职业技能、营造良好的职业环境等具有重要影响。,第一节心理咨询师职业守则,一、职业守则 (一)基本职业伦理 热爱本职工作 坚定为社会作奉献的信念 刻苦钻研的精神 提高自身素质,首先,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

4、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其次,坚定为社会作奉献的信念,这是做好心理咨询的目标。 从微观来说,做好心理咨询有利于化解社会和家庭矛盾。社会生活极为复杂,但有了坚定地为社会作奉献的信念,就能明辨是非,提供正确的行为指导。 从宏观来说,做好心理咨询工作,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关,而这是心理咨询更有意义的地方,再次,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是做好心理咨询工作的基本手段。心理咨询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及其专业特点,决定了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必须有高度专业化的知识,而这就要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必须有刻苦钻研的精神。 心理咨询师除必须具备心

5、理学的基本知识以外,还要具备心理学之外的如社会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等多种知识,只有在多种知识的综合应用中,心理咨询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如心理分析专家对深圳“婚外恋”的分析,此外,心理咨询师要提高自身素质。这是心理咨询师为社会作奉献的道德和社会要求 从道德要求看,主要就是道德素质 道德是靠社会舆论等来约束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职业道德也如此。和法律相比,道德的约束力通常不具有强制力。,心理咨询职业道德是心理咨询师区别于其他人的特点,是心理咨询职业对心理咨询师的人格要求。 心理咨询师在从事心理咨询活动的时候,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某地曾出现过心理咨询师为一名男高中生咨询手淫的案例 (替代疗法、转移注

6、意力),(二)科学精神,心理咨询业的科学精神,对心理咨询的从业人员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现在有人称心理咨询师为“2l世纪的金领职业”。 科学精神要求正确对待心理咨询,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以为一有心理问题,找心理咨询师就能立竿见影解决问题。一般而言,心理咨询师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科学精神还要求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中国的社会心理状况与心理咨询业,二、职业道德,(一)平等性 (二)告知性 (三)合意性 (四)中立性 (五)责任性 (六)保密性,职业道德,(一) 不因任何因素歧视求助者。(平等性) (二) 应当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的工作性质、特点、局限性以及他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告知性) (三)

7、 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求助者达成书面协议。(合意性),(四) 与求助者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不得利用求助者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中立性) (五)须有正当和合适的理由并做出明确的说明,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适时转介。(责任性),职业道德(六)保密性,1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的限度。 2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3.心

8、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4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心理咨询师对于心理咨询服务的记录、开具的诊断、照会或医嘱,应指定适当场所及人员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6心理咨询师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作虚伪的陈述或报告,7心理咨询师应将其开业执照、收费标准及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悬挂于心理咨询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 8心理咨询师及心理咨询服务场所的相关人员应保持心理咨询场所的整洁、卫生、秩序和安宁,并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及安全。 9心理

9、咨询师向来访者收取咨询费用时,应向来访者出具收费明细表和合法的收费凭证。 10心理咨询师不得以不正当方法招揽业务。,第二节 劳动法与民法通则,一、劳动法 (一)法律介绍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二)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选)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

10、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三)相关案例:职工福利待遇须依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有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高某某母亲所在单位不执行国家的标准,而以职代会的方式自定标准,这种行为不合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法律介绍 民法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术语。在法律体系中,民法是与刑法、行政法并列的、仅次于宪法的实体部门法。与这些实体部门法相对应的是程序法。 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的私法规范,包括调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属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以及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11、; 狭义的民法,仅仅指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通常不包括亲属法、知识产权法和商事法等法律规范。,(二)相关法律,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

12、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

13、)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

14、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三)相关案例:人身免责约定是否有效?,民事免责协议的有效性。为保障公民基本权益,法律禁止事先就人身赔偿达成免责事由。人身不受伤害是人权的基本表现。人身伤害应当是不可预

15、见的。如果允许事先达成免责事实,那就变相承认了人身伤害的合法性。但事后达成的免责协议,属于有效的民事合约,应当尊重。,三、名誉权保护,(一)法律介绍 名誉权属于民法范畴。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人身权是享有民事权利和其他民事权利的前提,是基本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终身享有的权利,公民的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公民有身份权包括荣誉权、著作权中的署名发表权、监护权及婚姻家庭中的身份权。,(二)相关法律问答,问: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16、,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问: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

17、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问:因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

18、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答: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 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问: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

19、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答: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二)相关案例,1指桑骂槐案。王某养了一只八哥,天天教八哥叫张的绰号“秃皮驴”。 分析:王某以损害他人名誉为目的,购买调叫八哥叫人绰号,对张某造成损害,且王某侵权行为和张某的损害成立,并有因果关系,故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2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案,分析:记者拍摄新闻照片的行为是属于依法行使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的行为,其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与以

20、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有本质区别的,从这点上来说,记者拍摄和发表新闻图片即使未获得被拍摄者同意,也不应认定新闻媒体侵害了公民的肖像权。故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21、第八,问: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第十,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答: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22、,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第十一,问: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答: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23、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第三节 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婚姻法 (一)法律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 婚姻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成立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亲属之间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

24、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三)相关案例,1重庆垫江县法院收到一份离婚诉讼状,30岁的林永以妻子未尽性义务,侵犯其同居权为由提出离婚,并索赔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0元。 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同居权;分居不能等同于同居权。另外,婚姻中的女性没有生育的义务和提供性的义务。婚姻是一回事,性是另一回事。国外有婚内强奸罪。,2王某是深圳一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通过婚姻介绍所,与一女子建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后两人即同居。 分析:王某谈恋爱不成,用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触犯了刑律,构成刑事责任,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二、妇女权益保障法 (一)法律介绍,中华

25、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以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这部法律所秉承的核心观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越来越进入主流,基本上形成了社会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选),第六单元 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三)相关案例老子幽会情人 儿子怒报嫖娼,他想既要“家中红旗不倒”,又要“外面彩旗飘飘”。 分析:甲某为有妇之夫,不顾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在外与其他妇女厮混,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26、但儿子怒报嫖娼的做法不妥,警察的处理没有法律依据。,三、未成年人保护法 (一)法律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二)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

27、人保护法(节选),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

28、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休、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十二条 侵犯

29、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三)相关案例婚外情引发“夺子战争”,唐先生与陈小姐跨越年龄差距、道德界限,竟然婚外生下一子。为了争夺这个非婚生子的抚养权,唐先生诉至法院。 分析:本案中双方均另有家庭,对子女亦各具抚养能力。法律不保护男方和女方的同居关系,但子女对父母亲的权利义务,同样受法律保护。但未成年人的抚养主要考虑更有利于抚养的原则。,第四节 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合同法 (一)法律介绍 1999年3月15日,为了更好地适应

3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统一的和较为完备的合同法的制定,为解决合同履约率不高、合同纠纷较多等经济活动中较为突出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依据。,(二)相关法律,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1、,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4合同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三)相关案例“飞来横祸案”是否应赔偿,窗外突然飞进来几块石头,正好击中坐在靠窗位子上的张某,出院后,张感觉视力下降,并认为与飞石

32、所伤有关,即向西宁铁路部门提出赔偿要求,未果,于是诉至法院。 对于这种责任的范围,法律规定了严格责任,即承运人承担的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法律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是为了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二)相关法律(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做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

33、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

34、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

35、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36、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滂,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相关法律-消法(

37、节选),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

38、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

39、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二)相关法律-消法(节选),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40、三)相关案例:退一赔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定购某著名产地生产的缅甸红木家具一套,价5万元,支付定金5 000元整。合同规定于9月30日和10月30日前交货。但在合同履行前,何某在追踪产品质量时发现所谓“某地”实为“另一地”,属于欺骗消费者产地的行为。,分析:“退一赔一”并不符合消法关于消费欺诈的规定。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其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在先付定金或事后付款的消费行为中,如果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理解为定金或已付款,显然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的原义和精神。同时,“欺诈赔偿”是消法对消费纠纷的特别规定,应与一般的合同欺诈区别开来。,思考题 1心理咨询师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要求有哪些? 25岁的孩子在幼儿园打伤人,幼儿园有没有监护责任? 3报社未经你的同意,将拍有你肖像的照片登在报上,是否属于侵权? 4如何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Xiexie 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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