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学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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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讲 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钱 林 波【本书基本结构框架】第一部分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至第五章)第二部分 金融法律制度(第六章)第三部分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第七章)第四部分 会计职业道德(第八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概述【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一)会计的本质:提供会计信息 、 、 (二)概念: (三)调整对象: 。(四)会计关系: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制定机关具体文件内 容制定机关具体文件法律效力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地方性会计法规【注】

2、(1) 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项基本准则 (2)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38项具体准则 应用指南(3)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云南省代理记账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三、会计法的立法宗旨(一)(二)(三)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管理会计工作 关系的制度,是会计法律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内容 三、具体内容(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1、主管部门: 财政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管理原则: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管理会计工作中的职责(1)(2)(3)(4)(5)(6)(7)(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

3、统一的会计制度: 2、特殊规定: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中的职责A、B、C、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 , 。第二章会计核算【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资料 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 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年度 记账本位币 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会计电算化 范围和种类会计档案管理 归档 保管期限 销毁程序【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会计核

4、算一、会计核算依据(一)会计核算必须以 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和 (二)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 的违法行为。二、会计资料 、 、 和 。(一)会计资料必须符合 的规定。 、 (二)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 违法行为。1.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行为A.伪造:B.变造:C.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2.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 三、会计处理方法(一)概念:在会计核算中进行确认、计量所采用的具体方法。(二)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 ;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四、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

5、两个规范性文件 + 四项制度的建立(一) (三)(二) (四)(五)(六)五、会计核算的内容(一)会计核算的内容:特定主体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即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通过 和 体现出来。(三)具体内容六、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七、记账本位币(一)会计核算原则上以 为记账本位币。(二)业务收支以人民币 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 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三)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 以人民币反映。八、会计记录文字(一)会计记录文字 使用 。(二)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 当地通用的 民族文字。(三)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

6、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注】使用中文是 的,使用其他文字是 的。第二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业务处理流程】一、会计凭证(一)概念:(二)分类:按来源和用途分为 和 。 (三)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 2.原始凭证的审核:(1)审核职责: (2)审核内容: (3)审核要求: 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3.原始凭证错误更正:(1)原始凭证记载的 ;(2)原始凭证记载的 有错误的,应当由 ,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原始凭证 有错误的,应当由 ,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对开具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 。4.特殊规定

7、: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的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 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四)记账凭证基本要求:1.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 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2.除部分 、 和 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张数。二、会计账簿(一)、依法建账1、依法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 。2、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簿,并保证其 、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 之日起 内设置账簿。4、所有的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

8、算。【注】5、设置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必须符合会计法和 的规定。6、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统一进行会计核算, 。(二)账簿的种类(1)(2)(3)(4)(三)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1.必须依据经过 的 登记会计账簿。2.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 进行。3.实行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 的规定。4.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 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严禁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四)账目核对的具体规定三、财务会计报告(一)概念: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 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二)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三)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1.

9、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经过 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2. 财务会计报告的 、 、 应当符合法定要求。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 。(四)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 提供。(五)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和责任主体1.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是明确法律责任的重要程序(1)签章的含义: (2)签章人: 2. 是企业对外提供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三节会计电算化一、会计电算化的概念 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

10、和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中的简称,是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对会计资料进行电子化分析和利用的现代记账手段。二、会计电算化和手工记账的比较相同点:不同点:三、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1.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 必须符合 的规定。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 ,并保证其有效运行。3.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前,应与手工会计核算并行 上并取得一致结果后,方可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4.建立数据备份制度。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一、概念: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二、范围和种类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

11、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4.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注:各单位的 、 、 等文件资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三、归档1.保管权限: 注:2.移交接收3.利用: 四、保管期限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 、 两类。2.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 、 、 、 年5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4、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保管期限种 类永 久25 年15 年10 年5 年3 年五、销毁程序(一)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注:(二)专人负责销毁。注

12、: (三)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1.23.六、其他规定: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 会计档案。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法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就应当由终止单位的 或 代管或 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 ,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三章会计监督【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实施主体和监督对象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财政

13、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 对有关政府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规定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监督 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一、概念(一)、概念: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 、 的制度和方法。(二)、实质是一种 ,各单位应当 。二、主体和对象(一)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 (二) 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 【注】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

14、担最终责任。2、主体和对象的区别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一) 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 、 、 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 1、记账人员、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属于 。2、具体要求:(1)(2)(3)3、三者间的关系:(1)(2)(3)(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 和 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1、2、(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 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四、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第二节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概念 二、类型(一)(二)三、实施主体和监督对象(一)实施

15、主体: (二)监督对象: 【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 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四、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一)监督是否依 (二)监督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 (三)监督各单位的 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监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 。(五)财政部门在对会计资料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行使 。行使查询权的限制条件:1、 2、五、对有关部门实施政府监督的规定 、 、 、 、 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一)有关部门必须在

16、范围内,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注】(二)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要求。1、有关部门检查完毕,应当出具 。2、其他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尽可能利用已有的检查结论,避免 。3、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管理中不得泄露 、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节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 概念: 二、类型: 三、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实施的监督:(一)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 审计业务 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二)基本规定1、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当 提供会计资料是委托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2、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 开展审计业务。【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或者 注册会

17、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或者 的审计报告。3、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 和 进行监督。(1)财政部门: (2)监督内容: 程序和内容(3) 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公正的开展审计业务。(4)是有重点的 ,不是 。四、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违法会计行为。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二)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注:不得将 和 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第四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本章基本结构框架】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资格 总会计师的设置、任职资格和职责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代理记账 代理记

18、账中委托人的义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代理记账的法律责任 会计从业资格的适用范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交接的程序 交接人员的责任【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二、设置会计机构的影响因素1、决定因素: 2、考虑因素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情况:1、设置:应配备数量与素质与之相适应的会计人员。2、不单独设置:3、不设置:应当实行 注:(1)实行企业化管理的 , 、 、 和其他组织必须设置会计机构。(2)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

19、的单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不能随意找某个人或者某个单位进行代理记账。第二节会计人员一、一般会计人员配备的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一)概念: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 。(二)职责:组织、管理本单位所有会计工作。(三)任职资格:三、总会计师(一)概念:主管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 ,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注】(二)总会计师的设置1、 必须设置总会计师。2、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 规定。3、其他单位是否设置总会计师由单位根据业务需要 。(三)总会计师的作职资格1、取得 专

20、业技术资格2、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账务会计工作的时间 。(四)总会计师的职责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析。4、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节代理记账一、代理记账的概念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有 持有会计从业人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

21、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二)资质条件三、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一)(二)(三)(四)四、代理记账的基本程序:【注】五、委托人的义务(一)(二)(三)(四)六、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一)(二)(三)(四)七、代理记账的法律责任第四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1、会计从业资格:法定资格;“门槛”。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法律证书;“准入证”注:(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范围内有效。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得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一)、(二)、从事会计工作的岗位包括: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一)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1.原则:凡进必考。2.考试科目

2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3.考试大纲:由 统一制定并公布。4.考试组织实施: (二)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1.基本条件: (1)(2)(3)2.特殊规定:(三)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1. 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 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 ,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2.会计类专业: 、 、 、 、 、 。(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1.管理原则: 。2.管理部门: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一)注册登记管理(二)离岗备案管理 (三)调转登记管理 (四)变更登记管理 五

2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概念:对象+内容(二)对象、级别、形式和学时要求1.对象:2.级别:3. 形式和学时要求(1)接受培训. 会计人员每年接收培训的时间累计 。(2)自学(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1. 2. 3. 4. 5.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1.财政部:负责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2.财政厅:负责行政区域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第五节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一)概念: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 。(二)级别: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注:总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不属于 .(三)会计专业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基本职责。二、会计

24、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一)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 ;(二)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 相结合制度。第六节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概念: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 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二)类型: ; ; 。(三)基本要求:1.适合本单位 的需要。2.建立 ,符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1)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原则: 。(2)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4) 必须由出纳经管。(5)单位在 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3.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4.建立岗位责任制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25、(一)概念:(二)基本要求:第六节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一、概念二、交接范围(一)(二)注:未办清移交手续的会计人员,不得离职。(三) (四)注: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时,经 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其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三、交接的程序(一)移交前的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 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 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 和 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应将 、 、会计人员的情况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二)

26、移交点收1.现金注: 2.有价证券3会计资料4.财产物资5.用具物品6.电算化(三)专人负责监交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 、 负责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 负责监交, 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 。(四)交接后的有关事宜四、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是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问题,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第五章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本章基本框架结构】 行政处罚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主刑 刑事责任 附加刑 违反国

27、家统一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会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法律制度 隐匿故意销毁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从事行为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违反会计法律责任的概述一、概述(一)概念:法律关系主体由于 、 或者 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二)特点:1.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是法律规定。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三)类型: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四)会计法律关系主

28、体违法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2.二、行政责任(一)类型: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二)行政处罚(三)行政处分包括: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职; 留用察看; 开除。(四)(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区别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三、刑事法律责任(一)概念:指由于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刑罚的种类, 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 附加刑:(三)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区别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第二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为行 政 责 任刑事责任单位主管国家工作人员会计人员执行机关一二三四五【注】1.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10种2.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

29、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 、 、 。3. 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救济途径: 和 、 。第六章金融法律制度【本章基本框架结构】 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的使用范围 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支付结算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银行汇票 票据结算 商业汇票 支票 汇兑 其他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 银行卡结算纪律和责任【本章主要内容】金融法律制度: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节现金管理规定一、现金及现金管理(一)现金:具备现实购买力或者法定清偿力的通货。我国的现金是指 ,包括纸币和金属货币。(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单位按照规定管

30、理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库存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二、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1、凡在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必须依照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和管理。2、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 进行结算, 。3、开户单位之间的现金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 进行转账结算。4、 及其分支机构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执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核。5、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三、现金的使用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

31、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 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 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四、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1、基本存款账户的 。2、3、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4、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几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现金收付的禁止性规定八个禁止性规定5、开户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办理现金收支,现金收入应当于 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 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6、开户单位在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内从开户银行

32、提取现金,应当 ,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五、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法律两责任警告或罚款罚 款行 为1030%1050%3050%50100%第二节支付结算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1、概念: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2、功能: 。3、主体: 4、工具: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 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注:(1)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2)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

33、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注: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 。(1)伪造(2)变造:(3)票据和结算凭证的 、 、 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4)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5)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

34、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 加其 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 ,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大写金额和出票日期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字体: 2、“整”(或“正”)字的书写。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4、“零”的书写:万位、元位也是“0”,“零”可 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1)(2)票据出票日期

35、使用小写的,银行 。大写日期未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自行承担。二、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1、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 存款账户。(二)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开户银行。(三)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分 类用 途开 户 证 明 文 件存款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用途)基本存款账户营业执照正本 批文、登记证书、证明 税务登记证 一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借款合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批文、证明临时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批文、安装

36、合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能证明有效身份的证件(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开立地点:注册地或住所地银行,符合异地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开立方式: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存款人需办理变更的情形:(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时间:3、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2)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3)对于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通知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第三节票据结算一、票据概述(一)概念:由出票

37、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二)类型: 、 和 。(三)功能: 、 、 、 。(四)票据行为1、 2、 3、 4、 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支票内容银 行 汇 票商业汇票支 票一、概念签发人:出票银行付款人:出票银行付款日期:见票即付签发人:收款人、付款人付款人:承兑人付款日期:指定日期支付签发人:出票人(单位和个人)付款人:银行付款日期:见票即付二、用途及种类可用于办理转账结算,也可用于支取现金按承兑人不同分类: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现金支票:只能提现,不能转账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提

38、现普通支票:既能提现,又能转账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提现三、使用范围同城、异地同城、异地同城四、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一个月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自出票日起10天五、必须记载事项 名称 无条件支付字样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六、办理程序申请 出票流通 提示付款 付款 退票及权利丧失出票 承兑流通 提示付款付款签发 提示付款 付款七、使用要求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可以使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记载法定事项以外的事项,但所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不得更改的项: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签章:公章私章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一并使用银行汇票的背书转

39、让。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的,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票面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关系票面金额实际结算金额 银行予取予以受理票面金额实际结算金额 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退款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仍然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款人不获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于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出票人无力支付票款,银行代为支付。银行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罚息。两个的万分之五。付款日期。可授权补记的项目: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签章:单位:公章私章 个人:私章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预留银行签章和约定使用的支付密码禁止性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罚则:银行应予以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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